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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教学人员评选奖惩制度是教育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评价维度和激励措施。
内容是什么
1. 教学质量:这是评选的核心,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学生反馈等方面,衡量教师的教学效果。
2. 科研贡献: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发表论文,参与课题,以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
3. 服务态度: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参与学校活动的积极性、对学校事务的贡献也纳入考量。
4. 专业发展:持续的教育和专业成长,如参加研讨会、获得专业资格等。
5. 创新实践: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模式,推动教育改革。
规范
1. 公正透明:评选过程需公开公平,确保每个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
2. 定期评估:定期进行评选,避免一次性评价带来的误差。
3. 结合自我评价:鼓励教师自我反思,提升自我认识。
4. 多元评价:结合同事、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意见,形成全面评价。
5. 反馈机制:对评选结果给予及时反馈,帮助教师明确改进方向。
重要性
教学人员评选奖惩制度能有效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它不仅为优秀教师提供了认可和奖励,也对表现不佳者起到了警示和激励作用。通过这种制度,学校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同时引导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实现个人与学校共同成长。
教学人员评选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教学人员评选奖惩制度
教学人员评选与奖惩制度
一、教师活动奖励办法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级别、名次(等级)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30、25元,省级30、25、20元,县级15、12、10元,镇级10、7、5元,校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1、教职工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2、参加各级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3、在各级交流、评先或在cn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4、参加各级公开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学比武;
5、学生集体参赛获奖的主要辅导者;
另:在国家、省、市、县发表新闻报道分别奖励20、15、5、2元。
二、获奖学生指导者的奖励办法
在上级各类评选、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对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9、8、7元,省级8、7、6元,市级7、6、5元,县级6、5、4元,镇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三、校内班级活动记分办法
1、在学校举行的各类竞赛、评比中,均按班级获奖次数、名次(等级)对班主任进行奖励,一、二、三名(等)分别奖5、4、3元。
2、学校每周进行“文明班”、“升旗手”评选。被评为“文明班”的,每次奖班主任4元;学生被评为“升旗手”的,每人次奖班主任2元。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奖励办法
期末评选“优秀班主任”。按上述校内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评选:所辅导班级在年级中相比,期末合计总分属前两名,为当然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奖。
五、参加上级学科抽测、竞赛奖励办法
年级内各班全抽的按如下奖励:班级单科(语、数、综合)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科任教师50元,县第三名、镇第二名的奖励40元,县第四名、镇第三名的奖励30元(综合科的奖金由科任教师按卷面分数的比例分享,担任多班同一学科并多班获奖的,按最高的班级获奖数额进行奖励);年级内只抽一个班的只奖励上级排名的前两名。
2、班级各科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该班任课教师100元,按所占分数比例分享;
3、年级各科总评获上述名次的,奖励包级领导50元。
六、期末教学奖奖励办法
(一)语、数教师:分3项记分:
1、总分记分:按单科总分记分,每10分记1分;
2、年级前50名记分:前10名、中20名、后20名分别记5、4、3分;
3、平均分记分:年级单科平均分第一名记200分,第二名以后的以第一名为基础,每降低0.1分减记1分。
以上3项记分之和系该科任教师总分。期末按年级单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奖金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学期的经济状况研究决定。
(二)常识科教师
计出所任学科总平均分,在常识科教师中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
语、数教师兼任自然、社会课的,在语、数成绩居年级前2名的情况下,自然、社会成绩为年级第一名的,可评为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五班前三名、四班前两名的,期末教学奖可提高一个档次。
(三)体音美教师
根据学期内工作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参加上级比赛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一等奖;比赛镇第二名、县前三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镇第三名、县四名以后的均为三等奖。单项比赛没有评定集体等级,但学生个人成绩较好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没有竞赛均为三等奖。
(四)行管、后勤人员
根据学期工作情况,参考教学人员的教学奖和月奖数额,发放期末综合奖。
七、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按下列条件对号入座:
①期末总评年级“优秀班主任”中的第一名;
②期末考试年级语、数单科、常识科一等奖获得者;
③在竞赛中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主要辅导者,在镇以上学科竞赛、抽测中获单科班级前三名的任科教师。
④行管、后勤、政教、电教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2、奖励:进行物质奖励。
八、出席镇以上各类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办法
1、推荐工作由校务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工作为重,让事实说话,以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
2、以校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结果和“评优”结果为基础,根据名额推荐全面优秀和成绩突出者。推荐顺序如下:①先选出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和两个学期期末教学奖一、二等奖者;②根据名额多少,先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取,如不足再从各项均为第二名中选取;③如果名额较少,通过比较,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出最优者;④根据名额还要考虑代表性、先进性和全面性,班主任、科任、行管、后勤人员等要占一定比例。
3、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4、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到指标、过程、结果“三公开”。(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九、毕业会考成绩奖励办法
1、学校根据会考(参考学科)成绩进行单科奖励:上级评比单科第一名的,按单科人均300元进行奖励;第二名按150元奖励;三名以后的不予奖励。
分配办法:①分别计出年级语、数单科总分,根据奖金额求出分值,乘以班级单科总分,即该班科任教师奖金。②按语、数获奖教师的奖金平均额对责任人进行奖励。③综合科根据名次计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150元,奖金额乘以班级数为该科奖金总数,由综合科全体教师平均分享。
2、镇评比语、数、综合三科全第一名的,奖金提高三分之一;一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10%;两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三分之一;三科全第二名以下的,奖金下降50%,取消责任人的责任奖。
十、“优秀教研组”评选、奖励办法
1、基本条件:①组内团结协作好,有开拓进取精神;②组内人员师德良好,无违纪现象;③教研、教改气氛浓,有成果(学年中组内至少有1人承担校级以上实验项目,至少有论文在市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或交流);④教育建校质量高,师生对外竞赛获镇第一名、县前两名。
2、奖励:①学年末考核,组内人员每人加2分;②该组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颁发荣誉奖。
十一、学年末教职工业务考核办法
1、校务委员会负责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学期末,根据学期内各种记录,由包年级(组)领导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实施对年级(组)内的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计出每人的总分。
2、召开包级(组)领导碰头会。各年级(组)根据考核分数,按照职称级别分类,每年级分别推荐1名班主任、1名科任,体音美组、常识组和后勤组各推荐1名科任,再按照下列办法进行选优:
①在推荐的班主任人选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情况,先把两次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人员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②在推荐的语、数科任人员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先把两次均为第一名的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③在推荐的其它学科的科任人员中,参考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对外竞赛成绩以及完成任务情况,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3、凡在学年内出现违纪情况或重大工作失误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2篇 教学人员课堂安全工作制度
教师在努力搞好教学“六认真”和教学科研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任课教师负责本堂课全班学生的安全工作。
2.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3.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应禁止学生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实验室、微机室、体育场地等)。学生上课期间擅自早退的,要追究该堂任课教师的责任。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严格管理学生,严禁学生携带有害安全的物品和器具,消除不安全隐患。
5.任课教师应维护课堂不受侵扰。上课期间,谢绝外客来访。如无学校同意,禁止他人从课堂带走学生。
6.任课教师不准私自调课,所有病、事、公假调课必须由请假教师本人书面申请,由年级组出具调课通知单报办公室、教务处审核后才可调课。
7.任课教师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让学生独处某处。不准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和学校。
8.教学期间安全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各班任课教师对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本班的安全负总体责任,并同年级组一起,共同对学校教务处负责。
9.科任教师有责任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或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各科安全隐患,若因未及时汇报而造成经济或法律事故的,该科教师须负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3篇 教学人员课堂安全制度
教师在努力搞好教学“六认真”和教学科研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任课教师负责本堂课全班学生的安全工作。
2.任课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迟到学生应查询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3.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应禁止学生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实验室、微机室、体育场地等)。学生上课期间擅自早退的,要追究该堂任课教师的责任。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严格管理学生,严禁学生携带有害安全的物品和器具,消除不安全隐患。
5.任课教师应维护课堂不受侵扰。上课期间,谢绝外客来访。如无学校同意,禁止他人从课堂带走学生。
6.任课教师不准私自调课,所有病、事、公假调课必须由请假教师本人书面申请,由年级组出具调课通知单报办公室、教务处审核后才可调课。
7.任课教师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让学生独处某处。不准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和学校。
8.教学期间安全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各班任课教师对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本班的安全负总体责任,并同年级组一起,共同对学校教务处负责。
9.科任教师有责任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或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各科安全隐患,若因未及时汇报而造成经济或法律事故的,该科教师须负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