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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规程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5

统计规程

有哪些

统计规程,是企业在数据分析和决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套规则和流程,它涵盖了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解读的各个环节。统计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源确定:明确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数据采集:制定规范的数据录入和收集方法,减少人为错误。

3. 数据清洗: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剔除异常值,填充缺失值。

4. 数据分析:运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如描述性统计、推断性统计等。

5. 结果解释:将统计分析结果转化为业务洞察,为决策提供依据。

6. 报告编制:制作清晰、准确的统计报告,以便于理解和传达。

7. 数据安全: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

统计规程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准确性:规程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错误或遗漏导致误导性的分析结果。

2. 可复现性:规程需详细记录每一步操作,确保他人可以重复分析过程,验证结果。

3. 完整性:涵盖从数据获取到解读的全过程,无遗漏环节。

4. 时效性:规程应适应企业快速变化的需求,及时更新统计方法和技术。

5. 法规合规性: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数据管理规定,尊重数据隐私。

6. 易用性:规程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降低学习成本。

是什么意思

统计规程意味着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统计工作流程,确保数据处理的标准化和专业化。这意味着:

1. 专业性:规程要求统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统计学知识和技能,能正确运用统计方法解决问题。

2. 规范性:规程规定了操作步骤和标准,消除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工作效率。

3. 决策支持:规程旨在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4. 沟通效率:统一的规程有助于各部门间的数据交流和理解,减少误解。

5. 风险控制:通过规程,企业能有效监控数据质量,预防潜在风险。

统计规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数据的正确处理,更是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每个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自身的统计规程。

统计规程范文

第1篇 未遂异常调查统计管理标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遂、异常调查统计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遂、异常调查统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浙江省电力公司发电厂二类障碍调查统计细则

3 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发电生产中未遂、异常调查统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对未遂、异常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未遂、异常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不得隐瞒任何事实真相。

4.2标准中未明确提及到的其它不安全事件,公司安全监察部和部门领导有权认定为未遂或异常。

4.3未遂是指人员过失,操作错误或违反规程制度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事故者。未遂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恶性未遂、未遂。

4.3.1恶性未遂指一旦发生即可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

4.3.2未遂指一旦发生即可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4.4异常是指人员过失,操作错误、违反规程制度等造成设备故障、损坏或误停、误开等,但未构成障碍或事故。

4.5发电部、设备维护部、燃料部等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差错管理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4.6本标准在贯彻执行中,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4.7凡发生以下情况,按恶性未遂统计。

4.7.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发生触电或高压电电击,经他人协助脱险或瞬时失去知觉后脱离电源未造成后果者。

4.7.2误入带电设备间隔(仓位),被他人发现阻止,未造成后果者。

4.7.3在停役检修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发现带有电压,或由于电源隔离安全措施不完善,在装设接地线时,验有电压。

4.7.4电动工器具由于接地(保护)线错误(如相线、零线、地线接错)、绝缘不良等,在使用时发生触电,情节较严重者。

4.7.5检修工作未终结,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有关手续,即进行送电操作未造成后果者。

4.7.6 遭高压感应电电击,情节严重者。

4.7.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冒险作业,险些造成高空坠落。

4.7.8高处作业未做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当,1公斤及以上重物或锋利器具从2米及以上高处落下,以及其他情节较严重的高处落物。

4.7.9工作人员从1.5米以上高处坠落,未造成伤害者。

4.7.10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带、安全绳、腰带等安全用具,工作中发生断裂等,未造成伤害者。

4.7.11人员在吊杆、吊物下停留或行走,以及在设有起重警戒区域内强行通过,情节较严重者。

4.7.12未设置明显警戒,又未派专人看守,在有可能行人的区域内抛掷工具、杂物、材料等,情节较严重者。

4.7.13高处作业虽使用了安全带,但发生高处摔跌悬挂,情节较严重者。

4.7.14超铭牌起吊物件时,造成机具部分损伤或钢丝绳断股,情节较严重者。

4.7.15起吊重物时,发生扒杆翻倒或断裂,以及工具破碎、绳索断裂,致使物件下落,情节较严重,未造成后果者。

4.7.16未按规定使用砂轮、切割机、角向磨光机等,造成碎片飞出,未造成伤害者。

4.7.17未按规定做好防止机械等转动的安全措施,而在转动部件上或转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

4.7.18转动设备未按规定装设防护装置或装后任意拆除防护装置,未造成后果。

4.7.19工作服、辫子、长发等被转动部件绞住,未造成伤害者。

4.7.20钻床钻较大物件时,发生物件(10kg以上)落地,或工作台上重物(100kg以上)落地,未造成伤害者。

4.7.21机床在工作时,物件飞出,未造成伤害者。

4.7.22电锯、电刨工作时,物件飞出或锯条、锯片断裂飞出,未造成后果者。

4.7.23跨越运行中的输煤皮带或在停止运行的输煤皮带上工作时,皮带突然启动,未造成后果者。

4.7.24使用榔头、斧头时手柄脱出,断裂或榔头、斧头飞出,未造成伤害者。

4.7.25凿脆性物件时,碎片飞出,险些造成伤害者。

4.7.26未正确使用撬棒,撬棒反打,情节较严重者。

4.7.27由于人员过失或设备异常,造成酸、碱等化学品溢出,未造成伤害者。

4.7.28工作中吸进毒物(如油柒、苯、汽油、金属气体、有毒气体),发生昏厥或身体异常者。

4.7.29工作中不慎落水,性质严重者。

4.7.30擅自对高温承压部件进行拆、装、焊接等工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者。

4.7.31氧气乙炔瓶口起火或瓶爆破,未造成伤害者。

4.7.32暖气设备、生活容器爆破,未造成伤害者。

4.7.33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人员过失,引起阀门或管道损坏,汽水喷出,未造成伤害者。

4.7.34检修设备,因人员过失而未装闷头或设备、管道内剩余汽水未放尽,致使汽水喷出,未造成伤害者。

4.7.35热力系统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误操作将汽水送至检修工作地点,未造成伤害者。

4.7.36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擅自进行动火工作者。

4.7.37由于驾驶不当,造成机动车辆倾翻、碰撞,未造成伤害或车辆严重损坏。

4.7.38机动车在驾驶中发生方向盘、刹车机构失灵或轮胎飞出,情节严重者。

4.7.39擅自开机动车或私开执照规定外的车辆或让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后果者。

4.8凡发生以下情况,按未遂统计。

4.8.1工具误碰邻近低压带电部位,发生弧光,无后果者。

4.8.2未与运行人员联系或工作尚未终结,擅自拆除电气设备安全措施,威胁人身安全者。

4.8.3在停役的电气设备上装接地线时,位置按错,不能可靠防止突然来电的,被他人发现者。

4.8.4电气设备复役送电后,“由此上下”,“在此工作”等标示牌遗忘收回,被他人发现者。

4.8.5未按规定做好电气设备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遗留,即进行办理开工手续,未造成后果者。

4.8.6未办理工作票手续,擅自进行设备的试验和检修等工作。

4.8.7在高压设备上工作,由于安全措施不周,挂牌错误以及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等,对人员造成威胁者。

4.8.8在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在12v以上照明和24v及以上电气工器具无安全措施,情节严重者。

4.8.9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拆装带电的电气设备或接拆临时电源。

4.8.10在没有明显断开点的电气设备(如拉开闸刀或取熔丝)上测量绝缘,可能造成伤害者。

4.8.11搬运金属物件时,将电源线轧断、压破,可能造成触电者。

4.8.12脚手架严重超载、脚手板、横杆已明显弯曲,仍在进行冒险作业者。

4.8.13脚手架、扶梯、三脚架在使用时发生断裂、倒塌或由于脚手架未固定而发生脱头,倾斜,险些发生高处坠落。

4.8.14未按规定使用梯子,或使用时发生滑动、倾斜,险些造成高处坠落。

4.8.15高处落物击中戴了安全帽人员的头部,未造成后果者。

4.8.16其他由于安全措施不周,引起高空摔跌,虽未造成伤害,但情节严重者。

4.8.17搬运较大物件时,发生物体翻倒或起吊物件斜拉时,发生晃动,险些伤人者。

4.8.18起吊物件时,由于指挥不当或联系不妥,险些伤人者。

4.8.19卷扬机未固定好,使用时严重移位或卷扬机刹车失灵,致使物件落下。

4.8.20擅自指挥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械设备,情节严重者。

4.8.21戴手套使用钻床、车床或其他转动机具(转动前搬移物件除外)。

4.8.22手伸入正在运转的机械设备中,险些造成伤害者。

4.8.23在转动部件旁做维护保养、清洁等工作时,毛巾、棉纱等物被卷轧,未造成伤害者。

4.8.24停役热力设备虽已进行隔绝,但未按规定将有关阀门上锁、挂警告牌等,被他人发现者。

4.8.25误开已停役设备或运行设备的隔绝门,可能引起人员伤害者。

4.8.26在运行中清理输煤皮带滚筒上粘煤或被卡住的煤块、石块、木块和铁件等,可能造成伤害者。

4.8.27使用汽油、酒精等,由于保管和使用不当,引起险情,未造成伤害者。

4.8.28禁火区域,违章动火作业,瞬时被制止者。

4.8.29人从行驶车辆上摔下,未造成伤害,情节较严重者。

4.8.30由于驾驶员过失或车速过快,险些撞车、撞人者。

4.8.31机动车在装运物件时,未采取可靠措施,行驶中所载物件落下或重物严重滑动,情节较严重者。

4.9凡发生下列情况,按异常统计。

4.9.1通用部分

4.9.1.1由于人员过失或设备故障,造成全厂有功出力低于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5%以上,持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30分钟。

4.9.1.2由于人员过失,主要辅助设备发生异常运行,需停役处理,造成设备无备用,且时间不超过下列规定,从停役起计算。

4.9.1.2.1磨煤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泵、水冷泵、机械真空泵、汽机润滑油泵、直流油泵24小时。

4.9.1.2.2主变压器潜油泵及冷却装置24小时。

4.9.1.2.3高压启备变72小时。

4.9.1.3由于人员过失,主要辅助设备在复役试运行中发生异常,需停役处理,但未影响复役期限。

4.9.1.4非当班运行人员擅自操作或触动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4.9.1.5未开工作票或工作票未办理好许可手续,擅自拆卸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被运行人员发现阻止者。

4.9.1.6检修设备尚未办理好复役手续,就提前进行复役操作者,被发现纠正或未造成后果者。

4.9.1.7未经上一级领导审批或许可,擅自进行操作或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操作命令者。

4.9.1.8该投的重合闸、自合闸、联锁、热工保护、备用电源等自动装置,未经领导批准而撤出运行或遗留者。

4.9.1.9误动、误碰热工或电气自动装置,造成短时间内产生异常运行者。

4.9.1.10误开、误停主要辅助设备或被迫停止运行,未造成后果者。

4.9.1.11误拉、误投备用设备(电源),误发危急故障讯号者。

4.9.1.12由于人员过失或设备缺陷,发生主辅设备或热力、电气和输煤系统部分部件损坏,造成经济损失500—5000元以内。

4.9.1.13由于人员过失,造成溢油、漏油、跑酸碱、跑树脂或损失软化水,其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以内。

4.9.1.14由于人员过失,造成生产车辆、机床、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具、专用工具等损坏,其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以内。

4.9.1.15由于人员过失,造成生产场所起火,其直接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以内。

4.9.1.16由于人员过失,造成5kw以上50kw以下电动机绝缘损坏,未构成障碍者。

4.9.1.17主要电气、热工仪表故障停用时间在4—8小时以内者。

4.9.1.18主要热工自动装置故障停用在12—24小时以内者。

4.9.1.19由于监视不严,对主要仪表失灵或指示异常,1小时内中未发现,发现后又未及时汇报处理者。

4.9.1.20由于人员过失或设备故障,造成阀门损坏,法兰床破损或其他辅助设备损坏,利用低谷停役修复者。

4.9.1.21由于人员过失,造成异常运行,威胁主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的安全运行。如误开、误关主蒸汽、给水、循环水、油系统等主要阀门,被他人发现阻止,未造成后果者。

4.9.1.22由于检修质量不良或维护不当,使主要辅助设备缺油等,造成轴承温度、震动超过限额而紧急停用,未损坏设备者。

4.9.1.23一般辅助设备在运行、检修、备用中发生主要部件损坏。

4.9.1.24发生直流接地,未能在二小时内确定故障点,有关人员接到任务后在二小时内,未下结论予以消除者。

4.9.1.25一台机组失去表盘的电源,影响对主要表计的监视,持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30分钟。

4.9.1.26由于人员过失,低压设备操作或工作时,造成短路或接地,引起开关跳闸或熔丝熔断,未造成后果者。

4.9.1.27报表、记录(包括检修测量和试验数据等)弄虚作假,未造成后果者。

4.9.1.28检修工作票任务中的停役设备,误写为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工作票中的重要安全措施遗留、错误,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其工作许可人在审票时发现,责任属工作票签发人,现场工作时发现,责任属工作许可人。

4.9.1.29消弧线卷,电抗器发生异常,停用时间在12—24小时以内。

4.9.1.30主要设备的后备保护,主要辅助设备继电保护该投而未投、误投、误跳、拒动或定值定错,未构成障碍者。

4.9.2运行部分

4.9.2.1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热力管道水冲击,导致保温层脱落或支架震裂。

4.9.2.2由于操作不当,在启动或试验泵时,造成打空、闷泵发热或其他异常,未造成后果者。

4.9.2.3由于监视不严、调节不当,造成给水压力低,须增开给水泵,未造成后果者。

4.9.2.4由于监视不严、调节不当等原因,致使真空下跌0.004—0.013mpa。

4.9.2.5由于监视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除氧器、加热器满水或除氧器水位低于限额。

4.9.2.6汽机冲转后,由于控制不当,致使转速到“零”或突然上升到1000转/分以上,未造成后果者。

4.9.2.7由于维护、调节不当,引起汽机冷油器出口温度、回油温度、汽机差胀、水冷箱水位、油箱油位等超过规程限额。

4.9.2.8由于人员过失监视不严,发电机风温超过规程限额。

4.9.2.9油系统操作时,阀门方向搞错,被他人发现制止者。

4.9.2.10错加油种而引起明显的油质变化,不影响机器正常运行者。

4.9.2.11由于人员过失或操作不当,引起除氧器安全门动作。

4.9.2.12由于监视不严或操作不当,致使汽鼓水位上升或下降75mm(启、停及外界负荷突变例外)。

4.9.2.13由于监视不严或操作不当,主蒸汽温度超过规程规定限额,且持续时间超过 15分钟,未达障碍者。

4.9.2.14由于人员过失,燃烧室内有存油、存粉在点火或停炉后引起自燃爆炸,未构成障碍者。

4.9.2.15由于人员过失,造成燃油及煤粉喷出炉外,未构成火警者。

4.9.2.16一次水位未投,被他班或他人发现者。

4.9.2.17由于人员过失或操作不当,造成磨煤机、给粉机严重堵塞或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须停磨处理,未构成障碍者。

4.9.2.18由于人员过失或操作不当,造成煤粉管堵塞或煤粉自燃;煤粉管烧红而需撤出运行处理,未构成障碍者。

4.9.2.19由于人员过失或操作不当,造成锅炉尾部再燃烧,排烟温度未超过允许规定值。

4.9.2.20由于人员过失或监视不严,引起锅炉安全门动作,未构成障碍者。

4.9.2.21由于人员过失,引起灰浆泵、灰管堵塞或池溢灰水。

4.9.2.22由于人员过失,一般保护装置或自动装置未投或误投,被他人或他班发现,未造成后果者。

4.9.2.23由于人员过失或操作不当,造成合格水浪费,情节严重者。

4.9.2.24低压设备上带负荷拉、合闸刀(允许用闸刀操作的除外)或取、放熔丝(特殊情况例外),未造成后果者。

4.9.2.25带负荷拉、合有(无)闭锁装置的闸刀或带接地闸刀(线)合进、出线闸刀、开关时、被他人发现阻止者,未构成事故障碍者。

4.9.2.26由于操作不当,使发电机强励装置或过流继电器动作。

4.9.2.27由于操作不当,使自合闸、重合闸动作或主要辅助设备自起动。

4.9.2.28运行中的设备,强励未按规定投入或解除,被他班发现者。

4.9.2.29运行中变压器进行加油时,未解除重瓦斯跳闸压板,被他人发现或未造成后果者。

4.9.2.30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后,冷却装置未投入,时间超过10分钟被他人发现或未造成后果者。

4.9.2.31输电线路重合闸,厂用电自合闸未按规定投入,被他班发现者。

4.9.2.32操作工具、用具等物遗忘在电气设备上,需停电或停运其他设备方能取出,未造成后果者。

4.9.2.33调换发电机碳刷不当,产生异常者。

4.9.2.34发电机,变压器及主要辅机设备启动前应测绝缘而遗忘,即投入运行者。

4.9.2.35备用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切换,被他人发现者。

4.9.2.36倒闸操作时,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或装设接地线时不验电、放电、被他人发现,未造成后果者。

4.9.2.37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批准,擅自进行解锁操作者。

4.9.2.38送出错误的化学分析报告,造成一定后果者。

4.9.2.39化学配错试剂,浓度不准确,被他人发现者。

4.9.2.40由于化学处理不当,影响锅炉给水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超过 30分钟。

4.9.2.41由于操作不当,连续向水箱送不合格除盐水,时间超过30分钟。

4.9.2.42由于操作不当或监视不严,造成除盐水箱水位在低水位线以下,当班不能恢复者。

4.9.2.43由于人员过失,造成中间水泵、除盐泵、酸碱泵等设备损坏,未达障碍者。

4.9.2.44不按规程操作,致使离子交换器再生不良,造成返工者。

4.9.2.45未按规定取油、汽、水样者。

4.9.2.46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溢酸、溢碱、溢树脂,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以内。

4.9.2.47输煤皮带损坏2米以上,未达障碍者。

4.9.2.48擅自停用煤铁分离器,被他人发现者。

4.9.2.49由于人员过失,造成原煤仓断煤,未构成障碍者。

4.9.2.50操作不当,造成起重机械钢丝绳断股可能断裂,未造成后果者。

4.9.2.51由于人员过失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致使运行中的主要辅助设备缺油或加错油种,造成轴承发热损坏,未构成障碍者。

4.9.3检修部分

4.9.3.1检修工作中主要部件装错、拆错、漏拆、漏修以及规定的检修项目漏修,验收时被他人发现,未造成后果者。

4.9.3.2检修中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取消规定的检修项目或试验项目。

4.9.3.3检修中错用材料或错加油种,返工耗料,造成经济损失 500-5000元以内。

4.9.3.4不掌握检修项目和技术标准,也不向领导提出,不按检修文件包规定,盲目进行检修,造成设备损坏,未达障碍者。

4.9.3.5设备检修时,重要部位间隙忘记测量,验收时被发现,须返工者。

4.9.3.6由于人员过失或看错图纸,造成加工部件不合格,需返工,造成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以内。

4.9.3.7由于人员过失或检修质量不良,主要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复役投运时发生异常,需停运处理,未影响复役时间。

4.9.3.8重要部件(高温、高压),使用材料无质保书或未经金属监督检验合格,擅自使用,验收时被发现纠正者。

4.9.3.9设备检修时,技术标准不合格,未经有关技术领导同意或批准,擅自装复者。

4.9.3.10蒸汽、给水、减温水、凝结水流量等孔板装反,主要仪表管路接错,影响仪表投运,在复役后被发现者。

4.9.3.11蒸汽、给水、循环水、油系统、冷却水等管道、阀门,由于检修质量不良试运泄漏,需停役处理造成启停损失,未达障碍者。

4.9.3.12由于人员过失,造成受压容器、主要管道、联箱及重要部件损伤,未达障碍者。

4.9.3.13由于人员过失,汽、水、油管道内遗留杂物及逆止阀装反,验收时被发现者。

4.9.3.14由于人员过失或检修质量不良,造成凝汽器、加热器、抽气器、水冷器漏水、漏油以及一次受压部件在水压中发现泄漏严重,需处理后再次水压者。

4.9.3.15一级动火项目,由于检修、焊接不良、发生泄漏,需再次动火消漏者。

4.9.3.16违反油区动火制度,经指出不听劝告者。

4.9.3.17由于检修质量不良,调正阀门在开停机时轧煞或自动主汽门关不严,汽机不能维持空负荷运转或危急保安器拍不掉。

4.9.3.18吊装汽机转子或揭、盖缸时,碰坏叶片、汽封、轴承等,未达障碍者。

4.9.3.19由于检修质量不良,造成锅炉安全门严重漏汽或误动,未达障碍者。

4.9.3.20由于检修质量不良,汽机投运后,油中带水,影响油质。

4.9.3.21由于检修质量不良,致使汽水分离器在运行中脱落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影响汽水品质,未达障碍者。

4.9.3.22检修或试验中误碰、误动运行设备,或擅自启、停辅助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4.9.3.23配有执行机构的连杆、档板,因检修质量不良,致使遥控失灵或烧坏执行机构电动机,使运行设备发生异常,未构成障碍者。

4.9.3.24继电、电气、仪控保护、自动装置检修后,不能及时投用,经检查发现有缺陷,造成延期返工,而在8小时内仍无法投运者。

4.9.3.25主要电气、仪控仪表接线错误、漏拆、漏接及规定检修项目漏做,验收时被发现者。

4.9.3.26擅自或误将运行中的主要电气、仪控仪表及仪控自动和保护装置停用或校验维修,未造成后果者。

4.9.3.27校验主要电气、仪控仪表在工作票终结后,未将其恢复正常而擅自离开,也未与有关人员说明原因,致使主要表计失去指示2小时及以上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仪表超差或投运后发现严重漏水、漏汽、堵塞等,影响表计正常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者。

4.9.3.28变压器分接头调错,继电保护整定值定错,验收时被发现者。

4.9.3.29电气设备检修后,在复役操作过程中发现一、二次系统漏接、错接、一次对接螺丝未拧紧或其他异常者。

4.9.3.30由于检修质量不良,造成充油电气设备漏油、油位已下降到低油位(油位计下部能看到一点油位)。

4.9.3.31因检修工作不慎,将电流互感器次级开路、电压互感器次级短路,造成熔丝熔断或小开关跳闸。

4.9.3.32电气预防性试验超周期,开关跳闸次数超限不检查(特别情况例外)。

4.9.3.33因检修质量不良,造成带电时烧坏低压开关。

4.9.3.34在复役操作时,发现高压开关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拒动,未影响复役时间。

4.9.3.35励磁机检修后投运时,发现极性接反或自动励磁装置在运行中失灵,未造成后果者。

4.9.3.36行车、电动阀门、电动葫芦等限位开关装置装错不起作用,可能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者。

4.9.3.37由于检修质量不良,致使给水自动、汽压、汽温自动装置等失灵,其波动超运行限额参数,未构成障碍者。

4.9.3.38由于人员过失,在设备(包括电气)内部,遗留零件、工具或杂物,在验收时发现取出者。

4.9.3.39由于人员过失,造成发电机、变压器、高压电动机等绝缘损坏需要处理修补,未构成障碍者。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某某物业分公司数据统计分析管理规程

某物业分公司数据统计分析管理规程

1 目的

统计分析管理处各种数据信息,全面反映管理状况和水平,便于公司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和决策。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上海分公司的数据统计与管理。

3 职责

3.1综合部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填写相关信息;

3.2综合部负责填写《维修服务统计表》、《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员工信息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中的客户变动信息;

3.3工程部负责填写《变压器运行月报表》、《电梯运行月报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空调冷水机组月统计表》、《能耗月报表》、《水泵运行统计表》;

3.4管理部负责填写《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消防设备检查试验情况统计表》、《委托服务及月抱怨统计表》

4 标准作业指导规程

4.1 综合部填报相关表格

4.1.1综合部填报责任人每月5号前根据上月的维修服务通知单填写《维修服务统计表》,根据租赁状况及客户服务中心反馈信息填写《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中的客户变动信息;

4.1.2综合部填报责任人每月25号前填写《员工信息表》。

4.2 工程部填报相关信息

4.2.1工程部填报责任人每月10号前根据能耗情况填写能源月报表,根据设备状况填写《变压器运行月报表》、《电梯运行月报表》、《水泵运行统计表》、《空调冷水机组运行月报表》、《能耗月报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4.3 管理部填报相关信息

4.3.1 管理部填报责任人每月5号前填写《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

4.4各部门填报责任人根据电子版本表格要求,认真、准确、真实地填报,每月按时发送到相关部门审核存档。

5记录、标识

5.1《员工信息表》 wi-sh(kdk)-zh-009/001a

5.2 《水泵运行统计表》 __-gp-021/001a

5.3 《暖通、空调机组运行月统计表》 __-gp-021/002a

5.4 《能耗月报表》 __-gp-021/003a

5.5 《空调冷水机组月统计表》 __-gp-021/004a

5.6 《电梯运行月报表》 __-gp-021/005a

5.7 《变压器运行月报表》 __-gp-021/006a

5.8 《供方服务情况统计表》 __-gp-021/007a

5.9 《维修服务统计表》 __-gp-021/008a

5.10 《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 __-gp-021/009a

5.11 《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 __-gp-021/010b

5.12 《消防设备检查试验情况统计表》 __-gp-021/011b

5.13 《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__-gp-021/012b

第3篇 物业项目数据统计信息收集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数据统计及信息收集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处各部门。

3.0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分类。

客服主管负责信息的把关审核。

4.0程序

4.1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4.1.1业主交房资料

4.1.2业主装修资料

4.1.3业主入住资料

4.1.4业主报事报修情况

4.1.5相关费用缴纳数据

4.2基本信息的收集

4.2.1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是客服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4.2.2客服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4.2.3客服人员做好工作记录,填写相关记录,为基本信息收集提供全面的原始依据。

4.3信息的整理

4.3.1基本信息由客服中心收集后,输入电脑,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3.2每月末对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并按时上报。

4.3.3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汇总,归入工作档案妥善保管。

5.0相关记录

《业主入住登记表》

《交房登记表》

《装修登记表》

《缴费情况表》

第4篇 质量控制处统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zy_n2056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 适应范围

质量控制处统计岗位

3 引用

《质量控制处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评价表》

4 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每一项岗位工作内容都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本岗位存在:

机械伤害、触电、摔伤、碰伤、火灾、割伤

5 安全操作规程

5.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5.2 使用电器设备前对设备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允许使用。

5.3 严禁用湿手或导电体分合电器设备开关。

5.4 进入生产区域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5上下楼梯时要手扶住楼梯,穿好防滑劳保鞋,以防摔伤。

5.6 班中和班前4小时内不准饮酒。

5.7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库房管理制度。

5.8 注意主动避让车辆,并保持安全距离。

5.9 使用完电脑后必须关闭电源。

5.10 进入物品库房进行物品领用、盘点物品时先开启照明,防止碰伤;禁止使用明火;玻璃器皿的搬取轻拿轻放,以防止玻璃器皿破碎造成割伤。

6 相关文件

《岗位安全评价表》

《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贵重器皿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质量控制处统计岗位安全检查表》

第5篇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销售统计管理规程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销售统计管理

1.代理公司在进行销售统计和分析时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2.代理公司应安排专人统计客源信息,于每日将新到访客户资料以详细信息制作成《客户登记表》(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交开发商整理存档。

3.代理公司应积极对来访客户进行分析和研究。

4.销售现场的销售报告制度:

1)代理公司销售后台于每日晚20:00前,报当天销售情况,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发放日报表,发放对象是开发商销售总监、销售经理、策划经理、文案以及公司领导。(详见第四章第一节17条日报表表样)

2)代理公司销售后台每五下午5:30前,报本周《销售周报表》至开发商销售总监和销售经理。

3)代理公司销售后台于每月24日下午5:30前,报当月《销售月报表》和销售分析报告至开发商以及集团公司。

4)代理公司销售后台每季度24日下午5:30前,报当季度《销售季报表》至开发商。

5)所有统计表需按开发商审核后的表格填写。

6)代理公司应将项目各销售案场建立销售台账,逐户登记购房人姓名、面积、单价、预收房款、合同编号等内容。

5、考核:a、未准时提交日报、周报以及月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100-200元的处罚,如不能准时提交,应提前告知。

第6篇 房地产集团营销统计管理指引规程

某房地产集团营销统计管理指引

一、各项目销售部必须严格按照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规定的表格填写日销售及变更情况。

二、各销售部必须于每天向地区公司营销中心传真前一天销售及变更情况。

三、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必须规定格式汇编地区公司日销售情况汇总表,并于当天将日销售情况汇总表送达地区公司领导、集团营销管理中心。

四、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根据地区公司日销售情况汇总表汇编集团/地区公司(周/月度/年度)销售情况汇总表呈集团领导审阅。

五、每半个月地区公司营销中心与地区公司财务部进行对数,如日销售汇总表与财务当期报表之间有数据出入,查明原因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经办人根据审批意见作出调整;并将修正的销售情况汇总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六、地区公司营销中心除汇编日销售统计表外,还必须设立其他统计台帐,分别统计各项目、每幢楼宇、每一积型、朝向的已售量、未售量、在建量、计划推售量及撰写定月度销售分析报告和促销分析报告,及时报地区公司领导、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及集团领导。

统计规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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