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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的生产计划、组织方式、资源配置和质量控制等多个层面。常见的生产制度包括:
1. 订单驱动制: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强调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2. 存货驱动制:预先生产一定库存,以满足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
3. 批量生产制:以大批量生产降低成本,适用于标准化产品。
4. 流水线生产制:通过连续的作业流程提高效率,适合大规模生产。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本质上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规则体系,它规定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制造,再到产品交付的整个过程。生产制度不仅包括生产线的运行模式,还涉及员工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等。它是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实现成本控制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工具。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关键内容包括:
1. 生产计划:明确何时、何地、生产何种产品,以满足销售需求。
2.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检验程序,确保产品符合规格。
3. 物料管理:包括采购、存储和消耗,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 工艺流程:详细描述每个生产步骤,保证生产流程的标准化。
5. 安全规程:制定和执行安全措施,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流程通常如下:
1. 制定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确定生产数量。
2. 分配资源:依据计划分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3. 生产准备:设定工艺参数,进行设备调试和工装准备。
4. 执行生产: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同时监控质量。
5. 质量检验:在生产过程中和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
6. 产品入库:合格产品进入仓库,不合格品进行返修或报废。
7. 出库发货:根据订单需求,将产品发往客户或分销点。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执行标准,确保生产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不断优化和调整,生产制度可以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经营生产制度范文
第1篇 具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3篇 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
(二)机电设备:要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其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修。
(三)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告知职工危险物品的成份、危害程度、使用方法及发生事故后处置措施等;现场电焊等作业不违反“六条禁令”,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用电管理(含临时用品):电力设施安装、维护、维修、使用要由专业电工负责,各作业场所要设置安全电闸,确保电气设备、发电机等安全运转和用电线路完好。
(五)防雷设施:高层建筑、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电力设施、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重点部位要安装防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七)高处作业:严格管理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登高装置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严禁承载超重,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拆除。
(八)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自备发电机(组):
1、放置
自备发电机切忌受潮,应安装或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不能堆放易燃品,以免发生废气中毒和火灾;同时,环境应清洁,周围不准放置产生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
安装3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时,机组最好是固定在平坦的水泥基座上,若没有,也可在底盘下垫上橡胶板以减少震动和噪音,切忌垫旧轮胎等弹性物品。
配备自备发电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必须符合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备发电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排气、排污设施,防止各类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安装
要看说明书,并请正规的专业电工或供电所人员来安装,接线时注意内、外线的设置。
要确保柴油发电机排气管畅通,尽量避免管道过长或突然转弯,当排气管接至室外时,需将外管下倾斜,使管内凝结水分流出。
由于市场上一般的发电机都是按照明的要求设计的,所以尽量不要让发电机连接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以免电压不稳定而发生意外。
发电机和开关屏必须另接地线,地线可接在地下水管或深埋地下的钢板上,保证接地良好;接地必须正确,首先应判明接线柱或引出线是火线还是搭铁线;当搭线柱无标记可检查时,可在发电机运转过程中,用电压表或“碰头”法测试判定。
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自备发电机的零线必须单独接地,单独接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4欧姆,不得与原有公用电网共用接地零线。
3、使用
新的自备发电机在使用前,要进行50小时的试运转,在试用时不要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的每一电路的负载,应按发电机使用说明书配用,不可随意增减灯数或换用不同功率的灯泡。
用皮带传动的发电机,应正确调整传动皮带的张驰度;一般用手指按压皮带中部,下垂10-20毫米为宜。
自备发电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做到单独接地、机械连锁,严防出现倒送电现象。严禁下列情况的出现:
①擅自引入备用电源;
②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自备发电机组;
③擅自将自备电源转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④未经供电部门批准,采用部分负荷用电网电源,部分负荷用自备电源;
⑤采用人为方法使连锁装置失效;
⑥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使用移动式发电机组,或以流动式给其他已由电网供电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4、维护
发电机每工作一段时间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调整,并需经常检查装置各元件是否断头及松动。
向发电机添加燃油和机油时,必须选用规定的牌号,并采用专用的清洁容器,加入时都要经过滤网过滤,燃油使用前需沉淀24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在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室外使用时应加防护罩,避免雨淋及暴晒。,
5、故障
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机:电压及电流超过发电机额定值;机组出现急剧的敲击声,或者有零件损坏等不正常响声;发电机电压超过表上最大读数;发生火灾或漏电及其他自然危害。
当发电机必须紧急停机时,应先切断负载,并立即将喷油泵开关手柄转到切断油路的位置上,使柴油机立即停机。
(十)成品、原材料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
1、“五不准”:即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接临时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将易燃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2、“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不得小于0.5米,与库门相对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库门与通道不得堵塞;
3、整齐:物品堆放要整齐统一;
4、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5、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6、物资进库应检查有否夹带火种可疑。管理员离库应检查:①是否有人潜入;②有否异常情况;③是否关闭窗户等,在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门上锁。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以保安全。
第4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5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为有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根据《安全生产 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5〕20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等有关规定,2015年7月29日,国 务院安委会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的,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黑名单”:
(1)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 死亡10人及以上的;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 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3) 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 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 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 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
信息采集部门应当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监 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査频次,每半 年至少进行1次抽査.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 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规 定,制订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彫中,对该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纳入“黑名单”管理 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对纳入“黑名 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 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 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6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及相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主要查各经营环节、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查卫生、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等。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经理及相关人员每月对本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安全设施、仓库进行一次检查。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公司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每个季节进行一次到两次安全检查,雨季查防漏、防雷、防潮、防霉变,夏季查防高温,冬季查防寒、防火等。
四、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人员和各岗位负责人员,每天至少进行4次安全检查,做到勤查、勤看、勤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隐患。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7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2 适用范围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本单位较大危险因素场所:
__燃气存放区域_区域
__配电室_______区域
___库房________区域
燃气使用车间__区域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2 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5 管理程序
5.1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系统启用条件
5.1.1 设施、设备上必须编号清楚、标识清晰,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1.2 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
5.1.3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5.1.4 操作人员应必须熟知重点部位的生产工艺、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2管理要求
5.2.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2.2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审批。
5.2.3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2.4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2.5 部门主管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5.2.6 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5.2.7 其他相关部门及本单位领导职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
5.2.8 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5.3巡检要求
5.3.1 班组每班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两次,部门巡检不得少于一次,本单位每周一次。
5.3.2 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5.3.3 巡检内容包括:工作票、危险作业票执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 。
5.3.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及本单位领导逐级汇报。
5.3.5 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8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 ,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本制度自批准日起正式实行。
拟制: 审核: 批准:
珠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第9篇 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0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第11篇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 规定加强对设备、 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 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12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及内容无仓储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员工安全职责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9、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
2)事故管理制度
10、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9、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10、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3、本单位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培训学习成绩年终要纳入全面考核,合格者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录用。
4、全体职工,每季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之效果,学习成绩纳入个人考核。
5、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确保安全经营。
6、职工教育
新招员工首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概况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次是学习相关化工安全知识;再次是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措
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检查制度
1、本单位各岗位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本岗位安全检查工作,决不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将视情况给以相应的处理。若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将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
2、本单位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隐患、隐患处理与整改、事故处理等。
4、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对拒绝或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将给以罚款处罚,严重者给以开除处分。
5、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6、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7、安全检查不能限于形式和存在短期行为,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达到安全为目的。
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经营、销售行为,保证合法、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资质经营、销售。擅自违法经营,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2、货物采购关系到本单位经营成本和信誉,是本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因此,所有采购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把采购质量关。
3、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从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厂家购进。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向厂家索取所购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从事企业危险品的运输,双方应签订安全运输协议。托运前要检查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格资质。委托运输时本单位人员应向承运方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目的地等。
6、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应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在销售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销售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不得销售给应有准购证但无准购证的单位或个人。
7、必须建立严格的经营、销售台帐,严格实行三对照。台账中应明确每批货物来源,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流向等。台帐由专人管理,每天核实对照,并报单位领导核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醇、丙烯、乙酸、甲醇、二甲苯等。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3、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4、本公司属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需按时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7、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9、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保持完好、不破损,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雷雨天气装卸车。
8、不得随意分装、改装和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品。
9、运输车辆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0、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在处理、扑救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事故时,救护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应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单位负责。
2、运输车辆必须时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备上岗资格的押运人员。运输途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5、在委托运输时,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6、强雷雨天气,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上路。避免雷击或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运输途中,应尽可能避开繁华、人员集中场所,尤其是不得停靠、滞留在这些场所。
8、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0、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11、搬运、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包装要完好、密封,不得撒漏,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12、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应彻底清扫,严防混入杂质。对散落的毒害品、易燃物、可燃物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所用的消防器材必须保证可靠、有效。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1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外,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15、驾驶员、押运员应懂得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险品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经营。
2、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及时采取回收、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
6、运输、搬运过程中应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7、接触危险化学品,应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8、新职工进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9、职业安全卫生应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本单位应对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因给以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减轻其受害程度。
10、应保证位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应急管理制度
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损害。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中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已发生的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3、本预案试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由安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其余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1)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组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5、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6、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7、事故救援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接到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
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时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挥成员接到报案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对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9、预案管理,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补充备案。
事故管理制度
1、为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发生事故后,各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救援。
2、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至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如实报告至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不得谎报、隐瞒、不报。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妥善保存现在重要的证物,并作出书面记录。
5、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始调查。
6、事故的处罚
1)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由安全负责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并进行
处罚。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剧本安全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投入依据,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3、确定落实资金、完成时间与监管责任人。
1)安全负责人需确保资金的支付与落实。
2)由安全负责人监督资金的使用。
3)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年销售额中提出部分资金。
4、各类支出。
1)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毒口罩等。
2)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具等费用。
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安全教育投入,包括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对安全教育进行宣传的费用等。
5)保险的费用,工伤的费用,事故支出的费用等。
5、安全资金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将计划送至安全员处,由安全员整理并上报安全负责人审核。
2)公司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3)安全负责人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4)由财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负责人督促、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物资是否有效合格。
6、安全设备的审查及其他执行情况。
1)安全员对相关资金投入的设备、设施、物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给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汇报。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4工作程序:安全负责人注册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公司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5、收集整理: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并提交评估组织。整理辨识出的危险源由评估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勘查,明确有害因素。
6、控制措施包括:
1)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2)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3)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7、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有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
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8、风险评估频次: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部门每季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措施的有效性。除定期进行评估外,应按规定进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
9、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牧歌寄谦牧翁
[ 宋] 王柏
山前群羊儿,群羊化为石。
山后谦牧翁,双牛挂虚壁。 仙佛道不同,妙处各自得。 我来牧坡上,牧翁已牧出。 风行麦浪高,日暖柳阴直。 沙平草正软,隔林数声笛。 试问翁牧意,著鞭还用力。 牵起鼻撩天,蹋地四蹄实。 汤饮菩提泉,饥来噍刍。 步行颠倒骑,神光背上射。 因悟角前后,通身白的。 勿使蹊人田,毋乃失其职。 舍策脱蓑归,人牛两无迹。
第14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 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5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公司财务监审部是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的主管部门。
2.2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并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设施。
2.3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方案的需要,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制定全公司的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计划,确保安全生产使用的资金。
2.4人事组织部根据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列出培训经费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并单独列支。
2.5各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应根据措施的具体内容,制定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6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所需奖励基金,由公司工会提前做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2.7综合管理部为防止火灾事故,所添置的消防设施,应事先制定设施购置计划和资金需求,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8为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每年为员工进行的体检费用和职业伤害,所需经费由人事组织部做出计划,并落实与政府有关部门(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费用支出,或直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落实资金。
2.9财务监审部负责监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到位。
3.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3.1.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业 劳动条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1.1.1编制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抓住重点, 先考虑改革工艺设备,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
2) 要掌握必要与可能,要充分考虑利用原有设备、设施,尽量用先进技术、措施。按轻重缓急和实施所具备的条件等,安排实施计划。
3.1.1.2编制依据和方法:
1) 编制计划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政策法规和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整改项目。
2)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应在每年1 2月1 5日前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报财务部进行平衡,列入年度综合计划。
3.1.1.3编制内容:
1) 安全技术项目主要包括: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工业卫生措施项目;增加有利于劳动场所中职业健康的辅助房屋及设施.劳动保护宣传教育项目等;
2) 编制项目计划中应明确: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3.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
3.1.2.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后,由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调度,土建项目由劳动服务公司修建科安排落实。一般项目可由有关部门负责,小型项目可由所在单位负责;
3.1.2.2经营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如需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时,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不准随意更改;
3.1.2.3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对交付使用的项目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纳入统一维护管理。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4.1 设备资产管理
4.1.1 调拨设备的管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和生产结构情况以及公司领导决策,经营管理部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组织实施;设备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调拨单,办理相应的手续,调出入部门依据调拨单进行调拔凡属该项设备的附件和工具,也应同时如数转出。设备调出单位,设备调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依据调拨单及时销账、上账。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迁移;
4.1.2 闲置设备的管理。闲置设备是指已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目前工艺暂时不需要的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将闲置设备,以书面形式报经营管理部,经同意后挂牌闲置。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严防锈蚀;
4.1.3 封存设备的管理。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封存处理,一般以原地封存为主,对于封存的设备要挂牌,并注明日期。设备的封存与启用均需由使用单位向经营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1使用部门对需要封存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填写《设备、仪器、仪
表封存记录》,报送设备管理部门,经设备管理部门鉴署意见,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封存,粘贴“封存”标识,并在标识上注明封存日期;
4.1.3.2封存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时,应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附《
设备、仪器仪表封存记录》一同报送设备管理部门,待批准后去 “封存”标识,清洗防锈油,擦洗尘污,检查机械,电器部门以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并加满润滑油,检查油眼、油路是否畅通,才可按上电源。空车试验按照试车规程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检查,试车,即动用长期封存的设备;
4.1.3.3对封存的设备由使用部门进行原地封存,保管,封存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涂油,并定期保养,长期封存(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以防锈蚀及损坏。
4.1.4迁移设备的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设备的迁移调动时,由经营管理部协调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同意调动的设备,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1.4.1凡已安装验收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主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拆卸、迁移。
4.1.4.2因生产和科研的需要,使用部门需对设备进行迁移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待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和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迁移。
4.1.5设备的完好鉴定,完好设备主要指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的性能良好,精度满足工艺要求,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3)电气、润滑、液压、动力、光学等辅助系统功能正常;
4)安全防护设施和控制机构灵敏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精度等级符合有关规定;
5)内外整洁,保持本色;滑导面无损伤,腐蚀;
6)附件齐全、整洁,完好可用,放置合理。
4.1.6报废设备的管理;
4.1.6.1报废条件。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规定使用寿命的陈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己严重损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和无修复改装价值的;
2)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和改装的;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能修复改装的;
4)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改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
5)由于技术陈旧,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和先进设备替换的;
6)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
7)按能源政策应予淘汰的设备,且不能调出利用的;
8)其它属政策性淘汰的设备;
9)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由设备报废鉴定小组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注销台帐,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员贴“报废标识,由供应处回收处理。
4.1.7 设备的资料管理。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台账、设备档案等;
4.1.8设备的库存管理。设备仓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水、防锈蚀等工作;
4.2 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4.2.1设备购置计划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生产发展、科研、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的;
4.2.2设备选型应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满足环保要求等原则;
4.2.3设备的更新改造应针对生产的需要,坚持设备改造和工艺改革相结合;
4.2.4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对所需更新或改造的设备进行调研,编写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于每年10月底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核汇总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月度综合计划;
4.2.5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填报“固定资产更新(购置)
“改造申报表”,经经营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请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定货或采购新设备;
4.2.6计划外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批准,但要在申报表中注明属计划外项目;
4.2.7设备开箱检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采购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开箱检查主要内容为包装和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