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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们为员工行为设定界限,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和高效管理。编写规章制度是一项细致且重要的任务,需要深思熟虑和专业素养。下面我们将探讨如何制定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这部分阐述规章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3.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4. 工作流程:描述各项业务的处理步骤和审批程序。
5. 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和奖惩制度。
6. 财务规定:规定财务管理、预算编制、报销流程等。
7. 安全与健康:强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员工健康保护措施。
8. 附则:包括修订、解释权归属和生效日期等。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其重要性体现在:
1. 规范行为:防止混乱,确保员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和期望。
2.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3.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
4. 风险管理:通过预防机制,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
5. 促进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塑造共同的行为标准。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无遗漏。
2. 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
3. 可行性:实际操作中可行,不脱离企业实际情况。
4. 透明度:公开透明,让员工充分理解并接受。
5. 反馈机制:定期评估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
治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开展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本矿以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我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本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力整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二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六条 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决定、通知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召开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
5.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处理解决;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6.根据本矿实际,保证本矿足够的隐患排查资金投入。并对由于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等矿级管理人员职责。
一、安全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组对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矿长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和我矿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组织本矿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根隐患类别定和性质,督促有人员进行处理。
4、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向上级有部门及时上报。
二、 技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各工作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在隐患排查中负责技术更新等职责,研究排查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三、生产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的指导下组织生产,杜绝“三违”现象,坚持隐患存在不生产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班组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是隐患 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
③深入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娄缝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和生产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对本矿的资金保管出入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保证隐患排查所需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2、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账加强管理。
第十条 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厂的规章制 度。
2.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为保持生产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避免、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从业人员应当服从正当、合理的管理。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5.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所需的安全 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员汇报,确保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8.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一条 本矿任何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本矿安全领导小组或主管安全负责人报告。矿安全领导小组或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组织核实并予以处置。
第十二条 本矿如果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要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本矿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对承包、承租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 事故隐患排查
第十三条 本矿事故隐患实行班组、车间、矿级“三级”排查。
第十四条 采区班组和提升运输、电工、动力以及设备维修等辅助车间班组每日每班要认真开展班前、班中、班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五条 各车间每半月要组织车间生产、技术人员和班组负责人对井下机电、动力、提升运输、通风防尘、采矿方法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第十六条 每月由矿长负责组织本矿安全、技术、生产等主管人员参加,对全矿的管理制度机制和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具体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期间的监测监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七条 班组隐患排查、车间隐患排查和矿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等工作过程,要确定专门人员认真进行真实记录、存档各杏。
第四章 事故隐患登记、报告和治理
第十八条 矿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专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将职工举报、排查发现、班组车间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安全领导小组应将其认定为事故隐患并进行登记;
1. 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2. 未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专职人员的:
3. 未采取防范突发事件措施的;
4. 未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
5. 在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的;
6. 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
7. 有事故发生预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8.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或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9. 未按规定使用炸药、雷管、专用起爆器的;
10. 其他应当进行隐患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条 班组、车间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矿安全领导小组。班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对接班作业班组进行交底。
第二十一条 矿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对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对本矿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矿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县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按上级文件要求,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1 5日前和下一年1月3 1日前向县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矿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并应由本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 本矿对班组、车间和矿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性质和治理难度实行分级负责。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班组治理为主,重大事故隐患由矿级治理为主。
第二十四条 本矿任何事故隐患的治理都要按照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制度相关规定具体落实治理责任单位、治理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期限、治理过程中的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矿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事故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按照规定期限治理完毕的事故隐患,及时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进行消除登记。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由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事故隐患监测监控
第二十八条 矿长要全面掌握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防范、实施治理。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县安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矿每两年至少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县安监局备案。
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
第三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安监局。
第三十二条 矿安全领导小组要对本矿空区、井下空气成分、矿柱留存、提升运输等重要机电设备分别采取信号柱、定期检测、定点巡检等方法进行检测监控,认真填写检测监控记录,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六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及其奖惩
第三十三条 矿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初要根据本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科学合理确定本矿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
第三十四条 本矿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内使用的资金,由矿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报矿长批准可从矿提取的安全费用中据实列支。根据本矿隐患治理实际需要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由矿投资人予以保障。
第三十五条 本矿对在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给予100--1000元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
2、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3、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有效避免“三违现象”发生的;
4、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 0 0元奖励。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100--1000元处罚:
1.违反本制度,未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
2.车间、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三违,,现象熟视无睹的;
3.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
4.在隐患治理过程中,整改责任人未采取必要检测监控措施防范事 故的;
5.事故隐患责任人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消除隐患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实施后,本矿以前制定的安全检查、危险源监测监控等制度凡与本制度相抵触者一律失效。
第2篇 j机关图书资料治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机关的图书资料治理工作,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更好地为 的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图书资料指: 机关购置和拥有的各类图书、期刊、照片、图纸资料等。
第三条 机关的图书资料治理工作归口总经理办公室,财会部协助治理,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章图书资料的购置及报销程序
第四条 机关各类图书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集中统一购置,机关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推荐图书资料目录。一般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即可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进行购置。
非凡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置。
第五条如有非凡情况(批量大、价值高),由各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需求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批图书资料的理由、价格、数量等,由总经理办公室向 主管领导报送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按计划进行购置。
第六条图书资料购置经办人在办理完图书资料登记手续后,凭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发票到财会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七条财会部负责核定 机关每年图书资料购置的专项额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图书资料购置的数量、价格进行总量控制。
第三章图书资料的治理
第八条图书资料购置后,由专管人员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在其扉页、书中、封底或适当位置上加盖“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图书资料专用章”。
第九条 员工均可借阅已登记的各类非保密性图书资料,一次最多可借阅图书3册,借阅期限最长为3个月,到期如需续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图书资料(如字典、词典等)可由各部门长期保管,但必须由保管人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外单位人员借阅图书资料应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办理借阅和续借手续均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应于每年年终前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图书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第十四条 机关员工应对所借阅的图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批注、标点和涂改。如发生图书资料的损坏、丢失,原则上应由借阅人购买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按该书标价的4~6倍罚款。
第十五条员工在调离 机关前,应将个人借阅的各类图书资料退交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并办理退阅手续,凭总经理办公室开具的通知书和其它证实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离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促进我公司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公司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坚持以自检自查为主,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监督等方法,认真查纠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促进全公司干部员工廉洁从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其它“吃拿卡要”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
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深入动员部署,讲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所属人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使全员干部了解掌握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所列问题,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与重点岗位特别是平时群众有反映的人员进行谈话,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查究问题。凡存在所列问题的人员,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并将收到的钱物按规定上交机关纪委。
(三)整改落实
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作出自觉防范和抵制“吃拿卡要”行为的公开承诺。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出症结所在,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吃拿卡要”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检查总结
在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由公司党委、人事部门对权力相对集中和与群众接触较多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对做表面文章致使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对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支部要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要周密安排,精心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政策。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政策,本着教育大多数、处理极少数的原则,根据错误事实、情节、影响和认识态度等,妥善处理,宽严相济。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能够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退还“吃拿卡要”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的,均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他人有反映但本人未加说清的,责成本人向组织说清楚。对反映线索具体而本人否认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确有违纪违法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吃拿卡要”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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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3日
第4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县城区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综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制定本单位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对本单位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挽回损失。
4、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
5、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6、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
县城区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综治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及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重大决定,抓住“打、防、教、管、建、改”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在基层得到落实;
3、组织综合治理重要举措的“试点”工作,坚持以点带面、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狠抓落实;
4、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单位及有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法制教育等活动;
5、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6、根据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关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和各基层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7、组织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奖励、处罚的建议;
8、组织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9、负责材料印刷、会议通知、开会记录、文件起草等。
县城区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工 作 制 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
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5、各个时期、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
6、总结经验、树立
典型,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社会动向及综合反映;
8、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督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9、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齐抓共管;
10、严格文档管理,收发、借阅、销毁文件有登记。
学 习 制 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以自学或集
体组织学为主,时间自定),如无特殊情况,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
3、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参加学习人员建立学习笔记,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
例 会 制 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由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听取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
2、综治办每周召开一次人员例会, 由综治办主任结合
阶段性的工作小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汇 报 制 度
1、 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属基层单位分管综
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会议,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
2、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以采取正确决策。
情况报告制度
1、遇有紧急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使主
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各基层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使综治的各面内容落到实处,各尽所能,特制定以下制度。
1、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
2、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年签订的责任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按章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合格的,建议党工委、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
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即:㈠、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㈡、知道家中经济状况;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㈣、知道现实表现情况。“六熟悉”即㈠熟悉体貌特征;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号;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动规律;㈥熟悉着装的变化。
3、作好动态积累,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 教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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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
2、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3、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单位。
4、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报告,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消除隐患,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居委会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逻,自己能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
四、对防范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健全的股室、居委会年底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治安巡逻制度
1、加强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卫能力。
2、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
3、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4、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
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
7、巡逻人员除进行正常巡逻外,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
8、巡逻人员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9、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如确有事要办,必须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准离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1、政策、办事程序公开;2、财务公开;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6、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7、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8、党工委、办事处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9、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3、党工委、办事处审查确定;4、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5、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序,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2、政务公开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
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第5篇 依法治理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六、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
七、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产生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