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本章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确保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组织稳定性。它涵盖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运营、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个有序、高效且富有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方面,旨在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团队凝聚力。
2.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制定、成本控制、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以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风险防范。
3. 生产运营管理:涵盖生产计划、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设备维护等,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交付。
4. 市场营销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定位、促销策略、销售渠道管理,以促进销售增长和品牌建设。
5. 技术研发管理:关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管理、技术合作,以保持企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重要性
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它能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减少内部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满意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保留人才,保证财务健康,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流程:各业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误解。
2. 强化沟通机制:定期举行部门会议,分享信息,鼓励开放、透明的沟通,以增进协作和理解。
3. 实施培训和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提升技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4. 优化考核体系:以业绩和行为标准双重考核,激励员工积极贡献,同时注重公平公正。
5.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根据业务变化和外部环境调整,保持管理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本章程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执行,通过持续改进,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和谐、有活力的企业环境,共同推动公司迈向新的高度。
章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流园区保安管理章程制度
物流园区保安管理章程
保安管理是物流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我们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盖世冠威物流园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好的保安队伍,将为园区招商引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起到一个推动作用。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齐河县靖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如下保安管理计划:
一人员配备。从队长到班长,从班长到骨干全部是复退军人。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复退消防兵,切实保障园区防火安全。保安队员年轻化,管理全部军事化,保安工作专业化。
二四定。即定岗、定员、定任务、定责任。因人而宜定岗位,制定责任区域,确定短中长期目标任务。管理从抓形象开始,在公司大门口设立岗台。保安队员全天轮流站岗,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白手套。队长班长在上下班期间全部在大门口站岗。对公司领导车辆及外来检查、参观考察车辆一律敬礼。对公司门口站岗执勤的保安队员,要求熟练掌握车辆指挥动作手语操,用崭新的姿容迎接八方客商。
三完善进出入制度。对进出入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对进门车辆,特别是配货车辆,要严格检查,把司机的烟、火种一律登记后留在门口保安室内,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对出门的车辆要实行出门证放行制度。没有出门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及领导签字不准放行。对出门空车要检查驾驶室与箱体,确把进出入关。
四建立巡查制度。除保安队长外,白班班长,夜班班长全部定岗管理本班队员。队长管理班长,班长管理队员,目标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管理。队长、班长坚持24小时巡查制度,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冠威物流园区提出整改意见,除在巡查记录上写详细情况外,要让物流分管领导签字,如夜间物流分管领导不能赶到现场,要用电话告知,拿出整改措施。
同时配备两台四轮电动巡逻车,确保园区安保工作务实高效。
五定期训练考核。主考官由盖世物流分管保安领导及保安公司负责人参加。一周至少两次训练,训练科目包括消防基本演习、军事素质训练、车辆指挥训练、擒拿训练。考核主要是岗位职责、执勤纪律、语言行为举止规范、着装规定、内务管理、保安队员十不准。做到半月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对于较差保安队员进行淘汰,并做到奖罚分明,确保物流公司一线安全。
六设立应急预案。保安队长每周递交物流园区上一周工作报告。每月一次向物流分管领导递交保安应急预案,预案主要针对物流公司新项目动态、物流公司活动而展开。保安队员每周都要召开全体保安会,加强安全教育,及时沟通班与班、岗与岗、队员与队员出现的问题。
以上六点仅是我们在保安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具体的管理,我们靖心保安公司有专门与保安队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细则。我们将本着“安全为本,服务至上”的企业宗旨,发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为盖世冠威物流园区的发展尽心竭力。
第2篇 某企业管理制度章程
企业管理制度章程,下面就是企业管理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省级政府决定设立的省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省级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的法律法规,遵守省级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省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省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如省铁路集团公司:公司是浙江省合资铁路的省方出资人代表,通过投资、建设和经营铁路交通项目及开展多元化产业投资和相关产业资本运营业务,在完成省级政府和省国资委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金
第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亿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审批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六)审核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审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
(七)批准增减注册资本金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八)决定与审核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按有关规定批准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九)审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报省级政府批准;
(十)审核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十一)审批公司《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省国资委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保证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得任意抽回出资;
(三)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省国资委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出资人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职工董事×名。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由省国资委按有关程序派出,职工董事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并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委托,代表公司执行有关业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利益和省国资委的合法权益;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四)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国资委提供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财务事项及资产状况的报告;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六)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对省国资委负责,依法自行或经过有关报批手续后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国资委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报省国资委批准;
(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省国资委审核;
(四)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省国资委审核和备案;
(五)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及经营计划;
(六)审议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报省国资委审核;
(七)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八)制订公司《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并报省国资委批准;
(九)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省国资委审核;
(十)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省国资委批准;
(十一)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并报省国资委批准;
(十二)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金、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报省国资委批准;
(十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十四)制定公司各项基本规章制度;
(十五)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本条作相应调整)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根据董事会授权,与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年度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书;
(四)签署公司发行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重要合同和董事会重要文件,根据董事会决议签发有关聘任或解聘文件,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省国资委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其他职权和省国资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下列情况下应当于十日内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省国资委要求召开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的;
(三)监事会提议召开的。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其中涉及报省国资委或省级政府批准的事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或单独规定这些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会的表决方式可以采取举手投票表决,也可以采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既未出席会议,又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应视为未表示异议,不免除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章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除具体职责外,适用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总经理和经营班子
第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省国资委提议,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省国资委批准,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其他高级管理职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公司的经营班子。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若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应增加相应职权):
(一)主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拟订公司重大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拟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制定公司具体管理制度;
(七)拟订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聘任或解聘除应由省国资委、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
(九)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十)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履行职权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名成员由省国资委按有关程序派出,×名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省国资委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本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三年。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政府、省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需的办公、专项检查等费用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八章财务、会计、审计、利润分配
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应接受省国资委或其委托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九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送省国资委。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制作,并同时符合省国资委的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获得的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省国资委批准,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经出资人批准的《投资担保管理办法》规范投资、担保行为。
第四十四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五条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级政府及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六条省国资委应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决定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事项。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以解散:
(一)省级政府决定公司解散的;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经不能解决的;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或者重组需要解散的;
(五)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第四十八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三)、(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省国资委指定人员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事,维护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备案
第四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重大事项向省国资委进行报告和备案。
第五十条公司重大事项是指:
(一)应当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权所决定、选举、审议、审批、决议、审核的事项;
(二)公司为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或以股权抵押贷款的事项;
(三)公司为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公司资产总额10%或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事项;
(四)占公司资产总额10%或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事项;
(五)公司境外投资项目和金融投资的事项;
(六)国有产(股)权变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
(七)重大涉讼事项;
(八)省国资委规定必须报备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一条省国资委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后,对应当审核批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批准。
第十一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省级政府有关规定修改,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章程与之相抵触的;
(二)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三)省国资委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的;
(四)公司董事会提议修改章程并经省国资委批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三条章程修改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报省国资委批准。省国资委批准章程修改方案后,公司应及时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除特别说明外,本章程所称“以上”、“超过”、“以下”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按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拥有50%以上(不含50%)表决权或其他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省国资委批准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应依照本章程制定。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3篇 (章程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大全范本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5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
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三、电气操作:
6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主要体应安装于是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查。
5、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____项目部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____(省、市、区、县)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第二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一、总体部署
2、在基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点抓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谁办理谁负责,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评比内容。二、日常安全管理
(一)、日常巡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认真整改
1、以每天巡检的形式,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尽快整改。
2、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1)、安全用电:对各施工单位办公室及住房的电源、电线、用电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防止电线乱拉、乱接或用电设施漏电、用电负荷过大而引起的漏电、火灾等险情。
(2)、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范措施,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及人身安全。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利用悬挂横幅、书写安全标语等形式警示大家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
(3)、卫生检查,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施工现场由于人员密集,生活环境条件有限,要求其对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工地住房和
8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饮食等生活环境加强检查,预防因天气转变引起的病毒滋生或传播,防止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除每天巡视检查外,安排定期检查时间,针对以上检查项目,组织煤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对施工现场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安全施工具体要求
1、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周例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鼻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或撤换施工队伍。
9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看护;
(3)、施工机械进出场或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需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设专人指引,施工用料或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和个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应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7)、施工单位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传染疾病的防范措施,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施工单位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应采取冬施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并保证工程质量。
10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架设电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钢筋上或金属
材料上。
7、建筑物施工未出地面时做好周边的护栏设施,出地面后随着高度增加必
须进行全封闭外脚手架维护,满挂密眼安全网,经常检查随时补修,直至工程结束。
8、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施工中必须实行现场全封闭、现场安全管理等,均
实行安全责任制度,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凡因用车单位的车辆在____(省、市、区、县)内造成的事故,其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用车单位负责处理。
红岩煤矿筹建处
2014年11月5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
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1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
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
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
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
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第四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以保证人员的绝对
安全和设备设施完好;
1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现场工人每月至少接受一次施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
故发生;
4、工人施工作业时不得饮酒、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吃能导致人处于眩晕状
态的药物和食品;
5、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坚持施工安全提醒,切割、焊接、发泡等危险作业坚
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电工、焊工进行切割、焊接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氧气瓶要严防
沾染油脂,隔离存放,远离火源;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
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业电工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非专业人员
不得随意接电、安装电气设备等特殊作业;
11、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设施、区域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12、铲车、挖沟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工地负责人必须亲自
指挥,严禁在铲车、挖沟机、吊车等能触及到的危险范围有人员作业或出现。
第五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严禁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禁止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两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台面周边、屋外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及不熟悉设备性能的工人乱接乱动。
十、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安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及设施需做好安全防护,还应装置安全标志牌,夜间
1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设红灯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