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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案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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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案

第1篇 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格式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大连日之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坐落于大连开发区红星工业园8-3#,西边面临顺通汽车公司,南边面临大小孤山,东边面临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北边面临齐化公司。营业面积512平方米,安全出口3处。现从业人员19人,安全负责人1人,是一家小型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主要从事精密的模具零部件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应急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立应急办公室,设在二楼综合办公室内。

1、应急指挥部成员级职责

总指挥:杨玉宝

副总指挥:刘仁钢

成员:陈卫、石雪松、姜勇娜、郭玉恕

职责:

⑴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⑵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⑸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⑹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⑺组织对应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刘仁钢

成员:陈卫、石雪松、姜勇娜、郭玉恕

职责:

⑴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⑵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即使断电。

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有序疏散。

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㈡组织体系框架

四、预防与预警

㈠危险源监控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速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对事故前应急处理能力。

㈡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故状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和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五、应急响应

㈠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现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事故现场持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迅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3、联络组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向当地安全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4、灭火器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灭火。

5、疏散组接到报警后,立即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用镇定的语气呼喊,消除员工恐慌心理,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拥挤,以最快的速度引导员工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抢救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将受害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7、救援队伍到事故现场后,迅速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8、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9、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等待专业队伍救援。

㈡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掉插头,切勿触摸电器用具的开关。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木棍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㈢机械伤害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受伤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关闭电源,向周围人呼救,迅速向领导报告。

2、领导接报后,立即奔赴现场,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3、一般性外伤,迅速包扎止血,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如果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现场指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七、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和处置情况报送给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及通讯保障

⑴急指挥部:

总指挥:手机:

副总指挥:手机:

成员:手机:

通讯联络组:陈卫 手机:

灭火组:石雪松手机:

疏散组:姜勇娜手机:

抢救组:郭玉恕手机:

大连日之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

第2篇 柴沟洗煤厂冬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厂冬季设备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年底至明年初冬季内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厂房.

1、加强对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机修、生产班组加强对主厂房及附近的管道、闸门的检查及维护,对裸露在外的管道及闸门进行保温处理。

2、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备用设备及停开的设备放水工作(压风机、备用水泵等);裸露在室外的各个闸门要保证有较小的水量,以防冻裂;低压风机进风口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关闭或开启。

3、生产系统的各个厂房,外围皮带走廊、各料口的门窗关严,破损窗户及时修复或封堵,作好室内保暖工作。

4、日常生产中,停车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的,停用设备要求每两小时空车运转一次;各个泵及管道要进行放水;压风机机体进行放水。

5、冬季生产中,外部现场严禁用水冲刷地面、皮带走廊及楼梯,防止地面结冰,危及行人安全。

6、厂内员工在上下楼梯时,禁止将手插进口袋内不扶扶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外楼梯严禁行人通过。

7、对厂房内的所有热风幕及电暖风机进行检查,确保在整个冬季内能够正常使用,达到取暖要求,并准备充足的备品备件。

8、散装与袋装介质、工业盐、絮凝剂、阳离子以及所需备品备件准备要充足,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以上物品无法按时送到而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9、主厂房、隧道口、水泵房等场地门帘要在冬季到来之前全部悬挂完毕,对各个区域暖气管路进行打压供热实验,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冬季正常供暖。

10、准备充足的喷灯、汽油等物品,如有管路冻结能够及时处理。

11、贮备充足的防冻液,如有皮带滚筒结冰能够及时处理。

二、产品仓。

1、在冬季到来之前对精煤仓上所有电暖风机进行检查,通电实验,确保所有电暖风机都能正常工作。

2、精煤皮带走廊及原煤仓上卫生禁止用水冲洗,防止结冰,危机行人及仓下行人人身安全;精煤皮带走廊、配重间及仓上所有门窗玻璃要完好并关闭。

3、雨雪天气禁止所有车辆在隧道口至精煤仓下路面上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在精煤仓隧道口悬挂好门帘。

4、各放料口加热板在冬季到来之前进行检查实验,确保所有加热装置都能正常使用并且达到取暖要求,在冬季到来之后要定期安排人员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准备好充足的备品备件,防止料口冻结精煤无法外运而影响正常生产;要在精煤仓准备足够的大锤,如料口冻结以便及时处理。

5、精煤仓要储存足够的工业盐,以便于在雨雪天气防止路面积雪结冰而导致精煤无法外运。

6、调度室及个生产班组严格控制好精煤水分。

三、矸石仓及矸石转存线路。

1、在冬季到来之前对矸石仓暖风机及放料口加热板进行检查、通电实验,确保都能正常工作并满足采暖要求,准备好充足的备品备件。

2、调度室及个生产班组要严格控制好矸石水分。

3、在原煤仓下准备充足的工业盐,防止雨雪天气路面有积雪或结冰导致排矸车无法正常排矸。

四、职工取暖。

1、对各职工宿舍的暖气进行打压检查实验,确保每个职工宿舍暖气都能正常取暖。

2、给所有职工发放冬季劳动保护用品,包括绒衣、绒裤等。

五、责任落实。

1.各班组长及值班领导是本单位防冻防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冻防寒工作负责。

2.本厂生产现场不设任何形式的烤火炉及电气取暖设备。私自使用的按厂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经厂安检人员落实并上报厂领导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3.对没有按照本预案进行防冻防寒责任落实的班组及个人,当发生冻坏设备的事件后,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上下楼梯不扶扶手及走各个精煤仓及矸石仓外楼梯的职工按制度严格处理。

5、对于易发生高空坠冰的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带,防止高空坠落冰块砸伤职工。

怀仁连顺玺达柴沟洗煤厂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六日

第3篇 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重大风险因素得到有效防控,预防、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一节 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4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5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条文、标准

1.7有关医疗急救常识

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

第二节事故分析

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发生的部位和环节如下:

2.1坍塌

⑴深基坑的土方工程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支护或放出适当的坡度;

⑵脚手架作业未支撑牢固。

2.2高处坠落

⑴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板、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处的坠落;

⑵从脚手架上坠落;

⑶在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安装、拆除过程坠落;

⑷混凝土构件浇注时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

⑸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2.3触电

⑴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

⑵使用各类电气设备触电;

⑶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2.4物体打击

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出坠落物体的打击。

2.5机械伤害

主要发生在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桩机等的伤害。

2.6火灾、爆炸

现场存放的汽油、柴油、油漆等油料及各类化学危险品等发生泄漏,防火措施不当,造成火灾、爆炸。

2.7中毒、窒息

⑴亚硝酸盐是工业用防冻剂,如果误食就会中毒;

⑵吃腐烂变质的蔬菜、瓜果、用温锅水和枯井水煮粥、做饭、吃未腌透的咸菜等都会导致食物中毒;

⑶冬季取暖如果采用燃煤,如燃煤取暖设施(燃煤炉)使用不当,可导致煤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第三节应急预案

3.1应急领导小组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重大风险因素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应急恢复、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

3.1.2本项目经理部也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配置由总承包项目管理班子和专业分包管理人员组长,办公地点设立在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部,并公布联系电话表。

3.2应急准备

3.2.1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组织一支救护队,并进行救护演练。

3.2.2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准备相关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行政、消防保卫、机械动力部门进行各专业方面的培训,保健站作救护方面的培训,培训要有记录。

3.2.3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健全技术交底,备足备好应急工具和应急用品,踏勘好急救医院路线,设置急救负责人。

3.3应急响应

3.3.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⑴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⑵现场项目经理组织应急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3.2.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⑴重大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现场经理(主管领导)报告,以便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进行抢救(抢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⑵项目经理部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对事故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

3.3.3报警

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报警时,要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电话、单位、事态状况即报警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急救时,还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或救护车辆。

3.3.4上报

紧急事故处理后,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一式二份,自留一份,报项目管理部(安全部门)一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

3.4应急措施

根据我公司组织机构体系、部门设置,以及项目经理部的职责分配,结合工程属地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流程规定如下图所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流程图

3.4.1坍塌事故

1)应急措施

⑴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坍塌应急措施

严格制定基坑支护、模板单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施工中必须做好监护工作,如发现基坑边坡附近土体裂缝掉土、模板支撑系统变形等有塌方险情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并设置标示牌作出危险警告,防止他人误入。必要时设专人看护;待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后,在决定可否进行下步工作。

因塌方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两方面的措施:

①立即扒挖,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

②对伤员上部的土体(模板、构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防止因二次塌方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

③对危害大的复杂塌方,(如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等),应立即上报公司,由工程部、技术部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⑵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措施

防止脚手架坍塌事故的主要方法是:脚手架的搭、拆必须严格按审批的脚手架单项施工方案执行,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重点检查架体各种支撑及结构连接的受力情况。

一旦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要积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疏散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画出危险地段进行表示,派专人看护现场防止误入,并及时与'120 '联系急救伤员。

2)伤害急救

⑴骨折急救:当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要对伤员的伤

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固定。当发生脊柱骨折时,由三人平托将病人放在木板或门板上运送,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颈柱损伤病人运送时,由救护人员沿病人纵轴托头略加牵引,头与躯干一同转至木板上,用沙袋与衣物将颈部两侧固定。

⑵止血急救:当发生伤口出现大出血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血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急救。肢体部位大的伤口出血不止者,在伤口上端用止血带捆上止血,转送途中每隔20分钟放开止血带一次,并迅速打急救电话:120到现场诊治。

⑶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急救方法:

当发生伤员:停止呼吸,但心跳存在;或心跳停止,但呼吸存在;或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抢救。

①人工呼吸:病人仰面平躺,救护人员口对口对病人进行呼气和吸气,反复进行,人工呼吸频率15~20次/分。

②心脏按压:病人仰面平躺,救护人员面对病人双手重叠,放在病人胸骨下段,以每分钟60~80次/分速度,每次下按3~4cm,按后马上抬手,以便进行下一次。

③人工呼吸加心脏按压法: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同时进行,其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比是1:5频率。

⑷脑出血的急救和转送:

当伤员突发头痛、呕吐、昏迷、偏瘫等神经系统症状时,要及时转送。转送时头部抬高,解开衣领,不要转动病人头部。如病人又抽搐时,用硬物将上下牙垫上。

3)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在抢救的同时,打'120'电话请求急救。

3.4.2触电

⑴必须执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做好用电防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及各种灯具,实行机械设备专人负责制,设专人经常检查施工用电设施,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⑵当有人触电时,抢救者首先要立即切断电源,(拉闸、拔插头),如触电人距电闸太远,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木板、木棍、)挑开触电人身上的电线或拉开触电人,使之脱离电源。切忌:直接用手或金属材料及潮湿物拉电线或触电人,以防解救人再次触电。

⑶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人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人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⑷触电人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人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的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若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打急救电话:120到现场诊治。

⑸如果触电已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尽快把触电人仰面平放,进行人工呼吸。

⑹如果触电人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按压急救。

3.4.3高处坠落

⑴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外防护、内封闭'的各项防护设施设置,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做好专项交底及验收检查工作,并正确使用'三宝'防护用品。

⑵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损伤、腹部创伤等。当发生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及时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部。

⑶伤害急救

①骨折急救:当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现场要对伤员的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固定。当发生脊柱骨折时,由三人平托将病人放在木板或门板上运送,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颈柱损伤病人运送时,由救护人员沿病人纵轴托头略加牵引,头与躯干一同转至木板上,用沙袋与衣物将颈部两侧固定。

②止血急救:发生伤口大出血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血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急救。肢体部位大的伤口出血不止者,在伤口上端用止血带捆上止血,转送途中每隔20分钟放开止血带一次。并迅速打急救电话:120到现场诊治。

3.4.4火灾、爆炸、爆燃

1)汽油、柴油、油漆等油料及各类化学危险品,应防止泄露,一旦发生泄漏现象应及时清理干净被污染场所。

2)油品及化学品在采购、储存、发放中发生的泄漏,由材料部门进行清理;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由动力部门进行清理。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严格控制各类火源。

3)火灾的类别与扑救

⑴火灾按可燃物可分为五类:

①可燃气体火灾 ;

②可燃液体火灾 ;

③固体可燃物火灾 ;

④电器火灾;

⑤金属火灾。

⑵下述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①三酸(硫酸、硝酸、盐酸)引起的火灾;

②清于水、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引起的火灾;

③融化的铁水、钢水引燃的火灾;

④高压电器装置的火灾;

⑤用电设备绝缘不好引起的火灾。

⑶具体扑救措施:

①发现者立即向周围的人发出警报,并迅速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报告;

②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灭火和抢救伤员,并及时疏散被围困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

③打119报警并组织救火(控制火势蔓延):建筑物起火,一端向另一端蔓延时,应从中间控制;中间起火,两侧控制;楼层着火,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

4)爆炸与爆燃

⑴爆炸与燃烧主要有:

①锅炉爆炸事故 ;

②易燃、易爆液体燃爆(柴油、汽油、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气、

天然气)。

⑵发生爆炸事故后,要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的衣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员休克、窒息、创面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喝淡盐水。现场除化学烧伤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有水泡一般不要弄破,用洁净衣服覆盖,把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3.4.5物体打击

1)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外防护、内封闭'的各项防护设施设置,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做好专项交底及验收检查工作,正确使用'三宝'防护用品,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投、撇物品。

2)高处坠落物打击

⑴高处坠落物打击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

伤(如骨折)、胸腔损伤、腹部创伤等。当发生有人因物体打击受伤或骨折时,应注意保护受伤或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及时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并派人监护出事部位待作处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⑵伤害急救

①骨折急救:当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要对伤员的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固定。当发生脊柱骨折时,由三人平托将病人放在木板或门板上运送,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颈柱损伤病人运送时,由救护人员沿病人纵轴托头略加牵引,头与躯干一同转至木板上,用沙袋与衣物将颈部两侧固定。

②止血急救:当发生伤口出现大出血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血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急救。肢体部位大的伤口出血不止者,在伤口上端用止血带捆上止血,转送途中每隔20分钟放开止血带一次,并迅速打急救电话:'120'到现场诊治。

3.4.6中毒、窒息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⑴警惕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厂作为工业用防冻剂,施工现场要加强亚硝酸盐的管理,防止误食;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瓜果;不用温锅水和枯井水煮粥、做饭;不吃未腌透的咸菜;食堂采购员购买食物要到有资质的店铺、超市、饭店采购,避免食物中毒。

⑵发现饭后有人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咙使其呕吐,立即送往医院,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剩余食物已备检验。

2)窒息事件应急措施

⑴目前,我单位冬季取暖不得采用燃煤,如燃煤取暖设施(燃煤炉)使用不当,可导致煤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在冬季取暖前,一定要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及检查工作。

⑵煤气中毒严重时,可导致窒息及危及生命。发生时,要紧急救治,发现人要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将病人抬放到通风处抢救(做人工呼吸),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7机械伤害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配置齐全有效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执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做好用电防护,实行机械设备专人负责制及班前检查制,按要求办理验收证(必要时办理准用证)。

2)伤害急救

⑴骨折急救:当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要对伤员的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固定。将断手(足)、断指(趾)用消毒的敷料包好,切忌将断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然后将包好的断手(足)、断指(趾)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一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切忌将断手(足)、断指(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速随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以便获得断指再植的机会。当发生脊柱骨折时,由三人平托将病人放在木板或门板上运送,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颈柱损伤病人运送时,由救护人员沿病人纵轴托头略加牵引,头与躯干一同转至木板上,用沙袋与衣物将颈部两侧固定。

⑵止血急救:发生头皮撕裂伤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血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急救。肢体部位大的伤口出血不止者,在伤口上端用止血带捆上止血,转送途中每隔20分钟放开止血带一次,并迅速打急救电话:'120'到现场诊治。

3.5应急恢复

3.5.1事故、紧急情况得到遏制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清理废墟,在短期恢复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

3.5.2在进行应急恢复过程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3.5.3在进行应急恢复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以会议形式对'应急预案'的运行控制方法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更改控制文件或修订'应急预案'。

3.6应急演练

3.6.1应急预案制定后,由编制部门负责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培训,讲解有关预案内容,明确自我保护、防范事故的要求,示范抢救、扑救的方法,做到职责明确、技能熟练。

3.6.2应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演练,演练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演练过程中的外部联系、现场补救、人员抢救、应急物资使用等方面的应急过程进行评审,演练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项、整改项、改进项应逐一进行完善和改进,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以提高其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4篇 余热发电分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分厂内发生的各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火灾、爆炸、清仓清库意外、交通事故等。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广大职工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 、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5)、事故分类:

一、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事故救援及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援,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贾汪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6、应急救援组成员:

组长:余红卫

副组长:程光新 赵荣厂

组员: 张广明李军 齐小将李建张浩王珂肖广成 孟翌 巩磊当班值班长

7、相关职责

应急救援组所有成员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接到事故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事故救援工作。

8、培训和演习

应急救援组组长,每年组织应急救援组所有成员、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上岗前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演习。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修改下发之日起施行。

制造分厂

二○○八年九月一日

第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阻断事故蔓延的条件,以科学有序的应急救援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但是企业把应急预案编写完成后,往书柜里一放万事大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该怎么干仍然怎么干与应急预案毫不相干,把应急预案当做摆设、当做应付的差事。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仓皇失措,使事故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究其这个问题实质就是,人们还不懂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在思想深处还不知晓预案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

现代安全生产理论认为,安全生产管理实质上是一种风险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危险预警与监测管理、事故预防与风险控制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

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的过程,就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危险预警、监测管理、事故预防、风险控制管理和企业应急管理的过程。关键是如何把应急预案运用到实际过程中,企业还需要配套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起初,我并不知道应急预案的管理,但是我通过给作业单位不断地下达项目安全交底书,我逐渐明白了应急预案的管理过程。如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我首先对交通安全管理过程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分四个方面告诉司机,一是人的危险因素(包括行人、驾驶人的不安全行为)、道路因素包括路面条件如弯道、隧道、陡坡、村庄马路等,环境因素如气象条件雨雪天气、大雾天气、团雾天气,管理因素如车况因素、路政管理因素、交通秩序管理因素等。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路段、天气、时间、车况等事故征兆告诉给司机,让司机注意防范。

对于危险检测和应急响应,由于单位没有视频监控系统,没有gps定位系统,为了有效的知道司机行车路线和具体位置,要求副驾位置上的人员,每隔2个小时进行一次路途安全报告,明确行车路线和具体位置。然后安监部门回应一条安全防范信息,要求司机速限行车,保持与速度等值的车距。遇到危险情况及时开启双闪,减速、变道、在安全地带紧急停车,发生事故,及时报警如12122,120等。

在交通安全运输过程中,通过用预案的事故预防、危险源检测、危险情况预警、应急处置等四个环节的管理,单位连续三年实现了交通安全无事故,实现了平安生产,平安经营。

所以,学会应急预案的管理,是企业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手段,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企业职工,要把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应用当做一件大事,做到人人熟悉,人人会应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的预防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6篇 安全生产事故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矿生产死亡事故中,矿井提升运输死亡事故仅次于顶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这主要是人员违章及作业环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和环境安全保护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矿井发生的提升伤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为作业人员自伤和人员收到意外伤害两种。立井提升主要用于升降人员、运送设备物料、矿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发生的事故有断绳、蹲罐、过卷及人员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其他伤害等。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互救时,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4)预防为主,科学救援。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条件,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增强井下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灾害预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总经理、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3.1.2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每季度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3.1.4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1.5生产技术部的职责及任务

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正确设计,从设计上要保证工程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相关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掌握规程的执行情况,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井下顶板、水、运输等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落实好预防措施。

负责运输管理。

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负责制定并落实防治水设计、措施及计划。

3.1.6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

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保证技术措施齐全、有效。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抢险救灾储备材料的储备情况。

负责落实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牵头组织矿井救灾演习。

3.1.7通风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瓦斯、火灾、煤(矿)尘、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保证通风、瓦斯、火灾、防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制定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编制“演习实施报告”。

矿井发生灾害时,要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方面要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负责矿井井下爆破工的统一管理;负责爆破使用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的统一管理、发放;瓦斯检查员参与“三人连锁放炮制”的实施;负责对施工单位协助参与爆破人员进行培训及证件的发放。

负责爆破作业过程中灾害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工作。

负责按照防火要求编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实井下各配电点、材料库等场所要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

3.1.8机电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分管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牵头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机电技术管理、机电安全、机电质量标准化等)。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负责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保证矿有的大型设备、供电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达到设备完好,不失爆,正常运行。监督施工单位的大型设备管理,达到完好要求。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负责牵头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业务指导,监督按照《安全监测规范》设置监测探头,并按标准进行管理。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建立安全监测数据库,将安全监测获得的信息反馈到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井上、下通讯畅通无阻。

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参加重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监察部的职责及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各部门煤矿三大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涉及到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负责监督各类隐患的落实及处理。

负责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3.1.10保卫科

负责监督地面消防仓库配备的防火、防洪等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督促物资供应部门落实消防器材的购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负责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1.11 计划财务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职责及任务

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工程,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

负责落实建设安全“三同时”。

3.1.13 后勤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

负责所辖管理范围防火措施的落实。

3.1.13医疗急救站筹备办公室

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3.1.15 物资供应部

负责按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养,保证完好并及时供应。负责爆破材料库矿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的管理。

3.1.16 行政办公室

负责事故应急的车辆协调工作。

3.1.17 工会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1.18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要求做到人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每个职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范围内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各种事故时,都能够采取相应对策,并能够迅速、准确地撤离事故现场。

3.1.19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的命令,参与事故抢险工作。

负责将所属各施工队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实施监督。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瓦斯监测监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的避灾路线,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施工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1.20 各单位还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等进行经常性自查,保证完好有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预防措施”的实施。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2)严格落实提升质量检查制度,发挥各级的检查作用,及时处理运输隐患。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由专职机构对提升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实地进行各项保护试验。

(4)操作人员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前检查试验。

4.2 突发事故前的预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或钢丝绳安全系数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松绳、过卷、过速、限速等保护装置失灵;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重物砸击或受猛烈拉力伸长而不能及时更换;摩擦轮多绳提升钢丝绳各绳张力不均或不按规定更换等。

4.2.1.2制动装置不符合规定;液压站油质过滤不良,杂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畅、阀组拒动致使不能可靠制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气制动失效;超载运行引起制动失灵;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打滑;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4.2.1.3操作或防护不当、保护失灵、管理不善、违反规定等造成人员、设备、矿车从罐笼坠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可能发生在上下井口人员乘罐时,也可能发生在人员、设备、物料提升过程中。

4.2.1.4机电设备不防爆、无“ma”标志或存在失爆现象,电气设备不完好、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引起的电气火灾,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发生地点为车库、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于防护不当、设施不健全(如冬季无暖风设施,井架、井筒结冰坠落伤人)、违章作业等在井口或井筒坠物导致物体撞击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过程中还可能存在触电、雷击、突然失电、过速提升容器卡阻,带绳下滑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4.3矿井提升事故预防措施

4.3.1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为防止过卷事故出现,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开关、磁钢固定牢固,无脱落,性能可靠,确保到位停车。

4.3.2.2每日对过卷、闸间隙、过速等保护进行试验,确保保护设置或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4.3.2.3每周检查井筒减速点开关,保证提升过程减速可靠。

4.3.2.4定期更换提升机制动系统液压油,清洗制动闸、系统阀组,保证制动系统安全可靠。

4.3.2.5加强对提升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杜绝人为误操作。

4.3.3为预防提升钢丝绳断绳及坠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3.1确保提升钢丝绳日检时间和日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提升钢丝绳。

4.3.3.2加强提升机的维护和检修,避免提升机出现紧急停车。

4.3.3.3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

4.3.3.4加强滚筒摩擦衬垫的检查,保证钢丝绳间的张力差不超过10%。

4.3.3.5定期检查钢丝绳张力平衡装置,确保工作状况良好。

4.3.3.6定期检查托罐装置和防过卷、防过放装置,确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对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探伤试验,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3.3.8制动系统的制动力距、空动时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4.3.4为预防平衡尾绳断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4.1确保平衡尾绳周检时间和周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平衡尾绳。

4.3.4.2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分绳木。

4.3.4.3加强对提升系统检修,避免过卷、过放事故的发生。

4.3.4.4及时排干井底积水,清理杂物,避免井窝杂物缭绕平衡尾绳。

4.3.4.5加强提升系统各岗点人员的巡检力度和巡检质量。

4.3.5为预防主提升钢丝绳滑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强检查滚筒衬垫,摩擦衬垫摩损及摩擦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3.5.2提高对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修质量,保证二级制动性能可靠、动作灵敏,保证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紧急停车时二级制动可靠。

4.3.5.3下大件时,要严格按照提升机最大允许提升重量对下大件重量进行限制,并对空罐进行配重,同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强对钢丝绳的日检、井筒装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提升系统工作可靠。

4.3.6为预防卡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对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门、摇台、阻车器、罐笼及推车机与提升信号间的闭锁进行检查、试验,闭锁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4.3.6.2每周对立井井筒装备检查一次,保证运行罐道及稳罐罐道无松动,罐道接头间隙、错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对立井井筒罐道间距、罐道变形、锈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检查,确保罐道安装质量。

4.3.6.4每天要对罐笼的罐耳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热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确保井筒温度符合规定

4.3.7为预防罐笼内人员、车辆安全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员时,罐笼必须设置完好、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罐帘,并保证规范使用。

4.3.7.2、罐笼运行时,罐内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和随身携带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笼或靠近和接触运行部位。

4.3.7.3、上下车辆时,必须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车装置将车辆进行可靠稳阻。

4.3.7.4、一般不得单独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确实需要时,应经把钩工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放置稳固、可靠,方可进行。

5 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来源

作业人员发生矿井提升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向综合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室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机电部、运行工区、调度室,对提升事故情况进行侦查。

5.2信息报告

发生矿井提升事故后,要核实矿井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情况和被困人员数量,矿井提升事故发生时间、范围等信息,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晋煤集团值班室,晋城市安监局值班室和有关单位。

综合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提升事故信息后,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到调度中心集结待命。

5.3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矿领导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胡底煤业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公司综合调度室自动转换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工作组人员立即到指挥中心集合,根据人员在位情况,明确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人员,部署事故救援任务,实施应急救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可能伤害人员的数量,依据胡底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确定分级响应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政府级:在确认矿井运输事故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上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晋城市安监局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

公司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受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下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同时报告晋城市安监局。

矿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无人员受伤害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井下人员撤离。

6.2 响应程序

提升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1应急指挥

6.2.2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6.3 处置措施

(1)当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设置警戒标志。

(2)事故单位班区长得到事故情况及时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指挥应急处置,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救助。

(3)现场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4)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的接送工作。将伤员及时运到井口,副井底信号工要按伤员提升规定做好联络工作,及时将人员运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处置时要设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过、禁止其它作业。

(3)在进行抢险救援时,需切断电源、设置警戒人员、固定提升运输设备,以保证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安全。

6.3.2处理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7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3)死亡人员得到处置;

(4)现场清理,无次生事故隐患;

(5)抢修组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恢复生产维修作业。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组织进行事故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

(2)抢修队伍进入现场、抢险人员离开现场,双方进行信息交接;

(3)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晋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第7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渠县通济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渠县天星镇工业园区集贤路,厂区周边为工业厂区,占地面积50亩,职工总数196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大型生产车间5个,库房近3000平方,有压榨、浸出、精炼、锅炉、灌装、包装等设备近千台(套)。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油脂生产企业, 有高低压配电装置,食用油储油罐,部分设备使用燃气加工,浸出生产中使用高爆性溶剂油,易燃物集中堆放,还有升降机、传送带、高压锅炉等机械设备,危险源较多,蕴含着较大的危险。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领导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不能到位时,由常务副总代任。成员由各部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 )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行政办公室: 7207689

(3)抢险、抢修组(机电科)

职责

①由生产部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电话: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值班室,

(5)后勤保障组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包装部厂长办公室,

(6)技术顾问组(质检部)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质检部,

(7)善后处理组(生产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部办公室,

(8)通讯救护组(生产部、包装部)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领导。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部办公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 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 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 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 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 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 就近送医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4 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 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单位:渠江镇东城派出所 电话:7344117

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建春 电话:

备用联系人:李川 电话:

单位:渠县人民医院 电话:7322120

8.2 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生产部及部分生产工人组成。由生产部负责人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保卫科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5kg干粉灭火器 数量:40 性能:好 存放位置:各车间及办公楼各层

管理责任人:郑义平 联系电话:

(2)消防栓数量:18 位置:各车间外、办公楼各楼层 管理责任人:张征东 联系电话:

(3)警戒用品: 责任人: 郑义平 联系方式:电话:

存放位置:保卫科

警戒用品名称:橡胶警棍、强光手电筒、警戒带、保安服等

交通用具: 责任人:罗加胜 联系方式:电话:

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

8.4 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安全费用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

8.5 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 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 ,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 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董事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各主管部门备案。

11.2 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董事会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2022 年7月1日实施。

2022年6月20日

第8篇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仙桃市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则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仙桃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安会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事故可能继续扩大、造成严重后果,超出镇(办)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需要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协调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或者在市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应镇(办)政府请求,或者市委、市政府认为有必要由市安委会处置的安会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人员伤亡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做好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实行各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上级有关部门应当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支持作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安委会指派有关部门、有关镇(办)政府直接组织指挥。

(4)规范有序,组织落实。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其它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镇(办)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市安委会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镇(办)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地政府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省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2.3专家咨询机构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类别和部门应急救援职责,组织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有关部门推荐,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聘任,同时明确备用专家人选。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

(1)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进行事故灾难预警分析,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应及时上报。

(2)镇(办)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并建立档案;制定并完善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制度,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3)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配套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3.2事故灾难信息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封闭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本单位专业救护队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主管单位。

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2)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

(3)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接到事发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专业协调机构报送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接到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和报告后,同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

心)、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制订完善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发地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应急领导机构或者指派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标准见1.3)的组织实施由市政府决定,迅速启动本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及时报请省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ⅳ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镇(办)政府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及时报请市应急领导机构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响应基本要求

根据事故发生地区信息报告的情况,各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性质、发生区域、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事故类型与应急救援需求等基本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和应急响应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事故灾难,报市应急领导机构启动本预案和相关预案。

4.1.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的响应

(1)立即向市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相关预案,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到岗,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必要时,报请市应急领导机构指派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应急救援前线,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2)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报请市应急领导机构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镇(办)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待命,或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3)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1.3相关部门的响应

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由市应急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任务。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启动并实施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领导机构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应急领导机构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组织协调。

4.2指挥和协调

(1)进入ⅲ级应急响应后,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或相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按照本预案、相关预安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指导、协调和支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必要时,由市应急领导机构或者指派有关部门直接组织指挥协调。

当省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时,服从省政府有关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按照应急管理职责,参与或者直接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有关部门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指派,指挥协调本系统和其他参与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派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相关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的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实施封控,会同有关专家完善应急方案,指挥布置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救援队保障队伍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政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3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及其周边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报送市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4医疗卫生救助

(1)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按照相关预案提供医疗设施、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组织有关专家、医疗急救队伍,开展紧急医疗救护、现场卫生处置。疾病控制机构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

(2)需要时,向省卫生厅、省应急领导机构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援。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

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并报市应急领导机构及市安委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4.7现场警戒与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统一部署下,现场警戒与保卫,由公安机关及事故单位保卫机构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4.8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时,镇(办)政府向市政府及市应急领导机构申请支援,市政府应急办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全市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3)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其他市(县)的社会力量支援。

4.9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2)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对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10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市安委办公室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1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得救或部分人员失踪,经必要时间寻找和搜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无生还希望的,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领导机构批准,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镇(办)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2保险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受理。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

(1)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报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事故主管部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器材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6.2.2应急队伍保障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

(2)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授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本市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2.5物资保障

(1)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2)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6.2.6生活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统一部署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6.2.7资金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经费由同级财政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列支。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仙桃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报请市应急领导机构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事发地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提供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组织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 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新技术和新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1)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负责本地、本系统应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危机防范意识。

(3)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1)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组织全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2)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提供指导。

(3)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级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其它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或应急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违法行为的。

7.3沟通与协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应建立与其他市(县)应急机构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尤其是邻近市(县)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区域救援活动,开展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7.4其他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2)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第10篇 某剧毒品仓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明确规定,对剧毒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避免发生事故时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恶劣的影响。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预案类型

现场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州___有限公司在剧毒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

5.权责

5.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详见附件一;

5.2应急小组总指挥负责整个危险现场的指挥(如总指挥外出,由应急小组组长代理);

注:①.总指挥:周__(139___2603)

②.应急小组组长:陈__(138___2953)蔡__(150___8175)

5.3应急小组组长陈__,负责指派车辆、抢救伤员、通信联络,向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的时间、地点,具体物质名称、数量、灾害性质(火灾、泄漏、中毒)受伤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危险性和救灾措施;

5.4应急小组其他成员负责及时控制危险源和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尽快降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6.风险分析

6.1本公司的剧毒品是指: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无色透明至淡黄色液体;

6.2剧毒品储存位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库35平米;(如厂区平面图所示)

6.3操作时用密封方式作业

6.4危险分析

6.4.1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在人体中具有积聚性和潜伏性,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蒸气会引起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和肺水肿;液体与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

6.4.2液体与眼睛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作用,如果不加以治疗,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长期接触甲苯二异氰酸酯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对甲苯二异氰酸酯过敏者,可能引起气喘、伴气喘、呼吸困难和咳嗽。;

6.4.3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与胺类、醇、碱类和温水反应剧烈,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加热或燃烧时可分解生成有毒气体。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7.应急工具准备

no.

名称

单位

数量

保管人

电话

1.

急救箱

1

2

防护口罩

5

3

防毒面具

2

4

橡胶手套

5

5

安全护目镜

5

6

铲子

3

7

塑料袋

20

8

塑料桶

3

8.应急响应及重点急救方法

根据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将响应阶段分为三个:

第一阶段:当现场人员发现有异常状况存在时,由相关现场主管先进行事故确认,避免虚惊事故产生,当事故确认后判断是否可以立即控制,不能控制时上报应急救援小组。

第二阶段:当应急救援小组接到车间现场事故报告后先确认并无法立即控制后,立即运行应急指挥程序,采取厂级应急措施,必要时请求厂外支援,直至灾害结束。

第三阶段:当灾害无法控制或灾害扩大危及人身安全时,由应急救援小组下达疏散信息,并引导人员正确疏散。

根据事故之可控性范围与程序分为不同级别:

ⅰ级(班组级):发生泄漏、火灾,但事态可控制,依靠班组内灭火设备器材短时间内能消除危险。

ⅱ级(公司级):事故安全影响可限制在厂界边界,环境影响控制在公司内现场周边地区,需要调动全公司的资源进行控制,但不会引起人员重伤、死亡。

ⅲ级(外部级):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作业人员或者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严重威胁,需要调动公司以外的社会资源进行抢险处置。

8.2 响应程序

公司厂区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向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启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具体为:

8.2.1 应急预案启动:

①应急小组成员应采取最迅速的方式及时到达指挥部,不能到达人员必须得到总指挥的同意,并指定人员代职;

②根据了解事故的情况,总指挥下达处置指令,应急小组组长带领各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8.2.2指挥与协调:

根据事故发展事态、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组长进行现场指挥,并协调小组的救援工作。

8.2.3事故处置与救援程序:

①.事故发生的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②.通讯联络员,根据事故事态,由总指挥下令,紧急联络,迅速向各救援小组通报总指挥的命令;

③.警戒疏散员,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划分禁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指挥车辆通行,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告之周边居民,保护现场。

④.抢险抢修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部位特点快速制订抢修方案,并在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现场侦查,明确抢险要害部位,及时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下达指令提供依据。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转移现场物资,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有效控制事故。

⑤.后勤保障员,到达事故现场,与消防队伍配合,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使伤员迅速脱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伤情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就医。随时听候指挥部的命令,准备充足运输车辆,提供抢险救援的保障物资等。

⑥.指挥部,根据事故部位和事态发展,并视能否控制,若现场火灾事故有蔓延趋势,得不到控制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立即下达扩大应急响应指令:

a.通讯联络员立即拨打“119”、“120”电话报警,请求支援。

b.总指挥立即用通讯工具向安监局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请求社会支援。

c.经总指挥同意,由应急小组组长下达人员撤离命令,并清点救援人员;

d.应急小组其他成员应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在现场开展救援任务。

重点急救措施

8.3.1原料泄露

①.戴上橡胶手套和安全护目镜,戴上合适的面罩或呼吸保护器以保护你的呼吸系统;

②.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③. 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8.3.2火情

①.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容器密封没有破裂的前提),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②. 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容器破裂原料燃烧时禁止用水、泡沫和酸碱灭火剂灭火。;

③.迅速转移剧毒化学品,防止毒品扩散;

④.划定毒品扩散范围,标明界限,向上一级事故预案小组报告;

⑤. 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8.3.3.现场医疗救助

①.眼睛接触:(在冲洗的同时,联系车间负责人、或拨打急救电话120);迅速就医。

②.皮肤接触:皮肤污染时,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时就医。

④.吞咽: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及时就医。

⑤.过量接触者应脱离现场。对症处理.哮喘性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发作时,可给予支气管解痉剂,并可给予抗过敏、祛痰、镇咳、抗炎等药物,及时就医。

9应急终止

9.1当现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9.2应急结束条件

9.2.1火源已得控制,现场检查确认无残余火种、热源,无物料泄漏;

9.2.2受伤人员已得到有效的救治;

9.2.3事故设备、设施建筑已检查确认无危险隐患或可能发生次生危害;

9.2.4泄漏物已得到控制,现场经检测无液体、有害气体。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9.3.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社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9.3.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消洗;

9.3.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9.3.4需向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9.3.5事件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9.3.6应急过程评价;

9.3.7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9.3.8应急预案的修订;

9.3.9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9.4善后处理

9.4.1事故处理完成后,相关的急救器材,药剂等须经过化学处理,确定无危害后,才可排放或回收利用。

9.4.2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生态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10.应急培训与演练

厂务部及管理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培训分为公司、班组、岗位三级培训,演练分为配合当地政府、公司、班组三级演练。

10.1培训

10.1.1培训责任:厂务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人作好日常预案的学习培训,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做好记录和培训评估。

10.1.2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危险重点部位的分布与事故风险;

②.事故报警与报告程序、方式;

③.火灾、泄漏的抢险处置措施;

④.各种应急设备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正确佩戴;

⑤.应急疏散程序与事故现场的保护;

⑥.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

10.1.3员工与公众的培训

①.可能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

②.事故报警与报告;

③.灭火器的使用与基本灭火方法;

④.泄漏处置与化学品基本防护知识;

⑤.疏散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⑥.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10.1.4应急培训要求

①.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故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人员予以不同的培训内容;

②.周期性:公司级的培训一般每年一次,班组与岗位的培训每季一次;

③.真实性:培训应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演练

10.2.1演练方式:全员参与

10.2.2演练组织与级别

①.应急演练分为班组级演练、公司级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

②.班组级的演练由班组负责人(现场指挥)组织进行,公司安全、环保、技术及相关部门指导;

③.公司级演练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进行,各相关班组参加;

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演练,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配合。

10.2.3演练准备

①.演练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制订演练方案,按演练级别报应急指挥负责人审批;

②.演练前应落实所需的各种器材装备与物资、交通车辆、防护器材的准备,以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③.演练前应通知周边社区、企业人员,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0.2.4演练频次与范围

①.车间部门演练以报警、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紧急疏散等熟悉应急响应和某项应急功能的单项演练,演练频次每季度1次;

②.公司级演练以多个应急小组之间或某些外部应急组织之间相互协调进行的演练与公司级预案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综合演练,演练频次每季度1次;

③.政府有关部门的演练,公司积极组织参加。

奖惩

奖惩按公司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企业将员工薪酬的10%与环保安全工作挂钩,采用百分考核,按比例计发;若全年无事故、无重大隐患,如数发放,并作为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出现事故,从重处罚,视情节分别作:警告、罚款、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保障措施

经费及其他保障

财务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确保事故应急处置装备的添置、更新及紧急购置的经费。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落实配备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应急抢险装备器材。

应急队伍保障

12.3.1公司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与训练及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2.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需参加培训,参与接受过培训的救援行动。

通讯与信息保障措施

12.4.1公司厂务部及办公室负责公司电信设施的配备维护,开设移动通讯“集团用户群”,便于大家联络;要保障通讯畅通,建立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应急人员通讯录,定期确认各联络电话,遇人员或通讯方式变更及时更新;

12.4.2各岗位、人员负责维护配备使用的电话,确保完好;

12.4.3各应急部门主管或主要应急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管理部。

医疗急救保障

12.5.1管理部负责落实与地方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部门的应急医疗救援协议的签订,落实急救药箱药品,急救器材的配备与更新。

12.5.2管理部落实组织现场应急人员与医疗急救人员定期的医疗急救知识与技术的培训。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厂务部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预案备案

公司应将最新版本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预案发布与发放

13.3.1公司应急预案经公司厂务部评审后,由总(副)经理签署发布;

13.3.2厂务部负责对应急预案的统一管理;

13.3.3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发放,发放应建立发放记录,并及时对已发放预案进行更新,确保各班组获得最新版本的应急预案;

13.3.4应发放给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

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厂务部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13.4.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①.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

②.应急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③.应急装备、设施发生变化;

④.应急演练评价中发生存在不符合项;

⑤.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13.4.2应急预案更改、修订程序

应急预案的修订由厂务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原因,经授权后组织修订,并将修改后的文件传递给相关部门。

13.4.3预案修订应建立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页码、内容、修改人)。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__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6日

第11篇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汐子镇

为切实做好我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第12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饶河县

为有效处置我县境内发生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场,发生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一、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乡(镇)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管信息员,各非煤矿山企业设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县、乡、企业三级监管网络。监管机构应按监管任务及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范围和种类

1、监管范围:凡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的单位。

2、监管种类: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发生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

(三)监管方式

监管机构要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做出反映,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快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二)灾情确认分级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灾情按其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重、特大型:一次性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大型:一次性死亡3人(含3人)以上、9人以下(含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3、中、小型: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发生重、特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2、大型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判断事故类型、受灾程度等,组织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工作,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

3、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和误解,维护社会安定。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情况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

三、保障系统

(一)组织保障

为有效处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栾景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玉彬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峰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世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栾广利 县卫生局副局长

夏庆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吕永才 县总工会副主席

郭中全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本东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福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程春杰 县电业局副局长

王 军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群 县气象局副局长

指挥部及成员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救援等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迅速对安全生产事故做出全面评估,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知识宣传。

县委宣传部: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媒体的现场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故单位法人代表(矿主)及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队伍,制定抢救方案,向事故地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帮助事故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县总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抚恤、补偿和家属安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抢修因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援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采购、储备、管理救济物品,保障事故地区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事故地区慰问、安置及善后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地区供电单位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事故地区医院、重点工程、公共设施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发布及预警预报。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峰同志兼任。

(二)技术保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治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专家组,由安全监管、国土、公安、卫生、民政、建设、水力、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事故所在地负责人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四、其它事项

(一)各乡(镇)政府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3篇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包头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害,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般(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旗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包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管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委会、市有关部门、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区旗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市安委会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设立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市安监局局长、事故地区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其主要责任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决定启动《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在市政府和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以下任务:

(1)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导。

(2)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3)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4)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市经济委员会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

(5)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和事故地区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6)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

(7)应急通信保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8)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9)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10)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协调。

(11)市武警支队根据有关地区、部门的请求,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5日常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督查各区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2)编制本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各区旗县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准备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技术装备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网络;

(4)组织、协调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有关地区或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习和交流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6)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内蒙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内蒙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的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 预警机制

依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区旗县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确定并报告市政府;较重预警由市政府确定并报自治区政府;严重预警和特别严重预警由市政府提出意见报自治区政府。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可以确定一般预警。法律、法规对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事发地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在市政府直接指挥下,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启动预案后,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指挥。

ⅴ级应急响应行动由事发地区旗县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处置整个事件。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到事发地区,参与制定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跨区旗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启动预案,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指挥。

4.1.1 包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

ⅲ级响应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区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ⅲ级响应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发地区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地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内蒙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地区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援

事发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或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区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 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 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 启用紧急避难所。

(5) 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处置能力时,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向市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预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 信息发布

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区旗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管制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体系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药物器械、个人防护用品、设备、人员、车辆等,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单位承担,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市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应急规定解决。

6.2.7 社会动员保障

各地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区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区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旗县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提供较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负责本地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区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各地区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市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 监督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 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治安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包头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包头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程序,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及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全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5、检查各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6、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组织协调和紧急调度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和补偿等事宜;

7、根据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厅

(1)按照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的《预案》,立即组织综合协调组人员,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公事宜,负责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各项命令的上传下达。

(2)建立指挥部临时办公场所,协调各类办公急需设备,确保指挥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迅速联络指挥部各职能工作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随时报告。

(5)综合协调、处理抢险救援现场各部门、各职能工作组的关系。

(6)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联络,组织新闻报道和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在规定权限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

(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参与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企业等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现场各职能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4)负责组成事故专家组,分析、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研究事故抢险救援方案,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5)组织、参与事故调查。

3、包头市公安局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

(3)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疏导、管制工作,确保抢险救援现场道路的畅通;

(4)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

(5)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

(6)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身份。

4、包头市卫生局

(1)组织、协调、参与中毒及各类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协调、联系、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

(3)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特点,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抢救方案;

(4)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急救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医疗救护增援;

(5)组织协调各种医疗救护设施和器械,及时调集抢救伤员所需的各种药品;

(6)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7)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5、包头市经济委员会

(1)负责应急状态下救援物资的调度和使用;

(2)负责应急状态下煤、水、电、运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6、包头市商务局

(1)组织、协调、参与商贸流通行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急需生活必需品的调集。

7、包头市财政局

(1)建立应急救援专项储备资金。

(2)负责落实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并及时划拨使用;

8、包头市建设委员会

(1)组织、协调、参与建筑行业、城市燃气设施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

(3)负责提供建筑行业、城市燃气等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和服务;

(4)负责事故现场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9、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组织、协调、参与和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和调集特种设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大型救援设备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排险等工作;

(3)负责提供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的技术保障;

(4)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10、包头市环境保护局

(1)负责提供各类特大事故现场与环境相关的必要数据参数;

(2)负责危险化学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

(3)及时通报环境污染状况、危险程度和危害范围;

(4)负责对污染物的处置提出技术方案和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5)针对环境污染状况,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并组织实施。

11、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场及周边地区提供地质、水文、水源等资料,为事故现场救援及周边水源不受污染提供信息服务。

12、市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

(2)参与组织和指导新闻发布工作。

13、包头市总工会

(1)配合做好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员工思想工作;

(2)参与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及善后工作;

(3)参与指挥和协调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工作;

(4)参与事故调查。

14、包头军分区和武警包头支队

(1)明确部分建制单位为应对各类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备力量;

(2)设立应对各类特大安全事故救援训练科目,提高各类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战斗力;

(3)组织协调相应的各种车辆及相关设备、器材,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4)直接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5、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气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

(1)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提供抢险救援临时道路、水、电、通讯、气象等有关设施服务。

16、其它企业、行业主管部门

(1)按职责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附件二: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流程图(略)

附件三: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网络图(略)

第14篇 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质量应急预案

(一)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员为组员的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二) 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1、组长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对(项目名称)的质量事故应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副组长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名称)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质量管理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项目部在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3、 组员

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机构,是项目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事故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施工队,确保目标实现。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队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四)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五) 事故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1) 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3)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通过上述质量事故划分,结合本工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不存在较大和重大质量事故隐患,现针对本工程提出可能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部位。

(六)事故报告

1、工程不同等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般质量事故工作流程:

(1)发生事故--报现场施工员--报告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事故调查、制定处理办法--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办法落实

(2)施工现场发生施工质量事故 ,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3)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事故实际情况,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现场施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并立即以口头、电话等形式及时上报项目部质量事故 应急小组组长。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 现场并同时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4)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协同事故现场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展开周密、细致的调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得到批复后立即加以实施。对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和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将进行严肃查处。

2、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各级事故应急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3、 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部核查。

4、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2)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3) 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4) 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5) 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 工程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度应急预案

(一) 、管理保证措施

1、加强对全体参战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一个“干”字,立足 一个“抢”字,确保一个“好”字,好中求省,好中求快。树立时间 就是效益,进度就是信誉的思想,以战斗姿态投入工程施工。

2、加强宏观控制,重点工程重点突击。严格进行设备的配备和 队伍的选择。在人员、资金、物资、机械上优先保证重点工程施工。

3、加强组织管理、科学安排施工。各级组织机构要高质量、高 效率地运转,科学地安排施工,重点工种最大限度地安排平行作业, 抓好工序衔接,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加速工程进度。

4、加强各级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包保责任状,以 天计划保旬计划,以旬计划保月计划,确实保证各项工程按计划完成。

5、完善奖惩制度,落实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不同形式的计 件工资、计时工资、承包工资,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前工期有奖,延误工期受罚。

6、在施工中要不断优化施工方案,改进施工方法,充分运用现 有的科技成果,使之变成生产力,加速工程进度。 7、搞好与地方政府、当地居民的关系,积极采取主动与地方联 系,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遗症,在交通干扰、车辆通行等方面,采 取有力措施,避免人为地造成停工。

(二) 、施工设备、资金保证措施

1、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配备配足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 加大机械化作业程度。

2、合理配置施工机械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

3、作好设备的选型及配件供应工作,设备的选型力求实用、多 效、耐用的原则,防止待机误工,在施工中要备足易损件,做到及时 修理,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4、按时验工计价,保证工程计价款及时拨付到位,项目经理部 准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工程施工需求, 避免因业主资金拨款不及 时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三) 、施工计划保证措施

1、在业主提出的控制性进度计划下,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并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计划的落实。

2、在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时,抓住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从人力、 物力、财力各方面优先保证,尽力避免停、窝工。

3、加强对施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跟踪、督促,认真分析处 理经常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对于不可预见但可能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做好充分的 准备,制定多套预防方案。

5、按照施工网络计划,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密切监 视、跟踪现场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现场施工各要素,保证整体与局 部工程都处于受控状态。

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 现场意外事件紧急处理

l 工地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经理部安全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经理部直接领导和公司安全监督站报告简要情况。

l 如认定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经理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立体图,并提供有关资料。

l 由经理部安全部填写事故快报。

l 各级人员认真配合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l 重伤调查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并在10天内提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监督相关部门。

l 轻伤事故由安全部调查分析并报告。

l 机械事故报工程管理部,因机械事故伤及人员的,报机械部门的同时报公司安全监督相关部门。

l 经理部发生重伤事故,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经理要采取组织会议等多种方法通报事故经过、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其它事故的再发生。

l 如事件发生在夜间,须由经理部夜间值班人员紧急上报经理部有关人员。

2. 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

l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接到因工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

l 必须根据具体受伤部位需送相应医院,其指导原则为尽最大努力减少拖延时间,保证抢救及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l 选出最佳急救方案;

l 如现场无应急车辆,须打“120”请求急救车;

l 伤员送往医院过程中,必须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相陪(夜间施工由值班人员相陪)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报经理部有关领导及安全人员。

3. 其它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l 组长:项目经理

l 组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2) 二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a. 事故现场项目经理的职能及职责

l 所有施工现场的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l 现场事故评估;

l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l 控制紧急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l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b. 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l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l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c. 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l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l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d. 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l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l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e. 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l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l 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f. 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l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l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l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l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3) 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l 公司的日常生产活动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为:发生伤亡事故、中毒事件/事故、突发性疫情以及火灾、地震、爆炸、暴雨、大风、停水停电、化学品油品泄漏等。

l 伤亡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的各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主要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

l 中毒事件/事故主要指:作业人员从事油漆、防水及地下井道施工等特种作业造成的中毒和员工生活方面的食物中毒,突发具有严重影响的传染疾病等。

l 容易发生或引发火灾的物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乙炔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液(气)体,以及木材、人造纤维板材、装饰用纸板、可燃塑料、锯末刨花等建筑垃圾、冬期施工保温材料等可(易)燃物体。

l 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包括:各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高热或电火花、建筑施工和安装使用的电(气)焊的火焰及高温熔渣、雷击放电、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面、仓库等。

l 容易产生泄漏的物品包括:油漆、稀料、涂料等化学品和油品。容易产生泄漏的场所是仓库、油漆库等。

(4) 现场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a. 紧急情况处理

l 紧急情况发生时,所在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当情况严重,自身难以有效处理时,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如拨打119等)。

l 当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安全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影响。

l 环保紧急情况、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b. 伤亡事故和中毒事件

l 发生轻伤事故时,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将伤者送到项目医务室直接送市里大医院就医。

l 发生重伤事故时,事故现场负责人和有关人应立即将伤者送往有关医院。特殊情况时电话联系“120急救中心”。

l 事故发生后,现场联系送往医院的同时(或者在此过程中),事故现场工作主管人员应立即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l 触电人员的抢救: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电源开关或用绝缘体断开电源),使触电者及时脱离电源。

l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呼吸停止时,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

l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心脏骤停时,应采取心脏胸外按摩;

l 操作方法:患者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急救者以一掌的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段的上2/3处,另一掌交叉重迭于其手背上,以肘及臂力有节奏的、冲击式的(注意:非缓慢逐渐加压)向脊柱后方垂直下压,压下3-4厘米深度左右,然后迅速抬手(注意:呈弹跳式而非缓慢逐渐抬手),使胸骨复位,以利于心脏舒张。按压速率60-80次/分钟。在行胸外心脏按摩的同时,实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注意事项:

l 按压部位必须正确,用力切忌过猛,否则不仅无效,且可能发生肋骨骨折、气胸、血胸、心脏出血、肝破裂、胃内容物反流窒息等并发症。但是,按压力量也不能太小,太小则心排出量不够。

l 按压次数要合适,过多则影响心脏的充盈,过少则影响每分钟心搏量,因按压的搏出量仅为自然搏出量的1/2左右。

l 现场抢救及时,呼吸、心脏搏动恢复后,立即联系车辆送往医院进行综合治疗。

l 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办公室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查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

c. 火灾的处理措施

l 当发生火警时,要立即报警和疏散人员。首先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指挥,并组织本部门人员利用现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l 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电话:119)讲明起火地点、单位、起火物质、火情状况(烟、明火),如要害部位系重要电气设备,可按规程要求和操作程序切断电源。

l 联系电话:火警:119

l 当火灾部位发生烟雾和火苗时,应利用现场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进行扑救,控制火源等待消防部门来人,并向消防部门积极反映情况,服从消防指挥领导。

l 疏散人员要有秩序的按照指挥人员和疏导人员的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不混乱、不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l 疏散要有秩序,疏散应以先着火层,后以上层,下层再下层的顺序进行。

l 对于那些可能扩大火势和爆炸危险的物资、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以及能影响灭火工作的物资应予以疏散。

l 应紧急疏散的物资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档案资料;贵重的仪器、仪表;妨碍灭火的物资。

l 一旦在火场上发生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烟火围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要立即放弃手中的工作,争分夺秒设法脱险。并且迅速做些必要的防护准备(如穿上质地较厚的衣物,用水将身上浇湿等)尽快离开危险区域,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

l 脱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响应措施。

l 立即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的情况,选择一条最为安全可靠的路线逃生。如逃生必经线路充满烟雾,可作简单防护(如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穿过烟雾区。

l 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着火情况,优先选用最简单,最安全的通道。

l 在各种通道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的情况下,可以退至未燃烧房间,关闭门窗。还可以用棉被、毛毯等将门窗遮挡,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要不断向门窗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

l 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开启房门前,应先触摸门板,如果发热或有烟气从门缝窜入时,不要贸然开门,应缓解开启,应设法从其他门口逃脱。必须开门时,要在一侧利用门扇等物品做掩护,防止被烟气熏倒或被热浪烧伤。

l 逃生时,要随时关闭通道上的门窗,延缓烟雾沿人们逃离的通道流通。通过浓烟区时,最好以低姿势前进或匍匐前进,并用毛巾捂住口、鼻。

l 呼吸时,除大声呼喊外,还应挥动鲜艳醒目的物品,夜间还可以用手电筒等发光信号或敲击金属等物品,以引起救缓人员注意。室内有电话可以拨“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救或打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前来营救。

如果身上衣服着火,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撕下或就地打滚把火压灭。但应注意不要滚动过快,一定不要身穿着火的衣服跑动。

第15篇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当发生事故后,为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企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部施工生产实际,制定这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 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着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7、小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二、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 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参考有关资料、就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三、施工企业基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管理。

1.加强对作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操作规程作业。尤其是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2.保证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对'四口',脚手架,楼层临

边防护工作加强。

四、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措施

1.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定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克服不安全的因素和不安全的行为。

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对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①模板工程,②脚手架工程,③拆除工程,④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

5.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6.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分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

7.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版)《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搭设和防护措施,各安全装置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泥土浇筑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必须是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并且符合《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文件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10.在恶劣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11.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规定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认真教育,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安全生产预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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