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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的关键环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的引导性教育,旨在帮助他们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 技能培训:针对具体工作岗位,提供专业技能提升的课程或实践活动。
3. 管理培训:针对管理层,培养领导力、团队协作和决策能力。
4. 持续学习计划:鼓励员工自我发展,提供进修机会,如研讨会、在线课程等。
5. 定期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检查,以便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
这些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往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知识传授:通过讲座、手册或在线平台传递必要的业务知识和行业动态。
2. 实践操作:模拟工作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提升。
3. 反馈机制:设立导师制度,让资深员工指导新人,同时收集反馈改进培训流程。
4. 能力评估:通过测试、项目任务等方式,评估员工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应用能力。
5. 行为塑造:强调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的培养,以提升整体组织效能。
重要性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系统培训,员工能更快适应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2. 培养人才:为企业储备高素质的人才,增强竞争力。
3. 促进创新:激发员工潜能,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
4. 优化文化:传播和强化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5. 适应变化:面对市场和技术变革,培训有助于员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
一个完善的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个人成长,更是企业保持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规范本公司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8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本公司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5.4 本公司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5 本公司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2篇 南丰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医院规定的培训周期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学后再考核。
(2)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科室给予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部门工作制度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教育。
2、继续教育和培训:
(1)新员工在参加部门值班之前,在该部门参与工作1--3个月,以熟悉和掌握该部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结束时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1-3个月后再考核。
(2)每位员工应按要求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3)科室组织本科室成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
(4)每位药师职称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完成每年1次科内小讲课,授课资料提前报临床药学室。
3、进修、实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
(1)科室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医院批准。
(2)员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需取得科主任同意并报医院批准。
(3)员工外出进修、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由临床药学室登记。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资料交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5)外来进修人员及实习生情况由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4、学历继续教育:(参考本院规定)
5、按照科室员工水平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重点不同的考核。
6、科室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或论文发表在二级刊物以上者,给予奖励。
第3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企业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队、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队长、车间主任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企业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
第4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6.4参加安全技术座谈。
6.5上课。
6.6事故现场会。
6.7 反事故演习。
6.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9 培训后考核。
7要求
7.1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7.3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7.4.1新的特种设备投用以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7.4.2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员工,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5篇 压力容器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结合本企业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本企业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山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第6篇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本企业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本企业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山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第7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为了搞好“五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五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
(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
(2)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
(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
(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评价,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教学内容,再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和训练。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要考虑到“五新”作业特点,注意训练作业人员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第8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9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专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对新进厂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指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协助,学习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的规定;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学习本车间或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学习本工序或班组范围内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
2、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易燃易爆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总结。
第10篇 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什么要进行培训
1、爆破作业属于特种行业,其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是非常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屡屡出现安全事故,而且大部分事故均是由于人为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所致;爆破作业具有的特性:(1)危险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是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2)时限性:爆破器材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爆破作业的起爆时间均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的,不按时响炮就是事故。(3)整体性:爆破作业是一个由设计、组织、施工、爆破器材运输、检验与管理组成的完整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疏漏。
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所以,为了降低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爆破作业人员人身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必须对从事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爆破安全培训教育。
三、爆破作业的存在的危险因素
在实施工程爆破的同时,伴随有一定的爆破震动、飞石、毒气、噪音等,给周边建筑物、人员、设备设施等带来一定危害。
1、爆破震动:由于爆破中部分炸药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可能对建筑物、人员、设备和设施带来影响甚至破坏,特别是就近建筑物,孔桩内风化层较厚、地层复杂、护壁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减震是保证爆破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2、爆破飞石:爆破飞石危害与工程周边环境有关,容易对人员、车辆、设施、建筑等直接破坏。
3、有毒气体:孔桩较深时,爆破后形成的有害气体易在桩内积聚,对人体有害毒作用,因此爆破后进行清渣前保留一定的时间间隔,个别情况还应进行通风。
4、噪音:由于爆破对象是软-中等岩石,爆破类型又为加强松动,为减少扰民的可能性,孔口堵塞要严。
爆破施工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在爆破施工过程中若爆破操作及瞎炮处理不当、爆破器材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爆破伤亡事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并可能引发山石迸溅打击等二次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爆破的警戒区域;存有瞎炮的区域;爆破后规定的等待时间内的爆破地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爆破地点;结构、位臵和方向不能防止飞石危害的避炮洞(棚);爆破器材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储存室;未及时清点回库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相邻采石场爆破作业可能危及到的区域等。
四、引起事故种类
1、掘进爆破事故的种类:
①因起爆器材不合格引起的事故:
a早爆;b晚爆;c瞎炮。
②炸药引起的爆破事故:
a不稳定传爆; b瓦斯爆炸;c煤尘爆炸。
③破设计不当引起的事故:
a掏槽不合适;b辅助眼偏大;c抵抗线偏大或偏小; d打眼角度不合适。
④放炮时警戒距离不够:
a境界点和距离不合适;b不通知邻近工作面;
c放炮后的通风时间不够熏人。
⑤放炮员的管理(保管员):
⑥操作不当:
a炮泥封法不当;b联线不当。
2、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
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五、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6)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9)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10)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1)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2)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3)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2、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交底要求操作。
2)爆破警戒及信号
⑴信号分为预警、起爆、解除信号,所有人员(除爆破人员)在听到预警信号后,应按指定路线撤至安全警戒线以外,直到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⑵火工品运抵作业现场后,即应开始实施警戒。警戒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号,并达指定地点,坚守工作岗位。爆破人员在完成装药后,应及时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起爆信号,同时撤至安全区域。起爆完成后,经爆后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解除信号并撤除警戒。
3、爆破器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⑵现场炸药雷管应分开放置,电雷管要放入专用防爆箱中,并设专人看管。
4、装药
⑴炮孔及药业、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⑵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⑶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5、填塞
⑴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用碎石渣填塞。
⑵水平孔和上向孔填塞时,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⑶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6、起爆前检查
起爆前不得将导爆管或电线接驳在专用起爆器上,并认真检查起爆网路。
7、爆后检查要求
⑴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⑵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⑶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3、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六、爆破施工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事先安排好行车路线,及行进中出现突发事情的应对处理方案
炸药、雷管分开码放且雷管放置在专用雷管箱内。
炸药成品箱堆放应控制高度,防倒塌;车辆熄火,制动
火工品进入作业现场,其他作业应停止,人员撤至警戒线外
瓦斯、煤尘或有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导爆管;电雷管应避开有电流场所如高压线、变压器、广播电视发射台、手机信号中转站,使用时打电话、用对讲机、电子遥控
药量按设计要求装置;炮棍采用木、竹质,装药后按规定对炮孔封堵。执行不撤警戒、15分钟等待、1人检查、关起爆器拔钥匙,拔下母线并短路连接、背起起爆器;用水湿法,殉爆法处理;不吹、不拔、不钻原炮孔。
潜孔钻安装在平整、坚硬的地面,支撑牢固;换钻杆时应关闭机械;作业时应注意钻孔时的异响
(二)安全技术措施
⑴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的有关规定。
⑵ 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
⑶ 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⑷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⑸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⑹ 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理后,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三)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四)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五)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六)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爆破作业区内有害气体允许浓度表如下:
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七)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七、爆破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一)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在发生隧道坍塌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隧道坍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风险。
应急处置 :
1、当发现坍塌时,发现人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区人员立即撤离,同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近或进入危险区。
2、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清点人数,查看有无伤亡情况。
3、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应立即报告经理部和局指挥部领导,并立即启动应急抢险工程。
4、当发生人员伤亡,立即采去救援工作,救援时2人一组,确保救援者安全;若坍塌无法救援时,救援人员在安全区域待命。
5、塌方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两种严重的后果:一是土埋窒息而死,二是土方石块压埋肢体,引起挤压综合症。因此,发现坍塌要及时抢救。
6、就出险境。抢救全身土埋者,先挖去头部的土物,保持呼吸通畅,再挖出其他部位。
7、对呼吸、心脏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
8、对各种外伤进行现场处理。
9、当抢救出伤员时,据受伤人数和成都采取“先重后轻”,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10、若坍塌严重,自身无能力救援,应及时上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请求急救,同时做好配合工作。
11、现场采取遇坍塌程度及范围相对应的施工技术措施,控制形式,确保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坍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
(二)炸药库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炸药库保管员和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爆破工的第一反应是迅速撤离,撤离时必须沿着正确的方向、安全的路线尽快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
(2)最先发现事故的附近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并汇报经理部、安质部或者应急救援总指挥。
(3)救护人员到达事故区域后,不得冒险进入事故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4)条件许可时,应尽快通知波及区域的人员向安全地带撤离。
(5)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以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6)现场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分为三个组开展工作:
①现场扑救组:由现场指挥任组长,状态控制小组并入现场指挥小组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危险区人员撤离、伤员抢救、现场救援方案的制定、上报和实施,并向安质部汇报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②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由火灾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保卫人员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担任火灾现场周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工作,划定警戒线,管制现场交通,负责现场保卫。
③后勤救援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与安质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后勤救援组。负责组织调派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方面的现场救援、事故受难者安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恢复等工作。
第11篇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2年。
第12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13篇 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填制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
二、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 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四、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六、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八、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九、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还应结合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第14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15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
第四条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一条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条 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第四条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五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 组 织 管 理
第一条 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16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企业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队、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队长、车间主任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企业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
第17篇 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自觉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认真操作。
3、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并做好工作记录。
4、根据高原施工的特点,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操作体能充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坚持特种设备的工作原则,严禁盲目操作。
第18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19篇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范例
目的:规范本公司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8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本公司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5.4 本公司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5 本公司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20篇 药库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库药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