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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教

发布时间:2024-04-11 22:48:12 查看人数:78

第一家教

第一家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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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祝贺您的孩子成为一名小学生!您选择了我们开元,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和老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孩子上小学了,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相信各位家长的心情肯定也比较复杂,或兴奋,或挂念,或担忧!由于学生要寄宿,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将远远超过和各自的亲人呆在一起的时间。我们愿意陪伴着他们,分享他们成长中喜怒哀乐,因为守着他们,就是守着未来的希望。今后,愿我们家校联手,为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共同努力。借此机会,向各位家长提出几点建议:

1 一年级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孩子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习惯,这往往可以让孩子受益一生。在学校里我们会重点培养学生养成“按时完成作业,认着听讲,读书写字的姿势正确,爱惜学习用品,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动别人物品,做事不拖拉,讲卫生,礼貌待人,遵守纪律”等习惯。因此,我们希望家长在家里也要督促孩子像在学校一样,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保证孩子将良好的习惯从学校延续到家里,从现在延续到将来。好习惯的养成,或许需要的时间较长,这需要我们多给与孩子具体的指导和耐心等待。

2 孩子经历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转变,有的孩子能较快地适应学校生活,喜欢学校生活,从此高兴起来,逢人就夸老师如何如何,同学如何如何,初步懂得了爱校,爱学习,努力上进,争当好学生。有的孩子难免会感到学校生活纪律上的约束比幼儿园要多,要求更加严格,学习的知识不像自己想的那样容易,因此感到学习负担重,怕吃苦产生不想上学的想法。也有的孩子很会琢磨家长的心理,以哭闹的方式让家长不舍得送自己上学,或者跟家长谈条件要求家长一周中间来接一次或看一次。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给孩子做好思想工作,给他以信心和勇气,尽快地融入到班级中来,培养孩子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困难的意志。中途无特殊情况请勿来校看孩子(如有事情,学校老师会及时跟家长联系)。您可以给我或副班主任打电话、发短信(不建议您给孩子买ic卡),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让孩子跟您通话。

3 请您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情况,发现什么问题,有什么疑惑和顾虑,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共同来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另外,请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在学校内生病需要去医院就诊,我们的校医室会及时通知您,请您来校把孩子接走就诊。如果孩子需要在学校服药,请您一定填写好“用药委托书”,让孩子连同药一起带回来交给副班主任。

开学后,需要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每周五下午2:10放学,家长需持学生接送卡到校接孩子,离校时在“家长接送表上”签字。周日晚7:30之前返校,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到校。不能返校请及时跟我或副班主任老师请假。

2、返校时需带物品

(1)学习用品

铅笔(5枝hb的)、转笔刀(中号)、垫板(软的)、水彩笔(书包能放下的)、彩纸、一个拼音练习本。新书包皮后带回(书皮使用透明的、另外再带回4张大号书皮)、记录作业的小本子。给孩子买一本字帖。

(2)生活用品

洗刷用品(牙刷 牙膏 香皂润肤露 沐浴露洗发水梳子);两卷卫生纸(建议使用抽纸);五套内衣裤;四双袜子;两双鞋(必备一双红头白网鞋);一块抹布(擦桌椅);一包湿巾(体育课微机课用)。

(3)请将所有校服和毛巾绣上名字,修改裙带长度,修改裤腰尺寸或买腰带。

3、为了孩子上下楼梯的安全,建议使用双肩背的行李包,不要使用拉杆箱。

4、带6—8张1寸照片,请把照片裁剪好,背面写名字(穿白衬衣蓝西服 白背景)。带一张孩子的近期生活照。

5、建议女生剪成短发或尽快学会梳头发。

6、返校时请勿给孩子带零食、玩具,不佩戴饰物,不带贵重物品。

7、周末请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提醒孩子上学前带好作业及下周所需物品,养成良好习惯,省去来校送东西的麻烦。

第一家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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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七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五十一条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教育活动。

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四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五十七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农村乡统筹中的教育费附加,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收取,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农村教育费附加在乡统筹中所占具体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八条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五十九条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第八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七条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十八条中国境内公民出国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九条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七十条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九条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二条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的原则规定。

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家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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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成就显著,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全面实现,有力支撑了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发展实现重大突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进一步发展。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科技三大奖中一半出自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三分之二成果由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民族地区教育快速发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缩小,国家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教育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教育投入明显增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大批学校面貌焕然一新。语言文字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开放呈现新格局,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开始实施,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迈上新台阶,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输送了近6 000万名毕业生,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一代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我国教育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迈上由大到强的历史新征程。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了《教育规划纲要》,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描绘了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全国上下积极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相继启动实施一系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完善了公共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出台了若干重大教育政策,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教育,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育事业,开启了教育改革发展全新的历史篇章。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五年。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看,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增加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供给。当今世界的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时期和科技创新的新突破,迎接日益加剧的全球人才、科技和教育竞争,迫切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有力地推进教育公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总之,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

从教育发展看,我国已进入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新阶段。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必须在“十二五”时期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和条件基础。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迫切要求把重大教育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为着力点,改变一切不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积极引领教育的变革和转型。教育要发展,关键在人才。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迫切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教育要发展,条件是基础。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迫切需要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的发展实力,为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人力资本投资是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往往能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也是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根本所在,事关人民福祉。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必将加倍回报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民族未来。“十二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克服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更加符合时展的潮流。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人才和科技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服务,为全面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宏伟目标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和依法治教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优先发展与服务全局、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等重要关系,力争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

1.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远程教育班班通,实现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达标率达到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一批学科进入世界前列。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具备高一级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完成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现有教师的专业能力。

2.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目标。初步建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基本适应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强社会建设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体制更富活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制度创新取得重要突破,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并保持稳定增长。教育法制更加完善。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氛围。

3.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目标。人力资源开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强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受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40%左右。高等学校若干领域的科学研究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取得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科技创新成果,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发明专利授权数大幅增加。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的重要基地。

4.教育服务社会和文化建设目标。城乡之间和东中西部之间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显著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在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教育资助和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到所有困难群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青少年健康素质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有较大改善。基本构建起大中小幼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德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不断深入,为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三)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改革创新,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基础能力,促进协调发展,服务国家战略。

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和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各级教育有效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和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系统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招生考试制度、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抓好工作落实。推进目标落实,将长期目标落实到今后五年的目标,将总体目标落实到分领域的目标,将全国目标落实到不同区域的目标。推进投入落实,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增加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进项目落实,稳步推进各项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确保取得成效。推进政策落实,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升基础能力。完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支撑教育现代化、服务国家现代化的人才和物质基础。

促进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服务国家战略。将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和理念贯穿到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发挥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大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扩大紧缺人才特别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的能力。推进区域教育发展与国家区域发展、城镇化战略的紧密结合。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学校成为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

三、构建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和薄弱环节,着重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到2015年,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一)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要求,巩固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教育保障政策体系。基本建成服务全民的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根据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水平、群众意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总供给水平。探索多样化提供形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体制。

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评价机制。研究制订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重点,开展对地方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测评价,引导地方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动各级政府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作为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核心指标。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能力评价体系,研究建立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和分配方式。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倾斜,重点扶持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按照遵循规律、服务需求、明确定位、系统思考、整体设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职业教育的层次、布局和结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快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有机衔接、多元立交,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系统培养初级、中级和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加强职业教育内部的有机衔接。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坚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实行学校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和社会化职业教育并举、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并重、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的多样化。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明确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定位,在各自层面上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民族传统工艺振兴需要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建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专家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积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和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衔接。统筹职业预备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建立开放沟通的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工学结合、学分认证为基础,创新学习方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学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和培养。

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着力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设,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完善政产学研的协作对话机制,推进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集团化办学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根据产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促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开放衔接,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有效发挥行业在建立健全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机制、行业人才规格标准和行业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改革机制等方面的指导作用。鼓励各地、各行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实行多种形式的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促进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布局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体系建设同步协调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的融合发展。

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相互沟通。建立学分银行,完善学分互认、累积制度,探索同一层次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之间的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学生互转的机制,推动应用型本科课程进入职业院校。鼓励开放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名师名课、精品课程等职业教育资源,为各类学生提供职业教育课程和技能培训。适度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扩大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规模。建立社区和职业教育联动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探索社区化办学模式,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需求。有效整合多种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切实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

专栏3 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试点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开展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9+3”免费试点,改革边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完善高等教育体系。

优化高等教育宏观布局结构。将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按照国民经济布局和城镇化体系建设要求,完善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和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战略布局,加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设,形成与国家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推进高等学校有特色、高水平发展。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探索建立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体系,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研究制订核定普通高等学校规模暂行规定。调整和完善高等教育宏观政策,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为高等学校创造开放、公平、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各类高等教育都能涌现出一批有特色的一流学校。

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制订实施“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支撑能力,优化地方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促进区域内高等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社区的紧密结合,中央各项工程计划加大对办学有特色的地方高等学校的支持。进一步落实对地方所属行业特色高等学校的支持政策。

改进研究生培养体系。有序推进学科设置权下放,取消对研究生院设置的行政审批,优化研究生培养的布局结构。积极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探索科教结合、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面向重大科技专项需求,开展工程博士培养试点,逐步形成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衡发展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加强高等学校创新服务体系。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科研创新重点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实现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能力的跃升。建设一批综合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前沿技术实验室和区域创新中心。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原则,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建一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协同创新长效机制。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启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组织开展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实施高等学校“数字人文”建设计划,加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体系、理论和方法创新。鼓励高等学校开展战略决策咨询研究,瞄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建设服务政府决策的智库。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推进重点学科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快科研组织创新,促进科技教育资源共享,完善以科研成果质量和贡献为评价导向的激励机制。

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将中华优秀文化和世界优秀文明成果融合到教学和学术创新活动中。建设一批高等学校文化创新平台。实施学术文化工程,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积极研究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推出一批对文化传承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专栏4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原则,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以学科为基础,以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建立一批相对独立、集人才培养和解决重大问题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构建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国家创新团队的主力阵营。

专栏5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试点

推进高等学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等学校与地方高等学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等学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培养国家紧缺的国际化创新人才,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加强内地高等学校与港澳知名高等学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等学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

(四)推进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把发展继续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终身学习框架内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学习者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统筹学历、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农村、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继续教育,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联合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继续教育功能,努力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各种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高质量的教育和学习服务。

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机构。继续办好学校继续教育机构,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以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大力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专业组织为重点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组织。

制订和完善继续教育发展政策。推动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研究起草推进终身学习的法律法规。制订各领域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各级政府、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建立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搭建通过各种学习途径成才的“立交桥”。

专栏6 用终身学习理念构建继续教育体系

四、创新国家教育制度

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导向,积极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公平和教育与经济社会结合制度化,推进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制度改革,着力完善教育标准、绩效和招生考试制度,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基本建立起科学的教育资源配置体制、管理运行体制和质量保障体制。

(一)落实教育“三个优先”的保障制度。

推进教育“三个优先”的制度化建设。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把教育“三个优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落实到政府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绩考核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区域教育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化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产业振兴规划、科技规划和财政支持政策的有机衔接。

推动全社会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强化人力资本投资优先于物力资本投资的导向,研究人力资源积累和人力资本投资核算方法,促进全社会改变重物力资本投入、轻人力资本投入的倾向,加快国家人才储备、知识积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经济自主发展、科技自主创新、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作用。

建立教育优先发展的监督机制。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度。对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努力程度进行年度评价,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向人大、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报告教育工作的制度。

(二)完善教育公平制度。

建立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体系。健全法制保障。把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制定和修改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原则,清理有关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完善资源配置制度。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建立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以扶持困难群体为重点,建立全面覆盖困难群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和帮扶制度。

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重大教育政策及改革举措前,要制订实施程序、规则。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规则变更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各级各类学校要公开办学条件、招生章程、规章制度。继续推进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促进招生考试制度更加完善。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教育与经济社会结合的制度。

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各级政府统筹区域发展和教育发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城乡建设和城乡教育发展。建立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优势学科对接机制,促进人才培养链、科技创新链和产业价值链紧密结合。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

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推动高等学校与企业、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与高新区和开发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办好大学科技园,探索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效机制,促进创新型中小型企业的孵化和发展壮大。支持高等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和科研基地。鼓励各级政府出台引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优惠政策。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建立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发挥国有大型企业在产教结合中的示范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出台促进校企合作办法。企业支付给职业教育学生的实训实习工资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发展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行业和大中型企业紧密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的有效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积极推进对生产教学过程一体化、校企一体化、职教基地和产业集聚区一体化的探索,把车间办到学校,把学校办到企业。

强化实践育人制度。制订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办法和高等学校实践育人办法,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把学生走进科研院所、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田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列入教学安排。推动建立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接收学生实践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出台进一步扩大实施公共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向学生免费开放或优惠的政策。把企业家、科学家、工程师等各类人才请进学校,增强学生的科技意识、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

(四)完善民办教育制度。

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发展民办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加快解决影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法人性质、产权属性、教师权益、会计制度、社会监管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制订和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收费、土地等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探索民办学校教师职业年金制度。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高等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逐步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学校自愿选择、政府分类管理”原则,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新建民办学校必须符合法人条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财产权。重点完善民办学校章程建设、理(董)事会制度建设。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管、风险监控和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学费收入监管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变更和退出机制。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力度,将非营利性民办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政府采取购买服务、资金奖补、教师培训等办法,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鼓励和规范社会化教育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资格教育、网络教育、早期教育服务。培育教育评估、监测、考试、管理等教育中介服务组织。有序开放和规范教具、教材等相关市场,完善产品和服务标准。

专栏7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的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改革民办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健全学校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开展《学校法》的调研起草工作,依法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制度。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扩大学校办学自,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明确学校的基本定位、服务面向、治理结构、基本管理制度,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到2015年,高等学校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完善各类学校治理结构。制订“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健全重大问题学校党委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董)事会制度,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制度。建立民主选举产生的学术委员会,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健全高等学校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推进高等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克服学校内部治理上的行政化倾向。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监督权。探索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实行理(董)事会决策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

提高各类学校的服务管理能力。把育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教师为导向,改进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推进校务公开,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研究制订信息公开的考核指标体系,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专栏8 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进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等学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建立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六)创新教育家办学制度。

坚持教育家办学。培养造就一批热爱教育、熟悉教育规律、拥有系统教育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育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标准。改进高等学校主要领导选拔任用与管理、培训制度,努力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资格制度。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要具备丰富的教学(保教)经验,一般从教学一线选拔任用。鼓励从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职业院校领导干部。

改革校长选任制度。推动各地制订实施办法,开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和校内民主选拔各类学校校长试点,取得经验后加以推广。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长选任范围。

创造教育家成长的环境。健全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引导校长潜心办学。实施中小学校长部级培训计划和校长、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修订《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育科研经费向实践性教学研究倾斜,鼓励教学科研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在教学一线长期开展基础性、持续性的教学实验。提高教学成果奖励中基层教学实验成果所占的比例,为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完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管理责任。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高等教育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作用。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政府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有效机制。

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减少和规范政府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教育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进行管理的能力。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申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等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各类教育决策咨询机构的重要作用。建立重大教育决策出台前充分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一批教育科学决策研究基地,加强教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八)健全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制度。

明确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职责。省级政府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教育职责。明确省级政府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统筹规划职业教育的责任。积极推动中央部委院校的省部共建,推动部属院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中央各有关部门向省级政府下放审批权。进一步明确教育部、其他中央部委和省级政府管理高等学校的职责和权限。研究制订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高等学校的具体办法。

加强重大教育改革试点的省级统筹。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国家分期分批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省级政府加强试点工作领导,建立改革试点指导、监测、评估、交流机制,及时推广改革试点取得的重大成果。

建立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评估省级政府发展教育的努力程度和教育改革取得的成效,着重考察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和重大教育工程的实施。建立省域教育现代化评价体系。

专栏9 重点领域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

在一些地方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重点教育领域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加强地方政府统筹和系统配套改革,探索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深层次矛盾的途径和方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九)建立健全教育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立标准修订机制,定期对相关教育标准适用性进行审查。设立国家教育标准中心,加强教育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到2015年初步形成国家教育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实施和检验制度。开展教育标准的宣传、培训。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标准的责任。鼓励教育中介组织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制订和实施检验。通过实施标准,推动学校达标建设,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推进教育评估科学化,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

专栏10 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具有国际视野、适合中国国情、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具体包括六大类别: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包括教学、生活、体育设施、劳动和实习实训场所以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国家配备标准。

二是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标准。包括学科、专业、课程、教材等标准。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包括校(园)长、教师的编制标准、资格标准、考核标准、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教育标准。

四是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包括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学校行政、教学、服务行为的标准。

五是教育质量标准,包括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六是国家语言文字标准。

建立教育绩效评价制度。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制订科学评价政府、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鼓励社会、家长、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教育绩效评价。将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绩效评价同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业绩奖励、职务(职称)晋升等的主要依据。将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绩效同政府对学校的奖励性、竞争性教育拨款挂钩。加快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核心的科研评价机制,切实减少行政对学术评价的干预。

(十)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进教育督导条例的制订与实施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行督学巡视、督学报告制度,实行定期督导制度和督导结果报告公报制度。

推进督导机构建设。推动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立督学资格认定制度,优化督学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专业化的督学队伍。

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坚持督学与督政相结合,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健全教育督导监测机制,强化限期整改制度,建立与督导检查结果相结合的奖励和问责制度,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和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

(十一)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整体设计和评估论证,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开展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改革,实行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方式。有条件地区可对部分科目开展一年多次考试和社会化考试的试点。加强专业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国家考试题库建设。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有机纳入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工作。支持各地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改革。由省级政府确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免费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非全日制研究生试行一年多次资格考试、培养单位自主录取的制度。

深化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级政府制订改革方案和时间表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完善中等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将初中毕业生有序输送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

五、调整人才培养与供给结构

按照服务需求、调整供给、完善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才培养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到2015年使我国人才资源总量增加4 2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 400万人,农村实用型人才总量达到1 300万人,对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一)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加快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和布局,鼓励高等学校参与国家产业创新发展工程,自主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国家支持在高等学校建立一批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加大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投入力度,超前部署基础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科技创新的差距。

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人才。推动各地根据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制订高等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规划。加大对地方高等学校和行业特色高等学校工程、技术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大对能源、交通水利建设、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等基础产业相关院校、学科的支持力度。加强装备工业和生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加快培养面向“三农”的急需人才。加强农林水利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设,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技人才、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面向重点产粮区、蔬菜生产区、畜牧区、林区和渔业区,重点支持一批以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现代林业、现代牧业、远洋渔业等领域现代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特色的职业院校。联合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补偿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加快培养文化、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急需人才。支持高等学校面向基层和社区加快培养公共管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城镇规划、文化创意、文化遗产保护、社区管理、健康服务、防灾减灾、心理咨询等各类公共服务与社会工作急需人才;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县镇农村,有计划地培养提供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技术技能人才。

加快培养应对国际竞争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和国际关系人才。通过产教结合、中外合作,吸引一流人才,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建设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

重视培养国防人才。推动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国防人才培养、国防科技紧密结合。加强高等学校国防科研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重大科研项目,构建军民结合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推动军地两用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防重大科研项目。落实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入学等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加强国防生培养基地建设,探索高等学校与部队紧密结合、接力育人的有效机制,逐步推行国防生“3.5+0.5”培养模式,提高国防生军政素质。

(二)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扩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左右。地方高等学校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调整和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明确应用型、技能型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普通本科学校要调整课程结构,增加应用性、实践性的课程,加强学生基本功训练。职业院校要完善专业教室、实训基地和企业实习相结合的技术技能训练流程。优化师资结构,鼓励从企业和科研院所聘请专兼职教师。改进招生办法,社会经验和实际技能要求比较强的学科专业,逐步增加面向基层和一线工作者招生的比例。

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学校加强学科专业整合,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按学科专业大类招生的比例。将结构性过剩学科专业改造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交叉型人才培养学科专业,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和双学位制,拓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渠道。

(三)建立人才培养与供给结构调整机制。

完善人才需求预测与机制。整合政府部门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建立人才需求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分区域、分类别、分学科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人才需求调查和信息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就业信息服务和指导机构建设,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学科专业结构的宏观调控。完善以目录指导、规划引领、分类评估、计划调控、拨款引导为主要手段的调整机制。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下放研究生学科目录二级学科设置权,建立和完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服务特殊需求的学位授权项目审批制度。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制订学科专业布局和建设规划。建立分学科、分专业的评估体系,引导学校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模。对培养规模供过于求、就业水平持续过低或市场需求萎缩、就业面狭窄的学科和专业,实行招生计划调控,减少招生规模直至暂停招生。教育经费向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艰苦行业人才的学科专业倾斜。

促进学校积极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为引领,制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调整结构性过剩学科专业,整合专业面过窄的学科专业,改造落伍陈旧学科专业。加强新设专业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建设。对不适应学科调整的教师进行转岗培训。

专栏14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第一家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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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我自己并代表初一12班全体老师对能在百忙中光临家长会的各位家长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为了这次家长会,我在10月1日国庆长假前已经通知学生们做好准备,一是为了向大家汇报一下一个多月来的工作;二是为了咱们能够精诚合作,提几个要求;三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老师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以便更好、更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大家共同学习,互相交流,统一思想,形成教育合力,共同管理好学生,教育好学生,所以在今天这个双休日,我组织召开这次家长会。如果因为家长会的召开,为您或您的家庭造成了不便,我在此郑重道歉!今天的会议是关系到学生的问题,我们大家必须敞开心胸,因为这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大事,必须实实在在,一会儿我说的话可能会不中听,你多包涵,多担待。在这里做一个请求,不是要求,是请求。请您把您的手机调到震动或关机,我们的会议没有机关单位那么正式,但是您的手机或许会影响想关心自己孩子其他人。

下面我说一下第一个问题:我对教育的一点感悟

下面我说一下第二个问题: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回顾

下面我说一下第三个问题:我的育人观念

(1)教育的秘诀在于赏识、激励、乐趣和恩威并施,千万不要迷信孩子是小皇帝,不能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否则,过分的溺爱和袒护只能让您的皇帝变成乞丐;

(2)什么是严?什么是爱?严和爱的辩证关系是:放手不管,任其发展≠爱;片面关注≠爱;过分关注,事事包管≠爱;反过来,放手不管,任其发展=害;片面关注=害;过分关注,事事包管=害;

(3)"金无赤金,人无完人",辩证的看待学生的错误;

(4)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更是畸形的教育;

(5)优秀是什么?优秀是一种好习惯;

(6)沟通交流的两大秘诀是平等和互相倾听;

(7)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占50%的份额,离开学校教育,你的孩子不能成才;离开家庭教育,你的孩子更不可能成才!

下面我说一下第四个问题:共同分析、携手面对当前阶段学生管理中的几大难题

人没有一出生就什么都会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大家教会了孩子吃饭、喝水、说话、和人交流、做事情等等,有的家长喜欢打麻将,孩子也就认识了麻将牌;有的家长爱骂街,学生在学校里就会口吐脏话;有的家长对钱不在乎,学生在学校里更是大手大脚等等。也许您会说,我没有教他们这些呀,但是您自己发现不了吗,您的孩子身上有很多你的影子。请记住,好习惯是跟着家长学的,不少坏习惯也是由于家长的疏忽形成的。孩子到了学校,在学校里有老师管理,可是他们仍然离不开家庭和社会,家长们的责任不是减轻了,是更重了。初中阶段的孩子,越来越觉得自己长大了,越来越喜欢自己决定去干什么或是不干什么了。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有很多不好的东西,容易出现在孩子的周围,网络上黄赌毒,大街上的游戏厅,都让不少老师和家长伤透了脑筋。我们不是一次,从学生手里收上来的手机,里面有不少黄色电影,或是利用手机进行早恋,词句让人肉麻无比,不堪入目,或是用手机玩游戏,一玩就是一夜,哪还有精神学习?各位家长,一方面要照顾好孩子的吃喝和健康,另一方面更要关注孩子的行为习惯、思想状态和道德成长。我们在实际的学校管理中,经常深刻地感受到,有问题的学生,往往和家长忙于生活有关。家长很忙,以至于没有时间去过问孩子的学习,没有时间去学校了解孩子的言行,没有时间和孩子坐下来交流。还有不少家长是在外工作,孩子跟着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但是他们往往是只会疼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实在不行就给钱了事,缺乏管教,也管教不了。这样,孩子的教育就容易出现问题。这是说家庭教育的问题,算是第一个难题吧。

我要说的第二个难题,就是教师要向家长学习。知子莫如父,知女莫如母。最了解孩子的是家长。家长要把对孩子的了解,及时通报给教师,加强和教师的沟通和联系,这样我们的班级管理才能准确、及时、对症下药。不少家长,孩子在这里上了三年学,几乎没有到学校来过,偶尔来一次,不少是来给孩子送吃的东西,或者是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或者是参与了不应该参与的事情,被老师叫到学校。这就很不好了。现在的条件好了,绝大多数家长本身就在学校周围,还是能够抽出时间到学校来几次的,实在忙,可以经常和老师打打电话,通报一下孩子的在家表现,了解一下孩子的在校表现。这样,学校和家长,都能对孩子有很好的了解,了解了,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才能更好地促进和引导孩子学习。有的家长迷信武力,有的家长迷信疼爱,都有不恰当的地方。举例来说,不少家长家里有生意,或者在常年外面做生意,或者在这样那样的部门和单位,家庭情况都不错,孩子手里的玩意也是越来越高级。这些高级玩意可能正好害了自己的孩子。对于孩子的管理,宽严都要有程度上的限制。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要根据孩子的情况,要由家长和教师双方协商。既不激化学生和家长的矛盾,也不要激化学生和教师的矛盾。要双方互相学习,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要说的第三个难题,就是家长要做学校的朋友,做教师的朋友。多年来,我看到不少家长是很尊重我们教师的看法的,也看到有的家长对学校有天然的抵触心理。有一个家长,孩子在学校里打了人,老师通知家长来学校,家长一进学校大门,就高声叫嚷,说什么孩子交给了学校,还要耽误他的时间,结果问题没有解决,还几乎和学校管理人员打起来。这样的态度,哪里还谈得上对孩子负责?你的孩子终究是你的,他的将来如何直接关系到你的家庭的兴衰,你不自己负责谁能负责?我刚才讲了,我们都是教育孩子的,请大家来学校,一定是有事情要商量。大家要理解我们,共同做好工作。说句实在话,也是大家都知道和理解的实在话,如果我们对你的孩子置之不理,什么都是好,你挑理都没法挑,三年后,考上考不上有我们什么事呢?一句话,别人考上你的孩子考不上,能怨我们吗?你能有别的话吗?而我们接着教下一届学生,还是拿这些工资,一分不少,但是你的孩子呢?还可以重来吗?那可是你一个家庭的未来!所以,我们只能成为朋友,而且是必须成为朋友。

我想说的第四个难题,就是家长在家里怎么做。在这里我对家长提一些建议。

1、千方百计的培养孩子正确的自尊心,只有孩子学会尊重自己,才会把自己在班里的表现真正当回事,才能尽可能地争取老师的表扬,他才能更好的进步。在孩子看来,这就是他们前进的动力,因为他们年纪还小,老师的表扬就是他认为的在班里的地位,这一点相信大多数家长能够认可。

2、学会正确的面对孩子的成绩。

① 多角度分析成绩,要分析出不理想成绩背后的有利因素,寻找闪光点和可赏识点;② 深入分析成绩,要分析出理想成绩中的不理想因素,共同寻找可突破点;③ 细致的研究成绩,关注成绩背后的问题,比如主动性、计划完成度、目标达成度、勤奋程度、效率等,寻找可帮助点;④不要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别人孩子的优点比较,要以表扬、鼓励、树立信心为主;当然,也不要觉得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好,不经过客观分析,不经过调查研究,孩子的话你都能接受,都能相信,如果这样,我只能说,对不起,你的孩子我教育不了,您自己教育吧,因为在您眼里您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您的孩子可以领导全世界,他是将来全宇宙的救世主。这应该由玉皇大帝来教导,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老师,能力不够。说小一点,最起码你是相信的,你已经站在了老师的对立面上,我们理念不同,中国人有句俗话,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作为老师还有发言权吗?您已经把我判了死刑了。⑤ 下月将进行期中考试,以后每月考试一次,请您及时关注孩子的成绩,他是最能说明孩子是否努力的标尺之一,但是请记住,不以一次成绩作依据,要学会在发展中看待学生的成绩,从而更加准确的分析、把握学生的目前水平及努力方向,要把重点放在怎样进步提高上。

3、各位尊敬的家长,请记住下面几句话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责骂中,他将学会逆反;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将学会谴责;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嘲笑中,他将学会畏缩;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讽刺中,他将学会自卑;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羞辱中,他将学会懦弱;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宽容中,他将学会耐心;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他将学会自信;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认可中,他将拥有目标;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理解中,他将给你奇迹!

我想说的第五个难题,就是父母的品质决定孩子的未来

坚强的父母教会孩子在困难面前不会怯懦;心胸宽阔的父母让孩子学会展望未来;善良的父母让孩子懂得悲天悯人;冷静镇定的父母使孩子学会坚韧不拔;有修养的父母会铸就孩子的品质;文化资深的父母会影响孩子的深刻思考;爱说闲话的父母会成为下一个多嘴多舌的孩子的榜样。这些都是已经发生过的,而且就是在二中发生过的,我说的不完全,请各位家长深思。

下面我说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您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三十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她还是告诉了她的儿子,"老师表扬你了,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因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让她喂。

后来儿子上小学了。家长会上,老师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上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到医院去看一看。"回去的路上,她流下了眼泪。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一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说这话时,她发现,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彩,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她甚至发现,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像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

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家长会。她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行列中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些危险。"她怀着惊喜的心情走出校门,此时,她发现儿子在等她。路上她扶着儿子的肩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

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已被清华大学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考取这所学校。

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儿子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个故事说完了,您有什么收获吗?请您记住,这是我和你共同的收获!

下面我教给大家如何毁掉你自己的孩子!

1、 让孩子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没人赏识他。例如学习不行,长相不行,交际不行,干家务不行,马虎,粗心,让家人为他受累……总之,他没有行的地方。

2、 经常拿比他"行"的人刺激他。例如这种话要时常挂在嘴边:"看人家××,从不让父母操心!"这类话最具打击力和摧毁力,是摧毁孩子的王牌语录。

3、 父母把自己塑造成为家庭牺牲者的形象,这样会使孩子产生罪恶感。而一个有罪恶感的人往往采用自暴自弃的方法度过一生。

具体方法举例如下:经常告诉孩子,自从有了他,你连电影也没看过,你为他操碎了心都累出病来了,最好再具体说出你身上的哪种病是由于他造成的。或者说,如果不是为了照顾他,自己早就在事业上有大发展了。

4、 和孩子说话时口气决不能和蔼,切不可使用商量的口吻,一定要使音量达到70分贝以上,一定要使用命令式的口吻。如果还能配合一些挖苦讽刺的汉语词组,则效果更佳。如"你真蠢""你混""没见过你这么傻的""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等等。

5、孩子的一切要由你来决定,切不可给他一点儿自由,他的行踪你要密切注视。他如果有日记,一定要设法查看;他如果有信件,一定要审查。这样做能在他心里造成他不是人的感觉,造成他是一个受人操纵的木偶的感觉。一个怀疑自己不是人的人是绝不可能奋发上进的。

6、 要学会迁怒的本事。单位上遇到不顺心的事,回来后要想方设法找理由给孩子泼狗血。无论什么事都归功于孩子的过错然后教训他,并制止他流眼泪。这样做可以有效地打击孩子的自尊心,增强孩子的自卑感,同样可以造成他不是人的感觉。

7、 当众出孩子的丑。你一定要当着外人(或同学或亲友或邻居)损他,贬他,让他无地自容。从心理学角度讲,这样做能使一个人产生惧怕社会的心理,产生自惭形秽的念头。而一个惧怕社会和自惭形秽的人是很难立足于社会的。

您掌握了以上7条,就基本上可以毁掉自己的孩子了。当然,还得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做到运用自如,这样才能将你的孩子彻底毁掉,使他终身一事无成。

我想说的第六个难题,错误的教育方式,这几种如果您不改,只能是看着您的孩子回到5+2=0的模式。

1、溺爱型。家长对孩子爱得过分,爱得无原则,无限制的爱超过了理智,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就是自私、依赖的孩子,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家庭教育应该坚持理性,否则孩子就会在父母最好的动机下养成最坏的习性。

2、专制型。孩子没有自由独立的空间,家长搞一言堂,信奉"棍棒下面出孝子".这样的家庭培养的孩子不是过于暴力,凡事喜欢暴力解决,就是过于顺从,听人呼来唤去,没有主见。专制型的家长不仅指父母采用打孩子的方式,也指家长用"我就是对的,你就得听我的"这样的态度对待孩子,其实严重一点说,这都可以说成是对孩子的一种心理虐待。

3、放纵型。有的家长抱着"树大自然直"的想法来教育孩子,对孩子听之任之,不加管理。有的确实是家长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管理孩子,他们嘴上说的是孩子最重要,可是行动上是工作最重要。但您想过没有,教育孩子只有这么几年的时间,一旦你错过了还会再有机会吗?

前面说了六个难题,下面说一下家庭教育的几点对策:

1、树立全面发展观

家长注重对孩子的身教、言教相结合,要不仅重视孩子的文化课,也要注重孩子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2、加强养成教育

养成孩子各种良好的习惯,比如孩子第一次和大人顶嘴,大人也没有及时的教育和制止,不了了之,那么时间长了,孩子就养成了和大人顶嘴的习惯,大人可能还很奇怪,自己的孩子什么时候养成了顶嘴的毛病呢,其实就是在孩子的不良习惯刚开始萌发的时候,我们的家长没有足够的教育意识,让孩子逐渐形成了顶嘴的坏习惯。孩子的坏习惯在开始的时候没有及时的纠正过来,在形成稳定的习惯以后,纠正起来就非常困难。

3、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

比如孩子要担任班级干部,父母怕耽误学习时间,坚决阻止,这样的事不少,其实父母都不知道,孩子当了班级干部,自豪感增强,他对自己的要求就高了,让自己的学习也要比别人好,成为别人的榜样,担任班级干部的学生一般也都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就是这个道理。

4、家庭教育内部要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比如说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有分歧,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商量好统一的原则,然后共同的面对孩子,否则父母教育不一致,孩子就不知听谁好,有的孩子可能还钻空子,谁的意见对自己有利,就听谁的。父母教育没有形成合力,长期下去,孩子肯定发展的不够好。

第一家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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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一人站在城市的最高处,凝望着这灿烂辉煌的都市夜景。随着时间的流去,万家灯火变成了千家灯火,百家灯火,几家独明。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的家。

从小我的家就像没有十五的月亮,总是残缺的。而残缺的残月又如一面残镜,破镜是不能重圆的。于是,爸爸和妈妈选择了结束;于是,一纸离婚协议书将我家的灯火砸得粉碎;于是,我跟着妈妈离开了爸爸;于是,妈妈又不得不为了生计而很长时间地离开了我;于是,每每夜幕降临,每每万家灯火再次亮起,我对家的渴望便在泉涌的热泪中翻滚了。

‘我想有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从小,我就这样奢望着,但嘴里却从来不说,因为会伤到妈妈。可心里却一直幻想着:早上,被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叫醒;中午,听爸爸在饭桌上一次又一次的“好好学习”晚上,亮起我家灯火,听爸爸和妈妈议论着电视剧;偶尔,听爸爸和妈妈拌着嘴。这些,对于一个普通的家来说几乎是每一天的重演,可对于我来说,这些‘琐事’都意味着有家、有幸福。

有时候,和妈妈通话的时候,甚至都有些不安。因为‘妈妈’这两个字眼叫出口是那样的不熟练,那样的陌生。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障碍,一种没有完整的家、一种没有灯火气息的障碍。

第一家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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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

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 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 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 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 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 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 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 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 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三章国 家 机 构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 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决定和命令,任免、培 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家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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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机关幼儿园 王雪梅

南京医科大学幼儿园 申 卉

吴江市松陵镇第三中心小学幼儿园 周奇芳

苏州高新区狮山中心幼儿园 徐 红

无锡市善德幼儿园 王妤芳

无锡市江溪幼儿园 张绿枝

江苏省蓝天实验幼儿园 顾晓欢

扬中市文化新村幼儿园 朱丽华

扬州市维扬区金苹果鸿福艺术幼儿园 宋晓萍

徐州市飞扬中英文幼教集团 苏 红

海门市海南幼儿园 顾 红

东海县温泉镇中心幼儿园 王卫芳

海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陆雪莲

宝应县直机关幼儿园 房雯荃

东海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张书琴

无锡市爱儿星国际早期教育园 杨嘉敏

无锡市南站中心幼儿园 黄淑娟

温州华夏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特邀编委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幼儿园 李民惠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幼儿园 钱星球

南京市栖霞区阳光天使幼儿园 杨小英

无锡市前洲实验幼儿园 陈晓梅

无锡市荡口中心幼儿园 浦燕芬

镇江市润扬幼儿园 姚美华

镇江市润州区朝阳楼幼儿园 杨立群

张家港市杨舍镇中心幼儿园 金 艳

吴江市同里中心幼儿园 钱利琴

吴江市盛泽镇中心幼儿园 戴文红

姜堰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黄翠萍

宜兴市新天地幼儿园 李 铮

学术支持单位:

徐州市第一机关幼儿园 犁 红

南京市半山园小学附属幼儿园 杨 薇

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幼儿园 石雁荣

张家港市西张幼儿园 季永花

张家港市乐余中心幼儿园 曹 懿

镇江市中山西路幼儿园 朱 莉

南京市玄武北苑之星幼儿园 王瑾瑜

南京市府西街小学幼儿园 尹 伟

南京市建邺区实验幼儿园 吴兴莉

南京市小行小学附属幼儿园 赵孟清

江阴市北漍中心幼儿园 秦 胜

南京市江宁示范园天元城幼儿园 陶传琴

南京市清水亭幼儿园 朱华凤

南京市海燕幼儿园 李 琼

南京市六合区龙湖半岛幼儿园 朱 燕

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第一中心幼儿园 刘杏珍

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第二中心幼儿园 懂文斐

吴江市机关幼儿园 沈继红

吴江市鲈乡实验小学幼儿园 孙玲芬

吴江市横扇镇中心幼儿园 李炳珍

常熟市尚湖精英宝贝幼儿园 胡 炜

张家港市花园浜幼儿园 姜兰芳

张家港市南丰中心幼儿园 吕 燕

徐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颜 艳

无锡市梅村中心幼儿园 曹玉兰

无锡市泰伯实验幼儿园 华俊红

无锡市太湖山水城中心幼儿园 陈 琳

无锡市洛社中心幼儿园 狄静忱

常州市钟楼区星福儿小百灵艺术建构幼儿园 卞宪芳 常州市天润幼儿园 冯雅静

常州市吉的堡双语智优幼儿园 汪霞萍

镇江市丹徒区三山中心幼儿园 江 琴

镇江市丹徒区黄墟中心幼儿园 殷莉芬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中心幼儿园 黄 晨

句容市实验幼儿园 陈大琴

扬州市广陵区东方名城幼儿园 沈 莹

第一家教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5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分钟,共有117位用户关注,48人点赞!

敢探未发明的新理

我们在教育界做事的人,胆量太小,对于一切新理,小惊大怪。如同小孩子见生人,怕和他接近。又如同小孩子遇了黑房,怕走进去。究其结果,他的一举一动,不是乞灵古人,就是仿效外国。也如同一个小孩子吃饭、穿衣,都要母亲帮助,走几步路,也要人扶着,真是可怜。我们在教育界任事的人,如果想自立,想进步,就须胆量放大,将试验精神,向那未发明的新理贯射过去;不怕辛苦,不怕疲倦,不怕障碍,不怕失败,一心要把那教育的奥妙新理,一个个的发现出来。这是何等的魄力,教育界有这种魄力的人,不愧受我们崇拜!

敢入未开化的边疆

第一家教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89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297位用户关注,60人点赞!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 五年级

课时:第1课时

提供者:

一、教学内容分析(简要说明课题、学习内容、这节课的价值以及学习内容的重要性)

《中华民族一家亲》是教材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土,我们的家园”主题中第二课,本课有三个板块:“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互相尊重

守望相助”。本课对应的课程内容: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了解不同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多元文化并存的今天,民族团结关乎着祖国的发展和统一,而孩子们对于其他民族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并不是熟悉的,他们的视野与经验仅存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如何让孩子们以开放的心怀认识、重视、接纳各民族的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团结意识,携手各民族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梦想,培养和激发他们的正确民族观和爱国主义情怀至关重要。

二、教学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对该课题预计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做出一个整体描述)

知识与技能:

1.知道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了解中华民族的构成和分布特点。

2.知道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过程与方法:

1.通过搜集资料、归纳分析等方式,初步感受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2.多角度地分析民族交往事例,明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激发学生热爱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美好情感。

2.培养正确的民族观。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说明学习者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等三个方面的学习准备(学习起点),以及学生的学习风格。最好说明教师是以何种方式进行学习者特征分析,比如说是通过平时的观察、了解;或是通过预测题目的编制使用等)

通过三年级的学习,学生知道我国是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对于各民族有个自己的民族节日、特色活动、民族风情有初步了解,而对于各民族的分布特点、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守望相助,共同创造中华文化了解不多。根据平时观察,五年级的学生具有了一定的查阅资料与探究的能力,我们可以让学生自行搜集,再帮助他们了解一些国家政策法规,引导他们进一步了解各民族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感受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理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分割的血肉之情,明白祖国的发展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说明本课题设计的基本理念、主要采用的教学与活动策略)

本课教学,我着重抓住教材中的范例和空白,先引导学生“入伙”教材,同时在课堂上拓展的事例,如:接地气的家乡高邮菱塘的回族人,也

“入伙”学生,在充分“接童气”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表达自己的经验。在儿童当下的课堂生活中,过去的经验被唤醒,被梳理,被反思,伴随着儿童丰富情感体验的发生。儿童的社会情感得以培养,实践智慧得以提高,引领未来生活的课程价值得以实现。

本课中的法治教育,我力求让学生自己读中说,读中悟,帮助学生从法律法规的习得状态从对老师权威的依从变成对法律法规意义本身的认同,从刚性的外在约束转化为柔性的内在自觉。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说明本课题的重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

教学难点:培养学生分析资料,归纳提升的能力。

六、教学过程(这一部分是该教学设计方案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部分,要说明教学的环节及所需的资源支持、具体的活动及其设计意图以及那些需要特别说明的教师引导语)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

歌曲导入,经验回望

1.

同学们,今年10月1日是祖国70岁的生日,在那天大街小巷都会响起了一首经典的歌曲,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吧。

2.

播放《爱我中华》。

3.

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爱我中华》),听了这首歌,你获得了什么信息?

4.

小结:我们的祖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这节课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华民族一家亲”,感受大家庭的温暖。(板书:中华民族一家亲)

1.学生跟唱《爱我中华》。

2.学生齐说歌名。

3.学生交流。

课伊始,用学生耳熟能详的经典音乐烘托氛围,回望学生的生活经验,了解我国是个有着56个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共同建设国家,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了解特点,政策优待

1.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五十六朵花装点着这个大花园,这56朵民族花,你能叫出多少名字来?

2.

和老师一样属于汉族的学生起立。你们看,班级大多数学生站起来了,汉族学生真不少呀,究竟有多少人呢?看看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出示饼形图,你想说什么?

3.

其他55个民族由于人口少,所以我们统称这些民族为少数民族。也就是说,少数民族有多少个族种?

4.

这些民族花分布在大花园的什么地方呢?出示民族分布图。看到这个分布图,你想说什么呢?随着学生的交流,引导板书(大散居

小聚居

5.

正因为少数民族人口少,有着大散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国家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制定了一些政策法规。

1)出示小知识:国家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在少数民族人数较集中的地方成立了民族自治区,这些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除了自治区外,在一些少数民族比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建立了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

2)

目前,你们知道全国已经建立了多少个自治区,你能从地图中找出来吗?引导学生认读这五个自治区。

3)

除了建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出示第四条内容。学生认读,说说看了这两个资料,你想说什么?

6.

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了少数民族,保障了的权利和利益,除了这些,国家在教育、经济上也对少数民族有了些政策照顾,有谁知道有哪些政策照顾?(随着学生的交流,着重讲讲精准扶贫、兴边富民行动等方面的政策)

7.

这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更加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出示人口调查图,从这个图中你看出来什么?(板书:交错杂居)

8.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保障,各民族之间流动更加频繁,看,我们同学中也有少数民族的学生。少数民族的学生请起立。你们能说说生活在这里有什么感受吗?

1.学生回忆,说出民族的名称来。老师适时表扬。

2.学生交流,汉族人数占全国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五,其他民族人数占百分之八点五。

3.共有55个。

4.学生交流民族分布的特点。

5.学生在地图上找出五大自治区,认读自治区。学生交流感受国家政策法规对少数民族的尊重。

6.学生说说自己了解的针对少数民族的一些优惠政策。

7.学生交流,感受民族交往交流频繁,趋势明显。

8.学生交流,让少数民族的孩子感受来自大家的温暖,让汉族的孩子明白更要关心身边的少数民族同学。

通过对图形、法律法规等小常识的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站一站、数一数等方式充分调查学生的经验,感受民族构成的特点。

三.

互帮互助,和谐相处

1.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在我们扬州就有个自治乡,你们知道这是哪里吗?

2.

扬州高邮菱塘,究竟是个怎样的地方呢?请看视频《爱驻菱塘》。从这个片段中,你知道了什么,我们将进行知识问答。

1)

江苏省有几个少数民族自治乡?

2)

菱塘在我们扬州的什么地方?

3)

在菱塘,主要生活着哪族的人?

4)

在菱塘,回族人和几族同胞共同生活着?

5)

在菱塘,回族人生活得如何?

6)

回族人和其他民族相处如何,从哪里可以看出来?

7)

回族人的服饰让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8)

回族有个代表性的建筑是什么?

9)

回乡民族体育项目邀请赛中有哪些你最感兴趣的节目。

10)回族伯伯资助了汉族孩子上学,从中你感受到了什么?

3.

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像菱塘这样各族人和谐相处,紧紧依靠着,互相帮助的事例还真不少呢,观看录像:庄仕华《爱洒边疆

肝胆相照民族情》。

4.

像这样画面你还知道哪些,课前大家也进行了搜集,来我们一起交流下。

5.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们要携起手来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着一起,共同创建这美丽的祖国,把祖国这个大花园打扮得更加漂亮。

1.学生猜猜扬州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乡。

2.学生看视频,交流获得的信息。

3.学生从故事中感受回汉和谐相处的民族关系。

4.学生交流民族情的感人故事。(引导学生搜集身边不同民族学生之间故事、不同时代各族帮助的故事,多角度去搜集。)

以身边的事例拓展开来,从不同的角度去挖掘不同人物感人的故事,感受民族和谐相处的情感,实现教材语境与生活情境的有效链接。

七、教学评价设计(创建量规,向学生展示他们将被如何评价(来自教师和小组其他成员的评价)

评价指标

优秀(8-10)

良好(5-7)

需要努力(1-4)

自评

互评

师评

加分

资料搜集

能根据要求广泛搜集各种资料,并将资料进行有效整合。

能进行资料的搜集,能熟悉自己搜集的资料

搜集资料马虎,不能全面将资料搜集齐全

课堂听讲

认真听课,积极思考,课堂上无走神、讲闲话现象

听课比较认真,偶尔能思考下问题,偶尔有走神、讲闲话的现象

听课不认真,不思考问题,走神,讲闲话现象比较严重。

发言情况

积极举手发言,并有自己的见解

能举手发言,答案中自己的思想较少

很少发言,不表达自己的观点

小组合作

能积极参与小组活动,发表自己的观点,能够耐心倾听、尊重其他组员的观点。

能参与小组活动,基本能做到倾听别人观点,简单发表自己的观点

参加小组活动时不能耐心听取其他组员的观点,很少发表自己的观点。

课后作业

积极认真按要求完成课后作业

能马马虎虎地完成课后作业

不能全部完成课后作业

积极实践

能积极将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在行动习惯中体现出来

能将部分学到的知识在自己的行为习惯中体现出来

不能或较少地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在行为习惯中体现出来。

八、板书设计(本节课的主板书)

7.中华民族一家亲

汉族

人口众多

和谐相处

少数民族

人口少

大散居

第一家教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50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2分钟,共有149位用户关注,37人点赞!

我独自一人站在城市的最高处,凝望着这灿烂辉煌的都市夜景。随着时间的流去,万家灯火变成了千家灯火,百家灯火,几家独明。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的家。

从小我的家就像没有十五的月亮,总是残缺的。而残缺的残月又如一面残镜,破镜是不能重圆的。于是,爸爸和妈妈选择了结束;于是,一纸离婚协议书将我家的灯火砸得粉碎;于是,我跟着妈妈离开了爸爸;于是,妈妈又不得不为了生计而很长时间地离开了我;于是,每每夜幕降临,每每万家灯火再次亮起,我对家的渴望便在泉涌的热泪中翻滚了。

‘我想有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从小,我就这样奢望着,但嘴里却从来不说,因为会伤到妈妈。可心里却一直幻想着:早上,被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叫醒;中午,听爸爸在饭桌上一次又一次的“好好学习”晚上,亮起我家灯火,听爸爸和妈妈议论着电视剧;偶尔,听爸爸和妈妈拌着嘴。这些,对于一个普通的家来说几乎是每一天的重演,可对于我来说,这些‘琐事’都意味着有家、有幸福。

有时候,和妈妈通话的时候,甚至都有些不安。因为‘妈妈’这两个字眼叫出口是那样的不熟练,那样的陌生。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障碍,一种没有完整的家、一种没有灯火气息的障碍。

第一家教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祝贺您的孩子成为一名小学生!您选择了我们开元,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和老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孩子上小学了,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相信各位家长的心情肯定也比较复杂,或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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