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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管理规程10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查看人数:67

电厂管理规程

有哪些

电厂管理规程

一、安全管理体系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预防措施,降低事故概率。

3. 应急预案: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生产运行管理

1. 运行规程: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机组稳定运行。

2.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预防故障发生。

3. 能源管理:优化能源消耗,提高能效,降低运营成本。

三、环境保护

1. 污染物排放控制: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废弃物处理:规范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3. 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四、质量管理

1. 质量目标:设定明确的质量目标,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2. 质量控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3. 质量审核: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查找问题,提升质量管理效能。

五、人力资源管理

1.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素质。

2. 绩效考核: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 人才发展:关注员工职业发展,提供晋升通道,激发团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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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管理

1. 预算管理: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成本核算:精确核算各项成本,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透明。

七、合同与采购管理

1. 合同审查:严谨审查合同条款,保障公司权益。

2. 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物资供应质量。

3. 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流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八、信息与通信技术管理

1. 系统安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防止数据泄露。

2. 技术更新:跟踪最新技术动态,适时升级系统,提升效率。

3. 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工具,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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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持续改进与创新

1. 管理改进:定期评估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2. 技术创新:鼓励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3. 文化建设:培育积极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十、合规性管理

1.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内部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3. 监管沟通:保持与监管机构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动态。

以上规程旨在确保电厂的高效、安全、环保和可持续运行,各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持续优化管理流程,确保电厂管理的标准化和专业化。

电厂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我厂三套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是主厂房区域和继保楼内各开关室和电气设备间、网络设备间的重要灭火设备,为保护好该系统设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一、操作规程

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一)当系统接收到来自火灾报警器的火警信号时,会自动启动系统喷射气体灭火。

(二)当自动启动功能失灵时,可以用手压破各防护区旁控制箱上的“启动”按钮保护层,按启动按钮进行手动操作灭火。

(三)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失灵或不能实施时,采用机械应急操作。机械应急操作有二种方法:

1、人工开启对应防护区的启动瓶组上的手动启动装置,即可对该防护区实施灭火。

2、如果该防护区启动瓶组内气压不足时,人工开启对应防护区所属的灭火剂瓶组的手动启动装置(先导阀上的手动启动手柄)。

二、管理规定

(一)消防专职和专业消防员负责全厂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钢瓶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照明良好,无关人员非经过允许不得进入。

(三)消防专职对该设备应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1、保证各钢瓶间设备所对应的防护区挂牌准确;

2、保证各启动瓶和钢瓶气体压力正常,发现压力不够应及时补充,并做好应急防护措施。

3、各防护区控制盘具备自身故障报警功能,专职消防人员须每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对相关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操作指导培训,以保证会正确使用设备。

(五)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正常时应处于备用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第2篇 水力发电厂检修计划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调性,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厂部应每年编制修改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和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三条 此制度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中电投《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检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修计划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为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

(一)精心策划、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二)组织实施《设备检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推行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督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机组的检修间隔和检修等级组合方式按a、b级检修制度执行。

第八条 检修维护工区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落实工区设备检修计划 。

(二) 负责落实“修必修好”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三) 总结和分析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编写并上报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报告。

第三章 检修计划的立项和编制

第九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原则

(一)检修计划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电厂相关制度的规定。

1、滚动规划的内容与格式应符合《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附录c中的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项目类别、工程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费用等。

2、按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附录d的要求,年度检修计划应该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应包含下列内容:检修项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级别、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立项依据、采取的主要技术方案、达到的目标要求、所需要的主要物资、费用等。

3、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写日期和审批程序规范合理,填报及时。

(二)安排特殊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坚持“应修必修”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四)适当调整检修周期,有效避免“设备过修”。

(五)明确开工日期和施工工期,落实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应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

(一)在检修计划编制之前召开检修计划会,由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并负责记录、整理,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参加,对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变更等事项提出要求。

(二)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应对后三年发电设备需要在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

(三)安全生产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检修间隔和部颁检修规程以及技改和大修三年滚动划,于10月初拟订年度检修计划,经专项工程计划讨论会立项,并报送主管厂长批准,由厂办计划专责10月底前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下发。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级别、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立项依据、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安排、工时和费用等。

(四)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防止设备失修或过度修理。检修计划应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检修项目(包括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质量要求和改善机组性能指标的预期目标等。

(五)主要设备检修工程计划按单台主设备列单位工程。辅助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之内。生产建筑物大修计划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非生产设施大修计划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每年10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中调。安全生产部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月度检修计划,并于上月25日前下达给检修施工单位以及设备管理部门。主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于上月20日前通过调度检修申请系统报中调批准。

第十二条 厂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编制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主要应包括检修级别、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进度安排及其说明等。

第四章 检修计划的项目和工期

第十三条 检修项目编制依据

(一)《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二)运行、检修诊断以及修前试验结论中提出的问题

(三)设备检修滚动规划中本年度的任务。

(四)业绩评估结论中,需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五)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查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六)企业安、技反措计划中,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七)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八)安全大检查遗留的设备问题。

(九)上级颁发的事故通报中与企业相关的设备问题。

第十四条 确定检修开工日期的依据

(一) 电网对负荷的需求特点。

(二)水电厂的丰、枯水期。

(三)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四)检修物资到货期。

(五)企业同时承揽多项检修任务时的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检修工期的确定依据

(一)参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关于检修工期有关要求,并结合本次检修实际确定检修工期。

(二)检修工期一般不得延长,如果需要延长应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

第十六条 检修计划审批应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检修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检修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电网调度机构批复检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后,安全生产部将有关情况汇报主管厂长。

第十九条 经过批复的年度检修计划在实际执行前,由于某些情况的变化需调整时,特别是对检修项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等内容需要调整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特殊项目由各工区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或缺陷上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厂部批准下达。检修工期的延长,应在机组计划停用时间过半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中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需对检修周期进行调整的,应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化后的设备以及改造后的机组、设备,应有新的检修周期规定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管理专责负责主设备检修申请,并在开工前至少4个工作日前向调度提出检修申请。并在申请批复后及时通知运行、检修、安全生产部,并向厂领导汇报。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检修计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检修计划管理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后果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每月厂部根据安全生产部上报的有关情况,结合实际对检修、维护及运行工区及个人进行检查、评价、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认真及时填报设备检修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便厂部和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检查、评价和总结。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应认真填报年终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计划。及时搜集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章 反 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3篇 大京发电厂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是原煤仓的主要灭火设备,为保护好该系统设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一、操作规程

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一)当系统接收到来自火灾报警器的火警信号时,主阀、主电磁阀和区域电磁阀打开,自动启动系统喷射气体灭火。

(二)当自动启动功能失灵时,可以按控制箱上的启动按钮进行手动操作灭火。

(三)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失灵或不能实施时,采用机械应急操作。操作方法是:

1、手动打开险情对应区域的区域电磁阀;

2、打开主电磁阀;

3、拉开先导控制器门盖;

4、将先导阀上的手柄顺时针转动到水平,打开主阀,进行初步喷放;

5、达到稳定后,关闭主电磁阀。

6、气体通过节流装置、区域电磁阀进行二步喷放。

7、喷放完毕后顺序关闭先导控制器、主阀和区域电磁阀,系统实现机械应急惰化。(应急惰化的前提是气化器能正常工作)

二、管理规定

(一)消防专职和专业消防员负责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检修公司负责系统缺陷的消除。

(二)消防专职对该设备应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1、保证各区域电磁阀挂牌准确;

2、保证储存装置内气体储量正常,发现储量不够应及时补充;

3、按照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定期校验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

(三)对相关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操作指导培训,以保证能正确使用设备。

(四)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正常时应处于备用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五)该系统小修周期为二年,大修周期为6年,由检修公司负责实施。

第4篇 电厂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经营工作部(计划)是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检查落实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经济活动分析的责任

3.1.1经营工作部(计划)

3.1.1.1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3.1.1.2负责上月度发电量、厂用电量、标准煤耗计划的完成情况、同比情况分析;提供公司经济技术指标变动情况及其对煤耗的影响。

3.1.1.3负责提供机组启停、机组降负荷等因素对电量的影响情况。

3.1.1.4负责提供有功负荷曲线合格率的统计情况。

3.1.1.5负责提供燃煤单价分析变动情况及原因。

3.1.1.6负责提供燃料管理情况(进厂煤、入炉煤、库存)。

3.1.1.7负责提供参加电力市场运作的有关情况。

3.1.1.8负责提供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合同管理、招投标、经营指标等)。

3.1.2经营工作部(财务)

3.1.2.1负责提供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的分析情况。

3.1.2.2负责提供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管理费、福利费等)。

3.1.2.3负责对燃料的单位成本进行分析,主要是对影响燃料成本增减额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

3.1.2.4负责提供财务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3.1.3经营工作部(物资)

3.1.3.1负责提供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

3.1.3.2负责提供大、小修和日常维修中各部门领用的设备及消耗性材料情况。

3.1.3.3负责提供各部门工器具、低值易耗品领用情况。

3.1.3.4负责提供上月度设备、材料计划采购情况的分析。

3.1.3.5负责提供燃油、酸、碱、透平油、机油等消耗品领用情况分析。

3.1.4总经理工作部

3.1.4.1负责提供劳动生产率分析。

3.1.4.2负责提供工时利用率、计划外用工及非生产用工情况。

3.1.4.3负责提供工程项目决算、经济合同履行的专项审计分析情况。

3.1.4.4负责提供交通运输车辆费用支出情况。

3.1.5设备管理部

3.1.5.1负责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项目的成本分析和效益分析。

3.1.5.2根据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的措施。

3.1.5.3负责提供设备技术改造的经济效益分析。

3.1.5.4负责提供企业内部承包检修项目的材料消耗、工时定额完成情况以及设备缺陷影响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

3.1.5.5负责提供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报废情况。

3.1.5.6负责提供技改、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3.1.6发电部

3.1.6.1进行节能分析。

3.1.6.2负责分析各主要参数对发电煤耗的影响。

3.1.6.3负责分析各辅机运行变化对厂用电率的影响。

3.1.6.4负责对酸、碱、油等消耗性指标以及补水率、汽水损失率完成情况的分析。

3.1.7设备维护部

3.1.7.1负责提供维修的材料消耗、工时定额完成情况。

3.1.7.2负责对设备缺陷原因而少发电量和降低经济指标的分折。

3.1.8多种经营部:根据多经公司营运情况,提出经营状态分析。

3.2经济活动分析的分类

3.2.1生产经营效果分析

3.2.1.1生产经营效果分析主要是对发电量、厂供电量、成本、利润等指标的预测及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3.2.1.2生产条件利用效果分析,如劳动力、生产设备、材料、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3.2.1.3人力资源和物资消耗效果分折,如工时消耗、物资消耗、常用支出等效果分析,其中发电成本分析是重点分析。

3.2.1.4纯收入分析,如利润预测及完成情况分析。

3.2.2生产资金占用效果分析:是指生产经营资金占有与生产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如流动资金(重点是定额流动资金)分析、固定资金分析等。

3.2.3综合经济效益分析: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人力资源消耗、物资消耗和资金占用同生产经营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人、财、物各项资源利用的经济效果作出全面的评价。

3.2.4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效果分析:主要是指小型基建、大修、更改工程等项目效果分析,对工程费用投入、产出的效果以及投入与产出的宏观、微观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3.2.5自有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分析: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漏收、少收。是否贯彻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讲究效益、留有余地的原则。

3.3经济活动分析的程序、方法

3.3.1经济活动分析的程序

3.3.1.1收集资料,掌握情况。

3.3.1.2对比分析,揭露矛盾。

3.3.1.3分析原因,抓住关键。

3.3.1.4提出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3.3.2经济活动分析的方法

3.3.2.1对比法:与计划比、同上期(去年同期)比,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先进比,与目标指标比(达标、增产节约计划等);

3.3.2.2其他方法:因素分析法,相关分析法,线性规划法等分析方法对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定量分析。

3.4经济活动分析形式的划分

3.4.1按分析内容划分

3.4.1.1综合分析:把公司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一个整体,重点对发电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非计划停运次数、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率等进行综合的分折研究,着重抓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普遍性和关键性的问题,以及各有关方的协调配合情况,纵观全局,对公司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总的任务和指出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3.4.1.2专题分析: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某些重要问题做专门的、重点的分析,总结某一方面的先进经验,或揭露某一方面的问题,以便及时推广或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4.2按分析范围层次划分

3.4.2.1公司级分析:一般把公司的经济活动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地、相互联系地进行分析研究。

3.4.2.2部门分析:对各部门所分管的经济指标进行较系统的分析,在明确区分经济责任的基础上,正确考核和评价本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3.4.2.3班组分析:结合本班组的生产特点和条件,在产量、工作量、质量、消耗等方面,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如班前、后会通报、一事一议)开展分析活动。

3.4.2.4事前分析:制定计划、措施、方案是对其预期的经济效果分析。

3.4.2.5日常分析:班组分析是日常分析的一种常见类型。

3.4.2.6定期分析:综合分析一般是定期分析(月、季、年)。

3.4.2.7不定期分析:没有定期规定,视需要进行的分析活动。专题分析一般是不定期分析。

3.4.3经济活动分析可以根据不同内容、目的和要求,采取书面分析、会议分析、现场分析等因地制宜结合运用和相互补充。

3.5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至少一次,一般于每月的10日左右召开。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4.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5篇 电厂会计档案管理标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工作的管理,也适用于长兴长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原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程(试行)

3 管理职能

经营工作部(财务)是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公司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登记等工作。

4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是企业的重要档案之一。会计档案包括: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2公司经济业务所形成的会计凭证,由财务按照归档的要求定期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好案卷目录和说明。要求做到:整洁美观,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上封皮,并加盖年度、月份、起讫号码、月份次序号、装订人签章等。

4.3 会计账簿每年装订一次,统一编号装订成册,印章必须齐全。

4.4 财务报告每年装订一次,按月份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加上封面。

4.5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经营工作部(财务)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经营工作部(财务)编制移交清册,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间于每年3月底前。

4.7 会计档案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阅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8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利用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执行。

4.9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规范性附录a。

4.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主管鉴定、总经理工作部领导审核,报公司档案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清册同时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4.1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4.1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财务、审计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4.13电算化的会计档案以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按前款的规定保存。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视作为会计档案管理。

4.14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6篇 电厂计划管理标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的管理。

2管理职能

经营工作部(计划)是公司计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的计划工作,做好公司各时期、各项工作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以及调整。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经营工作部(计划)

3.1.1负责汇编公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1.2负责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及滚动计划。

3.1.3负责编制季度生产计划。

3.1.4负责编制、下达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

3.1.5负责编制小型基建工程计划、非生产性设施维修计划。

3.1.6负责分析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3.1.7负责由于重大客观原因影响计划完成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调整计划。

3.1.8负责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种计划报表。

3.1.9负责上报有关费用申请。

3.1.10负责编制燃料供应计划。

3.2设备管理部

3.2.1负责编制主、辅设备检修计划,主要包括:检修项目、特殊项目的工艺方案、材料、备品配件、工时、工期、费用等。

3.2.2负责向上级上报检修计划。

3.2.3负责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3.2.4负责编制维修材料消耗计划。

3.2.5负责编制设备升级计划。

3.2.6负责编制计量升级工作计划。

3.2.7负责编制月度机组检修计划。

3.2.8负责编制科技、技改计划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3.2.9负责编制年度技术监督措施计划。

3.3总经理工作部

3.3.1负责编制企业标准化升级工作计划。

3.3.2负责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主要包括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临时用工、劳动生产率等。

3.3.3负责编制人力资源规划。

3.3.4负责编制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

3.3.5负责编制年、月度教育培训及费用计划。

3.3.6负责编制档案升级工作计划。

3.3.7负责编制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3.3.8负责编制消防器材及消耗物品计划。

3.4经营工作部(财务)

3.4.1负责编制成本计划,主要包括:发电单位成本、总成本、各项费用定额指标等。

3.4.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财务费用、还贷资金额等。

3.5安全监察部

3.5.1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

3.5.2负责编制安全与反事故措施计划。

3.6经营工作部(物资)负责编制原材料、设备等采购计划。

3.7燃料部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及生产性消耗材料计划。

3.8多种经营部

3.8.1负责编制多种经营产业发展计划。

3.8.2负责编制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3.8.3负责编制生活后勤所需物资购置计划。

3.9设备维护部负责编制生产性消耗材料计划。

3.10党群工作部负责编制精神文明建设计划。

3.11计划的分类

3.11.1长远计划,一般指五年及五年以上的远景规划,由各部门按上述分工编制各自专业的长远计划,报经营工作部(计划)汇总平衡并编制公司长远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滚动修正一次。

3.11.2年度计划,主要指专业对口上报的年度计划和上级批准下达的落实计划,按上述分工的各部门负责,在上报时需同时抄送经营工作部(计划)。

3.11.3各部门应于每年10月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计划,报经营工作部(计划),以便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3.11.4季度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阶段的安排计划,用于保证年度计划的完成。

3.11.5月度计划,是年度、季度计划的分月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月度发电量、安全、培训、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作任务等,以《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形式下达。

3.12计划的编制

3.12.1年度计划的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由经营工作部(计划)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结合公司下年度的发电生产检修计划、发电机组的健康状况以及电网用电预测信息、历年指标完成情况,在7月初拟编下年度公司电力生产计划(目标)。8月底前,经营工作部(财务)编制成本计划,经营工作部(物资)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总经理工作部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其他各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分别制订计划,经经营工作部(计划)平衡,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由平衡会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上报。

3.12.2季度计划的编制:季度计划编制原则是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各部门于每季末月5日前将下季度计划送经营工作部(计划)。经营工作部(计划)于每季末月10日前汇总编制下一季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20日前上报及下发。

3.12.3月度计划的编制

3.12.3.1 《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2日前将下月生产(工作)计划报经营工作部(计划)。于月末前5日,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月度计划平衡会,讨论确定下月生产(工作)计划,并于每月30日前由总经理工作部下发《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

3.12.3.2每月12日前,由经营工作部(计划)根据年度、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生产、经营指标及机组计划检修与特殊项目进行分解,编制下个月度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计划,并在12日上报。

3.12.3.3每月7日前,经营工作部(计划)根据公司上个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分析,并将有关内容在7日前上报及下发。

3.12.3.4每月5日前,经营工作部(计划)根据统计结果,编制上个月电量分析表,并在5日上报。

3.13计划的审批

3.13.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季度计划由经营工作部(计划)编制后,提请生产、经营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

3.13.2月度计划(包括电力生产计划),报送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及下发。

3.14计划的修改与调整

3.14.1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予修改。

3.14.2在计划期内,确因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虽经主观努力仍完不成计划时,可提出修改意见,但必须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14.3凡属上级下达的年、季、月生产、成本计划完不成时,由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编制计划调整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年度计划调整申请应在10月前提出。季度计划调整申请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初提出。

3.14.4 《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作修改,如遇有特殊情况难于完成的,申请调整的部门应在当月22日前向经营工作部(计划)提交月度计划调整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调整。

3.14.5计划的调整以经营工作部(计划)的计划调整通知单为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4.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

第7篇 电厂燃煤计划调度管理标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计划调度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应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计划调度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 燃煤管理工作条例

浙江省电力局加强燃煤调运管理办法

3 管理职能

经营工作部(计划)是公司燃煤计划、调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燃煤计划的编制、订货、调运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燃煤计划的编制、上报

4.1.1 按上级有关规定编制燃煤计划,燃煤的质量、品种必须适应锅炉设计的煤种。

4.1.2 经营工作部(计划)根据公司年合约电量计划,在每年10月20日前,编制下年度的燃煤计划。

4.1.3 每月25日前,根据月合约电量,制订下月度的燃煤调运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上报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

4.1.4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燃煤计划的实施和调运计划的落实,若发生调运困难,在确保机组正常发电的前提下,负责对计划进行调整和对外联系协调。

4.2 燃煤订货

4.2.1 列入国家计划的煤炭,由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统一订货,公司分管领导和经营工作部(计划)参加全国煤炭订货会议。

4.2.2 燃煤订货要求

4.2.2.1 按年度与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签订燃煤供货合同。

4.2.2.2 明确供货矿点、煤种、煤质比例、单位运输费及结算方式。

4.3 燃煤调运

4.3.1 燃煤调运必须均衡完成,由于煤种、质量、运输、天气等因素的变化,计划需要调整或难以完成时,经营工作部(计划)应向公司领导和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汇报。

4.3.2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与浙江省电力燃料公司、煤矿和交通运输部门的业务联系,掌握运输信息,确保燃煤的正常供应和合理贮存。

4.3.3 根据燃煤计划,负责燃煤的催交、催运,并监督做好燃煤的数量、质量验收。

4.4 燃料部煤管组应及时报送进厂煤和入炉煤的数据,按规定做好燃煤的综合统计报表。

4.5当发生进厂煤亏吨或煤质不符等情况时,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向对方交涉。

4.6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燃煤报表的审核,协助经营工作部(财务)做好燃煤成本核算和煤款、运输费的结算。

4.7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燃煤计划调度资料的积累和归档。

4.8经营工作部(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煤场盘点。

4.9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组织进厂煤计量器具的定期校验;燃料部负责燃煤计量器具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运行正常、计量准确。

4.10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联系进厂煤验收卸货工作。燃料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厂煤验收卸货入库工作,并及时向经营工作部(计划)反映进厂煤验收情况。。

4.11 发电部负责进厂煤的化验,并将化验结果送经营工作部(计划)、燃料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8篇 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规程

-us>7.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考核

4.7.5.1职工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1一2个月月奖。

4.7.5.2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的机动车辆借给公司外人员驾驶的,每次扣责任人1一2个月月奖。

4.7.5.3驾驶员私自将机动车辆交无准驾证人员驾驶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4领导指派无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出私车标准处罚,经济扣罚标准根据事故等级向上升一级处理。

4.8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交通安全责任人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事故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公司职工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9篇 大京发电厂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我厂三套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是主厂房区域和继保楼内各开关室和电气设备间、网络设备间的重要灭火设备,为保护好该系统设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一、操作规程

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一)当系统接收到来自火灾报警器的火警信号时,会自动启动系统喷射气体灭火。

(二)当自动启动功能失灵时,可以用手压破各防护区旁控制箱上的“启动”按钮保护层,按启动按钮进行手动操作灭火。

(三)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失灵或不能实施时,采用机械应急操作。机械应急操作有二种方法:

1、人工开启对应防护区的启动瓶组上的手动启动装置,即可对该防护区实施灭火。

2、如果该防护区启动瓶组内气压不足时,人工开启对应防护区所属的灭火剂瓶组的手动启动装置(先导阀上的手动启动手柄)。

二、管理规定

(一)消防专职和专业消防员负责全厂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钢瓶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照明良好,无关人员非经过允许不得进入。

(三)消防专职对该设备应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1、保证各钢瓶间设备所对应的防护区挂牌准确;

2、保证各启动瓶和钢瓶气体压力正常,发现压力不够应及时补充,并做好应急防护措施。

3、各防护区控制盘具备自身故障报警功能,专职消防人员须每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对相关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操作指导培训,以保证会正确使用设备。

(五)ig54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正常时应处于备用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第10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系统是原煤仓的主要灭火设备,为保护好该系统设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一、操作规程

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一)当系统接收到来自火灾报警器的火警信号时,主阀、主电磁阀和区域电磁阀打开,自动启动系统喷射气体灭火。

(二)当自动启动功能失灵时,可以按控制箱上的启动按钮进行手动操作灭火。

(三)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失灵或不能实施时,采用机械应急操作。操作方法是:

1、手动打开险情对应区域的区域电磁阀;

2、打开主电磁阀;

3、拉开先导控制器门盖;

4、将先导阀上的手柄顺时针转动到水平,打开主阀,进行初步喷放;

5、达到稳定后,关闭主电磁阀。

6、气体通过节流装置、区域电磁阀进行二步喷放。

7、喷放完毕后顺序关闭先导控制器、主阀和区域电磁阀,系统实现机械应急惰化。(应急惰化的前提是气化器能正常工作)

二、管理规定

(一)消防专职和专业消防员负责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检修公司负责系统缺陷的消除。

(二)消防专职对该设备应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1、保证各区域电磁阀挂牌准确;

2、保证储存装置内气体储量正常,发现储量不够应及时补充;

3、按照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定期校验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

(三)对相关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操作指导培训,以保证能正确使用设备。

(四)低压二氧化碳惰化灭火系统正常时应处于备用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五)该系统小修周期为二年,大修周期为6年,由检修公司负责实施。

电厂管理规程10篇

有哪些电厂管理规程一、安全管理体系1.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2.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预防措施,降低事故概率。3.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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