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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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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理办法

第1篇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

二00四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 选 办 法

二00四年是沈阳文秘资源网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 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文秘资源网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2篇 股份公司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__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个人行为规范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部室、业务单元、研究院所属员工。

第二章:着装及仪容仪表规范

第三条:正规着装:

1、男士:西装、衬衣(长袖或短袖均可,衫衣下摆不应外露)、西裤、领带、皮鞋;

2、女士:套装、衬衣(长袖或短袖均可)、西裤、西装裙、长裙、丝袜、皮鞋。

第四条:便装:

有领t恤、长裤、皮鞋。

第五条:特殊岗位着装:

1、保安人员:保安制服

2、生产线、仓管等工人: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时间任何员工不得穿着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无袖服装、无领服装(男士)、牛仔服装、运动服、短裤、拖鞋(机房除外)、运动鞋、厚底鞋等非正规服装。

第七条: 着装规范:

1、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职能部门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正规着装。

2、软件开发及工程服务人员可着便装。

3、特殊岗位人员工作时间按特殊岗位统一规范着装。

4、重大公司活动及对外市场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正规着装或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八条: 仪容仪表规范:

1、头发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2、皮鞋应经常擦拭,保持干净,男士不得光脚穿凉鞋。

3、男士正规着装时应着配色袜子;女士丝袜保持光洁,无破损。

4、着装干净整齐,不得卷裤腿,工作牌不得装在口袋里。

5、不得佩带过量或夸张的饰物。

6、经常清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第九条: 违反规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第二章使用电话规范

第十条: 接打电话应使用基本礼貌用语,语言温和恰当。

第十一条: 接打电话时,在保证对方可以清楚听到的基础上应尽量降低声音,以免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及泄露保密事宜。

第十二条: 当电话铃持续鸣响而当事人不在座位时,所在部门员工应及时将其电话接过来,尽快给客人以应答。

第十三条: 帮他人接听电话时应耐心服务,若要找的人不在座位则应尽量找到对方通知,不要在工作大厅大声呼叫。如该人已外出应告知对方,并作好记录及时转交当事人。

第十四条: 为保证前台及时准确地接转电话,公司员工在打传呼时必须讲明分机号码;从外往公司打电话时,要报清楚转接的分机号码。

第十五条: 员工接转电话应严格按照所附流程图执行:

第三章内部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员工工作时间及重要场合必须佩带工作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卡,工作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丢失,如有遗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看小说、上娱乐网站。任何时间不得利用公司设备看影碟或玩游戏。

第十八条:公司会议及重要活动中,所有手机必须设为震机或关机,不允许会议进行中有振铃及接打电话现象。

第十九条:公司级会议(包括办公会议、办公扩大会议及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或重要培训,由行政或培训部门设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文件与此不符的,按本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准或其它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管理办法由总裁办公室负责执行和解释。

附:__公司电话用语规范流程图

第3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个人区域卫生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个人区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办公环境管理

1、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制度,排定班次进行卫生打扫。

2、节约办公资源,办公纸张双面使用,做到节约使用纸张,并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做到勤俭节约。

3、确保办公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办公桌椅和设备、各式文具、日常用品、各类文件及报刊有序摆放,用完物品及时还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5、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篓内套垃圾袋并及时清理垃圾,无溢满现象。

6、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等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个人物品不超过3件,包和衣服统一存放位置,整齐,不摆放在桌面及座椅上。

7、桌面摆放的盆栽植物于每周三、六各浇水一次。

8、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门禁是确保公司物品及资料的安全,为保证正常使用必须先刷卡后推门,关门时拉着扶手轻轻将门关闭。

第二条 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3、禁止在办公区域和卫生间抽烟。

4、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第三条 质量检查

每周一次对各个办公区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质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ekp系统上进行通报。

第4篇 个人物品管理规定办法

整理有序个人物品不仅是个人行为修养的体现,还是尊重公司管理规定的体现,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个人物品保管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管理合理化,满;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1、行政人事部对个人物品的管理负领导和监;2、仓库负责物品个人保管和发放回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四、物品分类本文件所涉及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劳防;1、消耗品:包括笔、纸、电池、胶水、订书钉、文件;2、管制品:包括订书机、打孔机、装订机、起钉器、

个人物品保管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明确个人物品的领退,突出员工对公司物品的保管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对个人物品的管理负领导和监督抽查责任。

2、仓库负责物品个人保管和发放回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物品分类 本文件所涉及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

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制品、办公设备;劳防用品分为消耗性劳防用品和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工具、量具是指在生产现场使用的归个人(班组)保管的常用工具、量具、仪表等器具。

1、消耗品:包括笔、纸、电池、胶水、订书钉、文件夹(资料盒)、方格袋、笔芯、修正液(带)、橡皮、回形针、大头针、图钉、报告纸、便签纸、复写纸、打印纸、传真纸、账本、印油、电池、软盘、药品、清洁工具等。

2、管制品:包括订书机、打孔机、装订机、起钉器、文件框、直尺、三角尺、剪刀、美工刀、切纸刀、计算器、u盘、移动硬盘、鼠标、键盘、屏保、笔筒、印台、名片夹(盒)、整理箱、接待茶具、烟灰缸等。

3、办公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冰箱、投影仪、照相机、电话机、饮水机、文件柜、点钞机、保险柜、碎纸机、衣帽架、落地扇、取暖器、路由器、除湿机、工作台、办公椅、书刊架、白板、雨伞架、钥匙柜等。

4、清洁用品:包括洗衣粉、肥皂、毛巾、洁厕粉、洗涤剂等。

5、消耗性劳防用品:包括口罩、耳塞、手套、、袖套等。

6、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雨鞋、防尘面具等。

7、工具、量具:包括卷尺、游标卡尺、钳子、美工刀、维修工具箱、螺丝刀、万用表、温度仪(计)等。

五、物品保管责任划分

1、个人保管物品:本人领取、本人使用的管制品、办公设备、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及工具、量具。

2、部门(班组)保管物品:本部门(班组)公用的办公设备、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由部门主管(班组长)承担保管责任。

六、物品采购管理

1、采购职责划分:消耗品、管制品、办公设备、清洁用品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采购;消耗性劳防用品、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由采购员负责购买。

2、请购程序:使用部门请购物品前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相关采购部门审批后统一安排采购。

部门主管在审核《物资采购申请单》时需核对仓库共享内的《个人物品保管卡》上的信息,仓库接单也许核对卡上信息。

3、办公、劳防用品采购细则:

1) 定时:每月20日前收集各部门请购计划,每月24号、月初5号分两次进行采购。

2) 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3)过库管理:采购的物资应先到材料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再办理领用手续。

七、物品领用管理

仓库仓管员负责建立《员工个人物品保管卡》,登记管理个人存保管物品信息,在发生领用时应立即将领用信息登记到《员工个人物品保管卡》中,需让其本人签名。

除消耗品(办公用品)、劳防用品以外,其余物品领用时应以旧换新(第一次领用及因特殊需要增加物品的领用量时除外),物品领用程序如下:

1、消耗品、管制品: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批准。

2、办公设备: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领料单》,部门主管批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履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3、劳防用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领料单》,部门主管批准。

超过《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仓管员应拒绝发放,报行政人事部处理。

4、工具、量具: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批准。

八、物品转移管理

1、员工离职:个人在离职时应归还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由仓库仓管员提供个人存保管物品清单,并核实是否全部交还。

交还的方式有两种:转移给接替其岗位的员工或交还至仓库。

2、员工在职因岗位变动:将员工本人不再需要的物品转移给接替其岗位的员工。

由材料库库管员做好转移登记。

九、物品的报废及赔偿管理

1、员工个人保管的物品因使用寿命到期报废或因人为原因损坏不能再使用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单》,由行政部或生产部、质量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批确认(注明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由财务部最后确认。

保管人应将经审批的《报废单》连同已报废物品交到材料库,办理报废登记手续,修改《员工个人物品卡》并按以旧换新原则领取新的物品。

2、物品在使用寿命内因人为原因损坏或遗失,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1)员工离职时,未将工作服、工作鞋归还的,按以下标准扣除折旧费:

工作服秋冬装使用不足二年的,按/套的标准扣除;

工作服夏装使用不足二年的,按_45元/套的标准扣除;

电焊服 (帆布阻燃)使用不足一年的,按 242 元/套的标准扣除;

静电防护服使用不足一年的,按 77.5元/套的标准扣除;

防砸鞋使用不足二年的,按_85元/双的标准扣除;

电工鞋使用不足二年的,按/双的标准扣除;

2)员工在职时,工作服、工作鞋在使用寿命内遗失或毁损,应按原价向行政部购买或领用旧工作服、工作鞋。

3)其余物品在使用寿命内因人为原因损坏或遗失,按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赔偿。

折旧的标准为:物品自领用之日起每年按原价的10%计提折旧,赔偿金额按原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余额(但不低于物品原价10%的残值)进行计算。

十、相关文件/表单:

1)《物资申请采购单》

2)《领料单》

3)《员工个人物品保管卡》

4)《报废单》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022》

本办法自20__年08月01日起执行!

制定: 校对: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5篇 个人卫生管理规定办法

个人卫生管理规定【1】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规定。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规定管理规定。

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办公场所、会议室、卫生间、仓库等,每天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每周一次大扫除,全体动员清扫整个办公室。

大扫除时间由行政部根据情况而定。

规定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办以室垃圾框摆放到位,超过半桶当天值日生必须倒掉,不可有溢满的现象。

办公用品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

办公室公用物品如剪子、胶带、尺子等应摆放在整齐并放在固定工作区域,员工平时试用,要从哪取试用后放回原位。

以免丢失或引起工作不便。

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前电脑和显示屏要关闭。

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文件柜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干挣整洁、无灰尘和废纸屑。

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新进设备的包装、报废设备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下班员工自已整理个自各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禁止在办公室抽烟。

(尤其是仓库管理室)

日常卫生清扫工作按排

每天上午上班后或下午下班为值日生打扫卫生时间。

打扫范围包括扫地,拖地板、倒垃圾等。

每周由行政部抽出一天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清扫办公区域所有地方。

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总经理指定人负责清扫经理办公室卫生。

检查及考核

每天有领导及行政部检查办公区域的环境,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次罚款10元,请值日生注意。

每周由行政文员对个人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第六条以上规定……

第六条以上规定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规定化、规范化,制定本度。

三、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仪器柜、办公桌、饮水机、微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七、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目的: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一、各科室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各科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早十分钟到办公室,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三、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四、各科室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窗户、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五、卫生专职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打扫办公楼走廊、楼梯的日常卫生;

2、负责打扫各会议室的卫生;

3、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六、以上规定各科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科室评比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规定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规定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保持鱼缸清洁,定期换水和给鱼喂食。

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3)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清扫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个人卫生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定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规定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规定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第三章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规定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第四章办公室事务管理

一、文书管理规定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

本规定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

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

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规定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规定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规定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规定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规定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

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二)文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内容可根据文书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规定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内容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三)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规定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第二条规定规范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

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编制<需求计划表>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

编制需求计划统计申购情况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

三、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快捷的办理手续,规范图书管理工作。

2、图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中规定准时到岗,服务到位,保证借还流程有序进行。

3、根据图书类别,对图书进行编号,并制作目录卡以备员工查阅。

第二条规定规范

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申购图书。

2、按照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申购图书,办公室每季度负责采购图书1-2次。

3、对所有图书进行分类整理,贴上类别标签并编号登记,注明购进日期、作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

4、按照规定时间借阅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满,未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经通知仍未还书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

5、借书人员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在书中圈点、画线、涂写,如严重损害或丢失图书,需做出相应的赔偿,丢失图书者全额赔偿。

6、图书管理员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如遇图书丢失,查明原因,报部门主管,按指示行事。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1、申购流程: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图书入库登记

2、借还流程:查阅图书目录卡→填写借阅单→图书卡签字→图书借阅→续借图书,再次填写图书借阅单

四、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2、根据公司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3、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4、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5、按照规定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6、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规定规范

1、收_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_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

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书管理规定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会前:确定议题、会上所需资料准备、通知→会中:积极参与,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张贴→归档整理

五、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形象,保证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规定,清洁人员完成所有规定项目,并达到相应洁净标准。

3、办公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管理所有清洁项目并不定时对卫生进行保持与维护。

第二条规定规范

1、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地板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按照排班安排,轮流打扫清洁,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

3、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当日值日生按时做好所有的清洁,监督者及时做好相应的督察。

4、由办公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清洁卫生进行维护,保证地面整洁,茶水供应,洗手间的整洁和卫生纸供应等工作。

5、值日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有清洁项目,填写<清洁卫生值日表>,监督员认真核实,并填写<清洁卫生监督表>。

6、未按要求清洁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流程设计

安排清洁排班→完成清洁项目→填值日表→监督检查→填写监督表→办公室人员执行维护→发现问题→执行处理

六、日常事务管理

(一)接待管理

第一条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条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

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第四条流程设计:接待来访人员→询问来意,需要找的人→通知被访者→引领会见→奉上茶水→送客→整理客人走后清洁

(二)报刊收发整理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第二条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公司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司内部刊物挪为他用。

第四条报纸每周更换一次,所有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第五条流程设计:收发报刊→整理→放置资料架→定期清理

(三)后勤管理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规定,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规定。

第二条后勤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根据外出工作人员情况,及时督促其按时填写外出工作时间登记,如实填写时间及外出事由。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外出工作时间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月末根据外出工作时间登记进行总的考勤汇总。

第六条流程设计:监督→如实审核→汇总登记→报表

(四)文化宣传管理

第一条负责公司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公司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条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第三条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及时记录政策动向,制作简报以供学习。

第四条收集与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丰富大家的知识面,附上签阅单进行进度跟踪。

第五条流程设计:获取信息来源→编辑整理→张贴→学习→存档

(五)其他事务

第一条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第二条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第三条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个人卫生管理规定【3】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规定,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规定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规定,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规定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规定。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

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

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

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

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

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

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规定。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

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规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腐,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

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

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定。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六、七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规定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七、未经部门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规定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

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纳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规定

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

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

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规定

一、总则

本考勤规定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规定

1、出勤

1、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

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2、请假:

2、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2、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3、2迟到:上班开始至30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

早退考核10元/次。

3、4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4、公休

4、1当月休假、请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当月考勤以实际出勤天数为准。

当月工资计算方法:

(月合计工资―全勤奖)÷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5、3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

第6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以及结合扬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述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1、按保管方式分为个人保管和部门保管两类。部门保管类是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或其它危险作业时,根据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作业条件和防护措施而向部门领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当作业完毕后交回部门保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按国家规定和标准划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置与验收:

1、计划

1.1项目部根据个人劳动用品配备要求以及根据各类作业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2技术部定期对物资仓库存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盘点,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适量补充计划。

2、审批

项目部的采购计划和技术部的适量补充计划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批。

3、购置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采购。技术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1]65号)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专用发票。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通过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获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放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必须到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证的单位购买。在确定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后方可购入,同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送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备案。

4、验收

技术部应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个人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1项目部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种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经项目经理签名确认后,向物资仓库领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物资仓库应建立台帐和登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附表二)并存档。

1.3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按其每年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需临时增发的或一次性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和购置计划,由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核后购置。

1.4由于生产业务发展或生产工艺流程的变化,原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品种或使用年限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人力资源及安全部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部门的意见并参考有关标准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并按发放程序发放,原先发放的不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停止使用,由各部门回收后交回物资仓库统一处理。

1.5员工从事的工种改变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在其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盖章证明,新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发放程序发放。

1..6员工离开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请长假、病假或休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的确认,其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离开岗位的实际时间相应延长;员工辞职、调离的由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经理签名确认,技术部物资仓库凭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的确认资料,注销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

2、部门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部门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办法与员工个人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程序相同。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1、项目部应培训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

2、进行各种作业时,使用部门、员工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3、管理人员都有监督和指导属下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挥应有效用。

4、使用部门和员工必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每次使用前后均需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及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5、凡是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劳动防护用品,离开作业现场后,必须集中消毒后存放,严禁带到生活区。

6、项目部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和纠正不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8、对实习、外来参观等人员由项目部安全人员带入指定区域,按照《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9、技术部和其他存放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制订进出仓(库)、保管、维护和保养等的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库存,并定期清查库存,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不损坏、变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项目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劳保用品使用记录,统一为本部门员工及时更换到期的劳保用品。

2、遭受撞击、撕裂、刺穿、腐蚀等意外情况并已损坏的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报废并更换。

3、使用的劳保用品由于质量原因或紧急抢修情况下损坏的,以及其他可解释的特殊原因造成未到换领期就损坏的,需由更换人在领料单或附页上注明原因,并经所属部门的经理认可签字后,办理相关更换手续。

4、凡属个人责任造成损坏、丢失劳保用品的,申领者必须支付更换、补领劳保用品的成本。申领者凭采购单确定劳保用品的成本到财务部交款后方能重新领用。

5、劳保用品到期或损坏后由项目部统一处理,不得继续使用。但涉及安全要求或公司形象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所有特殊防护用品报废后必须统一退回技术部物资仓库处理。

第7篇 a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

二00四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 选 办 法

二00四年是沈阳文秘资源网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 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文秘资源网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8篇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配备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 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 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 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 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 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 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 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 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 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 66个,见表1)。

2.6 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 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 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 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 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 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 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 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 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 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 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 工会主要职责

3.6.1 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 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 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 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 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 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 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 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 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 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 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 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 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 护品配备

4.3.1 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 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 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 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 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 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 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 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近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 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 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 护品管理

4.4.1 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 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 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 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 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 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 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 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 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 供应商的条件

a)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 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 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 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 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 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 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 供应商的审核

a) 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 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 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 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 供应商的选择

a) 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 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 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 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 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q/sy 178-200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6.3 相关技术文件

6.4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17-0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

gy01jl7.28.17-0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第9篇 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醋酸车间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生产准备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2009;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类别

4.1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4.2 各类安全围栏、活动支架、安全网、围网、升降板、脚扣、梯子等。

4.3 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绝缘棒、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验电笔(器)、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梯、接地线等。

五、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

5.1 班长的职责

5.1.1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和车间的有关规定、标准,管理制度。

5.1.2 负责明确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设置班组安全员。

5.1.3 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4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更新报废、借用手续的初审。

5.2 车间安全员职责

5.2.1 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手续(以旧换新)、新增工器具申请、借用计划手续的办理,经班长初审后报送车间专责安全员。

5.2.3 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册,并报送车间专职安全员。

5.2.4 听从车间专职安全员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5.2.5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领取、验收、试验、保养工作

六、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醋酸车间根据安全年度费用计划的规定的配置,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查,报经营部采购,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立台账后分发至现场定置点或个人。

6.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6.2.1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2.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定置管理。

6.2.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6.2.4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 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6.3.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3.2 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 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6.3.4 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

6.3.5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 绝缘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6.3.7 登高工器具检查。

6.3.8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试验记录检查。

6.3.9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6.3.10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6.3.1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的人不准使用。

6.3.1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6.3.13 不论在什么场所作业都应使用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的工具。

6.3.14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

6.3.15 使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进行工作。

6.4 梯子的使用:

6.4.1 梯子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梯子的结构应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锁固装置应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置应完好。

6.4.2 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6.4.3 工作时梯子必须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 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6.4.5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支撑点。

6.4.6 各类金属梯不得从事升压站、电气设备小室及电气高压设备部位的检查、维护工作。

6.4.7 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监护人或采取绑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6.4.8 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4.9 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4.10 梯子长度不够而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扎牢固,绑扎不得少于3道。

6.4.11 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4.12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必须用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4.13 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6.4.14 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物件。

6.4.15 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时,上部角度应以35~40°为宜。上部绞链必须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4.16 使用梯子从事高空作业时,同时执行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

6.4.17 车间安全员每半年定期进行检查一次,使用频繁的梯子要增加定期检查次数,检查人要对被检查的梯子负责,并签注检查时间、检查人。

6.4.18梯子使用中部件损坏或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缺陷要及时联系部门安全员进行处理。

6.5 安全帽的使用:

6.5.1 各单位人员安全帽颜色、式样配置按照中国国电公司 安全设施 标志 标识标准化图册”要求配置。

6.5.2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带。

6.5.3 使用时不得为了透气而擅自在安全帽上开孔,降低帽体强度。

6.5.4 不得用安全帽代替其他用具(如盛水工具、工具袋、小板凳等)。

6.5.5 不得人为进行损坏、挤压,在帽上乱涂乱画。安全帽要保持清洁,帽上的污垢要及时进行清理。

6.5.6 安全帽使用中要经常检查,发现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不准继续使用。

6.5.7 凡在施工现场使用过期或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缺陷的安全帽按未戴安全帽处理。

6.5.8 安全帽的使用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不许超过两年半。一般为两年更换一次,不再续用。

6.5.9 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来现场检查、学习、指导工作的人员,由引进单位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外包工、临时工一律不得使用更换的旧安全帽,对使用过期安全帽者,按违章处理,并禁止其进入现场工作。

七、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所列管理内容,可依据部门和车间的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八、本规定凡与公司规定不相符或未能涉及到部分,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醋酸车间所有。

醋酸车间

2022年1月1日

附:安全工器具编号原则

编号原则规定如下:

cs-sb-___-___

编写说明:工器具名称代号用工器具汉语拼音前大写字母。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或工器具清单号)

第10篇 个人防护设备管理使用办法

为了加强华辽成品油公司个人防护设备的发放管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对从事影响职业安全、有健康危害和风险工作的员工免费发放个人防护设备。

二.员工个人防护设备的配备和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个人防护设备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个人防护设备,确实起到预防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和风险,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作用。

2.个人防护设备的发放,应坚持“节约、必需、有效”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

3.个人防护设备的发放必须统一发放实物,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个人防护设备。

三.个人防护设备的保管

1.制定本单位各岗位的个人防护设备发放标准。

2.物资管理人员每年年初根据发放标准和岗位人数按时发放。

3.对下列特种个人防护设备,应到具有特种个人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定点经营单位购买。

(1)头眼部防护类:安全帽, 护目镜 ,洗眼瓶;

(2) 呼吸器官防护类:过滤式防毒面具;

(3) 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闪光背心;

(4) 手足防护类:包括耐油鞋、耐油靴、耐油手套、线手套;

(5) 经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其他特种个人防护设备。

四.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单位根据个人防护设备说明书上注明的使用周期、个人防护设备的有关国家标准,结合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时的具体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种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期限。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安全帽不得超过三年,、耐油鞋、防静电工作服不得超过二年、防毒面具、雨衣、耐油靴不得超过4年。

(2)雨衣、雨靴在使用期满,领用时规定:(以旧换新)

(3)个人防护设备在发放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在使用中,安全技术员对个人防护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失去安全效能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更新。

(4)丢失个人防护设备者,应根据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对确因特殊情况,不属个人责任的,应查明原因,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免于赔偿。

(5)对个人防护设备丢失、损坏、使用期限已满的,领用人应及时办理更换或补发手续,以便及时补发。

(6)对调离单位的员工,应在交清所发个人防护设备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7)随车的劳防用品必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到期、损坏、遗失等需及时进行更换。

五. 个人防护设备的发放范围和标准

个人防护设备发放范围为:从事化工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和现场装卸管理人员。

六.对在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设备的员工,责令其改正。

第11篇 第1人民医院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人民医院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

1、根据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确定职工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个人消费基金绝不能高于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数。

(1)职工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规定,部分福利待遇参照医院有关规定。

(2)职工奖金。以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前提,体现多劳多得,不搞平均主义。奖金与效益挂钩。

2、定期对个人消费基金执行过程进行分析、考核。及时抑制个人消费基金增长。

(1)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与单位资金积累相适应。

(2)分析、检查单位资产是否保值,大型医疗设备所发挥的效益。

(3)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按有关制度规定办事。

(4)对个人消费基金进行定期分析,每半年一次。

第12篇 个人印章管理规定办法

个人印章管理规定就是为了规范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开发与应用,便于数据处理,实现网络管理、信息共享以及防伪能力唯一识别性,同时,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利、贪腐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第13篇 酒店员工着装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办法

员工着装及个人卫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着装整齐和讲究个人卫生,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个人和所在部门及本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范围

适用于各餐厅(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着装及其个人卫生。

三、职责

1.质监部和各餐厅(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的着装、个人卫生等情况予以监督。

2.各部门工作人员需遵照此办法执行。

四、着装规定

1.工作牌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写明该工作人员的编号或姓名等内容。

(2)工作牌应端正地佩戴在左胸上,不得藏进口袋中,不得反面朝外,应正面朝外并裸露在口袋外。

(3)工作牌若有遗失、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需及时予以更换。

(4)领取、补领或退还工作牌时,应在员工工作、生活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登记。

2.帽子

(1)上班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工作帽,以免头发不慎掉进食品内,造成污染。

(2)戴工作帽时,应将帽檐的中线对准鼻尖,不得歪歪斜斜;刘海、头发应放进帽子中去,不得裸露在帽子外。帽子不得压得过低或抬得过高,而应使帽檐高于眉毛2厘米左右。

(3)工作帽不得随意放置在有油渍、水渍等易弄脏的地方,也不得随意放置在本部门操作场所。

3.工作衣

(1)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衣,不得穿背心、裤衩等进出工作场所。

(2)工作衣不得敞开,工作衣上所有的纽扣(除风纪扣外)均需扣好;有拉链的应将拉链拉至齐胸处。

(3)有翻领的工作衣应将领子理顺好;有领结的应系好领结,并使较短的部分置于较长的部分之上,领结不得歪歪斜斜。

(4)从事餐厅服务或窗口服务期间,应将袖口的纽扣扣好,不得将袖口卷起来。

(5)工作衣的外部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钥匙扣、项链等,服装的衣袋和裤袋中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从事窗口服务或餐厅服务期间,非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佩戴手机等物品。

(6)除更衣室外,其他地方不得随意放置工作衣,也不得将工作衣放置在易弄脏的地方。

(7)工作人员进入熟食间、裱花间及窗口服务时要二次更衣。

4.鞋

(1)在各部门一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本公司规定的防滑鞋上班;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易打滑鞋;一些易出现积水或易打滑的工作场所还应穿防滑、防湿的鞋类。

(2)鞋带必须系好,不得有较长的部分裸露在外,以免出现鞋带拖地而导致滑倒。

5.围裙

(1)在操作间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系戴围裙,围裙采用不透水、无毒材料制作,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2)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围裙,且其围裙必须无污渍、水渍等。

(3)从事生墩头、炒菜等工种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系戴皮质围裙,以防衣服弄脏。

6.袖套

根据实际情况,在操作间工作和从事窗口服务期间戴好袖套。

7.口罩

(1)从事熟食间加工和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将口罩戴好,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脱下口罩。

(2)戴口罩时,应将鼻尖及口部完全遮牢;不得戴破损或有油渍、污渍,潮湿的口罩。

8.当工作衣、帽、围裙、袖套、口罩等有破损或遗失时,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补领。各部门应及早提供所需物品。工作衣、帽、围裙、袖套、口罩等物品的领取、补领或退还应在员工工作、生活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登记。

9.工作人员离开餐厅必须更换工作衣。

五、个人卫生规定

1.工作服

工作服应经常换洗,并定期消毒。不得穿潮湿,有油渍、污渍等的工作服上班,尤其是从事窗口服务和餐厅服务的工作人员。

2.头发和胡须

(1)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油腻、污垢等现象出现。

(2)男士不得留超过衣领的长发,不得留长鬓角,不得留超过0.2厘米长的胡须。女士不得留披肩发,若头发长到可盘起来的程度时,在工作时应将长发盘在工作帽中或将其用发卡夹牢。

3.指甲

(1)勤剪指甲,指甲长不得超过0.1厘米。

(2)不得涂指甲油。

(3)指甲缝不得有明显的污垢。

4.洗手

(1)工作人员在上岗、进行窗口服务工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手接触不洁净的物品后,应及时清洗;清洗好的手,应自动沥干或用烘干机烘干,不得用抹布尤其是不干净的抹布抹干。

(2)工作人员在上洗手间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应在洗手间内清洗,不得在操作间内的水龙头中清洗,以免水池或其他食品被污染。

(3)处理垃圾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洗手消毒。

(4)接触生鲜食品再加工熟食时,应根据第(1)点重新洗手。

5.出现传染性肝炎、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耳炎、鼻炎、眼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时,工作人员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到医院就诊,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调离到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岗位或准假休息,直至康复。

6.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个人餐具和手去品尝餐厅内待出售的食品或其他制成品。不得使用餐厅内的用具洗澡、洗脚、洗脸、洗衣服等。

7.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对着没加盖的食品尤其是熟食及其他制成品咳嗽、打喷嚏等。

8.上班时,工作人员可以化淡妆,不得化浓妆。一线工作人员在操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手表等个人物品。

9.发现手指、手掌等部位有破伤时,应包扎好,并戴好橡胶手套,以防止伤口感染和污染食品;必要时可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休息或调离到其他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岗位。

10.在操作间和售菜窗口内,工作人员不得抽香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等;若有外来人员人内抽香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等,应及时制止。因炒菜等需品尝食品时,若用马勺打到小碗中品尝,品尝后的剩余汤汁或食物不得倒入锅中。

11.工作人员应养成常洗澡的良好习惯。

12.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以及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不得无证上岗或先上岗后取证。

六、检查

对员工着装和个人卫生情况,各餐厅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每日进行自查,质监部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并给予纠正。

第14篇 个人借款管理规定办法

个人借款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第十九条 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二十一条 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第二十八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违反本规定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第四十二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规定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规定规定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严重违反本规定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以存单、国债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作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性贷款等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的特殊类个人贷款,暂不执行本规定。

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贷款人应依照本规定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 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 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15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管理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对通过评审获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报参评。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能稳定有效运行。

2、坚持以技术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工程质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1)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至少有三项获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者有一项区优工程;

(3)坚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近两年内至少有两项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

(4)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产值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居先进水平;

(5)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z市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在本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

3、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4、本年度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第五条申报程序:

1、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2、申报先进集体的企业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各一份;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附上个人事迹等。

3、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料或取消已获称号。

第六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七条获得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推荐参加自治区优秀企业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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