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及措施
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三高”地区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不加强井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公司结合施工区域和施工特点,制定了“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及措施,具体如下:
一、修井作业公司对“三高”井的划分
1、深层天然气井: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35mpa,距居民区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危和硫化氢,只属于“高危”井控风险。
2、扶余城区井:城区井距离居民区不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压”和硫化氢,只存在“高危”井控风险。
三高油气井定义:
⑴、“高压”:高压油气井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
⑵、“高含硫”:高含硫油气井是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0mg/m(100ppm)的井。
⑶、“高危”:高危地区油气井是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工厂、医院、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海滩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mg/m 〈10ppm〉)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二、“三高”地区施工井的具体措施。
1、规章制度方面。
为了加强“三高”地区井控工作,制定下发了修井作业公司《井控管理制度》、《控制井口岗位职责和关井操作程序》、《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司生产部门完善了《修井作业公司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含盖了井控基础工作和防喷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全过程的井控管理规章制度。
2、施工作业区域和装备的选择。
高含硫油气井井位应选择在以井口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无常驻人口以及工农业设施的地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确定井位,建设方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并反复演练,做好道路维修、环境保护等工作,在确保所述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报经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般油气井井口与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高压、高含硫油气田的油气井井口与其它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钻进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但最小不能小于8米。
在钻机选用上应考虑适当的井架底座高度,安装留有合理空间,为井喷抢险提供必要条件。
用于“三高”油气井的防喷器累计上井使用时间应不超过7年,且使用前应经过严格的试压检验,各项指标必须合格。
施工过程中地质情况或施工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对钻井或井下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制定出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修改设计,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负责井下作业的井控技术管理及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从设计开始加强井控各环节的技术管理。
(1)、 一般油气井工程设计,由工艺所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由所长或副所长审核人员。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或部门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设计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技术职称或本企业级以上的技术专家审核,设计应由建设方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危地区油气井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审核与批准由各油气田做出具体要求。
(2)、施工作业现场应依据不同承包方式,由责任方派驻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督人员,依据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对现场施工作业井控和安全方面的关键工序、关键技术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高压、高含硫油气井施工作业应派驻监督人员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3)、建立健全井控管理体系和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从管理层到操作岗位的井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和各岗位井控责任,定期开展活动,不但对已发生的井喷事故进行责任追究,而且对“三违”行为和各种重大井控险情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对重大施工和关键技术工艺环节,有关上级单位和部门应依据井下事故及复杂情况的程度,安排相应能力的生产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保证对现场工作提供必要和有效的技术支撑。
(5)、从事“三高”油气井的施工队伍,在施工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全队人员及协同施工人员进行针对“三高”油气井特点的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培训工作重点应对本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急预案等进行技术交底;对本井可能遇到的特殊地质、工程、井控、安全、环保等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介绍;对各岗位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宣贯。由施工作业队负责向处于警戒范围内的当地人群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并与当地政府进行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6)、所有施工作业队应持证人员必须持有效井控操作证,方可上岗指挥和操作,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
(7)、落实好一次井控技术措施,加强坐岗观察和干部24小时指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8)、坚持搞好的防喷演习, 防喷演习要坚持“以班自为战、队自为战”的原则,司钻要全面指挥,严格按程序要求操作,演习结束后,司钻、值班干部要做好讲评,讲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防喷器演习记录。作业队首先搞好本井井控风险识别,结合本井实际情况做好各种应急抢险预案,并做好演练工作,达到具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9)、建立复杂情况和事故处理的统一协调制度、工作程序和技术支持与决策的专家队伍。在处理井下复杂情况和事故时,由工艺所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共同分析和研究对策,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第2篇 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措施
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三高”地区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不加强井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公司结合施工区域和施工特点,制定了“三高”地区井具体管理办法及措施,具体如下:
一、修井作业公司对“三高”井的划分
1、深层天然气井: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35mpa,距居民区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危和硫化氢,只属于“高危”井控风险。
2、扶余城区井:城区井距离居民区不超过500米,不存在“高压”和硫化氢,只存在“高危”井控风险。
三高油气井定义:
⑴、“高压”:高压油气井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液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
⑵、“高含硫”:高含硫油气井是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0mg/m(100ppm)的井。
⑶、“高危”:高危地区油气井是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工厂、医院、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海滩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mg/m 〈10ppm〉)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二、“三高”地区施工井的具体措施。
1、规章制度方面。
为了加强“三高”地区井控工作,制定下发了修井作业公司《井控管理制度》、《控制井口岗位职责和关井操作程序》、《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司生产部门完善了《修井作业公司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含盖了井控基础工作和防喷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全过程的井控管理规章制度。
2、施工作业区域和装备的选择。
高含硫油气井井位应选择在以井口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无常驻人口以及工农业设施的地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确定井位,建设方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并反复演练,做好道路维修、环境保护等工作,在确保所述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报经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一般油气井井口与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高压、高含硫油气田的油气井井口与其它任何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钻进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但最小不能小于8米。
在钻机选用上应考虑适当的井架底座高度,安装留有合理空间,为井喷抢险提供必要条件。
用于“三高”油气井的防喷器累计上井使用时间应不超过7年,且使用前应经过严格的试压检验,各项指标必须合格。
施工过程中地质情况或施工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对钻井或井下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制定出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修改设计,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负责井下作业的井控技术管理及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从设计开始加强井控各环节的技术管理。
(1)、 一般油气井工程设计,由工艺所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由所长或副所长审核人员。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或部门进行设计。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设计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技术职称或本企业级以上的技术专家审核,设计应由建设方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领导批准。高危地区油气井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审核与批准由各油气田做出具体要求。
(2)、施工作业现场应依据不同承包方式,由责任方派驻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督人员,依据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对现场施工作业井控和安全方面的关键工序、关键技术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高压、高含硫油气井施工作业应派驻监督人员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3)、建立健全井控管理体系和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从管理层到操作岗位的井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和各岗位井控责任,定期开展活动,不但对已发生的井喷事故进行责任追究,而且对“三违”行为和各种重大井控险情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对重大施工和关键技术工艺环节,有关上级单位和部门应依据井下事故及复杂情况的程度,安排相应能力的生产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保证对现场工作提供必要和有效的技术支撑。
(5)、从事“三高”油气井的施工队伍,在施工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全队人员及协同施工人员进行针对“三高”油气井特点的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培训工作重点应对本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急预案等进行技术交底;对本井可能遇到的特殊地质、工程、井控、安全、环保等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介绍;对各岗位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宣贯。由施工作业队负责向处于警戒范围内的当地人群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并与当地政府进行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6)、所有施工作业队应持证人员必须持有效井控操作证,方可上岗指挥和操作,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
(7)、落实好一次井控技术措施,加强坐岗观察和干部24小时指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8)、坚持搞好的防喷演习, 防喷演习要坚持“以班自为战、队自为战”的原则,司钻要全面指挥,严格按程序要求操作,演习结束后,司钻、值班干部要做好讲评,讲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防喷器演习记录。作业队首先搞好本井井控风险识别,结合本井实际情况做好各种应急抢险预案,并做好演练工作,达到具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9)、建立复杂情况和事故处理的统一协调制度、工作程序和技术支持与决策的专家队伍。在处理井下复杂情况和事故时,由工艺所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共同分析和研究对策,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第3篇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区义务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义务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员的基本条件
1、个人会员条件。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单位1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
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
由申请人亲自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义工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
由团体代表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三、会员辅导
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
1、个人会员入会辅导。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进行入会辅导。
2、团体会员入会辅导。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
1、会员在开始参加义务服务前,应根据需要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2、服务技能辅导由秘书处、服务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办有关的培训班、讲座等,不断提高义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地区义工服务项目分为五个小组:
1、帮老助残组: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有爱心,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照顾长者;不歧视残障人士,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投入助残工作。
2.青少年援助组:针对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爱心,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3、居委会援支组:帮助社区居委会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宣传墙报工作。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文字水平或书法、绘画特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社区工作。
4、义务工作宣传组:负责义工联对外宣传工作,增加社会对义工的了解,吸引更多社会人士参加。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义务工作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善于沟通,思维活跃,性格开朗。
5、社会调研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和媒介呈报。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正义感,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加调研活动。
义工的服务项目选择:
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小组参加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团体会员可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地区义工联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五、会员的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会员应当遵守本会的章程,完成义工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义工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2、会员在提供义务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义工标志。
3、会员因个人原因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义务服务的,将取消义工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服务的,需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4、团体会员管理:
①团体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街义工联组织的大型活动。
②团体会员在开展活动前,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汇报有关活动情况。如果街义工联秘书处认为该活动有违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可以责成该团体会员单位予以纠正或消除不良影响。
③团体会员不得以街义工联团体会员的名义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活动,义卖、募捐等捐款活动必须报请街义工联秘书处批准。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如有严重损害义工联名誉的,街义工联秘书处将依法起诉。
④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街义工联批准备案。
⑤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义工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
⑥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街义工联秘书处。
⑦团体会员应及时向街义工联秘书处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各团体会员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⑧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六、会员档案管理
(一)个人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对其编号,发放《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团体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发放《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各团体会员负责人保存。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辅导记录、参加服务记录等。
(三)会员服务记录
《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街义工联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会员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并交服务召集人或服务小组组长签名,团体会员在每次服务后由活动负责人填写。记录卡在每季度末25日前上交到秘书处进行统计。
全体会员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交《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街义工联统计当年的服务时间,并换发新的服务记录卡。
七、会员表彰
1、个人会员表彰:
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义工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级优秀会员”,累计200小时者授予“二星级优秀会员”,如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授予“五星级优秀会员”。
2、团体会员表彰:团体中的个人参照个人会员表彰办法。凡成立一年以上的义工团体,拥有10名以上义工,在服务社区方面表现突出、组织优秀、活动经常,授予“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先进集体”称号。
3、会员表彰的主要依据为会员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小组的推荐。
4、街义工联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会员和先进团体会员单位。
5、街义工联将向区、市义工联推荐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参加相关的评选表彰。
地区义务工作者 (志愿者)联合会
第4篇 某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绿心保护,提升绿心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省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态绿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法〔2022〕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转移支付两型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偿范围为《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确定的位于本市范围内生态绿心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总面积82.36平方公里。
第四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的项目分为生态基础补偿和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偿。
1.根据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结果,给予生态基础补偿。
2.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助
(1)生态绿心保护标识设置和日常维护。
(2)森林生态、生态农业、生态村镇、生态廊道和旅游休闲产业建设。
(3)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养殖业结构进行控制性调整。
(5)工业产业退出,含采矿企业退出。
(6)林业、水利、矿产资源的保护。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事项。
第五条生态基础评估由市两型办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制定《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考核办法》,依据《绿心保护条例》对补偿区域基础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按照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开发区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4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考核结果评为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考虑;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第七条生态补偿资金的拨付:根据考核结果及补助标准,生态基础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财政局。
第八条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申报:每年6月,由市两型办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报送下述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的总投资和筹集渠道。
3.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施、保护效果。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生态补偿资金的审核和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两型办审核,报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经审批同意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的程序拨付。
第十条区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偿资金拨付到位。定期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底向市财政局、市两型办报送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绩效报告。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市两型办会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落实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或骗取生态补偿资金,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5篇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2)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二)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模式
财务由集团统一管理,统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报表须经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资金管理模式
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各地区公司在每月25日申报下月月度及周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必须在每月最后一天前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并下发。财务必须严格执行资金计划,资金中心负责对地区公司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贷款计划、方案、报表及相关材料须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
3、向银行贷款、贷款安排费、系统内的贷款担保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
4、地区公司的涂销、利息支付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
5、地区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地区公司拨付集团公司款项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集团公司拨付地区公司款项,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由集团总裁或常务副总裁审批,3000万元以上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对外付款审批
1、地区公司除权限内个人借款、涂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以外的对外付款(如工程款、归还贷款、地价款、政府规费、广告费等),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直接报集团最高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2、除工程预借款以外的特殊情况付款,30万元以下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直接报集团最高分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工程预借款不超过施工单位承建项目累计进度款总额10%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超过10%的,再报集团总裁审批。申报时须列明该项目总借款与累计进度总额、进度已付款。当月工程预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当月对外支付进度总额的3%。
4、2010年7月1日后,超合同金额10%以上的款项支付,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须再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十六条 费用报销和非经营性支出的审批
1、所有日常费用报销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
2、非经营性开支(主要指零星的职工福利、个别奖励等),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支出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实施,每项目半年不得超过15万元、全年不得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
3、业务费的开支,只有一个项目的公司,年度业务费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年度业务费50万元(含50万元)。如确因工作需要,费用额度不足以支付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当面口头向集团常务副总裁汇报情况,并提交增加业务费的书面申请报告,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4、业务费不允许分解给各部门、不允许设限额、不允许用任何委托或签证形式处理,各地区公司负责人须严格把关。
5、业务费年终节省金额的30%部分用于奖励,地区公司负责人占40%,其余60%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分配奖励给相关员工。
6、各地区公司负责人及其秘书、司机的费用报销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
第十七条 借款
各公司借支备用金必须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公司所有员工已经审批尚未报销的借款,只有一个项目的公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每增加一个项目累计余额增加30万元(含30万元)。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购
第6篇 房地产集团签订年度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签订年度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模式,为规范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操作模式:集团统一招标、结同战略合作关系,由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采购供应并代付代扣的材料物资。
第二条材料物资种类:
1、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有: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公共区配电柜。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有:铝合金门窗、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
3、以上材料类别由集团招标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开关柜;由材料设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高压电缆、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
4、材料种类如有调整,集团另行发文通知。
第三条地区公司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根据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按权限报批。
2、计划申报:地区公司工程部每月根据供货周期每月1日前将材料计划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4天内审核完毕,报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部3天内下发《地区公司订货清单》给供货单位。
3、材料验收:货到现场后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按板验收;工程部开具《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经工程部、采购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4、款项结算:
(1)结算依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是地区公司与供货单位、地区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2)付款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到货的材料物资,必须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供货单位。
(3)代付代扣:每月9-15日,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与供货单位对帐,并在《对帐单》上签名确认,对帐完毕后提交预决算部;每月16-20日,预决算部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每月21-25日,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代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预决算部负责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代扣其当月所用的材料款,因特殊情况,地区公司如需暂时在当月少扣、缓扣或暂时不扣施工单位材料款时,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样板管理:归档原始样板由集团统一封存,集团招投标中心和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各自签订框架协议验收原始样板的发放,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单据管理:《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印刷并发放各地区公司使用。
第四条地区公司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交立项报告,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部,招投标部签订单项合同,并按照权限报批。
2、材料验收:货到工地后,由工程部组织卸货工作,地区公司工程部、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组织各方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地区公司工程部收到供货单位请款申请后,
2天内确认完毕并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3天内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付款结算。
第五条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
地区公司需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施工单位的材料种类有:淋浴间隔、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铝合金门窗。
(1)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2)三方协议由地区公司自行审批。
第六条地区公司直接签订设备类物资采购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地区公司相应项目公司的有: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变压器、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名单的设备。
第七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每月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招投标部、采购部。
第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对各自签订框架协议的战略合作单位材料物资的品质、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材料物资样板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验收管理、单据管理、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考核: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失职问责处理。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集团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管理中心及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