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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7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企业的运营稳定和员工的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监控和评价五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隐患识别: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员工报告、专业评估等方式,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隐患评估:对识别出的隐患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评估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 整改措施: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监控管理:设立监控机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防止新的隐患产生。

5. 隐患评价:定期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价,以优化管理制度。

重要性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可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合规性,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此外,良好的隐患治理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

方案

1. 建立全面的隐患识别系统:通过定期安全巡查、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方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鼓励他们主动报告潜在问题。

2. 实施科学的风险评估:引入专业的风险评估工具,确保隐患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对于每个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设定整改时间表,并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4. 强化监控机制:设立专门的隐患治理小组,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对未按期完成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追踪和问责。

5. 定期评估和反馈:设立定期的隐患治理评审会议,分析治理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在实施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时,应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管理层应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和推动隐患治理,营造安全第一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隐患的源头治理,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和有效的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此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22〕128号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验证;

3.2车间、班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3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4 管理要求

4.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及要求

4.1.1发现和查明危险和事故隐患;

4.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4.1.3制止违章作业;

4.1.4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4.1.5检查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不安全因素。

4.1.6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4.1.7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4.2安全检查的内容

4.2.1查思想:查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责任心;查是否敢于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4.2.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违章作业情况。

4.2.3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了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是否做了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4.2.4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

4.2.5查隐患: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每台设备是否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隐患;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4.3安全检查组织方法

4.3.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副总和总经理助理参加,安全生产部组织各有关车间(科室)的领导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为1次/月,检查后要发放“安全检查通报”,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车间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3.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参加,组织各生产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或班长进行检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落实整改。

4.4安全检查的形式

4.4.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保证交接班检查和定点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安全检查。

3)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4.2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分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安全检查。

1)综合性检查又分为厂级和车间级。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生产部部负责组织协调,车间级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主任负责组织。

2)季节性检查,每季一次,由生产部负责组织,可以和每月的安全检查同时进行。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筑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3)节日前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在元旦、五一、国庆节和春节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等进行全面检查,可以和每月的检查并同进行。

4.4.3专业性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设施等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

3)专业性检查以各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5隐患整改和验收

4.5.1对公司级安全检查发隐患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车间、部门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生产部,必要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4.5.2各车间、部门、工作岗位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生产部或主管领导反馈,生产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报安全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确定书面整改意见。

4.5.3各车间、部门对自己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能整改应立即整改达标,自己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公司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安全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达标,同时生产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4.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部进行监控。

4.6处罚

4.6.1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的人员,迟到、早退的在10分钟内罚款50元/次,3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例外,但必须请假;

4.6.2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例外);

4.6.3车间、部门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和不按时间完成整改任务,罚款400-1000元/次(罚款专职安全员和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如因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和不按时间完成整改的,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专职安全员和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赔偿;

4.6.4车间、部门不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不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的,罚款600-1000元/次(罚款专职安全员和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4.6.5车间、部门不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的,罚款100-1000元/次(罚款专职安全员和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必须有书面记录(没有书面记录视为没有组织);

4.6.6车间、部门不积极配合处理安全事故和填报相关书面材料的,罚款600-1000元/次(罚款专职安全员和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5.记录

5.1《安全检查记录》

5.2《隐患整改通知单》

5.3《隐患整改回执单》

6.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属:___公司。

第2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班组。

3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我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职责

4.1我厂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科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综合科、安全科、技术质检科、班组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周对我厂进行一次检查。

4.2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班组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消防员等组成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4.2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2由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班组长向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4.5我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4.6安全科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我厂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控制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维修工艺、设备、电气、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办公及维修车间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我厂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我厂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a.综合性检查:即对我厂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c.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我厂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d.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压力气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3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b.我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d.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4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处。

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两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长。

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或班组,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我厂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a.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b.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厂长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c.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安全科的检查、验收、认可。

d.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

第3篇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 评价目的

为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的隐患治理,包括风险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

3 职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到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控制措施

4.1 各类型安全检查、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风险评价(包括加油站内部检查、上级检查、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隐患治理台账》(aqbzh-jl/3-14)中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4.2 加油站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

4.3 加油站能整改的,应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加油站在选择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时,在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4.4 加油站无法自行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4.5 加油站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4.6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加油站站长,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aqbzh-jl/3-15)及时送达加油站领导批准。

4.7 排除隐患所需经费,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费用中解决。

4.8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4.9 加油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定期向站长反馈隐患治理情况。整改措施实施后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填写《隐患项目验收表》(aqbzh-jl/3-16)。

4.10 对于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档案》(aqbzh-jl/3-17),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6.1 《隐患治理台账》 aqbzh-jl/3-14

6.2 《隐患整改通知书》 aqbzh-jl/3-15

6.3 《隐患项目验收表》 aqbzh-jl/3-16

6.4 《重大事故隐患档案》aqbzh-jl/3-17

第4篇 安全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治理管理。

2管理职责

2.1hse管理部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每月统计分析并传递至各单位;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2.2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

2.3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4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2.5技术部负责组织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2.6计划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2.7各相关部门、分厂、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管理流程

3.1安全隐患的范围

3.1.1危及安全生产或社会生活的不安定因素;

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主要指设施失效或出现的危险征兆;

3.1.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1.4现实存在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规程和标准的状态;

3.1.5易造成群伤群亡等其他社会灾害的恶劣情况。

3.2隐患发现与报告

3.2.1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隐患调查工作,掌握安全隐患情况。

3.2.2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组织整改,并上报hse管理部。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并告之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或停工整改。

3.2.3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2.3.1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

3.2.3.2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2.3.3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3.2.3.4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3.5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

3.3隐患整改

3.3.1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由责任单位组织完成整改项目。

3.3.2对确因危害程度高、整改所需资金较大的隐患项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上报能化公司,并研究落实资金渠道。

3.3.3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3.3.4安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来源、定整改完成期限)的管理模式。

3.3.5hse管理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3.3.5.1安全隐患监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3.5.2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3.3.5.3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开展进度。

3.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出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生产运行的安全隐患,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5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相关文件

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493号)

4.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2009版)

4.3《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5记录

5.1《问题(隐患)整改通知单》

5.2《问题(隐患)整改反馈单》

6术语和定义

安全隐患

是指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中,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设备、装置、设施、生产系统等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7附则

本制度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制度起草人:王继刚。

本制度审核人:李 锋。

本制度批准人:张瑞兵。

本制度编号:q/gl-hse-043-2022。

本制度自2022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安全隐患治理管理制度》(q/gl-hse-043-2009)同时废止。

第5篇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班组。

3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我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职责

4.1我厂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科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综合科、安全科、技术质检科、班组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周对我厂进行一次检查。

4.2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班组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消防员等组成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4.2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2由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班组长向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4.5我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4.6安全科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我厂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控制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维修工艺、设备、电气、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办公及维修车间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我厂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我厂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a.综合性检查:即对我厂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c.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我厂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d.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压力气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3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b.我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d.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4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处。

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两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长。

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或班组,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我厂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a.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b.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厂长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c.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安全科的检查、验收、认可。

d.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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