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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5

生产设施安全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企业管理中,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流程顺畅、安全和高效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规程:规定操作设备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

2.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审核流程。

3. 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资源配置。

4. 设备维护:定期保养和检查,防止故障影响生产。

5. 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6. 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企业内部一套规定生产活动的规则和程序,旨在优化资源利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它不仅定义了员工的工作职责,还规定了作业流程、管理方式和责任分配,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产运行体系。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关键点在于:

- 安全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 效率性:通过优化流程,减少浪费,提升生产速率。 - 可持续性:考虑环保因素,降低能耗,实现绿色生产。 - 可控性: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灵活性:适应市场变化,快速调整生产策略。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实施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制度:管理层根据企业需求和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规定。

2. 培训传达: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这些规定。

3. 执行监控:管理层监督制度的执行,记录并分析生产数据。

4. 反馈调整:根据实际效果,收集员工反馈,适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推动生产系统的持续改进。

生产制度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石,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质量和长期发展。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重视生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生产设施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 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2篇 某生物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

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

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

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

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

棉纱类物品。

4.3.2 、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

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绩效制度

第3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1)生产设备、容器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或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另外在公司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都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

(2)设备的拆除、申报: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报部门经理批准,然后报主管副总批准报废。

(3)公司在报废设备和容器拆除前,要由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拆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4)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生产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拆除的设备、容器属国家控制的,能够回收的应按照国家关政策规定交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司自行报废处理的,应严格按照规定销毁,不得转卖其他单位继续使用。

第4篇 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3.职责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 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 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 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 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2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

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4.2 设备采购

4.2.1 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 特种设备的安全 、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 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 、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 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 、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 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 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 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 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第5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制度

(1)生产设备、容器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或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另外在公司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都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

(2)设备的拆除、申报: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报部门经理批准,然后报主管副总批准报废。

(3)公司在报废设备和容器拆除前,要由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拆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4)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生产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拆除的设备、容器属国家控制的,能够回收的应按照国家关政策规定交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司自行报废处理的,应严格按照规定销毁,不得转卖其他单位继续使用。

第6篇 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 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 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 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 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 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 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 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设备采购

4.2.1 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 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 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 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 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 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 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4.3.6 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4.3.7 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4.3.9 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4.4 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4.4.1 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4.4.2 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4.4.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5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4.5.1 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4.5.2 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4.6 电气

4.6.1 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4.6.2 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6.3 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4.6.4 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4.7 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7.1 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7.2 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7.3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7.4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7.6 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7.7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7.8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记录

5.1《安全设施台账》

5.2《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第7篇 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二)

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 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三、要求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 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 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 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 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 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

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 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四、相关记录《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h24《设备台帐》aq-bh25《设备巡检记录》aq-bh26《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h27《设备维修申请单》aq-bh28《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h29《安全设施台帐》aq-bh54《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h55《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h56《安全设施维修记录》

第8篇 生物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

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

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第9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 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10篇 生产设施安全制度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设备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特定此制度。

适用范围:山东金乡德华化工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国务院2003年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制度内容:

1.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逐步实现计划检修。

2.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个阀门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3. 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5. 所有备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传动设备要定期盘车;定期切换试车,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6.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车,执行设备定期切换,强制保养制度。

6.2 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工作。

6.3 保持设备、管线的整洁,油漆、保温的完整,及时检查并消除跑、冒、滴、漏。

6.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设备运行状态。

7.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通知值班长及时逐级汇报。原因不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对存在问题应记入运行记录,并向下一班交接。

8. 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8.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8.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8.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8.4逐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8.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9. 要经常检查装置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设备部。

10.对装置区内的闲置设备,须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第11篇 某化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检维修管理、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调试,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验收。

3.2 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3.3 厂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定点承包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4.1.2管理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3生产设施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对生产设施的建设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

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到: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按照《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中监控、检测装置的安装和建立设备档案,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12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全部统一管理。

3.2安全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全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器、仪表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5. 相关文件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申请表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方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更改日期更改章节号或说明更改人批准人备注

第13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全部统一管理。

3.2安全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全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器、仪表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5. 相关文件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申请表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方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更改日期

更改章节号或说明

更改人

批准人

备注

第14篇 化工厂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生产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生产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生产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生产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按照《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做好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生产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4.3品质保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4.5生产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产部生产设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机器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生产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6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6.1生产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2生产设施报废手续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3生产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产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生产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4.6.3严格执行生产设施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生产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施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施选购,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第15篇 化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检维修管理、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调试,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验收。

3.2 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3.3 厂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定点承包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

4.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4.1.2 管理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3 生产设施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 对生产设施的建设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

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到: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按照《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中监控、检测装置的安装和建立设备档案,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 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 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 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 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 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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