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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企业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5天;领班、组长、主管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部门经理应于辞职前至少45天,向公司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表现良好的员工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经理应在员工递交辞职书一周内找其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并探讨改善其工作方法、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依据审批权限签署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行政人事部核算工资,在公司统一出帐日(5号―8号)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部门经理必须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行政人事部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社会关系,出具离职证明。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代理交接必须要有本人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七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离职审批权限:
1、员工,领班、组长建议,厂部生产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复核;
2、领班、组长,厂部生产部经理助理建议,厂部生产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核;
3、生产助理,厂部生产部经理建议,厂部厂长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核;
4、厂部生产部经理,厂部厂长建议,行政人事部经理初核,总经理审核;
5、厂部(工程部、采购部、品管部、仓库)员工,由单位主管建议,厂部厂长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核;
6、厂部(工程部、采购部、品管部、仓库)主管,由厂长建议,行政人事部经理初核,总经理审核;
7、办公室职能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业务部、研发部)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核;
8、办公室职能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业务部、研发部)经理,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初核,总经理审核。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 在6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来的规章、制度、规定、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第2篇 (公司)企业员工待遇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员工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职位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组成,分为5职等,每职等分为三级,具体见表。
第三条薪组的薪点,本公司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第四条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第一等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级1至2级。
1、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列的人才。
第五条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间,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权任以1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格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
第六条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一级的薪级。
第七条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等级。
第八条职务待遇项目为:
1、基本工资;
2、职务工资;
3、加班费;
4、奖金;
5、补助费。
第九条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
1、薪金所得税;
2、产业工会会费;
3、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员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5、食堂伙食费;
第十条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
1、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受训者;
4、奉派考察者。
第十一条新进试用人员工发薪标准如下:(含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
1、无社会经验者:
①高中(中专)毕业者:600
②大学专科毕业:700
③大学本科毕业:800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1200
2、有工作经验者:
①具备一般工作经验,高中(中专)文化程度:700-1000
②具备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文化,具备初级职称:800-1200
③具备专业技能,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500-2400
第十二条每月十日为职员薪金发放日。
第十三条每年元月一日为职员年度政绩晋级基准日。
第十四条职员加班依标准支付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放。
第十五条职员年终奖金发放对象以12月15日在职人员为准。服务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给。
第十六条职员主动申请辞职或因犯错误被公司辞退者,不享受年终奖金。
第十七条职工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
2、旷积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三日薪金额的奖金。
第十八条职员初婚者,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薪金补助;职员的父母、配偶或子孙死亡时,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补助费,其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九条职员家庭特别困难或遇到意外重大事故,本人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公司将视其困难程度,由工会给予相应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每年终赢利状况,经董事会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
第3篇 客运企业员工考评续聘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员工考评续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评续聘工作的管理,继续探索“能进能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合理配置和不断优化公司人才资源,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员工聘用期满考评续聘相关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评续聘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另外从各相关联管理岗位推选人员成立考评续聘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参与员工考评续聘打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统筹,其他部门和各分部配合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评续聘目的、原则、内容
1、目的:对公司部分员工在合同期内履行本职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员工续聘的主要依据。
2、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续聘”的原则。
3、考评续聘内容:具体考评续聘细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职责、规范以附表形式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高管层以外的全体员工,以下统称考评续聘员工。
四、考评续聘组织和方式
分为管理层员工(中管层和管理性岗位员工)、生产性员工两类进行考评。
1、管理层员工考评
由分管领导实施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续聘主要依据,其步骤如下:①一般员工本人根据07年工作情况,对照考评续聘标准,填写《员工考评续聘表》,中管层员工撰写《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并填写《员工考评续聘表》。②分管领导审核《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拟定续聘结论,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2、生产性员工考评
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考评。其步骤和分值如下:①员工本人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员工考评续聘表》(未填表视为放弃续聘)(5分);②考评续聘民主管理小组考核打分;③部门负责人对照续聘细则(另定)对进行考核,并撰写考评工作报告提交分管领导审核;④分管领导进行考核;(5)高管层会议综合评定,确定续聘人员和末尾淘汰人员。具体考评分值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五、考评内容(100分)
各部门、分部负责人、考评续聘民主管理小组对申请续聘员工的个人总结进行审阅,并对其德、能、勤、绩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各有关职能部门、分部根据《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和《分部稽查考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翻阅员工在聘任期内的工作表现、考核记录,对其分值进行统计,同时对奖惩登记上表,按标准予以加减续聘分。
六、其他
(一)凡有以下情形,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解聘手续。
1、需裁员的岗位经择优后余下人员;
2、续聘分数在划定分数以下的;
3、体检、培训不合格的;
4、员工以书面或口头申请(人力资源部记录并经本人签字)自愿放弃续聘的;
5、接到人力资源部发放的《员工续聘申请考察登记表》后超过规定时间而不提交的;
(二)考评结果作为员工续聘的直接依据,凡有不热爱公司,组织或参与影响和扰乱景区正常经营秩序(无论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者一律不予续聘。
(三)续聘手续办理期间,公司可按照董事会核定的岗位组织竞聘,员工可根据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按程序选择合适的岗位。
七、本规定条款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八、此规定从二0__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4篇 后勤企业员工送温暖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员工送温暖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后勤员工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后勤员工的关心与体贴,切实保证各级组织与领导干部关注员工遇到的困难,增强员工凝聚力,通过送温暖工作,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送温暖工作的主要对象
(一)困难补助类
1.员工因家庭突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变故造成家庭无能力抵御需要单位给予照顾与关怀时,可以由其所在单位组织募捐活动以帮助员工度过困难期;单位要安排人员探望或发慰问信的方式体现关心。
2.员工患重大疾病,家庭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可以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报集团审批后,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解决临时出现的困难。
(二)大病住院类
员工本人住院手术时,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探望。
(三)丧事类
员工本人去世或员工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亲等)去世,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慰问。
(四)春节慰问活动
对于春节期间由于工作等原因,不能回家过年的后勤值班员工,集团党政工团要组织员工吃集体团圆饭,以解除员工的思乡之情。
二、送温暖工作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员工突遇重大灾害,单位工会或集团工会将视灾害情况采取救助措施。也可向校工作反映给予支持。
(二)各单位要建立困难员工档案,员工家庭出现特殊困难需要申请补助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支部审核,工会负责办理。申请补助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集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补助经费在1000元(含)以上的,上报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员工生病住院手术,由各单位工会牵头,代表本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探望,开展慰问,慰问金额为200元/次。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员工生病住院手术时,可由集团级领导一人代表集团其他党政领导前往探视慰问。
(四)员工家中遇到丧事,由各单位工会牵头,代表本单位党政领导进行探望,协助办理后事,发放关怀慰问金500元/人。
根据学校要求,由单位派车1辆,协助处理后事等事宜。
根据家属意愿,协助家属办理讣告及联系火化、殡仪等事宜。
各单位副总经理级以上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员工家中突发变故时可由集团领导一人代表集团其他党政领导前往慰问。如举行告别仪式,集团将送花圈以示对故人的吊念。
(五)春节期间对于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家团聚的员工,各单位采取组织吃团圆饭或举办年终文艺演出活动。
集团工会和集团党政办公室共同负责春节慰问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