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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管理办法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2

试用管理办法

第1篇 房地产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__、__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nbs

p;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内,逐级审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审核,若在规定薪酬范围的转正,由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即可生效,若其转正薪酬超过规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与职员的<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一并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__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______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__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

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 hr303-01-a;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hr303-02-a;

第2篇 某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需要考核的,只有通过这个考核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拿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3篇 房地产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3.0 定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单独约定。

4.0 职责

4.1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考核评价。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员工的考核评价。

5.0 内容

5.1 试用期限

5.1.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5.1.2 新进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各类岗位试用期限基准如下:

岗位类别

合 同 期

试用期

备注

总监级及以上

销售、策划职

方案1:13个月

2个月

本表中试用期限为最低期限,原则上不予提前结束试用期。

方案2:37个月

6个月

其他

36个月

3个月

5.2 试用期工作安排

5.2.1 当新员工被批准录用并明确报到入职日期之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即按照《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见附录1),做前期准备工作。

5.2.2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安排时,须采用书面告知方式。临时性或专项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单》;计划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计划》表。书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员工说明具体要求与要达到的目标,并让新员工签收,以此作为评价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业绩的依据。

5.3 新员工培训

5.3.1 为使新员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岗位发挥其工作能力,对新员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入职培训。

5.3.2 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及要求,建立《部新员工培训方案》(见附件1),依此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3.3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依据之一。

5.4 考核与评价

5.4.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价。

5.4.2 工作计划考核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安排,及新员工自身状况,制定月度考核标准,经所属中心总监批准后执行。入职当月不考核,从次月1日起开始考核。

5.4.3 综合评价

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门经理需填报《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且提出改善意见。

5.4.4 新员工月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部门经理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终止试用)的依据。

5.5 试用期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包括:

--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 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6 转正

5.6.1 新员工入职满第8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新员工与用人部门分别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以下资料申报转正:

-- 新员工:填写《试用期满调查问卷》(见附件3);撰写试用期总结(格式见附件4)。

-- 用人部门:提交《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见附件5)。

5.6.2 当月转正人员,若需要调整薪资,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 其它

6.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本办法自总裁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ky-_zz_-06制度-018)同时废止。

7.0 参考文件

无。

8.0附件

项次

名称

表 单 编 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附件1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门

永久

附件2

《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

ky-hr006b/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3

《试用期满调查问卷》

ky-hr006c/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4

《试用期总结》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5

《员工试用期评价及转正审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9.0 附录

附录一 《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

第4篇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一) 明确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完善公司人事考核、监督、晋升机制。

(二) 考评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以确定该员工聘用等级及薪酬水平。

第二条 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发现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 试用对象:试用期内员工。

第四条 试用时间

(一) 一般职位的员工,试用期1-3 个月。

(二) 较高管理职位的员工,试用期为1-6 个月。

第五条 试用期考核办法

(一) 试用期到期前两周,人力资源部提醒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估;

(二) 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人力资源部收回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三)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评估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四) 对综合评估达标的员工,提醒其提交转正申请;对未能达标的员工,说明理由,提前告知,通知办理试用期员工离职手续。

第六条 附则

(一) 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 年 1 月 1 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 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试用期评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5篇 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 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 eq测定,满分5分。

3、 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 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 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 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 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 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 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 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 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 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2】

前 言

本规定是根据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目的是规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有据可依。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李 琳

本规定审定人:胡奇翰

本规定批准人:李金锋

发放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六个月。

1 目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锦联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3.1试用期:

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察之日起,直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其间的时间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2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司一般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职员工或集团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员工经晋升、调入、下派、竞聘、内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岗位履职之日起,直至转正之日止,称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员工为一个月,中层以下干部及人力资源、财务(不含仓库)、商务岗位人员为三个月,中层及以上干部为六个月。

4 职责

4.1锦联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与落实锦联公司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组织评估试用(考察)期员工的综合表现。

4.2用人部门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客观评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的胜任度,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3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级监察员有权对公司试用(考察)期员工转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观性等进行全程监督。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试用(考察)期待遇

5.1.1 新员工试用、考察期月应发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领导特批的,可按高于80%发放。考察期员工原月应发工资高于新岗位转正后月应发工资80%的,按原月应发工资发放。

5.1.2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津补贴、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员工教育

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前应接受入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见《培训管理规定》,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可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入职培训考核不通过的,人力资源部有权调整试用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岗前培训考核由部门、车间自行安排,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调入人员的考察期管理可参照本条执行(解除劳动关系可参照为退回原单位)。

5.3试用(考察)期辅导

5.3.1试用期辅导员

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考察期管理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

5.3.2辅导员考核

5.3.2.1考核人

辅导员的考核人应为被辅导的新员工。

5.3.2.2 考核内容

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7天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工作考评表》(附录a)。

5.3.2.3 考核等级与结果

考核等级对应的考评结果在辅导员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奖励300元;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奖励200元;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表现一般,奖励100元;

—有待提高:几乎不作指导与帮助,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的,考核100元;

—不作为:刻意误导或隐瞒各项应指导工作,日常指导态度恶劣,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试用(考察)期转正

5.4.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转正应自行申请,应于试用期满前7天向部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录b),附上《试用(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报告》(无格式要求)、《辅导员工作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附录c)后,将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考察)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试用(考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情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5.4.3员工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可自主申请延长试用期,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5提前转正

5.5.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的,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可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5.2未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而是视情况给予适当实习补助,金额另行规定。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三个月以上的,取得毕业证到公司正式报到时,本人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则直接转正。

5.5.3考察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

5.5.4提前转正必要条件为:

— 入职需满一个月(实习生除外);

—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得分在90分以上;

—试用期内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5.6试用(考察)期考评

5.6.1员工在试用(考察)期内的考评,主要是考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标准。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的方式,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5.6.2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行政副总经理(分公司为分公司总经理)逐级申诉。

5.7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5.7.1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一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的;

— 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并不接受调岗的。

5.7.2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完成《离职申请单》审批手续,并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6 检查与考核

6.1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经办人200元/次。

6.2转正材料不全的,经办人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经办人被用人部门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失廉、失职和渎职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6.5其它考核按《综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7 附录

附录a: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附录b: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录c: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部门

被辅导人

被辅导人岗位

辅导时间

辅导员

辅导员岗位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评分

1

是否将部门职责、部门岗位设置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2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职责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3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操作流程、操作技能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4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禁忌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5

辅导新员工过程中是否耐心、仔细地讲解原理,使新员工真正理解(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6

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7

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8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所需材料(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总分(100分)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哪些评价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那些意见和建议

说明:1.本表请试用期(考察期)员工详实填写,并请与试用期(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共同交予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转交人力资源部。

2.总分81-100分视作优秀;61-80分视作良好;41-60分视作一般;21-40分视作有待提高;0-20分视作不作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转正申请审批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试用期 □考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转正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提前转正)

员工自述

提出申请理由,并对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作客观总结,可附后。

员工签名: 日期:

辅导员

意 见

(由辅导员填写,内容包括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对公司/部门所做的具体的贡献,并以实例说明以及、学习掌握技能情况),可附后。

签名: 日期:

部门经理意 见

(附转正考核表)

签名: 日期:

人力资源意 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 见

签名: 日期:

行政副总 (分公司总经理)

意 见

签名: 日期:

说明:锦联总公司人员、分公司班子人员的转正由行政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分公司班子以外人员转正由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办理转正人数多时,可以附名册形式一次性签署。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入职时间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得分

工作

表现(40)

责任感

10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9-10);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7-8);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工作(5-6);工作常需要督促方能完成(3-4);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0-2).

合作精神

10

与同事或主管合作有效,随时准备尝试新观念,与人相处非常好(9-10);一向合作良好,愿意接受新方法(7-8);大致上与人相处愉快,偶尔会有摩擦(5-6);时常不能合作,表现不同意的态度,难相处(3-4);似乎无法与人合作,不愿意接受新事物(0-2).

积极性

6

工作勤奋,能经常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主动加班加点(6);能圆满完成交付的工作,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会加班加点(5);偶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少有加班加点(4);只能按时上下班,不偷懒(3).不能按时上班或工作偷懒(0-2)

工作品质

7

特别标准,超越要求很多(7);没有错误,能达到要求(6);基本能达到要求,几乎没有错误(5);离要求有一定差距,偶尔有错误(3-4);离要求较远,经常犯错(0-2).

出勤情况

7

试用期内从不请假(7);试用期内几乎不请假(6);试用期内偶尔请假(5);试用期内经常性请假(3-4);试用期经常请假,且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多为后补 (0-2).

遵章

守纪(30)

劳动纪律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且诱导别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规范操作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岗位流程,且指导他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安全意识

10

警觉性高,能提供改善建议(9-10);遵守规定,注意安全(7-8);常依赖别人,偶有1次轻微违反(5-6);有2次轻微违反现象(3-4);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2).

岗位

技能(30)

工作知识

10

工作各方面均能掌握,极为优秀(9-10);对工作了解全面充分(7-8);对工作有相当程度的了解(5-6);工作某些方面如能增进相应知识最好(3-4);与工作有关之事大部分都了解不够(0-2).

学习能力

10

超乎寻常的学习速度且完全消化(9-10);学习快速,记忆力良好(7-8);学习速度尚可,也能记住一些东西,但需勤加教导(5-6);学习缓慢,接受能力迟缓(3-4);愚笨庸劣,记忆力差(0-2).

智能或技能

10

绰有余裕(9-10);胜任愉快(7-8);能够胜任(5-6);勉强能胜任(3-4);不能胜任(0-2).

小计

100

/

额外加(减)分

±5

/

合计

/

/

考核人

考核时间

考核说明:1.员工在试用期满前7天上交试用期工作总结(转正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根据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分,试用期满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员工试用期考核60分以上者正常转正, 40-60分者建议延长试用期,40分以下者为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能独立完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转岗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6篇 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7)

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在编岗位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3工作程序

3.1录用、晋升人员经审查、面试合格后方可试用,员工到上岗前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交验学历证明、户口册、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正本);

b.签订《试用协议书》;

c.提交指定医院的体检表;

d.接受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2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为报到员工开具《员工聘用(调动)通知》,并应亲自带领新进员工到其工作部门,交由用人部门领导安排其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当新进人员为主任级及以上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还应负责将其介绍给公司所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3用人部门接收新员工后应做的工作

3.3.1为新员工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3.2为新进员工做职前介绍,帮助其做好上岗前准备,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3.3带领新员工到行政部办理食宿手续;

3.3.4帮助新员工申领办公用具、用品;

3.3.5向新进员工收集其本人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张。

3.3.6其它应交待办理的事宜。

3.4员工试用及转正规定:

3.4.1试用期限

a.主任级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b.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

c.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3.4.2试用期定级

3.4.2.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定级:

a.凡属增岗或增编人员,参照《人员需求申请表》上批准的级别,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在核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如定级超出核准范围,应重新审批,具体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5.4.8.2条款规定执行;

b.凡属替补人员,原则上工资定级应比原岗位人员低一级。如替补人员条件特别优秀,定级需高规定标准时,应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5.4.8.2条款规定执行;

c.招聘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从事专业对口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定级参照《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4.2.2员工晋升到高级别岗位,试用期间的薪资维持原级别。

3.4.3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由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新进员工的直属领导按相关规定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予以考核鉴定,决定该员工是否能够转正。

3.4.3.1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良好,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负责填写《人事异动审批表》,在相应栏中签署转正、定级意见,并督导待转正员工本人撰写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一并提报人力资源部。

3.4.3.2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用人部门可酌情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但主任级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不得少于3个月,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个月,转正审批手续执行3.4.3.1条款的规定。

3.4.3.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用人部门领导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异动管理办法》3.2.2条款相关规定报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试用员工发放《终止试用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4.3.4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可以申请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限。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意见后,向该员工发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为3个月。延长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同意其转正,按照3.4.3.1规定办理;若延长试用到期后,该员工经考核仍不适用本岗工作,参照3.4.3.3执行。

3.4.5员工转正审批权限

3.4.5.1计件工人、临时聘用人员的转正审批,由所属一级部部长负责,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4.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审批的《人事异动审批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该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协助其办理转正相关的一切人事录用手续。

3.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4附表

4.1《转正通知书》

4.2《延长试用期通知书》

4.3《终止试用通知书》

第7篇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第8篇 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__ __ 集团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的管理试用期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__ __ 集团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单位的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 试用期要求

一、新员工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设定,行政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业务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二、 试用期员工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及格

(低于60分者)应当予以劝退。

三、 试用期满考核通过者给予转正。

四、 试用期内员工应积极参加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内的所有相关培训,未参加培训人员或各类培训不达标人员不得给予转正,建议做辞退处理。

第四条 转正考核

新员工自入职次月起按照《__ __ 集团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工作量、全勤率、工作差错等。试用期内,新员工不享受员工绩效奖金,考核分数作为对试用期员工的评定依据。新员工达到转正标准后,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下发《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表1),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条 提前转正

一、月度考核达到100分者

(需经用人部门申请,次月可给予转正);

二、 经集团提名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 共产党正式党员

(新入职员工为党员的,在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我司后,可立即办理转正手续,详询所在单位党支部)。

第六条 转正及辞退

一、试用期满后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给予转正;

二、 试用期满后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原则上应予以辞退。

第七条 用工部门的职责

一、新员工入职报到前,部门负责人应联系单位办公室,提前为新员工准备好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对部门同事进行简单的介绍,为其讲解部门的组织结构及相关制度,对其工作内容进行安排等。

二、 试用期间,部门负责人员要及时做好员工的沟通,培训跟踪工作,如途中发现试用不合格,须及时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第一时间做调岗,劝退等处理。

三、 试用期间,必须安排员工参加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考核。

第八条 试用期离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做好工作移交。

二、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单位将解除劳动关系,结束试用:

1、 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荣誉证书,推荐信等其他用于证明其能力的个人证明

(包括体检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2、 无法胜任公司岗位职责的要求,经试用与公用录用条件不附的;

3、 无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或拒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4、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年5月

附表1(员工档):

《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第9篇 房地产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怎么写

1.0 目的

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3.0 定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单独约定。

4.0 职责

4.1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考核评价。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员工的考核评价。

5.0 内容

5.1 试用期限

5.1.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5.1.2 新进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各类岗位试用期限基准如下:

岗位类别

合 同 期

试用期

备注

总监级及以上

销售、策划职

方案1:13个月

2个月

本表中试用期限为最低期限,原则上不予提前结束试用期。

方案2:37个月

6个月

其他

36个月

3个月

5.2 试用期工作安排

5.2.1 当新员工被批准录用并明确报到入职日期之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即按照《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见附录1) ,做前期准备工作。

5.2.2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安排时,须采用书面告知方式。临时性或专项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单》;计划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计划》表。书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员工说明具体要求与要达到的目标,并让新员工签收,以此作为评价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业绩的依据。

5.3 新员工培训

5.3.1 为使新员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岗位发挥其工作能力,对新员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入职培训。

5.3.2 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及要求,建立《部新员工培训方案》(见 1) ,依此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3.3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依据之一。

5.4 考核与评价

5.4.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价。

5.4.2 工作计划考核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安排,及新员工自身状况,制定月度考核标准,经所属中心总监批准后执行。入职当月不考核,从次月1日起开始考核。

5.4.3 综合评价

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门经理需填报《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见 2) ,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且提出改善意见。

5.4.4 新员工月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部门经理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终止试用)的依据。

5.5 试用期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包括:

--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 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6 转正

5.6 .1 新员工入职满第8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新员工与用人部门分别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以下资料申报转正:

-- 新员工:填写《试用期满调查问卷》(见 3) ;撰写试用期总结(格式见 4) 。

-- 用人部门:提交《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见 5) 。

5.6 .2 当月转正人员,若需要调整薪资,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 其它

6.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本办法自总裁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ky-__ zz__ -06制度-018) 同时废止。

7.0 参考文件

无。

8.0

项次

名 称

表 单 编 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1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门

永久

3《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

ky-hr006b/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3《试用期满调查问卷》

ky-hr006c/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4《试用期总结》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5《员工试用期评价及转正审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9.0 附录

附录一 《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

试用管理办法9篇

1.0目的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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