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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绞车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绞车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规定操作流程,防止误操作。
2. 维护保养制度:设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周期和标准,保证绞车的良好状态。
3. 安全规程:制定安全操作规定,包括紧急停车、危险情况应对等。
4. 培训与考核: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5. 故障报告与处理:建立故障报告机制,规范故障处理流程。
6. 记录与档案管理:保存操作记录,建立设备档案,便于追溯和分析。
重要性
绞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安全: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降低因人为错误导致的事故风险。
2. 提升效率:规范的操作和维护,确保绞车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可以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节约成本。
4. 符合法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对设备管理的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确保每个操作员都能熟练掌握。
2. 实施定期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
3. 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绞车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4.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5. 强化故障报告:鼓励员工报告设备异常,确保故障能得到及时处理。
6. 制定考核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他们遵守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绞车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执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绞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 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 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 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2台以上绞车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 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 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 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 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20米内钢丝绳有2个或2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
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
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
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4、小绞车管理制度
5、钢丝绳管理制度
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
第2篇 _矿绞车管理制度
1、必须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 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牢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 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须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地的文明生产。
第3篇 绞车司机处罚管理制度
1、 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会。迟到一次,处罚5元;缺席一次罚款10元。
2、 绞车司机在井下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 出现矿车跳道,视其原因,属于司机失职造成的,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将追究责任。
4、 绞车司机脱岗一次罚款50元(中途离开算脱岗),特殊情况必须经矿领导允许。
5、 绞车司机不督促装煤人员装满,记报车数,每车罚款10元;虚报一车,罚款100元。
6、 阻车器、上部挡车拦由绞车司机负责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不正常使用一次,处罚绞车司机10元。阻车器、挡车拦不能正常使用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7、 绞车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发现一次记录不确切,处罚绞车司机5元;一次不记录,罚款15元。
8、 提升钢丝绳必须定期擦油,绞车离合器必须定期加油,每月5日、15日、25日早班为加油时间,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上油、加油,处罚绞车司机30元。
9、 不督促推车人员检查和使用好保险绳、插销及链环,一次处罚绞车司机20元。
10、 让无证人员操作绞车,一次处罚当班绞车司机200元。
11、 私自从主提升巷上下的人员,绞车司机发现未汇报,一次处罚绞车司机10元。
12、 无故旷工,每天处罚50元,特殊情况需矿领导批准。
13、 绞车司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超过一天者扣罚20元/天,并将这20元奖给当天代班人。非特殊情况的请假必须提前10小时,请假必须有假条,没有假条的请假不作数。
14、 特殊情况的停班,绞车司机必须按时到矿报到,听候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4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 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 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 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2台以上绞车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 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 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 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 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20米内钢丝绳有2个或2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
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
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
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4、小绞车管理制度
5、钢丝绳管理制度
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
第5篇 绞车房消防管理制度
绞车房属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2、在绞车房外悬挂消防重点警示牌。
3、绞车房内严禁吸烟。
4、禁止人员接近高压设备,必须用隔离板把高压设备隔离开。并在隔离板上悬挂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绝缘安全手套。
6、定期检查线路绝缘外皮、开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绞车房内灭火器材齐全,至少有两瓶以上灭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8、经常观察房内设备及电阻箱,温度升高时应注意通风,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9、外来人员进入绞车房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入内,离开时须签字方可离开,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绞车房内。
10、绞车房内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任务,做到绞车房内时时有人。
11、多雨的季节要做好绞车房防雨的工作。
第6篇 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好和管理好无极绳绞车,确保无极绳绞车的安全可靠运行,在矿井生产中发挥节能高工效的作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 无极绳绞车的管理
1.无极绳绞车必须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指定专人,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2.其它单位若需在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提升或运行车辆时,必须与使用单位取得联系,由使用单位派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工进行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其它单位人员及非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工严禁操作无极绳绞车或发送信号。
3.使用单位应配专职电、钳维修工,按《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设备完好标准》《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维修工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
4.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组成包机小组并挂牌管理,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电钳维修工各一人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机尾警戒员共同组成当班包机组。
5.包机组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和班检制度 。
二、车辆串挂规定
1.进入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绞车张紧器前方上、下山下车场处至无极绳绞车尾轮处)的车辆必须按车辆联接规定与梭车可靠联接,严禁在该范围内摘挂车辆。
2.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斜巷提升串车专用三环链,若需串挂超长物料材料车辆时,必须使用运输队制作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进行串挂车辆。
3.串挂矿车时可串挂1~4辆,串挂超长、超重、超高及各类设备大件时,只允许串挂1辆,串挂超长材料车用专用三环链无法联接车辆时可用合格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串车,无法进行正常串车的设备大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利用钢丝绳配合绳卡进行联接。
4.在上山串车提升时,一般采用梭车在前(靠尾轮侧),其它车辆在后(靠绞车侧)的联接方式进行串车提升,若确需在梭车后方串挂车辆时,应尽量减少挂车数量,底速运行。
三、运行信号规定
1.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除跟车工一人)。
2.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跟车工跟随在运行车辆后方靠副绳的轨道外侧5米处,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后立即停车,待故障处理好后,跟车工利用泄漏式通讯手机与绞车司机进行通话,经确认故障排除后,再由跟车工用泄漏式通讯手机发送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方可开车运行。
3.若在运行中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时,跟车工可用泄漏式通讯手机发送急停信号,切断绞车电源停止绞车运行,并与绞车司机通话说明故障情况,故障排除后经再一次核实后,方可由跟车工发送打点信号两次解除绞车电源闭锁,进行通话后,再次发送正常运行信号开车运行。
4.无极绳绞车运行执行“一声停、两声前进、三声后退”的信号规定,前进方向为梭车向尾轮侧运行,后退方向为梭车向绞车方向运行。
5.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跟车工应配备两部泄漏式通讯手机,一部正常使用另一部打开信号控制旋钮备用,当一部手机电量不足不能发送信号时,另一部手机可正常发送信号。
四、运行
1.无极绳绞车运行前,信号把钩工按《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规定对信号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后并与绞车司机共同进行信号发送试验,经试验符合运行要求时方可进行无极绳绞车试运行。
2.无极绳绞车运行前,司机应根据《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的规定对绞车进行认真详细检查,确认无级绳绞车符合《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设备完好标准》时方可运行。
3.无极绳绞车运行时,由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安全警戒员组成绞车操作小组,绞车司机任组长,绞车司机按排好绞车处及尾轮处的安全警戒员,由安全警戒员负责设好警戒,非无极绳绞车操作小组成员严禁在无极绳绞车至尾轮区段范围内工作或逗留,并由尾轮安全警戒员负责在该区段的各巷口悬挂好“绞车运行,严禁通行”的警戒牌,防止非工作人员误入警戒区域。
4.无极绳绞车运行前由绞车司机安排信号把钩工,对梭车运行范围内的沿线轨道进行详细检查,轨道质量不符合《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时严禁运行无极绳绞车,经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运行无极绳绞车。
5.无极绳绞车在运行时,梭车在上、下山车场、张紧器前方30米范围内、尾轮符近30米范围内、巷道内转弯区段处运行时,无极绳绞车严禁在高速档运行,应调在低速档运行,梭车在直线轨道上运行时方可在高速档运行,梭车在运行中出现掉道现象时,应将手拉葫芦可靠固定在巷道顶部的棚梁上,利用手拉葫芦将梭车吊起重新放置在轨道上,然后查明梭车掉道原因并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无极绳绞车。
五、维护与保养
1.使用单位应配专职电、钳维修工,维修工必须熟悉无极绳绞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和技术要求,按《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设备完好标准》《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维修工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
2.使用单位应配专人负责无极绳绞车钢丝绳检查工作,每天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规范填写无极绳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钢丝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停止无极绳绞车运行,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否则严禁绞车运行。
3.机械维修工应每天对无极绳绞车进行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传动符合要求,各绳轮转动灵活无卡阻,绳轮架体中无浮煤,钢丝绳处于绳轮的正常位置。
4.轨道应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3. 生产技术部 、机电运输部 、安全管理部 、通风灭火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 。
第7篇 sq-80/110p型无极绳绞车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好和管理好无极绳绞车,确保无极绳绞车的安全可靠运行,在矿井生产中发挥节能高工效的作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 无极绳绞车的管理
1、无极绳绞车必须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指定专人,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2、其它单位若需在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提升或运行车辆时,必须与使用单位取得联系,由使用单位派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及信号工进行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其它单位人员及非专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工严禁操作无极绳绞车或发送信号。
3、使用单位应配专职电、钳维修工,按《sq-80/110p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设备完好标准》《sq-80/110p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维修工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
4、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组成包机小组并挂牌管理,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电钳维修工各一人和无极绳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机尾警戒员共同组成当班包机组。
5、包机组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和班检制度 。
二、车辆串挂规定
1、进入无极绳绞车运行范围内(绞车张紧器前方车场处至无极绳绞车尾轮处)的车辆必须按车辆联接规定与梭车可靠联接,严禁在该范围内摘挂车辆。
2、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斜巷提升串车专用三环链,若需串挂超长物料材料车辆时,必须使用运输队制作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进行串挂车辆。
3、串挂矿车时可串挂空车30辆,重车20辆,串挂超长、超重、超高及各类设备大件时,只允许串挂1辆,串挂超长材料车用专用三环链无法联接车辆时可用合格的专用串车钢丝绳连接装置串车,无法进行正常串车的设备大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利用钢丝绳配合绳卡进行联接。
三、运行信号规定
1、无极绳绞车运行时,跟车工跟随在运行车辆后方靠副绳的轨道外侧5米处,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后立即停车,待故障处理好后,跟车工利用泄漏式通讯手机与绞车司机进行通话,经确认故障排除后,再由跟车工用泄漏式通讯手机发送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方可开车运行。运行中跟车工严禁乘坐梭车。
第8篇 绞车管理制度
1、必须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 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牢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 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须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地的文明生产。
第9篇 调度绞车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调度绞车(运料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料绞车必须使用双打电铃信号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3、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1) 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
(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
(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发现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车。
二、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8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面积的5%;
9、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确2.5倍。底绳在滚筒上缠绕,不得少于6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6、禁止绞车司机擅自离开绞车。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合闸。
第10篇 小绞车管理制度
第1条 机运科设专人负责全矿小绞车管理;严格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 各单位小绞车要设专人管理、维护;现场要挂牌管理、明确责任。
第3条 小绞车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审批验收制度,不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的小绞车严禁使用。
第4条 小绞车使用必须执行日检查制度,每天对绞车固定、电控、制动闸、信号、钢丝绳等项目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第5条 小绞车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小绞车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 非本单位小绞车使用必须执行申请制度,由使用单位提书面使用申请,经机运科和调度室签字报绞车所属单位同意,经检查无隐患时方可使用。
第7条 绞车更换管辖单位,必须经机运科办理转账手续,经三方签字后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