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1. 巡逻区域划分:明确物业辖区内的各个巡逻区域,包括住宅区、公共设施、商业区等。
2. 巡逻频率与时间:设定合理的巡逻周期,如白天、夜晚及特殊时段的巡逻频次。
3. 巡逻路线规划:制定详细的巡逻路线,确保全面覆盖所有区域。
4. 巡逻人员配置:规定巡逻人员的数量、职责及应急处理能力要求。
5. 巡逻方式与装备:明确徒步、车辆或其他方式巡逻,规定必要的安全装备。
6. 巡逻记录与报告:设定巡逻日志的填写要求,以及异常情况的上报流程。
7.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治安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巡逻人员的应对能力。
8. 治安合作机制:建立与当地警方、社区等的沟通协作机制。
编制指南
1. 制定依据:参照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法规、治安管理规定,结合物业实际状况。
2. 征求意见:广泛听取业主、住户、员工的意见,确保规程的可行性和接受度。
3. 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各巡逻区域,了解安全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
4. 专家咨询:邀请物业管理专家或安防专家参与规程的编写,确保专业性。
5. 定期评估:实施后定期评估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规程。
复审规定
1. 时间间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
2. 复审主体:由物业管理部门主导,涉及相关部门参与。
3. 复审内容: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 记录留存:将复审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规程修订的依据。
5. 公示更新:修订后的规程应及时公示,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并遵守。
本规程旨在维护物业辖区的治安秩序,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有巡逻人员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巡逻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物业辖区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制度范文
物业辖区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治安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工作。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抽检、指导治安巡逻工作。
3.2保安部治安应急分队班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主管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治安应急分队组长/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治安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治安巡逻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巡查小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小区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4.1.5对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小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扰乱小区内的穿梭巴、村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小区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的、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_、注射_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小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小区规定,在住宅小区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f)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出租屋或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4.2.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小区交通秩序。
4.2.4协助小区内住户的报警。
4.2.5为行人、住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公共事务部。
4.2.7巡视小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住户,清除隐患。
4.3治安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治安巡逻员对小区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使进行检查。
4.3.2治安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治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的记录在《治安巡逻签到表》内。
4.4.2治安组长将本次的情况收集并记录在《治安应急分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本》内。
4.4.3治安应急分队班长对《治安巡逻签到表》、《治安应急分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本》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交保安内勤存档、保管,保存期两年。
5.0记录
5.1《治安巡逻签到表》
5.2《治安巡逻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