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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规程1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2

发电规程

有哪些

发电规程涵盖了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初始准备:包括设备检查、燃料储备、环境评估及安全措施的设定。

2. 启动流程:详细描述如何启动发电机,包括预热、加载和稳定运行的步骤。

3. 运行管理:规定运行参数的监控、故障处理、定期维护和检修。

4. 安全操作:涵盖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应急响应计划和事故预防措施。

5. 能源效率:指导如何优化运行以提高能效,减少损耗。

6. 环保标准:规定排放控制、废物处理和环保监测的要求。

7. 停机程序:详细说明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的步骤。

标准

发电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操作手册。这些标准确保了:

1. 符合安全法规:遵守电力行业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 遵循环保法规: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保障供电质量:维持稳定的电压、频率和电能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4. 提高运行效率:通过优化运行策略,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

5. 维护设备寿命:执行定期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非计划停机。

是什么意思

发电规程的含义不仅在于规定了发电过程的步骤和标准,更在于它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确保电力生产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它意味着:

1. 规范化作业:通过规程,将复杂的工作流程标准化,减少人为错误,提升工作效率。

2. 风险控制:规程明确了风险点和应对措施,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质量保证:规程确保了电力输出的质量,满足了用户的用电需求。

4. 持续改进:规程提供了评估和改进的基础,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

5. 法规遵从: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体现了企业对法规的尊重和遵守,维护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发电规程是电力生产的核心指南,它指导着每一项操作,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每一位员工都应理解和遵循规程,共同维护发电厂的安全、高效运行。

发电规程范文

第1篇 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安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安全工作过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对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平、合理的评价,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巩固和提高“两抓一建”工作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____公司开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以及《意见》明确的安全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将2012年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内容分为5类26项,每项列出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作为各发电单位贯彻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的综合评价标准。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分为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两部分,其中“安全目标”针对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过程评价包括对“安全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和奖励”完成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在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考核有关规定的同时,将《意见》落实情况及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评价,作为检验各发电单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综合指标,引导各单位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2012年安全工作目标。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高为19分,年底减去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扣分与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所得分数为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低为0分)。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1-7项)实行扣分办法,年底扣分之和得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评价扣分;安全管理过程评价(8-26项)实行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年底最终考核累计扣分与奖励得分之和乘以0.19系数,得出年度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各单位月度安全生产和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单位,同时在安全监督信息系统上公布。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由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附表

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分表

序号项目评分标准
一、安全目标
1安全百日个数比公司规定每少1个扣5分。
2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死亡1人,扣19分;每重伤1人扣5分。
3不发生五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①每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扣19分;

②每发生1起五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0分;

③每发生1起六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5分;

④每发生1起七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2分;

⑤每发生1起八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分。

4不发生火灾事故①每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扣19分。

②发生火灾事件的,根据后果扣3~10分。

5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事件每发生1起,按照事故性质和后果扣2~8分。
6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发生1起,按照事故性质和后果扣3~19分。
7不发生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每发生1起,按照事件性质和责任大小扣5~19分。
二、安全重点工作
8“安全年”活动①未成立安全年活动组织机构,扣10分;

②未细化“安全年”活动方案,扣5分;

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对活动亲自部署、未亲自督办,扣5分;

④没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扣5分;

⑤未制定分级管控目标,扣5分;

⑥未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每项扣0.5-1分;

⑦活动开展不务实、走形式,每项扣0.5-1分;

⑧无活动记录,每次扣0.1-0.5分;

9安全性评价①安评查出问题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每项扣1分;

②安评查出问题未按期完成,每项扣1分;

③自查评开展不深入、不彻底的,每项扣0.2-1分。

10隐患排查治理①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扣10分;

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健全,扣0.1-0.5分;

③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④隐患治理未做到闭环管理,每项扣0.2-0.5分;

⑤未按期完成隐患治理,每项扣0.5-1分;

11安全设施标准化①未成立组织机构,扣10分;

②未制定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

③未按计划完成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每项扣0.2-1分;

④安全设施配置不完善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每项扣0.1-0.5分;

⑤安全设施标准化试点,未按期通过国网验收,扣20分。

12安全生产反违章①未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扣10分;

②反违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③反违章监督检查不到位,每发现1次扣0.1-0.5分;

④未对反违章检查进行月度总结,每次扣0.2分;

⑤未建立反违章处罚管理档案,每项扣0.3分;

⑥未对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处罚,每发现1次扣0.1-0.5分;

⑦未及时对违章现象进行曝光,每发现1次扣0.1分。

三、日常管理工作
13安全监督体系建设①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扣2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配置安全监督人员,扣1-2分。

14安全例行工作①企业负责人“四个一”要求落实不满足要求,每项扣1分;

②未召开季度安委会,每次扣5分;

③未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每次扣5分;

④未召开安监网例会,每次扣5分;

⑤安全分析会会议纪要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⑥未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每次扣0.2分;

⑦安全日学习流于形式、内容空洞,每次扣0.1-0.5分;

⑧未发布《月度安全简报》,每次扣0.2分。

⑨上级布置的安全专项活动未及时组织传达实施,每次扣1-5分。

15“两措”管理①未制定“两措”年度计划,扣10分;

②未按计划实施“两措”,每项扣2分。

16应急管理工作①未按公司要求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扣1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每项扣1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每项扣2分;

④未制定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扣2-5分;

⑤未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每项扣0.5-2分;

17安全教育培训①公司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安规》考试,每出现1人次考试不及格,扣1分;

②未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

③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每项扣1分。

18春、秋季及其他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①未制定春秋季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扣10分;

②检查表及检查标准制定不全面,每项扣0.2-0.5分;

③对自查以及公司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1-2分。

19定期报送工作①各类报表、报告、总结以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上报,每次扣0.2-0.5分

②报送材料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20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①发生机组状态转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每次扣1分;

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5分;

③发生瞒报,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0-100分。

21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①发生不安全事件单位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每次扣1-5分;

②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相同不安全事件的,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5分;

③未按时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每次扣3分。

22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不满足要求扣0.1-5分
四、其他
23基层单位工作不到位,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根据性质不同,每次扣1-10分。
五、奖励
24安全管理典型经验被公司推广每项加1-2分
25出色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每项加1-2分
26单位获得国家电网或省级以上级别先进安全奖项(含安全专项活动)每项加3-5分

第2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3篇 发电运营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属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与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2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负责对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会与班后会

4.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组)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检查(巡盘、巡屏)要求和巡视(巡盘、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班组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动

4.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门安全日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值(班、组)安全日活动由值(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活动次数与具体要求按公司、部门规定执行。

4.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4.2.2.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门、本值(班、组)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管理人员,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部门和值(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会议主要内容:

4.3.1.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与机组开停机执行情况,各电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

4.3.1.2运行项目部重点通报各电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开展情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和已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主要计划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部门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应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运行组重点通报黄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况,梯级电站水库运行和集控运行等情况;

4.3.1.4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下月工作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等;

4.3.1.5各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材料(幻灯片)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会后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值长、副值长、(班、组)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职能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认真分析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运行项目部应按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工作,及时编写、上报《运行分析月报》或其他书面材料。

4.3.3发生安全事件后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件分析会,从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缺陷、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预控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杜绝类似安全事件的再度发生。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如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上级下达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督促落实情况。

4.4安全生产例行检查

4.4.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检查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做好迎峰度夏、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它日常性安全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实效性。

4.4.1.1春、秋(冬)季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春、秋(冬)季安全检查规定以及关于开展春、秋(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安排进行,认真编制检查提纲,并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4.4.1.2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安全隐患排查、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继电保护装置专项检查等)。结合季节与工作特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3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结合生产现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电网和电站的安全、稳定、可靠与经济运行;

4.4.1.4其它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值(班、组)应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落实整改。

4.4.2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刊登在由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编写的《会议纪要》或《安全生产技术简报》上。

4.5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

4.5.1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可与年中、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一并组织进行),会议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专责、各部门负责人、值长与安全员、分工会主席以及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5.2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会议内容

4.5.2.1研究制定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计划,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开展反违章活动工作计划与安排;

4.5.2.2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4.5.2.3分析执行标准、规程、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

4.6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

4.6.1每年年初、年中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年度(年中)安全生产工作会,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值长和安全员、分工会主席及有关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6.2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主要内容

4.6.2.1总结公司上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本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

4.6.2.2表彰在年度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员工。

5.工作要求

5.1各类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必须按照上级和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5.2开展春、秋(冬)季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安排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编制检查提纲,明确检查重点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认真落实整改。

5.3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应按照公司安全事件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负责每月编写并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5.3.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开展和完成等)情况进行通报,科学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安全隐患,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与安排。

5.3.2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与责任,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以及防止类似安全事件再度发生的预防控制措施。

5.3.3宣传上级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方针与工作规定,转载安全事件通报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介绍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交流。

5.4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每年应会同公司属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写并下发年度《安全事件汇编》。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每年由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值(班、组)的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值(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并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严重影响)的部门、值(班、组)予以考核并通报批评,考核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2 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定期对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7.支持性文件

7.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7.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

7.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第4篇 大唐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 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 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 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十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1. 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 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 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 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第三章 防汛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 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

第十二条 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证可靠发电。

第十三条 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 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 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

1. 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 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 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 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

5. 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6. 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

1. 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0.4kv、6kv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

3. 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24小时有人发料。

4. 物业公司负责对厂区四沟、窨井、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排除异物,确保畅通,对厂房屋顶防漏工作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江边一、二道埂背水坡清理杂草。

5. 人资部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和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

6. 厂办公室、粉煤灰运输公司安排好防汛值班车辆和抢险车辆。

7. 安监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督办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当进入台风预警或长江水位达到7.5米警戒水位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1. 防汛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 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防汛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 汛期值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江堤进行一次巡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加强值班力量。

4. 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各项规定。

第十九条 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1. 当发现危情、灾情后,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 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向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通知有关单位,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 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第二十条 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 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汛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不得虚报、瞒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 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 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厂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 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 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

4. 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5. 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5篇 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价规定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安全工作过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对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平、合理的评价,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巩固和提高“两抓一建”工作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____公司开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以及《意见》明确的安全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将2022年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内容分为5类26项,每项列出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作为各发电单位贯彻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的综合评价标准。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分为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两部分,其中“安全目标”针对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过程评价包括对“安全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和奖励”完成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在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考核有关规定的同时,将《意见》落实情况及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评价,作为检验各发电单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综合指标,引导各单位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2022年安全工作目标。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高为19分,年底减去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扣分与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所得分数为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安全指标考核得分(最低为0分)。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评价(1-7项)实行扣分办法,年底扣分之和得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评价扣分;安全管理过程评价(8-26项)实行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年底最终考核累计扣分与奖励得分之和乘以0.19系数,得出年度安全管理过程评价扣分。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各单位月度安全生产和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单位,同时在安全监督信息系统上公布。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由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附表

____公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发电安全管理工作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一、安全目标

1

安全百日个数

比公司规定每少1个扣5分。

2

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死亡1人,扣19分;每重伤1人扣5分。

3

不发生五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①每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扣19分;

②每发生1起五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0分;

③每发生1起六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5分;

④每发生1起七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2分;

⑤每发生1起八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扣1分。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①每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扣19分。

②发生火灾事件的,根据后果扣3~10分。

5

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事件

每发生1起,按照事故性质和后果扣2~8分。

6

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每发生1起,按照事故性质和后果扣3~19分。

7

不发生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每发生1起,按照事件性质和责任大小扣5~19分。

二、安全重点工作

8

“安全年”活动

①未成立安全年活动组织机构,扣10分;

②未细化“安全年”活动方案,扣5分;

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对活动亲自部署、未亲自督办,扣5分;

④没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扣5分;

⑤未制定分级管控目标,扣5分;

⑥未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每项扣0.5-1分;

⑦活动开展不务实、走形式,每项扣0.5-1分;

⑧无活动记录,每次扣0.1-0.5分;

9

安全性评价

①安评查出问题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每项扣1分;

②安评查出问题未按期完成,每项扣1分;

③自查评开展不深入、不彻底的,每项扣0.2-1分。

10

隐患排查治理

①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扣10分;

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健全,扣0.1-0.5分;

③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④隐患治理未做到闭环管理,每项扣0.2-0.5分;

⑤未按期完成隐患治理,每项扣0.5-1分;

11

安全设施标准化

①未成立组织机构,扣10分;

②未制定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

③未按计划完成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每项扣0.2-1分;

④安全设施配置不完善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每项扣0.1-0.5分;

⑤安全设施标准化试点,未按期通过国网验收,扣20分。

12

安全生产反违章

①未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扣10分;

②反违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③反违章监督检查不到位,每发现1次扣0.1-0.5分;

④未对反违章检查进行月度总结,每次扣0.2分;

⑤未建立反违章处罚管理档案,每项扣0.3分;

⑥未对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处罚,每发现1次扣0.1-0.5分;

⑦未及时对违章现象进行曝光,每发现1次扣0.1分。

三、日常管理工作

13

安全监督体系建设

①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扣2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配置安全监督人员,扣1-2分。

14

安全例行工作

①企业负责人“四个一”要求落实不满足要求,每项扣1分;

②未召开季度安委会,每次扣5分;

③未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每次扣5分;

④未召开安监网例会,每次扣5分;

⑤安全分析会会议纪要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⑥未召开班前会、班后会,每次扣0.2分;

⑦安全日学习流于形式、内容空洞,每次扣0.1-0.5分;

⑧未发布《月度安全简报》,每次扣0.2分。

⑨上级布置的安全专项活动未及时组织传达实施,每次扣1-5分。

15

“两措”管理

①未制定“两措”年度计划,扣10分;

②未按计划实施“两措”,每项扣2分。

16

应急管理工作

①未按公司要求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扣1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每项扣1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每项扣2分;

④未制定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扣2-5分;

⑤未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每项扣0.5-2分;

17

安全教育培训

①公司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安规》考试,每出现1人次考试不及格,扣1分;

②未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

③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每项扣1分。

18

春、秋季及其他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

①未制定春秋季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扣10分;

②检查表及检查标准制定不全面,每项扣0.2-0.5分;

③对自查以及公司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1-2分。

19

定期报送工作

①各类报表、报告、总结以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上报,每次扣0.2-0.5分

②报送材料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20

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

①发生机组状态转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每次扣1分;

②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5分;

③发生瞒报,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0-100分。

21

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①发生不安全事件单位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每次扣1-5分;

②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相同不安全事件的,根据事件性质,每次扣1-5分;

③未按时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每次扣3分。

22

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不满足要求扣0.1-5分

四、其他

23

基层单位工作不到位,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性质不同,每次扣1-10分。

五、奖励

24

安全管理典型经验被公司推广

每项加1-2分

25

出色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每项加1-2分

26

单位获得国家电网或省级以上级别先进安全奖项(含安全专项活动)

每项加3-5分

第6篇 如何做好垃圾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

随着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不断投运和现代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运行管理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突出,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谈一下如何做好垃圾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

强化运行人员的主人意识

运行人员是设备的“第一主人”。在电厂生产过程中运行人员时刻掌握着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对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直接负责,因此他们最有资格也最应该成为设备的主人,现在不能仅仅要求运行人员具有综合性的技能,更应要求他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管理人员应强化并贯彻这一理念,培养运行人员的第一主人意识,使他们在生产工作中时时刻刻为设备着想、为机组着想、对部门负责、对全厂负责,真正成为设备的第一主人,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应强调并贯彻执行以下几方面:

1、对运行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运行人员的价值给予充分的承认,使之感受到自身工作对于安全、经济生产的重要性,这是强化第一主人意识与“团队”意识的最有效方法。

2、运行人员应积极做好运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异常。这是运行人员作为第一主人所必尽的职责,出现设备异常、故障时应能初步判断设备故障类型及其影响的范围,第一时间对问题做出处理。

3、事故预想是提高事故状态下快速反应能力的一个有效办法。无论运行操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要时刻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生产主线,积极主动做好各个状态下的运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4、运行人员要掌握系统与系统之间相互制约的条件及相互影响的参数变化幅值,要预知系统在各个状态下的主要矛盾、主要危险点。

5、运行人员对设备运行状况要掌握清楚。对机组设备在任何状态下,即使无法避免带病或缺少监视手段运行,也都能快速地制定出应急措施,不能有消极等待及推卸责任的想法和做法。

6、“规程为本、制度为准” 运行人员要掌握生产管理的各类标准,清楚运行工作程序。工作思路不清晰将导致异常状态下不知所措。

树立管理者为操作者的服务意识

作为管理者,首先要明确自身工作对集体行为的引导作用,工作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为运行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机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同时要时刻关注劳动者的心态,管理者首先要起到言必行、行必果的诚信表率作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抓好缺陷管理工作。缺陷管理要不折不扣,设备治理要加大力度,使设备处于健康状态,为运行工作提供尽可能好的硬件条件。只有设备治理好了,方可谈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积极提高热工自动调节及保护的投入率。对于垃圾发电厂,这一点尤为重要,只有高水准的自动化水平才能保证机组的稳定、经济运行,同时也可以使运行人员在操作调整上减少不必要的精力消耗,在事故处理时得心应手,得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它更关键的操作上。

3、运行管理者应合理计划操作任务。布置任务要有书面要求,以形成固定的工作程序,其命令要明确、清晰、量化、闭环。不要让运行人员感到工作盲目、繁琐,否则会重复性地做一些无谓的工作,同时也会增加误操作的几率。

4、运行操作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及其它各项规定。对于设备异常、存在缺陷或在特殊运行方式下,管理者应及时修改规程并制定技术措施,以作为运行操作的临时依据。

5、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纪、违章现象坚决制止,及时纠正并进行考核。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两票三制是运行工作的法宝、是运行管理的精髓,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大操作票的管理力度。电气操作管理已成为集控电厂运行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但有的集控电厂运行没设专人分管电气操作,导致电气操作责任不明,技术管理混乱,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弱。因此应重视电气操作的分工及技能培训,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的各项制度。

2、严格工作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工作票审批程序切不可走过场,应付了事。很多电厂工作时图省事不开工作票,特别是一些不需要运行人员做措施的及热工方面的工作,往往就因为无票作业,缺少了审批、许可手续,最终酿成事故。作为运行人员在工作票许可手续上要严格把关,杜绝无票作业。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达到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后方可接班,这就要求接班人员重视设备巡视,认真查阅各种记录以及详细掌握休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原因、过程及防范措施。同时交接班时的签字、列队交接仪式是使接班人员思想上立即投入到工作状态的有效过程,这并非是走形式。交班会一定要对本班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注意时效性,这将有利于提高运行的工作质量。

4、提高运行人员监盘、巡视质量,加强培养运行人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运行人员对参数变化要有分析对比,对设备运行状态要心中有数,否则就会失去抄表、监视画面、巡视设备的意义。

5、定期试验及轮换制度是两票三制中不应忽视的一项工作。这是运行人员检验运行及备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手段。无备用设备就意味着缺少一种运行方式,安全运行就失去了一道保障,所以对备用的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应积极联系处理缺陷,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否则一旦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在无备用或少备用设备的情况下,运行人员处理事故时调节余地小,往往会导致事故扩大。

加强运行人员的技能培训

运行人员的业务提高是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第一要素。由于垃圾发电运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及人员流动越来越快,使人员培训成为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常规培训外,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要求运行人员注重运行规程、安全规程的理解。这是运行人员的业务基础,规程及各种技术规定不能死记硬背,而应加深理解、使之融会贯通。

2、运行人员要掌握设备结构、系统运行原理。这样运行人员就会在任何异常情况下都能迅速地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并能用最佳的方法处理故障。

3、运行培训要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对于管理者下达的命令、运行措施要帮助运行人员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4、仍要注重传、帮、带的培训方式。这种培训方式虽老,但却是提高员工工作技巧的最有效方式,不能因自动化水平的提高而抛弃。

营造好的工作氛围

一个集体有良好的工作习惯会使管理者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良好的习惯养成是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及较长时间磨合的。一旦不良的习惯养成时,管理者是不易改变的。这就要求管理者重视团队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可通过各种活动、宣传载体(如网页、长廊、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和表彰,管理者要注重弘扬和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这将有助于运行工作的开展。

垃圾发电厂运行人员内部相互配合及分工已成为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要求他们有良好的沟通、有上乘的默契使之成为一个团结有序的集体。作为管理者要对他们内部之间的配合给予足够的关注及有效的、及时的干预。

第7篇 发电厂动火工作管理

〔摘要〕阐述了发电厂动火工作管理的重要性,介绍了动火级别的划分,动火工作票的样式,以及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过程,提出了动火工作票的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特别说明了对外单位在本厂的动火管理以及特级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关键词〕动火;工作票;管理

1动火级别的划分

动火工作系指使用电焊、火焊、气割、喷灯、设炉生火等明火作业。

动火级别一般可分为3级:特级、一级、二级,危险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部位和场所。如油库区、卸油岛、油罐车、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化验室、主控室、主变压器、主油箱、燃/辅机模块、电气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库房内部或其附近区域。

(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位、场所、禁止明火区。

(3)特级动火是指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规定必须经其审批的部位、场所动火以及当一级动火在审批中对其防火安全措施无把握或本企业无能力办到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接受其指导的动火作业。

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一、二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具体划分确定,尽可能详细,便于相关人员了解掌握,有可操作性。

2动火工作票的样式

参照电力系统的工作票制度,动火工作也采取相应的动火工作票制度,这是防止火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举措。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样式大致与机务工作票相同。笔者所在电厂对动火工作票的样式做了适当的改动,特别增加了审批栏和消防监护人签字栏。审批栏包括安监、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栏,一级动火工作票有厂领导批准签字栏,二级动火工作票则改为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栏。

3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动火工作票的责任人(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和审批人应由厂里统一考核任命,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委派、指定动火责任人。

发电厂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很多,如安监部门和保卫科的工作人员,其它部门也有各自的安全员。有的单位由保卫科签发动火工作票,但笔者认为,应由安监部门的注册安全主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签发动火工作票。由于注册安全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能从全厂的整体范围和生产工艺角度更好地把握各区域的重要程度、相关联部件、设备的利害关系,又熟悉与安全有关的规定、条例、标准等,横跨生产技术和安全两大管理系统,因而能更好地从技术和安全角度对动火工作予以把关,并直接布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为了方便工作,可考虑将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权下放至检修部长或生产技术部门的专业工程师,但这些人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

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由各专业检修班的组长、主管或专业技术骨干担任。动火工作许可人应由值长或动火区域的防火负责人担任。动火执行人应由进行动火操作的人员担任。对于焊接、气割等作业,焊工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对于其它动火,作业人也应具有相关的动火专业知识和安全防火意识。消防监护人应由保卫科根据动火级别指派保卫干事或值班经警、保安等专人担任。这些人应该是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并掌握足够的消防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需要动火时,由有动火需要的部门领导、主管人员或某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作为动火申请人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签发动火工作票并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然后由保卫科、安监部门审核,最后由厂领导(针对一级动火票)或动火部门负责人(针对二级动火票)批准。对于特级动火作业,工作票签发人一定要慎重,不要盲目签发,要及时报安监部门,按“特种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操作。

4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动火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但常规的防火安全措施有(不含系统、设备隔离等其它工作票的安措):

(1)消除现场可燃物;

(2)对电缆、电线、热工信号线缆、热工表管等进行有效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

(3)对盛装油品的容器要使用碱液浸泡、冲洗,并用蒸汽吹扫;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惰性气体置换。之后,使用油气浓度探测仪测定容器内的油气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燃物气体爆炸下限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油气取样检测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动火作业结束后;

(4)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

(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

(6)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动火工作票审批后,由工作负责人按《安规》要求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经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签字方可动火。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监护人必须全过程在旁边监护。动火作业终结时,由工作负责人履行相应的手续。动火作业转移时,应重新签发动火作业工作票。

对于不能一次连续完成的动火作业,比如大修期间需要间断性动火作业的,工作负责人或动火执行人在每次重新动火前,必须通知消防监护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布置后再开始动火。

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要一式三联(或四联),分别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或签发人)收执。安监部门对动火工作票定期或随时抽查、统计、考核,并存档备案。

5对外单位在本厂动火的管理

外单位在本厂动火时,必须将其置于本厂的严格监管之下。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负责人、监理人带领施工单位,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该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监理、联络人,以方便双方单位的联系。外来施工队负责人(或动火单位的班组长)担任动火工作负责人。安监部门对外来施工队进行全过程综合安全管理。

6特级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对于特级动火,应由安监部门在召集生产、技术、消防保卫部门或相应区域的防火负责人共同拟定安全措施后,填写《重点部位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向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会根据情况签发《临时特级动火作业证》,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比如采取严密的检测手段、派出消防监督员进行消防监护、派出消防车现场警戒等。

《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正、副两联。作业完成后将正联退回发证单位存档备案,副联由动火单位收执,可存于安监或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动火工作票与电厂其它工作票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签发人员的特殊要求,并增加了安全保卫部门和厂领导的审批及消防监护,必要时还需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动火工作在发电厂,特别是燃机电厂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万万不可疏忽大意。只有各级领导、防火职能部门和广大员工充分重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搞好动火工作的管理。

第8篇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的新思路

〔摘 要〕 针对发电企业在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探讨工作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阐述了运行人员签

发和许可工作票的情况以及以钥匙箱为核心的工作票办理的办法,介绍了以隔离点为基础数据的软件管理、大小修工作票模板的策划以及工作票中的“安健环”思想。

〔关键词〕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

工作票管理是发电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弱点。在电力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发电企业的检修工作向外包模式发展;检修工作对工作票的要求不仅仅是安全,还涉及健康和环保;对大小修隔离工作不仅仅是系统隔离,还要求有全面的策划;对工作票方面的信息,要求能在厂局域网上查询。所有这些,都对发电企业的工作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1 运行人员签发和许可工作票

运行人员比检修人员对系统流程和设备状况更加熟悉,外包检修队伍如进厂时间短,对运行系统还谈不上深入了解,所以由运行人员签发和许可工作票更加合理。

运行人员作为签发人和许可人,承担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的职责,即负责隔离及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地执行。签发人和许可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2个人。

为了使工作负责人清楚工作区域,防止扩大工作范围和走错间隔,需标明工作边界,在票面上注明“已设置工作范围边界”,并对工作负责人声明。

为了理顺交接和责任关系,要求将工作票和隔离证分开。每张工作票对应1张隔离证,如果只有说明性的安全措施,也可不用隔离证。隔离证是隔离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凭证,隔离证的内容全部由运行人员执行,由运行签发人负责完成;工作许可人可在工作票上对隔离及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必要时运行人员在检修人员来办票前,提前做好隔离及安全措施。凭隔离证可以进行值与值之间的交接,上个值可为下个值的开票先做好隔离及安全措施,签发隔离证,职责和交接都清楚。

2 以钥匙箱为核心的工作票办理

运行人员对检修设备进行隔离操作后,对已隔离的开关、阀门加锁锁住,取出隔离钥匙;将同该工作票有关的所有隔离钥匙放入隔离钥匙箱中,再对隔离钥匙箱加锁锁住,取出许可钥匙。隔离锁和许可锁都只有唯一的钥匙。将许可钥匙连同已许可开工的工作票、隔离证一起交给工作负责人。这样,只有工作负责人交回许可钥匙后,隔离措施才能解除,从而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为了避免对就地开关、阀门的重复上锁,可通过钥匙箱的级联和交叉锁定的方法方便地实现复杂的隔离关系。

2.1 钥匙箱的级联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将一个钥匙箱和另一个钥匙箱级联起来,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已经隔离的钥匙箱,避免就地的重复隔离,减轻工作量,提高效率而不降低安全性。

如图1所示, 052号钥匙箱被4把锁锁住,其中3把许可钥匙a,b,c发出3张工作票,剩下d钥匙,则d钥匙可放到另外一个钥匙箱中作为隔离钥匙,这样就构成了钥匙箱的级联。

2.2 钥匙箱的交叉锁定

假如有2项工作a和b是在同一系统上的,任务a需要对系统进行完全的隔离,但它工作期相对较短。任务b只需对系统进行部分隔离,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与其对系统进行长期隔离使得2项工作任务都完成,不如对需要全部隔离的短期工作任务a完成之后对部分隔离点进行恢复,这样可以使系统中部分设备提早投入运行,可以利用图2所示的交叉锁定达到这一目的。

在这个安排中,当任务a(需要完全隔离)完成之后可以对设备进行部分隔离恢复,即在钥匙箱001中的那些隔离钥匙可被释放。

3 以隔离点为基础数据的软件管理

隔离点是用来执行隔离的设备如阀门、开关、保险等,图3中的开关01、进口阀01、出口阀02、疏水阀03均是泵01及马达的隔离点。隔离措施的描述通过选择隔离点和隔离方法即可实现。以隔离点为基础数据的工作票系统软件将文本描述级提升为设备数据级。数据级的管理方式使信息能够相互关联,信息也更精确,因而具备强大的查询检索功能和控制功能,也避免一般的工作票系统中以文本描述为主的系统数据冗长的特点。

数据级管理能够使用任何字段进行查询操作,

只要知道相关内容的部分信息,即可模糊查询到想得到的信息。设备数据精确地记录每个隔离点、每一种操作方法以及执行前后的各种状态,而这些信息之间有着明确的逻辑关系,非常容易实现控制和关联。如可查询某一开关或阀门隔离点现在对应的工作票、隔离证、钥匙箱及它们的状态等。

4 大小修工作票模板的策划

工作票是影响机组大小修工作顺利进行的瓶颈之一。为了搞好机组大小修办票工作,都在大小修开始前对工作票策划。策划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检修项目安排是否合理;根据检修项目,讨论系统如何划分;准备部分工作票等。在实际办票中,往往发现一些工作票在系统划分和具体隔离时没有考虑周到,调整时往往顾此失彼,而且要收回发出的工作票也较困难。只能根据当时的钥匙箱和隔离情况在相关的钥匙箱上锁,或重新设立新的钥匙箱。这样的交叉隔离往往会影响后期设备的试运行,造成大量的压票而影响检修工作,对安全不利。因此,对大小修工作票的整体策划是当务之急,即对大小修项目、工作票、隔离点、钥匙箱、隔离证之间的复杂逻辑关系全面策划,而不是局部的或仅是系统划分的策划。

如果单纯用人工记录和绘图的方法来全面策划大小修工作票是不可能做到的。可以借助计算机软件来实现,其原理就是将以隔离点为基础的工作票软件嵌入到最新的设计软件visio中,设计机组大小修工作票模板,既可简单实现所想得到的界面,又可建立复杂的逻辑关系,见图4(实际的钥匙箱远不止6个)。

5 工作票中引入“安健环”思想

为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推行标准化管理,除质量标准外,还有环境标准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等。标准化管理的思想在工作票上也需体现。因此,在工作票中除了做足隔离措施外,还要求增加“安健环”栏目,分别为“危险检查列表栏”、“在执行工作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做好的预防措施栏”和“防护服装和设备栏”。

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隔离措施完成之后仍存在的危险:“液体/气体窒息”、“无遮蔽的火焰/电弧”、“真空窒息”、“限制出/入”、“高压 ”、“飞扬的尘粒或火花”、“贮存能量”、“噪音”、“中毒”、“设备产生火花”、“转动”、“视力损害”、“腐蚀”、“触电”、“起重作业”、“脚手架”、“着火/爆炸”、“辐射”、“有限空间”、“机车牵引”、“高温/冷冻”、“相邻/交叉工作”、“高空坠落”、“照明不足”、“其它”。在工作票上相应风险栏打“√”或在“其它”后填明具体风险内容。

在执行工作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要做好的安全措施:“清除易燃区域”、“密封排水沟/下水渠”、“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拉出消防水龙带”、“准备火情监视”、“提供预备人员”、“设置防护棚罩”、“需要医务人员”、“保持工作区域潮湿”、“其它”。在工作票上相应措施栏打“√”或在“其它”后填明具体措施内容。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在票中列出需要的防护服装和设备:“全套防化服”、“耳塞”、 “防风镜”、“安全带”、 “处动吊篮”、“防尘罩”、“呼吸器”、“无线呼叫器” 、“高统靴”、“面罩” 、“手套”、“ 瓦斯探测器”、“其它”。需要时在相应栏打“√”或在“其它”后填明具体内容。

第9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 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 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 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 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十条 防汛办公室职责

1. 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 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 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 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第三章 防汛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 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

第十二条 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证可靠发电。

第十三条 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 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 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

1. 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 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 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 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

5. 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6. 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 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

1. 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0.4kv、6kv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

3. 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24小时有人发料。

4. 物业公司负责对厂区四沟、窨井、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排除异物,确保畅通,对厂房屋顶防漏工作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江边一、二道埂背水坡清理杂草。

5. 人资部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和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

6. 厂办公室、粉煤灰运输公司安排好防汛值班车辆和抢险车辆。

7. 安监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督办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当进入台风预警或长江水位达到7.5米警戒水位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1. 防汛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 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防汛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 汛期值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江堤进行一次巡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加强值班力量。

4. 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各项规定。

第十九条 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1. 当发现危情、灾情后,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 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向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通知有关单位,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 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第二十条 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 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汛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不得虚报、瞒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 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 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厂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 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 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

4. 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5. 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大唐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全面分析、掌握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并加以预控,从而有效地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预先进行分析和控制的。

第三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一般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凡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内从事生产设备检修、改造、运行操作等工作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第五条各部门(公司)要把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发动广大职工,组织进行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找出危险点,针对每一个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汇编成册。

第六条危险点分析结果应以车间或专业为单元进行汇总,最终由厂部统一编制成册,供班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危险点分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补充和完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经过不断地总结、升华,逐步形成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手册,以便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

第七条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首先要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项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并结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厂部制定的汇编手册,找出危险点,危险点分析着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温热体、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勘察。

(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交叉作业)等环境因素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六)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因素。

(七)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组成员学习掌握后在措施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目前我厂需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范围:

(一)大、小修重大操作项目(如汽机扣盖件、锅炉水压试验等)、日常重大缺陷消除、重要运行操作(如倒闸操作、机组启、停)等作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同时,必须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检修工作还应履行签发许可程序;

(二)事故抢修,以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属于可以不开工作票的,必须有危险点控制措施,在所制定的措施所得到落实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由单人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自己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四)上述作业在办理工作开工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携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否则不允许开工;

(五)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总结,对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进行分析,提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为下次同类型作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经验;

(六)工作结束后,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交部门安全员长期保存,作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应与工作票、操作票、检修作业指导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走向标准化作业轨道。

第十二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组织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办法。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如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发生了变化,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在不同的时期要组织学习和落实措施;由于系统发生变化或设备更改的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第三章各级人员责任制

第十三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

班组范围内的工作,作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的落实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

车间(公司、部)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落实由车间组织落实,车间安全员监督。

第十四条对全厂范围内的工作由各车间组织开展各自范围的分析与控制工作,工程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

第十五条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负责作业危险点的分析,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填写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并保证每个成员都了解掌握;

(三)对工作组成员精神状态是否符合当时作业安全要求负责;

(四)对作业现场所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工器具、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负责。

(五)开工前要在现场向工作组成员交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一)工作前应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相关规定、要求;

(二)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班长的职责:、

(一)监督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组成员根据作业情况召开作业危险点分析会。

(二)根据当天作业安排召开班前会,强调危险点与控制措施,重点进行安全提示;

(三)深入现场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第十八条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

第十九条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第二十条值长的职责:

(一)组织或指定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二)在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时,首先要审查工作任务是否与将要工作的地点、系统相一致。

第二十一条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组织操作人共同对操作项目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准确、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班组工作人员开展危险点分析及制定控制措施,在现场检查工作进度及质量时必须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分管生产领导的职责:

对本厂所有班组是否都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负责,应定期检查和指导现场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给予必要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察部和车间、班组各级安监人员要认真监督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厂部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作为等同“两票”考核。

第四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同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关系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长期反事故斗争经验的总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某项具体工作的危险性,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明确指出,在规程中“不得”、“严禁”、“防止”等所指出的内容就是作业的危险点。同时规程中也明确了对危险点的控制措施,以及发生意外后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等。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的场所、现场条件以及人员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安全工作规程》为找出现场的危险点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依据,但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紧密结合现场及工作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

第二十六条与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关系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主要是从热力或电气系统上所做的隔离措施,是防止电气或热力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依据是《安全工作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前由运行人员所做的措施。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所提出的防范措施,是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是由工作组成员对具体工作进行分析后提出的,由工作组成员自己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在采用iso9001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实行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求”栏的安全措施条款中,除填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外,还要填写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将工作班组自理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编入“作业流程栏”。

在现阶段可由工作班组自理,当危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纳入计算机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如何做好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为了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要求,需要加大力度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尽可能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1 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人性化

(1) 健全规章制度。

这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可使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凡事有据可依、违章有据可查,从体制规章上规范企业生产和员工行为。当前,发电企业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规定里存在一些漏项或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管理者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恣意而为,用人权而不是用制度来管理。企业的厂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下大力气来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根据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它。

(2) 科学化的安全管理。

这是实现高效率和高时效的手段。企业坚持安全管理科学化创新和开拓,将有效地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水平。传统的安全管理就是安监人员带着袖标到生产现场,监护生产现场人员行为或发现隐患等,回来后再发发通知。这种单一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合现代发电厂的安全管理。现代发电厂规模更大,机组更加先进,要求人员工作效率更高,工作手段更科学,同时当前社会对人和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如何确保发电厂的人、机、环和谐统一,需要企业从深层次来思考、来挖掘新的管理模式。通常,发电厂采用季节性大检查(如春、秋季大检查)以及专项大检查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用表格列出,这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需要长期进行。此外,系统、科学的安全性评价检查方式已逐渐被各发电厂广泛采纳使用。这种检查方式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从设备和人的管理深层来挖掘和剖析存在的问题,然后集中分析,找出存在于企业设备和人员环境中的隐患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这种检查方式需要周期进行,要经历初评价、自评价、专家评价、问题汇总整改、专家总评等几个阶段。科学地建立应急预案、问题库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等,是发电厂对某些重点问题采用的特别管理方式。此外,还需要依靠企业成熟的 mis 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进行管理,依靠班组上报的班组日志、异常情况分析、事故报告等资源,更科学地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管理。

(3) 人性化的管理。

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补充,是最值得推崇的,也最容易被一些管理者忽视的。诚然,安全管理的原则性和严肃性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在规章制度面前都是平等的,这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但是,实际上安全管理面对更多的是广大的普通职工,他们奋战在生产第一线,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压力。因此,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尊重和关心他们;在工作中要加大对安全技术及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并坚持对职工的长期教育和帮助,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由于职工在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必要的考核是需要的。但考核不是目的,使职工提高认识,以后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才是目的。有些违章,并不是职工主观上的故意,而是由于他们对行业标准、规章制度不熟悉、不精通所致,他们需要时间来学习和提高自己。所以,安全管理者要努力和职工建立一种既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又是同志和朋友的和谐关系。教育职工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心里面去温暖和贴近他们,让他们在接受批评、教育甚至考核后,不带抵触情绪,避免因此给工作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要客观地面对职工的违章或错误,人性化地管理他们,真心、务实地帮助他们,使他们得到提高,这样才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12篇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属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与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2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负责对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会与班后会

4.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组)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检查(巡盘、巡屏)要求和巡视(巡盘、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班组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动

4.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门安全日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值(班、组)安全日活动由值(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活动次数与具体要求按公司、部门规定执行。

4.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4.2.2.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门、本值(班、组)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管理人员,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部门和值(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会议主要内容:

4.3.1.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与机组开停机执行情况,各电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

4.3.1.2运行项目部重点通报各电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开展情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和已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主要计划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部门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应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运行组重点通报黄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况,梯级电站水库运行和集控运行等情况;

4.3.1.4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下月工作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等;

4.3.1.5各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材料(幻灯片)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会后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值长、副值长、(班、组)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职能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认真分析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运行项目部应按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工作,及时编写、上报《运行分析月报》或其他书面材料。

第13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14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全面分析、掌握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并加以预控,从而有效地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预先进行分析和控制的。

第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一般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 凡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内从事生产设备检修、改造、运行操作等工作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第五条 各部门(公司)要把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发动广大职工,组织进行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找出危险点,针对每一个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汇编成册。

第六条 危险点分析结果应以车间或专业为单元进行汇总,最终由厂部统一编制成册,供班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危险点分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补充和完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经过不断地总结、升华,逐步形成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手册,以便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

第七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 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首先要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项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并结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厂部制定的汇编手册,找出危险点,危险点分析着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温热体、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勘察。

(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交叉作业)等环境因素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六)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因素。

(七)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组成员学习掌握后在措施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目前我厂需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范围:

(一)大、小修重大操作项目(如汽机扣盖件、锅炉水压试验等)、日常重大缺陷消除、重要运行操作(如倒闸操作、机组启、停)等作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同时,必须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检修工作还应履行签发许可程序;

(二)事故抢修,以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属于可以不开工作票的,必须有危险点控制措施,在所制定的措施所得到落实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由单人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自己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四)上述作业在办理工作开工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携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否则不允许开工;

(五)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总结,对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进行分析,提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为下次同类型作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经验;

(六)工作结束后,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交部门安全员长期保存,作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应与工作票、操作票、检修作业指导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走向标准化作业轨道。

第十二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组织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办法。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如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发生了变化,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在不同的时期要组织学习和落实措施;由于系统发生变化或设备更改的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第三章 各级人员责任制

第十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

班组范围内的工作,作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的落实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

车间(公司、部)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落实由车间组织落实,车间安全员监督。

第十四条 对全厂范围内的工作由各车间组织开展各自范围的分析与控制工作,工程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

第十五条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负责作业危险点的分析,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填写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并保证每个成员都了解掌握;

(三)对工作组成员精神状态是否符合当时作业安全要求负责;

(四)对作业现场所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工器具、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负责。

(五)开工前要在现场向工作组成员交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一)工作前应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相关规定、要求;

(二)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监督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组成员根据作业情况召开作业危险点分析会。

(二)根据当天作业安排召开班前会,强调危险点与控制措施,重点进行安全提示;

(三)深入现场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第十八条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

第十九条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第二十条 值长的职责:

(一)组织或指定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二)在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时,首先要审查工作任务是否与将要工作的地点、系统相一致。

第二十一条 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组织操作人共同对操作项目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准确、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班组工作人员开展危险点分析及制定控制措施,在现场检查工作进度及质量时必须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分管生产领导的职责:

对本厂所有班组是否都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负责,应定期检查和指导现场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给予必要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和车间、班组各级安监人员要认真监督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厂部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作为等同“两票”考核。

第四章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同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关系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长期反事故斗争经验的总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某项具体工作的危险性,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明确指出,在规程中“不得”、“严禁”、“防止”等所指出的内容就是作业的危险点。同时规程中也明确了对危险点的控制措施,以及发生意外后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等。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的场所、现场条件以及人员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安全工作规程》为找出现场的危险点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依据,但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紧密结合现场及工作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

第二十六条 与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关系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主要是从热力或电气系统上所做的隔离措施,是防止电气或热力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依据是《安全工作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前由运行人员所做的措施。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所提出的防范措施,是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是由工作组成员对具体工作进行分析后提出的,由工作组成员自己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在采用iso9001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实行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求”栏的安全措施条款中,除填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外,还要填写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将工作班组自理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编入“作业流程栏”。

在现阶段可由工作班组自理,当危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纳入计算机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电规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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