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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高中两主两全大体育管理办法 第2篇体育学院院报管理办法 第3篇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 第4篇某医学院学校体育馆使用管理办法 第5篇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第6篇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办法 第7篇体育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1篇 某医学院学校体育馆使用管理办法
f医学院学校体育馆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校体育馆的管理,合理使用和保护场地,更好地发挥体育馆的作用,建设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办法。内容如下:
一、使用范围
1.需要使用专业场地的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等体育专项选修课,或逢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体育教学使用。
2.校级运动队训练。
3.学校组织的比赛及其他大型活动。
4.经主管部门审批,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开展相关活动。
5.学校教师工作之余进行体育锻炼。
6.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其它需要使用体育馆的活动。
二、使用与审批程序
1.体育教学使用。公共基础学院根据教务处课程安排,将需要安排在体育馆内进行教学的课程表交后勤管理处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备案,由其负责通知物业清理安排使用场地。
2.校级运动队训练使用。根据校体委制定的训练计划,各校级专项运动队队员凭运动员证,按时入馆进行训练。训练计划报后勤管理处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备案。
3.学校组织的比赛和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前将比赛日程和相关要求书面告知后勤管理处,由分管处长安排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落实场地,准备设施。
4.校内各部门使用体育馆开展活动,需填写“体育馆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安排落实。
5.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体育馆,需填写“体育馆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在签订使用协议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场地。
6. 学校教师工作之余进行体育锻炼,凭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进入。
7.其它情况需要使用体育馆,均先填写 “体育馆使用申请表”(附件),按程序申请。
三、其他事项
1.体育馆由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负责监管,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物业公司负责安排专人值班;定期检查馆内设施完好情况;每天保洁,地板每周拖洗一次。
3.学生训练使用灯光照明严格按照课程表或训练计划时间执行。
4.自觉爱护场内设施,正确使用场内体育器材,注意安全,不做危险动作;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5.馆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禁止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进入运动场地。
6.严禁将腐蚀性物质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场地。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五、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2篇 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办法
一、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教学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单元和课时教学计划。
二、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课上要做好安全工作。如因教师安排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课堂上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措施,组织练习前,要讲清练习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教师上课时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带口哨,提前两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上课前师生互相问好、下课时师生相互道别,不私自换课、不提前下课。
四、教学目标准确,针对性强,教材内容搭配科学,场地安排得当,合理分配时间,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适宜。
五、教师上课前要组织学生在教学楼前站好队,上课铃响后由体育委员带往操场;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检查服装;课前要组织好学生做好热身活动,下课前要组织学生做好放松活动,并清点学生人数。
六、规 范 教授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成立体育兴趣小组。
七、发现、培养、选拔体育特长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体育运动会和运动员训练。
八、注重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
第3篇 体育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一、院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党委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管理,党委办公室根据上年度统计的党员总数,通知财务科做好经费预算。
二、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委办公室统酬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党员300元/年/人;学生党员100元/年/人;离退休党员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党支部开展主题鲜明、思想先进、内容积极的组织活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召开党内研讨、考察和交流活动,开展党日纪念活动,组织其它有政治影响力的纪念活动。
三、全院性大型党组织活动的经费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各党支部(总支)提出申请(填报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登记,党办主任审批,单项经费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将计划(基层组织活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批,由党支部书记(总支)或委派宣传委员按财务管理制度领取经费;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活动经费手续,报销时需书面提交活动小结,各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学年结束后,党委办公室将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4篇 高中两主两全大体育管理办法
高级中学“两主两全”大体育管理办法
“两主两全”大体育活动作为我校示范项目一直以来都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本学期开学的教代会上,魏校长再次提出要在大体育活动上提升层次,强化质量,打造精品,内容和形式都要有新的可以推广的价值。面对压力,要正确对待,把压力变成动力,全面落实大体育活动细则,抓好各个环节质量,保证学生必须保证“三个一”,即每天活动一小时,每天跑步1000米,每人有一项活动项目。
大体育活动到本学期为止已经有七年了,经过七年的发展和改进,整体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体育课、早操、间操、体育活动课综合一体,最终以体育艺术节为集中展示平台的具有宁高特色的大体育模式,达到了全员参加、全年活动、自主选择、自主创新的目的,为了能更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体育课管理办法
1、教师提前2分钟候课,准备场地和器材,上课后及下课前严格考勤,严禁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出缺勤情况及时登记并通过体育委员转告班主任,无故缺勤每人次-0.5分,中途逃课每人次-1分。
2、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无故离开场地,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否则按逃课处理并按规定减分,情节严重的转交政教处。
3、爱护场地和器材。损坏赔偿标准:篮球120.00元,足球120.00元,排球100.00元,其它大型固定器材按学校购置定价赔偿。
4、各班级选好拿器材人员,履行使用制度,填好使用手续,本小组所有人员保护好器材,丢失按标准赔偿。
5、每次上课开始必须统一跑步1200米,跑步过程中要求整齐,步调一致,跑步结束后才能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
6、制定好学习计划,按要求进行授课,并做好平时考核工作、记录工作。
早操管理办法
1、各个班级及时上报班级住宿人数,保证每次早操出席人数,每缺席1人减1分。
2、及时到操场集合,上操铃声响必须到操场,否则视为迟到,每迟到1人减0.5分。
3、要保证跑步质量,指挥员认真负责,早操要有班级口号,口号要每半个月更新一次,班级跑步要步调一致,每出现一次整体效果不好,减0.5-5分。
4、见习学生要统一到主席台两侧站队,统一走两圈,不服从指挥的减1-5分。
5、每次早操要有讲评,对于组织效果好的班级给予奖励,加分按指挥老师提出的表扬分别加1-10分。组织差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10分的减分,效果非常差的班级,留下重新整顿并减5分。
间操课管理办法
1、各班级要及时上操,下课铃声以后9分钟(以出楼门为准)必须到班级指定位置进行活动,否则每人次减0.5分。
2、各班级要在自己班级所规定的区域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器材齐全,每班级必须有3―5种活动内容和活动器材,每缺少一种-1分,全体学生要积极活动,活动质量好,否则减0.5分。
3、各个班级要把学生分成几个活动小组,选择好活动小组长,活动以集体项目为主,检查时发现不活动者每人每次-0.5分。
4、站队整齐、迅速、听从口号,要按身高排好固定的上操位置,否则每人次减0.5分。
4、国颁操要求要按动作节奏来完成,不拖拍,不抢拍,动作有力度,节奏感强,班级整体效果好加1-5分,否则减1-5分,体育教师检查过程中指出学生动作不足的每人次减1分,如果整个班级在做操过程中表现散漫并被值周教师留下每次减10分。非常差的班级听课进行学习国颁操,验收合格方能上课。
5、在做操过程中每发现一人次不做操减1分。
体育活动课管理办法
1、每次体育活动开始必须准时到操场集合,并清点人数,每缺席1人减0.5分,每迟到一人次-0.5分,学生人数以学校教导处在册为准。
2、每次活动课必须以1200米跑步开始,在跑步过程中要求步伐一致,指挥员口号洪亮,要控制好节奏和班与班之间的距离,否则减1-5分。
3、跑步过程不允许掉队、离队、每发现一人次减1-2分。
4、自选项目活动时要在自己所选择的项目场地进行活动,不允许随意到其他场地和教学楼前,否则减1-2分。
5、教师巡回检查指导学生活动情况,不活动、聊天等情况每人次减0.5分。
6、不允许早退,发现每人次减1分。
第5篇 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体育器材管理规定
一、 体育器材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 一般体育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 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 各种器材、设备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 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六、 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七、 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记,及时归还。
八、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6篇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规定
1、妥善保管好学校的体育器材,做到帐目清楚,摆放整齐、干净整洁规范。
2、经常检查维修体育器材,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确保体育器材不受损坏。
3、严格借还手续,按时发放准时回收,保证体育教学、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正常进行。
4、做好足球场、篮球场的课余时间管理,每天中午12:15---13:45,晚上17:00---19:00,保证活动有序,安全,周六、周日做好巡查,保证场地、器材不受损坏。
5、遇有偶发事件,及时与政教处、保安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解决。
第7篇 体育学院院报管理办法
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报纸性质。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报是学院党政的机关报,是学院党政领导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纽带,是宣传学院工作部署和展示学院风采的阵地之一,是对外宣传和交流的窗口。
第二条 办报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实实事求是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的办报宗旨。以宣传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为重点,引导全院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 办报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好学院党政的喉舌,把握舆论导向,倡导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引导健康向上的院风形成,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为学院宣传工作服务。
第四条 院报规格。开本为对开四版,第一版为要闻,第二版为综合新闻,第三版为教育教学研究/实践教学,四版为副刊或专版。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隶属关系。学院党委主管,由党委办公室主办。
第六条成立编委会。
(一)编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编辑部主编)。
(二)编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编辑部副主编。
(三)编委:各党支部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编辑。
第七条设立编辑部。(暂设党办内)
(一)主编。其职责是把握方向、通报情况、提供信息、制定计划、评估报纸,提出发展规划和改革设想,决定对编辑成员的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奖惩等。
(二)副主编。职责是:1.主持院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主要包括提出报道计划、要点,审查各版稿件,决定稿件取舍,审定各期报纸的清样。2.对编辑成员的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3.决定学生通讯社学生记者人选。4.组织院报人员对外宣传投稿。
(三)责任编辑。职责是:1.审查各版稿件,对稿件取舍和版面编排提出意见。2. 审查并校对各期报纸的清样。3.统筹院报的内务工作。4.完成主编和副主编安排的事务性工作。
(四)编委。担任编委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指导、督促本部门的记者(通讯员)及时采写稿件。
(五)版面编辑。职责是:1.完成本版的编辑工作,包括:提出本版的报道计划,采写稿件和组织教职工、学生记者采访撰写稿件,对单稿进行选择、加工、修改,配置稿件、组织版面和本版的版面设计工作。编辑工作要符合院报质量要求。2.负责本版的校对工作。3.承担分工的院报内务工作。4.完成主编和副主编安排的事务性工作。
(六)记者(通讯员)、学生记者。职责是:完成主编和副主编安排的采访任务;学院有重大活动时主动采访、报道;完成本人所在单位重大活动或本人参加活动的报道。
第三章 出版程序
第八条 院报原则上每月出版1期。出版日期由编辑部(党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编辑部(党办)以“征稿通知”公布当期院报的主题和宣传方向,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自的稿件采写任务,编辑、记者根据总体要求,负责采访或向有关方面约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九条 稿件整理加工。版面编辑和责任编辑根据组织回的稿件分类筛选,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决定取舍,加工整理,并进行技术性处理,使稿件达到刊发要求,再交负责稿件审查的副主编。副主编在征稿截止日期后3天内将审查通过的稿件交编辑部(党办)定稿。
第十条 划版。编辑部(党办)确定每个版面的主题,并根据情况决定稿件分别发在什么版面。
第一十一条 编排。编辑部(党办)将加工好的稿件和新闻图片交由专门的设计公司进行划版,并负责进行审核,力求使版面新颖、美观、大方,图文并茂,富有时代特色。
第一十二条 校对。校对由各版的编辑负责,经过三校,力求做到准确无误,然后才能付印。
第一十三条 出版。讲究效率,按时出版。
第一十四条 发行。内部发行由编辑部(党办)将报纸分发各部门,发放学生的报纸送到各系辅导员由其分发给学生;对外赠阅由编辑部(党办)负责寄送至上级领导部门、各交流高校等。
第四章 编辑部成员推选和管理
第一十五条 编辑、记者(通讯员)管理。各教学系部推选2名人员、各行政部门和教辅部门推选1-2名人员作为院报记者(通讯员),负责对本系部/部门的组织的重大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并与编辑部(党办)进行业务联系。编辑、记者要做到按时完成编辑部(党办)交给的采访任务和其它工作;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不断进步;编辑人员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的编辑任务;记者(通讯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写出较有深度的稿件;每月写稿不少于一篇;编辑、记者(通讯员)如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可提出辞职。
第一十六条 学生通讯社管理。
(一)学生通讯社是院报编辑部(党办)领导的学生兼职记者、通讯员队伍。
(二)院报学生通讯社的学生记者、学生通讯员应当是品学兼优、热爱写作、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写作能力者。
(三)录用学生记者、学生通讯员采取个人报名、系部推荐、院报编辑部(党办)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四)学生记者的主要任务是:采写稿件、搜集传递信息、推荐稿件,并帮助院报编辑部(党办)做一些编务工作。
(五)学生通讯社人员未经院报编辑部(党办)批准,不得采访学院领导、学院党政部门;采写教职工也应经院报编辑部(党办)批准。
(六)学生通讯社成员每年调整一次。
(七)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标准:从发稿量、投稿量、信息传递量和协助进行编务工作等方面综合考量。
第五章 稿酬管理
第一十七条 稿酬管理。
(一)稿酬标准
1.言论(社论、评论等),每百字20元。(不足300字按60元发,最高不超过300元)
2.消息、通讯(专访、见闻等),每百字20元。(不足200字按40元发,最高不超过400元)
3.新闻照片,每幅20元。(最高不超过80元)
4.艺术摄影(书画作品),每幅20元。
5.文艺作品每百字20元(不足300字按60元发,最高不超过300元),诗歌以行计,每行10元(最高不超过300元)。
6.科普、政论、杂谈、经验等,每百字20元。(不足300字按60元发,最高不超过300元)
(二)摘发下列文稿,稿酬每百字10元。
1.学院的文件、简报。
2.会议报告、会议讲话。
3.报刊文摘。
4.经验材料、先进事迹。
(三)稿费原则上每三个月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