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重要性和意义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是保障生产作业安全的基石,它如同企业的守护神,预防潜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制度的存在,旨在确保工器具的完好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从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安全制度有哪些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设定合理的检查周期,对各类工器具进行功能测试和磨损评估。
2. 故障记录与维修:详细记录工器具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使用前的自我检查:员工在使用工器具前需进行自检,确认无损坏或异常。
4.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检查标准的明确性:检查标准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的误判。 - 责任人的落实:每个环节都应明确责任人,确保制度执行不打折。 - 反馈机制的建立: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让员工能及时报告问题,促进制度的改进。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员工安全的承诺。只有将每一个细节都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保护作用,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试验,制定以下制度,望严格遵照执行。
14.2.1 电动工具
(1)电动工器具
指国家标准已列入实行特性安全认证范围的电钻,角向磨光机、冲击钻、电锤、电剪刀、电冲剪、电动曲线锯、电刨、电动砂光机、模具、电磨、电动放丝机、电动螺丝刀、角向砂轮机、电镐、电园锯、电动刀、木铣、修边机等。
(2)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拖线盘必须专人保管,每隔六个月,统一由各工地、班组、送机修电工班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在工器具上标明检查日期和期限,检修部门和使用工地、班组,应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严禁使用。
2)除定期检查之外电工班还负责日常的维修工作。
3)每次维修检查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写明工具名称、型号、编号、送修工地、班组,故障及修复情况、维修人姓名、维修日期。
4)从事电动工器具修理的人员必须经劳动局指定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由劳动局签发的《电动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证》后,才准独立从事修理。
5)电动工具的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a)外壳、手柄无裂逢、无破损。(b)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c)插头完好。(d)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e)电气保护装置完好。(f)机械防护装置完好。(g)转动灵活。(h)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电动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时,必须当面调试验电。证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检修记录台帐”栏签字后,方可领取,并注明领取日期。
7)如发现无法修复情况,应通知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
14.2.2 绝缘工具
(1)电气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2)6~10千伏的绝缘棒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44千伏,持续5分钟。
(3)绝缘夹钳(35kv及以下)每年进行一次三倍线电压的交流耐压试验,耐压持续五分钟。
(4)6~10千伏高压验电等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40千伏高压,持续五分钟。35千伏以下高压验电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105千伏高压持续5分钟。
(5)高压绝缘绳,每半年试验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电压5分钟。
(6)5kv绝缘手套,6个月复试一次。复试电压为2.5交流千伏,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2.5毫安。
(7)6kv绝缘靴,复试周期为3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4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4毫安。
(8)5kv绝缘鞋,复试周期为1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3.5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3.5毫安。
(9)各种厚度的绝缘胶板定期复试防电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绳每月必须检查与试验一次。外观检查:绳子光滑、干燥无磨损现象;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和显著的局部延伸。
(2)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内容:
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定限度以内。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
(3)非经常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铁链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链节无严重锈蚀、无磨损、无裂纹。
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链条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及个别链节拉长等现象。
(5)链条葫芦,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检查:
1)链节无严重锈蚀、裂纹、磨损、无打滑现象;
2)齿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撑牙灵活能起刹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打滑;
5)吊钩无裂纹变形;
6)润滑油充足。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良好,无拉长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6)滑轮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
检查:
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变形;
4)润滑充分。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裂纹、显著局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为1.1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7)夹头、卡环等每年检查、试验一镒。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磨损。
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8)电动及机动卷扬机。使用前要进行第(3)项检查,6个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一年全面进行试验一次。
检查:
1)齿轮箱完整,润滑良好。
2)吊杆灵活,铆接处螺丝无松动或残缺。
3)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范围以内。
4)吊钩无裂纹变形。
5)滑轮滑杆无磨损现象。
6)滚筒凸缘高度至少应比最外层钢丝绳索的表面高出该绳索的一个直径,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滚筒上至少剩有5圈绳索。链索固定良好。
7)机械转动部分防护罩完整,开关及电动机外壳接地良好。
8)卷扬限制器在吊钩开起距起重构架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9)荷重控制器动作正常。
10)制动器灵活良好。
试验: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动力试验,制支性能良好,且无显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
(9)千斤顶
检查:
1)顶重头形状能防止物件的滑动。
2)螺旋或齿条千斤顶的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的装置良好。
3)螺纹磨损率不超过20%。
4)螺旋千斤顶自动装置良好。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
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务试验后,以1.1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得有裂纹。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
(10)吊钩
检查:
1)无裂纹或显著变形。
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试验:一年试验一次,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带
检查:
1)绳索无脆裂、断脱现象。
2)皮带各部按口完整,牢固无霉朽或虫蛀现象。
3)销口性能良好。
试验:动荷试验重量为120公斤,冲击距离为2米。
检查试验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
2)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查试验。
3)旧带每隔6个月抽查试验。
(2)安全网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绳芯结构和钢筋边绳结构符合要求。
2)两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时由4.5米高度坠落冲击完好,无损。
检查试验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进行外表检查。
(3)安全帽
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
1)外表完整、光洁。
2)帽内缓冲带、帽带齐全。
3)耐40~120℃高温不变形。
4)耐水油、化学腐蚀良好。
检查试验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术性能(gb2811—81)
1)冲击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5公斤钢球自1米高度落下冲击,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值均为应超过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用4公斤钢锥自1米高度下落,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规定火焰和方法燃烧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内能自灭。
4)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伏耐压试验一分钟,泄漏电流不超过1.2毫安。
超过40毫米。卸载后变形不超过15毫米。
14.2.5 起重机械
按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对新安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厂家出厂说明书进行负荷试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禁止运行使用。
第2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1、 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2、 安监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依次扣取相应分数。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负责组织;安监部负责监督。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部门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 是否清洁、完好。
(二)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 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 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 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3篇 某建筑企业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
机械、工器具的采购应选择有质量保证体系、有生产许可证的供货方产品,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2、验收
2.1、机械设备验收按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噪声和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2.2、工器具验收除表面检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额定负荷的1.25倍通过性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并标识后才发给施工单位使用。
2.3、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与维护
3.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1、操作或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保养工作;
3.1.3、使用时严格按照该机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1.4、保养、维修、调整等作业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后进行;
3.1.5 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防雨防潮以及回归保管等工作。
3.1.6、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3.1.7、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1.8、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能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1.9、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台机械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3.1.11、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3.1.12、实行租赁管理的企业,应在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租赁各方对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3.1.13、加强对工器具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工器具及时分离识别,按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合乎规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工具标定的安全许可负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须符合施工生产工艺要求。对钢丝绳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3.1.15、机械、工器具仓库应做好保管、周转和维修保养工作。对机械、工器具应有进出库制度、记录、台帐齐全。库内应按新机械、完好机械和待修机械分别排放整齐;机械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并有足够照明。
3.1.16、施工现场在用机械停机位置应高于地面,保证机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机械,应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机械损坏和配件丢失。
3.1.17、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安全有效,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各种电气开关上的保险必须符合要求。
3.1.18、施工现场较长时间不用的机械,不能退还公司机具库的,应停放在现场设置的停机场或停机库中,均应明确保管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种轮胎机械以及机动车辆,长期封存停用的,必须充足气压,必要时采取架空垫起,防止轮胎损坏并拆掉电瓶。各种长期停用机械必须断开电源,锁好电源、电气箱,放净油箱内的油料,重要附属装置或配件应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检查监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资部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大检查,各施工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检查。机械数量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但对每台机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各种缺陷应即时整改。
4.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落实机械管理责任制情况;
4.2.2机械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限止装置);
4.2.3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
4.2.4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
4.2.5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调整部件的调整情况;
4.2.6电源箱、电气绝缘、保险、接地、继电保护及其他电气保护装置情况,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4.2.7防腐保护情况;该机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8工程部有权不定时对机械、工器具使用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5、事故处理
机械发生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第4篇 变配电室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安全工器具应保存在固定点,有专用的橱柜和构架。
1、 放置应对号入座,保持清洁。
2、 安全用具的台长填写正确,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3、 安全用具应分类统一编号,同一种类的安全用具编号应不重复。
4、 安全用具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单位出具试验卡及报告。
二、 安全用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固定进行检查。
2、 查看试验日期是否有效期内。
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别用。
5、 对安全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
6、 使用基本用具时(如绝缘操作杆、挂接地线)必须辅之以辅助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等)
三、 值班人员应能正确熟练使用安全用具。安全用具应做好使用登记,交接
班时应对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四、 使用寿命达到有效期应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更换。
五、 经检查有严重缺陷应予销毁,以防误用,并报主管领导进行更换。
六、 站(班)长每月底检查安全用具的情况,要求摆放有序,合格,编号齐
全,负荷标准,账、卡、物相符。应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5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 工作内容:
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 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 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 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 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 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 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 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 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 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 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 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 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 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 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第6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编制依据
3.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4. 定义
4.1. 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 小型机具是摘价值在 2000 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 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5. 职责
5.1. 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界部门负责租界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界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5.2. 价值在 2000 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资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界或发放。
5.3. 小型机械由物资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5.4.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6. 采购要求
6.1. 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 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7. 使用 要求
7.1.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 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 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 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 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 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 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 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 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 . 一般钢丝绳应符合 gb1102 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 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 0.98kn/cm2 。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 50% 。
7.9.5. 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第7篇 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本制度仅适用于各科、室、站、所,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 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标准(详见附表)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1、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线路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用电管理所安全生产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2、安全生产工器具损毁,需以旧换新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盖章——带申请并携带损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至安监科签字盖章——生产技术科签字盖章并出具计划单——凭计划单到器材部领用。
3、以旧换新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必须有公司的合格证或标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合格证或标志。
4、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盖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生产副经理签字——公司经理签字——安监科存档、生产技术科出具计划——到器材部领用。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五、 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的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六、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八、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6)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8)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10)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第8篇 某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内容:
1职责:
1.1工具管理员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1.2工具管理员负责对电动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1.3借用人应在电动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电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1.5电议车间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负责部门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电议车间进行验证和试验工作。
2分类:
2.1手持电动工器具的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gb4787-94)。
2.1.1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接地或接零)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1.2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结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和金属外壳两种。在工具的明显都位标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回”。
2.1.3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2移动式机电设备一般属于ⅰ类工具、电器,带电体依靠基本绝缘,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电动工具的选用要求
3.1在一般场所,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优先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或设备,则必须采取下面之一的保护措施:
(1)加装漏电保护器;
(2)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
(3)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4)工具或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地线)。
3.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3.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这类场所中,对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控制箱、电源联接器等,都必须放在工作场所的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4电动工器具使用前的检查
4.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1.1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插头正确、完好。如果是冲击钻,还要看一下档位选择正确。
4.1.2移动式电气设备,要检查电器外壳和防护的完好,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正确。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气检查,电气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用万用表对绕组和开关进行通断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第9篇 电气检修班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围
制度规定了电检班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电测法规》-(jjg622-8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gb3883.1~12-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动式木走梯安全标准》(gb17059.1-86)
《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2-86)
《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3-86)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电气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2002.11.7)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2】777号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或接触及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
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带电部分。
一般防护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职责
为了加强电气检修班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触电事故,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特制定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及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内容与办法
5.1电气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属于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5.1.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1.3产品有厂名、厂址、出厂编号、出厂检定合格证或检测中心鉴定报告证书。
5.1.4选购有入网证的生产厂家,选购符合相应国家标准(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产品。
5.2电动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3883.1~12的相应规定。
5.2.2工具必须有安全认证标志,工具上应有几类工具的永久标志。
5.2.3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3漏电保护器
5.3.1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有入网证合格产品。
5.3.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安装接线图及注意事项。
5.3.3选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漏电保护器必须与使用的设备相匹配。
5.4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
5.4.1电气安全用具试验相关规定
5.4.1.1电检班代表厂部负责全厂电气安全用具试验、贴签发证工作,并设立电子、书面两套台帐,实施统一管理。
5.4.1.2班组日常管理电气安全用具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检工作。
5.4.1.3所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试验周期进行试验,超过试验周期禁止使用。
5.4.1.4电气电检班按电气安全用具编号填写试验日期、试验结果并签名。
5.4.1.1.5.3试验合格品贴合格证,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测试班集中处理,不得返回原单位。
5.4.1.6电气安全用具电子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3:
5.4.2电动工器具试验及有关规定
5.4.2.1电动工器具试验周期为六个月,分电气绝缘试验及机械性能检验两部分。
5.4.2.1.1电动工器具绝缘试验分工: 电气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电动工器具绝缘测试工作,测试纪录在测试结束2天内传报电检班。其他由电气电检班负责。
5.4.2.1.2所有单位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试验由电检班负责统一审批,填写电子台帐。
5.4.2.1.3机械性能检验:由电动工器具使用班组指定设备专责人或者保管员负责(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填写电子台帐并签名。
5.4.2.1.4电动工器具两项检验均合格,安全主管签名、发合格证,该工具方可准许使用。
5.4.2.2按电动工器具种类建立电子台帐,记录各类工器具数量。对春、秋检工器具检验数量进行统计并与总数比较,增加、减少应注明原因。
5.4.2.3电动工器具分合格、待修、报废三种。合格与待修的电动工器具分别位置、分开存放;合格的电动工器具按编号、名称定置摆放;报废的电动工器具交由分场统一处理,不得在班组保存。
5.4.2.4各班组电动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动式、手持式、电焊机以及其他工具的顺序编号注册。
5.4.2.5 电动工器具电源线的要求:单相工具采用三芯电源线;三相工具采用四芯电源线。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工器具外壳接地与电源接地构成保护接地系统。
5.4.2.6电动工器具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4
5.5 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领用审批规定。
5.5.1生产部安全主管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组申请领用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的材料计划,必须经安全主管审核。
5.5.3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编号、注册。
5.5.4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经电气检修及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安全主管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使用,否则视为不合格工具。
5.6部门、班组建立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的台帐,检查、试验、维修记录。明确保管专责人。所有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分场统一编号,班组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用标签打印后粘贴,编号必须清晰。
5.7保管人员每次发放或收回必须进行检查,每月对管辖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8现场放置电动工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报废品应单独存放。
5.9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并填好维修技术档案。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应达不到安全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方允许补报和购置新的工器具。
5.10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保管
5.10.1绝缘工具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有条件的可放在红外箱中,防止积尘。
5.10.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钢丝绳应编号,保管应定置摆放,对号入座。
5.10.3绝缘手套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4绝缘靴不得当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与雨靴放在一起,并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5漏电保护器必须由专人保管,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1)漏电保护器接线必须正确,安装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后必须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均应正确动作。
(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范围
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2)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
3)安装在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5.11按照不同种类的电动工器具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12每半年(春、秋检)由各班安全员或技术员与专责人(保管员)一同对本班组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合格者到测试班领取相应数量的合格证,贴在已检合格设备的明显之处,并做好检验记录备查。不合格者,应单独放置,立即按有关规定修复或报废。
5.13安全带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油渍等和尖锐坚硬的物体,不准长期暴晒。应当定置摆放。
5.14移动梯子、高凳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点应干燥,无腐蚀性液体及气体。特别注意梯子摆放稳固,防止倾倒砸伤人员和设备仪器。移动梯子、高凳不能与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动梯子和高凳上摆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变形。
5.15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请专业人员(专责人)进行维修试验工作,并做好维修试验记录。
5.15.1电气安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1)漏电保护器投运前进行试验一次,应当动作良好。
(2)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检查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过有效期使用。
(3)绝缘部分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4)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或破漏、划痕等。绝缘手套漏气,不能用于机械操作。
(5)验电器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绝缘部分有无污垢、损伤、裂纹、声光显示是否完好。验电器自检功能正常。
(6)携带型短路接地导线、线卡及导线护套符合标准要求,固定螺丝无松动现象。
(7)安全带使用前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和扭结现象;皮革配件应完好、无伤残;金属配件应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腐蚀;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无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应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限制升降装置应齐全好用;木、玻璃钢制构件连接牢固无腐蚀,变形;金属制的组件无严重锈蚀,无严重变形连接牢固可靠,防滑装置齐全可靠。梯子、高凳检验周期为一年,标准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执行。
5.16电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5.16.1电源线应完好无损,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不缺损、破裂。电源插头必须完整无损。
5.16.2工器具的外壳、手柄完好无损,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5.16.3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5.16.4转动部件及防护装置应完好。转动部分应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6.5安装地点应光亮充足,场地便于人员操作使用。
5.16.6电源线应用橡皮绝缘软电缆电缆管整齐敷设,绝缘良好,带电部分不得外露。
5.16.7电动工器具必须单独使用开关(刀闸)。工器具的接地装置必须良好,符合要求。
5.16.8电焊机检查
5.16.8.1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6.8.2检查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6.8.3检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理。
5.16.8.4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层。
5.17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1漏电保护器使用。
5.17.1.1电动工器具及环境恶劣的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
5.17.1.2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电源控制开关。
5.17.1.3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必须检查其动作原因,如检查未发现问题时允许试投一次。如再次动作,可考虑作试验或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5.17.2电气安全用具使用
5.17.2.1电气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不懂得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电气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许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台等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与高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发生接触。
5.17.2.4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核准与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5.17.3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工具完整好用,防护装置齐全,带电工具的附件(钻头、砂轮片、无齿锯片)应无缺陷,安装牢固。
5.17.3.3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安全的操作。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场所,应使用ii、iii类工具。使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5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器具。
5.17.3.6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工作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器具,或使用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器具。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点外面。
5.17.3.7工器具的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电源连接器连接(转接)。电源线要架空敷设,如在地面敷设应做好防护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险或转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应固定牢固,不能松动有飞脱的可能。刀具接触被加工工件要缓慢,不准突然用力,避免损坏工具和伤人。作业中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伤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须切断开关,停止总电源,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停止作业前应从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换刀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停止作业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5.17.4安全带使用
5.17.4.1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安全带。
5.17.4.2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检查的项目。
5.17.4.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5.17.4.4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17.4.5安全带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后,方可继续使用。
5.17.4.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组根据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动梯子、高凳要在检查周期内使用。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将梯子。高凳架设在不稳固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
5.18.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梯子、高凳,确保工作安全。
5.19电焊机的使用
5.19.1电焊机及电源
5.19.1.1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电焊机超负荷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19.1.2电焊机连接的电源线,长度不易超过2-3米。当有临时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电线杆用瓷瓶隔离布置敷设,其高度必须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点的电气线路应布置正确,并应注意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9.1.4电焊机电源输入端不论是否带有电缆,均应予以保护,以防止人体意外接触,并表明极性。
5.19.1.5电焊机输出回路不得与接地保护端或电焊机机架连接,内部连接应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断线或松脱也不会引起输入和输出回路间发生通电现象。
5.19.1.6应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9.1.7如电源内部采取可移动绕组调节焊接电流,则要求可动绕组在各个位置都应与其它带电部分至少8毫米的气隙。
5.19.1.8经常移动切与人体易于接触的控制回路,其电压值为:工频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电焊电缆及焊钳
5.19.2.1电焊机用的软电缆芯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或细铝线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电焊机用电缆的标准选用。
5.19.2.2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姆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补完好。
5.19.2.3从焊接工件到电焊机的回路导线应采用电缆或导电完好的钢筋牢固可靠地连接,如果钢筋连接不良或电缆细长,一致回路导线电阻大时,焊接电流产生分流,电焊机接地线易被烧断而发生各种事故。
5.19.2.4电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易有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连接器牢固连接,保证绝缘良好。
5.19.2.5焊接电缆线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用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把电缆搭在高压气瓶、乙炔发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
5.19.2.7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
5.19.2.8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必须要有良好绝缘层。
5.19.2.9电焊钳如超负荷使用或连续使用时间过长,手柄会发热,应在自然冷却后再用,不应将钳浸在水中冷却。
5.19.3电焊机接地装置
5.19.3.1电焊机应专设接地极,接地线截面积一般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径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脱。应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气、乙炔等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以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在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
5.19.3.3电焊机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须使用独立的接地线。
5.19.3.4不能将电动机、电动工器具的电源线接在其接地线上,否则就可能被烧毁。
5.19.4电焊机的使用
5.19.4.1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放在通风良好、干燥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5.19.4.2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如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的粉尘时,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电焊机必须有防止雨雪的防护设施。
5.19.4.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型电焊机)。
5.19.4.4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电焊机开关(刀闸)前应先检查电焊机等设备,如电焊机接地情况,电源线和电焊线绝缘情况。电焊工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电焊机电源切断。
5.19.4.6电焊机设备的装设、检查、维修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2.20电气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按违章处理。根据情节及对人身、设备的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处罚。
6、检查与考核
6.1电焊线裸露打火或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每一处扣20元。
6.2电、火焊带相互交叉,每一处扣20元。
6.3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4氧气、乙炔气门不严或忘关发生泄露,每一处扣50元。
6.5 使用电动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人监护或无安全措施,每一处扣100元。
6.7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规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第10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1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 2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 3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 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02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11篇 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管理制度
⑴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管理台帐,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⑵经周期检查、试验不合格或没有经周期检查、试验,或超过周期检查,试验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一律不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
⑶有关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的维护保养根据“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送变电工程标准化安全设施规定》中的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合理放置,并建立维护保养记录。
第12篇 兴平保线站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兴平保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兴平保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本制度仅适用于兴平保。
二、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2、安全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3、绝缘手套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4、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5、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和工器具应有对应的统一编号,并相符。
6、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7、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8、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9、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倒帐、物、卡相符。
10、具按规定或安全工器具间的湿度超过规定时进行烘干。
应建立专用安全工器具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1、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借用。
12、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3、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具间,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共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安全工器具应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工器具员应每月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工区,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第13篇 维护部安全工器具检验制度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第一章第六节的规定,维护部定于每年的1月和7月开始对维护部各专业班组所使用登记在帐的手持电动工具(研磨机、角磨机、电剪、手枪钻、电锤、冲击钻、电动(液压)板手、曲线锯、风葫芦等)、大型电动工具(台钻、砂轮机、切割锯、气泵、电焊机、冲洗机、吸尘器等)、安全用具(安全带、防坠器等)、起重工具(倒链、千斤顶、滑轮组等)、登高用具(人字梯、单片梯、液压升降平台)、绝缘工具(如绝缘杆、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验电笔等)等进行每半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工作。
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检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具体固定如下:
1、每年两次的工具检验工作由维护部安全专工负责,下设电动工具检验组和安全用具检验组。
1.1电动工具检验组:联系电话2527
组长:葛向东
组员:恽国锦、张秀茹、马长骥
职责:负责维护部各班组的手持电动工具、大型电动工具、绝缘工具的检验,对合格工具进行登记,并粘贴检验合格证(黄底黑字)。不合格工具将写在报告里,提交公司进行维修。
1.2安全用具检验组:联系电话2516
组长:胡春光
组员:孙 辉、吕丛竹
职责:负责对维护部各班组起重工具、登高用具、安全用具的检验,对合格工具进行登记,并粘贴检验合格证(白底黑字)。不合格工具将写在报告里,提交公司进行维修。
2、工具检验:
2.1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检验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2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检验地点:在原开发小楼一层拉力试验室,对维护部各班组起重工具、登高用具、安全用具的检验,届时请各班组将本班的工具运到拉力试验室,并带好工具检验台帐。
2.3电动工具的检验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由电气检验组人员到维护部各班组进行手持电动工具、大型电动工具、绝缘工具的检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4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检验标准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内容进行检验。
3、经检验合格的工器具,检验完后由班组领回继续使用,不合格工器具视情况统一维修或报废处理。报废的工器具不发还班组使用,经维修合格的工具可领回继续使用。
维护部
2007-7-4
第14篇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第15篇 电力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经必要的培训工作,使用后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修。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各队也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处、技术质量处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工程进度。
8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8.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8.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8.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8.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第16篇 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了更好的发挥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班组正确、规范地对其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技术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运行部所有人员。
2. 职责
2.1.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负责标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查工作。
2.2. 发电运行部领导及各专工(分部主任)负责抽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同时要保障工器具的可靠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标示牌的使用与管理
3.1.1 标示牌的使用范围
3.1.1.1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3.1.1.1.1 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3.1.1.1.2 悬挂在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3.1.1.2 《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仅用于热机)
3.1.1.2.1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热力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上。
3.1.1.2.2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的烟风系统的挡板就地操作机构把手上。
3.1.1.3 《止步 高压危险》
3.1.1.3.1 悬挂在室外带电工作区域的安全围栏上。
3.1.1.3.2 悬挂在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3.1.1.3.3 悬挂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外壳上。
3.1.1.3.4 悬挂在高压试验地点安全围栏上。
3.1.1.4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3.1.1.5 《从此上下》悬挂在上下设备的楼梯处。
3.1.2 配备与存放
3.1.2.1 发电部各专业用标示牌必须存放在各值班室指定专用工具柜内。
3.1.2.2 电气用其它标示牌按照类别分别存放在集控室。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存放标示牌。
3.1.2.3 标示牌的检查应列为交接班检查项目。对摆放不合要求的应不予接班。
3.1.3 标示牌的使用管理
3.1.3.1 在办理检修工作票开工后,要清楚该票做检修安全措施使用了多少标示牌及其名称,不得漏挂标示牌。
3.1.3.2 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时,要清楚恢复措施收回的标示牌数量及其名称,并及时将标示牌收回。
3.1.3.3 标示牌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热力用标示牌和电气用标示牌不得混用。
3.1.4 检查与考核
3.1.4.1 标示牌列入专业管理范围,由发电运行部专工(分部主任)监督其执行情况。
3.1.4.2 安全措施应悬挂标示牌而未挂者,每发现一处,考核50元。
3.1.4.3 工作终结恢复措施时,标示牌应当全部收回(包括围栏绳、链子、锁等 ),每发现少收回一块,考核100元。
3.1.4.4 除在规定的地点存放标示牌外,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存放。在生产现场、各配电室、开关室、保护室等处每发现一块丢弃的标示牌,考核当班班组50元。
3.1.4.5 各值班点热力用、电气用标示牌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清洁,发现牌子绳断时,要及时换新绳。各值总负责人为值长,而且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3.1.4.6 发现有损坏的牌子时,及时交回发电运行部处理。现场不得使用破损的标示牌。每发现使用一块,考核使用班组50元。(破损指:标示牌字迹掉漆看不清楚、变形严重、有明显的裂缝、残缺不全及断绳等)
3.2 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1 安全工器具包括的内容
3.2.1.1 登高安全工器具:安全带。
3.2.1.2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棒、绝缘垫、验电笔、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线等。
3.2.1.3 公用工器具:各型搬钩、对讲机、排插座、漏氢检测仪、红外线测温仪、测振仪、盘车把手、粉尘检测仪、兆欧表、各电气操作工具、正压呼吸器、防水套鞋等。
3.2.1.4 班组工器具:万用表、对讲机、手电筒、阀门钩、扳手、防热手套、防热面罩等工器具。
3.2.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3.2.2.1 登高安全工器具:登高作业必须按照《安规》采取必要的防坠落措施,发现一次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考核值长、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3.2.2.2 电气安全工器具:电气操作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须正确、规范。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破损、空洞、无检验合格证等问题时,禁止使用并汇报部门处理。发现一次应用不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确考核监护人、操作人各50元。
第17篇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供手册)和(江苏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的规定,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配备合格的施工作业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试验周期;
3、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试验规定执行,如有遗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
4、 公用的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检查试验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应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
9、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申办安全工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
10、 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贴标(挂)合格证,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应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11、 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标贴(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12、 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应认真检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是否清洁、完好;
(2)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断裂;
(3)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新领和经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试验不准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7.有声、有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随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制度:
(1)安全工器具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安全标准,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鉴定后作报废处理;
(2)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则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第18篇 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采购与管理
1、公司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或定点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质量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工器具。
2、公司购进的产品要留存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产品说明书和复印件。
3、公司所属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并于年初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公司安全部将行使监督职权,把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季度检查之中。
4、公司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发放台帐,定期检查、检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发现不合格或失效的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将过期失效的或保管不当损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发放给职工。
2、使用
公司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发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按公司安全科的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
1、架子工:发给袖套、裹脚(胶鞋)、垫肩、风镜、安全帽、安全带。
2、砌砖工:发给手套、胶鞋、安全帽。
3、漆工:发给手套、袖套、口罩、安全帽、围裙、风镜
4、木工:发给袖套、围裙、安全帽、手套
5、电锯、刨工:发给围裙、安全帽、口罩
6、电器操作工:发给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安全帽
7、起重工:因起重件不同分别临时决定。
8、高空、坑、槽作业等工种发给安全帽,安全绳。
9、对有损健康的特殊工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发给所需保护用品。
注:公司有关发放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扣发、不发、迟发或发现金等。
3、检查与维修
1、建立定期检查或报告制度,公司所属项目部每月将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上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每月进行检查并上报公司。
2、对于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要做到用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不能维修的坚决报废,不能带问题进行操作。
4、判废标准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3、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防护功能的最低指标。
4、对于判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销毁,要彻底,不能留有隐患。
第19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可靠,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以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 职责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的维护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
3.1.1 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软)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
3.1.2 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 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部门 编号 | 生产厂家 | 领用 日期 | 存放地点 | 备注 |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
序号 | 名称 | 部门 编号 | 检验人 | 检验日期 | 所在 班组 | 设备状况 | 备注 |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3.2.2 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
3.3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 验电器: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起动电压试验 | 半年 |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 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 |||
2 | 额定电压试验 | 半年 |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 ||||
3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 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成组电压降试验 | 不超过5年 | 对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线的任意两个线夹之间分别施加13a,18a,26a,36a…电流,测量其电压降,其压降应小于或等于同长同截面绞线的压降值,或者不超过型式试验时测得压降的115% | 线鼻与多股软导线压接的应立即做该试验 | |||
2 | 接地绝缘棒的绝缘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 |
10 | 45 | 1 | / | ||||
35 | 95 | 1 | / | ||||
63 | 175 | 1 | / | ||||
110 | 220 | 1 | / | ||||
220 | 440 | 1 | / | ||||
330 | 380 | / | 5 | ||||
500 | 580 | / | 5 |
3.3.3 绝缘杆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上一页12下一页3.3.4 绝缘夹钳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
10 | 0.4 | 45 | 1 | ||||
35 | 0.6 | 95 | 1 | ||||
63 | 0.7 | 175 | 1 | ||||
110 | 1.0 | 220 | 1 | ||||
220 | 1.8 | 440 | 1 |
3.3.5 绝缘硬梯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静负荷试验 | 1年 |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
2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6 绝缘罩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工频耐压(kv) | 时间 (min) | 按gb12168方法进行试验 |
6—10 | 30 | 5 | ||||
35 | 80 | 5 |
3.3.7 绝缘手套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半年 | 电压 等级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泄漏电流(ma) | |
高压 | 8 | 1 | ≤9 | ||||
低压 | 2.5 | 1 | ≤2.5 |
3.3.8 绝缘斗臂车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9 绝缘绳索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半年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 (min) | |
0.5 | 105 | 5 |
3.3.10 安全带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种类 | 试验静拉力(n) | 载荷时间(min) | |
大带 | 2205 | 5 | ||||
腰带 | 2205 | 5 | ||||
小带 | 1470 | 5 | ||||
2 | 冲击试验 | 半年 | 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 | 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 |
3.3.11 安全帽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冲击性能试验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冲击力小于4900n | 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 |
2 | 耐穿刺性能试验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
3.3.12 脚扣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施加980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3.3.13 升降板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3.4 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4.1 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4.2 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
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4.3 绝缘耐电压试验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3.5 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
3.5.1 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5.2 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
3.5.3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
3.5.4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5.5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5.7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3.5.11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风电场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许使用。
4 报告和记录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
第20篇 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携带式接地线、携带式行灯变压器、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安全带、梯子、升降平台等。
3)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防烫服、酸碱服、护目镜、耳塞(护耳)、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牌等。
2 电气工器具定义
1)手持式电气工具:电钻、冲击钻、电锤,曲线锯、电磨、研磨机、坡口机、电动扳手、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吹尘器、手提式电动液压压接钳等。
2)移动式电气机具:型材切割机、电动切管套丝机、轴承加热器、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电动拉马、磨地机、高压水枪、吸尘器、临时油泵、潜水泵等。
3)固定式电气工具:台钻、砂轮机、烘箱等。
1.7.5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为确保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门应定期对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作安全检查和检验。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都应编号建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建立检测档案和周检记录,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工器具维修和外观检查情况。
3 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国家标准:
——电气工器具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电气安全工器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检验周期为半年;绝缘隔板、胶垫检验为1年;行灯变、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检修箱漏电保护器为新增项目,检验周期参照电气工器具为六个月。
——登高作业安全用具如安全带检验周期为1年;竹(木)梯、铝合金梯检验周期为半年。
——劳动防护用具如购买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须抽3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4 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由电气高压试验人员自检,部门、班组应在检验周期到期前半月内及时联系送检。
5 试验人员应建立所试验的工具检验台账,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由各班组和部门工具管理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必须选用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经检验合格的生产公司家产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
(1)绝缘棒(夹钳、垫等)、验电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伤痕,是否符合使用电压等级。
(2)绝缘靴、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粘、龟裂或破损等禁止使用,存放时,上面不得压其它重物,以防剌损,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防止阳光直射和风吹雨打。电气运行现场绝缘手套不得少于两双。
(3)绝缘工具使用时须谨防接触锋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须放于特制的布袋内或箱内,按定置管理规定存放,应保证通风干燥。
(4)绝缘工具受损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临时电源接线板必须装有触电保安器,每次使用前应试验是否正常。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3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3v。
(7)行灯电源应由便携式或固定式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8)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高压侧应使用单相三脚扁插头,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2)接地线的管理
(1)所有接地线均需明显的编号,平时存放应按编号对号入座。
(2)各班在装拆接地线后,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模拟图上挂上或取下接地标记。在交接班时必须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时,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齐全。
(4)接地线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统一制度整理好,对号挂在规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断股、夹头损坏和无编号的接地线。
3)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带:铁环、铁链、挂钩有裂纹或变形,绳子断股或腐烂,皮带有损伤等禁止使用。
(2)腰绳:安全绳断股或腐烂、磨损严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脚扣:蹬板有伤痕,绳子断股或腐烂,钩子有裂纹;脚扣表面有裂纹,皮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断档、缺档、腐朽、裂纹的禁止使用。梯脚上应绑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应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受潮损坏。
4)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凡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学习、参观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职工由于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造成人身伤害时,其待遇不按工伤处理。非本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人员由此发生事故的由管理该人员的部门负责处理。
(3)合盛热电安培部检查中发现在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责令立即改进外,以违章考核处理。重犯者除批评教育外从严处理。
(4)职工要爱护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准无故损坏和挪作它用。使用过程中安全帽损坏的,应立即向本部门、单位兼职安全员报告,并及时调换。
(5)职工应对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遗失要及时补领,并酌情付费。
(6)安全帽的计划、发放、到期更换由安培部归口进行管理。
(7)安全帽生产单位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每顶安全帽必须有鉴定合格证,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为限。
(8)为方便管理,不同类别的使用人员用不同颜色的安全帽来区别。
8 电气工器具管理
1)电气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电气工器具不应使用,手持式电气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刻找专业人员修理。
3)严格使用ⅰ类电气工具。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
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在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
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导线和转动部分。
7)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3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1.7.6 检查与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副工程师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管理进行检查。
2 班组管理的安全、电气工器具应每周由班组安全员检查,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 单位、班组必须设立《安全、电气工器具登记表》,并及时将各种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的试验结果、检查、维护和使用情况详细地记入表内。
4 全工器具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实行定人、定点、定位妥善管理,严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规》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按违章处理,单位、班组分级进行考核。
1.7.7 附录
1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2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3 电动工器具试验记录表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
规格型号
管理编号
检测项目
备注
电器外壳和防护是否完好
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
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开关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
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
规格型号
管理编号
检测项目
备注
外壳、把手是否完好
卡头是否牢固,转动是否灵活
开关自动复位是否失灵、声音是否正常
导线连接是否牢固、无破损
插头是否正确、完好
电动工器具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试验日期
温度(℃)
湿度(%)
名 称
型 号
编 号
线圈对外壳绝缘(mω)
结 论
备 注
检测仪器
批准:审核: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