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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规程
一、安全用电管理
1. 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所有设备必须通过安全认证。
3. 设立专门的电气维修队伍,及时处理电气故障。
二、防爆措施
4. 在易燃易爆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5. 井下电缆接头应密封良好,防止火花产生。
6. 定期清理电气设备周围的积尘,减少爆炸隐患。
三、接地与隔离保护
7. 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防止静电积累。
8. 使用隔离变压器,防止电压过高导致火灾。
9.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生漏电能迅速切断电源。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响应
10.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及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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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有效应对。
标准
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规程
1.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准。
2. 遵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炭工业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与使用技术规定》。
3. 参照《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规程》,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是什么意思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通过对电气设备的严格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措施,强化接地与隔离保护,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以达到降低火灾风险的目标。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规定,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每个条款都体现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旨在将潜在的火灾隐患降至最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
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规程范文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如在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专业的安全规程选用特制的电气设备,如隔爆型电气设备,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2. 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对每一台设备责任到人。
3. 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在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4. 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进行试验,禁止保护失效的设备投入运行。
5. 积极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来预防电气设备火灾事故。
6. 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必须可靠接地。
7. 加强井下接地装置的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对接地网络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9. 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进行校验。
10. 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电缆进行敷设,防止因电缆意外坠落或受伤而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11.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发现电气故障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12.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13. 加强井下杂散电流的管理。
14.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2篇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措施规程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