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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入职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教育,了解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程序。

2. 定期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时刻保持警惕。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于涉及特殊设备或工艺的员工,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4. 应急演练:定期举行火灾、泄漏等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主要内容

这些培训内容不仅涵盖理论知识,还包括实践技能的训练:

1. 安全法规:讲解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员工明白自身的安全责任。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3. 防护装备使用: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应急响应:教授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快速、准确地执行应急响应计划。

5. 实操训练:通过模拟操作,让员工熟悉安全操作流程,掌握正确操作方法。

重要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培训,员工能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减少事故风险:熟悉安全规程和操作技巧的员工,能有效降低因人为错误导致的事故。

3. 法规合规:企业履行了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义务,避免因违规而遭受法律处罚。

4. 保护企业资产:减少事故损失,保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维护企业正常运营。

5. 增强员工信心: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可以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每个环节的落实都至关重要,企业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投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处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处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项目施工人员、三产办所有人员及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 各科室、三产办、项目工程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政工科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对三产、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

第六条 机关各科室负责对施工项目部对口专业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项目部领导、安全员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九条 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培训内容:国家、行业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地方新颁发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单位新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典型安全事件和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条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企业级、项目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企业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的意义和基础知识;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危险作业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作用、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班组从事作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危险作业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安全使用要求;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维护知识;班组的安全要求及班组安全活动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单位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单位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单位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政工科协助有关领导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单位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本单位发展需要。

第2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3篇 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4篇 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1条 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2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3条 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4条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5条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5篇 采石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厂级到部门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厂级)内容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厂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部门进行二级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厂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班组要坚持至少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第6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7篇 _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第9篇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10篇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12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防损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街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办事处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各社区、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每年的重大节假日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驻地单位、群众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社区安监人员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逐步引道企业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每年联系消防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十、把防灾防损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做履行社会职责、为全体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第1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14篇 单位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 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某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乡小学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单位、经营场所,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的伤亡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6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汽车用品公司

汽用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规律,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部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七、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1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18篇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

2、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教育,还包括对企业广大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在企业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教育两个大的方面,另外还包括安全培训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厂长、经理)、部门主管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5、对公司的厂长、第一负责人、经理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公司的主管级培训主要针对国家公司的相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辖部门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主管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课时。

7、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统的安全工程知识

◆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8、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兼职安全员培训,由安全员、直线经理人、事业部人员或外聘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32课时的培训。

9、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和经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等

10、教育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事业部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公司(工厂)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员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的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厂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门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再分配到车间。

◆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位置,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员工进行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长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经考试合格后,领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1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指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包括叉车作业、制冷作业、机电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的相关培训取得相应国家认证资格后经过公司的内部培训取得上岗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岗。

1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是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阵地教育、电视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知情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等。

14、安全宣传教育,包括日常的板报、宣传画、宣教手册、实战演习、知识竞赛。由综合科和安全员对此进行安排和落实。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为面授、座谈、报告等多种形式。

第19篇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 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 ,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20篇 危险化学品记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入职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教育,了解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程序。2. 定期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时刻保持警惕。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于涉及特殊设备或工艺的员工,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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