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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_)、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_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 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管理内容
3.1 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 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 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 适用范围:
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 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 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 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 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 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 考核原则:
3.7.1 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 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 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 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 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 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 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 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 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 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3篇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风险抵押金。
(四)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相关代理银行,共同制定本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跨省、市、县(市、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存储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八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到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后可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风险抵押金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协助。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按规定标准上浮20%重新核定。
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三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后,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制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 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由企业按年一次性支取,自主支配使用。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备案。
第十八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迟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按照分公司、车间的规模由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分厂,以分公司、分厂为单位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 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和具体监管办法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 煤矿企业按照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6〕4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
第4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22〕148号)及《车辆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要求,规范细化我段各岗位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人身、设备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卡管理是指对全体干部、职工在安全风险管理中所从事的职务、安全职责、安全风险点、卡控措施等内容,通过一岗一卡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达到“上岗必持风险卡,持卡必知风险点,在岗必落实措施”的要求。
第三条各部门、各车间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把安全风险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卡管理各项要求及措施,切实履行安全风险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作业有序可控。
第二章 安全风险卡适用的范围
第四条安全风险卡适用于全段所有在职的干部、职工。
第五条安全风险卡使用总体分为二类,并使用颜色管理,具体为:直接从事客货车、检修、运用、设备检查维修、动态监测设备检修、运用相关安全生产的一线职工,采用黄色卡片管理;从事生产管理岗位的干部职工(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采用蓝色卡片管理。
第三章安全风险卡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安全风险卡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的管理与发放,各科室、车间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必须持卡上岗。
第七条安全风险卡制做由安全科负责,格式及相关内容由安全科负责制定。第一次发放后,风险卡由本人负责妥善保管并佩戴上岗,丢失后及时报车间、科室补充,成本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安全风险卡要建立段、车间两级档案管理。段级安全风险卡管理由安全科负责,对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分别建立电子卡、簿、账册;各车间由安全员负责建立车间所有在职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卡,并分别建立电子卡、簿、账册。
第九条安全风险卡要与干部、职工相关人事调动一并执行,做到“卡到人事令到”,卡不到人事调动令不能下发。段内各车间、科室职工发生人事调动时,劳人科要先将调动信息通知安全科,安全科将段级安全卡信息调整后,反馈至劳人科及相关车间,再进行人事调整,并下发人事调整令。
第十条安全风险卡中各职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点、卡控措施的考试由职工教育科负责。在“风险卡”下发后,由职工教育科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风险卡”内容的考试,考试必须达到100分,记录在案并存档管理,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四章安全风险卡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卡相关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安全岗位相关基础资料,分别为人员照片、姓名、所在车间(科室)、工种(职务)、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岗时间、是否党员等信息;二是安全风险点及相关措施内容。格式可参照(附件1)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点内容分为干部及职工两部分:一是管理岗位风险卡项点:专业技术干部可参照安全管理职责相关内容,根据风险辨识形成的风险数据库确定本岗位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关卡控、预防措施;二是工人岗位风险卡项点点:按照岗位作业内容中所涉及的风险项点,根据风险辨识形成的风险数据库确定在本岗作业中最关键的作业环节,最容易出现人身、行车、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点,并制定相关的卡控、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卡内相关各岗位的风险点及卡控措施,要直击安全关键环节,每个岗位的关键点要精,措施要得利,确保每个职工对措施人人知晓,条条落实。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违反安全风险卡制定的相关内容,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问题库》有关办法予以对应处理、考核。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段管内各科室、生产车间。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第6篇 工程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内容
3.1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适用范围:
3.4.1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考核原则:
3.7.1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7篇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我车间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定__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一、实施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牢牢把握“三个重中之重”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思路和“五讲”、“五严”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突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使我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升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受控、在控。
二、实施内容
从作业风险入手,结合车间各班组、岗位实际,从行为、设备、环境、管理四个因素,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优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及技能培训,让每一名职工熟知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在抓好作业风险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备风险辨识防控。全面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
三、实施办法
1.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同时车间设以主管生产的技术员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及方法,探索适用的风险辩识方法和评价手段。
(2)制定培训计划对车间管内干部职工进行风险管理知识普及教育。
(3)制定安全风险管理目标及推进计划。
(4)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风险辩识、风险评价活动。
(5)建立健全风险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严格落实。
(7)制定风险评价考核办法,有效推进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8)阶段性对安全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提高。
2.班组安全风险管理
各班组要以工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职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动态安全风险辨识,岗位标准培训等学技练功活动,强化风险意识及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3.风险数据库动态维护。
遇以下五种情况时需重新开展风险辩识:
①发生风险失控造成事故、故障时;
②新增风险因素;
③发现标准、措施、制度或预案不适应时;
④设备设施发生变更时;
⑤涉及班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作业环境变更的,由工区重新辩识。
4.检查监督。各班组要坚持安全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安全风险控制检查监督数据库明确的要求对规对标,车间要坚持严抓、严管、严考核,强力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将安全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及作业环节,做到明责、落责、尽责,牢牢盯住现场、卡住关键,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保证“标准全面落实、风险源点受控”。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布置、班后总结及月度安全分析会,准确评价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及改进情况。
5.安全风险问题分析。班组发生风险问题,工班长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分析,防止同类风险问题重复发生。风险问题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①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班组管理原因未分析清楚、相关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
②教训不明不放过。
③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没有及时修订风险点,动态维护风险控制措施不放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纳入“安全问题库”管理,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④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责任追究导向必须体现监管、传递压力,把安全和利益紧密结合,对责任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规对标落实考核,对管理人员按照逐级负责制规定逐级追究,严肃处理。
6.风险失控追责。发生风险失控导致事故、故障按《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追责考核;发生i、ii、iii、ⅳ级风险问题分别按《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广通工电段安全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办法》中安全风险问题通知书考核办法追责考核。
四、实施原则
1.各工区要在既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关键项点控制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班组的作业实际,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融合,加以规范,使之更加理性和科学。
2.安全风险管理要从作业人员的素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全面排查,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3.要抓住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围绕现场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要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实践持续改进完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5.各工区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日常加强沟通,主动作为,确保全员参与,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五、实施流程
1.确定风险点。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使用风险辨识鱼刺图或树图,找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频率高发事件的危险因素,排查确定具体的风险点。根据确定的风险点,人员方面主要从人员搭配、标准掌握、责任意识、作业强度四个方面进行确定;设备方面主要从安装工艺、维护保养、日常检测、专项整治四个方面进行确定;环境方面主要从气候影响、异物侵入、设备基础、治安防范四个方面确定;管理方面主要从规章标准、目标方针、控制措施、问题管理四个方面确定。
2.动态管理。遇有下列情况时,须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研判:
(1)发生严重故障和连续发生同类故障。
(2)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发生变更。
(3)新设备投用、新线开通、运行图调整、天窗变化。
(4)作业环境、作业方式变更。
(5) “三新”人员上岗
第8篇 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公司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的实施,把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安全风险紧密联系,增强和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降低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侥幸、冒险心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合理运用安全管理预防预控和强制原理,规范公司安全风险抵押管理行为,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考核,确保实现安全目标。
2. 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相关管理工作。
2.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专业特点、岗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编制风险抵押考核兑现的实施细则。
3. 职责:
3.1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3.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领导小组负责。
3.3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工会主席、工程部、通自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资产管理部、设计公司、安全及经营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4为了规范员工的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工作,本公司成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财务部、工程部、通自公司、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设计公司、安全及经营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过程:
4.1公司自行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细则,由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小组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执行。所有考核细则将根据公司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生产经营情况制定。
4.2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当年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年度管理,考核兑现工作按每年为周期进行。
4.3关于风险抵押金交纳及考核的规定:详见公司《风险抵押实施细则》
4.3.1所有参与抵押的人员根据所在部门及岗位的不同交纳风险抵押本金。
4.3.2考核计算方法为:
扣罚金额为风险抵押本金×扣除比例;
兑现金额为风险抵押本金扣除后的剩余部分×考核系数;
实际兑现数=兑现金额-扣除金额。
4.3.3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期内,若有关人员的职务及安全责任范围发生变动,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并于规定考核期兑现相应的风险金。
4.4公司参与抵押人员的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4.5公司正式录用上岗的员工,在见习期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不接受风险抵押和考核。风险抵押和考核从见习期满后开始执行。
4.6因借调、学习、病休等原因离岗,以及退休人员,根据其实际出勤时间(按月计算,15天及以上算1个月)进行考核和兑现。
4.7公司专职驾驶员按照考核细则中的相关条款交纳风险抵押金,考核时根据事故类型对应的考核细则分别考核。
4.8公司通过外聘、反聘或劳动代理、集体所有制等方式聘用的施工、技术、管理及驾驶等各类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与风险抵押。
4.9公司参照本办法及细则自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小组备案。
4.10发生非特大交通事故,驾驶员之间互不连带考核。
4.11考核以本人实际定岗岗位为准,不以兼职岗位考核。
5.附则
5.1公司制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时,充分体现了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对于安全生产一线人员,所交抵押本金原则上不低于1500元,考核系数原则上不低于2.。
5.2对于本规定未提及的其他情况,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确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报请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5.3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9篇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 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 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 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太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 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 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 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 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 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3. 组织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工作。
4. 组织确定风险工点及等级,建立ⅰ级风险工点明细台账和包保责任制,并报局建房办备案。
5. 制定ⅰ级风险点、风险源防控措施。
6. 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ⅰ级风险工点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7. 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按合同约定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 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风险责任分工。
9.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三)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 编制报审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 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提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 编制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 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5. 组织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考核。
6. 开工前建立ⅰ级风险工点公示制度,现场进行风险揭示。
7.组织技术交底。
8.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风险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定期进行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9. 落实应急预案人员、材料设备、措施等,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四)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
3. 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4. 对施工过程中风险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5. 审批施工单位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巡视、状态描述、风险跟踪及地质超前预报等实施情况。
6.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7. 参加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的风险工点评定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8. 制定风险工点监理计划。
9. 监管风险工点风险措施的执行落实。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类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全、模板工程、临近营业线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它风险工点。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事件,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重点消除ⅰ级风险,严格控制ⅱ级风险,有效防范ⅲ级风险。
第八条 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及标准
一、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风险等级特别是ⅰ级风险等级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二是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减少随意性;三是要准确掌握高风险工点评定标准。
二、确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根据风险设计、现场实际综合相关部、局规定,通过评审确定。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管理经验细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铁道部和路局的标准。
1.高风险工点: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工点。
2)施工起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吊在安装、拆卸、施工使用过程中要杜绝各类坍塌、坠落事故。
3)模板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搭设跨度大于10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混凝土模板支撑。特别要防止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引发的坍塌事故。
4)临近营业线施工:临近既有线施工可能影响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施工。
5)拆除工程:在闹市区和临近既有铁路进行拆除大型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工程。
6)消防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人员密集,易燃可燃材料多样,压力容器作业、液化气瓶使用、用电不慎极易导致火灾重大事故。
7)其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而国家、铁道部暂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大的工程;其它安全控制难度大的高风险工点。
2.中度和低度风险:不属于高风险,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工点。
第四章 风险识别
第九条 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风险识别应贯穿设计、施工整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点进行风险设计、评估,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可研阶段风险设计,结合实际深化风险措施设计。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初设阶段审查意见,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查,达到具有针对性、适用性、防控性设计深度。
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图风险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组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对、识别、再评估、再完善,提出针对性、适用性施工措施。
第五章 风险管理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
1. 设计单位提出风险等级建议。设计单位在可研、初设和施工图阶段分别按设计深度提出风险点、风险源及风险评估报告、防控措施和风险等级建议,纳入设计文件。
2. 设计审查。在审查可研、初设和施工图时,要把风险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对于没有进行风险设计或风险设计达不到深度要求的,没有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未列措施费用或费用不足的,要纳入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 风险专项技术交底。施工前,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工点专项技术交底。
4. 施工单位提报风险等级。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等级评定意见,经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
5.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评定风险等级。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风险等级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上报局建房办。
6. 施工单位提报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查,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审批。
7.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针对性、适用性审查并批复。
8. 风险工点开工报告审批。ⅰ级风险工点实行单项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明确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条件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没有取得开工报告严禁开工。
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在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报告批准后一周内,将开工报告连同专项施工方案报路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第六章 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建立风险分级防控体系。
风险管理分为路局、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以及监理、施工
单位三级管理。路局制定并完善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并督导落实。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对风险管理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建立风险工点防控组织体系,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安全包保和跟班作业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安全包保,并确定负责人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带班作业。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工程风险发生变化时,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论证,重新确定风险等级,相应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实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特别是极高、高度风险的施工方案须请专家论证。
第十五条 实行风险防控检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现场项目管理部)对ⅰ级风险工点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要定期对施工现场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安全风险“红线”管理制度。ⅰ级风险工点未经评审、未确定风险等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对于突破以上安全风险“红线”的行为,要对有关单位追责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ⅰ级风险告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在ⅰ级风险工点现场树立揭示牌。揭示牌应标明ⅰ级风险工点名称、风险级别、主要防控措施、包保领导、施工单位带班负责人、设计和监理单位主管人员等内容。
第十八条 实行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路局建房办负责全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内容,每季组织一次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并通报考核结果。安全风险考核结果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章 应急预案及处置
第十九条 凡列入风险管理的工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必须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本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抢险的原则,并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制定应急抢险预案(作为单项施组的附件),建立应急抢险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机具设备物资等,并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建立风险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以及作业中异常状态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态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ⅰ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2.ⅱ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3.ⅲ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太原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第10篇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为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涵义和原则等。
“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要求时时处处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决不是一句口号,当安全和效益、质量、进度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执行“不能安全地做就坚决不做”的原则。“预防为主”就是要把现场检查转变到超前预防上来,通过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实施超前防范、过程控制,促进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达到消除安全风险目的,实现闭环管理和良性循环。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加强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持续稳定。依据铁道部和路局有关规定,制定西安铁路局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 铁路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安全风险源、风险点的识别、研判和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风险加以防范和处置,把风险程度减至最低或消除风险,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人身伤亡、行车事故、路外伤亡等各类事故风险,保障运输生产经营安全和供电畅通。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业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基础、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定期评价的原则。前提是要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基础是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核心是超前防范、过程控制,关键是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目的是要消除安全风险。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责任
第二章为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主要明确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各供电段、车间和班组承担的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和实施主体,明确各级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第四条 局供电处是系统安全风险的专业管理主体,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定期指导、评价系统各供电段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各供电段解决安全风险源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重点要管控以下7个风险源和25个风险点。
1.供电作业人身安全:防触电、高坠和车辆伤害3个高度风险点;
2.高铁供电设备安全:正馈线绝缘子、27.5kv电缆、西安北站电力单电源运行3个中度风险点;
3.轨道车辆安全:调车转线、防火防溜2个高度风险点和多机连挂1个中度风险点;
4.供电施工安全:施工组织、施工监管2个高度风险点和施工计划、安全协议2个中度风险点;
5.新线设备安全:包西线弹簧补偿装置、接触网刚性悬挂2个高度风险点和变电所分区所房建、27.5kv电缆接地2个中度风险点;
6.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防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3个高度风险点;
7.供电外部环境:支柱防护、隧道结冰2个高度风险点和危树、跨网电线路、跨线桥3个中度风险点。
1. 制定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系统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风险源的确定、风险点的分级、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第五条 各供电段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的落实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动态分析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明确各生产岗位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职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定期对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进行指导、评价,规范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点控制。
1.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本单位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分析导致风险的各种因素。
3.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4.将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制作成考核表,并落实到车间。
第六条 车间、班组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点,把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到各岗位和作业环节,严格抓好落实,促进岗位作业、设备质量达标,使现场各岗位、各个作业环节、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1.车间、班组,要将段制定的《安全风险控制表》进行进一步细化,
2. 将《安全风险控制表》发至各岗位,并抓好落实。
第七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修订完善各级管理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将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车间和岗位,重点要规范领导、科室、车间的职责范围,解决主管领导职责不清,管事务的多、管生产的多,不琢磨本系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督促本系统文件执行及落实情况;段领导、检查组不清楚到底应该检查车间还是班组,车间完全把班组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整改寄希望于段上的检查,车间形同虚设;科室、车间职责范围不清、岗位标准不清,该科室干的工作推给车间、该车间干的工作又推给科室;科室、车间对路局、段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效果不佳;路局、段所发的文件、规定除少数人清楚外,大部分管理干部不关心、不研究,干部作用不发挥,文件落实不到位,车间没有起到承上启下的管理作用,工作无成效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形成全员覆盖的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将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分解到每个岗位,并以《安全风险控制表》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章 安全风险研判
第三章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核心,因为只要风险存在,有可能性,不管概率多大,都可能发生事故。最大的风险就是不知道风险,所以做好风险研判至关重要,是抓好安全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做好风险研判,就抓住了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
危险源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它可以永久地存在,也可以完全的消除,它的存在就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源可分为劳动安全、高铁设备、轨道车辆安全、施工作业、新线运行、外部环境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 根据事故、故障、违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点分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级别,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高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容忍严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1.接触网、变电专业风险点由牵引供电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2.电力、配电专业风险点由电力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3.轨道车辆专业风险点由安全设备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中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接受较严重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指导,各供电段采取措施予以重点控制。
低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能导致发生设备故障、高风险问题或不期望出现事件的安全风险点。由各供电段负责督导,车间、班组加强现场作业标准化落实予以防范。
1. 确定风险点风险因素的原则:根据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确定。
2. 将系统确定的七个风险源分解为若干个风险点。
3.将风险点按危害程度和发生频次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
4.针对确定的高、中、低风险点,逐一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条 局供电处建立系统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各专业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结合系统实际,通过风险问题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按月、百日、年度对系统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全面辨识,明确系统安全风险源和高、中度安全风险点,并进行公布。
1.周统计分析制度。供电处各科室按照专业分工和管理职责,对每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风险问题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下一周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于每周五12时前将书面材料交安全设备科,由安全设备科进行系统周安全风险分析汇总。每周一召开由供电处全体人员参加的周安全风险分析会,并结合路局周一大交班会上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系统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补充和安排。
2.月度风险研判制度。供电处每月5日前由处长(主管副处长)组织召开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参加人员为供电处领导、各科科长及各供电段主管安全副段长、安全科长。参会人员共同对月度系统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严重违章、现场检查信息等安全风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路局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季节性安全风险控制关键,研究确定月度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月度风险控制分析和风险控制安排。
3.百日风险研判制度。按照路局百日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供电设备安全风险综合监测要求,对百日内安全风险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路局百日目标管理要求,制定系统百日风险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 各供电段要建立日、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本单位的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按月自下而上分析、识别、研判本单位存在的表面及潜在的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利用月度安全例会、专题安全分析会等会议对本单位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风险源和风险点控制情况,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点,并在本单位公布。
第十二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围绕高铁、客车运行等安全重点风险源,做好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研判,将安全风险点按高、中、低度三个级别纳入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在公布月度、百日、年度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时,要明确风险源名称和风险点等级、控制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消除或降低风险点的期限。
第十三条 局供电处、供电段、车间和每个岗位都要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表,重点包括风险名称、控制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各供电段要按照“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逐级、逐岗位制定安全风险源(点)分布图和各作业岗位风险控制手册。
第四章 安全风险管理
第四章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数据库管理、动态管理、全员管理、目标管理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 根据路局建立的安全风险数据管理系统,对供电安全风险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综合反映主要行车设备、职工素质、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等安全风险源和安全风险点的控制情况。在既有安全问题库的基础上,分层分级建立系统、站段安全风险数据库,分层设专人负责管理。安全风险数据库主要依据路局、供电处、各供电段存在的安全风险源,确定安全风险点,并按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等级纳入动态管理,分级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期限。
1.局供电处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各供电段每月25日前要向供电处上报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风险点信息,由供电处安全设备科结合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安全风险点,纳入本部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局安监室提供系统高度安全风险点信息。
2.各供电段负责将本单位安全风险源和低度及以上安全风险点纳入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导车间、班组健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
3.各供电段要畅通职工群众参与安全风险管理的渠道,要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中设置职工群众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平台,并明确意见和建议的日常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使职工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为路局安全风险管理进言献策。
4.各供电段对职工群众反馈新的安全风险源(点)或可能升级的安全风险点,要及时组织研判,确定安全风险点等级,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按月汇总于25日上报供电处。对发现的重大风险源或高度安全风险点要及时上报供电处,由供电处向路局安监室提报信息,纳入路局安全风险数据库管理。
第十五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健全完善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按百日风险研判制度要求和路局百日确定的安全风险控制目标,明确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重大风险源和高风险点组织专题攻关。并按风险级别将安全风险点和控制目标逐级立项分解,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梯次责任目标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逐级控制。
第十六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动态掌握风险点控制情况,防止安全风险点升级。当出现低度安全风险点上升为中度时,由供电处负责分析研判,确定为安全攻关课题,以公文形式公布下发,纳入路局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
第五章 安全风险控制和阻断
第五章为安全风险控制,主要对路局业务处、供电段的安全风险控制、阻断的方法、形式及应急处置进行了明确。
在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一定要具体可行,让职工知道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第11篇 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三个一”的理念,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22)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施工阶段重特大风险源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条原则
坚持“各司其责,预防为主,综合监控,科学高效”的原则,依靠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加大安全风险监管力度,推动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顺利地推进。
第四条在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22)的要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监控和处置。
第五条当出现预警状态或突发险情时,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加强监测、巡视,防止风险扩大和次生险情的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制度,全力做好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确保地铁建设安全有序。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
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双线管理、综合监控”的工作机制,即在地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双线管理,通过盾构实时数据监控、量测数据监控、视频监控及现场巡视等手段进行综合监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架构机制如图(详见图2-1)
图2-1 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架构机制图
第三章 各方职责及工作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 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职责及工作要求
1. 牵头组织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监控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方面职责,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稽查。
3. 负责组织专家对重大风险工程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和分析,排查重大隐患。
4. 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控中心预警的处置工作。
5. 每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公司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周报,上报公司。
6. 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 建设分公司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施工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履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
4. 组织、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确保预警及时、准确。
5. 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现场监控设备的保护,做好监测、巡查、预警、响应、处置、消警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6. 负责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将勘察设计资料上传监控系统,并及时更新。
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
3. 及时参与预警处置分析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
2. 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处置措施及情况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监理、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
4. 风险处置结束后,经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应填写《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风险消警审批表》(见附件),提出消警申请,经监理组织分析确认后,进行消警,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备案。
5. 及时将评审修改后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上传系统。
6. 每日17:00前将施工监测数据、盾构出土量(方量、重量)上传系统。
7. 对标段内监控设备做好保护工作。
8.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负责合同项目监理工作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 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4. 结合自身巡视,综合评定工点安全状态,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做好险情的分析、处置工作。
5. 督促、审核施工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险情处置,对施工单位消警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处置及消警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报送业主。
6. 监理单位每日17:00前将巡视检查表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监理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理月报通过系统报送建设分公司和质量安。
7.周(月)报应涵盖下列内容:
1)本周(月)施工总体进度情况、各工点的施工工况,本周(月)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预警处置结果等。
2)下周(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遇到的重特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等。
8. 协调系统设备安装,组织系统安装验收,各方配合工作。
9. 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做好监测和巡视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
2. 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 当日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数据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测月报上传系统。
4. 在出现预警、险情及数据出现异常时,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析会,按要求做好复测及应急监测等工作。
5. 当工程出现险情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参与预警处置会议。
6. 配合消警会商工作。
7. 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三条地铁监控中心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地铁监控中心直接对地铁公司负责,事先不得通知现场相关单位,独立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大风险工程实施阶段每周覆盖一次,在建项目每半月覆盖一次,及时提出安全巡查意见及处置建议。
2. 地铁监控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第三方监测和施工单位上传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点进行现场巡视。
3. 地铁监控中心应对巡视报告信息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核实,对发现瞒报、错报、漏报等信息形成统计报告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
4. 地铁监控中心应及时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传的信息和自身巡查信息进行统计;研判各类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发现问题,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必要时发布综合预警。
5. 每周(月)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并形成周(月)报,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
6. 预警或出现险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配合出险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8.做好其它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预警、处置、消警
第十四条预警分为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和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两类。由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只有一级,在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线路图上显示,呈红色闪烁状态,地铁公司及相关单位可以同时看到。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是指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2022〕39号)执行由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预警,分为黄、橙、红紧急四个等级,在各线路概况首页显示。
第十五条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建设分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对于投融资项目,其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应做好险情处置工作。详见《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2022〕39号)执行,并在监控系统中留下工作记录。预警处置后,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由施工单位在监控系统中以工程事务的形式填写申请表,经第三方监测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消警,通过系统报地铁公司。
第十七条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及要求
1.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图如下:
2. 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 表4-1
监测数据
综合预警安全状态描述
报送范围
报送时限
报送
方式
处置
消警
监测数据:
控制值<监测累计值
或
控制值<单天速率
数据分析:
分析和检查险情发生区域的各项监测数据,其中多个监测点的数据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
根据各方的监测数据,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支护结构、主体结构、周边环境出现或突发下列或其他严重影响风险工程自身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且可能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的、灾难性的”时,经综合技术分析,已达到综合预警条件,对该风险工程发布综合预警。
1、支护结构、主体结构自身及周边土体出现严重的变形开裂、压曲、断裂,锚杆体系松弛或拔出;侧壁土体产生塌方等
2、基坑底部出现大量的管涌或隆起,支护结构或主体结构侧壁出现大面积严重渗漏或流沙,造成地面严重沉陷或坍塌。
3、根据对监测数据及盾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盾构开挖面(或矿山法掌子面)上方有产生空洞导致严重沉陷坍塌风险等;
4、周边地面严重沉降或开裂,邻近建筑严重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5、周边道路严重沉降、管线严重变形、裂缝、渗漏;
6、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代表
2.建设分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及监测主管人员
3.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总工、总经理
4.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
即刻
电话
+
短信
+
系统
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组织现场分析、处置
监理组织各方分析确认
注:预警处置会议纪要包括情况分析、处置措施等,由监理整理成文(含会议签到表),加盖电子印章,应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
第五章 值班规定
第十八条成都地铁安全监控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九条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条施工、监理必须安排项目现场专人值班,地铁建设分公司和投融资项目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到地铁公司监控中心(地铁大厦a栋1楼)联合值班。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及时将单位值班电话监控系统。
第二十二条凡参与值班的人员外出离开成都时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与工作的,须向上级负责人请假,并及时将更新的值班名单报监控中心。
第二十三条所有值班人员,应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第六章 惩 则
第二十四条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由地铁公司约谈其所属部门(企业)相关领导,并将约谈记录抄送其上级单位主要领导;将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和部门(企业)相关考核和信誉评价系统。根据履职缺失的情节,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将处罚建议报请公司安委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建设分公司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建设分公司约谈其项目(标段)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某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我车间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定__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一、实施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牢牢把握“三个重中之重”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思路和“五讲”、“五严”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突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使我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升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受控、在控。
二、实施内容
从作业风险入手,结合车间各班组、岗位实际,从行为、设备、环境、管理四个因素,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优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及技能培训,让每一名职工熟知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在抓好作业风险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备风险辨识防控。全面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
三、实施办法
1.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同时车间设以主管生产的技术员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及方法,探索适用的风险辩识方法和评价手段。
(2)制定培训计划对车间管内干部职工进行风险管理知识普及教育。
(3)制定安全风险管理目标及推进计划。
(4)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风险辩识、风险评价活动。
(5)建立健全风险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严格落实。
(7)制定风险评价考核办法,有效推进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8)阶段性对安全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提高。
2.班组安全风险管理
各班组要以工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职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动态安全风险辨识,岗位标准培训等学技练功活动,强化风险意识及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3.风险数据库动态维护。
遇以下五种情况时需重新开展风险辩识:
①发生风险失控造成事故、故障时;
②新增风险因素;
③发现标准、措施、制度或预案不适应时;
④设备设施发生变更时;
⑤涉及班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作业环境变更的,由工区重新辩识。
4.检查监督。各班组要坚持安全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安全风险控制检查监督数据库明确的要求对规对标,车间要坚持严抓、严管、严考核,强力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将安全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及作业环节,做到明责、落责、尽责,牢牢盯住现场、卡住关键,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保证“标准全面落实、风险源点受控”。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布置、班后总结及月度安全分析会,准确评价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及改进情况。
5.安全风险问题分析。班组发生风险问题,工班长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分析,防止同类风险问题重复发生。风险问题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①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班组管理原因未分析清楚、相关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
②教训不明不放过。
③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没有及时修订风险点,动态维护风险控制措施不放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纳入“安全问题库”管理,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④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责任追究导向必须体现监管、传递压力,把安全和利益紧密结合,对责任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规对标落实考核,对管理人员按照逐级负责制规定逐级追究,严肃处理。
6.风险失控追责。发生风险失控导致事故、故障按《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追责考核;发生i、ii、iii、ⅳ级风险问题分别按《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广通工电段安全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办法》中安全风险问题通知书考核办法追责考核。
四、实施原则
1.各工区要在既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关键项点控制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班组的作业实际,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融合,加以规范,使之更加理性和科学。
2.安全风险管理要从作业人员的素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全面排查,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3.要抓住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围绕现场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要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实践持续改进完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5.各工区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日常加强沟通,主动作为,确保全员参与,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五、实施流程
1.确定风险点。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使用风险辨识鱼刺图或树图,找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频率高发事件的危险因素,排查确定具体的风险点。根据确定的风险点,人员方面主要从人员搭配、标准掌握、责任意识、作业强度四个方面进行确定;设备方面主要从安装工艺、维护保养、日常检测、专项整治四个方面进行确定;环境方面主要从气候影响、异物侵入、设备基础、治安防范四个方面确定;管理方面主要从规章标准、目标方针、控制措施、问题管理四个方面确定。
2.动态管理。遇有下列情况时,须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研判:
(1)发生严重故障和连续发生同类故障。
(2)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发生变更。
(3)新设备投用、新线开通、运行图调整、天窗变化。
(4)作业环境、作业方式变更。
(5) “三新”人员上岗
第13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 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报送铁道部工管中心。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应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在施工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须及时提交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勘察设计文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须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须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须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条 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施工过程中揭示的未纳入设计的重大潜在风险,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补充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实行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部部门负责人跟班作业制度。
第二十三条 铁道部工管中心归口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对隧道工程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实施监督,建设单位须及时将隧道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建议方案报工管中心;工管中心应及时组织研究,确定风险防范技术方案。建设单位按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抢险救援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防次生灾害的原则,按照铁道部风险救援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铁路参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和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将确定的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格式怎样的
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我车间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定____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一、实施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牢牢把握“三个重中之重”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思路和“五讲”、“五严”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突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使我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提升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受控、在控。
二、实施内容
从作业风险入手,结合车间各班组、岗位实际,从行为、设备、环境、管理四个因素,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优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及技能培训,让每一名职工熟知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在抓好作业风险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备风险辨识防控。
全面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
三、实施办法
1.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
同时车间设以主管生产的技术员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及方法,探索适用的风险辩识方法和评价手段。
(2)制定培训计划对车间管内干部职工进行风险管理知识普及教育。
(3)制定安全风险管理目标及推进计划。
(4)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风险辩识、风险评价活动。
(5)建立健全风险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严格落实。
(7)制定风险评价考核办法,有效推进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8)阶段性对安全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提高。
2. 班组安全风险管理
各班组要以工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职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动态安全风险辨识,岗位标准培训等学技练功活动,强化风险意识及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3. 风险数据库动态维护。
遇以下五种情况时需重新开展风险辩识:
①发生风险失控造成事故、故障时;
②新增风险因素;
③发现标准、措施、制度或预案不适应时;
④设备设施发生变更时;
⑤涉及班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作业环境变更的,由工区重新辩识。
4.检查监督。
各班组要坚持安全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安全风险控制检查监督数据库明确的要求对规对标,车间要坚持严抓、严管、严考核,强力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将安全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及作业环节,做到明责、落责、尽责,牢牢盯住现场、卡住关键,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保证“标准全面落实、风险源点受控”。
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布置、班后总结及月度安全分析会,准确评价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及改进情况。
5.安全风险问题分析。
班组发生风险问题,工班长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分析,防止同类风险问题重复发生。
风险问题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①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
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班组管理原因未分析清楚、相关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
②教训不明不放过。
③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没有及时修订风险点,动态维护风险控制措施不放过。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纳入“安全问题库”管理,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④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
责任追究导向必须体现监管、传递压力,把安全和利益紧密结合,对责任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规对标落实考核,对管理人员按照逐级负责制规定逐级追究,严肃处理。
6. 风险失控追责。
发生风险失控导致事故、故障按《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追责考核;
发生i、ii、iii、ⅳ级风险问题分别按《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广通工电段安全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办法》中安全风险问题通知书考核办法追责考核。
四、实施原则
1.各工区要在既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关键项点控制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班组的作业实际,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融合,加以规范,使之更加理性和科学。
2. 安全风险管理要从作业人员的素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全面排查,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3. 要抓住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围绕现场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
要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实践持续改进完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5.各工区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日常加强沟通,主动作为,确保全员参与,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五、实施流程
1.确定风险点。
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使用风险辨识鱼刺图或树图,找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频率高发事件的危险因素,排查确定具体的风险点。
根据确定的风险点,人员方面主要从人员搭配、标准掌握、责任意识、作业强度四个方面进行确定;
设备方面主要从安装工艺、维护保养、日常检测、专项整治四个方面进行确定;
环境方面主要从气候影响、异物侵入、设备基础、治安防范四个方面确定;
管理方面主要从规章标准、目标方针、控制措施、问题管理四个方面确定。
2. 动态管理。
遇有下列情况时,须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研判:
(1)发生严重故障和连续发生同类故障。
(2)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发生变更。
(3)新设备投用、新线开通、运行图调整、天窗变化。
(4)作业环境、作业方式变更。
(5) “三新”人员上岗
救助站制度
第15篇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