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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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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管理办法

第1篇 _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__区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__区国家税务局

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 科技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全校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房资源利用率及其管理信息化水平,杜绝不合理使用和收费,切实保障机房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房由学校投资建设并进行统一管理,用于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不允许个人和校外法人以网络经营为目的在校园内投资建设机房、参与管理机房。机房不允许接收未成年人和校外人员上机。

第三条 为提高机房利用率,学校允许机房在满足教学、科研任务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面向师生开展有偿上机服务。无法提供上机服务的,须向资产管理处说明情况。

第四条 学校统一设计安装机房管理系统,并与校园“一卡通”系统集成,在学校机房上机均使用“校园卡”。所有机房禁止收取现金。

第五条 机房内每台计算机应设定固定ip地址,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备案。ip地址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应及时报网络信息中心。

第六条 机房所在单位选聘专门人员,对机房进行管理维护,并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 机房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配齐消防设备,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上机人员必须遵守上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机房管理员有权终止其上机,对严重违纪者,可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因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赔偿。

第二章机房设置

第九条 教学单位机房设置由教务处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并按标准建设。

第十条 非教学单位一般不允许设置机房,特殊情况必须设立的,由单位提交申请,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机房设置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申请单位应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办理资产租赁及水电暖使用等相关手续,并安装计量表。

第三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对机房的管理及运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机房的管理工作,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对机房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受理非教学单位机房建设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机房占用学校资产的租赁手续。

(二)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机房的规划及建设,负责安排落实各机房应承担的教学计划内上机任务,负责审批外单位利用学校机房进行考试或短期培训等单位用机事项的申请。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机房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核定及“一卡通”系统收费的核算,并按有关规定拨付各单位管理费。

(四)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服务,负责机房管理系统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集成与运行。

(五)保卫处负责机房安全的监督检查。

(六)后勤管理处负责机房水电暖设施改造监管及计量工作。

第十三条 机房设置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教务处安排的计划内上机学时。

(二)负责机房管理员的聘任和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机房日常管理,保证机房环境整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四)负责机房计算机的维护、维修,做好使用和维修记录,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五)负责制定本单位机房使用管理细则(教学单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非教学单位报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并严格落实政府及学校对机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上机费标准及收入分配

第十四条 学校机房统一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上机费。

第十五条 上机收入分配比例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创收经费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9〕83号),即学校20%、单位80%。学校收益部分主要用于计算机更新,单位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机房管理及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 机房按照教务处核定的教学计划内学时组织学生上机。计划内学时上机不收取上机费。

第十七条 使用学校机房进行教学计划外的考试或短期培训,使用单位应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交纳上机费用。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前将上机费交计划财务处(校内单位使用,采用转账方式),机房凭交款凭证开放机房,此项收入分配按本办法规定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 网络信息中心每月对各机房上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并通知计划财务处拨付各单位管理及运行维护费。

第五章罚 则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机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违规运营的,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一)擅自承包经营或引进校外资金以盈利为目的开设机房的,学校将关闭机房、收回房屋及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凡机房自行收取现金或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自行收费的,将按私设“小金库”处理。

(三)凡接收未成年人上机,触犯行政法规的,由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凡接收校外社会人员上机的,将没收非法所得,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未落实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的,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计算机机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1、 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2、 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义进行操作。

3、 计算机密码需经常更换,且不能过于简单,以防被盗。

4、 审批事项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具体业务数据输入大厅管理系统,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5、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

6、 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不得拆卸、更换、带走硬件设备。

7、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严禁将光盘、软盘、u盘等磁盘在未经杀毒的情况下直接在电脑上操作。

8、 严禁带电插拔除usb接口以外的电缆和信息线等,严禁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

9、 严禁用湿布擦拭设备,防止因液体流入而导致的触电和设备故障。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1、驻厅窗口确因业务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必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地址、网段设置等,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管员负责更改,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

2、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严禁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严禁利用任何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严禁从事危害其他系统网络安全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严禁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5、严禁浏览或注册到任何不良网站。

三、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

1、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及升级工作;任何操作人员从外单位取得或者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时,应进行病毒检测。

2、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3、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严禁联入internet互联网,确保专机专用。

4、严禁把本工作窗口专用的软盘、移动硬盘等载体随意外借,不得为无关人员拷贝软件。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运行管理

1、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人进行。各窗口尽责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大厅主任不定期地对大厅计算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保证大厅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3、各工作窗口在计算机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初步判断、判别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不能自行解决的报大厅主任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

4、严重故障时,由大厅主任请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记录。

5、各计算机使用人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大厅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

第4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范本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 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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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 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 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 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4.2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4.2.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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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4.2.2 购置的硬软件需经网管室验收、入库,方可报销。

4.3 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4.3.1 确认合格的软件,由网管室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4.3.2 软件原件由网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场所应隔尘、干燥、无化学物质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 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 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 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 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 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 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 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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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 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 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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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 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 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 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 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 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 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司内部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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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网管室负责对网络中的电脑进行病毒清查,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电脑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杀毒或报告网管室处理。

4.6.4 外单位的软盘、光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网管室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7 数据的备份

4.7.1 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

4.7.2 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 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 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

5.2计算机应用项目方案书

5.3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

5.4zj5/12―js15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5.5zj5/14―js17计算机软件及数据文件控制清单。

5.6zj5/19―js51计算机硬、软件、数据文件入库登记表

5.7zj5/13―js12计算机硬软件及数据文件发放登记表

5.8zj5/20―js52对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5.9zj5/21―js53外来电子邮件接收登记

5.10 zj5/22―js54技术中心cad文件出图登记表

5.11 zj5/23―js55计算机硬软件测试、维修、升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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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用于处理或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收发文电、连接互联网的台式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安全,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条 公司设保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

(一)审查、选定专人分别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及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二)定期对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

(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在8个字符以上,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

(三)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四)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五)未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人员应拆除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已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使用,严禁他人在外网上处理(即打开、查看、拷贝、传递涉密文件)和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他人在外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六)定期做好涉密计算机的病毒查杀、防治和系统升级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涉密信息的意外丢失。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一)系统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和日常维护及修理,保证系统和单机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的损坏或意外造成的数据丢失。

(二)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病毒防治、安全审计等工作,并负责对系统的运行进行安全保密监视。

(三)密钥口令管理员负责定期更换并管理系统登录口令、开机密码及部分重要程序和文件的密钥,保证口令和密钥的安全。对集中产生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口令,应定期分发并更改,不得由用户自行产生。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口令更改周期不得超过一周。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传输,口令的存放载体必须保证物理安全。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同步建设、严格审批、注重防范、规范管理”的保密管理原则。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器,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按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应按本系统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级别进行标识。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对图形、程序等首页无法标注的,应标注在文件名后。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资料,应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或销毁一般应由公司人员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并应确保秘密信息在维修、销毁过程中不被泄露。公司不具备自行维修、销毁条件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销毁。销毁涉密存储介质,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泄密的,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计算机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输电部运行班

1、监管措施

1)、班组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由班组技术员负责(专管员),专管员不在时可由班长认可的计算机兼管员进行,但必须事先征得专管员同意。专管员对兼管员的使用后果承担管理责任。

2)、班组已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建立存放路径台帐,并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各片区负责人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各片区负责人建立存放路径台,并交由计算机专管员,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

2、基本要求

1)、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打印机设备;

2)、专管员要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3)、专管员要善尽管理责任,在熟悉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常识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所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4)、专管员下班前或离开计算机一个小时以上,必须检查计算机的安全状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

3、安全管理

1)、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2)、班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

3)、班组内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班组使用人员需要安装软件时,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提出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

5)、各类数据、文件的备份、输出,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负责,各储存用移动盘由班组统一提供;

6)、未经各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

7)、计算机使用者在离开计算机时,应使计算机处于待机状态下,离开一小时以上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8)、班组计算机由班长统一设置密码后交由计算机专管员保管。未经班委会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9)、未经计算机专管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内任何设置。

4、网络使用规则

1)、班委会有权对班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并有权对班组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人引入和发出的信息、邮件,都有可进行被备份审查)。

2)、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班组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班组网上的保护信息。

3)、严禁在班组网络上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

5、打印机管理使用规则

1)、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打印彩色图、文。

2)、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打印资料。

3)、任何人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打印非工作业务资料。

4)、除特殊要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单面打印。

第7篇 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1. 目的

随着计算机应用工作的不断深入,计算机网络建立的自动控制项目增多,计算机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全厂计算机企业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和安全,为了能安全有效的保护好计算机信息资源,保证计算机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作用,真正起到为生产、管理服务的目的,推进企业现代化的进步和发展,结合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精神和本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各单位。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1 基础管理

3. 1. 1 全公司计算机类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配件、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相关附件及各类正版软件)均为厂固定资产,由拥有计算机类设备各车间部门进行使用、管理。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本单位计算机类设备负直接管理责任。

3. 1. 2 各车间部门应认真、祥实填报计算机类设备档案表(附表一),并报设备部、电仪车间存档。

3. 1. 3 电仪车间负责收集资料,建立建全全厂计算机类设备的基础档案,并建立每台设备的维修、更新档案。

3. 1. 4 随工程或其它项目含带的计算机类设备,必须填报计算机类设备档案表,并上报设备部和电仪车间,经电仪车间核查属实后方可投入使用。

3. 2 计算机类设备新增申请办法

3. 2. 1 各车间部门因工作需要须新增计算机类设备、新增计算机的配置,均需填写申请表(附表二),写明申请理由和用途,并附所需要的设备所要达到的功能或效果。经主管厂长签字后上报次年自有资金计划,经厂综合平衡后下达计划执行。

3. 2. 2 由于工作急需配备计算机类设备时,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表,写明申请理由和用途,并附所需要的设备所要达到的功能或效果,由主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计企部。由计企部安排资金计划后执行。

3. 2. 3 计算机的配置应根据工作用途确定。

3. 2. 4各单位不得自行调配计算机类设备。

3. 3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3. 3. 1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为避免病毒,因此各车间局域网(包括公司内部的其它独立的小型局域网)内、外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外挂软驱、光驱等附属设备。

3. 3. 2 域网内的计算机系统为统一配置,使用车间部门不得擅自安装、下载其它软件或增加、删除、修改系统配置,特别是ip地址、瑞星防病毒监视程序、应用软件等。

3. 3. 3 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保密口令、权限、注册,并作好保密工作日志,定期更改口令,严格按照网络管理员提供的域、用户名、密码登录,并注意保持该密码的安全性。

3. 3. 4 计算机系统中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 3. 5 严禁对网络上其它站点进行非法操作。

3. 4 计算机日常使用管理

3. 4. 1 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 4. 2 禁止修改系统软件、硬件信息。

3. 4. 3 主机电源插座除计算机设备外,禁止插放其它电器设备。

3. 4. 4 用户应创建自己的子目录存放自己的文档。严禁在自己的共享硬盘目录下建立和工作信息无关的文档和图片。

3. 4. 5 禁止在根目录下放置个人的各种文件。

3. 4. 6 重要数据的单位(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电仪车间、中控室、设备部、供销部、企划部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数据的备份,并责成专人妥善保存并要有备份记录(附表三)。

3. 4. 7 使用单位的计算机系统或硬件类设备出现故障,应通知电仪车间,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如需外委修理,由电仪车间统一上报设备部,由专职人员办理外委修理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外修。

3. 4. 8计算机类设备以及应用软件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新时,由电仪车间负责核实后提出购置计划,由设备部统一采购。

3. 4. 9 应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计算机工作台上摆放水杯,禁止在工作时吸烟。

3. 5 维护管理

3. 5. 1由电仪车间每周对局域网所使用的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处理并对局域网系统进行清查,若发现病毒要立即清除或隔离,保证局域网系统正常运行。

3. 5. 2 由电仪车间定期对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网络中心单元、路由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检,保证信息网络运行畅通,并做好相应记录。

3. 5. 3 由电仪车间定期对局域网外的计算机进行监控、抽查、杀毒,保证每台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3. 5. 4 由电仪车间配合电气车间、安监处对计算机系统接地进行检查、试验。

3. 5. 5电仪车间负责每月上报对全厂的计算机类设备进行巡检的结果,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3. 5. 6 由电仪车间及时提出各单位计算机设备的备品备件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负责进行采购。

4. 考核标准

4. 1 违反规定3. 1. 4条款,扣除责任单位10分,并扣主管部长50元。

4. 2 违反规定3. 2. 3条款,扣除责任单位20分,并扣主管部长50元。

4. 3 违反规定3. 3各条款,对设备未造成损坏但未影响工作的扣除责任单位10分;

4. 4 违反规定3. 3各条款,造成设备损坏,影响工作的按损坏设备的价值扣除责任单位10~20分,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4. 5 违反规定3. 4. 1~3. 4. 6各条款和3. 4. 8~3. 4. 10各条款,扣除责任单位5分。

4. 6 违反规定3. 4. 7条款,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大量数据的,扣除责任单位20分。

4. 7 违反3. 5各条规定,造成局域网瘫痪的、或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等,扣除责任单位10~20分。

第8篇 某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1、集团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控制与维护服务器监控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计算机单位进行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检查。办公室负责集团机关网络服务器的日常监测工作,计算机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以保证集团机关局域网正常运转。

2、在集团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集团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集团将为各部室联接国际互联网,联网时严禁关闭防病毒程序,或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及网上聊天操作。

6、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集团保密文件不外漏。

五、处罚条例

凡使用集团计算机玩游戏者,或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核实确认无误,将按人力资源部考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第9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 职责

3.1 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 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 工作程序

4.1 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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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4.2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4.2.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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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要求配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4.2.2购置的硬软件需经网管室验收、入库,方可报销。

4.3 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4.3.1确认合格的软件,由网管室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4.3.2软件原件由网管室集中保存,保存的场所应隔尘、干燥、无化学物质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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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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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司内部网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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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网管室负责对网络中的电脑进行病毒清查,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电脑有病毒感染,

要立即杀毒或报告网管室处理。

4.6.4外单位的软盘、光盘需在公司局域网计算机中使用,使用前要由网管室进行病毒清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7 数据的备份

4.7.1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

4.7.2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

5.2计算机应用项目方案书

5.3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

5.4zj5/12―js15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5.5zj5/14―js17计算机软件及数据文件控制清单。

5.6zj5/19―js51计算机硬、软件、数据文件入库登记表

5.7zj5/13―js12计算机硬软件及数据文件发放登记表

5.8zj5/20―js52对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5.9zj5/21―js53外来电子邮件接收登记

5.10 zj5/22―js54技术中心cad文件出图登记表

5.11 zj5/23―js55计算机硬软件测试、维修、升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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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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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公司各 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规定。

一、计算机设备是指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各种 功能卡、内存、硬盘、光驱)、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ups、扫描仪、传真机、 监控设备、考勤机等。

二、公司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并对设备的变更和领用进行记录。公司的 设备档案需集中存档。新增设备必须在领用前建立设备档案。公司设备的变更必须及时登 记备案。

三、计算机设备的配备原则

1、服务器、网络设备根据主机厂要求及区域要求配备;

2、复印机、投影仪各公司配备不得超过一台;

3、各公司机房(特别是有服务器的机房)及没有在机房的服务器必须配备 ups,财务 部关键电脑(台式机)需配备 ups;

4、打印机除售后前台、保险部外,其他部门原则上打印机全部共享使用,不单独给 某一个人配备。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申请;

5、传真机原则上每个店配备一台;

6、扫描仪原则上可配备三台,一台融资租赁使用、一台__使用(公用)、一台财务 使用(税务没有要求的暂不配备);

7、电脑的配备标准按照上海总部统一要求办理,电脑的配备原则为:

(1)笔记本电脑的配备原则为:店总经理、销售经理、站长、市场经理、大客户经 理、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店人事负责人及内训师。各店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台公用笔 记本电脑做为员工培训或出差使用;

(2)台式电脑的配备原则为:满足主机厂对电脑配备的最低要求外,融资租赁部、 网电营销、财务部、客服部、店面人事__部根据人员编制可申请每人一台电脑;保险部 除保险公司提供的电脑外,其余没有电脑的人员可申请配备;销售部除销售顾问外(展厅 经理、销售内勤等)可每人申请一台电脑;销售顾问在没有主机厂要求的前提下,销售顾 问可三人使用一台电脑;销售仓储可申请一台电脑;售后维修部除根据主机厂要求配备电 脑。其余岗位或各店所明确配备电脑数量的岗位可根据各店业务量酌情申请。

四、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必须首先办理领用手续,设备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 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负有责任。部门共用或为他人共用的计算机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被 指定人对这些设备的安全及完整性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 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

(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计算机中心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 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他外设。无特殊情况下

班后计算机设备必须关闭,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跟计算机中心备案。

5、要保证计算机使用环境通风,台式主机旁无杂物,注意防尘、防水、防潮。杜绝一 切火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计算机设备维护电脑维护:

1、计算机设备在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请关闭计算机设备,并切断电源;

2、笔记本电脑不得在开机状态下进行移动,需要移动时,先将计算机进入休眠状态 或关机,否则由此引发的硬盘故障,个人支付购买新硬盘和数据恢复的费用。

3、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及所有计算机设备。

4、计算机设备的启用应遵照以下顺序:先开总闸开关,其次开 ups 电源设备,第三 开打印机等外接设备,第四开显示器,第五开计算机主机;关闭时顺序相反。

5、各种设备与电脑主机连接时,必须是断电状态,否则有可能损坏设备。其中要特 别注意:绝对禁止在电脑和电脑外设都带电的情况下拆装打印机的通讯电缆。

6、每年对台式机主机进行一次除尘处理;

7、每周一对计算机进行表面清洁,定期清除计算机上的脏物; 复印机维护:

(1)、禁止私自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和非公司资料,重要原始凭证、公司公文、公司资 质材料等,需要部门主管核准方可复印扫描或发送传真,并且需要复印机管理人员核对无 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复印完毕后,无他人继续使用时,请按节能键进入节电模式。

(3)、为防止机器卡纸、禁止使用非复印纸、已褶皱复印纸、带订书针纸张。

(4)、注意保持机器周围清洁卫生,在每次使用后,请使用者自行清理产生的废纸、 脏纸。商业机密相关的废页、残页需要用碎纸机粉碎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5)、大量打印复印时,需要先打印复印一份,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份数 的操作,以避免大量纸张和耗材的浪费。如果发现不按此规定,造成使用设备大量输出: 排板错误、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稿件的情况,将按照耗材浪费程度,进行同等耗材价格的 惩罚性罚款,向__部缴纳罚金,不缴纳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设备原则上只对公司内部开放使用,外部人员如需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方可使用,由设备日常管理员进行监督执行。

(7)、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日常清洁工作,由各公司__部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机器 外观清洁。

(8)、定期(如每季度或复印张数到 20000 张时)请专业公司进行内部清洁、维护、 耗材添加等工作;日常使用出现问题,由各公司 it 人员诊断故障原因,避免将小故障扩 大化,影响使用。

投影机维护:

(1)禁止在投影机附近吸烟,以防烟灰进入 lcd 的表面,令画面出现污点。

(2)禁止 关机后再开动,以防 灯泡受电压冲击,缩短使用寿命,如需要再使用应在关 机后约 5 分钟才再开机。

(3)禁止在用完投影机后就立刻关灯、关冷气兼拔出投影机的插头离开,应将投影机 继续插在电源上,令机器维持在待机状态,以便投影机继续开动风扇为灯泡散热,应在关 机风扇停止转动后再切断电源。

打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监控设备等:定期进行设备的表面清洁,清除设备上的脏 物。

六、计算机设备报废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需通过 oa 系统进行设备报废审批流程,设备报废原则为:

1、服务器、电脑原则上使用五年可申请报废(主机厂要求除外),五年之内如果不能 满足工作需求,则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升级,计算机或服务器使用超过五年,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不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经计算机中心核实后方可 申请。所有计算机或服务器报废后,各公司与区域计算机中心做好交接手续,由区域计算 机中心统一处理。

2、网络设备的报废则没有时间限制,网络设备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 则可以申请报废。

3、ups 电池组的使用年限为三年,使用三年后 ups 电池可申请更换,ups 主机头则至 到不能正常工作后,可以申请报废。

4、激光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每个硒鼓的打印页数应在 2000 页左右;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 报废。

5、针式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打印头的使用寿命应在 3 亿次,如果还能够满足工 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6、复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复印总页数应在 250000 页左右,单个硒鼓的复印张数

应在 30000 张左右,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 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7、传真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打印页数在 30000 页,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 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8、投影仪整机的报废原则 5 年,单个灯泡的报废时间为 5000 小时,如果还能够满足 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9、考勤机、监控设备等的报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 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10、计算机设备由于个人原因丢失。

(1)、计算机设备使用第一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跟所 丢失计算机设备相同的新设备;

(2)、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1-2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四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3)、电脑在使用 2-3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三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 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电脑配置的电脑;

(4)、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3-4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二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5)、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4-5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一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计算机设备;

(6)、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5 年以上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百分之五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七、本制度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起实施,由区域公司 it 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计算机机房消防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是重点防火单位。为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机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预防火灾,保证机房安全是全体机房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

第二条 机房消防工作由各行安全保卫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总体负责,具体工作由机房安全员负责。

第三条 全体机房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消防训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条 机房消防设备的配备、维护、更换、检测由各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并具体负责有关使用人员的培训、训练、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机房安全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网控的布局,消防报警系统等设施的性能,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第七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准堆放设备包装物品及其他杂物。

第八条 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充电机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和修理与工作无关的电器产品。

第九条 机房内配置的自动灭火系统或灭火器要根据指标要求按时更新,放置符合消防有关要求、位置明显、操作方便,不得随意移动或做他用。

第十条 机房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源,增加负载,各种电源及配线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一条 机房内的各种设备必须按其具体技术规定和操作步骤使用。

第十二条 机房安全员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警告或制止。以上各条款,凡进入机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对因不执行本规定而造成损失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12篇 大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学生使用计算机应该以学习和科研为主,原则上不提倡使用计算玩游戏及其它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2、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各种网络中_的、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

3、严禁跨寝室,跨学生宿舍楼进行计算机私自联网。

4、计算机拥有者必须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法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5、计算机搬离学生宿舍楼,必须到学生宿舍楼门卫处填写《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表》,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6、为保证学生宿舍内家具的完整性、一致性,不允许学生携带电脑桌椅进宿舍。

7、安全使用计算机。

第13篇 计算机卫生管理细则办法

1、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操作台、工作椅、电源插座、电缆线摆布合理、放置规范。

2、操作台上只准摆放计算机、打印机及必要附属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和少量材料。

3、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操作台等要擦拭干净,外表卫生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4、室内卫生整洁,沙发、茶几、毛巾、脸盆干净,地面无痰迹,墙脚无杂物。

5、每天下午下班前,要及时用布罩将操作台上的计算机及其它主要附属设备罩好,落实好防尘措施。

第14篇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办法

一、计算机系单位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确保机器的正常运作。

三、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四、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五、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六、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炒股、玩游戏、聊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八、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九、请电脑公司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

第15篇 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机关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的安全,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严禁在机关计算机及网络上运行或传播一切法律法规禁止、有损国家机关形象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软件或图文信息。

二、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微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数据载体带离机关。切实增强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机关《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连接机关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和存储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外部网络联网。与外网连接的计算机,要与机关内网做到物理隔离,以防止恶意程序及病毒对机关网络系统的侵害。

四、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有害数据后,方可在计算机上运行和使用。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处(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及时进行消除。

五、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通知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故障诊断和排查,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微机设备或送出维修。

六、机关计算机主要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和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

七、非机关人员一般不许操作使用微机设备和浏览机关网络信息。

八、机关网络系统开通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 8:00至星期五下午18:00,周休日及节假日不开通。机关处(室)因工作需要,需在周休日或节假日使用网络系统的,可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给予开通网络。

九、爱护机关微机及设备,保持微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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