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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安装安全生产措施
第一、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第二、 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第三、 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
第四、 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第五、 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需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第六、 井字架、龙门架必须设置缆风绳;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用地锚,不得拴在树木、地杆或建筑物上。
第七、 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示警标志。
第八、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都要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九、 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第十、 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责。
第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广大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设安全奖,如果工程施工期间(从项目部进场至退场)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下),公司给予项目部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或按工程产值的千分之一作为安全奖。主体竣工时奖百分之五十,项目退场后奖百分之五十。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每平方米奖0.5元。取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每平方米奖1元。
二、施工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装饰阶段(外墙抹灰完成后)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心要强,对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交底与验收,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都是兼职安全员。工程开工15日内,由项目部报送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到安全技术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施工现场门卫处必须备齐十个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个备用帽,罚项目部30元。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安全帽老化,破损后必须更换,否则每一个安全帽,罚款10元。
四、安全带必须齐全合格,超过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塔吊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项目部不发安全带,罚项目部每条5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不论工种,必须系挂安全带,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五、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人罚款100元。
六、严禁光脚、穿拖鞋、高跟鞋或易滑鞋进入施工场地,高处作业须穿防滑鞋,着装整齐,违者每人罚款20元。
七、严禁酒后上岗,岗位上不准嬉戏打闹,违章者每人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八、进场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由项目部存档(劳务分包人员与劳务分包方签定劳动合同)每缺少一人罚项目部20元;工程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创优措施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外电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科长审核后报总工审批,否则每缺少一项罚项目部100元。
九、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业队伍,整个搭设与拆除作业符合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施工前,由项目部报送脚手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到安全科备案,安全科将随机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信息一致,如有人证信息部一致或无证上岗,罚项目部500元。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有垫木、钢底座和扫地杆,扫地杆要水平,距地不大于20cm,违者每处罚架子工10元;脚手架底排水要畅通,优先选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排水沟槽。
十一、从第一步架搭设连墙件,并按'两步三跨'或'两步两跨'采用菱形或矩形布局,在不能留架眼的部位,可采用软拉节与刚性拉节相结合的方式,连墙件靠近立杆设置,否则,每项缺少一处罚架子工10元。
十二、从第二步架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一层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设一道层间网,必须先挂平网后铺脚手板,安全平网的绑扎点不大于30cm;安全立网从第一步架开始,全封闭设置,全眼连接。立网、平网张网面不足,跟不上进度、松垮、网有漏洞、破损老化现象,网内有杂物,清理不及时,罚项目部200元,网非推荐产品,无'三证两票 '的,每处罚项目部500元。
十三、操作层做到:脚手板铺满,每页脚手板封三道,设挡脚板和两道防护栏杆,有随层网,双排架靠墙部位铺满,间隙不大于15cm,否则每缺一页脚手板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5元,出现探头物件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20元。
十四、小横杆靠近主节点设置且严禁拆除(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米,操作层以下中间一根小横杆可拆除)否则每缺少一根罚架子工5元。
十五、剪刀撑从转角开始搭设,必须随架体高度连续设置,相邻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只有1-3跨的架体设置'之'字撑。超过24米高架必须满设剪刀撑,双排架转角,中间每隔6跨连续设内撑,否则每缺少一处,罚架子工50元。
十六、脚手架采取挂牌验收制度,分步分段验收,住宅楼一般每层一户为一验收段,框架工程每层隔15米左右为一验收段,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如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200元,不合格就挂牌罚安全员每段300元,验收后,无签字验收手续,罚相关人员(安全员、使用人、搭设人员、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每段各10元。有安全平网的部位,靠墙一侧必须封闭严密,小于30cm处用竹排封闭并封绑,大于30cm处用安全平网封闭,如靠墙部位封闭不严,则每一延长米罚架子工10元。
十七、主体工程(拆模阶段)应搭设阶梯形料台,立杆必须从地面搭起,料台长为4跨,宽为2m,立网,挡脚板、栏杆、连墙件、荷载限量牌、操作层、靠墙部位、安全平网都应齐全,否则,每一处不合格,罚架子工30元。
十八、主体工程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斜道坡度为1:3,防滑条宜为3-4cm木条,间隙不大于30cm,其搭设方法同外脚手架,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十九、在建工程按规范必须搭设进出口防护棚,其长度由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决定,宽度为3m,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必须封闭严密,否则,每一洞口罚架子工100元。
二十、外墙抹灰阶段,必须有专业队伍在前面设随层网,铺脚手板进行防护,架体错层处防护要严,且不大于两步,拆架必须由专业队伍按先搭设的后拆的原则进行,拆除物体严禁抛掷,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罚架子工与项目部各50元抛掷架管每根罚款100元。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每搭设完一部分临时用电必须由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整个用电系统实行挂牌验收制度,不验收就使用的,罚项目部500元。
二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符合jgj4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三、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配电,无漏电保护器,罚项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测试罚电工50元。
二十四、配电箱、电缆等材料,必须是省推荐产品,且不达到报废标准,工地杜绝使用软线和护套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是绿黄双色线,且在供电系统中不作他用,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五、严禁采用附线方式做保护零线,必须保证保护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到电器外壳上。每个配电箱底必须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双色铜芯线的两根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接地体为角钢、扁铁或钢管,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否则罚电工50元。
二十六、配电箱安装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动配电箱安装高度为0.6m,电缆穿过箱体必须有护套,配电箱必须有工具式防护罩,移动开关箱离设备不得大于3m,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七、楼上分箱电缆线沿架体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塔吊的电缆线沿塔体垂直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设施用电每间设触电保安器,沿顶棚套用pvc管(槽)敷设,严禁设明线,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八、配电箱、电闸的门、锁、盖、螺帽、标签必须齐整完好,每少一件罚电工10元。
二十九、严禁一闸多用或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线,严禁用非标准材料代替保护线,违者每处罚电工30元。
三十、塔吊等高出建筑物的构筑物顶部设避雷针,基础处对角做2组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否则每处罚款50元。
三十一、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施工现场如遇外电线路需做外电防护时,必须报安全科审批。
三十二、塔吊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拆除)资质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安装(拆除)前项目部必须与安装(拆除)队伍签定安全合同,与安装作业人员逐一签定技术交底,项目部将安装拆除合同及安装队伍人员名单证件、塔吊工名单证件、塔吊备案手续报安全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三十三、塔吊安装时,由安全科、设备科专职人员在现场监护,安装前由出租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将塔吊各种装置调试齐全,会同安全科、项目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后由安全科申请建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制度私自提前使用的由项目部承担一切后果并罚项目部经理1000元,罚安全员100元。
三十四、塔吊基础必须留置砼试块,基础砼最边缘离开建筑物外脚手架排水沟50cm,塔吊周围设置排水措施。
三十五、塔吊的限位、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必须设置卷扬机钢丝绳防滑,吊钩保险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标准节、塔帽的安全绳杆,必须在塔吊安装前安装完毕,否则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开口销、避雷针必须齐全,否则每项罚款50元。
三十六、吊车工吊装前必须试吊,物料绑扎,放置要平稳,牢固,吊装钢模板必须采用专用吊笼,吊装易散落物体必须采用吊盘,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十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钢丝绳,杜绝使用铁丝,麻绳等材质,不得使用自制吊钩,必须使用卸扣,否则罚款项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绳或吊索起刺不及时更换的罚项目部每根100元。
三十八、塔吊工对吊装过程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吊装。
三十九、塔吊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存放在安全资料中备查,如无此类证明,塔吊严禁使用。
四十、在建工程安装多台塔吊,必须符合防碰撞措施,且有防碰撞方案,报安全科审批。
四十一、对液压机、附着式塔机,必须在顶升一次,加一次附着后由设备科、安全科共同验收一次,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四十二、洞口、邻边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罚项目部每处30元。
四十三、装饰(抹灰)阶段必须使用改进型料斗,严禁搭设'背包式'卸料台,否则罚项目部每个100元
四十四、吊篮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杜绝使用自制吊篮,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四十五、吊篮的保险、安全锁、副绳必须齐全,严禁采用沙袋做配重,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四十六、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验收合格并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50元,以后吊篮每移动一次,必须由安全员验收一次,并办理签字手续,否则罚安全员50元。
四十七、严禁乘坐吊笼、井架上下,违者罚乘坐者及操作人员各30元,罚项目部20元。
四十八、施工机具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必须专人专机操作,安装后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并办理签字手续,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每机200元,罚项目部100元。
四十九、施工机具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机棚或'带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每机罚项目部60元。
五十、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违者每处罚项目部30元。搅拌机无手柄保险或无料斗挂钩保险罚款30元,钢丝绳不及时更换罚50元,施工机具无随机开关罚款30元,。
五十一、杜绝使用多功能电刨,违者罚项目部1000元。
五十二、木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木工场地、焊割作业区,仓库、食堂处应备齐消防器材,违者罚项目部每处100元。
五十三、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相互隔开, 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五十四、现场应绿化、美化、亮化,主干道路要硬化,物料堆放要齐,标识牌要齐全、统一、有效。现场文明施工差,工地脏、乱、卫生差,罚项目部300元,项目经理100元。
五十五、安全技术资料应由资料员主管,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无代签字,在每月21号前报安全科审查,未报审的,罚资料员100元。竣工15日内将整套资料整理归档,否则每次罚资料员50元。
五十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五十七、凡进场职工必须由项目经理考核,选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人员,严禁雇佣60岁以上或身心不健康的或有精神病史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辞退,违反规定发生问题的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五十八、凡未做要求的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突发性、临时性的防护,有项目部安全员当场监护。
五十九、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科,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十、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之一者,有安全科出具罚款单,并有工程管理人员签字。如果管理人员拒绝签字,则有安全科盖章,经办人签字生效,且罚款加倍。
第3篇 建筑安装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4、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6、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7、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第4篇 建筑公司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5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与技术工作问题的探讨
一、前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建筑业,特别是施工企业是一个高危险性、事故多发的行业。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了整个建筑业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业及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管理具有系统性、连续性、技术性等特点,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由此可见建筑企业安全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在我们的施工实践中,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主要表现为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管理。作为一个工程项目来讲,建设方和监理更关心的是质量进度等,而施工方则更关心的是安全与成本等,当然这几个方面是不能机械地分割,它们是密切相关的。通常说来,项目是以成本核算为中心,但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是保障,严格地说,安全是第一位的,无安全事故就是效益。
二、认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配备,通常是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小组组长、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小组的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安全员完成,安全员的配备根据项目大小情况配备的数量不等,而技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是处于淡化位置。事实上,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淡化的,一个工程项目的运作,从立项开始,工程技术人员就已经为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安全生产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如投标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选择、图纸自审、会审、主要原材料的检验、测(计)量仪器和仪表的年度报检(审)、开(停)工报告的报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特别是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设计、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设备吊装方案、深基坑坑壁支护等)、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质量验收等等,其实,这中间每一项技术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其中的一个“长”字和一个“常”字,道出了安全工作的经常性,不间断性,也就是说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生产的全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是几秒钟几分钟的事情,而安全生产工作却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员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安全工作的全过程都必须有强有力的技术工作支持,事实上工程技术工作的全过程中都包含有安全工作,从本质上讲,技术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的质量,当我们的建筑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小的时候,就表现为不合格项,或出现质量事故,当不合格项质量缺陷增大或累积迭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质变为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前几年,南方某高楼,因为基坑设计与施工方面的技术工作做得不彻底,基坑技术方案没有严格审查,安全措施不全等原因,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整体坍塌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周围建筑下沉,几千万的机械设备埋入深坑,政治影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等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已经给我们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敲响了警钟。大家都知道,深基坑开挖、支护,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边壁支护的设计计算,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应全程进行沉降位移观测,但是在很多施工现场时候,施工技术人员为了省事,往往没有真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计算或验算,而是根据经验进行指导施工,有的项目的施工方案纯粹是本应付性“资料”,根据不能指导施工,也根本不用它来指导施工。甚至有的工地搭设脚手架完全是由架子工自己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根本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也没有接受安全教育。而另一方面,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经完全转变为管理型企业,分包单位建制不健全,农民工多,大部分都是临时雇用,农民工的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术的严重脱节,安全隐患质变成安全事故早在情理之中了。
从建筑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上来看,特别是大的工程项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施工现场每个专业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监督,一般采用层层分包分管的办法,这无疑又涉及到另一个管理问题;从业务工作范围上来看,技术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工作业务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有着同样不可推卸的联系和责任。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实施细则给出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相关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不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管理模式,工程规模、类型、地点,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除应遵从本实施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16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
10、《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1、《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12、《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
1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14、《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安委〔2016〕33号)
15、《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6〕101号)
16、其它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
17、参考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3.1风险 risk
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危害和健康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组合。风险的主要特性为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可能性,即危险情况发生的开率;严重性是指危险情况一旦发生,造成其他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和程度。
3.2风险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3.3风险分级管控 risk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3.4危险 danger
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3.5风险源(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6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重大危险源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危险源。
3.7施工重大危险源
施工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工程施工发生可能导致死亡及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预后危害严重。其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与能量、不良的环境影响、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等
3.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the more dangerous part of the sub-project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基本要求
4.1 总体要求
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建立精准、动态、高效、严格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实施差异化、标准化分级管控。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4.2 目标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原则
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人员的职责,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分级管控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落实预控和应急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企业应遵照“全员参与、分级管控;自主建设、持续改进;系统规范、融合深化;注重实际、强化过程;激励约束、重在落实”的原则,从最高管理者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康。
5组织管理机构
5.1机构设置
5.1.1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在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5.1.2企业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经理、分管生产经理、分管经营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材料、人力、财务、合约等机构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1.3项目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应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部门负责人。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风险分级管控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
5.2职责
5.2.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是履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所属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二)负责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分级。负责本单位年度基建施工安全风险项目的梳理、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动态调整,跟踪管控。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制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各施工项目部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预控及风险控制过程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应用“一法三卡”(附录1-4) (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六)一级风险作业时,施工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检查监督。
(七)负责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情况的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每季度至少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工作情况时行检查。
(八)签订所属工程建设合同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并在过程中严格执行。
(九)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的归口报送。
5.2.2监理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本单位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项目的梳理、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动态调整,跟踪管控。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四)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5.2.3设计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等)内容写入设计文件,并进行安全风险交底。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2.4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纲要》、《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二)工程开工前,按照要求,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四)负责对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签署相应施工作业票。
5.2.5监理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
(二)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三)严格控制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四)对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现闭环管理。
5.2.6施工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施工项目部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本项目部所有员工学习本细则,确保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四)将《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
(五)根据作业前动态因素,计算确定作业动态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并根据动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六)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七)应用“一法三卡” (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6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
6.1.1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编制清单、制定措施、管控实施、验证效果、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九个关键控制环节。
6.1.2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方法、步骤及要求,有组织地有序开展。
6.2 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涵盖建筑施工活动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
6.2.2风险点划分方法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方式、方法、经验,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对风险点进行划分。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 4 种典型因素进行划分,示例如下:
1根据风险点的区域、场所、部位等作业环境因素划分,如施工现场功能区的划分、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情况、外电防护情况、地质岩土情况、基坑周边市政工程分布情况等。
2根据风险点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物的状态因素划分,如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完好程度、脚手架管材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情况等。
3根据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等人的行为因素划分,如影响高处作业的职业禁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根据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管理因素划分,如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等。
6.2.3风险点排查
1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导致事故风险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作业空间、作业行为、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
风险点排查至少应包含 jgj59 所涉及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2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别、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规定、企业以往经验等排查企业施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场地情况、施工环境、施工阶段、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备、设施、装置、作业活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点排查。
3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资质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企一册”;项目部应根据承包工程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项目一册”。台账信息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点位置、风险点范围、潜在事故类型、事故危害程度、风险点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信息。
6.3危险源辨识
6.3.1 识别危险源应考虑的伤害类型
参照gb644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 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6.3.2危险源识别的内容
1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所有的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危险源识别状态与时态,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3危险源辨识还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常规和非常规施工作业活动;
b、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以及专业分包人员、工程来访人员等)的活动;
c、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包括工序交接前后产生的危险源);
d、在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作业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包括周边配送电线路、周边构筑物、市政工程等);
e、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艺、施工作业工序的变更及气象作业条件的变化等产生的危险源;
f、对施工作业区域、设备、操作程序、施工方案、施工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6.3.3危险源辨识方法及途径
施工现场风险辨识的方法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是常用的两种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即先把整个施工作业活动划分成多个施工工序,将每个施工工序中的危险源找出来,并判断其在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若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应制定新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危险性仍然较大时,还应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管控,必要时还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以保障,从而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施工现场及周边构筑物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a、国家、地方的建筑施工有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b、国内外建筑行业、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c、建筑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d、 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6.3.4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1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施工工序前后发现的风险点向班组负责人汇报。
2班组负责组织对施工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和施工人员上报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项目部。
3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源清单》进行汇总,编制《企业危险源清单》。
5危险源的识别应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施工、验收等过程中随时评价,及时补充发现的新的危险源。
6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管理,必须重点梳理以下风险因素(包括不限于):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64-2007)规定的施工重大危险源:
1 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邻近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理,需爆破、降水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 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 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5 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堤岸工程;
6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7 立交桥、高架桥等桥梁工程;
8 跨度大于24m的钢结构、建筑构配件吊装、拼装工程;
9 建筑物(构筑物)爆破与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爆炸性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0 建筑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
11 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12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13 建筑施工防火;
14 封闭、半封闭场所施工;
15 装饰装修工程中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6 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6.4风险评价
6.4.1风险评价的基本要求
风险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1在危险源充分辨识的基础上,对其危害程度即风险进行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3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为管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4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企业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
6.4.2风险等级的划分
1根据风险危险程度,依据企业对风险可接受的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
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风险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最高)。
(一)低风险(蓝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一般风险(黄色):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较大风险(橙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重大风险(红色):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2企业对划定的风险级别实行提级管理,对有下列情形的,风险等级提高一级,直至提至一级风险:
(1)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
(2)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因现场安全管理不善被行业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3)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随着施工工序、工法、工艺的变化,风险等级急剧增加的;
(5)受天气、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需要提级管理的;
(6)其他需要实行提级管理情形的。
6.4.4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如安全检查表法、专家评议法、头脑风暴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风险程度分析法、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风险矩阵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
其中“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法)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的常用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序。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评价公式:d=l×e×c
注:d-危险性分值
①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中间值: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②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个中间值: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③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它情况值为1-100之间,如下表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9人以上死亡 |
40 | 灾难,3人以上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④d-危险性分值。根据经验,总分在20分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总分在320分以下是高危险分值,应立即改善;总分在160-320分之间,属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总分在70-160分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表如示: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160-320及以上 | 重大风险,要立即整改不可能继续作业 |
70-160 | 较大风险,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
<20 | 低风险,可以接受 |
6.5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承包工程复杂程度及时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开工前,对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风险点的状态和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点的危险等级进行重新辨别,及时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可参考本指南附录5《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一览表及防范措施》根据工程实际和周边环境制定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6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6.6.1风险管控措施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宜遵照系统工程原理,对每一个风险点覆盖或包括的危险源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五个逻辑层次逐一考虑,制定相应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常用的措施有重大危险源公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施工企业可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和危害大小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用上述多项管控措施进行综合管控。
6.6.2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可能出现的后果、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对于一级风险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在施工部位挂牌公示。
6.6.3专项施工方案
凡含有一级、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由专业公司承包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基础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钢结构等专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6.6.4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者有特殊风险项目作业前,都应由总承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班组长、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层级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底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及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6.6.5一法三卡
三级及以上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和张挂“一法三卡”,落实相关的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6.7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6.7.1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7.2风险分级管控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停止施工。
(1)重大风险(一级)管控
重大风险的管控由企业负责制定《重大(风险源)危险源管控方案》,并实行公司挂牌督办,下达《一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项目部按照方案的要求实施管控。
重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编制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2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和实施。
4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实施时,公司应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2)较大风险(二级)管控
较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组织监督指导。项目部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
较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较大风险管控方案。
2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实施。
4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实施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检查。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8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二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3)一般风险(三级)管控
一般风险的管控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负责监督指导。三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一般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巡查。
(4)低风险(四级)管控
低风险管控由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施,施工作业班组长负责监督指导。
低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低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班组长应进行检查指导。
6.8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施工现场文件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评价清单或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重大危险源分类汇总表、整改报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6.9分级管控效果验证
a)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应每半年对以下效果进行验证;
b)风险管控措施得以改进,风险分级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c)重大风险区域、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持续保持和改善;d)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工序或作业活动的风险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作业;
e)人员风险分级认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f)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制度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g)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得到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6.10持续改进
6.10.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和更新工作,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6.10.2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工作,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阶段随时识别、评价危险源,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6.10.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
1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发生变化时;
2企业的施工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3与建筑施工、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4重大危险源范围之外的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事件;
6.10.4当工程项目周边施工环境、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识别危险源,并将《危险源评价清单》反馈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更新。当现有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依然有效时,可无需实施新的改进措施,反之,必须及时更新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并实施。
第7篇 建筑公司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并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及准用证件,以防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第8篇 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现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一、安全科责任
1、对所有在建工程,要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年负伤率严格控制在1‰内,力创无事故年。
2、加强对各项目工程上岗人员的动态管理,每月分别对各工程上岗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做到对新工人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上岗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教育安全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对安全生产施工应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建筑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细则”、“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对少数项目经理无视安全生产,安全科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有权作出限期整改,停工整顿和罚金的决定。
6、安全科分管安全员因自身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按规定处罚人民币1000元,并在公司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实行下岗处理。
7、安全科在本年度创无事故年,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同时在公司职工大会上通报表彰。
8、安全科每月应将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公司经理汇报。
二、项目经理责任
1、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制度及管理措施,宣传贯彻安全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对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项目经理对本工程上岗人员随时同公司安全科保持联系,新工人吸收一批,安全培训一批,同时报安全科备案,实行上岗人员动态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如有不执行公司安全科指令及安全防范措施发生工伤事故,除承担事故中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公司另外罚人民币50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6、对2022年度抓安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工程项目经理给予表彰,公司在安排工程招标人选时,将作为一项主要实绩给予优先考虑。
公司安全科:
工程项目经理部:
市ee建筑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第9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筑公司工长
建筑安装公司工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轮流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日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坚持安全生产逐句检查制度,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总值,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有权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要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10、组织、指导群众性安全网点活动。
第10篇 建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建筑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山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及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两型五化'施工现场活动》《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绿色行动'》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2022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做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努力争创全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一个,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两个,区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三个。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杜绝刑事案例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发展。
2、实施措施:
2.1整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以省、市、区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与各项目部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抓工作落实。
2.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2.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2.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2.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创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3、奖罚办法:
3.1.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负责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3.2处罚
3.2.1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3.2.2参加全省检查的工程项目部,达不到优良标准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通报批评。
3.2.3市、区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能报批评。
3.2.4凡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视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2000元(不含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11篇 建筑公司项目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项目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入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3.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第12篇 综合楼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措施
1、施工阶段,根据本工程施工规模、结构特点、场地环境、承包范围性质等实际条件,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
2、针对工程施工技术的分项工程配置综合素质好的项目领导班子,对施工队伍进行评估,选用适当的机械设备及配备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
3、项目配备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性指导文件。
4、组织准备开展安全活动的所有文件、表格收集标准文件记录形式,统一组织收发管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5、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措施
(3)大型施工机械拆装方案及验收措施
(4)脚手架施工方案
(5)模板支撑作业施工方案
6、施工作业前制定施工各阶段各工种、各部位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场前教育培训准备工作。
7、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安全用品符合安全使用规定要求。
8、工程项目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有关证件登记造册,送交工程合同预算组、后勤组、安全组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9、施工生产现场的管理措施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落实现场施工人员配置及管理方式;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以提供必要的劳工保障。
(1)施工现场内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部分工种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由项目机电组及项目技术内业组负责系统管理。
(2)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①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a、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一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b、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c、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腐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d、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并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e、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
f、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g、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②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a、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b、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架。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应支搭防护棚。
c、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d、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e、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f、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g、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h、高空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i、楼层安全防护
1.5×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
上每隔两层应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
③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a、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b、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c、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d、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e、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f、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g、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设施。
h、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④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a、提升井架的安全装置:吊盘停车安全装置、钢丝绳断后安全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高度10~15米设缆风绳,井架四周应满挂密目网封闭,首层进料口搭设2m的防护棚,楼层的吊盘出入口应设安全门,导向地锚必须设置牢固。
b、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位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过程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c、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d、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e、钢丝绳使用应用足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f、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⑤人工挖孔桩安全措施a、护壁高度和每天开挖深度不得大于1m。b、护壁混凝土不得人工搅拌,每节护壁混凝土均须监理单位验收。
c、孔内作业,上下井必须用安全牢固的绳梯,严禁乘坐吊桶上下。
d、井下施工时,井上人员不得离岗,且须配备对讲机,保证上下通讯畅通;应配备有毒气检测仪器,定时进行气体检测。
e、施工时孔壁附着物(串筒、爬梯、排水管、通风管等)必须固定牢固。
f、严禁孔内边抽水边作业。
g、已挖好的桩孔必须用木板或脚手板、钢筋网片盖好,防止土块、杂物、人员坠落。严禁用草袋、塑料布虚掩。
h、已挖好的桩孔及时放好钢筋笼,及时浇筑混凝土,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以防塌方。
i、桩孔上口外圈应做好挡土台,防止灌水及掉土。挖出的泥土应集中堆放或及时运走,孔口周边1m范围内严禁堆放泥土。
j、在孔桩施工阶段要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定期进行变形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管理实施方法
①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再由机电组、安全组,以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a、电工工作应随现场调配进行,必须分区组织分配人员,如有夜、加班等特殊情况,电工应按要求排班上岗。上岗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工作卡及上岗证。
b、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c、施工用电中常见通病必须杜绝,作好现场巡查工作,对现场配线、配电箱及敷设情况进行记录,查找问题根源,并上报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施工控制点: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及用电布置图;按规范要求对配电设备进行分级管理;管理人员作好巡查工作及调配工作,针对特殊环境,按要求落实处理方案的实施。
②中、小型机械的使用本工程机械使用品种多,工序搭接紧凑,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总体布置机械定位、定人、定责,使用前组织安全员及有关机械部门对其验收工作划分责任区,平时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机操工上岗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上岗,经培训教育参与施工,按规定及现场环境搭设机械防护棚,作好雷雨、台风季节的准备工作,机械使用验收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安全组应督促指定机操工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施工控制点:a、机械设备的防扩装置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b、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c、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人、定位,定岗位的岗位实施制度,全面按操作规程作业作好分级管理工作。
③脚手架工程本工程采用双排落地扣件钢管式脚手架,施工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针对结构施工要求总体实施布置。
实施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应经过安全组教育培训交底,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合理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搭设、拆除时设立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搭设完作业段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定期对架体检查验收,作好维护工作。
施工控制点:
a、必须在实施前编制施工方案,并对材料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b、按规范控制搭设、分阶段组织验收,并作好雷雨季节的接地避雷措施。
c、使用时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严禁架体上乱堆乱放,避免超载。
d、及时对操作技术工的统计培训、教育,加强工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率,从而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④季节施工抓好季节性施工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做好雷雨季节的防护工作。实施控制在暴风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作好现场各安全项目(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等)的防护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搭设固定的防台、防雨棚,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同时堆场、仓库应配备防护用品,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保证场面无积水。斜道、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施工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控制点:
a、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b、作好雨前,雨后的检查工作,防止危险隐患的发生,对严重危险部位及时处理。
c、机械设备的接地接零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归档。
⑤检查、验收的控制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做好安全记录。
以项目总工为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自检组,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省市级规定要求执行,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护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水平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提升井架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规定进行搭设验收,搭设完毕后经主管部门以及广州市安监站的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对临边洞口的防护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或违章作业。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工地每天检查,工程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⑥事故隐患的控制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当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做好全员发动,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⑦纠正和预防措施a、纠正措施:由项目安全员在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安全部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
b、预防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作是预防的根本。推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的标准化管理,教育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针对性安全交底和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手段。
⑧教育和培训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彻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大会、录像等。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⑨安全记录
由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收集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安全记录由项目安全资料员进行收集、整理,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
第13篇 建筑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建筑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14篇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理落实方案
一、 参加人员:项目开发单位主管人员、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各楼号主要负责人。由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下发文件精神,并宣读文件内容。
二、 有监理主持及落实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经理为安全落实小组组长,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实施代表,各楼号主要负责人、工长及车库负责人为副组长。编制人员有项目部负责人落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监理项目部以备检查。
三、 落实范围与重点
1、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如电工证、塔吊司机、信号、司索、架工、搅拌机人员证件,安装与拆除塔吊具备资质证。项目部与工长突击检查,地下室及建筑物内不得住人,发现住人的立即搬出,建筑物内的办公室、仓库有易燃易爆材料的,如汽油、稀料、油漆等重点看护,仓库人员以及出入仓库人员不得在内吸烟,不得有明火,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
2、建筑物、基坑周边及临边防护“三宝四口”要认真检查落实,主要有外架、密目网、兜底网、随层网,周边临边电梯井洞口、采光井、管道井、车库周边防护、新到工地人员做到安全教育工作、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戴安全帽等
四、 整改时间:2022年11月12日上午传达精神,12日一天时间由项目部人员结合各楼号工长认真检查,没有达到安全要求的以及安全隐患的要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工长整改到位,书面记录的报监理项目部,重点查看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 监理及项目部12号下午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不留死角,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并拒不整改的,一停工、二上报,安监站建设局(已设立专置电话)三写出罚款通知单(拨款时一并扣除)
监理项目部
2022年11月12日
第15篇 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下,2007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0018.62亿元,同比增长20.35%。在建筑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建筑业的安全发展,但建筑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当前我们必须综合、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多发的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7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同比增加48起,上升2.2%,死亡人数增加176人,上升6.9%(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840起,死亡1011人,同比下降5.4%和3.53%。其中,较大以上事故38起,同比下降2.5%;死亡159人,同比上升8.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96起,死亡357人,同比减少7起,下降6.8%,死亡人数减少26人,下降6.8%;发生重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55人,同比增加44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9人,同比增加2起、99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一)事故特点
1.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上升。2007年全国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6.9%,这是近两年来建筑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后出现的新情况,今年遏制建筑业事故上升的任务十分艰巨。
2.重特大事故多发。发生重特大事故7起,死亡154人,同比分别增加6起,143人。特别是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和湖北省恩施州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发生教训相当深刻,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为建筑业比较罕见的。
3.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仍是事故多发的主要类型。2007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共发生1257起,死亡1574人,分别占总量的54%和58%。其中较大事故共49起,死亡19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51.0%和55.1%;重大以上事故4起,其中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和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22人死亡。3月至11月份平均每月发生5起较大坍塌事故。
4.房屋建筑、公路桥梁、电力及铁路等施工事故多发。从事故行业构成看,房屋工程建筑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较大事故总量的35.0%和18.9%;其次是:公路桥梁占14.6%和24.0%、电力占10.7%和9.0%、铁路施工占8.25%和14.5%。
5.多数地区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9个单位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占90.6%。从地区构成看,发生4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有14个。其中:
7起以上事故:浙江(7起、死亡24人)、四川(8起、死亡38人)、湖北(10起、死亡74人)。
6起事故:山西(6起、死亡35人)、江苏(6起、死亡32人)、重庆(6起、死亡23人)。
5起事故:山东(5起、死亡17人)、河南(5起、死亡23人)、广东(5起、死亡15人)。
4起事故:河北(4起、死亡17人)、黑龙江(4起、死亡12人)、陕西(4起、死亡14人)、甘肃(4起、死亡12人)、安徽(4起、死亡13人)。
6.塔吊等起重机械事故多发。起重伤害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3起,死亡90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22.3%和17.6%,其中塔吊倒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16起,死亡65人,分别占起重伤害较大以上事故的69.6%和72.2%。特别是8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连续发生7起塔吊倒塌事故,死亡31人。塔吊事故主要发生在江苏(3起)、四川(2起)、河南(2起)等地,事发单位多为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及塔吊租赁企业。
7.中央建筑企业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中央建筑企业全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6起,占总数的13.6%,死亡100人,占总数的19.6%,同比下降23.5%和12.8%。主要集中在中国铁路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上半年事故大体呈逐月上升、下半年保持高位略有回落态势。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初起点较高,到2月份下滑,从3月份开始逐月上升,下半年事故在高位保持平稳,至年底渐趋回落。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建筑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基本建设规模快速扩大,城乡建筑增长过快,使建筑业现阶段呈现出事故高发、多发态势。2007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0018亿元,同比增长20.3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109751亿元,同比增长25.6%。全国公路、水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00亿元,同比增长22.3%。近五年来,高速公路建成2.8万公里,是过去15年的总和;新改建农村公路130万公里,是过去53年的总和。全国铁路基建投资完成1749.8亿元,同比增长12.7%,相当于2003-2005年三年的总和,在建铁路大中型项目125个。这些都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
2.建筑市场不规范,监管不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比较普遍,建筑市场上存在着拆分项目过细、工程标价过低、不合理压缩工期等问题,特别是建筑业市场门槛儿过低,一些低水平、低素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队伍进入建筑市场,给建筑安全造成隐患。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就是因为工程项目中标造价过低,且抢工期、赶进度,忽视质量安全等问题造成的。
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滞后。在建设规模高速增长,施工战线拉长,安全风险加大的形势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管理滞后,安全责任不落实。一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招投标环节不规范,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任意调整和改变工期,抢工期、赶进度。二是一些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难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工序的安全监控。三是一些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对施工安全的监理职责,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岗位资质与规范要求不符等问题。四是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前期安全因素重视不足,前期地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重大危险因素判识不明,地质类别不清,客观上缺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指导。
4.施工现场管理不严,隐患整改不彻底,“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工程分包队伍资质审核不严,违规分包、转包、习惯性违章等现象还大量存在。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如河南郑州富田太阳城二期家居广场中心工程“9.6”模板支撑系统坍塌死亡7人事故,就是由于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搭设模板支撑系统,对劳务分包队伍疏于管理,以包代管造成的一起较大责任事故。
5.违法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2007年发生的16起塔吊坍塌事故中有9起是在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原因和问题: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旁站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不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如河南南阳锦江公寓住宅楼工地“6.5”塔吊坍塌死亡7人事故,直接原因就是租赁企业不具备塔吊安装、拆卸资质,违规作业造成的。
6.政府行业监管存在管理漏洞。建筑业专业门类较多,监管职责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造成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一些铁路、公路、电力及其他工业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专业建设工程行业监管职责不明确,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二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对比较薄弱,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如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一些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工程等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之外,存在监管盲区。
二、典型案例分析
(一)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1.基本情况
2007年8月13日16时30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第一孔主拱圈支架拆卸完毕,正在1号桥墩下休息人员发现第一孔主拱圈多处开裂、掉渣。至16时45分,掉落砂浆碎块体积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掉渣处出现明显裂缝,并落下大块石头。此时,0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主拱圈局部下沉,该处桥面局部下凹,靠0号桥台的1号腹拱迅速破坏下塌,2号腹拱下方主拱圈完全断裂,1号孔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0号桥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30秒。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堤溪沱江大桥是在建凤凰至大兴公路(以下称“凤大公路”)控制性工程之一,属a1合同段,其建设单位是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是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主要原因和教训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工程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垮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抢工期、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勘察设计单位技术服务不到位、政府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湖北恩施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1.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20日8时44分,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境内,正在建设的宜万(宜昌—万州)铁路ⅱ线高阳寨隧道进口发生了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该隧道进口端线路走向与318国道近垂直相交,公路外侧为木龙河河谷,隧道与木龙河大桥相连。隧道全长4404.76m,已完成开挖4388m,在距洞口还剩5米时,隧道进口周围的危岩发生了坍塌,致使在隧道进口下方作业的4名工人和318国道上途经隧道口下方的一辆长途客车被埋压,事故造成3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8.68万元。
2.主要原因和教训
(1)直接原因
隧道洞口边坡岩体,受施工爆破动力作用,致使边坡岩体沿原生隐蔽节理面与母岩分离,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失稳向坡外滑出,岩体瞬间向下崩塌解体,造成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一是勘察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提交的相关勘察文件中有关高阳寨隧道边坡稳定性的地质勘察结论与现场实际不符,地质勘察工作深度不够,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措施指导性不够。二是施工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超前地质探测工作不到位;施工地质工作有缺陷;洞口段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爆破施工;对导洞施工、洞口围岩监控监测和高边坡防护工程技术措施不到位。三是监理单位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的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隧道监理资质,现场监理力量不足;未做到旁站监理,疏于现场监理。四是建设管理单位武汉铁路局宜万铁路总指挥部对勘察设计的技术管理不够严格;在日常施工安全检查不严格;对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疏于监管,对现场监理的管理不到位。
(三)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地“11.14”重大起重机坠落事故。
1.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造成吊笼内11人死亡,6人受伤。
建设单位: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总包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赛华监理公司。
设备生产单位:江苏启东市建筑机械厂。
2.主要原因和教训
经调查初步分析认定:该升降机西侧吊笼电磁制动电机的制动力矩承受不了吊笼内的载重荷载,导致吊笼失速下坠。降坠安全器动作后,由于下背轮的脱落、上背轮螺栓的松动,导致驱动、防坠齿轮与齿条相脱离,防坠安全器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导致事故发生。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存在漏洞。升降机为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其在租赁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投入使用前未验收,未委托评估机构对升降机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到位,没有定期进行坠落试验,导致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未及时发现。二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工作不实不细,没有对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等环节实施监理。
三、主要对策措施与建议
针对建筑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强化监管,在立足预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措施,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隐患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等,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句话,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也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只有消除隐患,才能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当前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为此,我们要支持配合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督查、抽查,指导各地、各企业、各项目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铁路建设、公路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风险较大的桥梁、隧道、电站、水利设施等专业工程建设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同时,对台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地质灾害所引发的建筑施工事故的重大隐患也要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对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塔吊安装拆卸、升降机作业、施工用电、施工现场排水、临时设施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严防坍塌、坠落、模板支撑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
(二)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部门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当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多头管理,责任不落实。一些行业领域主体缺位,管理缺失,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体。为此,建议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三定”方案中应明确相关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对各类建筑施工领域实施由一个大部门统一监管的主体和体系。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及其他各类工业建设工程等实施统一监管。总之,要统筹城乡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监管关系,整合行政资源,形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大建设安全监管模式和机制。
(三)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必须强化事故管理,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建筑较大以上事故备案制度和约谈机制。凡是发生较大以上建筑事故的,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十五天之内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会同建设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三十天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以上事故和一起重大事故的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强化督促整改措施和落实。同时,对事发企业(单位)视其不同情况,实施停业整顿,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资质降级、经济处罚或组织督导组进驻现场督导。二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制度。对较大以上典型事故或具有同类共性的案例要组织有关企业、专家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三是加大事故现场督导跟踪力度,掌握事故调查情况,指导地方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四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厉进行追究,处罚到位,决不姑息。
(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防范事故发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一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责任人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总公司、二级企业、项目部,到班组、作业队、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链,特别要落实企业和施工现场终端安全责任。三是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建立企业安全奖励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先进的企业、个人要给予奖励、表彰,对管理不善,事故频发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并记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档案。四是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规范建筑市场,实施综合治理
建筑市场不规范,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规范建设业主的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投资者作为建设业主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并明确在工程招投标中,将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列出,不纳入商务竞标,并要求业主对该费用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改变低价中标的方式,支持合理标价中标,防止一味追求压缩投资,为企业设备更新和安全投入提供一定的空间。三是着力培育建筑二级市场特别是劳务市场等,依托地方政府开办农民工培训学校,加强劳务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基本技能,有组织和成建制地提供劳务用工服务。四是要提高建筑市场企业准入门槛,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能力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和劳务队伍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五是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等企业和个人行为。
(六)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一是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二是研究建筑业安全状况评价指标及要素体系,形成科学综合的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等经济政策措施,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投入,推进政策治本。四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化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倾向性、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当前应建立健全村镇农房建设安全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加强监管和指导。五是要研究建设单位(业主)全面认真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职责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安全投入等方面,以及对建设各方主体加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