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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现状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7 14:45:01 查看人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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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现状

第1篇 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

安全生产管理是县级供电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那么在工作中,怎样才能有的放矢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这里,笔者结合临朐县供电公司的一些做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是面对农电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个别干部职工松懈麻痹思想比较严重。当前,农电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已成为每个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个别职工消极怠工、坐等观看的思想比较突出,工作上马马虎虎,安全上掉以轻心,致使安全生产出现严重危机。

二是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还有相当大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还存在思想认识误区,电力系统及其它行业各种事故的不断发生,使“事故不可避免”的认识在干部职工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电力生产过程的繁杂性,也使相当一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产生了“不可控、不在控因素不可能全面掌握”的心态。这些都是影响安全生产真正实现“可控、在控”的重大思想障碍,是各级人员安全思想达不到要求的具体表现。

三是设备监护检查方面还有较大漏洞。“人、设备、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三大管理要素,而设备的监护检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但个别单位和值班人员在工作中,依然我行我素,不按安全规程办事,致使在设备管理上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春季、秋季电网设备检修中,有的不按标准办事,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该紧的螺丝不紧,该清扫的线路不清扫,有的甚至顺着线路走一趟,就汇报说线路清扫好了。这些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应当引起深思。

四是农网改造遗留问题亟待解决。尽管各地农村电网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改造,电网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设备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安全生产的设备基础还不牢固,仍有部分陈旧设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更换,安全基础设施还不完备,就是改造过的设备,科技含量及防风险能力与“可控、在控”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就现在的安全管理现状、农网结构及设备健康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在农网设备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装置性违章,如安全设施不完备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全用具不符合规定,防火、消防措施不健全,线路走廊存在违章建筑或清障不彻底,绝缘设施老化,影响供电及人身安全等等。这些观象的存在,充分说明安全生产隐患还很多,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五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按说,电力安全方面的制度制定的应该不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就是不能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制度形同虚设一纸空文,各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电工素质不一,在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更是顽固存在,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不相信安规,不按安全规程办事,有的认为自己从事电力多年,有经验,有招数,什么也不在乎,粗心大意,盲目蛮干,这也成为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安全生产不是遥不可即,也不是纸上谈兵,只要用心去管,用心去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近年来,临朐县供电公司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探索出了一条较为实际的安全生产新路子。

一是“照镜子”,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生产上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尽管各单位三番五次强调要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可有连一般性的重视都不够,甚至高枕无忧,漠不关心,这是十分危险的信号。对此,临朐县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活动,要求大家自觉搞好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和不足,牢牢树立两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责任感、事业心是干好工作的基础,安全生产上的责任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在安全生产上必须时时刻刻有如履薄冰、如坐针毡之感,时时处处想安全、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绷紧安全这根弦,人人都要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做贡献、尽力量。二是忧患意识。就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从每一个环节做起,从每一个细微处抓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终点思想,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形势,客观对待安全生产的现状,冷静分析安全生产的未来,戒骄戒躁,乘胜前进,不断做出新的成绩。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两种意识,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主人翁热情,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安全生产中,人人为公司安全生产做贡献。

二是“强身子”,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安全教育是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是企业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紧紧抓在手上,丝毫不能放松。对此,临朐县供电公司采取了多种形式:1、认真开展了“周五”和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活动中,他们不断拓宽活动领域,丰富活动内容,做到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奖惩,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坐而论道、纸上谈兵。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查找问题、解剖事故隐患、到电网改造现场或供电所(变电站)实地考察、组织对设备巡视检修、合理化建议有奖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关职能部室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督促,确保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2、重视加强了《安全生产规程》和《电力安全生产规定》及《电力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考核工作,每年公司干部职工包括三产人员和农电工1000多人参加学习和考试,平均及格率达到99.3%以上。同时,还分期分批举办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备电工的安全培训,重点对安规 、安全用电常识、特殊岗位安全工作进行集中培训教育,专门聘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了社会电工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3、坚持开展大规模的技术练兵活动。每年都举办涉及理论笔试、现场竞答、触电急救、电动机安装、汽车驾驶及低压登杆作业等内容的大规模的技术比武活动,还举办了安全员培训班,对安全生产的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尤其是下大气力狠抓了农电工的系统安全培训,先后举办农电工培训班12期,培训农电工600多人。通过安规学习培训和考试,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去年潍坊供电公司组织的配电检修、变电运行、客户代表等技术比武中,临朐公司分别获得了一、二、三名的好成绩。促进了全员安全素质的不断提高。

三是“架箍子”,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证。为此,临朐县供电公司坚持每年都同部室供电所、个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安全生产公约》;对驾驶员、安全员、线路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公司还与其家属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今年,又制定落实了《安全工作禁令》,公司领导和有关部室,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禁令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企划部还围绕《安全工作禁令》,搞好全过程动态管理,按照量、质、期的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每月同公司工作考核一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一月一次张榜公布。同时安质部、工会还建立了安全工作通报制度,组织评选安全生产最差单位,授以“黄牌”,公开曝光,连续二次黄牌警告的部室,全体人员扣发半年安全奖,并对部室负责人予以诫勉。

四是“树旗子”, 浓造安全良好氛围。临朐公司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电业快讯》、《电业报》《安全宣传栏》等舆论阵地,及时宣传报道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各单位在抓安全生产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并坚持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永恒的主题》等系列安全演讲竞赛活动。另一方面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评先树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表彰奖励,每年公司都评选出6—10个安全生产红旗单位,15—20名安全生产红旗标兵,并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奖励,从而,在全公司营造了安全生产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良好风气。

五是“堵漏子”,穷追猛打各类违章。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证明,“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装置性违章”都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为此,临朐县供电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公司叫响了作业性违章就是“自杀”、指挥性违章就 “杀人”、管理性违章就是“害人”、装置性违章就是“杀人陷井”,谁制造装置性违章谁就是“杀人凶手”的安全理念。出台了创建“无违章车间、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个人、无违章供电所、无违章用电村”具体考核评比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岗位工作标准和各项奖惩规定,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加大了对反违章工作的监督奖惩力度和设备治理力度。还在全公司配套开展了“发现一个隐患,查处一项违章,提出一条建议,采取一项措施,增强一份安全”的“五个一”活动,使反违章工作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公司上下掀起了争创零违章个人、零违章班组和零违章集体的热潮,由“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从而营造自觉讲安全、自觉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安全措施标准化、安全设施规范化、安全性评价经常化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安全生产。

六是“拔钉子”,全力保护电力设施。近年来,电力设施的外力破坏和外力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增多,为扼制这一现象,临朐供电公司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电力线路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协调公安、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部署电力通道清理工作,积极落实保电措施,普及和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线路设施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保护电力线路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地扼制了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件。

安全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在当前电力供求趋紧的新形势下,社会对安全供电的要求越来越高,县级供电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各企业必须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把安全生产放到一切工作的首位,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使安全工作常讲常新、常抓不懈,以实际行动实践“____”的重要思想。

第2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1.面临的形势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非煤矿山开采技术相对落后,装备水平低;同时,矿业开采秩序混乱,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乱采滥挖给国有矿山的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导致大量矿山灾害(隐患)积聚、开采环境恶化,严重的矿山灾害性事故呈上升趋势,而且各类可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潜在隐患增多,已严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我国非煤矿山特别是众多的小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差,每年因事故死亡人数在世界上最高,全国非煤矿山每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安全事故,在各行业中位居第三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制约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对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广西柳州华锡集团、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武钢矿业公司、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云南铜业公司、江西铜业公司、首钢矿业公司、攀钢矿业公司、贵州开磷集团等几十家非煤矿山企业的调研,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1.1 非煤矿山工程地质灾害事故增多

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是矿山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因。目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工程地质灾害有:

(1) 地表塌陷

地面下沉和塌陷是地下开采普遍出现的土地破坏问题。其中有代表性的金属矿山有:凡口铅锌矿因疏干产生地表塌陷1982个,范围达675km2,受损农田约66.7km2,建筑物撤迁7km2;山东莱州马塘金矿因开采导致地表严重塌陷,致使莱州至招远的国家级公路遭受严重的塌陷破坏而中断交通,民房被毁;2002年5月22日,兰坪县金顶镇南场铅锌矿发生地裂及地面塌陷,导致10人被困井下,5人获救,5人失踪。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二矿区虽然采用了充填法开采,但其地表已出现明显的张裂缝和岩层错动痕迹,这表明采场上覆岩层移动已发展到地表,并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2) 冒顶片帮和坍塌

顶板冒落一直来是最受关注的矿山安全生产问题。我国非煤矿山的统计资料表明,1987~1999年间,冒顶片帮和坍塌事故死亡人数占非煤矿山死亡人数的44%。在本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地下矿山都将冒顶片帮和坍塌列为应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

(3) 地下水灾害

我国矿山地下水灾害非常严重,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突水淹井、海水入侵、破坏水资源、产生井下泥石流、引起地面塌陷等。湖南水口山铅锌矿、广东凡口铅锌矿、安徽铜陵安庆铜矿、冬瓜山铜矿、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铜矿、广西高峰锡矿、武钢程潮铁矿、贵州开阳磷矿等一大批矿山都不同程度的遭受地下水灾害的影响。如1994年底安徽铜陵冬瓜山铜矿主井在施工中多次被突水淹井;山东莱芜矿谷家台二矿区1999年发生的特大井下涌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广西南丹县境内的大厂矿区拉甲坡锡矿和龙山锡矿因矿坑涌水,导致这两个矿山同时被淹,死亡81人,造成惨重的伤亡事故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4) 深部岩爆

据统计,在未来的10~15年,我国将有近三分之一的有色矿山即将进入深井开采。冬瓜山铜矿已建成2条超1000m竖井来进行深井开采;湘西金矿开拓38个中段,垂深超过850m。此外,还有金川镍矿、云南会泽铅锌矿、凡口铅锌矿、乳山金矿、寿王坟铜矿等许多矿山都将进行深井开采。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深井开采的地压加剧,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加大,严重威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如红透山铜矿目前开采已进入900~1100m深度,在1999年发生中等程度的岩爆,导致近100m长的斜坡道一次性崩塌报废和部分采场停产。

(5) 露天矿高陡边坡和排土场失稳

露天矿边坡稳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露天开采矿山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我国许多非煤露天矿山都不同程度的出现露天边坡稳定性问题,如江西新余钢铁公司良山铁矿、江西铜业公司所属的德兴铜矿、永平铜矿、城门山铜矿、大冶有色金属公司的铜录铜山、攀钢矿业公司、南芬露天矿、金堆城钼矿、贵州翁福磷矿等矿山。攀钢矿业公司石灰石矿发生过2次大的滑坡,滑坡总量达1900万t,造成压矿1550万t,采矿生产能力减少一半,为满足攀钢生产需求,每年需购进石灰石原矿30~40万t。

排土场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设计不规范,我国的排土场一直沿袭苏联时期的设计模式,不经过任何安全及稳定性评价,直接圈出占地,给出堆高等,给排土场的安全和环境留下隐患;2)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排土场大量占用耕地,且大多位于有一定居民区及大量耕地区域,也是安全工作的一大难题;3)我国排土场普遍堆置较高,存在滑坡及泥石流灾害隐患;4)无相应的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 浅析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及特点

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下面就如何做好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现状及特点

通过日常工作,笔者总结了几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

(一)企业安全基础及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大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装备水平低,本质安全化程度低。企业业主素质普遍较低,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薄弱、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随意性非常大,今天来了,明天不想干就走了,使得工人需要不断流动和更换,造成企业安全管理难以连续开展。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从业人员经常是凭经验来适应,麻痹大意,同时企业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减少安全投入,放松安全管理,疏于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或盲目施救。

(二)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

一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构成不合理,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差,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二是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三是基层安监站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乡镇、街道在人员编制和执法能力、执法资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各级政府安全投入少,安全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个别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等原始手段,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长期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信息沟通;加大执法力度,对非煤矿山企业要每年不少于4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对屡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巡查、督查机制,不断加大对非法生产打击取缔力度。

(二)突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关键。对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常识的培训教育。同时加强对新进厂人员的 “三级教育”,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经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对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监管,有效遏制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蛮干、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范于未然。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开采行为造成的隐患。确保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与行政执法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把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革新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把高强度整改隐患和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做到一般隐患随查随改,重大隐患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安监部门加强跟踪督查,督查坚决达到“三个不留”即:面上不留空白,点上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通过隐患排查督查,使企业的安全措施、安全制度以及重要岗位、重要设备的防护措施都得到进一步落实和规范,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四)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八个一”活动。

结合中小型非煤矿山的现状,在非煤矿山企业实施了“1+3”安全监控体系(“1”是指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三个机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八个一”活动(①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②规范一套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③制作一块安全生产警示牌;④绘制一张危险源(点)、重点岗位告知牌;⑤张贴一张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图;⑥悬挂一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⑦印刷一组安全生产口号、标语;⑧编印一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做到人手一册),以此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推广先进技术,联合抓技改。

从实现机械化入手,提高机械化程度,从根本上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解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问题。一方面,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提高非煤矿山开采技术含量,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事故隐患严重、没有整改能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的小非煤矿山,使非煤矿山企业朝规模化、规范化、管理有序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联合技术改造。

(六)严格行政许可,着力抓好申办工作。

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求申办企业要实现“五个百分百”(即员工保险、安全设计、设备检测、企业法人、矿长、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安全评价达百分百)。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除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必须配备或者聘用专职的非煤矿山工程技术员,对非煤矿山开采作业进行技术指导,从而有效地保障非煤矿山按规范开采。安监局人员经常深入非煤矿山指导企业做好申办的软件和硬件,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对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使矿山企业具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保证申办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和现场审核关,逐条对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订申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申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实践证明,只有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体制,狠抓落实。才能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第4篇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

安全生产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企业的效益,是生命、是科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而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所以,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赖以维系的最基本保障,也是班组建设中重中之重的工作。

本文试从通信设备工程分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浅谈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一、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特点初探

几年来,公司各部门比较重视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月”、“争创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等活动,逐步健全了相关制度,事故隐患得到整治,在实业集团率先实行了“一法三卡”,通过实践,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但是管理中仍然存在安全意识逐级淡化、安全管理逐级弱化的现象,班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1、班组安全管理不够落实。

推行班组安全管理,要发动班组成员共同参加管理。现在有些班组民主管理跟不上,班长一人唱独角戏,安全目标管理不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安全台帐记录不及时、不健全,或是虚假的或是作弊,一经检查,漏洞百出。

2、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分公司职能部门常因忙于事务而无法深入基层,既使检查了,也没有检查到,经常凭经验、凭习惯,感觉“习惯了也就是正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是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不能落实的重要原因。

3、班组长的素质亟待提高

“班组变不变,班组长是关健”由于种种原因,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学习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要么一知半解,要么完全不知,要么知道一点也无法付之实践,所以,说严重些,现在的班组安全管理是靠企业的规章制度,靠各个班组长经验的管理。科学管理创新意识不强。

4、班组成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个班组的整体素质取决于班组全体成员的个体素质。目前,员工队伍结构复杂,有电信员工和企业员工不同身份;有劳动合同年限长短不一的;有靠计量计酬生存的劳务工。由于身份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层次,也产生了不同的形形色色的思想,从而增加了班组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初探

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对安全负责任的制约制度。只有将安全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才能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落实三项责任

1、落实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其他副职肩负“一岗双责”安全职责。各班组长要掌控班组安全局面,掌握信息,履行职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落实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正是将安全职责分解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员工每个人的有力措施,是将安全管理变成职工自觉行为的关键所在。要加强教育,让所有员工熟知自已担负的安全职责,举报事故隐患,拒绝违章指挥,消灭事故苗头。

3、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已经发生的责任事故,凡是调查清楚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让大家引以为戒。

(二)安全生产管理要注重“严”、“细”、“实”

多年的生产实践告诉我们,没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就不可能有顺利的安全生产。

1、“严”首先就是要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包括:年度奋斗目标、任务和要求、保证措施)是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有助于消除无章可守,无法可依的混乱现象。执行一法三卡,制定出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提示卡、信息卡、警示卡,张贴在班组施工现场,使员工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日常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教育台帐、违章制度考核台帐、隐患整改台帐等,杜绝弄虚作假,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督促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以人为本,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员工有权不上岗,班组长出现违章指挥,员工有权不执行。班组出现违章现象,除本人处理处,班长和安全员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做到事事有规范,人人有职责。其次,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狠抓落实,严格检查考核。坚持做到班前和班中检查,即:有无违章现象,有无不安全隐患,劳保用品配备是否齐全,材料工器具堆放是否合乎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细”。“细”就是细致的工作方法。分公司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遇到有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不要简单的一罚了事,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班组长在工作中还应注意观察员工的工作干劲、思想情绪,从发现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变化中发现可能诱发不安全的因素。例如:一位员工上班哈欠连天,无精打采,经了解,原来他和朋友玩了一通宵,为防止发生意外,要立即停止他的工作。总之防微才能杜渐,防范多一分,事故伤害就少一分,不要以“小”而放松警惕,这是我们安全管理的关键。

3、“实”。“实”就是实实在在地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班组长是全班的直接组织者,其自身素质高底决定整个班组工作成效,因此,配好配强班组长应确定严格的任职条件: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二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三要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四要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理论实践经验。当然班组成员的自身素质也很重要,近几年,劳务人员逐渐成为企业施工操作层的主力。在复杂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人经验不足,甚至不懂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针对这种情况更要加强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也更应该立足岗位培训。班组应安排有经验的老员工对各工种作业中操作规程进行示范,现场的“事故预想”、“考问讲解”、“运行分析”、“反事故演习”等是行之有效的培训手段。做好一年一度的安规考试是班组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反复温习安规,做到警钟常鸣。搞好现场培训的同时,还应积极为班组长创造一定的条件,让其有机会得到深造,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因为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第一线的指挥员,他们必须熟练业务,有一定的能力和首创精神。加强对他们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有效的管理者,是班组安全目标管理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三)安全管理应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可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岗位经济责任制必须突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检查有考核。根据班组成员所负安全责任大小,制定出合理的责任系数和详细的计分考核细则,并赋于班组长一定的加扣分权限。在考核中把安全管理作为各项考核的重点项目,在经济上有奖有罚,特别是出了差错重罚,使安全生产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更有利于发动全班人员,千方百计为实现班组安全目标而努力。

(四)做好家属思想工作,促进班组安全生产。

在抓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做好员工家属工作,对安全生产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将触角伸向家庭,建立安全生产的第三道防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亲人寄语”等形式,用慈母心、妻子情、儿女爱来呼唤和督促员工搞好安全工作。通过员工家属座谈会让家属们了解员工工作性质、特点和环境,给他们讲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讲事故的危害,增强员工家属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安全不是与己无关,而是事关重大,在他们心目中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发动家属自觉提醒员工注意安全,自觉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保证吃好、休息好、时时关心职工的安全,为员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提供重要的条件。

第5篇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浅析

一、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问题

我国煤矿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机械化程度低、安全设施不完善、技术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这是长期困扰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难题,是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障碍,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

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生产正走着一条高投入、高耗能、低产出、低回报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安全问题特别突出,经常发生矿难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称:近年我国平均每7.4天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远远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我国采煤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据统计,2001——2004年10月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1]。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大背景是极不协调的,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合的,与党的执政目标是完全背离的,因此着力解决和处理好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否则就有可能面临积重难返的危险。

二、安全问题频现的原因分析

㈠某些行业投资过热导致需求的激增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煤矿生产者同样如此,去年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投资过热,使得去年的煤炭供应特别紧张,尽管各地生产者不遗余力地超负荷生产,但在现有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下,也一度出现了煤荒现象,在煤炭行业市场化的情况下,需求的激增必然导致煤炭价格的急剧上涨。据报道,去年1月份煤价最高达220—250元1吨,11月中旬市场价格一度涨至850元1吨。[2]由此可见,煤矿行业已经完全处于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煤矿行业的利润是惊人的,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少生产者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减少安全投入的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可获得最大限度的超额利润,但这样做的后果有二:一方面引发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别的生产者纷纷效仿,减少安全投入,大矿乱干,小矿蛮干,超负荷生产,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安全欠债,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生产者看到煤矿生产有利可图,便纷纷转入煤矿行业,而这些新的生产者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极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因此无论那种情况,其结果无疑是对安全生产不利的,因此投资的局部过热带来的利润的激增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最大诱因。

㈡地方政府监督严重缺位

煤矿行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符合经济发展大潮,但是完全的市场调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而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地方政府职能的严重缺位,也即是说,政府对煤矿行业的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科学,绩效不够明显。只要政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令,严格煤矿行业的市场准入,对于不具备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的生产者不予认可,不准生产,地方政府严格把关,那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生产者就没有市场,虽然现在强调许多行业要放开市场准入,但对于关系社会稳定、人民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经常组织检查煤矿安全设施对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进行评估,那矿难事故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生了。但事实表明很多时候政府缺位了,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不外乎有二:⑴不少地方官员自身腐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只是当作走走过场而已,而且很多的政府公务人员采取各种方式投资入股,官商勾结,事实上充当了煤矿企业的保护伞。据报道:陕西陈家山煤矿在发生瓦斯爆炸的前五天就已经出现了火情,而当地政府并未因此责令停产整改,而对四月发生的死亡38人的瓦斯爆炸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没有进行认真地严肃地处理,今年8月发生在广东梅州的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都无一例外的证明地方政府某些官员腐败是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⑵不少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不少地方政府仍以gdp的增长与否作为行政成效的评价标准,很多地方官员把gdp作为追求的目标,把煤矿企业创造的gdp作为提升晋级的基石,因此甘愿充当煤矿企业的保护伞。对煤矿企业的生产状况,安全状况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即使在事故发生以后,对遇难者家属的慰问和补偿似乎总是“迟来的爱”,因此某些地方政府职能的缺位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体系脆弱和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㈢煤矿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大多也没有接受教高层次的教育,因而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

㈣煤矿分布的自然条件恶劣和生产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

我国煤矿储量大、分布广但大都属于地下矿,瓦斯浓度高,因此开采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在开采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我国煤矿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煤矿生产成本高,而大多数生产者又属于小企业主,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因此很多煤矿生产者在安全设施的配备上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地方财力有限,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够,造成煤矿生产设备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这无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对策探寻

㈠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和倡导建立节约型社会

我国是煤矿生产大国,同时也是煤矿消费大国。煤矿消费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设备落后,因而能耗较大,据统计,每增加1美元的gdp中国所耗能源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国的4.7倍,德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3]加上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步伐加快,因此能源需求膨胀,特别是对传统的煤电依赖性较大,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只能超负荷生产,但长久的超负荷生产必然会带来煤矿安全体系的全面崩溃,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在努力增加煤炭供应的同时,大力寻求新的能源供应模式,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势在必行,也是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煤矿生产走出困局,因为当经济发展对煤电依赖性减小,煤矿生产的压力也会相应减小煤矿企业才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进行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措施的完善。同是也要注重“开源节流”。一方面开辟新的矿源,探索和引进先进的生产开采技术。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理念,提高煤矿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科技对煤炭生产的贡献率。在安全生产的范围内尽量探寻新的矿源。另一方面要倡导建立节约型社会,科学采矿,文明采矿,合理采矿,防范和杜绝采肥丢瘦的掠夺性开采方式,提高伴生矿的利用率。能源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树立节约意识,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㈡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事实上,只要管理者措施得力,监督得法,大多数的矿难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说大多数矿难的损失是可以控制和被最小化的,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监督是至关重要的。“煤矿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煤炭工业的重要性和煤矿生产劳动的极度危险性,都要求政府在可持续煤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起义不容辞的公共责任。”[4]

政府要积极推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鼓励吸收社会资本入股以充实大煤矿集团实力,增强我国煤矿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鼓励大煤矿集团大煤矿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对大企业大集团走向世界提供必要的政治、外交支持,通过外交谈判、政治对话等方式争取更广阔的生产基地和新的矿源,政府要适当提高煤矿行业的门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不让进入,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个别企业胡干乱干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条令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并且不定时地组织进行抽样调查,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并监督和鼓励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实地方财力,地方财政增大对煤矿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必须要把煤矿安全作为突出任务,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30亿元建设资金,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地方和企业也要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改善煤炭生产安全状况”,但更关键的是企业和集团自身要不断提高包括资本实力、科技实力等综合实力在内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及早建立煤矿事故预警和预防机制,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及早预防,认真整改,有备才能无患,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生产投入和预防预警机制建设投入多得多。同时好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加大事故惩罚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2004年1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开始执行,2005年1月1日新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开始实施,加上以前颁布的其他条令,我国的安全生产立法应该是比较完善的,法令即立,重在执行,这些法规必须要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后要加大对遇难矿工家属的补偿力度,提高生产者赔偿金额,以督促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加大安全投入,重视安全问题。并且严肃惩治事故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

㈢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当政府某些官员自身出现问题并无限滋长时,发生事故已成自然,政府既然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也成为必然。具体而言,即是要加快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大力推进反腐败工作进程,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政府工作人员和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以gdp增长与否作为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评价标准的错误政绩观,同时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煤矿安全生产出谋划策,为煤矿安全生产消除还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切实做到“该放的不越位,该管的不失位,职能明确不错位,承担责任不缺位”还要运用政府的号召力,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监督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舆论监督煤矿生产,让更多的人共同关注和参与支持煤矿生产,对舆论媒体爆光的问题要及早整改和纠正,争取把险情扼杀在萌芽状态。

㈣对生产经营和煤矿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生产经营者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作用,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素质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努力培训和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是重中之重,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大多数的煤矿从业人员没有专门的生产知识,没有接受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普遍缺乏安全生产技能,那么对这部分人进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同样是必需的,使所有的从业人员只有基本上具备了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险情发生后逃生自救的能力,具备常规事故的处理能力和临危不乱、遇变不惊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拥有从业资格,准予上岗,这对于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和提高煤矿抵御事故能力是行之有效的。

㈤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抑制经济投资过快增长

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步骤,经济过热阻碍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自政府采取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后,我国经济开始平稳较快发展,物价也渐趋稳定,但传统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模式仍然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今年,物价可能会反弹,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仍然会持续上升,能源价格也可能会持续上扬,经济对煤矿的影响在今年不仅是存在的,其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因此经济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着力解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着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坚持“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建立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的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努力改善能源利用和供需模式,降低煤矿生产的高额利润,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缓解供需矛盾。

第6篇 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1.面临的形势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非煤矿山开采技术相对落后,装备水平低;同时,矿业开采秩序混乱,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乱采滥挖给国有矿山的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导致大量矿山灾害(隐患)积聚、开采环境恶化,严重的矿山灾害性事故呈上升趋势,而且各类可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潜在隐患增多,已严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我国非煤矿山特别是众多的小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差,每年因事故死亡人数在世界上最高,全国非煤矿山每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安全事故,在各行业中位居第三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制约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对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广西柳州华锡集团、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武钢矿业公司、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云南铜业公司、江西铜业公司、首钢矿业公司、攀钢矿业公司、贵州开磷集团等几十家非煤矿山企业的调研,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1.1 非煤矿山工程地质灾害事故增多

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是矿山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因。目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工程地质灾害有:

(1) 地表塌陷

地面下沉和塌陷是地下开采普遍出现的土地破坏问题。其中有代表性的金属矿山有:凡口铅锌矿因疏干产生地表塌陷1982个,范围达675km2,受损农田约66.7km2,建筑物撤迁7km2;山东莱州马塘金矿因开采导致地表严重塌陷,致使莱州至招远的国家级公路遭受严重的塌陷破坏而中断交通,民房被毁;2002年5月22日,兰坪县金顶镇南场铅锌矿发生地裂及地面塌陷,导致10人被困井下,5人获救,5人失踪。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二矿区虽然采用了充填法开采,但其地表已出现明显的张裂缝和岩层错动痕迹,这表明采场上覆岩层移动已发展到地表,并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2) 冒顶片帮和坍塌

顶板冒落一直来是最受关注的矿山安全生产问题。我国非煤矿山的统计资料表明,1987~1999年间,冒顶片帮和坍塌事故死亡人数占非煤矿山死亡人数的44%。在本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地下矿山都将冒顶片帮和坍塌列为应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

(3) 地下水灾害

我国矿山地下水灾害非常严重,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突水淹井、海水入侵、破坏水资源、产生井下泥石流、引起地面塌陷等。湖南水口山铅锌矿、广东凡口铅锌矿、安徽铜陵安庆铜矿、冬瓜山铜矿、湖北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铜矿、广西高峰锡矿、武钢程潮铁矿、贵州开阳磷矿等一大批矿山都不同程度的遭受地下水灾害的影响。如1994年底安徽铜陵冬瓜山铜矿主井在施工中多次被突水淹井;山东莱芜矿谷家台二矿区1999年发生的特大井下涌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广西南丹县境内的大厂矿区拉甲坡锡矿和龙山锡矿因矿坑涌水,导致这两个矿山同时被淹,死亡81人,造成惨重的伤亡事故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4) 深部岩爆

据统计,在未来的10~15年,我国将有近三分之一的有色矿山即将进入深井开采。冬瓜山铜矿已建成2条超1000m竖井来进行深井开采;湘西金矿开拓38个中段,垂深超过850m。此外,还有金川镍矿、云南会泽铅锌矿、凡口铅锌矿、乳山金矿、寿王坟铜矿等许多矿山都将进行深井开采。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深井开采的地压加剧,岩爆发生的可能性加大,严重威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如红透山铜矿目前开采已进入900~1100m深度,在1999年发生中等程度的岩爆,导致近100m长的斜坡道一次性崩塌报废和部分采场停产。

(5) 露天矿高陡边坡和排土场失稳

露天矿边坡稳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露天开采矿山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我国许多非煤露天矿山都不同程度的出现露天边坡稳定性问题,如江西新余钢铁公司良山铁矿、江西铜业公司所属的德兴铜矿、永平铜矿、城门山铜矿、大冶有色金属公司的铜录铜山、攀钢矿业公司、南芬露天矿、金堆城钼矿、贵州翁福磷矿等矿山。攀钢矿业公司石灰石矿发生过2次大的滑坡,滑坡总量达1900万t,造成压矿1550万t,采矿生产能力减少一半,为满足攀钢生产需求,每年需购进石灰石原矿30~40万t。

排土场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设计不规范,我国的排土场一直沿袭苏联时期的设计模式,不经过任何安全及稳定性评价,直接圈出占地,给出堆高等,给排土场的安全和环境留下隐患;2)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排土场大量占用耕地,且大多位于有一定居民区及大量耕地区域,也是安全工作的一大难题;3)我国排土场普遍堆置较高,存在滑坡及泥石流灾害隐患;4)无相应的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

1.1.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尾矿库和采空区是目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的两个重大隐患。

(1) 尾矿库隐患

我国非煤矿山每年产出尾矿约3亿t,基本上堆存在大约1500座尾矿库中,其中80%属于黑色、有色冶金矿山,其它行业占20%。这些库中最大设计坝高260m,超过100m的有26座,库容大于1×108m3的有10座。坝高小于30m的小库占80%左右。但20%的大、中型库的库容占总设计库容的80%。由于尾矿库的建设标准低,筑坝、维护、管理技术水平较低,大量的尾矿库带病运行,又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其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在这些尾矿库中,正常运行的不足70%,相当数量的尾矿库处于险、病、超期服务状态,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隐患。甚至是灾难,如2000年10月18日 广西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坝体滑塌,死亡29人。

非煤矿山中有许多尾矿库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有的位于大江、大湖、重要水源地上游,有的位于重要公交设施上游,有的在密集的居民区上游。如马家田尾矿库,设计库容1.86×108m3,位于金沙江畔;包钢尾矿库,设计库容6.9×107m3,面临黄河、包兰铁路;广东大顶铁矿尾矿库,设计库容5.5×106m3,位于著名的新丰江水库上游;云锡牛坝荒尾矿库,库容3×107m3,位于个旧市之上,高出个旧湖250m;本钢的小庙儿沟尾矿库,设计库容1.05×108m3,大坝下游工业与民用建筑密集;承钢双塔山尾矿库,设计库容7.25×106m3,下游南侧为白庙村,居民1300余人,西侧是两个工厂的车间和住宅,北侧是中小学、工厂、居民点。因此,保证尾矿库的安全运行,解决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直接关系到矿区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 采空区隐患

矿产资源地下开采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矿业开采秩序较为混乱,非法、无规划的乱采滥挖在一些国有矿山周边留下了大量的不明采空区是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最主要的危害源之一。广西大厂矿区、甘肃厂坝铅锌矿、铜陵狮子山铜矿、河南栾川钼矿、云南兰坪铅锌矿、广东大宝山矿等许多矿山都存在大量的采空区,致使矿山开采条件恶化,造成矿柱变形破坏,相邻作业区采场和巷道维护困难等地压现象,同时引发大面积冒落和岩移,引起地表塌陷,空区突然垮塌的高速气浪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破坏,采空区老窿的积水,形成突水隐患等,给矿山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1.1.3  非煤矿山生产人员职业危害严重

非煤矿山井下通风系统为矿山八大系统之一,由于许多非煤矿山开采深度的增加,进入深部开采后,地温增高,井下工作环境热害严重;同时给深部采区新鲜风源供应与污浊风流处理带来困难。这些技术问题如不能很好的解决,不仅使这些企业存在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危险性,而且使正常的生产无法顺利进行。

目前世界上70%的尘肺病人在我国,我国矿山尘肺病死亡的人数超过因工死亡的人数。矿山粉尘浓度高,地下矿山的粉尘浓度合格率只有40~60%,露天矿只有70~80%。随着矿山开采深度的下降,深凹露天矿的大气污染等综合性危害引人注目。防尘与防毒工作极为重要,这一工作关系到当前矿山存在的矽肺病、职业中毒和职业性癌等职业危害控制的程度。

噪声是污染矿山环境的危害之一,井下作业人员受其危害更甚。近年来,不少大型、高效、大功率设备的使用,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随之带来的噪声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井下设备具有声源多、连续噪声多、声级高及噪声谱特性多呈高、中频等特点,加之井下工作面狭窄、反射面大形成混声场,且噪声只能沿巷道延长方向传播,对作业人员危害更大。

1.1.4  爆破安全问题突出

爆破安全在矿山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爆破安全问题可归纳为如下三类:由于爆破的力学效应(如爆破产生的地震波、冲击波、噪声和个别飞石)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于炸药爆炸时的物理化学反应,即炸药爆炸时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电磁效应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爆破引起的突发性事故,如炸药的早爆、拒爆和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矿山爆破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在整个矿山事故中占有较大比重。随着采掘工业的发展,露天矿爆破距矿山本身的工业场地很近,也有邻近乡镇居民区的;地下开采矿山深孔爆破和大药量的工程爆破等日益增多,矿岩物质形成高温区引起炸药自爆、早爆等,以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常有发生,最典型的是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至少有37名矿工遇难。因此,如何控制爆破的有害效应和采取保护措施,是矿山普遍重视的一个问题。

1.1.5  非煤矿山生产技术装备落后

我国非煤矿山装备水平低,尤其是地下矿山的装备水平更低,不同规模的矿山差别很大。虽然主要的大中型矿山在采矿工艺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较接近,但矿山的开采规模与劳动生产率却相差甚远,主要是由于我国非煤矿山的装备水平低,除少数有条件的大型矿山采用了较先进的设备外,多数矿山的装备只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众多的小矿山采用的基本上仍是手工作业方式。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劳动生产率低,安全隐患多,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问题。

1.1.6  非煤矿山点多面广,发展不平衡

非国有小矿山包括集体、乡镇、私营和个体等多种所有制的矿山,数量上占绝对多数。小矿山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由于重复建设、盲目发展,设计不正规,开采方式落后,大多数采用非正规采矿方法,装备水平极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低。随意布点、非法生产、越层越界、破坏污染资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多等问题相当严重。

矿业秩序混乱、非法采矿屡禁不止。全国无证矿山占2.24%,有的民采矿山为了抢夺国有矿山资源,故意破坏国有矿山的生产系统,造成了国有矿山严重的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1.2 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已基本上解决了人们温饱问题,人们对生产活动中安全健康的需求正逐步增加,由安全引起的法律诉讼与日俱增,安全问题引起的社会恶性影响的辐射面增大,一个劳动条件不好或职业病危害大的行业,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已开始。这些外部“压力”,必然要变成推动安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1.3  时代态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近代科学技术和理论迅速发展,诸如计算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模糊数学、耗散结构、协同学、突变理论、灰色系统等,另外模拟实验和仿真手段的发展,给安全科学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应用的理论借鉴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无疑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越是现代化、高能量、高速度的运行设备,稍有疏漏,酿成的事故就越具有灾难性。国际上整个职业安全卫生发展的态势,也对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就业与劳动安全卫生密不可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密不可分,就业政策要与安全政策一起考虑;必须建设安全文化,提高劳动者的素质。21世纪是人类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世纪。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促进非煤矿山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矿山安全生产科学实践中,对矿山灾害的成因、发生规律、破坏程度和防治方法等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对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非煤矿山的安全科技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相关学科的发展促进了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的进步,“安全科学技术”正式列入一级学科(代码620),迄今国内已有一批专门刊出矿山安全论著的刊物,如《矿业研究与开发》、《矿业科学技术》、《矿冶工程》等,已出版了一批矿山安全专著。国家对矿山安全减灾工作历来都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基本上可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取得技术进步的同时,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而非煤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展缓慢,使得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严重滞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尚不能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支撑和保障。目前,安全科学技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科学技术整体水平不高。矿山安全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的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较差,一些影响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本质——安全技术基础工作薄弱;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些技术关键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科技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还没有形成产业化的系统与机制。对灾害的隐情、灾害的预测预报,灾害的诱发机制以及相应的灾害防治措施等没有进行系统而全面的调查研究,从而导致对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此同时,和国外矿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矿业生产力水平还相当低下,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

(2) 科研机构和人才短缺、应用基础研究薄弱。安全生产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年来,许多矿山企业困难重重,负担沉重,矿业企业举步维艰,面临着萎缩倒闭的危险,整个矿业经济严重衰退。高等院校、科研、设计、设备制造等与矿山相关的专业或领域也严重萎缩,有的高校采矿专业停止招生,一些科研、设计院所也在转向改行,造成非煤矿山科技人才大量流失,尤其是高危、艰苦的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后继乏人。导致我国非煤矿业行业安全生产科技基础研究严重匮乏。这是我国非煤矿山行业一些典型的、突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难以解决的基本原因。

(3) 安全监测技术装备、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落后。我国非煤矿山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技术装备差别很大。安全监测技术装备落后,大多数矿山基本上没有配备相关的安全监测设备,缺乏专门的安全监测技术队伍。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生产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的检测检验很少,在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水平和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4) 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投入严重不足。多年来,造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国家与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总体投入不足,特别是在矿山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更是严重不足,一些大中型国有矿山企业根据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开展了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但投入的经费有限,而大多数矿山,特别是一些经济效益差、小矿山、民营矿山基本上在矿山安全科技方面没有投入。

(5) 法律法规体系、技术规范、条例不健全。我国非煤矿山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建设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非煤矿山行业是一个安全问题突出的大行业,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要求、法律、法规的研究不够,在矿山安全生产的设计、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停留在定性的原则条款方面,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差,缺乏量化的技术指标。因此,应加强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需求

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水平较低,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这一严峻的现状必然会严重阻碍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使“预防为主”失去基础。为此,针对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安全科技现状,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对科技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需要建立与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国家安全中地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措施。

(2) 系统的、能够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践的理论体系。既为国家安全生产宏观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又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微观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并为安全工程技术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其重点是非煤矿山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及控制理论研究。

(3) 共性、关键性安全技术与装备。随着矿业的发展,危险因素的种类增多,灾害防治的复杂性在增加。急需开展共性、关键性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以防范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重大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控制技术与装备,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技术,事故仿真和模拟技术,矿山安全隐患的快速鉴定和监测技术,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抢险技术和装备等。

(4) 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包括安全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技术、安全评价技术、矿山安全投入决策等。通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研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机制和体制的创新。

(5) 安全生产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以适应矿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加科学的修订和制定各种标准和规范需要大量细致的研究工作。

(6)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科学技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察,严格执法,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技含量,实现关口前移,已是当务之急。

(7)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的研究与建设。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是关口前移,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目前我国安全生产之急需。

(8) 安全生产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安全生产示范工程。由于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科技水平较低,可用于矿山安全生产监测、检测和检验等技术手段和装备短缺,急需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供更好的技术装备;同时开展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进步提供试验研究基地,形成安全科技促进矿山生产发展的典范,以带动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科技的全面发展。

第7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原因和对策浅谈

非煤矿山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从事此项活动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府安全监管难度大,压力大,责任大。如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笔者结合近来的工作实际谈几点意见。

一、非煤矿山目前现状

近年来,随着世界资源整体紧缺,矿产品价格一路攀升,加之国家政策允许私人开采矿山,巨大的利益诱惑,造成矿业开采蜂拥而上,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乱采滥挖给国有矿山的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威胁,造成矿业持续混乱,导致大量矿山灾害(隐患)聚积、开采环境的不断恶化造成矿山灾害性事故不断上升,而且各类可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潜在隐患也在不断增多,已严重影响我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我国非煤矿山开采技术一直相对落后,装备水平低;特别是数量众多、规模极小的小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差,每年因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和煤矿安全事故,在各行业中位居第三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这些年来非煤矿山发生的事故统计显示,主要发生的事故类型一是冒顶片帮和坍塌;二是井下透水;三是车辆伤害;四是中毒窒息;五是深部岩爆;六是露天矿高陡边坡和排土场失稳。非煤矿山两大重大隐患为尾矿库和采空区。

一方面我国已渐入小康社会,“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为了利益最大化而盲目生产、非法生产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死亡事故引起的社会恶性影响辐射面增大。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二、非煤矿山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业开发秩序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这是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是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依然较为严重。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发生事故后如果不能科学施救易造成事故扩大化。二是矿权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资源分布集中的地区存在矿山企业密度过大,小规模,小产能的小矿山大量存在。三是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中存在不到位、不彻底以及明合暗散等问题。

(二)企业基础及管理水平不高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底子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装备水平低,本质安全化程度低。企业业主素质普遍较低,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差。

(三)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备

一是《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规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二是原有的法律中有许多条款与行政许可制度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三是随着技术和装备进步以及监管要求的提高,原来由行业部门制定的大部分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都已明显落后。

(四)监管体制不健全

一是初步形成的监管体系网络尚不牢靠,安全监管定位不准,特别是对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职能履行不清,造成监管缺位、错位。二是以政代法的现象严重。三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构成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

(五)中介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实际工作展开中看,中介机构的信誉程度、技术水平、服务质量远达不到要求。表现在:一是中介机构数量不足,有资质的人员少,人员素质低下;二是行业自律性差,市场运作不规范,恶性竞争,人为降低服务水平,评价报告可信度低;三是有许多领域如检测检验领域、注册安全师领域还处在起步阶段,不能满足安全监管工作对其应发挥作用的要求。

(六)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专业素质底,技术人才奇缺

安全监管部门不仅担负着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等,所涉及的行业多,所需的专业知识面广,几乎涵盖了除军工、核技术之外的所有生产经营领域。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本都是近四、五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基层其它撤并部门或乡镇抽调以及部队转业复员过来的,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贫乏,安全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七)各级政府安全投入少,安全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9年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个别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八)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存在着执法不严格、执法缺位的现象

基层安监部门普遍存在着人员偏少,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费短缺,信息资源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乡镇、街道在执法能力、执法资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执法能力的提高。由于人员少,部分基层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力量督促整改,对存在的“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不能打击取缔,执法中执法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往往是就低不就高。企业获取的利润远远大于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因而变本加厉,重复违法,导致一边出事故,一边生产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屡罚不止。

(九)迟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

自从2007年6月1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施行后的几年来,由于新条例对发生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非常大,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生事故后妄想逃脱巨额罚款,蓄意制造对事故迟报、瞒报,有的甚至破坏事故现场,有的一推了之,把责任和负担推给政府。

三、安全问题频现的原因分析

(一)某些行业投资过热导致需求的激增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非煤矿山生产者同样如此,去年电解铝高耗能行业的投资过热,使得去年乃至今年的铝矿石供应特别紧张,据有关专业人士调查,铝土矿的利润是惊人的,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不少生产者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减少安全投入的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可获得最大限度的超额利润,但这样做的后果有二:一方面引发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别的生产者纷纷效仿,减少安全投入,大矿乱干,小矿蛮干,超负荷生产,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安全欠债,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生产者看到矿山生产有利可图,便纷纷转入开矿行业,而这些新的生产者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极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因此无论那种情况,其结果无疑是对安全生产不利的,因此投资的局部过热带来的利润的激增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频发的最大诱因。

(二)地方政府监督力量严重不足

非煤矿山行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符合经济发展大潮,但是完全的市场调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企业自身监管职能的严重缺位。据说,某企业地下矿山的其中一个生产系统掘进工作面达到万米以上,深度达到11级斜井,而当地安监部门一共才十几个人,从事非煤矿山监管人员仅仅只有2人,如果进入该矿井检查一遍,没有一整天是出不来的,仅仅从数字上相比,就可以知道我们的监管力量有多薄弱和不足。

(三)非煤矿山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非煤矿山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随意性非常大,今天来了,明天不想干就可以走了,大多也没有接受教高层次的教育,因而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或盲目施救。

(四)非煤矿山分布的自然条件恶劣和生产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

非煤矿山品种多、储量大、分布广,但大都属于地下矿,因此开采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在开采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重大事故。近年来,随着金属矿山资源的困乏,大多企业已进入深部探矿作业,企业近年效益不好,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因此很多非煤矿山生产者特别是金矿开采在安全设施的配备上显得力不从心,造成非煤矿山生产设备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这无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对策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一)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长效机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

要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致力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长效机制。要从根本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构建一个既能调动积极性,又能持之以恒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搞形式”,“走过场”,只有“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各级领导的共识,安全生产工作才在领导力量上得到保证。各职能部门综合协调、强化监管,各级各方面配套联动、综合治理,才能呈现出全党、全民、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双基”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之基”的“力量之源”

安全生产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离开了“双基”工作,就会失去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真正的力量源泉。总结这些年事故教训,主要是由于乡(镇)、部门和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管体系造成的,监管不能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此,必须真正建立健全乡(镇)、部门及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真正推动当地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根固本”之策

安全生产的资金和科技投入,是整改事故隐患和依靠科技兴安的基础。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不能仅靠“人防”,必须施之以“物防”和“技防”。有了这一基础条件,就等于设置了预防事故发生的“保险阀”和“防火墙”。所以必须“下更大的本钱”,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四)强化“执法监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保障”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涉及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评价评估、审批办证、执法监察等多个方面,但执法监察更具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力,对相关工作的落实具有带动和推动作用,也是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杀手锏”。一是建立规范的执法监察运作机制。二是完善市和乡(镇)、部门、安监机构“联动执法”体制。

(五)落实“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

落实了责任,就有了干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就牵住了做好工作的“牛鼻子”。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除年初层层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外,还注重将责任的落实触及到日常工作的每个办事人和办事环节上,真正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如在历次的大检查中,不论乡(镇)和企业单位自查,还是主管单位复查,要逐级报检查(或复查)报告单,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安委会办公室再将所报的事故隐患,除列表造册将隐患的所在部位、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进度界定明白外,还特别将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责任人及其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市政府分管领导等几项明确下来,形成《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告知表》印发给有关责任人,形成一条“查改隐患—加强责任—再查改隐患—再加强责任”的工作责任链。

实行严格考核制度。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情况和市里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终综合考评,对“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铁拳利刃”

用“安全创建”凝聚共识,动员全党全社会继续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以“安全创建”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以及安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为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调动上下各方的积极性,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落实到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顶端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近年来实行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对强化地方政府安全责任、调动各级干部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很有作用。这个指标的核心在于“控制”,实质在于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到最可能低的范围内。下达控制考核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和重点企业,落实到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头上,纳入政绩业绩考核。二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问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以及拖着不办、迟迟不落实整改措施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含糊过关,一查了之、屡查屡犯。三是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举办市(县、区)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监察局长培训班。地方政府换届之后新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都要接受安全培训,明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应急处置、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四是完善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制约机制。安全生产不能单纯依靠企业家的自觉自愿,必须多管齐下。五是必须进一步加强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既要企业建立安全诚信机制,又需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与企业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重点行业领域都要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意见。

(八)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是确认非煤矿山安全资格的“身份证”和“通行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生产的“身份证”和“通行证”。许可工作的目的是改善和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目标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让业主明白许可的重要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抓住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促使矿山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推广先进技术,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狠抓落实。

第8篇 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 针对我国目前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现状,论述了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内容,阐明了我国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所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 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对策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快速、准确、高效运行的根本保障,是实现国家、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信息互通、互联的必要手段,是贯彻“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生产经营单位产权、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安全生产情况日益复杂,安全生产数据信息急剧增加,再加上我国加入wto,打破了关税壁垒对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限制,但是非关税的因素随时发挥着制约作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人身安全、产品对自然和环境的破坏等安全问题需要安全生产者高度重视,而且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强烈要求,也使得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在这些因素作用下,监督管理任务变得日益繁重,传统的工作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运用现代通讯、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指导、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势在必行。

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现已得到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高度重视,在2003年12月发布的《国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纲要(2004—2010年)》中,主要任务的第5项就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第7项就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即研究和开发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索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近年来,不少省、市开通了各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站,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宣传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省、市也启动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提高了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

虽然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的来说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专业从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相关软件研发的公司和单位寥寥无几,相关的规范还有待完善,许多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尚未配置专门的信息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手段等方面仍然比较落后,许多企业无安全生产信息化总体规划,没有将其纳入企业现代化建设的范畴,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性差、随意性大,多为被动式建设。

2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安全生产信息建设包括六大系统的建设,即: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网络系统的建设、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调度统计应用系统的建设、

应急救援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2.1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组织管理系统包括:组织保障子系统、制度保障子系统和运行保障子系统。

组织保障子系统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组织体系时,必须从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畅通、稳定运行等方面来进行构建。

制度保障子系统主要用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使其标准化。它包括: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法规的完善,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标准的建立等。

运行保障子系统就是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硬件管理和应用系统软件方面的能力。

2.2网络系统的建设

网络系统包括:内网、外网和政府互联网站及相应的网控中心。

内网是企业内部使用的网络,包括办公自动化平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业务审批管理平台、安全执法检查平台等。外网即安全政务公开网,大概的网络连接如图1所示。

2.3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主要包括:执法人员管理子系统的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子系统的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子系统的建设及重特大事故预案管理子系统的建设等。

2.4调度统计应用系统的建设

调度统计系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快报、急报和安全生产月、季、年统计数据上报的报告系统;当接到急报时可实现与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系统联动。

2.5应急救援应用系统的建设

建立报警子系统、预案处理子系统、救护资源子系统、事故救援报告子系统、救援指挥子系统。

2.6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公文无纸化传输子系统、安全生产要情子系统、数据加工分析子系统、党建廉政工作子系统及国家局政府网站的建设等。

3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采取的对策

安全生产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与通信网络为主体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的全部过程,它包括6个要素: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应用、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产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智力资源、安全生产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从这些要素着手,看一看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3.1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它在6个要素中处于核心位置。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开发要面向生产、面向企业、紧密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中提出的关键技术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国内外有关信息和分析建议。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要按照市场化要求,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开门合作办信息,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发布的完整机制;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资源采集渠道,形成多种形式的信息采编队伍;建立与国际劳动安全及职防信息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要形成多层次的信息加工发布体系,通过电子刊物、光盘产品及网上发布等形式提供各项服务。

3.2安全生产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计量体系为基本单元,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平台;加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研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正确调整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关系;加大安全技术标准体系、计量体系的建设力度,通过技术标准的完善与发展,引导并及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发展,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3.3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共建共享机制,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安全科技文献与数据、信息网络资源等进行战略重组与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资源的共享以及自然资源的保存和

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整体提高。

3.4安全生产信息化智力资源

以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强安全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完善安全科学教育体系,安全科学尽快成为一级学科,以适应安全生产科技整体发展的需要。

3.5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产业

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大力开发核心技术,增强计算机与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和新型元器件等产品的制造能力,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提高信息化装备和系统集成能力。3.6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应用

以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主体,政府组织指导,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整理、科学论证,发布推广技术目录,召开技术推广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体系。

4结束语

无论是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急需,还是从安全生产科学长远发展的要求来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已势在必行,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进展也较缓慢,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加大投入,加大组织力度,尽快完成我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从而改变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和彻底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使我国安全生产面貌产生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浩.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概览.劳动保护,2004(11)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系列专辑编委会.国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专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3巢大同.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电力安全技术,2003(10)

4罗云,程五一.现代

安全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5余凌.企业信息化建设之我见.中国农业会计,2004(11)

第9篇 浅析国内涂料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

1  国内涂料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的推动下,业内一些企业在贯彻落实中结合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使涂料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较明显的改善。许多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健全了安全组织,完善了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一些企业还加大了安全生产的投入,装备了必备的消防、污染治理和职业健康防范设施。加大科研投入,积极研发环境友好型新产品,目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也正在逐步推行,所有这些使涂料行业近几年来未曾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从当前火灾事故危害、化学毒性危害和环境污染危害等三个方面的防控状况看,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1.1  火灾事故仍是涂料企业的隐患

涂料行业随着生产总量的快速增长,绝大部分中小涂料企业的厂房、设备简陋,工艺技术落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薄弱,业内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媒体报道,2006年l-5月,已有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一油漆厂、武汉玉贤镇一油漆厂、柳州市一油漆厂、  重庆一油漆厂车间、广州一树脂公司、佛山兰水区一涂料厂等6家企业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火灾事故。这些情况说明目前企业火灾危险的防控能力依然很差,企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害。

1.2  化学毒性危害的防控形势仍很严峻

目前,涂料企业产品结构中溶剂型涂料仍占70%以上,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200#溶剂油、二甲苯等溶剂、助剂,在生产和涂装过程中易发生燃爆事故,而且还容易造成从业员工和消费者的急慢性的化学品中毒。一些企业由于“跑、冒、滴、漏'及防护措施不到位,职工急慢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每年因涂装过程中通风不畅、室内空间溶剂浓度过高引发的中毒事件数千起,大约万余人中毒。

1.3环境污染的防控进展缓慢

目前,我国涂料产品结构中,溶剂型涂料仍占据着主要市场,而它所含有的50%以上的有机物在施工时挥发到大气中的数量每年约数十万吨,这是继汽车尾气、烟雾漂尘之后的第三大空气污染源。此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渣、污水等的治理难度大,许多企业目前的情况是,能治好的技术用不起,用得起的治不好,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官不管民不动的应付层面上,治理不过关,与实际要求相差甚远。

上述三个方面危险源的防控状况说明,涂料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既有浅层次的问题,也有深层次的矛盾;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安全文化匮乏,安全意识淡薄

业内除少数企业比较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外,多数企业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遵纪守法的管理理念、安全操作的工作理念还没有在思想上扎根,在工作上落实。如部分企业的领导,口头上讲“安全第一”而实际却是“利润第一、销量第一”;口头上讲“预防为主',而实际对隐患往往是不以为然,当上级或执法部门来检查时总是想尽量掩盖一些问题,像污染处理设施,往往是来了“开’’走了“关’’,对查出的问题也常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职工有时为了省时省力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凡此等等。

(2)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三违'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不少企业尤其是众多的中小企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也是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从近几年来涂料企业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职业中毒事故分析,多数都是因为“三违'的人为行为引发的。如2004年6月9日北京大兴涂料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1万元的火灾事故,其原因则是直接责任者在卸甲苯过程中违章操作,产生静电导致甲苯起火引发。又如2006年5月1 5日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威灵村一油漆厂的火灾,是由于易燃成品违规存放在简易仓库内所引发。

(3)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

从国内涂料企业建厂时的历史条件、经济环境分析,业内一些老企业多数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厂时对安全生产设施,尤其是污染治理方面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后期虽然进行了扩建改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目前企业效益欠佳,资金紧张,再进行安全投入比较困难。20世纪80年代后期各地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个体、民营涂料企业,除少数迅速崛起的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好外,绝大多数厂房、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极差,有的甚至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这是涂料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4)企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由于一些企业厂长、经理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生产,自己不能认真负责地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所以企业管理层、执行层(员工)的责任制就更谈不到落实。

杜邦公司所以能将一家危险的化工公司变成了以安全享誉全球的跨国公司,关键的经验是,从老杜邦开始形成一直延续至今的企业董事长首先承担起安全责任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传统。其雇用’员工的首要条件是员工必须承担安全责任。从杜邦的经验可以看出,企业事故的不断发生,从上到下责任制的不落实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5)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

安全培训教育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而目前一些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深、不细、不扎实,有的要甚至流于形式。如对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够,多数企业往往是满足于传达一下就算完成任务了,没有结合企业实际,深入组织全员,尤其是决策层和管理层学习领会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对照修改和健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把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变成为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落实。至于对新员工,特别是在生产一线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或日临时工)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的培训教育就更差了。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政府监管部门在新建企业审核审批,事故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着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及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尤其是事故的处理失之于轻,失之于宽,客观上助长了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如有的企业领导认为一般不会出事故,即使出了事故,靠走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过去了,客观上对企业领导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涂料企业安全生产建议

2.1  增强企业决策层的安全责任意识,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

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关键是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责任制,而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以及对安全与企业发展,安全与企业效益关系的正确认识,又是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的症结所在。

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l000~3000美元的快速发展期,国外的经验表明,在这一时期正是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我国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也完全验证了这一事实。据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事故80.36万起,死亡13.67万人,大约每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1人(是美国的20倍),每万人中有1人在事故中丧生(是美国的2.6倍),伤残70余万人,加上职业病危害,每年大约近百万个家庭遭受不幸,事故造成约2 500亿元的经济损失,约占全国生产总值的2%。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事故25.59万起,死亡2 496人,伤2 5 06人,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表明,绝大部分的火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再加上前述2006年卜5月涂料行业发生的6起火灾事故,上述数据说明,无论是全国还是涂料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我们面对这一组组的数据,作为高危行业的决策者,一个明智的企业家,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该清醒地认识: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同时每时每刻又都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和职工家庭的不幸,甚至使企业瞬间荡然无存。所以企业领导者尤其是法人代表,一定要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企业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确实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2.2  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企业安全氛围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质是企业安全价值、安全判断标准和安全能力、安全行为方式等的综合反映,所以只有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才能使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遵章守纪的管理理念和安全操作的工作理念,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及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发达国家一些大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表明,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如2005年世界涂料5 o强排名第二、曾5次获得美国pace环境友好涂料奖章的ppg公司,他们认为企业安全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一项简单的措施,只有当安全成为文化的时候,ppg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ppg的员工认为,安全不是由企业强加于自己的一项硬性措施,而他们想的首先是为什么我要注意安全,注意安全能为我和公司会带来哪些好处,相反会造成怎样的损失。

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以安全文化为引领的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在企业的落实。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是教育,所以企业除按要求采取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有关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专业操作技能等强制性的专项培训外,还要紧密结合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政工团,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安全月、安康杯竞赛、党员安全岗、青年安全示范岗以及安全报告会、事故分析会、安全技术交流会、安全奖励表彰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

依法治理、安全生产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所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联系涂料行业的安全特点和企业实际,建立和健全并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法律、法规变为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成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企业的延续,把安全理念和安全行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安全“软件’’和安全“硬件’’紧密结合,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2.3  学习借鉴国外先进适用的安全管理方法,通过管理创新,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目标的关键因素,所以企业必须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而加强安全管理必须结合实际,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适用的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创新,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

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并为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一些跨国公司所推行的hse(health,  safety and enviroilment managem.ent sys‘tenl)管理是关于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方法。它利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价和危险识别,通过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四个阶段,采用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和全员化的管理模式,全员参与和全程监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的隐患,使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减少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从而实现企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国外跨国公司推行hse管理方法的经验和效果证明这是一种先进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如2005年世界涂料50强排名第五的美国杜邦公司,2 0世纪8 o年代起就把建立和完善hse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措施,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销售额不断扩大的同时,伤亡事故趋近于零,成为全球最安全的公司之一,公司的员工尽管工作在高危的化工企业,但他们在工作场所却比在工作之外的其他场所还要安全1o倍。

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时,要处理好借鉴和创新的关系,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把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与企业现有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适合企业实际的管理特色,而不是简单地照搬国外的具体做法。

在推行hse等先进管理方法时,可将现已推行的与其有很强兼容性的iso9oo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l 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hse整合为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使企业的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更加协调。

2.4加大安全和科技投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的安全生产装备和先进技术是基本的物质保障,所以企业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安全生产和技术开发费用,加大安全生产和科技的投入,不断提高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逐步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淘汰不安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造成职业危害的落后装备和工艺技术。如树脂生产采用热媒加热系统,物料投放管道化生产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可采用自动化控制技术,坚决淘汰明火直接釜底加热工艺、熔融法的不安全工艺;色漆生产逐步采用密闭式的卧式砂磨机,淘汰敞开式的

立式砂磨机,坚决淘汰球磨机。逐步采用电脑配色、自动计量和包装系统,积极采用生化技术、复合微生物技术等处理涂料污水、装备自动灭火系统等。大力研究开发节能低污染的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粉末涂料、无溶剂型涂料和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的涂料并不断扩大其产量,逐步减少在生产和涂装过程中大量排放voc的溶剂型涂料的生产量。

2.5健全和完善安全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安全环境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

针对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进一步健全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和修改行业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如voc限量法规,重金属颜料的限量法规等,以提高涂料行业技术发展水平,促使企业生产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产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应责令停产取消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的应依法严惩,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涂料行业的安全生产。同时建议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环保项目,应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

第10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2011年3月9日17时30分,哈尔滨市五常市背荫河镇鼎盛鑫采石场在炮孔填充炸药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2009年4月4日居巢区东源石料厂发生矿山打眼作业工人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安徽省小型露天采石场事故多发。2012年1~6月份,共发生8起事故,死亡12人。其中发生5起车辆伤害事故,包括4起挖掘机侧翻坠落事故,主要因作业平台宽度不够,以及上山运输道路达不到设计要求,坡度大、宽度不够等原因所致。

存在的问题

1.对采石场场址和矿床缺乏科学论证和规划 ,城镇建设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拥有建材资源的村委会或村民组便大量建立采石场,发包给个人经营。然而,在建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和村民组,不按科学办事,对采石场的场址和矿床矿体结构从未组织勘察,对其资源储备、地质安全、开采年限等从未进行论证和规划,仓促上马,盲目开采。有的采石场开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标准分阶段开采,从而形成岩石开采顺坡和掏洞;有的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允许多家开采,少则两家,多则有五六家。与此同时,采石场未经批准私下过户交易严重,给生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2.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在现有中小型采石场中,均为私营或个体经营,这些采石场规模差异大,日产几十到几百立方米砂石不等,开采方式既有人工开采,也有半机械化开采。由于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技术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绝大多数工人是不具备基本的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的农民,这些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且流动性大,业主无能力对其开展培训。在开采中,业主不是凭技术规范而是凭所谓的经验在指挥作业,违法违规经营和生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很差,视工人生命为儿戏,要钱不要命。

3.投入严重不足,违规操作 ,采石场业主为降低开采成本,不进行必要的投入,大量使用人工从事较为原始的开采,工艺和设备简陋。所有采石场均未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建设,不分阶段自上而下进行开采,违反操作规程用台式钻机横向或由下向上钻孔;爆破工违规施爆,掏洞爆破或炸出伞檐;有个别业主在顺坡岩石底部掏采,巨大伞檐和岩石板悬在空中,大的有上百立方米,对下面操作工人大有“泰山压顶”之势,雨后和多晴天气极易造成坍塌和滑落,同类事故连续发生。

4.对采石场的投资规模未加以限制, 一证多家开采或一个开采面多证开采的小采石场大量存在。小采石场业主往往投资十几万元,雇佣十余个人围绕着两台粉碎机进行开采加工,根本无法达到规模和规范开采;各采石场的界限由于是动态的无法控制,相互干扰,造成纠纷难于解决,左邻右舍开采的不同步,形成安全隐患。

5.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只能从事一般检查工作,无法对采石场和其他乡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查处。由于采石场点多面广,县(区)级部门受到人员、设备和体制上的制约,难以实施经常的、有效的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无法进行查处,造成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管上的漏洞。

6.对环境的破坏

采石场环境破坏原因

采石场的生态破坏来源可以分为两大类:人为破坏和自然破坏。无论是人为破坏还是自然破坏,最终将导致植被破坏、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自然景观受到破坏等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人为破坏来源

1、基础建筑物建立带来的破坏。在采石场选址确定后,会在选址处建立一些基础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建立会使得选址上原有的植物被破坏,减少植被覆盖面积。

2、开采所带来的破坏。在采石场进行开挖石方的过程中,会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开采前,要将欲开挖石方上的植被、软土进行处理,砍伐树木,焚烧没有用途的草木,去除石方上的软土、松土,这些都会使得植被大量减少,使得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降低。

3、开采过程中,会剥离部分表土,从而对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主要矿层被采空,会造成严重漏水和上覆岩土层结构破坏,使植物失去生存条件;大量开采石料,破坏了山体及地表植被,加速了水土流失的发展。开挖坡脚、切削边坡,造成山体失衡。随着石场开采的逐步扩展,裸露面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临时弃土堆表面的扩

大亦将增加裸露面,这一切都将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开采过后,在山坡大量堆积固体废弃物,加重了负荷,导致滑坡不断发生。有的废土会被运到河边直接倾倒,随着河水的冲击,这些废土被冲走,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加上人们对植被等情况不重视,被破坏的植被无法得到恢复,一定程度上使得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景观受到破坏。

自然破坏来源

在采石场进行开采的整个过程中,由于时有降雨,会使得失去植被保护、水土保持能力下降的土壤进一步被雨水侵蚀,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遇

到暴雨等恶劣的天气状况,极有可能造成泥石流,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

采石场现状

1、在现阶段,我国的中小型采石场绝大部分为山坡型采石场,年生产规模3-5万吨,开采范围一般不足0.01km2,采石场最大采高一般为20-50米,由于矿业权许可的开采境界小,采场地形地貌原始坡度又较陡,因此若采用多台阶开采,台阶之间布置机械运输道路困难,技术上往往不可行,采场内采用人工运输,台阶之间需要多次转运,经济上又明显不合理。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多台阶开采自然条件不足,推广困难。

2、仍然有大部分的采石场继续采用掏底崩落开采和扩壶爆炸开采,容易出现各种事故。另外,大多数采石场仍然“一面坡”开采,没有安全凿岩作业平台,作业人员长时间在边坡使用安全绳、安全带作业,行走不便,容易坠落而发生事故。

第11篇 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获得长足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但是,瞬息万变的形势对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其面临不少问题,如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乏力、农机车辆违章问题较为突出等。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改革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各类机械设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产品播种、管理、收获的质量和效率,极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我市的农机安全工作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较大,且存在诸多问题,给农民生命健康带来了威胁。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这对保障农民人身安全、推动我市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困境

1.1.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强

虽然我市很多地方都比较重视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但是完全忽略了农机安全生产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政府重视不足,政策约束不够,在农机管理工作中,缺少对农机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无法有效约束农机工作者。加之,农机工作者对于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并未注意农机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二是安全意识淡薄,农机操作人员普遍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农机操作环境简单,技术含量不高,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事实上,据调查农机作业的事故率远远高于普通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并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波动性。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部分政府机构和普通民众存在错误观念,忽视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2.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乏力

众所周知,随着农村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机作业必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如何加强监管,有效规范农机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贺州市政府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地广人多,农机的分布也呈现出农村为主、数量多、种类杂、战线长等特点,加之管理组织网络不够完善,农机监管机构存在权责不一的问题,限制了监管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使得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实施。

1.3.农机车辆违章问题较为突出

农机事故率居高不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无牌无证驾驶较多、疲劳驾驶、超载、年检率较低等。首先,据统计数显示,全区手扶拖拉机无证驾驶率高达到60%左右。这些无证驾驶人员中,可能因为驾驶技术较差,不能应对紧急情况,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在农机作业时,一些人为了省时省力,将一些重物放在机器上面,造成严重超载,这非常容易导致制动失灵和方向失控,也会加大事故发生率。再次,疲劳驾驶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因为工作量大,所以驾驶员都是超负荷的工作,精神状态极差,极易造成事故。另外,手扶拖拉机年检率不到20%,用拖拉机超负荷载人现象比较普遍,这也是目前农机生产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强化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1.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

农机安全生产已经成为我市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要通过多种途径,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的观念。一是政府监管部门扩大宣传,可以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广播、以及宣传车等手段,将农机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宣传到各个角落,让人们逐渐重视安全工作。二是借助合适时节,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通过集中的标语宣传和图片展示,加上法律手段辅助,让人们清楚的认识到,哪些行为违章,哪些是不合法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2.2.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

目前,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力量薄弱,监督不到位,必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提升农机监管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逐步强化其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做到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二是要完善监管制度,目前我市关于监管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无法对现存问题进行有效规范,将为群众服务和科学监管有效结合起来,以监管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监管,提高农机监管的总体水平。

2.3.改革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政府机构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道路车辆的管理,对于各种农机上路,必须制定出详细科学的规定,并紧抓落实;二是制定和完善《驾驶员考试工作规范》,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料不全,存在缺陷,以及情况不实的人员,要坚决禁止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和纪律执行,坚决杜绝一些驾驶员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资格证。三是改革上户办证制度,坚决执行“五必须”:车辆检验必须合格,培训考试必须合格,机动车交强险必须缴纳,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体检必须合格。通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改革和落实,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对于农业生产发展至关重要。农机安全生产,是农业生产的关键一环,关系到农民的人身安全,关系到一系列农业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我市农业建设的大局。我们必须以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为前提,以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为保障,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保证农机安全生产。面对新形势下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必须细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条例细则,增强其针对性、可操作性,认真落实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农民三者之间的有效协作和良性互动,保证上下一致,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农业机械设备的合理、安全使用,为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第12篇 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绪论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1999年我国基建投

入达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6%,从业人员达3500万,是世界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目前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建筑安全与健康水平在管理上、技术上进一步提高,可使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建筑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建筑业避免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经济损失,使成千上万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少遭受一些伤害和痛苦。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世界各国,特别是英、美、日等国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积累了大量经验,建筑业的伤亡率持续下降。我国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建筑业的因工死亡率也在不断下降。

然而,目前建筑业仍然是事故率较高的行业,在美国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在英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巳达到建设项日总成本的3%至6%。这固然与建筑业的生产特点有关,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做得更好。从我国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违规设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和工人素质低是事故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同时,个性很强、特点突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难度在不断加大,新技术层出不穷,相应的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难以及时跟上,出现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也是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从国家、行业、企业和项目等不同层次提倡和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广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当前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本文对我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进行五个方面的创新建设。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中国建筑安全的历史

由于行业特点,建筑业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为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古已有之。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关建筑业劳动保护的记载已有2000年的历史。如北宋初年的木工喻皓,曾在东京(今开封)建造一座高塔,他每建一层都在塔的周围安设帷幕(即安全网)遮挡,即避免施工伤人,又便于操作。这种保护措施一直沿用至今。明朝盛行建筑,南北两京造宗庙、宫殿、王府等,征用了30多万建筑工匠。当时,类似的保护已有了极大的改善,由屯土改为使用机械,有二种起重方式:一是独杆螺旋式,二是滑轮式,二足轱辘把式。这些方式显著减少了工匠的伤亡。明朝《农政全书》、《本草纲目》等著作,不仅提到了“缒灯火”到井下测试毒气的方法,还详细记述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及其预防的措施。古人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许多劳动保护经验,都比较符合现代科学技术原理。只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保护措施十分简陋。

中国进入近代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工会组织的地位有所提高,工人通过工会组织力图在薪水、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劳资纠纷中取得胜利。在1939年2月20闩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草案》中,就劳动保护作了较为详细的法律规定。《草案》的第六章为法律之实施,其中写到:“劳工保护法之实施由特别劳动保护机关来司其责;劳动保护机关为劳工局及邦劳工保护局,劳工保护机关为邦机关。”其他几项中规定厂各机关的职责。在其他的章节中,还说明了邦劳工部长的职务及其他机关与劳动监察的合作协调关系、保护童工、女工的措施等。《草案》主要是针对工矿企业制定的,虽然没有特别说明建筑工人为受保护工人,但也没有排除,这说明建筑工人也在受保护之列。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正式注册的施工企业,使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且由于战乱和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建筑安全管理几乎是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给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我国建筑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巨大成就。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和安全立法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的指导下,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新中国成立50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是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阶段。从三年恢复时期到“一五”期间。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丁人职员伤广事故报告规程》。“三人规程”的制定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极人地推动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这三个规程主要是根据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期间建设的实践,同时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工作经验制定的。当时,安全情况最好的1957年万人死亡率已经减少到了1.67,每10万平方米房屋死亡率为0.43人,劳动保护工作成绩比较显著。

第二阶段(1958-1976年)基本上是停顿和倒退时期。首先,1958年大跃进开始,建设中盲目赶工期,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破坏了生产的正常秩序,安全情况明显下降。1958年万人死亡率高达5.60。经过60年代初期二年的经济调整,1965年的安全情况有所好转,万人死亡率下降到了1.65,恢复到了1957年的水平。在196l-1966年间,全国共编制和颁布了16个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是我国第一批正式颁布的国家建筑标准和规范。“五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是在三年经济调整之后,总结了建国以来生产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了1958年左倾错误使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冲击的教训,由国务院在1963年制定并颁布的。这几项规定自颁布以来,除个别条文作了修改和补充以外,一直指导着我国的劳动保护工作。但是1966年开始十年动乱以后,建筑安全状况再度恶化,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死亡10人乃至百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不断发生,伤亡人数剧增,高峰期的1970年万人死亡率达到7.50。1971年仅施工中死亡人数就达2999人,重伤9680人,有些工程质量和伤亡事故的后果之严重是建国以来少见的。1966年以后,建筑业法制建设和制定建筑标准和规范的工作受到了严重破坏,大量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多年来经实践检验的科学规定被撤销,资料散失,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陷于停顿状态。

第三阶段(1977年至今)是恢复和提高阶段。十年动乱结束以后的1978年的万人死亡率高达2.8。经过多方面的努力,1980年降为2.20,而1990年则降为1.37。在这期间,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1980年5月颁布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又针对企业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特别严重的情况,于1981年4月提出了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建设部又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在1992年下半年,随着建设新高潮的到来,建筑安全状况再--次呈现出下滑的势头,伤亡事故迅速增多,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屡屡发生。仅在1992年下半年一次死广3人以上的重人事故就发生了18起,比1991年同期增加了10起,施工安全状况更加严峻。由于及时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加强了管理,1994年开始安全状况又有了好转,特别是1995至1997年连续三年万人死亡率小于1。

从新中国成立后建筑安全管理“三上三下”的实践中可以看出:一方面,重视工程实践的客观规律,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缺乏科学研究的依据,缺乏有力的理论指导,是造成建筑安全工作不能够稳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1999年我国基建投入达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6%,从业人员达3500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人员的1/3强。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我国工程建设的安全水平一直较低,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有数千人之多,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特别是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频发,巳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就2006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起,死39人。2006年3月17日,由中国五冶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省文山州新兴水泥厂原料配料站工程发生事故,一起事故死了6人。较低的安全水平成为阻碍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牛。然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调查表明:大量事故都源于安全管理的不完善或者失误,违规违章操作就是典型的管理不善的结果。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有效、高效地进行科学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水平的关键所在。

(三)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建筑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部门,然而各国建筑业的安全水平却又不约而同的要低于所有工业部门的平均安全水平。以美国1993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建筑业雇佣的劳动力相当于美国全国总劳动力的5%,但是在当年全国发生的所有工业事故中,却有11%的致残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是由建筑工程引起的。而日本1993年安全卫生年鉴的数据表明:建设业的死伤事故占所有工业部门死伤事故总数的28.7%,建设业的死亡人数则占总人数的42.2%:同期,韩国每10万人事故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比日本多10人:香港的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率更高,每年事故发生率是日本的25倍,新加坡的30倍。因此世界各国包括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界,都在努力将安全科学与建筑业的许多特点相结合,应用安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改进和指导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避免经济损失的目的。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部门,建筑业之所以成为一个危险的行业,与建筑业本身的如下一些特点有关:

1.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人机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又必须相互联系,相互配合。这一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取决于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的状态。一般来说,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而建设工程中的人、物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导致事故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排除,将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2.工程项目的施工具有单件性的特点。单件性是指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建设项目,不同的建设项目所面临的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建设项目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建筑业从业人员在完成每一件建筑产品的过程中,每一天所面对的都是一个几乎全新的物理工作环境。在完成一个建筑产品之后,又不得刁<转移到新的地区参与下一个建设项目的施下。因此,不同丁程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事故风险类型和预防重点也各不相同。项目施工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种事故风险是导致建筑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3.工程项目施工还具有离散性的特点。离散性是指建筑产品的主要制造者-现场施工工人,在从事生产的过程中,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尽管有各种规章和计划,但他们面对具体的生产问题时,仍旧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因此,尽管部分施工人员已经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还足必须不断适应一直在变化的人-机-环境系统,并且对自己的作业行为作出决定,从而增加了建筑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采取不安全行为或者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的风险。

4.建设项目施工大多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所进行的活动必然受到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的影响。例如,在现场气温极高或者极低、现场照明不足(如夜间施工)、下雨或者大风等条件下施工时,容易导致工人生理或者心理的疲劳,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事故。

5.工程建设往往有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仅仅现场施工就涉及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等各方。安全管理要做到协调管理、统一指挥需要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能力,而且目前很多项目的管理仍未能做到这点。因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往往相互作用,构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6.目前世界各国的建筑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相对偏低,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较低。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涌向建筑业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利受害者,不仅为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利损失,还给建设项目本身和全社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

7.建筑业作为一门传统的产业部门,许多相关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没有从科学的角度深入地认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而造成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不力、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加。此外,传统的建设项目三人管理,即丁期、质量和成本,是项目生产人员主要关注的对象,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牺牲安全管理。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经常削减用于安全生产的支出,更加剧了安全状况的恶化。

8.我国的建筑市场不规范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建设方工程发包不规范,如不进行招投标;将工程承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企业;  肢解分包等。施工企业为市场竞争,变相压价;以牺牲安全设施来降低成本等。

(四)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进展

1.建立厂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50年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建国初期,国务院的“三大规程”对维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权益,控制生产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住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把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上。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建筑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进程。80年代,建设部出台了《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颁布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升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初步形成了建筑安全的法规体系。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200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开始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过渡。

2.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

初步形成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根据我国安全管理体制的要求,建设部于1991年颁布了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我国建设’系统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72个地级城市和911个县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拥有12000多人的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制的形成,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了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减少了施工伤亡事故的的发生,为搞好建筑安全生产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3.开展·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建设部号召建筑业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向新的水平。1991年,建设部要求在全国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把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重心放在了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1996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监[1996]484号文《关于学习和推广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经验的通知》,号召全国建设系统在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的同时,学习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很快在全国建筑业掀起了学上海创建文明工地的浪潮。这项活动深入人心,硕果累累,不仅改变了昔日施工现场“脏、乱、差”的面貌,改善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美化了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而且提高了建筑业的整体形象,成为全行业乃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4.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我国部分城市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尽快发展。按照《建筑法》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的要求,借鉴国外保险制度的经验,从1998年至今,我国部分省、市如上海、浙江、山西、河北、辽宁等都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下作,把意外伤害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激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尽快发展。

5.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93年国发[1993]5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是我国长期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对于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6.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均应依法中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三、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不因下作而受到损害,同时减少因建筑安全事故导致的全社会包括个人家庭、企业行业及社会的损失。这样一个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应该成为安全立法、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乃至全行业的共识。应该认识到保护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企业,就是保护整个国家的利益。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勿庸置疑,但应有更具体的含义,如当安全与工期、安全与费用产生矛盾时,应确保安全。预防为主是明智之见,目前的绝大部分管理和安全措施都足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但对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救援、处理也应从制度和管理上予以加强,这一方面可以减少事故的损失,另一方面完善的救援措施也可为工人提供一种安全感。长期以来,世界各国不断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当事故率、死亡率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同样的方法、投入更多的资源获得的效果巳不明显。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建筑业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管理与自律并重。严格的管理大大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得被管理者产生依赖心理,主动防范的意识逐渐淡化。因此,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

2.强制与引导并重。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强制执行和必要的惩罚必不可少。但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使得劳动者自觉主动地参与提高安全水平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3.治标与治本并重。日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一般情况下事故调查的结论也停留在较浅的层次上。对管理方面的检查评价缺乏科学的方法,对事故机制方面的研究与治理不够深入。

4.现场管理与文件管理并重。由于建设工程的特点,安全管理的大量工作需要通过现场的检查与纠正来完成,而文字材料不是在太少,就是流于形式。实际上,全面周详的文件系统是保证安全管理顺利实施的前提,特别是需要通过签字来划分和确认责任的文件,对于增强责任心和事故处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法规与管理体制是建筑安全管理的保障

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应有有力的法律基础与保障。

1.企业是丁人的直接雇用者,生产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为雇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包括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保护雇员的安全与健康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劳动法和建筑法的基本要求。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规定。

2.对于建筑业这样一个生产特点较为特殊的行业,针对行业特点的管理必须加强。同时,在目前严峻的安全形势下,国家监察的力度也必须加大。因此,清楚界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家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与权力,足国家能否有效地实施建筑安全管理的关键。法律在赋予政府责任与权利的同时,也应同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资源。

3.群众监督是保证国家建筑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自下而卜的监督必须通过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化。比如劳动法和建筑法都规定劳动者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但只有劳动者对企业安全管理及其状况的知情权、批评权及控告权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这种监督才能起作用。同样,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也应有权提出异议甚至控告,从而保证行政部门的公正执法并防止腐败行为的孳生。

法律和法规只能提供一个达到最低标准的框架,以便于管理并使一个施工过程安全进行。但决小能认为满足这些基本要求就完成厂我们的职责。因为建设工程的难度在不断增加,规划设计不断创新,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改变,法律法规不可能覆盖所有的细节。由此可见,企业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系统,可为任何施工操作提供安全保障,不管法规和规范是否对此有具体规定。因此,制定鼓励企业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的条例和规范,对保证建设工程有一个运行良好的能适应各种变化的安全管理机制利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数据显示,每年安全大检查期间的事故率都有所降低。在目前还没有条件全年进行如此力度的检查的情况下,无事先知会的检查是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对业主和承包商持续施加压力的有效途径。这也要求用法律手段公平合理地规定执法人员的执法程  序和业主及企业配合执法的义务。

科学合理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保证政府有效高效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中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各地派驻分支机构和人员,或与地方共同组建机构对建筑安全进行监管。因为安全与健康关系全体人民的利益和福祉、涉及国家的形象、更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执法人员的定期轮换和培训进修是保证廉洁执法和高水平执法的关健。对执法人员的权利、责任和工作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必须加强和完善。事故的报告是事故处理的重要内容,真实全面的事故信息是事故宏观监控分析和科学研究的重要依据。事故报告应有更详细和规范的报告格式,对谎报瞒报的行为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事故的调查应分为技术调查和责任调查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责任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职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技术调查的目的是查清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和人为原冈,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供依据和方法。为保证技术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应禁止技术调查的结果被用于责任调查乃至法庭的证据。

(三)安全文化与培训制度对我国建筑业的特殊意义

安全文化是指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风险的模式和规则。从社会层面上看,它指一个集体对于人生命的尊重,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和对事故的恐惧。从企业层面上看,它指一个集体对于安全与健康的价值观、期望、行为模式和守则。从个人层面上看,它指对他人、对家庭和对自身生命的责任感。鉴于建筑业个体性强、工作分散,变化无常、安全控制难于全面到位的特点,建筑安全文化的培育与发展对安全管理更为重要。根据建筑业的特点,结合企业的历史文化背景,建立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其中领导人的表率作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最为重要。国际上成就卓越的承包商,无一不具有优秀的安全文化,无一不注重安全管理,无一不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文化融入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中,从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到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当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发生改变以后,整个企业的现场安全和卫生条件才有可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培训教育对安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对刁<同层次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才能使所有的员工达成共识:安全与健康管理的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一致的。经济激励机制同样能够促进安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通过使建设项目的参与各方明白安全生产为其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以及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使相关各方主动建立和加强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文化的形成。

由于建筑劳动力密集、知识含量低,建筑工人的受教育程度在任何-个国家的产业工人中都是很低的。特别是我国大量农民工的存在,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建筑业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必须得到特别的重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建筑业的贡献,更是对提高全社会知识水平的贡献。

(四)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建筑安全管珲

建筑安全关系到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关系到建筑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由于事关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世界各国都花大力气立法定规,投入人力财力用强制手段确保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在探索建立能够鼓励承包商主动自觉地加强安全管理的市场机制。

首先,安全是投资而刁<是消耗的观念被广泛接受。投资意味着有回报,有利可图。消耗则是一笔可省则省的开支。一贯经营良好的承包商肯定是注重安全管理,具有良好安全业绩的企业。相反还没有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能够蓬勃发展的先例。因此,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安全投入,而是投入多少如何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资源建筑安全正在成为企业经营的驱动力。建筑安全的咨询、技术开发以及安全产品的生产已经具备成为建筑业中一个新的增长点。在发达国家,这样的产业已经形成并且显示出了良好的前景。

其次,对承包商在进入建筑市场时设置安全门槛也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即将企业的安全业绩纳入承包商的投标评标标准。按照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用行政命令强制实施是有条件的。而国外市场化程度高,行政较少干预市场,招投标由业主规定标准,这样的措施反倒很难实施。

最后,尽快建立能够刺激承包商加强安全管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将大大推动企业的安全水平。首先,引入保险可以分担承包商的一部分风险;其次,保险公司的监督机制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最后,根据安全业绩可调整的保费费率也可刺激承包商加强安全管理。根据我国试点的情况,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是保费要根据事故率及安全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过高则影响企业投保的积极性,过低则保险公司将承担太大的风险:第二是保险公司的承保与赔付服务一定要专业、到位。优质的保险服务将使企业乐于投保。

四、安全管理的创新建设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宗旨就是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安全形势好坏,影响到国家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影响到社会稳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2001年一季度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4起,死亡59人,比2000年同期分别上升13.3%和7.8%。一些领域和部分地区安全生产事故仍然比较多,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有上升势头。如2001年1月29日,重庆合川市一艘个体客船因严重超载触礁翻沉,死亡46人;陕西省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连续发生三起特大伤亡事故,即4月6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8人;4月8日华阴市一庙会在通往华山的人行涵洞内发生人群拥挤踩踏伤亡事故,死亡17人:4月21日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矿多种经营公司个体承包矿井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8人。经调查认定,这三起特大事故均为责任事故。2006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11起,死39人。2006年3月17日,由中国五冶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省文山州新兴水泥厂原料配料站工程发生事故,死6人。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尤其是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连续发生,不但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社会所震惊,其性质非常严重,教训极其深刻。一定要增强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决不能疏于管理,致使责任制落空、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同时,要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毫不关心,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要钱不要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麻木不仁的现象做坚决的斗争。我们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同志,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利益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都应有一个新的提高和转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不渝地切实把人命关天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而不要总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就刮一阵风。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狠抓落实,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为了向上级领导作交待,重要的是对人民负责,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三是讲究科学工作方法。我们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方法,深入研究和总结安全生产的规律及特点,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加强监管,预防事故,消除隐患,指导工作。

应当看到,安全生产管理与我国经济发展相伴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后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巳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及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我国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人员流动性的加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等,使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今后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路是:形成“以人为本”为中心,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事故防范为目标,以企业自我约束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和管理方式现代化为手段,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为保障,以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为关键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为此,我们一定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并进行五个方面的创新建设。

(一)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推进管理体系的创新

从宏观层次上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式,

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责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本质就是依法行政,即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对安全生产主体实施监督管理和监察的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监督的依据和准绳,要使我国安全生产管理走向法治化的轨道。为此,我们应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创新。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基本法为主体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目前,法出多门、依法扯皮、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出台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后,统一、规范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条例等必须以此为准绳,不得与其冲突。另一方面,以安全生产基本法为依据,抓紧清理、修改和完善过去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条例,并同时废除与安全生产基本法不符合和不适应现实生活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同时,应根据新的形势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等。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条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基本法很好的补充。

2.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制度保障。目前,各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大都不健全,人员也不到位。如浙江省的省、市一级虽都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但县一级大都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金华市的九个县市都没有安全生产监督站,都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某个职能科室兼管安全生产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是应根据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和制定我国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与中长期规划。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制定重点行业及领域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切实改变安全生产工作只注重眼前应急,而忽视对未来防范的被动管理状况。安全生产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更应着眼未来,具有前瞻性,以增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预测性和指导性。如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就制定了美国.1999年-2004年职业安全卫生战略计划等。

4.是依法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维护生产正常秩序。依法实施政府安全生产监察,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为此,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尤其是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强制监察的做法,增强行政执法意识,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体系。当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转变观念,实质是使主观认识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要有所创新。一是要实现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今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简言之,就是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过去,安全生产的管理更多的是凭借经验的积累,规章制度的约束等。诚然这种管理方式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随着当今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产业分工的日益技术化,这一传统管理方式,无疑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更多地依靠先进技术和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来实施有效的监管。三是管理客体应由单一所有制企业为主的“小安全”管理向全社会企业的“大安全”管理转变。一方面,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大都集中在乡镇、私营企业,如水上交通事故,乡镇、个体运输企业占80%以上。为此,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市场化和所有制结构的新变化及事故多发的特点,即由过去只注重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转向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尤其是要强化对非公有制中小厂矿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安全生产主体由分散、横向管理向集中、垂直管理转变。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特点应是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这就要求其管理体系必须是一个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这方面应很好地借鉴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经验和作法。

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2006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11起,其中6起事故属坍塌,死21人:2起高处坠落事故,死6人。这几年浙江省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防高空坠落、防坍塌和专项方案编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浙江省的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平稳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专项整治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我认为这种活动对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用较大,可以在全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2.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长期坚持。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五年,通过几年来的活动情况看,这个活动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作用是明显的。通过活动,提升了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今后应长期坚持,并可其它如“我国安全生产年”等活动。

3.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标准、足额、及时到位。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日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山施工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签订《建设工程宣传科承诺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所有权归施工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工程完工后,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额返回。

5.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2008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部达到“基本合格”,特、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50%以上。2010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2008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要全部达到“合格”,特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90%: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70%:二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50%,三级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30%。2010年底,特、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0%,三级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60%。

(三)以加强科学管理为目标,实现企业制度的创新

从微观层次上看,企业是国家经济的细胞,是先进生产力的载体和经济增长的主体。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是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制度创新的基础。只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了,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就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生产力的发展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当前,要逐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转变,并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1.要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按照国际规范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基于两点原因:一方面,我国巳加入wto,而“劳工标准’’作为人权状况的重要内容之一,越来越成为wto密切关注的焦点,也是发达国家千方百计阻止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和进行正常国际贸易的关键因素。对此,我们必须积极采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强化我国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

2.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必经程序,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项目做到本质安全,不留事故隐患,从源头治理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之一。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保证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凡应进行预评价而未进行评价的建设项目,没有开工或没有竣工的建设项目应立即进行预评价,已经竣工投产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未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开工建设,未经预评价或评价不合要求的竣工项目应停止生产运行。

3.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认证、咨询和服务体系。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原属政府管理实施的相当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将由中介市场来实现,由中介组织来承担,如安全评估、培训、咨询、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调节和规范。政府对中介组织的行为仅进行指导和监督。为此,我们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大力培育安全生产的中介市场,发展咨询、评价、检测检验和体系认证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并逐步建立和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等。

(四)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学技术,以改造传统产业和企业,从设计、工艺、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大力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今后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的重点:

1.在控制重特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技术上要有所突破,力争重点解决一些带有共性和全局性的关键技术问题;要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研究。

2.加强安全生产的技术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和安全生产信息与事故统计网络体系。

3.结合我国实际,跟踪国外发达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加强研究和消化吸收。

4.实施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与监控,井下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工矿企业职业危害风险分级与分级管理,新型、多功能安全防护用品的开发生产等将作为实施示范工程的重点。

(五) “以人为本”为中心,建设现代安全文化体系

安全文化是指人类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活、安全生产的观念、行为、环境、条件的总和。先进的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载体,它以知识形态凝聚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智力成果,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体现。现代安全文化的特点是本质论和预防型文化。以人为本,体现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就是必须以保障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最高原则,杜绝以危害人的生命与健康去换取物的安全和经济效益的非人道行为。为此,我们要围绕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的生命、健康价值和精神、情感意识等,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应是多层次的。

1.要大力开展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创造全社会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一方面,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知识,继续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其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

2.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将逐步成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社区文化也在形成。因此,重视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要针对学校、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特点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因为中小学生的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较差,且近年来事故多发。应经常在校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设立安全常识课程,以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是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利用多种方式创造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使职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安全生产的自我意识,创造安全环境氛围。加强车间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倡导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当前,应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职工上岗特别是特种工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现代管理机制,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形象,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加入wto,从容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结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基本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党中央、国务院、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搞好安全生产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常说,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是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是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有安全的氛围。如果没有了人的生命的保障,谈何发展谈何和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既有很多挑战,也有很多有利的机遇。一方面,各级政府都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这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思想保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完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基础和舆论保障。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难度很大,困难很多,但有利的条件同样也很多。我们要抓住现在的有利时机,增强责任,不断创新,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丁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努力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13篇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浅析

我国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体系并不完善,特别是煤矿生产更是矿难频发,形势严峻,煤矿安全问题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大障碍,是政府在新的行政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从我国煤矿生产现状出发,对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论述,基于此,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的过程中所应采取的对策措施作了初步的思考和探寻。

一、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问题

我国煤矿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机械化程度低、安全设施不完善、技术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这是长期困扰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难题,是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障碍,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

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生产正走着一条高投入、高耗能、低产出、低回报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安全问题特别突出,经常发生矿难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称:近年我国平均每7.4天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远远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我国采煤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据统计,2001——2004年10月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1]。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大背景是极不协调的,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合的,与党的执政目标是完全背离的,因此着力解决和处理好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否则就有可能面临积重难返的危险。

二、安全问题频现的原因分析

㈠某些行业投资过热导致需求的激增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煤矿生产者同样如此,去年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投资过热,使得去年的煤炭供应特别紧张,尽管各地生产者不遗余力地超负荷生产,但在现有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下,也一度出现了煤荒现象,在煤炭行业市场化的情况下,需求的激增必然导致煤炭价格的急剧上涨。据报道,去年1月份煤价最高达220—250元1吨,11月中旬市场价格一度涨至850元1吨。[2]由此可见,煤矿行业已经完全处于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煤矿行业的利润是惊人的,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少生产者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减少安全投入的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可获得最大限度的超额利润,但这样做的后果有二:一方面引发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别的生产者纷纷效仿,减少安全投入,大矿乱干,小矿蛮干,超负荷生产,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安全欠债,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其他行业的生产者看到煤矿生产有利可图,便纷纷转入煤矿行业,而这些新的生产者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极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因此无论那种情况,其结果无疑是对安全生产不利的,因此投资的局部过热带来的利润的激增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最大诱因。

㈡地方政府监督严重缺位

煤矿行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符合经济发展大潮,但是完全的市场调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而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地方政府职能的严重缺位,也即是说,政府对煤矿行业的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科学,绩效不够明显。只要政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令,严格煤矿行业的市场准入,对于不具备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的生产者不予认可,不准生产,地方政府严格把关,那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生产者就没有市场,虽然现在强调许多行业要放开市场准入,但对于关系社会稳定、人民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经常组织检查煤矿安全设施对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进行评估,那矿难事故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生了。但事实表明很多时候政府缺位了,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不外乎有二:⑴不少地方官员自身腐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只是当作走走过场而已,而且很多的政府公务人员采取各种方式投资入股,官商勾结,事实上充当了煤矿企业的保护伞。据报道:陕西陈家山煤矿在发生瓦斯爆炸的前五天就已经出现了火情,而当地政府并未因此责令停产整改,而对四月发生的死亡38人的瓦斯爆炸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没有进行认真地严肃地处理,今年8月发生在广东梅州的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都无一例外的证明地方政府某些官员腐败是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⑵不少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不少地方政府仍以gdp的增长与否作为行政成效的评价标准,很多地方官员把gdp作为追求的目标,把煤矿企业创造的gdp作为提升晋级的基石,因此甘愿充当煤矿企业的保护伞。对煤矿企业的生产状况,安全状况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即使在事故发生以后,对遇难者家属的慰问和补偿似乎总是“迟来的爱”,因此某些地方政府职能的缺位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体系脆弱和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㈢煤矿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大多也没有接受教高层次的教育,因而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

㈣煤矿分布的自然条件恶劣和生产设施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

我国煤矿储量大、分布广但大都属于地下矿,瓦斯浓度高,因此开采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在开采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我国煤矿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煤矿生产成本高,而大多数生产者又属于小企业主,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因此很多煤矿生产者在安全设施的配备上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地方财力有限,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够,造成煤矿生产设备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这无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第14篇 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思考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与交通运输业、采掘业一道也是国家的高危行业。除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因素制约之外,其中政府、施工企业、项目现场三方各自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没有完全履行,也是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一个主要因素。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国民经济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业2006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0万亿元人民币,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25%左右。全国建筑企业有10万多家,从业人数5000多万人。

2、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建筑业的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1160人上升到2006年的2538人,年均增长9%左右,基本上与国民经济的每年增幅相同。建筑业的死亡重伤在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比重约为23%,是仅次于交通、矿山的第三高危行业。

3、高坠、物体打击、触电是建筑业的三大危险因素。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业的安全事故中,高坠占37%,物体打击占24%,触电占13%,其它占26%。

二、建筑业国家安全监管的现状

1、国家从宏观层面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自1997年11月国家颁布建筑法以来,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

2、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法中规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但实际工程建设中,还涉及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工程造价咨询等建设参与者,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另外,对安全监督的执法主体设置不规范。安全监督机构国家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局,行业设有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独立的安全监督站,各职能部门职责重叠、交叉,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的弊病。

3、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监管机构不键全。很多安全监管人员进入监管队伍之前从未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同时存在经验型人员多,技术型人员少的现象。安全监管机构有的只有专兼职人员2~3名,安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

4、安全监管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由于投入经费不足,技术装备、监测器具落后,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仍然靠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主观随意性很大,对被监管单位缺乏说服力。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1、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而且安全措施资金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现在的建筑市场,从建设方来看,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有国家、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自然人,不论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如何,除国家为主的公益性项目以外,投资的目的已经严重商业化,少投入又多又快地产出,是业主投资项目的必然选择。虽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但投资概算里的安全措施费通常不会列出,往往是含在间接费的百分之零点几里边。因此安全费用成了无源之水。从施工单位看,通过招投标得到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费通常不能过多考虑,建设单位从本身的利益出发,通常也是在最低价和次低价中选择。因此安全投入不足也是施工方心中永远的痛。

2、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在低水平上徘徊。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多限于突击性、运动性、通知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管制度和措施,或者是制度和措施难予落实。一些企业没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没有演练属纸上谈兵。

3、施工单位项目点的安全管理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在纠正一些不戴安全帽、喝酒上班等显而易见的问题上抓得紧,而对一些投入较大的预防措施上,如临边防护、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侥幸心理占得比较大,往往做不及时、做不到位。这也是高坠、物体打击、触电产生伤害的直接原因。另外,项目经理部是临时组织,往往是包交管理费,节余自支,因此短视、侥幸、一次性的行为比较普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复率高。这也使得各种、各级安全检查的收效甚微。

4、施工现场的监理一方,是代表业主,最直接与施工方打交道的单位,但监理的依据是与业主的监理合同,是服务性的中介组织,与施工单位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安全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发现不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能采取的最终办法是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具体生产环节上的安全监管,还是以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为主。

四、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思考

1、国家首先应理顺国家监管、行业监管、地方监管、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其次国家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国家应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体系中,安全施工费被列入直接费中的措施费一栏中,而定额测定费却被列入规费一栏中,二者在国家和社会中孰重熟轻,自不明而喻。但在实际操作中,措施费是可以优惠和不计的,规费却是政府有关部门强制征收的。笔者以为,安全作为人的最基本需求,国家对其投入也应当列入规费强制征收和使用。

3、政府应加强对建设方的管理。建设方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招投标时一味降低工程造价,不科学地、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笔者以为,国家在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严把安全施工措施关,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4、施工企业应建立自身的安全保证资金或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这些资金一部分用于企业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工伤保险等管理性开支,一部分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这方面靠企业的自律行为在现阶段难予落到实处,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方式,由政府从税收中投入一点,从建设和施工单位两方面征收一些,由安监部门监督使用,彻底解决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建立长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5、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政府安监部门的职责,在现阶段政府安监部门存在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监管机构不键全、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具体项目上的具体微观监管行为,委托给监理公司,委托中注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表政府安监部门,对重大事项采取强制手段,避免反复报告而耽误重大隐患的最佳处理时机。真正做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15篇 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

1 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国家电网公司领导曾指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薄弱,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视简单、常规性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害,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等人为因素,是发生各类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断发生的各类人员责任事故,尤其是一些简单的、常规的、低级的人员责任事故,从不同侧面暴露出人员素质,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三戴”不执行或不规范执行,现场监护不到位;对事故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工作票签发不符合《安规》规定或执行不规范、不严肃;现场工作的安措设置不规范,生产、基建、多经交叉地带安全管理工作衔接不严密;设备管理责任不清;工作人员对《安规》的无知和对习惯性违章的认同;检修、运行人员之间缺乏起码的“安全互保”;等等。以上种种,都是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 对策

2.1 领导重视是关键

少数领导干部安全意识不强,平时又疏于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研读,现场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敏感性,对一些管理漏洞、安全隐患、违章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警,甚至自己也违章指挥。所谓领导重视,不仅仅是局限于大会、小会的传达、号召、强调和重申,也不是简单地局限于工作计划、费用的安排和落实,关键的是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做到身体力行,能抓到点子上,落到实事上。只有各层、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做到敢管、会管、善管,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2 培训教育是前提

纵观近年来的事故通报和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发现导致人员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并不是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不足,大多是因为忽视、漠视最基本规程制度的执行,有些甚至是性质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致。对此,说轻点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说重了就是缺乏起码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公司系统内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虽然相当大,但主要仍集中在学历教育、技能教育等方面,培训率指标上去了,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培训教育工作存在“重知轻德”现象。

对供电企业这种传统国企而言,要让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守责,正确引导和教育是必要的,这种培训教育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员工用历史的眼光、社会的视角,对自己的职业和职业能力进行再认识、再比较。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的培训教育机制的建立,激发和培养员工内在的学习动力,努力提升员工人力资本的价值,为员工参与岗位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在企业的目标与个人价值的实现难以完全统一的时候,则要教育员工“舍小求大”。对于某些不能胜任、不愿尽责,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的员工,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理。

2.3 科学制度是保证

安全生产离不开制度的保证。要建立一整套覆盖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激励人、约束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企”。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人本思想,既不搞处罚文化,又不姑息违章违法。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民主集中,要在符合大的原则和框架的前提下集中大家的智慧,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并通过试行不断完善。

制度的制定还要体现科学严谨,制度间不能互相矛盾,要注重统一、协调,实现关联、互补,力求实现闭环或链式的管理。从体系的角度努力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制度体系要体现“综合放大效应”,即不仅要让遵章守纪者“名利双收”,让违章违纪者为高昂的“学费”买单,而且还可以通过预期的“机会收益”进行激励和约束,从而用科学制度的力量实现安全生产的“法治”。

2.4 绩效考核是手段

绩效考核是“依法治企”的常规武器。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不论是对干部还是对员工,不论关系是亲还是疏,都必须一视同仁。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领导干部要敢于、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遇利不伸手,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对制度规定的奖惩要切实兑现,奖要奖得人心动,罚要罚得人心痛。对先进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对违章违纪人员要处理到位、教育到位、安抚到位。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开展绩效考核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决不可偏听偏信,在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搞“一言堂”或由少数人说了算,只会导致“执法不公”,伤害基层员工的感情,从而使绩效考核工作陷入被动。

笔者认为,要做好这4方面的工作,除了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和业务能力外,更为关键的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内心里做到“亲民、爱民”,凡事能从广大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凡事能做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这才是各项工作能切实落到实处的前提和保证。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上下同心、左右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队伍稳定,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安全生产现状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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