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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作业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21

人员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流程、职责和安全规范,确保作业效率和员工安全。内容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岗位职责与权限: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主要任务、责任范围以及可行使的决策权限。

2. 工作流程:设定标准化的操作步骤,从任务接收、执行到完成的全过程。

3. 安全规定:强调安全意识,规定安全操作程序,预防工作场所事故。

4. 通信与协作:规范内部沟通方式,促进团队合作。

5.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规定检查与反馈机制。

6. 个人发展与培训:鼓励员工持续学习,提升职业技能。

编制指南

1. 理解岗位角色:编制者需深入了解每个岗位的日常工作,以便准确定义职责。

2. 参考现有实践: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炼出有效的工作流程。

3. 咨询专业人士: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安全优先:规程应突出安全措施,遵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法规。

5. 简洁明了:语言要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

6.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变化,规程应及时修订,保持其时效性。

复审规定

1. 周期性审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适应企业变革和发展。

2. 特殊情况复审:当发生重大事故或政策调整时,应立即启动规程复审。

3. 多部门参与:复审由人力资源部主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

4. 员工反馈:收集员工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复审的重要参考。

5. 修订与发布:经过复审后的规程,需经高层审批后正式发布,确保执行的权威性。

本规程旨在为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导,同时也为企业运营提供稳定的基础。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人员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高空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是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鞋。

2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学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3作业用具必须紧固可靠,作业场所的构架,跳板和立柱必须牢固可靠。

4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漏天高处作业,遇冰时,应有防滑措施。

5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下层作业。

6采用梯子登高应放置稳妥,并设人扶梯,梯高地面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子有人时,不准移动梯子。

7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物件上。

8高处作业中,必须有工具袋或用于存放工具和小型零件的蓝筐,传递物件必须用吊绳栓牢,禁止抛掷。

9不得在支撑横杆以外的跳板端部上作业

第2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六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外电线路电压(kv) l 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离(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m) 6 ≥7 ≥7 >7 >7

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 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 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3篇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4篇 支撑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洞、井的支护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工艺、洞室结构尺寸、危岩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施工措施。

2、支撑作业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改变支撑的形式、间距及材料。

4、钢支撑的基座应防在坚硬的岩石面上,如基础过软时,可挖深浇筑混凝土。

5、钢支撑的各杆件应在洞外预制好,进行试拼。

6、采用锚杆时,钻孔的深度和孔径应符合设计,钻孔的方向应尽量垂直岩面或岩石裂缝,发现松动浮石应及时进行处理。

7、锚杆安装前,先将孔内岩粉吹净,安装的垫板与岩石接触面积应在二分之一以上,接触不到之处应用铁板塞紧。

第5篇 机械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与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并填写〈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

3、操作人员应掌握本机械设备的工作程序和施工生产任务的操作内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三好”、“四会”、“五懂”:即管好、用好、维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正确处理设备事故,懂机械设备原理、懂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懂用途、懂用油或用电常识。

4、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按规定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定的指挥调度,有权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工作中检查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停机检查并扣除故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操作。

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地方有关规定,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运输的物品要捆绑稳定牢靠,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档熄火滑行,并且严禁酒后驾驶。

7、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有无渗漏,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消除。

8、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检查作业区四周有无障碍特及其它危害安全的因素,机械作业范围内禁止停留人员。

9、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标准操作:必须使用检测合格后的卷扬机、电动绞车、千斤顶、钢丝绳、链条、吊勾、吊环等设备和工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服从安全要求;当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听候处理。

第6篇 工贸清仓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清仓(库)必须采用安全的方法,查清、探明料仓(库)的堵塞情况,拟定 清仓(库)作业方案,报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参加清仓(库)作业必须要有三人以上,并指定专人监护,进入料仓(库) 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前,必须通知与料仓(库)有联系的工序人员,切断送料设备电源, 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确认无误。

4.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安全绳、软梯牢固完好^安全带系绳长短要适 当,要系牢。情况不明、安全措施不具备不得进入料仓(库)清理作业.

5.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器具完好,注意作业中工具伤人,认真做好“三不伤 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6.清仓(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禁止任何人擅自 动用与料仓(库)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7.仓(库)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从上向下清理原则,服从统一指挥,严禁违 章作业,严禁先冒险进入底层作业^

8.清仓(库)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正 常状态,认真检查确认后,按规定手续恢复设备电源投入生产。

第7篇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在作业地点设警戒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翻越”等,在通道处夜间设红灯标志。

2、脚手架,工作台等应用栅栏隔档。

3、操作平台必须按规定安装护栏。

4、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凡有开焊、变型、损坏的必须经过修整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的载荷标准及脚手板的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不得超重;并且应有足够的稳固性和坚固性。

6、作业地点的开口处或端部边沿处,必须设安全防护栏、围墙或盖板等。

7、工作人员不许在防护栏、垂直升降平台等孔洞边缘靠坐休息。

8、高处作业人员不许穿高根鞋、拖鞋。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监护人员不得相互抛掷工具、材料。

10、高处作业人员工作完成后也不许向下抛工具、材料。

11、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末端应包扎橡皮防滑,并有人扶梯,不许单人登梯作业。

12、登高作业(2米以上)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1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年老体衰、酗酒、精神失常等人不准参加登高作业。

14、在6级以上大风和遇有暴雨雷电时,应立即停止露天吊装和登高作业。

16、高处作业时,必须特别注意空中电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8篇 装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第9篇 电梯维修作业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地区权威部门颁发的低压维修“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短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常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二)维护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轿厢内或人口的明显处应挂上“检修停用”标牌。

2.让无关人员离开轿厢或其它检修工作场地,关好层门,不能关闭层门时,需用合适的护栅挡住人口处,以防无关人员进入电梯。

3.检修电器设备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一个人在轿顶上做检修工作时,必须按下轿顶检修箱上的急停按钮,或扳动安全钳的联动开关,关好层门,在操纵箱上挂“人在轿顶,不准乱动”的标牌。

5.进入地坑应先打开地坑内的低压照明,然后按动地坑停车开关,切断电梯回路,使轿厢不能再运行。并在层站和层门、轿厢门上挂上警示牌。

(三)维修作业当中的安全规定

1.给转动部位加油、清洗,或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时,必须停闭电梯。

2.人在轿顶上工作时,站立之处应有选择,脚下不得有汕污,否则应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3.人在轿顶上准备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它部件碰伤。需由轿内的司机或检修人员开电梯时,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经许可不准开动电梯。

4.在多台电梯共用一个井道的情况下,检修电梯应加倍小心,除注意本电梯的情况外,还应注意其它电梯的动态,以防被其碰撞。

5.禁止在井道内和轿顶上吸烟。

6.检修电器部件时应尽可能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或难以在完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时,应预防触电,并有主持和助手协同进行,应注意电梯突然起动运行。

7.使用的手灯必须采用带护罩的,电压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8.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探身到井道内,以及两只脚分别站在轿厢顶与层门上坎之间,或层门上坎与轿厢踏板之间进行长时间的检修操作。

9.进人底坑后,应将底坑检视灯箱上的急停开关或限速张紧装置的断绳开关断开。

10.维修作业间隙需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有以下安全措施。

(1)关好各层(厅)门,一时关不上的必须设置明显障碍并在该层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警告牌。

(2)切断总电源开关。

(3)切断热源如喷灯、烙铁、电焊机和强光灯等。

(4)必要时应设专人值班。

11.当维修作业结束后,应作以下工作:

(1)收集清点工具材料,清理并打扫工作现场,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2)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位置,并试车运行,检查各机构、电气等完好无误。

(3)填写维修记录。

(4)把修好的电梯交付验收。

(四)维修人员在维修电梯上主要部位时的安全操作规定

1.在机房维修时的安全规定:

(1)严禁在曳引机运转的情况下进行维修保养。

(2)在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在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要按照带电操作安全规程操作;接地装置良好。

(3)在调整抱闸时,严禁松开抱闸弹簧(制动器主弹簧);如果必须松闸时,一定要有措施防止溜车。

(4)机房检修日寸,轿厢内必须留有电梯司机或维修人员;当机房内操纵轿厢运行时,只允许开检修速度,而且必须与在轿厢内或轿厢顶上的人员联系好,在轿、层门关闭好后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5)当需要进行手动摇动曳引机转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摇动前一定要与轿厢顶上和轿厢内的人员联系好,为防止制动器打开时,轿厢发生意外溜车,操纵制动器的维修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制动器抱闸准备。对于无减速器的电梯,不适合采用手摇曳引电动机的方法来检修。

2.在轿厢顶上维修时的安全规定:

(1)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轿厢顶上。在进入轿厢顶前,必须知道轿厢所在的准确位置。在打开层门进入轿厢顶上前,必须看清轿厢所处的位置,看清周围环境,保证层门处没有闲杂人员。安全绝对没问题时,方可进入轿厢顶上。进入轿厢顶上后立即关闭层门,防止他人进入。

(2)进入轿厢顶时,首先切断轿厢顶上检修盒上的急停开关(钮),使电梯无法运行,再将有关开关置于检修状态。

(3)在轿厢顶上的维修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并有专人负责操纵电梯的运行。在启动前应提醒所有在轿厢顶上的人员注意安全,并检查无问题时,方可以检修速度运行。行驶时轿厢顶上的人员,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防护栏。

在轿顶上作检查时应充分注意安全,集中精力注意站稳站好决不可站在骑跨处工作。在进行各种工作时,应切断轿顶上的检修开关,使轿厢无法运行,只能轿顶检修人员认为需要升降轿厢时,才能由他自己发出指令,接通检修开关使轿厢运行。更要注意当平层板已插入感簧感应器时,虽未按动电梯运行按钮,但只要接通回路电梯轿厢将自动平层,因此轿顶人员在接通检修开关前一定要检查平层遮磁板是否已插对感簧感应器,预计到可能发生的动作、选择安全的站定位置,才能做到安全方面万无一失。

(4)维修时,严禁站在轿厢与层门之间进行操作。在轿顶上严禁吸烟。

(5)离开轿厢顶时,应将轿顶操作盒上各功能开关复位,轿顶上不允许存放备品备件、工器具和杂物。在确保层门关好后方可离去。

3.在轿厢内维修的安全规定:

(1)进入轿厢前,应先确认轿厢所在的准确位置,绝不能只看楼层指示灯所指示的层数来判定。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箱上各功能按钮是否灵活可靠,轿内不准吸烟。

(3)维修保养电梯时,严禁开门走车。因层门有故障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挂警告牌、设备防护栏,以及派专人监护。

(4)在轿厢内工作时,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超过轿厢底坎,以防挤伤。

(5)离开轿厢时,应将轿厢的轿门以及层门关好,并锁梯后,才能离去。

4.在底坑里维修的安全规定:

(1)首先切断电梯的急停开关或动力电源,再下到底坑工作。

(2)下底坑时要使用梯子。其梯子要坚固,放置合理、平稳,严禁在底坑里吸烟。

(3)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注意所处的位置是否安全,防止被随线、平衡链兜着,或者发生其它的意外事故。

(4)底坑里必须有低压照明灯,且亮度足能满足工作要求。

(5)在底坑工作的时候,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发生被底坑中的装置碰伤。

(6)在底坑工作时,绝不允许机房、轿厢顶等处同时进行检修,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电梯在维修时的用电安全规定

1.在电梯进行维修或定期检修试车时,必须断开总电源。电梯轿厢内不可载客或装货,同时应在层门口、轿内操纵箱、机房控制柜等处,悬挂“检修停用”、“不许合闸”、“正在修理,不可开动”等内容的警告牌,试车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根据指挥人员所发的指令,才能摘去警告牌或开动电梯。

2.电梯进行检查、试验、修理、清洁工作时应将机房电源开关断开,以保证安全。

3.电梯检查维修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为此电梯机房、井道的底坑、轿顶或轿底都应装置供检修用的低压电源插座。

4.电梯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按地:

(1)电气设备、柜、屏、箱、盒、槽、竹应没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

(2)按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

(3)零线与接地线应始终分开。(采用继电器控制的电梯电气系统除外)。

第10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掘机安全作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二)、推土机安全作业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度;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度。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时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 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作业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三)、平地机安全作业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四)、装载机安全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 时应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底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上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汽车安全作业

载重汽车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修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员

自卸汽车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外进行操作,翻斗车箱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

(六)、压路机安全作业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提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提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檔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6、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7、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檔;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11篇 工贸企业清仓库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清仓(库)必须采用安全的方法,查清、探明料仓(库)的堵塞情况,拟定 清仓(库)作业方案,报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参加清仓(库)作业必须要有三人以上,并指定专人监护,进入料仓(库) 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前,必须通知与料仓(库)有联系的工序人员,切断送料设备电源, 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确认无误。

4.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安全绳、软梯牢固完好^安全带系绳长短要适 当,要系牢。情况不明、安全措施不具备不得进入料仓(库)清理作业.

5.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器具完好,注意作业中工具伤人,认真做好“三不伤 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6.清仓(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禁止任何人擅自 动用与料仓(库)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7.仓(库)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从上向下清理原则,服从统一指挥,严禁违 章作业,严禁先冒险进入底层作业^

8.清仓(库)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正 常状态,认真检查确认后,按规定手续恢复设备电源投入生产。

第12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 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 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13篇 天车作业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穿戴好一切劳保护品。

2.对作业所用起重设施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符合标准,其他起重工具安全可靠,起重完毕后妥善保管。

3.作业中,应专人指挥,并紧密与天车司机配合,对其他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4.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不得令人误解,发出信号时指挥人员要站在位于天车司机能看清的地方。

5.起吊物件前,必须预先估计算物件的重量、体积、移动距离及物件体积是否影响周围环境,选用适当的钢丝绳。如因起吊物重量不明,选用的钢丝绳不当,使钢丝绳折断造成事故,指挥人员应负责任。

6.指挥人员在发出起吊信号前,必须确认:(1)钢丝绳所挂物件的位置是否得当、牢固,绳索是否平衡。(2)吊钩是否对正起吊物件的中心。(3)挂料绳起重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是否离开起吊物件2米以外。

7.每次起吊物件时,必须经过试吊,检查起吊物件均衡、妥实、无漏挂,起吊物上无站人并全面脱离主体后,方可发出起吊信号。

8.当起吊物件全部离开主体200毫米后进行检查确认,然后指挥天车将物件吊离主体,起到一定的高度,天车指挥人员确认移动方向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才能发出移动信号。

9.物件起吊悬空时,及时制止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吊物下站立行走,以防坠落伤人。

10.在吊装物接近地面或安装位置停稳后,最多不能超过20厘米,作业人员才能接触物件进行较正,然后天车缓慢准确的降落到规定地点。禁止在降落中用手脚推扶物件,以免发生碰伤和坠落伤害。

11.吊物卸放后,摘钩抽绳时,应检查有无挂住,抽出绳子一方不得站人,以免绳头弹出伤人。

12.手势、口笛信号同时使用。

12.1.由指挥人员的左右臂伸向的方向指挥天车的运行方向。

12.2.由指挥人员的大姆和小姆指,指挥天车的大小钩的起降。

12.3.运行口笛信号为一长声,停止信号为一长一短。

12.4.起升口笛信号为两短声,下落信号为连续短声。

第14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15篇 某井巷作业人员安全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井巷内不准睡觉,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在井巷纵横交错的矿区作业,下井时要熟悉井巷情况的人带路才准进入。

3、进洞(竖井、斜井、平巷)作业,应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敲帮问顶、通风等,做好防止崩蹋、中毒、滑跌等事故的发生。

4、进洞作业前,组长应向组员交代安全作业注意事项。进洞作业应两人以上,对新职工应有安全作业监护人。

5、下井(包括老洞)必须采用梯子上下,上下前必须对梯子的安全状况进行仔细检查,上下梯子应每人分开,不准同时上下,要彼此相互关照,要监护新同志的安全。

6、严禁攀搭运输机车进洞,以免出轨伤人。

7、开动机械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8、洞内任何电缆(包括照明线路)必须悬挂,接头处绝缘良好。

9、必须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拆除各种防护设施。

10、未以许可的非作业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巷道。

人员作业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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