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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78

井下规程

有哪些

井下规程涵盖了一系列关乎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

2. 通风管理:规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以保证工作面的空气质量和氧气供应。

3. 爆破作业规程:详细阐述爆破材料的存储、运输、使用及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4. 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和维修,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5. 防火防爆: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包括火源控制、可燃物管理及灭火设备的配置。

6. 应急救援:设定应急预案,包括井下遇险时的报警、疏散、救援及医疗救助流程。

7. 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和定期复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标准

井下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规定,具体如下: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程需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行业标准合规:参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发布的行业标准执行。

3. 企业内部规范: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细化的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

4. 定期评估修订:规程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条件变化。

是什么意思

井下规程的含义是为保障矿井作业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操作规则和安全管理措施。它旨在预防和控制井下作业中的潜在风险,通过明确的责任分配、科学的管理流程、严格的操作标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营。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工人,每个人都要按照规程行事,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规程也是应对突发事故的指南,帮助快速有效地处理井下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只有当规程得到严格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实现矿井的可持续安全生产。

井下规程范文

第1篇 井下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司机操作,要持证上岗,提升时按设备规定负荷进行工作。

2、开车前检查钢丝绳及钩头,按《煤公司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3、开车前检查两刹车带都必须接触良好,否则不允许作业。

4、滚筒的开动及停止必须迅速稳准,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紧急制动刹车。

5、开车前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不允许作业。

6、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住。

7、刹车带的温度不允许超过70℃。

8、钢丝绳缠乱时,一定要停止电动机的转动后再处理,绝对禁止边运转边处理。

9、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机运转,下放的速度可用制动带对滚筒进行控制,严禁放飞车。

第2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四大机械)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篇 井下调度员操作规程

1.调度员必须熟悉井下运输系统,掌握生产运输规律,合理地安全地指挥生产运输。

2.熟悉轨道运输监控系统的性能和进路,并能正确的操作。排进路时,先按功能键,后按起始键、方向键、目的键、方向键,再看进路显示器和自己所要排的进路号码是否相同,若不同,重新纠正,无误后再按执行键+确认(ctl)键。 特别注意的是一列车只允许排一次进路,不许重排。

3.接班前先按自检键,看模拟盘的显示是否正常,再操作电动转辙机定位和反位,无误后,按系统总清(二次),清除系统全部数据,重新初始化,看表示是否正常。

4.熟悉摇控器和模拟盘上各显示元件的作用和各按键的功能及操作程序。

5.电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如违犯运行规程而闯了红灯,前进的路线不能开放,调度员应立即命令该司机停车,并退到该信号机前方,查明原因,并将该信号机前面的进路解除,根据情况重新编排进路。

6.在运行中不得无故使用解锁和询问解除操作,以免引起进路混乱。

7.系统出现故障能够正确的判断故障的性质、地点及解除方法,并做好记录,再向维修工反映故障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8.井下的各种车辆运行前,必须听从调度员的调度指挥。

9.对于该系统所安排进路以外的特殊进路或系统故障状况下调度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用机车电话指挥机车运行。

10.调度员有权阻止任何非工作人员进入调度室内。《矿领导区领导及技术负责人除外》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在门外进行。

11.认真填写机车运行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2.调度员穿戴要整洁干净,交接前要做好室内卫生。

13.所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必须经矿有关部门批准并由专人带领方可入内参观,但要进行登记

14.禁止安排小电车跟随大电车前进。若需小电车行走时,应将其前进路段闭锁(解除大电车经过该路段的进路)。严禁大、小电车混用同一进路。

第4篇 井下瓦斯抽放泵工操作规程

一、瓦斯抽放泵起动前,必须首先检查供电,供水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只有当两者可靠时,方可起动。

二、 起动

1、检查电机与泵轴的同轴度。

2、用手转动联轴器,看转子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住或磨擦现象。

3、检查各部分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4、检查轴泵的润滑脂是充足。

5、从进水管注入水、冲洗五分钟,同时用手转动转子,然后放出污水。

6、向泵腔内和填料处注入压力约为78-147kpa的清水,注水时间约为30秒。

7、检查填料的松紧程度,以密封水成滴滴下为宜。

8、打开进气阀门,开启开关,试验起动(约1分钟)检查电机的转向与水环泵的转向是否一致,如一致可起动运转。

三、运转

1、在正常启动后,在规定转速下,在工作范围内进行运转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试运转时检查轴封和联接部位的密封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运转。

2、在泵运转中,应连续不断地向泵腔和填料处供水。

3、泵运转中应随时检查泵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泵是否振动。

四、停车

1、关闭进气管路上的阀门。

2、关闭电动机。

3、关闭各供水管路阀门。

4、打开放水管或泵体上的丝堵将水放掉。

5、长时间停车应关闭监测系统,短期停车,可不停止监测系统工作。

五、两台泵互换运转

1、 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

2、 开启备用泵与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阀,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转。

3、 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收银制度

第5篇 矿山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规程

(1)接警后进行抢救的步骤

矿领导在接到井下火灾报警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抢救:

●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查明火灾性质、原因、发火地点、火势大小、火灾蔓延的方向和速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防止火灾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切断火区电源;

●正确选择通风方法。

(2)处理井下火灾的技术要点

●通风方法

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

不论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域;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防止火负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

●火烟排除

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井巷的火烟排除。

●灭火方法

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二氧化碳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和注砂、均压通风、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

①用水灭火最方便有效。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问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使火烟和水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②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窒息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

③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因为它无助燃和自燃性,因而注入火区后,也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④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波,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资。

⑥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汽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用于扑灭井下火灾。

⑦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第6篇 井下低压电气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装电工入井进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当作业地点20m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所有设备电源。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的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装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5、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6、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 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7、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 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3、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4、井下起重设备时,应首先检查起吊棚子是否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5、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6、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7、撤除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程序拆卸严禁野蛮施工,以防损坏设备,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四、收尾工作

1、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4)试运转。

(5)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6)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7)井下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3、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4、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7篇 井下低压电气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2、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装电工入井进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当作业地点20m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所有设备电源。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的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装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5、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6、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 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7、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 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3、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4、井下起重设备时,应首先检查起吊棚子是否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5、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6、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7、撤除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程序拆卸严禁野蛮施工,以防损坏设备,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四、收尾工作

1、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4)试运转。

(5)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6)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7)井下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3、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4、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8篇 井下通风工操作规程

1、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有足够的风量。

2、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系统和井巷工程质量情况。

3、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о2不得低于20%,cо2不得超过0.5%,井下空气中co不得超过0.0024%。

4、 每旬对井下各主要地点风量进行测定,掌握井下总进风量,并计算各作业点所需风量,合理分配,保证风量满足各作业点需要。

5、 矿井应建立测风制度,填写测风记录,采掘工作面应随时测风,每月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防火、防尘设施的安装地点。

6、 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加强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风流畅通和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行。

7、 绘制全矿井通风系统图,标注出每个作业点所需风量和实际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包括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m3。

8、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风筒出口距独头不得大于5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不得大于规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产生负压。

9、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点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掘进巷道内ch4超限时,必须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的一切电源,并有专人管理,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抢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10、 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局扇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11、 矿井根据通风需要,应设置风门(不得设置单道通风门),风墙和风桥等设施,有效的控制风流。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采空区和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第9篇 煤矿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4.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5.电缆管理:

(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6.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

7.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8.送电和停电

(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须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9.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10.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

11.收尾工作:

(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4)整理好工具。

第10篇 井下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作业,劳保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下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手电和备用电珠),下井前应对仪器、用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下井。

2.下井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做到不抢乘、不抢下,乘罐不打闹,上罐后及时挂好链条,抓紧罐笼两侧的铁杆。从斜井入井或在巷道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信号标志;携带的仪器、用具不得接触管、线路。

3.进入井下工作地点,应认真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并向车间报告,处理后方可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天、溜井的分布位置。

5.严禁攀登触动采场内的电气设施、采运设备。

6.工作时,应注意采运设备运行线路动态、信号及来往车辆。

7.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坑道作业。需要时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应两人以上同行。

8.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及了解作业、改炮、爆破地点及通风情况,对于情况不熟悉的地段,一定要查明后,方能入内工作。

9.未处理顶板、两帮浮岩或爆破后未通风的巷道采场,禁止入内。

第11篇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检修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部颁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第3条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4条 检修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第5条 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6条 检修工作(含周检、月检)必须有检修计划,并有检修记录。

第7条 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8条 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绸布、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9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 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11条 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第12条 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第13条 检修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三、操作

第14条 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检修。

第15条 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第16条 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第17条 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18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19条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第20条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第2l条 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第22条 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第23条 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24条 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触摸可转动的部位。

第25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6条 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井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27条 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28条 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29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12篇 井下推车工操作规程

1、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巷道支护状况。

2、一人只准推一个车,不准推串车或一人一手推车一手拉车。多人同方向分开推两个以上车时,推空车上坡(+3‰——7‰)的间距为5米;推重车下坡(-3‰——-7‰)的间距为15米;大于7‰且潮湿道滑的重车为30米。前车停时要发出信号通知后车。

3、严禁蹬车、放飞车。在有自滑坡度的平巷推车时,要先将车后轮掩住,利用前轮运转,以减小自滑速度。

4、推车时要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伸进车上,防止挤伤。

5、在坡度大处停车时,要用木楔掩住,卡牢。

6、推车时要头戴矿灯,抬头注视前方,不要低头推车。遇下列情况要大声喊“车来了”并控制车速。

(1)、开始推车与停车时;

(2)、接近道岔与巷道口时;

(3)、接近弯道与巷道狭窄处时;

(4)、前面有人或障碍物时;

(5)、接近风门或车速过大时。

7、推车工在开始推车前应作到:

(1)、检查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是否合格;

(2)、检查推车路线的电缆、电话线、风水管路的悬挂是否防碍推车,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3)、及时清理轨道及道岔的淤泥、杂物;

(4)、检查车箱是否变形破损、连接环是否损坏;

(5)、检查车轮的运转情况是否完好;

(6)、检查推车路线中的巷道支护情况,有低矮、狭窄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8、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

(2)、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3)、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1米以上;

(4)、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5)、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6)、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9、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一头;

(2)、要用小铁道,撬棍进行复位,严禁一人操作;

(3)、抬杠矿车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和外侧宽处,不要站在里侧狭窄处;

(4)、多人操作时要互相呼应,动作一致,注意安全。

10、收工时要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浮煤清扫到矿车内,不准将煤矸扫入水沟。

第13篇 井下普工操作规程采煤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熟知作业规程中要求和规定;

3. 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帮顶、煤壁及支护状况,发现支架有自降、护帮板没打出的,及时汇报处理。找净架间浮石,保证作业安全。

4. 有大块煤矸时,砸碎后装入运输机;积水导至排水地点,不得上运输机。

5. 作业时人员站在支护完好安全的地点,面向运输机来货方向,逐架清扫架前、架间、架内、电缆槽的浮货。

6. 砸大块时,对电缆、管路加以防护,不要伤及相邻作业人员和行人。

7. 运输机货量大或低速运行时,不得装货;发现运输机上有木拌、铁器时,要及时停气闭锁将其拣出。

8. 浮货、杂物清理干净后,将管线、电缆吊挂整齐;

9. 人工运料时,保护好自己并防止碰伤他人。多人配合作业必须做到肩一致、口号一致、动作一致。

第14篇 井下变、配电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变、配电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变、配电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变、配电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变、配电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15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井下规程15篇

有哪些井下规程涵盖了一系列关乎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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