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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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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管理办法

第1篇 a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丢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下列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

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

七、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司职工竟聘上岗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竟聘上岗及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用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职工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和发挥公司用人的最大效益。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是公司按照“四定”设置的岗位都要实行竟聘上岗。通过实施“三岗制”动态管理,真正地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为搞好“四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与管理局签定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 下列人员不列入“三岗制”动态管理范围

1、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

2、休育儿假的女工;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人员;

4、新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人员;

5、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人员。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岗位竟聘工作目标:

1、公司劳动用工总量控制在社区下达的劳动定员指标之内;

2、调整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实现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3、强化竟聘上岗机制,保持3%左右的下(待)岗比例。

第四章 岗位竟聘原则

第五条 竟聘岗位职工应具备岗位应聘条件。

第六条 自愿申请,双向选择,组织批准。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第八条 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岗位竟聘组织形式

第九条 成立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十条 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定岗定员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确定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成员名单;

3、确定竟聘者的竟聘岗位;

4、对竟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成立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

1、公司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

考评小组由公司领导、机关科室长、大队代表一名和机关及直属职工代表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2、各大队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由各大队分别组织。

考评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大队领导、机关科室长和大队职工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第十二条 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的具体职责是:

1、对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查;

2、协助经营办公室对申请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

3、对竟聘者竟聘岗位的认定。

第十三条 经营办公室负责岗位竟聘工作的具体实施,联系电话:

第六章 竟聘上岗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 参加竟聘的人员,按个人意愿最多可参加公司内部设置的两个岗位的竟聘。

第十五条 竟聘上岗采取岗位绩效考核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六十分以上为合格(岗位绩效占个人得分的40%,民主测评占个人得分的60%);考核结果低于六十分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岗位绩效考核。岗位绩效考核是对职工现岗位的考核,公司全体职工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考核者原则上是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具体办法是:

1、机关科室副主任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本科室主任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3:0.3:0.4;

2、直属单位负责人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3、机关科室工作人员由公司分管领导、科室主任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4、直属单位职工由公司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5:0.5;

5、项目组长由大队领导考核;

6、生产管理、综合管理、施工管理人员由大队领导、项目组长考核;各考核者评分权重0.6:0.4;

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类别,公司所有岗位共分三类:

1、一般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采用《一般管理岗位考核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采用《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表》;

3、操作服务人员绩效考核,采用《操作服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 民主测评前,经营办公室按照第十六条之规定按单位和部门,分别组织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

参加竟聘者,首先填写《岗位竟聘人员测评表》,交经营办公室。然后结合《公司2003年竟聘上岗职工岗位》等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在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组织下公开答辩,进行竟聘述职,由考评小组成员进行评分(职工个人竟聘述职时,应回避且不给本人评分)。

第二十条 岗位竟聘述职程序

按《公司2003年竟聘上岗职工岗位》所述单位、岗位顺序进行竟聘上岗述职。

第二十一条 民主测评分数的计算规则

测评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汇总个人民主测评分数。

第二十二条 民主测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统一在公司大会议室举行民主测评。

1、报名竟聘机关科室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0日8时;

2、报名竟聘一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0日14时;

3、报名竟聘二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8时;

4、报名竟聘三大队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10时;

5、报名竟聘直属单位岗位的职工民主测评时间:2003年8月31日14时。

第二十三条 竟聘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得分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列,然后报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方可上岗。

第七章 岗位动态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上岗、试岗、下(待)岗人员的划分

1、上岗人员是指考核合格竟聘上岗人员或考核合格被劳动组合上岗的人员。

2、试岗人员是指考核不合格被劳动组合上岗的人员(岗位缺员被临时组合上岗)。

3、下(待)岗人员是指:

① 考核不合格未被劳动组合上的人员;

② 因单位或岗位撤消未能转岗的人员;

③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

④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被停止工作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 上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为试岗人员:

1、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10000元并负主要责任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连续旷工2―3天,年累计旷工4―10天的;

3、因本人原因,未完成当月生产(工作)任务的;

4、岗位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的。

第二十六条 试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试岗人员工资按80%发放,不享受奖金,其他与上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试岗人员经岗位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的,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可转为上岗人员;

2、试岗人员试用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下(待)岗人员的动态管理

下(待)岗人员自下(待)岗次月起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

上岗、试岗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为下(待)岗人员:

1、生产(工作)岗位撤消未能转岗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

3、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的;

4、参加非法组织者;

5、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并负主要责任的;

6、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连续旷工4―10天,年累计旷工

11―15天;

7、试岗期满未取得上岗资格的。

8、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法情节重大者。

第二十八条 上岗、试岗者与公司签定《职工上岗合同》,下(待)岗者进行学习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实施“三岗制”动态管理,对职工的考核一般为半年一次,下(待)岗职工经过学习和培训可参加下一轮的竟聘上岗考核测评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经营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但须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通过。

第3篇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南昌市___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

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

一、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_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

2.报名要求。月日至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月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3.公布名单: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

四、演讲、答辩

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人,评委主任由同志担任。

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名,由担任。

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

4.答辩出题。月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

5.考前准备

(1)预备考场:月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

(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

(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

(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月日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旁听者进场。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

(3)评委入场。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

(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

(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五、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

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

六、公布成绩

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

作,月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考察

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

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

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八、决定任命

月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

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第4篇 m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一)、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 瓦斯抽放泵工

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工种:探放水工

1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电气焊工

(二)、普通岗位人员:

1、采掘专业:采煤工、支护工、液压支架工、液压支架(柱)修理工、液压泵工、打眼工、锚喷工、巷修工、回料工、风筒工、轨道工、搬运工、拥罐工、注浆注水工、机械维修工、装岩机司机、输送机操作工(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小绞车操作工、把钩工、信号工、矿井泵工;

2、机电运输专业:矿灯工、主扇风机操作工、带式输送机操作工、小绞车操作工、把钩工、信号工、轨道工、搬运工、轨道维修工、电机车司机、电机车跟车信号工、充电工、机车调度员、放煤工、斜井人车跟车信号工、猴车操作工;

3、通风专业:密闭工;

4、地测专业:矿山地质工、矿山测量工

5、洗选专业:重介质分选工、浮选工、压滤工、水泵工、筛分工、拣矸工、带式输送机操作工;

6、其他岗位人员:生产调度员

(三)、班组长

包括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班组长。

二、上岗资格证管理办法

1. 从业人员只能在上岗资格证有效期内,从事资格证指定的工种作业,并随身携带上岗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2. 不得涂改、转借、伪造、变造、买卖上岗资格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上岗资格证。

3. 各单位区(科)长及技术员对本单位各工种人员持证情况必须了解清楚,根据证件不同要求,到期前一个月自觉主动与职工学校联系,重新考核换证。各单位“持证上岗”的管理情况,与该单位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由职工学校统一保管,本人持由职工学校制作的复印件上岗。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前三个月及时上报职工学校,由矿统一组织送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接受复训。

5. 普通岗位上岗资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各单位将人员名单报职工学校,职工学校安排复训,经考核合格后给予发证。

6、因证件过期、岗位调动、离职退休或其它原因造成证件失效者,须将失效证件及时上缴职工学校。

7. 证件遗失者须及时到职工学校申请补办,每证交纳10元工本费。

三、处罚办法

1. 无证上岗者,处以100元罚款。对其所在单位党政正职、主管培训的技术员一人次各罚款50元。并责令其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 所持上岗资格证与实际岗位不符、持过期证件上岗、持伪造证件上岗、借用他人证件者均按无证上岗对待。

3. 凡已取得上岗资格证,但未持证上岗人员,处以50元罚款。

4. 各级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相关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论处。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5. 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的处罚,一律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党政正职、主管培训的技术员各罚款500元/人次。

第5篇 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

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

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 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八条 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九条 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等为重点内容。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以熟练掌握hse“两书一表一卡”基本要素、风险识别方法、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和安全管理技能等为重点。

第十条 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复审培训不少于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根据岗位及现场熟悉程度确定,一般不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 培训形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岗位、班站为单元,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合理、统一组织实施。

基层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作业区、车间为单位,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教员资格、考试答卷、考核成绩等资料要存档、备案。

第四章 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十三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分为安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理论考试题由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专业、类别、工种、工艺特点建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库,考核、复审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结合岗位特点与现场实际确定。

第十五条 发证:岗位操作人员理论考试70分以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a)”。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有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得发证。

基层管理人员经过理论考试70分以上并能熟练辩识和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能正确判断伤害(危害)方式,危害因素原因分析准确、预防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措施得当、应知应会清楚的,由本单位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b)”,准予单独顶岗组织指挥生产。

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经重新培训后允许补考1次,补考合格后予以发证。没有取得安全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或组织指挥生产。

第十六条 复审

(一)复审内容。除包括本办法第九条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岗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

(二)复审确认。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部门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则安全上岗证失效。

(三)复审周期。安全上岗证一年复审1次。由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部门在复审栏填写“至某年某月有效”条形印章。

第五章 管理与奖惩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持安全上岗证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安全环保处、人事处报送本年度本单位有关安全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十九条 员工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收缴其安全上岗证,并及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2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安全上岗证的;

(四)拒绝出示安全上岗证或拒绝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私自涂改证件内容或撕毁证件的;

(六)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七)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作业的。

第二十条 离开本岗位达3个月以上的岗位人员、转岗、并岗、调整岗位人员或安全上岗证丢失的岗位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上岗证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从事安全上岗证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6篇 某公司员工竞争上岗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竞争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竞聘目的

为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良好氛围,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和“你追我赶,力争上游”良好局面,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竞聘岗位名称

精加工车间主管[该竞聘岗位面向全公司员工]

第三条 竞聘岗位主要职责

主持精加工车间工作,做好工序间衔接与协调,合理调配车间各项资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较好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及交办事务。切实管理好精加工车间各项工作。

第四条 参加竞聘条件

1、初中以上学历;2、公司所有试用期满,转正后员工;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4、精干务实、有管理潜质;5、执行力强。

第五条 竞聘报名方式

自公司颁布精加工“车间主管”岗位竞争上岗管理办法后,有意参与竞聘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到综合部领取“竞聘申请表”,填完后报综合部。

第六条 报名截止时间

20__年1月25日至20__年1月__日止。

第七条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员

第八条 竞争上岗操作程序

第一步:竞聘者向综合部提交“竞聘申请表”(竞聘申请书按注明要求填写)。

第二步: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在会议室逐个对竞聘者进行面试与考核。

第三步: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商讨确定“候选竞聘者”,经精加工车间民意测验后,最终确定“入选竞聘者”,并在公司宣传橱窗加以公布。

第四步:主管领导找入选竞聘者谈话,并交待相关事项。

第五步:入选竞聘者做好原岗位工作交接后,进入竞聘岗位。

第六步:竞聘者入选后,上级领导将考核其在任期内的表现,如果发现其表现没有达到上级领导要求,经上级领导多次明确知会后,仍未能用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公司将考虑另外人选。

第九条 对入选竞聘者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执行力要强。

2、大胆去管理精加工车间,把各项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3、工作中遇到难题向经验丰富的上级领导请教,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技能。

4、逐步树立“以企为家、以企为荣”精神。

5、竞聘者成功入选后,公司给其一段时间观察期,如果这段时间内,能较好管起精加工车间,把精加工车间打理井井有条,公司将予以正式任命,如果没有达到上级领导要求,管不好精加工车间,回到原岗位工作。

第十条 竞争上岗激励机制

对于竞聘入选者,其将享受公司相应级别岗位应有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入选后表现优秀的竞聘者,公司将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以培养。

二o__年_月__日

第7篇 知名房地产公司竞聘上岗管理规范办法

知名房地产公司竞聘上岗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为职员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同时便于职员清晰地了解竞聘上岗制度及操作流程。

2.适用范围

深圳区域中心各地产公司全体职员。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竞聘岗位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总办)(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总办)')为竞聘上岗的组织和责任部门。

4.2.竞聘人员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总办)及区域中心人力资源部负有事务协助的职责。

4.3.竞聘人员所在公司及部门相关人员应当为职员力求上进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人力资源部(总办)对竞聘者做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更不得以各种理由加以阻挠或对职员施加压力。

5.工作程序

5.1.公司在职务任免上采取双轨制,即行政任命和竞聘上岗。

5.2.实行竞聘的职位范围:限于部门经理以下职位,至少有两人及以上符合竞聘条件的职员报名参加竞聘的,则实行竞聘上岗;只有一人报名参加竞聘的,则实行任职资格评审。竞聘上岗和任职资格评审的操作流程一致。

5.3.竞聘上岗报名的基本条件:已转正的万科正式在册职员,可根据岗位的特殊性规定特别条件。

5.4.竞聘上岗操作流程:

5.4.1.人力资源部(总办)经与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订职位空缺。若在竟聘上岗开始至正式任命之前,发生公司业务调整或组织结构的变化,则可取消或调整原有的职位设置。

5.4.2.发出竞聘通知:

a)竞聘通知发出范围:经区域中心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在深圳区域各公司全体范围内发出;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总办)同意可在集团全体范围内发出。

b)竞聘通知的基本内容是职位空缺、空缺职位的岗位职责、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截止时间、竞聘须知、竞聘项目及权重、竞聘上岗的操作过程、责任部门和时间计划、管理报告的命题和现场演讲主题。

c)人员资格筛选:人力资源部(总办)按竞聘通知的报名资格要求对报名者进行筛选,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以鼓励、感谢的语言委婉知会。

d)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项目按进行的先后顺序排列为---

专业测试,占权重20%;

提交命题管理报告,占权重20%;

10分钟现场主题演讲及20分钟现场答辩,占权重30%;

评委集体评议,占权重30%:主要是对职员的品德、职业精神、性格、工作经历、以往绩效以及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5.4.3.人力资源部(总办)组织竞聘上岗(或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a)绩效表现评估:了解以往考核成绩及其领导评价;

b)接受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咨询。

c)组织专业测试:

组织公司权威人士及资深专业人士完成专业测试出题;

组织竞聘者(或被评审人)进行专业测试答题。

请资深专业人士对竞聘者(或被评审人)进行专业测试评分。

d)确定评委,并向评委发出邀请函。评委由公司总监级以上相关人员、资深专业人士、竞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办)负责人组成。

e)制作评分表: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任职的重点资质要求及所占权重,制作《管理报告评分表》、《演讲答辩分数统计表》;

制作《管理报告分数统计表》、《演讲答辩评分表》、《竞聘上岗总成绩表》。

f)将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管理报告发送评委,并督促评委按《管理报告评分表》格式给管理报告评分。

g)组织演讲答辩:

请竞聘者(或被评审人)在演讲答辩日之前提交个人简历。

请评委为竞聘者出答辩必答题,并请评委准备用于临时即兴提问的答辩题。

演讲答辩日前应发给评委的电子资料: 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个人简历、尽可能详细的第三者文字评价(主要是直接领导的评价)、答辩必答题、演讲答辩评分表。以上资料在演讲答辩会之前另需为评委各准备一份。

发出演讲答辩通知,明确时间及程序安排、地点、演讲答辩人及顺序、评委、主持人、其他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召集并主持演讲答辩会。

布置演讲答辩会场和茶水准备。

h)分数统计:

在演讲答辩日之前将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专业测试分数和管理报告平均得分输入《竞聘上岗总成绩表》。

管理报告和演讲答辩平均得分计算办法:将各评委的评分输入《管理报告(或演讲答辩)分数统计表》,计算出各个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平均得分,评委人数在7人(含)以上,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将各个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平均得分输入《竞聘上岗总成绩表》。计算竞聘者(或被评审人)总成绩。

给竞聘者(或被评审人)发祝贺函或感谢函。

5.5.若前两名优胜者总成绩一致或十分接近,则在征得竞聘者所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评委有权做出以下安排:两位优胜者同时或先后到竞聘岗位工作三个月后再决定竞聘岗位的人事任用。

5.6.接受群众评议:对总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竞聘胜出者(或被评审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即将担任的见习职务公示三天,三天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公司正式发布其见习职务任命的文件,如有异议,公司将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5.7.见习安排:

5.7.1.见习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总办)与见习人员和相关部门沟通后可延长见习期,见习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5.7.2.工作交接:见习开始前,见习人员需尽快做好工作交接,见习人员原岗位和见习岗位部门负责人是见习人员工作交接的责任人。

5.7.3.见习期开始,由见习部门负责人与见习人员共同制订见习期内的工作目标及要求。对见习期工作目标及要求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人力资源部(总办)有责任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意见。见习目标及要求可参考管理人员季度考核表。

5.8.见习述职:

5.8.1.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二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总办)及见习部门负责人提交述职报告。

5.8.2.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总办)完成见习人员的员工评议:包括发放和回收《见习人员员工评议表》,统计员工评议平均分(7人以上参与评分,需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员工对见习人员的文字评议。员工评议是评委对见习人员进行集体评议的重要参考资料。

5.8.3.一般情况下,见习期满后一周内,人力资源部(总办)安排见习人员向评委述职。

5.8.4.述职程序:见习人员进行见习述职演讲(脱稿)、见习人员回答评委提问、评委集体评议。

5.9.正式任命:见习人员的见习述职获通过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公司发出正式职务任命文件。

5.10.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全过程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5.10.1.对于竞聘上岗,公司安排公证员对竞聘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5.10.2.同一职位,力求六个统一:

a)各竞聘者的专业测试题统一

b)管理报告命题统一

c)演讲主题统一

d)现场答辩常规问题统一

e)评委现场即兴提问难易程度统一

f)评委评分的指标统一

5.10.3.出题人、评委以及已参加完现场答辩的竞聘者对专业测试题以及答辩题目须严格保密,泄露题目被视为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公司将立即取消参加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职员的参加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5.10.4.管理报告严禁请人代写(或口授),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取消参加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职员的参加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5.10.5.竞聘(或任职资格评审)的最后项目结束后,及时统计分数,当场宣布分数及名次。

5.10.6.最后一项竞聘项目结束当日起一个月内,职员可到人力资源部(总办)查询评委评分的原始资料和分数统计资料。

5.10.7.本规范解释权在区域中心人力资源部。

6.支持性文件

7.相关记录

7.1.《管理报告评分表》和《演讲答辩评分表》范例(评分指标和权重可调整):

7.2.《管理报告分数统计表》和《演讲答辩分数统计表》范例(评分指标和权重可调整):

7.3.《竞聘上岗总成绩表》:

7.4.竞聘者(或被评审人)的个人简历:

7.5.《见习人员员工评议表》(评分指标和权重可调整):

第8篇 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丢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下列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

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

七、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站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推进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为中心储备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管理人员的选拔,以管理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素质好、文化水平高、领导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员工选拔到管理人员行列中来,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为配合竞争上岗的需要,中心将专门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工作小组。

三、基本程序及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大会动员

为使广大员工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公开竞争,中心将发布竞岗公告到各收费站,由各收费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公布职位,组织报名

中心按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布竞争的职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由个人自愿向本单位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对各收费站报名员工逐个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参加竞岗的,经收费站初审后,报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审核。

4、命题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中心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知识、收费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竞争各职位名额的多少与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数和确定考察的对象。

5、演讲答辩

考试合格者将进行演讲答辩,竞岗者经过1-2分钟的自我介绍,阐述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后。以随机的形式抽取五个演讲主题中的其中一个题目进行5分钟的演讲;评委也将现场对演讲人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竞岗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40%),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25%),语言表达能力(25%),台风(10%)等。演讲成绩比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演讲答辩顺序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5-9人的评委对竞岗者进行评分,每位评委采取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的得分。

5、民主测评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的结果,对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本中心内,对竞争人选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竞岗者原单位员工及领导。民主测评结果实行表格量化计分,对拟任职位设“胜任” (100-81分)、“基本胜任” (80-60分)和“不胜任”(60分以下)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群众评价得分为收回有效的记名打分表的平均分,无记名打分表现为作废,参加群众评价打分的人数应不少于本收费站人数的60%。群众评价成绩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

6、组织考察

考察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7、人选初定

组织考察完毕之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到底,按与竞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任职人数,并根据竞争者的实际情况和职位的要求确定具体职位的任职人选。

8、任前公示

任职人选在中心(包括收费站)进行公示,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公示时应一并公布竞争上岗的成绩。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反映被公示管理人员的问题或署真名检举揭发的材料,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9、试用与任命

公示选拔的管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享受的待遇,为新岗位的津贴和原岗位的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按原职别回各自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公开竞争上岗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各个部门,各收费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抵制借竞争上岗之机拉帮结派、排斥异己等不正之风。要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竞争上岗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等的责任。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顺利进行。开展竞争上岗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结合实际,搞好广泛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员工正确理解、讲清目的意义、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削除不利于竞争上岗的思想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平稳推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第10篇 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丢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下列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

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

七、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并迅速组织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结合公司井实际,制订鑫铜公司机电干部上岗、查岗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范围

第一条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主要指:机电副总、机电副总工、机运部部长、机运部副部长、机运部主任工程师、机运部分管业务技术员,机电队、运输队队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等。

第三章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内容

第一条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张贴和执行情况。

第二条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必要时可对操作人员“三知、四会”内容进行提问。

第三条检查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是否灵敏、可靠。

第四条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对设备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检查设备及机房硐室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第六条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

第四章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检查周期

第一条 见附表。

第五章机电干部上岗查岗要求

第一条各级机电干部要按照上岗查岗周期规定,进行上岗检查。

第二条上岗查岗时,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查岗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第三条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定人、定时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向检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条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第五条上一级的机电干部上岗检查时,要把下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情况作为一个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对上岗次数不够的机电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第六条对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的进行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人每条罚款1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表: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周期

检查地点

主、副井绞车房

主通

风机

主排

水泵、中央变电所

压风机

采区

变电所

皮带运输巷

井下轨道大巷

锅炉房

机电副总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二月

一次

每季度

一次

每二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机电副总工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二月

一次

每季度

一次

每二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机运部长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一次

每季度

二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机运部主任工程师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一次

每季度

二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一次

机运副部长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二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分管

技术员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每月

二次

区队队长

每月

三次

每月

三次

每月

三次

每月

三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三次

每月

三次

每月

二次

分管副队长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二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区队主管

技 术 员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月

一次

每月

二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每周

一次

第12篇 s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__电力局上岗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丢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下列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

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

七、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站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推进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为中心储备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管理人员的选拔,以管理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素质好、文化水平高、领导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员工选拔到管理人员行列中来,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二、 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为配合竞争上岗的需要,中心将专门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工作小组。

三、 基本程序及方法步骤

1、 发布公告,大会动员

为使广大员工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公开竞争,中心将发布竞岗公告到各收费站,由各收费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 公布职位,组织报名

中心按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布竞争的职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由个人自愿向本单位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对各收费站报名员工逐个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参加竞岗的,经收费站初审后,报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审核。

4、 命题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中心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知识、收费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竞争各职位名额的多少与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数和确定考察的对象。

5、 演讲答辩

考试合格者将进行演讲答辩,竞岗者经过1-2分钟的自我介绍,阐述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后。以随机的形式抽取五个演讲主题中的其中一个题目进行5分钟的演讲;评委也将现场对演讲人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竞岗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0%),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25%),语言表达能力

(25%),台风

(10%)等。演讲成绩比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演讲答辩顺序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5-9人的评委对竞岗者进行评分,每位评委采取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的得分。

5、 民主测评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的结果,对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本中心内,对竞争人选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竞岗者原单位员工及领导。民主测评结果实行表格量化计分,对拟任职位设“胜任”

(100-81分)、“基本胜任”

(80-60分)和“不胜任”

(60分以下)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群众评价得分为收回有效的记名打分表的平均分,无记名打分表现为作废,参加群众评价打分的人数应不少于本收费站人数的60%。群众评价成绩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

6、 组织考察

考察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7、 人选初定

组织考察完毕之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到底,按与竞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任职人数,并根据竞争者的实际情况和职位的要求确定具体职位的任职人选。

8、 任前公示

任职人选在中心

(包括收费站)进行公示,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公示时应一并公布竞争上岗的成绩。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反映被公示管理人员的问题或署真名检举揭发的材料,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9、 试用与任命

公示选拔的管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享受的待遇,为新岗位的津贴和原岗位的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按原职别回各自的工作岗位。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公开竞争上岗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各个部门,各收费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2、 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抵制借竞争上岗之机拉帮结派、排斥异己等不正之风。要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竞争上岗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竞争上岗中出

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等的责任。

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顺利进行。开展竞争上岗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结合实际,搞好广泛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员工正确理解、讲清目的意义、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削除不利于竞争上岗的思想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平稳推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第14篇 收费站管理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站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推进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为中心储备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收费站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管理人员的选拔,以管理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素质好、文化水平高、领导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员工选拔到管理人员行列中来,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为配合竞争上岗的需要,中心将专门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工作小组。

三、基本程序及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大会动员

为使广大员工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公开竞争,中心将发布竞岗公告到各收费站,由各收费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公布职位,组织报名

中心按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布竞争的职位、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等。由个人自愿向本单位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对各收费站报名员工逐个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参加竞岗的,经收费站初审后,报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审核。

4、命题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中心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知识、收费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竞争各职位名额的多少与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数和确定考察的对象。

5、演讲答辩

考试合格者将进行演讲答辩,竞岗者经过1-2分钟的自我介绍,阐述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后。以随机的形式抽取五个演讲主题中的其中一个题目进行5分钟的演讲;评委也将现场对演讲人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竞岗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40%),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25%),语言表达能力(25%),台风(10%)等。演讲成绩比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演讲答辩顺序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5-9人的评委对竞岗者进行评分,每位评委采取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争者演讲的得分。

5、民主测评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的结果,对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在本中心内,对竞争人选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竞岗者原单位员工及领导。民主测评结果实行表格量化计分,对拟任职位设“胜任” (100-81分)、“基本胜任” (80-60分)和“不胜任”(60分以下)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群众评价得分为收回有效的记名打分表的平均分,无记名打分表现为作废,参加群众评价打分的人数应不少于本收费站人数的60%。群众评价成绩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

6、组织考察

考察由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_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特别是要考察与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情况量化为分值,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7、人选初定

组织考察完毕之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到底,按与竞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任职人数,并根据竞争者的实际情况和职位的要求确定具体职位的任职人选。

8、任前公示

任职人选在中心(包括收费站)进行公示,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公示时应一并公布竞争上岗的成绩。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反映被公示管理人员的问题或署真名检举揭发的材料,竞争上岗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9、试用与任命

公示选拔的管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享受的待遇,为新岗位的津贴和原岗位的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按原职别回各自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公开竞争上岗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各个部门,各收费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抵制借竞争上岗之机拉帮结派、排斥异己等不正之风。要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竞争上岗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等的责任。

3、加强思想_工作,确保竞争上顺利进行。开展竞争上岗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结合实际,搞好广泛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员工正确理解、讲清目的意义、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削除不利于竞争上岗的思想障碍,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平稳推进,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第15篇 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

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

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  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八条  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九条  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等为重点内容。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以熟练掌握hse“两书一表一卡”基本要素、风险识别方法、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和安全管理技能等为重点。

第十条  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复审培训不少于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根据岗位及现场熟悉程度确定,一般不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  培训形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岗位、班站为单元,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合理、统一组织实施。

基层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作业区、车间为单位,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教员资格、考试答卷、考核成绩等资料要存档、备案。

第四章  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十三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分为安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理论考试题由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专业、类别、工种、工艺特点建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库,考核、复审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结合岗位特点与现场实际确定。

第十五条  发证:岗位操作人员理论考试70分以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a)”。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有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得发证。

基层管理人员经过理论考试70分以上并能熟练辩识和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能正确判断伤害(危害)方式,危害因素原因分析准确、预防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措施得当、应知应会清楚的,由本单位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b)”,准予单独顶岗组织指挥生产。

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经重新培训后允许补考1次,补考合格后予以发证。没有取得安全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或组织指挥生产。

第十六条  复审

(一)复审内容。除包括本办法第九条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岗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

(二)复审确认。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部门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则安全上岗证失效。

(三)复审周期。安全上岗证一年复审1次。由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部门在复审栏填写“至某年某月有效”条形印章。

第五章  管理与奖惩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持安全上岗证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安全环保处、人事处报送本年度本单位有关安全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十九条  员工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收缴其安全上岗证,并及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2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安全上岗证的;

(四)拒绝出示安全上岗证或拒绝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私自涂改证件内容或撕毁证件的;

(六)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七)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作业的。

第二十条  离开本岗位达3个月以上的岗位人员、转岗、并岗、调整岗位人员或安全上岗证丢失的岗位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上岗证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从事安全上岗证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岗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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