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住宅园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流程,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秩序。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突发事件定义与分类
2. 应急预案制定
3. 信息报告与传递
4. 初期应急响应
5. 现场处置与协调
6. 后期恢复与总结
编制指南
1. 突发事件定义与分类:所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社区秩序混乱的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医疗急救、治安事件等,均应纳入突发事件范畴,并进行详细分类。
2. 应急预案制定:各类型突发事件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行动步骤和资源调配。预案应定期更新,确保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3. 信息报告与传递:发现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信息传递机制,通知相关部门和居民。信息需准确、及时,避免引起恐慌。
4. 初期应急响应:初步评估事件严重性,启动相应预案,实施初步救援措施,如疏散人群、启动消防设施等。
5. 现场处置与协调:专业团队到达现场后,配合其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 后期恢复与总结:事件平息后,进行现场清理,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对事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应急预案。
复审规定
1. 周期性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应急预案复审,确保其适应性。
2. 事件后复审:每次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复审处理过程,查找不足,优化流程。
3. 专家参与: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复审,确保规程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4. 居民反馈:鼓励居民提出建议,将居民需求纳入复审考量,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接受度。
请注意,本规程仅为指导性文件,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住宅园区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范文
住宅园(辖)区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业主的人身及其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发生的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各类突发事件。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及督导。
3.2保安部主管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的培训及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3保安领班及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工程人员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
3.4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4.0工作程序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领班接警后,5分钟之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保安部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4.1.2统一指挥原则:
a)处理突发事件由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c)保安部领班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
保安部领班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原则:
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
4.2.1当值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主管/领班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获,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领班报告。
4.2.2保安部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b)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c)保安部主管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别;
d)保安部主管将了解到的案情及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管理处经理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4.2.3管理处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物管公司总经理报告案情。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领班、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等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和影响。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主管报告具体位置、已伤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轻重送医院抢救。
4.3.2保安部主管接报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b)保安部主管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经理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4.3.3主管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物管公司总经理。
4.4抢劫。
4.4.1当值保安领班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主管报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抢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4.4.2保安主管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保安主管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制作笔录;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b)保安主管将收集的资料、线索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经理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主管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及公司总经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5凶杀。
4.5.1当值保安领班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立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主管或经理报告;
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如公司领导、受害者家属、朋友等);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主管接报后立即上报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调遣指挥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4.5.3经理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
指挥保安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物管公司总经理。
4.6煤气中毒。(如住户煤气、食物中毒等)
4.6.1当值保安领班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
a)应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并将现场毒源切断,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c)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将中毒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保安主管。
4.6.2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经理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调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确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4.6.3物管处经理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及总经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b)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医院,请示支拔;
c)通知中毒才家属进行对外协调工作。
4.7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4.7.1当值保安领班及保安员遇到台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时:
a)通知或协助住户做好防风措施,协助机电维修部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协助消防中心对火灾的救援工作;
b)防止在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c)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住宅小区内的交通意外事故。
4.7.2保安部主管负责调遣、指挥保安部的所有保安员支援其它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4.7.3主管经理对灾害事件作出统一指挥、布署。
a)安排人员及车辆对住户做好疏散工作;
b)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支拔;
c)报告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