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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有哪些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事故分类与定责:将安全事故分为不同类型,如校园设施安全、学生人身安全、教学活动安全等,明确各类事故的责任归属。

2. 责任主体识别:确定事故责任人,包括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家长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等。

3. 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建立快速有效的事故报告机制,规定事故调查的流程和标准。

4. 责任追究方式:设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如警告、罚款、职务调整等。

5. 预防措施与整改:强调事故后的预防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的内容涉及事故发生后的全过程管理,从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到最终的责任落实。具体包括:

- 确保事故信息的透明度,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 - 由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责任人角色,按照预设的处罚标准进行追责,同时确保公平公正。 - 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追责机制,促使各方积极履行安全职责。强调事故预防,通过对症下药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存在的问题

尽管该制度旨在提高小学安全管理水平,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实施难度: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界定责任、平衡多方利益可能引发争议。

2. 效果评估: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来衡量制度执行效果,可能导致措施落实不到位。

3. 长期关注:预防措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需要长期投入,但可能受到资源和注意力分散的影响。

4. 法律法规适应性: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体而言,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在提升校园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还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应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金山区廊下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补充意见)

一、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

学校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学校对具备下列情形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发生有个人或组室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

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

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四、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在局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人至2人重伤,或者20人以

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到1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生

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和行政处分;

六、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至2人,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到4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

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七、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门或个人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或者

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配合或者阻绕、干扰事故调查的,对部门或个

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九、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部门或个人给

予从严处分。

第2篇 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坚决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下,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3篇 小学安全工作事故追究制度

第一条  责任追究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余人员负相应的具体责任。

第二条  责任追究范围为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学校开展的其他有关活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责任追究原则为以事实为依据,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处罚并举,奖惩分明。

第四条  责任追究种类:校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免其评优晋级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校内通报批评。

(一)学校、班级安全制度不健全。

(二)学生在校内外存在不安全行为,教师视而不见,该管不管的。

(三)没有按照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安全工作记载的。

(四)无故不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活动的。

(五)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

(六)不认真或不及时完成布置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

(一)工作不负责任,有关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二)对安全工作不认真检查,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而隐匿不报的。

(四)校内通报批评后仍未改正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行政处罚、学年度取消评优晋级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产生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部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负责全部医疗费用。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发现疫情未及时报告的。

第八条  责任确认和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由庙林小学片区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根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无法认定的或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4篇 k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学生的安全是每个学校应该担起的责任。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小学安全巡查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值周领导做好值日教师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师按时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4、当日值日教师负责好少先队(或青年团)的“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6、向值周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7、值日结束后由值周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第5篇 小学试卷安全制度

文化小学试卷安全管理制度

1、试卷保管必须进入试卷库、专箱、专人保管。

2、试卷进出库,严格登记制度,老师借用必须经教务科领导

批准,建立借用归还制度。

3、试卷保管,做好防湿、防蛆工作。

4、试卷管理应列入教务档案统一管理,存放地点必须有防盗

措施。

5、试卷库内必须配有消防器材,严禁火种入内。

第6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责任追究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对学校的追究

1、 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 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8篇 中小学与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5、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7、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8、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9、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0、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11、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2023年3月12日

第9篇 某小学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天有2-3人巡查校区,对各项工作、各个设施设备作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相关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各类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

5、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2、各教职员工都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活动场所进行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整改。

3、每次检查由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限定时间派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对存在事故隐患而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小学学生人身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第11篇 小学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本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依据学校校情,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考勤,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吉。

六、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第12篇 学校管理-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1、要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科)长担任。安全工作组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网络,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6、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网络人员如有调整,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3篇 二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和红绿灯指示。

2、上学、放学靠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穿越公路。

3、严禁追、爬拖拉机和车辆、强行拦车或用石块击打来往车辆。

4、文明乘车,不坐无营运牌照的车辆,不乘超载车。从车身右侧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学校不准学生骑摩托车,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骑车上学者需在安全保卫组登记备案。骑车上路时,应靠右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不并排骑车、不骑“三无(无铃铛、无刹车、无锁)”自行车、不单手或放开双手骑车。过马路或转弯前须减速,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不满12周岁者不得骑车上路。

6、班级外出活动,应做到:班主任写出申请,得到安全保卫组织批准,才可执行。班级不得自行决定集体乘车或骑自行车。

7、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如发现交通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向学校报告。

火、电、水安全

1、严禁在教室、寝室生火取暖或玩乐。停电时使用蜡烛要经班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班主任要等学生睡好,灭火烛后才可离开。

2、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火、鞭炮。

3、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4、严禁在教室、寝室使用电茶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炉。

5、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6、严禁去池塘、水库、湖里游泳或洗澡。

7、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运动安全

1、体育课服从体育教师指导,按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2、使用体育器材如铅球、标枪、铁饼、手榴弹等需体育教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前要检查活动器材,并在教师监督下进行训练。

3、课外活动听从体育教师安排,不准单独做危险动作,如单、双杠等,需有人保护。

教学安全

1、在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万一有急事离开必须找老师顶替,学生一定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不得吵闹。

2、体育课要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课一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练习,动作到位,有保护措施。

3、对患有各种疾病的学生,应遵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4、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5、体育教师不在,假如要上课,一定要在班主任带领下才可进行。

6、实验课按科学教师的要求操作,不得违反纪律,否则要追究责任。

7、每学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家长,进一步检查治疗。

休闲安全

1、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互掷物具,攀吊门框、灯具、树木。

2、严禁在校内玩弹弓、放鞭炮、打气枪。

3、严禁带锋利的刀具,如匕首或有伤害性的玩具。

4、严禁爬越门窗、围墙、栏杆。

5、上下楼梯应右行,不争先恐后,严禁推让,拥挤。

6、住校生到校后,不能任意离开学校,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班主任同意,有请假条,才可离开,离开前到值日教师处登记。

7、谨慎交友,不和社会闲杂人员往来,未经学校安全保卫组同意不得擅自把校外学生、朋友或亲属带入校内,更不能把外来人员带入寝室留宿。

8、息灯后不得外出。在校期间,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宿校外。

9、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发现偷盗行为敢于作斗争,对于这种行为学校给予加分。

10、春游、秋游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发前,①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②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③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其它外出活动,学校及班级一定要写出书面报告得到安全保卫组批准后,才可组织进行。

11、注意心理卫生,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得把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不进"三室一厅"。

12、校内有基建时,做到一不围观,二不穿越。

午睡安全

1、住校生必须在寝室午睡,按时入睡,按时起床。

2、走读生在家午睡,不得在外游逛。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不得提早或延误。

3、午睡时不要讲话、打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锁寝室门。

4、午睡时教室门要上锁,教室窗户要关好。

5、禁止到水库、湖中洗澡游泳。

财物安全

1、学生就寝关门上栓,离开教室、寝室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个人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箱子要加锁,较贵重物品或数目较大的钱款应及时交给班主任暂时保管。

3、窃他人钱物,学校给予批评教育。

饮食用膳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家里带来的菜若变质不吃,严防食物中毒。

2、发现食堂出售变质食物,或服务部出售"三无"商品,及时向安全保卫组报告。

3、不暴饮暴食。

4、住校生应在学校食堂蒸饭用膳,不得外出。

5、按学校编定的蒸屉蒸饭,不准随意调换。

6、严格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拿饭,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7、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8、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9、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第14篇 中心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务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务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保健室、教务处和校长室,卫生保健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有家长带领。

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教务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15篇 中心小学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责任制,以防火灾为重点,全校师生总动员,集中力量,为减少各类灾害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努力创造师生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1、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大会、小会、晨会、班会、队会、广播、板报、文艺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2、进行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以便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班组,以班主任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网络。。

3、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4、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5、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6、办公室、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7、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8、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留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9、电脑室、电教室、仪器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10、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11、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2、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学校教师要把握液化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确保安全。

14、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第16篇 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校长亲自任组长,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时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签发出门证,并在规定时间返校。

第17篇 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

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

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

安全教育网络。

3、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负责排队护

送过十字路口)。成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

全知识竞赛。

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

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

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

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

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校长报批)。

二、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小店、食堂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无证

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

全隐患,同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5、加强对学生外出用车的管理,保证学生用车的安全。

三、教导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

“安全教育周”、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2、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

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四、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

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

抓不懈,警钟长鸣;

2、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

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3、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做好排队放学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定;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五、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注意设施

安全;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

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严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项,注意师生、校园的安全;

4、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

由此造成学生死、伤、残、走等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 规 制 度

一、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即进教室学习。

2、坐姿端正,学习用品和教室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安全

的校园环境,爱护公物,不拿公物玩耍。

3、文明行走,不奔跑,不跳跃,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护拦

和其他不安全处所。

4、课间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走,不做不安全的

活动。

5、在校时间不得离开校园(午膳生包括午后休息时间),有

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6、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

报告。

7、学校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师生

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出售。

二、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与伙伴

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火灾扑救。

3、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

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4、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

知家长。

三、交通安全:

1、上学、放学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

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

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

2、学生自行车刹车、响铃、车锁完好,经常检查,骑车不带

人和其他有碍安全的物品,不骑快车,不显本事,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驶,

12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车。

3、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交通

规则。

4、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道口管理人员

指挥。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制度,外出活动均须提前

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报告审批同意。提倡徒步远足,严格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的车

辆,保证活动绝对安全。

2、学校在活动前须对活动的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

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五、校舍、设施安全:

1、学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各班主任及指导

老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建立校长具体负责制,各班特别是各班主任,应时刻对教

室保持高度警惕,一经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及时报告。

3、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六、幼儿接送安全:

必须加强对幼儿的安全常识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上

学、放学均须家长安全接送,老师安全护送;不接送的家长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对偶发事件和事故均须对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情

况及时向校长报告,切忌不闻不问,更不允许隐瞒掩盖,逃避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班、各教师贯彻执行,凡制度不全或执行不严

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晋级一票否决,而且要追究当事人和相

关人的责任。

第18篇 小学教学安全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

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第19篇 台丛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台丛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学校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第20篇 某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小学安全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的师生人身安全,特订交通安全制度如下:

1、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来校和回家的路上不管是骑自行车,还是步行,一定靠右走,不并行,骑车不准带人,不准撒把,不准勾腰搭背,不骑好汉车。严禁12岁以下的学生骑车上学。

2、骑车或步行,过“十”字、丁字路口或横穿马路时,做到:一看、二停、三能行,一定不能闯红灯。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3、乘车要文明、主动买票、扶老携幼、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报告司法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努力排除不安全隐患。

5、在校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更不能驾使其它机动车辆。

6、以上安全制度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相互监督,谁出问题谁负责,确保我校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事故分类与定责:将安全事故分为不同类型,如校园设施安全、学生人身安全、教学活动安全等,明确各类事故的责任归属。2. 责任主体识别:确定事故责任人,包括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家长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等。 3. 事故报告与调查程序:建立快速有效的事故报告机制,规定事故调查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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