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轨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齿轨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 熟悉设备:了解齿轨车的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
2. 检查工具:确保维修工具齐全、完好,无损坏或缺失。
3. 安全装备: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二、日常检查
1. 车体检查:检查车体是否有损伤,车轮是否磨损。
2. 齿轨检查:观察齿轨是否有裂纹、变形或磨损。
3. 制动系统:测试制动功能,确认刹车片磨损程度。
4. 电气系统:检查线路连接是否牢固,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三、故障诊断与维修
1. 故障记录:详细记录齿轨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 分析原因: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可能的故障点。
3. 维修操作:按照维修手册进行故障排除,如更换零部件。
4. 功能测试:修复后进行试运行,确保所有功能正常。
四、维护保养
1. 清洁工作:定期清洁车体和齿轨,防止积尘和污垢。
2. 润滑处理:按规定时间表对关键部位进行润滑。
3. 紧固件检查:检查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及时紧固。
五、安全规定
1. 遵守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执行。
2. 危险警告:在进行维修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3. 紧急情况:熟悉并掌握紧急停机和撤离程序。
篇2
1. 设备检查:每日工作前,应对齿轨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刹车系统、车轮、齿轨接触部分等关键部件。
2.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润滑、清洁、紧固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故障诊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按照故障排查流程进行诊断。
4. 零件更换:确定需要更换的零件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更换,并确保新零件的质量。
5. 安全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装备,避免事故的发生。
6. 记录报告:详细记录每次维修工作的内容和结果,以便于跟踪设备状态。
篇3
齿轨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检查
1. 每日工作前,修理工应对齿轨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制动系统、动力装置、转向机构等关键部件无异常。
2. 验证电气线路无裸露、破损,防止短路或触电风险。
3. 检查燃油、液压油、润滑油等液体,确保液位正常,无泄漏现象。
二、故障诊断与维修
1. 对于齿轨车运行中出现的异常声音、振动或性能下降,应及时停机,依据故障代码或现象进行初步诊断。
2. 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维修手册进行,确保更换的零件符合原厂规格。
3. 完成维修后,务必进行试运行,确认车辆运行平稳,无异常情况。
三、定期保养
1. 根据齿轨车使用频率和工况,执行定期保养计划,如每500小时更换机油,每1000小时更换滤芯等。
2. 定期清洁车辆,尤其是发动机舱、刹车系统等重要部位,防止灰尘和污垢积累。
3. 定期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具使用与保管
1.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替代,以免损坏设备或造成人身伤害。
2. 工具使用后应立即归位,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遗失或损坏。
3. 定期检查工具状况,如有磨损严重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齿轨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英国112kw亨斯莱特防爆齿轨车修理工,其它车型须按相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 必须熟悉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修理工作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严禁在斜巷上检修,应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故障处理不得占用主要运输线路。照明不良情况下,机车两头应放置红灯警示,两端警示范围距离不少于40米。
第5条 被检修机车停稳后,换向置空档,安全踏板抬起,以切断机械传动和气路、液压系统,保证维修人员安全。
第6条 每月必须对机车进行斜巷紧急制动试验。
第7条 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工机具、绳索、仪器、仪表以及防护用品等,材料配件、车用水、乳化液、各种油脂必须符合要求。
五、正常操作
第10条 拆装减速箱、发动机等大件时,应使用完好的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严禁在起重物下站立行走。
第11条 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2条 拆装气路阀组时要注意轻拿轻放,做好标记,避免丢
失精密配件或组装失误,以免损伤机器;液压管路拆装同样要遵守此规定,且不得随意排放液压油;管路之间对接要正确,不得有死角、打急弯现象,以免造成油、气堵塞。
第13条 拆卸轴承时要用退卸器,不能使用时可用铜棒平行敲打,对于橡胶密封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准用钳子等尖锐工具代替,硬行安装拆卸,以免造成气路或油路故障。
第14条 复杂部件拆卸应按顺序拆卸,有清洗要求的应清洗、检查后方可安装调整。
第15条 对“三滤”要做到经常性检查维护。
第16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试运转,发现不合格的部件时应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规范填写检修记录。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风、水、电源,清理工作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