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物业公司行政部人员绩效考评实施作业规程旨在明确行政部员工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和流程,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绩效评估,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责界定:明确行政部各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工作目标。
2. 绩效指标:设定量化和质化的绩效指标,以衡量员工工作表现。
3. 考核周期:确定绩效考核的时间节点和频率。
4. 考评流程:详细阐述绩效评估的步骤和参与人员。
5. 结果应用:说明绩效考核结果如何影响员工的薪酬、晋升及培训机会。
编制指南
1. 职责界定: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和行政部功能,详细列出每个职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果。确保职责描述清晰、具体,避免模糊不清。
2. 绩效指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s),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效率、项目完成质量、客户满意度等,同时设立权重,反映各项指标的重要性。
3. 考核周期:一般以季度或年度为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 考评流程:包括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和客户评价等环节,确保全方位评估。评价过程中应注重反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奖金、晋升机会挂钩,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水平。对于绩效不佳的员工,制定改进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绩效考评体系的全面复审,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和员工需求。
2.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考评制度提出建议,通过收集和分析反馈,持续优化考评体系。
3. 公开透明: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需向全体员工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4. 决策参与:涉及重大修订时,应邀请行政部员工代表参与讨论,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5. 记录存档:所有考核记录需妥善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分析。
本规程旨在为物业公司行政部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持续的优化和调整,推动部门和个人的持续改进和发展。实施过程中,管理层应密切关注执行效果,适时调整策略,确保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物业公司行政部人员绩效考评实施作业规程范文
物业公司行政部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物业管理公司行政部、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行政部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行政部员工的周检、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行政部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 行政部文员每日工作应符合《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名片、图书、工作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文书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公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宿舍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工作要求。
4.1.2 行政部文员每日工作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应符合《公司机关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4.1.3 行政部文员必须按本部门《员工培训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4 行政部主管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5 行政部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以上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4 行政部主管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5 行政部主管除应严格按以上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3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3.1 绩效考评由月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2 文员绩效考评的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 工作效果(满分20分);
b) 执行规程质量(满分20分);
c) 工作效率(满分10分);
d)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e) 服务质量(满分20分);
f) 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 行政部主管绩效考评的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详见行政部主管考核办法。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 行政部文员考评扣分细则。
岗位工作效果考评扣分细则:每次检查发现达不到《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名片、图书、工作证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文书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公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6-2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工作效率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效率栏目内同时扣分;属执行规程程度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执行规程程度栏目内同时扣分;扣完为止。
4.4.2 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3 考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条款,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5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 《行政部员工工作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行政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6.4公司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