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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段安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据《安全生产委员会、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管内各车间,可参照本细则制定车间安全例会、月度分析会和事故分析会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章: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段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副段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委 员:维修所主任、党总支书记,段团委书记,安全室、、、技术室、劳人室、教育室、材料室、办公室主任,党办宣传、组织助理,水电管理所主任,调度负责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安全室)。
主 任:安全室主任
成 员:安全室、、、技术室、劳人室、教育室、党办、团委、工会等有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
1、安委会工作职责
安委会作为段安全工作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全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制定计划、决策指挥、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段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
(2)指导、协调科室、维修所、各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全段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安全评估。对各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逐级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追究有关干部安全管理失职行为。
(4)定期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解决纳入段《安全生产问题库》中的问题。对现场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剖析管理原因,追究干部责任,制定改进措施,追踪落实效果。
(5)及时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和安全技术成果,研究决定对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经济、行政处罚事宜。
(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通报全段安全工作情况。
2、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安委会形成的决议负有牵头、协调、督办责任。
(1)参与制定段安全管理机制、办法和措施、作业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2)组织安委会例会、安全预测分析和段安全工作会议,做好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工作,对会议有关事项予以督办。
(3)监督检查各种设备的养护、维修、定期修理检验情况。检查班组人员的培训教育、技术考核鉴定情况。
(4)监督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牵头进行或参与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负责向段安委会提报安全评估方案、评估结果和汇总安全评估总结。
(6)负责对全段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考核,并按文件规定进行奖罚,通报全段。
(7)组织、协调段、各科室和各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8)健全、保管安委会工作的有关资料。
(9)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制度
1、交班会制度
安委会每天早8时由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日安全交班会。交班会内容、程序与要求:
(1)24小时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故障分析。前日施工完成情况、当日施工安排及次日施工件数、时间、地点。
(2)24小时安全信息情况及分析。
(3)传达部、事故通报、通知、电报等信息及当天的天气形势。
(4)部署当日重点工作
2、月度安全预测分析会制度
(1)每月23日召开一次安全预测分析会(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副主任和安委会成员参加。与会人员因事不能出席或换人参加,要经安委会主任同意,并在会议签到簿中注明原因。
(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集中分析月份发生的事故、故障概况。集中分析月份安全信息,并重点跟踪整改情况,逐级对照跟踪落实上月安排的各项工作。
(3)月度安全预测分析会基本程序和内容:由各位主管副段长以及安全室、各技术室、验收室、材料室、人劳室、办公室等部门分别汇报上月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提出本部门、本系统下月安全工作安排和控制措施;提出全段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和量化要求,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
(4)月度安全路风分析会由安全室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下发《月度安全路风分析会议纪要》,以保证各部门、车间按《会议纪要》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措施组织落实。
(5)管内各车间必须召开月度安全会议,会议内容比照段安全路风分析会内容执行,并形成会议记录。段安委会可根据安全形势和重点,指派有关人员参加车间月度安全例会,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通过查阅资料,评估核实等形式对车间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各车间安全例会质量。
3、季度例会制度
(1)召开时限: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议,时间为每季末前(可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安全分析会一并召开,但必须是两个内容、分开记录)。遇有重大安全事项,可由安委会主任随时召集举行临时安委会议。
(2)参加人员: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3)季度安委会议程序和内容:安委会召开时,首先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汇报上季度段安委会工作情况,对本季度安全重点工作兑现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季度内发生的事故、故障及安全综合性问题进行分析。根据下个季度安全形势、重点工作、条件变化和现实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项点、量化要求;相关委员汇报本部门安全工作情况,对事故和安全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会议有关议题进行研究,并根据下个季度安全形势、重点工作、条件变化和现实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项点、量化要求;主任、副主任归纳概括,代表段安委会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
(4)季度安全委员会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委会会议记录由安全室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下发《会议纪要》,以保证各部门、车间按《会议纪要》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措施组织落实。
第二章 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事故处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段事故处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任:段长 党委书记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副段长、副段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委员:维修所主任、安全室、、、技术室、劳人室、办公室主任
事故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段安全室。
二、 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事故处理委员会按《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以及《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协助事故处理委员会调查、分析、处理段管内的各类事故,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2、负责对发生的行车b类一般事故、人身轻伤等事故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吸取教训,制定对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定责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规、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的对事故(故障)的定性定责。
4、负责事故(故障)的责任追究。对事故(故障)责任者要根据性质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对于事故(故障)性质、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负责事故(故障)损失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故障)损失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作出决定,并在事故(故障)处理报告中列出明细。
三、事故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事故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是事故处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事故处理委员会形成的决议负有牵头、协调、督办责任。
1、起草段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材料。
2、负责对发生的行车责任事故(故障)现场调查、分析、提报工作。
3、筹备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做好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工作,对会议有关事项予以督办。
4、健全、保管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的有关资料。
5、完成事故处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附 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段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1.目的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人员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法,有效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避免因慌乱无序、方法不当而延误时机,致使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缓减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基坑坍塌、火灾事故、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急性中毒事件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的20类事故类别。
2.2适用于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建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施工人员及本公司员工工伤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及所属工地范围事故的配合应急救援处理。
3.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其他相关文件。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
为使施工人员明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做什么”、“怎么做”,项目 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做到:
4.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学习、培训、考核并记录备案。
4.2项目部应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考核并记录备案。
4.3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警、处理的方法、注意事项及应急救援知识。
4.4对某些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案例分析、总结讲评和培训教育。
5.组织机构
5.1组织机构
5.1.1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陆建华 (电话:)
副组长:刘冒 (电话:)
组员:浦绍龙 (电话:)、姚楚伟()汪 航 (电话:)余泽波(电话:)
5.2通讯及交通组织
姚锦奎()138tk越野车
陈长建()589cf微型车
5.2.1外部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120
公安:110
交通:122
5.2.2组织机构5.1中组长、副组长及组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关机。
5.3应急资源配置
5.3.1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专用车辆
除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已配备的车辆外,公司将办公室所管辖的云a-138tk做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专用车辆。
5.3.2医疗器材:
(一)在公司办公室配置一般的工伤事故处置的医疗器具及药品的基础上,本项目部配置简易的工伤事故处理的医疗器具及药品。
(二)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项目部人员进行一般医疗救护常识的培训、掌握一般救援知识。
5.3.3其他资源:
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情况适当配置有关资源。公司的专用救援车辆、医疗器材为本工程安全事故救援提供救援保障。
5.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5.4.1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
(一)当安全(无死亡)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项目部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陆建华及专职安全员报告,项目经理立即报告业主代表,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助有关单位维持好现场程序。当发生火灾或有人员需要救护时,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外部有关单位报警和求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状况及报告人、事故单位及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或救护车。
(二)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成员,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电话汇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往事故现场协助项目部经理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记录。
(三)项目经理陆建华及时组织项目部人员检查施工工作的外业及内业资料。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派员进行检查、指导。
(四)事故善后处理、隐患消除、现场及资料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5.4.2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要求
(一)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项目部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陆建华及专职安全员报告,项目经理陆建华立即报告业主代表,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助有关方维持好现场次序。当发生火灾或有人员需要救护时,项目部应及时向外部有关单位报警和求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状况及报告人、事故单位及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或救护车。
(二)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成员,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电话汇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往事故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陆建华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记录。死亡3人及3人以上者,公司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三)项目经理陆建华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业主代表。
(四)项目经理陆建华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立即启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支持、配合其进行事故抢救、善后、处理,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五)项目经理陆建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六)项目经理陆建华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询问及调查、笔录;汇报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工作,并出示其工作证据与凭证。
(七)项目经理陆建华组织项目部人员检查施工工作的外业及内业资料,并编写专题报告(及相关证据附件)提交业主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派员进行检查、指导。专题报告内容和要求:
1.事故前人员资质及方案措施的内容描述及有效凭证,外业检查、处理的内容描述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
2.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描述及施工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
3.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划分、事故损失初步意见,事故后初步处理的情况和整改情况描述及有效凭证(作为附件)。
4.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要求。
5.结论及建议。
(八)项目部在三天内填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死亡事故登记表》并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送。
(九)项目部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处理。事故善后处理、隐患消除、现场及资料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十)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记录。
(十一)待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经理陆建华应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事故损失、事故处理结果及项目部在事故处理中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将事故有关情况记入《公司在建项目死亡事故登记台帐》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东航昆明新机场基地项目机务工作区土建及安装工程(b标段)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第3篇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若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并给工地现场配备一部电话保证工地一旦发生险情随时有电话可打。
2、在工地现场配备医药箱,内装藿香正气液一盒,流行感冒药一盒,邦迪一盒。
3、若发生伤亡事故,注意保护现场。首先拨打120将伤员送到离工地最近的医院治疗。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4、白天、晚上派专人守卫,以保证工地现场人身、财产安全。若发生打架、斗殴、偷盗事件,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派出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中化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考核办法
为杜绝减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明确落实责任人责任和促进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 事故考核
本考核办法是根据本公司实际管理工作需要而制定,事故等级划分以医院住院费用为准,与国家事故等级划分不相冲突,解释权归路发矿业公司所有。
1、凡发生一起未遂事故(指造成事故隐患,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款100元。对相关责任人(班员、班长、安全员、副矿长)处罚50元,相关部门被记过一次,并责令部门出台相关防范措施和进行员工事故教育。
2、小事故(指300元以下经济费用事故),医院费用由分管部门承担,事故处理交由责任部门处理,安全部监督。
3、凡发生一起微伤事故(指300元(含)以上3000元(不含)以下医院费用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200元、相关责任人(指班长、班员)100元,当班值班矿长、现场监护人、安全员处罚1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相关分矿、部门当月风险金被扣掉10%。
4、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指超过3000元(含)以上低于3万元(不含)以下医院住院费用事故),主要责任人处罚300-400元;相关责任人(班长、班员)处罚150-200元;当班安全员、值班矿长处罚100-150元,正(副)矿长、部门负责人处罚150-2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扣掉30%、分管部门当月风险金扣掉15%。并责令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到安全部待岗学习一周。
5、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指超过3万元(含)以上60元(不含)以下的医院住院费用事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800-1000元,相关责任人(班长、班员)处罚300-400元,安全员、值班矿长处罚200-300元;正(副)矿长、部门负责人处罚300-600元,责任班组当月风险金扣掉50%、分管部门当月风险金扣掉30%。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控制在一月之内。
6、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经济责任制执行班组部门风险金扣发外,部门相关责任人还必须接受500-2000元罚款,取消班组津贴,执行班长调离,负责人换岗等处理,直接责任人将被报请公司作除名处理。、
7、凡在一月之内被记过三次的部门按一次小事故算;连续发生三次小事故的按一次微伤事故算;三次微伤事故按一次轻伤事故算;三次微伤事故按一次重伤事故算;依次类推,逐级上升考核处理。
8、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安全部,并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救护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若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事故拖延、汇报不及时、事故变大或出现抢救不及时等情况,将按事故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查,并接受公司考核责任失职款100元-300元。
9、安全部得知事故信息后,应马上询问清楚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及其有关人员的伤亡情况和财产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并对汇报人作简要的工作交代(相关抢险安全提醒和救护方法),以及安排、落实人员到现场监护。参加抢险,指挥等工作。并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或电话告知事故进行情况,作好汇报工作和安排增援工作,必要时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事故责任,落实责任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管理意见等。若因以上工作做不到位,对安全部门考核100-500元。
10、各部门领导重视安全、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整改隐患,最终造成事故,经追究为过失责任的,将按规定处理部门或个人罚款200-1000元,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对责任部门或个人作待岗处理;既不执行又不待岗的,按规定撤消职务,请示公司作开除除名处理。
______部
二零一三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