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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管理办法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5

水处理管理办法

第1篇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员工和作业过程。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管理方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为手段,建立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四)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实现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危害,保障安全。

(五)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安全员等组织人员结构。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班组行政正职领导(包括大班长、班组长)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 。

6.3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工作及场所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4员工对安全操作负有义务。对本岗位其他员工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5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6安全生产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包括人事考核,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6.7 安全工作列入岗位职责,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上下沟通、纵横贯通的工作方式。

7 安全意识、能力的培训

7.1公司及司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害。

7.2新进厂人员或实习、代培人员,进厂时要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7.3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也按三级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停工30天以上者车间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4采用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启用和操作。

7.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不包括电工)。

7.6各班组辖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厂区交通要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8 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1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2 为使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厂对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年末总评,要求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80%以上。

8.3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评分条件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确保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质量。

9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

9.1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化生产现场的管理,制订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生产现场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9.2厂区环境清洁、道路畅通、生产区域内外设立安全通道,作业场所光照适宜、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

9.3生产场所的物品、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理顺和优化生产现场物流信息,使物料定置达到最佳状态。

9.4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外表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9.5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回收处理。

9.6采取各种措施治理作业场所的粉尘、毒物的危害,并依据作业特点配置和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予以防护。

9.7对经常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定期发给保健补贴,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8对接触职业危害和特种作业的员工,要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10 建设项目或大中修工程安全管理

10.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主管安全领导参加。

10.2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投入运行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中要和生产设备同步维护保养。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撤销安全卫生设施。

10.3工程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条款或相应的安全协议。责任部门应对其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和罚款,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安全差的则令其停工整顿或取消承包资格。

10.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司属各部门、班组因无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10.5设备大、中修计划中应编制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施行。

11 安全生产检查

11.1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11.2实行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

11.3安全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工作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岗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工人操作行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及时反馈。

12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12.1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均有查找、报告、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义务。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视情况予以奖励。

12.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危险程度大小顺序及时组织整改,对确实暂时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恶化演变。对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及时整改,致使事故隐患突发为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罚。

12.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控检测制度,并在危险源点悬挂统一制作的危险源标志牌,悬挂位置易见醒目。

12.4设置的警示牌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凡丢失、损坏、字迹不清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自行补齐设置。

13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

13.1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按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行驶、作业遵守交通法则。

13.2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力车辆,不准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泊,确保厂区道路安全畅通,整齐有序。

第2篇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切单位(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 污水处理设施 。

第三条 污水处理设施 包括:工业废水净化设施;污水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和闭路循环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医疗污水处理设施 ;饭店、宾馆污水处理设施等。

第四条 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一、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指标;

二、设施处理水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的水量;

三、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应妥善处理或处置;

四、设施的管理应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监视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污水处理设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和批准:

一、须暂停运转的;

二、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三、须改造、更新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送文件之日起,须暂停运转的在5日内,其他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可视其已被批准。

第六条 污水处理设施 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 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污水处理设施 的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外,还可根据不同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一、限期完善的 污水处理设施 ,逾期未完成的;

二、设施处理水量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水量的;

三、污泥未妥善处理或处置的;

四、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五、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六、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的;

七、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对污水处理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二、设计、制造污水处理设施有创新或发明,效益显著的;

三、对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有创造发明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 水处理系统运转管理办法

1、系统:水处理系统主要分为超纯水系统(upw)、废水处理系统(wwt)、废液收集系统(wwc)、给排水系统(wsd)和h1水系统。

2、权责:

2.1、次值班工程师权责:

2.1.1、系统运行数据记录抄表。

2.1.2、化学品、废溶剂会磅,装卸车前后作业监工。依药品进厂标准作业指导书和废溶剂外运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2.1.3、对系统,管道,环境,安全等进行巡查,依值班巡查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2.1.4、异常事件发生,主值班工程师通知次值班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如果需要系统工程师处理,则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2.1.5、监视k2bl10层we各系统运行状态,中控室环境管理及文件耗材等管理。依值班守则执行。

2.1.6、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水资源调度,电力调度和系统负载调度。依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2.1.7、一级保养工作,属一级保养工作系统仪器缺试药,保修料件领料,仪器记录纸料领取。其他二,三级日,周,月,季,半年及年(含及以上)保养工作由系统工程师执行(包含领试药,保修料件领料),其他常日班工程师及次工程师协助,但中控室必须有值班工程师值班。

2.2、主值班工程师权责:

2.2.1、通知化学品厂商进药,及废溶剂运出,通知相关单位(os、esh、iqc)。权责依药品lorry in/out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2.2.2、对系统异常进行通报,并联系系统工程师和主管。通报流程依系统标准作业指导书或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2.2.3、登录异常事件管理文档资料。

2.2.4、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水资源调度,电力调度和系统负载调度。依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2.2.5、监视k1dl10层中控室we各系统运行状态,中控室环境管理及文件耗材等管理。依厂务值班守则执行。

2.2.6、负责厂务k1dl10层中控室119值班,依厂务值班守则执行。

2.2.7、每日固定报表整理,日班、夜班记录,统一由夜班进行会整。

2.2.8、对每日水量,电量,化学药品量,utility量进行统计日班、夜班记录,统一由夜班进行会整。

2.2.9、早会向所有we人员通报系统24h内的系统的运转状况。

2.3、系统工程师权责:

2.3.1、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制定保养计划,定期对系统做保养维修工作。

2.3.2、协调水资源调度,电力调度和系统负载调度。

2.3.3、制定节水,节能计划,使水处理系统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2.3.4、系统反洗、再生工作常日班时在早会通知值班工程师,由系统工程师执行。夜班一般不进行,除非此动作非执行不可,如果夜班进行,系统工程师应向值班工程师交代清楚如何操作,可能会出现什么状况,该采取什么解决措施。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执行。

2.3.5、系统工程师进行仪器维修和校正,系统非正常切换,系统调机应征得值班工程师的同意和申请得到主管核准才可进行。

2.4、机能别工程师权责:

2.4.1、教育训练干事/干员: 整合及推展各系统外训课程,水处理工程部专业训练,厂务处相关专业训练,产技相关专业训练,自训课程等执行计划与工作执行

2.4.2、品质管理干事/干员:整合及推展各系统cd(cost down)项目,提案改善,pdca,qcc,专利,5s,水质分析,水量统计,spc管理,预算管理,安全,系统操作规范,mtw(预防管理),cpm(重点管制),四合一认证(iso14001,qc080000,ts16949/iso9000)等执行计划与工作执行

2.4.3、文档管理:整合各系统教育训练数据,公家机关文件,水质水量分析文件,操作保养手册文件,外部(本处,他处)文件,窗体管理,部内整合文件数据,固定报表整理,证照(上岗证)管理,信息管理(水资源专业书籍,杂志,法规汇编,环保数据),技术数据汇整与管理,bench mark管理,e化管理等文件数据及进行档案管理,文件编码管理

2.4.4、保养维修管理:整合及推展各系统pm计划(1,2,3级及年修pm计划,史历记录),紧急应变计划(再发防止,异常管理,史历记录),pm操作规范(如黄油注入操作规范或更换树脂操作规范),保养合约,回报体系与机制等执行计划与工作执行

2.4.5、工具管理:整合及推展各系统仪器管理(公司内部校验及委外公家校验),水质委外公家校验,料配件耗材管理,手工具管理,大宗药品管理,仪器试药管理,库存盘点,仪校合约,建立供货商通路数据等执行计划与工作执行

2.4.6、工程管理:整合及推展各系统hook up工程,系统改善工程,工程管理及特殊项目管理(如y2k,)等执行计划与工作执行

2.5、主管权责:

2.5.1、合理调度水处理系统人力资源,使水处理系统得到更加有效的运转。

2.5.2、规划水处理系统的目标及未来发展方向,指导和监督水处理工程师展开各项工作。

2.5.3、联系与协调we与fe内部其他部门的工作和we与厂内其他部门的工作。

2.5.4、管理水处理系统工程。

3、k1al10层中控室管理办法,依据《厂务值班纪律守则》和《厂务机房当值应遵守之准则》执行。

4、k2bl10层控制室管理办法,依据《k2bl10层控制室管理办法》执行。

5、水处理系统值班,依据《k2bl10层控制室值班守则》执行。

附1:《k2bl10层控制室管理办法》

k2bl10层控制室管理办法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其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熟悉upw,wwt,wwc和wsd各系统,认真钻研,提高工作效率。文明值班,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情。

三、如遇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及时向系统工程师、主管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信息。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清洁卫生,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禁止在值班其间大声喧哗、睡觉或玩游戏。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酗酒或就餐。为确保中控室内各系统时刻处于值班人员的监视之下,值班人员应该在公司指定之地点轮流前往就餐。

七、k2bl10层控制室乃水处理工程部机房重地,非本部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控制室内。如确实有需要,应当通知值班工程师并得到主管的同意之后方可进入。任何人员进入控制室后均应遵守控制室内的各项管理办法并接受值班工程师的监督。如有违反,值班工程师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纠正,对不从者将其名单交由各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门处理。

八、控制室内的电脑、电控柜乃系统运行之中枢,除值班工程师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登录或操作电控柜的任何按钮。如遇系统增加、删除、修改程序或其他原因需要登录电脑或操作电控柜,必须先向主管提出申请,并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得到主管的核准之后方可进行。

九、为维护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任何人员不得在控制室的电脑上随意插入来历不明的光盘、u盘、软盘等读写工具,如确实有需要,需提出申请并得到得到主管的批准方可进行。

十、未经允许,控制室内的文件资料及保养工具不得随意外借。

十一、团结互助、相互尊重,努力做得更好。

十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或请同事代班,必须经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十三、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如遇异常,需要写异常处理报告。

附2:《k2bl10层控制室值班守则》

k2bl10层控制室值班守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处理工程部各系统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值班、值班工程师定义:

1、值班:一词系指一组值班人员应负责任之一段时间,而在该其间不论其人是否在中控室内,均应负责值班之责任。

2、值班工程师:主值班工程师是指第三及第四天值班的值班工程师,次值班工程师是指第一及第二天值班的值班工程师。

第三条主值班工程师在主管的安排下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通知化学品厂商进药,及废溶剂运出,通知相关单位(os、esh、iqc)。权责依药品lorry in/out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2、对系统异常进行通报,并联系系统工程师和主管。通报流程依系统标准作业指导书或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3、登录异常事件管理文档资料。

4、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水资源调度,电力调度和系统负载调度。依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5、监视k1dl10层中控室we各系统运行状态,中控室环境管理及文件耗材等管理。依厂务值班守则执行。

6、负责厂务k1dl10层中控室119值班,依厂务值班守则执行。

7、每日固定报表整理,日班、夜班记录,统一由夜班进行会整。

8、对每日水量,电量,化学药品量,utility量进行统计日班、夜班记录,统一由夜班进行会整。

第四条次值班工程师在主管的安排下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系统运行数据记录抄表。

2、化学品、废溶剂会磅,装卸车前后作业监工。依药品进厂标准作业指导书和废溶剂外运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3、对系统,管道,环境,安全等进行巡查,依值班巡查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

4、异常事件发生,主值班工程师通知次值班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如果需要系统工程师处理,则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5、监视k2bl10层we各系统运行状态,控制室环境管理及文件耗材等管理。依值班守则执行。

6、协助系统工程师进行水资源调度,电力调度和系统负载调度。依紧急应变标准作业指导书执行。平日协助系统工程师处理,节假日由值班工程师处理。

7、一级保养工作,属一级保养工作系统仪器缺试药,保修料件领料,仪器记录纸料领取。其他二,三级日,周,月,季,半年及年(含及以上)保养工作由系统工程师执行(包含领试药,保修料件领料),其他常日班工程师及次工程师协助,但中控室必须有值班工程师值班。

第五条值班时间:日班07:30~19:30,夜班19:30~07:30,按照每月值班表准时上班。

第六条运转:

1、负责值班的工程师应确实遵照已排定的每月值班表执行当值工作,调班者按调班后的值班表执行,请假者除外。在值班时应维护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转。

2、在交班时,所有机器,设备的目前运转状况应与接班人当面确认清楚后完成交接职责。在值班时机器运转失常或可能发生异常,值班工程师应采取积极应变措施,视情节轻重通知故障系统负责主管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3、系统应随时处于值班人员的监视之下,每班至少对运转的各个系统加以现场巡查一次,如果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4、日班人员安排系统保养和维修工作时,值班工程师在不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之原则下,需调配系统的运转方式以便配合系统的保养和维修。当保养和维修完成之后应立即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转状态。

5、值班工程师接到任何来自厂内关于水处理工程部的异常反映,应立即执行,并对人、事、时、地、物加以记录。但若此命令为停止重要的系统运转时(即会影响到fab生产之系统)应尽可能先通知该系统之经理及部经理,了解状况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6、值班其间如遇紧急状况的发生(如停电、火灾、危险化学品或毒气泄漏),值班工程师必须按照ert所规定的sop优先采取行动,并通知各主管。

7、值班工程师应以值班工作为重,不应执行任何足以妨碍其监督系统运转之工作。如确实需要调离其工作岗位时,则必须有适当的人员接应其工作。

8、值班其间如果出现系统异常或停机事件,值班工程师应在处理完毕之后提出异常处理报告。

9、值班工程师应确保各备用设备随时处理可以运转的状态,以便任何一机器出现异常时可以自动切换以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交班职责

1、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巡视机房一圈,保持机房与设备之整洁,并将值班所发生的重要事情加以记录。

2、接班人员如果应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不能接班时,交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以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接班。

3、值班人员在交班前30分钟须将应记录值班日志之事项如实记录。

4、值班人员在交班时应将值班记录薄、运转记录表、用水平衡表、钥匙和相应的工具一并移交给接班人员,重要事情应当面告诉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之后方能离开值班室。

5、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值班室,先行巡视scada一次,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转状况或维修状况。

6、接班人员需在交班时检查所了解的状况与运转记录表和值班记录薄所记载者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立即问清交班人员。

7、接班人员在接班后应维护系统之正常运转。

8、接班人员对于进行微调或施工之机器,设备继续给予配合,协助如期完成。

9、接班人员对于每日例行巡查,运转工作应如实记录。

第八条值班人员除熟悉其本职工作外还需具备以下安全知识:

1、熟悉厂内所有可以使用的内部通讯系统(电话、广播、无线对讲机等)。

2、厂内安全出口。

3、辨别厂内所有异常报警(如火灾、毒气泄漏等)。

4、厂内各灭火设备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此设备。

5、各ert编组,依其sop所规定之程序执行。

6、厂区各门禁管制之位置并能依据厂区厂务门禁管理办法有效管制。

第九条监控系统运转之一般要则

1、充分利用五官之性能不断注意有关测量仪器、温度、声响、震动、气味、液位等。

2、确保各设备,仪器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如果发生异常,应当采取适当之措施,并立即通知主管。

3、对于可能影响生产的供水量和供水品质应特别注意,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通知主管和值星官。

4、注意值班室内之保安,不要让陌生人进来。注意机器,设备的维护和养。使用后的工具应当及时放回原处。。

5、值班工程师应按规定交替离开值班室,到现场巡查系统的运转状态,对于异常声音、震动、气味、漏水、漏油等要特别注意。

6、为了节约能源和降低成本,应当使系统处于高效的运转状态。

第十条值班休息

1、值班人员应当轮流前往餐厅就餐,就餐完毕之后应当迅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2、值班人员如果疲倦,可以适当的休息,但应掌控好自己的休息时间。注意值班人员不得同时休息。

第4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员工和作业过程。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管理方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为手段,建立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四)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实现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危害,保障安全。

(五)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安全员等组织人员结构。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班组行政正职领导(包括大班长、班组长)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 。

6.3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工作及场所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4员工对安全操作负有义务。对本岗位其他员工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5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6安全生产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包括人事考核,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6.7 安全工作列入岗位职责,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上下沟通、纵横贯通的工作方式。

7 安全意识、能力的培训

7.1公司及司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害。

7.2新进厂人员或实习、代培人员,进厂时要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7.3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也按三级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停工30天以上者车间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4采用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启用和操作。

7.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不包括电工)。

7.6各班组辖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厂区交通要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8 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1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2 为使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厂对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年末总评,要求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80%以上。

8.3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评分条件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确保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质量。

9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

9.1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化生产现场的管理,制订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生产现场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9.2厂区环境清洁、道路畅通、生产区域内外设立安全通道,作业场所光照适宜、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

9.3生产场所的物品、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理顺和优化生产现场物流信息,使物料定置达到最佳状态。

9.4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外表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9.5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回收处理。

9.6采取各种措施治理作业场所的粉尘、毒物的危害,并依据作业特点配置和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予以防护。

9.7对经常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定期发给保健补贴,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8对接触职业危害和特种作业的员工,要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10 建设项目或大中修工程安全管理

10.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主管安全领导参加。

10.2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投入运行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中要和生产设备同步维护保养。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撤销安全卫生设施。

10.3工程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条款或相应的安全协议。责任部门应对其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和罚款,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安全差的则令其停工整顿或取消承包资格。

10.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司属各部门、班组因无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10.5设备大、中修计划中应编制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施行。

11 安全生产检查

11.1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11.2实行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

11.3安全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工作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岗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工人操作行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及时反馈。

12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12.1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均有查找、报告、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义务。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视情况予以奖励。

12.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危险程度大小顺序及时组织整改,对确实暂时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恶化演变。对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及时整改,致使事故隐患突发为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罚。

12.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控检测制度,并在危险源点悬挂统一制作的危险源标志牌,悬挂位置易见醒目。

12.4设置的警示牌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凡丢失、损坏、字迹不清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自行补齐设置。

13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

13.1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按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行驶、作业遵守交通法则。

13.2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力车辆,不准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泊,确保厂区道路安全畅通,整齐有序。

水处理管理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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