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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天车设备:确保天车无明显损坏,各部件如钢丝绳、滑轮、制动器等应完好无损。
- 检查电气系统:确认电源稳定,控制系统正常,照明充足。
- 确认工作环境:检查工作区域无杂物,地面平整,确保吊装过程中无障碍物。
2. 操作过程
- 启动前,鸣笛示意,警告周围人员。
- 按照规定速度起吊,避免过快导致失控。
- 载荷下放时,应保持平稳,避免突然放下造成冲击。
- 操作中始终保持警觉,视线清晰,随时关注吊物及周围环境变化。
3.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采取相应措施。
- 遇到突发故障,启动应急程序,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二、天车维护保养方法
1. 日常维护
- 每日工作结束后,清洁设备,清除灰尘和污垢。
- 定期检查润滑状况,确保各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 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如有严重磨损或断裂迹象,应及时更换。
2. 定期保养
-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电气线路、制动系统、钢丝绳等关键部位。
- 定期测试制动性能,确保其可靠有效。
- 对磨损部件进行更换或修复,保证设备整体性能。
3. 长期停用保养
- 停用期间,应断开电源,做好防潮、防腐措施。
- 再次启用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标准
1. 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定期进行复审。
3. 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手册进行,必要时请教专业技术人员。
4.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天车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工作。
5.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6. 实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持续改进安全操作流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天车设备的安全运行。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范文
第1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2篇 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 司机必须专门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方可独立操作。
2. 司机应每年体检,酒后或身体不适应症者不能操作。
3. 实行专人专机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非司机不准操作。
4. 新安装和经修复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经有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前要求
1.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轨道上无障碍物,轨端止档器是否牢固,行程开头是否可靠。
2. 各传动部分、减速箱油量是否充足,各部螺栓是否紧固。松开夹轨钳试运转,检查传动部分有无异响及制闸瓦的松紧程度。
3. 在总闸闭合后,用试电笔检查电器及控制器外壳,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机。
4.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5. 工作开始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各部机件完全正常时,方可进行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 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吊物,不得超载作业。
2. 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发现信号不清要停止操作。
3. 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 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逐级操作。
5. 不论哪一部份在运转中变换中,严禁打倒车运行。
6. 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部不小于1m。
7. 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操作,一名司机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司机在地面监护。
8. 起重机行走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m以内的地方。
9. 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 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臂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行走、旋转、起升)中任何一各动作同时进行。
11.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 被吊物的边缘距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3. 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
14. 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一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 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 作业中遇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 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四、作业后要求
1. 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该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轨钳,吊钩升到距臂端2~3m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 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3. 将驾驶门窗关好,锁好方可离开。
4. 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补救。
5. 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驾驶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3篇 天车岗位抓斗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5米内禁止站人。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抓斗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抓斗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不准悬在半空中。
8.(露天作业)如遇6级以上大风,下雨或大雪暂停天车作业,以免意外。
9.在池边、沟边行走时,应防止滑入沟、池内。
10.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4篇 炉前天车工安全规程
1 天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安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2 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穿绝缘鞋要规范。
3 上、下天车不允许双手拿东西,不允许在天车轨道上行走。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后应全面检查所属设备,确认没问题后方可作业。
5 起吊、吊物前必须响呤,如有停电,将开关打到零位,并拉闸断电。
6 吊起重物时,必须听从下边人员指挥,不得任意自行起吊搬运,严格执行“十不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
7 吊运物品时,必须将大、小车打正,安全确认后方可起吊。
8 严禁吊运大沟或小坑区域没有活动的渣铁块。
9 起吊时严格观察大小沟行程,避免发生撞钩事故。
10 被吊物不得长期悬挂停留,有载荷时,司机不能离开天车操作台。
11 天车不用时,必须刹紧刹车器,点检设备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好停电牌。
12 天车工应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绝缘是否良好,保持清洁,有权制止他人动用天车。
13 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天车开到远离铁口的地方。
14 出铁时,天车不许作业。
第5篇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天车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按钮的启动方向、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正确的吊挂、捆绑方式,否则禁止使用。
2. 工作前应检查天车,吊具(如吊钩,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3. 天车和吊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4. 吊运的物体必须吊挂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吊运时禁止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动作或斜拉,斜拽。物体旋转时,必须平稳后方可松钩。
5. 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高出运行线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
6. 禁止用吊钩吊人或乘坐在吊运的物体上。
7. 两人共同吊运物体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操作开关的人员,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
8. 操作人员在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9. 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须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克断。
10. 工作结束后应将天车开回停放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
第6篇 工贸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天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二、范围:天车作业。
三、职责: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 天车工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
3、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5、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6、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7、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时,应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或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从下面通行。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0、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5、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6、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天车停放在安全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7、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第7篇 浇注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对天车所有的机电设备、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保持完好。
3、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吊运钢(铁)水包和进行浇注等工作。
4、出钢(铁)水后,先将钢(铁)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约0.2米进行试闸,确认可靠时,打铃通知地面人员避开,方准吊起移动。
5、吊起或下降盛有钢(铁)水包时必须缓慢启动,不得摇晃,运行或停止时,应高于沿途障碍物 0.5米。
6、浇注过程中,天车工应注意地面动态,听从指挥。
7、浇注完毕后,按指定地点倒渣,翻包要缓慢进行,四周人员必须离开。
8、在吊运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时,必须把大、小车及卷扬制动器等事先进行空运转试验,确认无误,才能工作。在吊运过程中,严禁把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与其它物体相碰撞。
9、天车出现下列问题时,不准使用:
(1)卷扬限位器失灵;
(2)大、小车限位器失灵;
(3)舱门联锁开关失灵;
(4)卷扬机上压紧钢丝绳的压板螺钉松动;
(5)大车缓冲器或大车轨道尽头没有挡头或失效;
(6)没有信号装置或失灵,天车钢结钩变形、裂纹、脱焊;
(7)机械传动部分没有按规定加油润滑,传动不灵活;
(8)吊钩转动不灵活;固定吊钩的螺母、保险垫圈或开口销损坏;
(9)钢丝绳已达报废标准或扭劲;
(10)制动器不能有效地刹车,制动器连杆上的螺栓开口销有缺少或损坏,
或螺钉松动;
(11)所有紧固机件的螺钉发生松动、滑丝等;
(12)电线的绝缘损坏,接地线断开;
(13)电气设备及接入电源的防护保险装置失灵;
(14)司机室内无绝缘垫;
(15)天车大、小车轨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碍物 ;
(16)司机室内有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17)司机室内没有灭火器材。
第8篇 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
①上岗前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皮鞋等;衣扣及袖口必须系好;
②检查钢丝绳、吊钩、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灭火器、co报警器正常灵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绝缘良好。
③起重机启动前,上车检查轨道上、小车室等有无人员,起重机上不准留有任何物品和各种工具,避免作业中坠落伤人。
④驾驶人员需经特种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人员禁止操作。
(2)天车工日常操作中
①开车前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将各拦门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要稳,逐档加速。起吊货物时,严禁突然起吊,禁止歪拉斜吊,严禁超负荷作业,落下货物时要平稳。操作时应按规定发出信号鸣铃,作业中要防止吊钩和抓斗摆动,驾驶人员要掌握好稳钩技术。
②起重机吊运货物时,必须持续鸣铃,严禁从工作人员上方和重要设施上面越过,吊物附近及吊物上禁止站人,禁止吊起埋在地下或凝结冻结在地面的物件。涉及车辆设备相勾连的货物时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穿越逗留。
③禁止起重机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禁止吊装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以及与车辆、设备相勾连的货物,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起重机在正常运行时,禁止用紧急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在电压显示低或电力输送中断时,必须断开主闸刀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都恢复到零位。
④行车行走时严禁上下人,严禁设备运行时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和调整机件,如果发现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运行中发现起开机构、制动器失灵时,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打反车,把提开控制扳到最高一档(要特别注意扳动手柄不能过快,防止电源继电器动作)并利用这段时间,把大小车开到安全位置放下货物,如在制动失灵的同时起开机构又不能正常启动,则应立即断开司机室总开关,使制动电磁铁断电制动器抱闸。
⑤起重机作业中,要防止吊钩或抓斗等吊具产生较大的摆动,为使吊钩或抓斗随车相对稳定的运动,驾驶员应当掌握稳钩技术。高炉出铁、开口、堵口期间远离铁口,防止铁水飞溅造成伤害。严禁使用煤气、氧气、蒸汽、水管道及支架等作为起重力点。煤气区域作业,要遵守煤气区域作业的一切安全规定。
⑥司机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应发出信号(鸣铃):
起升、落下货物,开动大、小车时;
起重机从视线不清的处所通过时;
起重机接近跨内另一台起重机时;
吊运货物接近人员时。
⑦操作中执行十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超负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工件紧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吊;
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埋在地下的构件或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易燃易爆压力容器、铁水包过满等物不吊;
室外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⑧司机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天车在运行中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道轨上或天车主梁上行走作业。
⑨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切断驾驶室电源开关或主刀闸开关,用灭火器适时灭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扑救,要快速经安全通道撤离现场,通知主管人员组织灭火。
(3)操作后
①吊装作业完毕后,小车必须退至驾驶室一侧,严禁停在横梁中间。
②主副钩分别升到距离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品。
③停车后按下急停按钮,关闭室内总电气开关。
第9篇 喷吹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上车发现天窗开时,必须亲自上去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2、天车在作业时,抓斗不准在人头上走过。
3、天车卸车时,如果车皮内有人,禁止卸车。
4、天车工发现开关处挂牌时,禁止合闸操作。
5、天车在正常作业时,禁止打反车停车。
6、坚决杜绝用各种限位作为停车手段。
7、在动车之前,应鸣铃示警。
8、在卸车过程中,要稳抓稳取,禁止野蛮操作。
9、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斜拉硬拽。
10、在操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坚决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11、天车在上料时,受料斗上不准有人。如果处理篦子上积料,一定要和天车工联系好,方可进行处理。
12、在检修天车动火、电焊时,天车工必须监护,检修完毕后,把现场清理干净,防止留下火源。
13、在处理天车铁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0篇 单梁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状况良好。
2、吊运重物前应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严禁超载、超负荷吊运。
3、进行作业前应检查以下几点:
1)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轨道上不应有异常,重物运行通道周围无人员通行。
2)试动按钮装置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3)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4)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6、重物达到或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7、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体时,不得进行操作。
9、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被吊重物与钢丝绳不垂直时不得进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第11篇 天车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修前准备
1、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2、必须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绝对禁止使用带有危险因素的工具。
二、停、开车作业
1、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天车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艺,地面工艺流程。
2、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下天车,检修天车。
3、天车检修时必须在该天车上挂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线,并且需要与邻近天车联系好。
4、天车停车检修时有专人监护。
5、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检修天车;需要在运行中检修时,检修工必须提前与天车操作工及相邻天车进行安全告知,落实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三、正常作业
1、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况,防烫、防跌、防溅。
2、锉锯各种物件,必须夹在工作台上,园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块垫好。
3、用凿子凿工作物时,必须先清除凿上毛头,如对面有人工作,须用木板或铁皮,网板挡好,以免铁屑飞出伤人。
4、榔头不准作垫铁用,榔头柄必须用无节硬木并安装牢固,榔头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头时,不可戴手套。
5、敲击铁板或裁铁皮时,敲榔头者和档钳者不可对面站着。
6、调整机器设备,用机械转动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机器运转部分,以免卷入机器内发生危险。
7、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稳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勿使落下,同时不许向上向下乱抛东西,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系安全带。
8、不准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事后应安装妥当。
9、在园物上面或地轴上面不能放置任何东西,以钢滑落伤人。
四、故障处理
1、做好每天的天车巡点检工作,对检查、检修要有记录台帐。
2、天车的升降设备如:制动器、转动轴、牙箱等,发生松动,失灵要及时处理。
五、检修作业
1、上下天车或检修其它设备,一定要和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检修。
2、放钢天车,必须设有专人检查,调整。
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须确保牢固,凡可能发生挤压的空间不准站立或作业,若非作业不可,必须采取绝对安全措施。
六、事故应急措施
无论何时发现隐患都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操作。
第12篇 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拭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直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第13篇 铸铁机液体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绝缘皮鞋、皮手套;帽带、袖口必须系好,驾驶人员需经特种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工作前,要停电检查钢丝绳、电气、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co报警器是否安全、灵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绝缘良好无破损。
(3)起重机上不准留任何物品和工具,避免在作业中坠落伤人。
(4)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将栏杆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要稳,逐档加速。
(5)起吊货物时,严禁突然起吊,禁止斜拉外吊,严禁超负荷作业,落下货物时落地要平稳,禁止货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6)起重机吊运货物时严禁从人头上和重大设备上越过,禁止在吊物附近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以及与车辆设备线勾联的货物,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
(7)起重机在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大反车等手段停车。
(8)当发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打反车把提升控制器扳到最高档(要特别注意扳动手柄不能过快,防止过流继电器动作),并利用这段时间把大小车开到安全地点放下货物。
(9)操作变频控制的主钩时,先送电10秒后操作,应逐档加速减速,换向时应在零位停顿2秒以上,方可换向操作,严禁打反车。
(10)铸铁前确认罐位是否对好,挂吊牢固,要认真观察罐内是否有结壳,如遇结壳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铁水涌出伤人。铸铁时应做到铁模内铁水均匀,铁流平稳,如吊起铁水罐铸铁时,主钩控制器不能连续操作,防止溜钩,重载下降时,防止超速溜钩。
(11)吊缓冲包内渣铁时,所用吊具不要落入包内铁水中,以防爆炸伤人,起吊包内渣铁时,应鸣铃示警,待地面人员撤离后,方可起吊,以防渣铁坠落,溅出铁水伤人。
(12)翻罐内渣铁时,应注意罐内残留铁水不要过多,要掌握好副钩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过,翻渣区潮湿或有积水、泥浆时,严禁翻渣,防止爆炸
(13)转罐时,确认龙门钩挂好后,起升一定高度,开动大小车,轻贴罐车转动,要合理掌握大小车速度,以免撞坏罐车。翻罐内渣铁时,要掌握好副钩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过。如罐内残留铁水过多,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4)运行中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或天车主梁上行走、作业。
(15)检修设备时,要停电挂牌,做好监护,动车前确认到位,密切配合,听从专人指挥,检修完毕后检查、验收、实验。
(16)工作中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7)严禁违反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18)工作完毕后,小车必须退至驾驶室一侧,严禁停在横梁中间,主副钩分别升到距离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品,停车后按下急停按钮,关闭电气总开关。
第14篇 天车检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吊车运转中,不准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清扫和注油等工作。
2.检查和修理天车,必须和该车司机联系好,否则不准上车工作。
3.处理故障时,必须与邻车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
4.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人监护电源。
5.多人检修时,吊车司机应配合作业,并负责监护。
6.检修吊车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7.检修吊车时要悬挂红灯信号,根据检修设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将阻碍物拆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8.检查修理大小明线拖爬集电器,检修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
9.检查修理小车时,严禁两脚叉开登在轨道上和坐在小车上试车。
10.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11.天车修理停车固定地点后,必须在离车3米的轨道上设置绝路挡和明显标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钩检查,并进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13.天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试验,吊钩磨损到吊钩对直径百分之十,应报废更换。
14.对吊车主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性的检测,有记录有档案。
15.电动葫芦可参照执行。
16.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17.检修天车时,检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伤人。
第15篇 天车含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