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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07 09:09:02 查看人数:23

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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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擦亮眼,明察秋毫,培养准确的洞察能力。擦亮眼就是要善于发现,练就一双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慧眼。从座谈人的表情及肢体语言中,准确地发现线索性信息和发掘深层次的内容。既要看到工作成绩,又要看到存在问题;既要看到表面现象,又要看到本质特征;既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用有色眼镜看事物,夹杂个人偏见,把自己的感彩融入其中。通过明察秋毫,避免一叶障目,不以一俊遮百丑,不以一眚掩其德,不以一事论长短,确保全面评价干部,科学识别干部。

二是立耳听,兼听则明,培养敏锐的判断能力。在干部测评和座谈中,座谈人的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不尽相同。如何对座谈中听到的各种评价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兼听全面之词,对于座谈中经常出现对同一人褒贬不一的情况,要在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既辨明是非曲直,又能发现被座谈人存在的一些潜在的,苗头性的问题。二要能听弦外之音,对于座谈者出于各种顾虑,话只说一半的情况,要能意会到言外之音,捕捉到话里间接透露的一些信息。三要会听赞誉之意,对于座谈者充当“老好人”,常使用描绘、渲染、夸张的赞誉之词的情况,要能对被考察者的能力、品质给予客观、恰当的评价。

三是多张口,刨根问底,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首先,要通过引导启发,介绍考察相关规定,打消座谈者的思想顾虑,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营造愉快、亲切的谈话氛围,以便自然而然地获取信息。其次,要讲究问询技巧。从简单明了的事情问起,由浅入深、由窄到宽、由易到难,要注意对初步掌握的问题与材料进行重点核实,如在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中反映被考察者某一方面特别好或特别差,可以在谈话中有针对性的进行核实。询问被考察对象存在不足时更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有事例印证。最后,要控制谈话节奏。在座谈中掌握主动权,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追问,什么时候要适度引导,都要做到心中有数,通过高效的座谈获取最有价值的座谈材料。

考察材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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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材料范文

xxx同志,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管理研究生学历,现任xxx中校长兼党总支副书记。xxx同志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高。能自觉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身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稳步提高,并积极按照无产阶级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修养,使自身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作为学校“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组的成员,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学校党总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并深入开展,使学校广大党员得到教育、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得到实惠,达到学习教育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校党总支被评为区“三个代表”思想学习先进单位。在领导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指导开展邓小平理论进课堂、“三个代表”思想进课堂的活动,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真谛,塑造青少年学生的精神支柱。他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积极工作,无私奉献,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该同志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专业技术水平高,对学校管理工作十分熟悉,思想解放,思维敏捷,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具有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强。在xxx中从一般中学跻身于省重点中学、实现“五年连上三个大台阶”的宏伟目标以及积极创办全国示范性高中的不平凡历程中,该同志历任总务主任、校办厂厂长、副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兼党总支副书记,为学校的发展进步作出卓越贡献。他勤政廉政,恪尽职守,团结带领学校“一班人”和全体师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加大民主管理力度,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以及大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抢占现代教育的制高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深化课程改革和加强以德治校,以德育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德育工作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的办学效益: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校园建设,几年来学校新增建筑面积超过以往60多年的3倍,校容校貌焕然一新;学校顺利通过部级示范性高中市级验收;在全省普通中学中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70周年校庆圆满成功;高考本科上线率超过部级示范性高中验收标准;学校被评为省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省绿色学校,还被评为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市示范家长学校、市交通安全校、泉州市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区学校德育先进单位、区创安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校党总支再次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确定为市、区党建工作联系点。从而使我校所获得的集体荣誉称号以递增到部级10项,省级57项。

该同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作风正,积极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教学第一线和教师的日常生活中了解情况,亲自设置校长信箱听取师生意见,为广大师生的教学和生活排忧解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帮助身边的同志进步,具有良好群众关系,在群众中威信高。该同志xx年被评比为省先进教育工作者,xx年被评为市“科教兴市”先进个人。

考察材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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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目前的干部考察材料就个别看,多数质量还是不错的,但集中在一起,特别是在换届时成批的考察材料放在一起一比较,问题就显露出来了。有的文不对题,有的主次不分,有的前后矛盾,有的语言空泛。而最突出的则是千人一面,不仅格式雷同、内容雷同、素材雷同,而且使用的语言大都是一样的;不仅优点的表述雷同,而且缺点和不足的表述也相差无几。

造成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我们党对干部在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学识水平、实绩、思想作风、品德修养、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组织上是按照这些基本要求来培养、考察、选拔和使用干部的,大多数干部是按照这些基本要求来塑造自己的,人们也是按照这些基本要求对干部进行评判的。其二,许多干部虽然职务、分工有所不同,但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工作,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大都差不多。其三,考察工作质量不够高,对干部的本质特点把握不准。特别是一些大规模考察,任务重,时间紧,有的考察组是临时从各方面抽调人员组成的,其中有的同志对干部考察工作不够熟悉,对当地的情况不了解,加上考察的方法、手段有限,导致对干部了解不深不透不全面。谈话范围较窄,谈话人有的不知情,有的知情不说,有的泛泛而谈。主谈人有的谈话水平不高,不讲技巧,难以摸清真实情况。其四,对考察材料的内容、格式、字数等规定过细。要在1500字左右的篇幅内对干部的政治立场、理论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实绩、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工作作风、品德修养、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优点、不足都表达出来,既反映基本素质,又反映个性特点,确实有一定难度。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条条框框,这个不能说,那个不能写,只有对干部评价大体相当,各方面才比较容易通过。其五,考察人员有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怕麻烦,图省事,走捷径,照葫芦画瓢,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缺乏科学的思想方法,思想政策水平不高,知识面不宽,看事论人简单片面,“一顶帽子大家戴,一件衣服众人穿”。有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差,不能准确描述干部特点,材料取舍不得当,重点不突出,语言程式化、概念化。

古人说:“汝果要学诗,功夫在诗外。”要提高考察材料质量,功夫也在考察材料之外。

第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丰富多彩,投身于这一伟大实践的各级各类干部也是有血有肉、神形各异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干部也都是各有特点、长处和弱点、不足的。干部考察材料应该是干部素质和工作情况、个性特点的真实写照。对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格式、文字提出一定的要求是必要的,但不能框得过死。对不同用途的考察材料,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干部的考察材料,在要求上应有所区别。比如,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实绩和特长;对后备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基本素质和潜能;对主要领导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水平和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组织部门领导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坚定性、公道正派和协调能力;对宣传部门领导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敏锐性、思想理论水平和宣传鼓动能力,等等。写优点要实事求是,写不足和弱点同样要实事求是。不能因为干部要提拔就把优点写得过满,也不能因为担心影响干部使用而对弱点轻描淡写。

第二,要改进考察工作,提高考察质量。应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了解和平时考察,完善届中考察。考察谈话的范围应根据需要来确定,尽可能多地找知情人谈话。要加强实地考察,让考察组成员最大限度地接触考察对象,增加感性认识,做到知人知面,以便更“知心”。考察组内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深入地分析收集的材料,从中归纳出干部的特点。比如,干部是否讲政治,同志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到一个干部,是六个方面都具备、都比较突出,还是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比较突出。再比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照搬照转,还是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又比如,学习邓小平理论,是一般性地学习,还是刻苦钻研、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地用以指导工作、改造世界观。只有根据事实透彻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结论。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尽可能多地听取群众意见,收集干部信息。组织部门是干部之家,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要广泛接触干部,不能只在考察时同干部见面,平时也要注意联系干部,主动同干部交朋友,建立信任,使干部愿意说实话、讲真情,从而更好地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

考察材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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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表现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

思想道德品质好,为人忠厚诚恳。能切实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与人融洽合作共事。为人厚道、待人诚恳……

吃苦耐劳精神好,勤勤恳恳、脚踏实地,能吃苦耐劳,做事踏实……

遵守制度,遵纪守法。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在考察中,没有听到不良反映

工作能力较强。适应工作能力强,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是单位的骨干力量。

好学上进,勤奋好学,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不足之处:……

经考察,考察组认为:**同志合格,录用后不需要回避。建议录用。

考察材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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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同志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材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

2、党内外群众反映;

3、政治审查意见;

4、党支部考察意见;

5、预审意见;

6、公示情况。

一、如何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从xx级起还应有分党校提高班的结业证)。

二、如何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左右。

参考例文:

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同志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段时期内,**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继续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在学习与生活中全面平衡提高,继续发扬自身的优点,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希望能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多做自我剖析。

第一季度考察意见**同志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光荣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这充分显示了其在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争取更大进步。

第二季度考察意见,**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这段时间内,**同志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三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第四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考察期内,自我发展稳定,一方面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关心时事,另一方面,在学习生活当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全面提高。

三、如何填写党内外群众反映?

应如实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四、如何填写政治审查意见?

应填写政治审查的时间、形式、结论。(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五、如何填写党支部考察意见?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以及党支部作出的结论性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六、如何填写预审意见?

应由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对新发展党员对象的预审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参考例文:

同意╳╳党支部╳╳同志的政审意见,经审查,该同志的入党材料齐备,入党程序规范,基本符合入党条件。(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七、如何填写公示情况

应填写新发展党员对象经党支部大会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在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的时间、内容、群众反映,以及依据群众反映情况做出的处理。(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以后)

考察材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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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市委常委会一班人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都公开作出了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鲜明提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对那些为政不廉、作风不正或者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已经任用的也要坚决调整,从而树立了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的正确导向。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保证干部队伍思想情绪的稳定。四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建立组织人事纪律、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县两级设立了举报信箱、12380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换届期间,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对15起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1名被举报对象进行了告诫谈话。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供稿)

海南省在换届工作中切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对各级党委划出了“四个”,即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突破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自行增设机构或随意提高机构规格;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设定了“六条高压线”,即不准搞封官许愿、收受好处,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拉关系、打招呼,不准泄露有关干部任免情况,不准要求提拔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或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也规定了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宴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六项纪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成立了换届作风与纪律检查小组,对换届考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供稿)

江苏省新沂市强化干部实绩考核

一是实绩登记。统一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实绩登记表》,由干部本人逐项登记工作实绩,注明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要求、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至少由两名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二是实绩公示。每月在公开栏中公示本人职责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以及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绩考评。采取自我评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实绩评估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分为实绩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三个等级。四是实绩建档。在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干部实绩台账,同时将干部实,绩考核的背景材料、调查材料,财务审计部门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考核的原始材料归入干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反馈考评情况,激励实绩突出的同志再接再厉,对实绩较差或一般的同志,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吕芳江 供稿)

河南省洛阳市以配套制度保证干部选拔民主化

一是积极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实行推荐职位预告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干部提拔及由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时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不准指名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积极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实行差额考察制,做到择优任用;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对象公示制,广泛听取意见;实行延伸考察制,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尝试量化考察,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三是积极扩大任用环节的民主。尝试并推行了以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为主要内容的票决制。坚持任前公示制,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再下任职文件。坚持试用期制,县级委任制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坚持公选制度,做到方案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竞争上岗制度,2005年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中竞争上岗的占调整总数的1/3。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甘肃省敦煌市乡镇党委换届注重落实党员民利

该市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坚持把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始终,让广大党员民主推荐、监督选举党委委员。一是组织报名主体多元化。镇、村向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公推工作的意义、程序、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激发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全市共组织报名289人,其中,组织推荐113人,党员推荐、自荐176人。二是公开推荐程序民主化。普遍采取以支部为单位,分片推荐的办法,全市公推乡镇党委委员大会的党员参会率达到86%。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内定任何人选,放手让党员和群众选择,9个乡镇共推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32人。三是考察选举过程公开化。市委经过综合考核和审查讨论,最终确定了114名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乡镇及时公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96人,实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张金荣供稿)

贵州省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后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以《文选》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内容,各级党校年内将对所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二是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识和本领。三是开展对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增强班子的合力和活力。四是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增强群众观念,健全激励机制,务求廉洁勤政。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供稿)

黑龙江省海林市乡镇换届注重扩大干部考察范围

考察材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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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中的所有人选。其中,近期已考察并已被作为提名人选的领导干部,不再进行考察;近一年来,由市委组织部考察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再进行考察。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代表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水平。

(一)组建考察组

镇党委组建考察组,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发出考察预告,明确考察时间、考察要求、考察组联系方式,公布考察对象基本信息。考察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党支部换届指导组成员组成。

(二)个别谈话

考察谈话中,参与谈话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支部党员人数按不低于10人把握,代表所在支部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应全部参与。考察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谈话推荐范围确定谈话人数;考察工人代表,谈话范围为企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车间(班组)负责人及熟悉情况的同事,并征求其分管领导和部分非党员同事的意见;考察农民和居民代表,谈话范围包括所在党支部成员和熟悉人选情况的其他党员,并征求所在地村(居)民的意见;非公企业代表,谈话范围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也可扩大到全体雇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还需延伸考察。

(三)查阅材料

主要查阅能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的材料,包括个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等。重点核查考察人选的姓名、现任职务、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党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获奖情况等,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身份。

(四)实地考察

到能体现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现场进行考察,直接接触群众,听取意见和反映,并核实已掌握的有关情况。

三、考察内容

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严格认定人选身份,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考察。

(一)现实表现情况。重点考察是否具备代表条件,能否正确行使民利。特别要注意考察人选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方面是否存在负面影响。对生产和工作一线的考察对象,还要注意了解他们的事迹,考察他们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个人基本情况。重点核查姓名、现任职务、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奖惩情况等。尤其要认真查阅入党材料,核查是否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身份认定情况。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的职务级别;列入工人、农民类别的,要核查其身份的界定情况;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类别的,一般要获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列入先进模范党员类别的,要获得镇及以上荣誉称号。身份认定应以参加选举或推荐提名时考察对象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

考察材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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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准备。制定并下发换届考察工作方案,成立考察组并进行考察前培训,与县(市、区)党委沟通进点时间和工作程序要求,确定拟推荐人选的指导名额等。

2、考察预告。预告内容包括:考察领导班子的名称;预告单位和考察组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接待群众来访的地址等。预告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内部公告等方式进行,预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3、召开领导干部会议进行述职、测评和民主推荐。

(1)参加领导干部会议人员:参照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2)述职。县(市、区)四家班子及其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在领导干部大会上述职(部分同志也可书面述职)。此外,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还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

(3)民主测评。参加大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表当场填写,由考察组收回;民主评议表会后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指定的意见箱,意见箱由考察组负责封启。

(4)民主推荐。参加大会人员对新一届领导班子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同时进行优秀年轻干部(正处级人选和副处级人选)推荐。

4、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参照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5、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拟提拔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6、考察。

(1)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

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公、检、法正职进行考察,面上个别谈话范围为参加领导干部大会的人员。谈话人数遵照换届有关文件规定。谈话内容:对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意见、对班子配备的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及进退流转的意见。

(2)对拟提拔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

对拟提拔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分两步实施:

①面上个别谈话。面上个别谈话范围为:县(市、区)四家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内容:拟提拔人选的现实表现、是否推荐、能否提拔、使用方向等。

②在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考察预告并进行考察。

提前1个工作日在拟提拔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预告。谈话范围: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原则上要找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上的,个别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谈话人数不少于40人。谈话内容:拟提拔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是否赞成提拔使用等。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组同时还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①查阅资料。查阅人事档案、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等。

②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③审计。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④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⑤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察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县(市、区)党委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⑥民意调查。对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意调查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一同进行。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或部门(单位)负责人的,根据所在班子和所分管工作的性质确定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直属各部门(单位)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可以包括考察对象分管或所在部门(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服务对象。

⑦家访了解。有选择地对拟提拔对象人选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情况、邻里关系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等。

⑧同考察对象面谈。面谈可以就某一问题要求考察对象谈谈看法,或就分管的工作谈想法、打算等,以此了解考察对象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问题等能力。

7、考察反馈。

(1)确定反馈的内容和意见。干部考察组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对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特别是对优缺点形成正确的看法后,提出需要反馈的内容和意见。

(2)干部考察组反馈前,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涉及到被考察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的问题。一般要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反馈。

(3)考察组向被考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或领导成员反馈意见,要根据干部的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可直接向考察对象反馈意见,也可先向其主要领导反馈,由主要领导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反馈意见。

(4)反馈后,要注意掌握干部对所反馈问题的改进情况。

8、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撰写考察材料。

(1)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每个考察组成员和考察小组将各自了解的情况进行消化整理。第二,进行情况汇总。第三,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

(2)撰写考察材料。根据汇总和分析的情况,撰写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分为领导班子考察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考察材料两种。

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基本内容包括:考察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考察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差),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领导干部个人考察材料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学6个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弱点、不足或问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综合评价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建议及使用建议。

9、汇报考察情况。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汇报时,一般由各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汇报内容为:考察对象的优点、弱点或不足、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评价等次或者使用意见等。

10、材料归档。

考察组汇报结束后,应向有关科室报送如下材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鉴定意见表(拟提拔人选)、民主测评汇总表、民主测评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和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软盘。

二、任职前考察的基本程序

任职前考察和换届考察大同小异(相同之处参照办理),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时,有可能作为纪检领导干部人选的会同市纪委进行考察,到政法部门考察的邀请市委政法委派员参加,涉及到非中共党员人选的邀请市委统战部派员参加,到二层单位考察的邀请主管部门参加)。

2、沟通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考察预告。

4、开展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1)个别谈话的范围。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

(2)个别谈话的人数要求。《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00〕48号)规定,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能少于40人;考核其他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能少于30人。

(3)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6、考察反馈。

7、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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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增强考察工作部门和考察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减少和避免考察工作的失察、失误现象,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考核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考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第三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五)违纪必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拟提任为区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及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干部的考察。

第五条干部考察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

(一)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考察组组长一般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考察人员应具备《考核工作规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平时调整时的考察,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

(二)制定考察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制定考察工作的总体方案。根据考察工作需要,对考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专业知识和考察方法、程序、任务及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三)加强考察指导。保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时间,为考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听取考察组的汇报,对考察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作出任免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党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任免决定,或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建立考察档案。将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考察材料等整理归档备查。

第七条考察组的责任:

(一)拟定考察计划。根据考察任务,拟定考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察程序。严格遵循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察材料、综合分析等基本程序。个别谈话和汇总《民主测评表》时,考察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做好谈话记录和统计工作。

(三)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考察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严格审核考察材料,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情况。

(五)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纪律。加强对考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及时批评和纠正考察人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考察人员的责任:

(一)认真履行考察职责,遵守考察工作纪律,按照考察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

(二)认真听取谈话人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和评价,详细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对谈话内容作详实记录。及时汇报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

(三)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准确评价考察对象,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在考察材料和《民主测评汇总表》上署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如实反映和汇报考察对象的全面情况,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九条考察对象的责任:认真配合考察人员做好考察工作,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对考察人员询问了解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回答和说明。

第十条谈话对象的责任:按照单位党组织和考察组的安排,积极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员开展考察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负责地回答考察人员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不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员开展考察工作,真实准确地向考察组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并对提供的情况和材料负责。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视情追究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考察工作组织不当,或对考察组成员素质把关不严,影响考察质量的。

(二)未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或搞临时动议“突击考察”的。

(三)给考察组内定条条框框,干扰考察组正常工作,或授意考察组违背事实,隐瞒真相,改变考察结论,导致考察失误的。

(四)不认真听取考察组汇报,或对考察组反映的情况不认真分析,对考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不重视,影响准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三条考察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考察组长的责任:

(一)不按照考察工作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考察工作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全面,或对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情况不认真分析,对群众反映的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任用的有关问题不重视、不调查核实,形成的考察材料不完备,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二)汇报考察工作时,提供的考察情况失实,或隐瞒有关重要情况的。

(三)放松对考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致使考察人员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四条考察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责任:

(一)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了解不全面,评价不准确,对群众反映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使用的有关问题不调查核实、不汇报,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二)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考察失真失实的。

(三)泄露有关考察情况,或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礼卡等馈赠、贿赂的。

(四)不主动向组织上说明自己与考察对象有回避关系,影响考察工作正常开展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五条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追究责任:

(一)向考察人员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重大问题,或授意他人提供虚假情况,或对反映情况者打击报复的。

(二)对参加谈话、民主推荐或测评的人员拉拢暗示,或封官许愿,或进行威胁恐吓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

(三)宴请考察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礼卡等贿赂考察人员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十六条谈话对象有以下情况的,视情追究责任:

不实事求是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隐瞒考察对象重大问题,或借考察之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的。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以下情况的,视情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有意扩大、缩小或隐瞒考察对象的情况,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数据,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第十八条对上述需要追究责任的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调离组织工作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办事,切实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对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及时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及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选拔任用条例》、《考核工作规定》以及本暂行办法的检举、申诉,并按照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和纠正。处理结果须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考察材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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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考察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评价。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把握以下要求:

(一)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履行程序;

(二)坚持广泛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

(三)坚持体现科学发展观,注重工作实绩;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

(五)坚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考察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

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及拟任人选的考察,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考察对象的确定

第五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察对象的确定,应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依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集体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执行。

第七条对拟提拔任用对象的考察,在考察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党委组织部门报书面的考察人选请示,并附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第八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具体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等考察对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九条考察领导班子,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主要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选人用人等情况。

(二)领导能力方面

主要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驾驭市场经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应对复杂局面等能力的情况。

(三)团结协调方面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协调各方面关系、主要领导发挥核心作用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方面

主要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取得工作实绩的情况。

(五)廉洁勤政方面

主要包括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治党,廉洁自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群众威信等情况。

同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导班子的具体要求,考察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考察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在突出考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同时,特别要注重考察了解以下四个方面:

(一)勤政廉政的情况

主要看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否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主要看能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主要领导是否善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实行正确的集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决策。考察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尤其要注意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求真务实情况

主要看是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心理素质情况

主要看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是否有良好的心态、宽广的胸怀、坚强的意志、昂扬的精神状态。考察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纪检、组织等部门的领导干部时,尤其要注意对这方面情况的了解。

同时,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位要求,注意考察其他相关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四章考察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包括日常考察、定期考察和任前考察。

日常考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定期考察是指届中、换届的考察。

任前考察是指对个别拟提拔任职的人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考察。

第十二条考察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任前考察时,考察机关接到考察人选请示后,由有关责任处室进行初审,并填写《干部考察对象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实施。

(二)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考察对象、考察目的、考察内容、考察方法和步骤、地点时间安排、谈话及征求意见对象等。

(三)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组织考察组,逐步推行干部考察持证上岗制度。对县级市、区领导班子进行届中、换届考察时,考察组组长应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在开展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时,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四)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工作实施前,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和现任职务,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考察组组成人员、驻地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五)领导班子换届时,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考察中需进行民主测评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考察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回收、统计。民主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

(七)考察中,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线索比较明确的情况和问题,考察组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结论;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责成考察对象呈报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对重要问题要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八)考察组要注意收集考察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考察对象近年来的工作总结或年度考核述职材料,所在单位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以及体现个人实绩的材料。考察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时,还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九)考察组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对档案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要责成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考察材料的形成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注意把握以下要求:

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并抓住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要客观公正,考察材料内容要充实,文字要简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人名、地名、职务、数字、引文等要准确。反映干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要具体、准确。如遇有必须要说明的问题,在考察材料中又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门材料。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第五章考察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考察机关应根据考察的情况,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考察反馈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需要进行提醒教育的领导干部,按照《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提醒教育的暂行规定》执行。

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的领导干部,按照《*市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执行。

对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担任现职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察机关

第十八条本细则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党委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

第十九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市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的考察,按《关于市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非中共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考察,由考察机关会同统战部门共同进行。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七章考察责任

第二十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干部考察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考察人员应主动报告需回避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一)考察机关、考察组及其成员,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谈话对象和考察对象,对考察工作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职责。

(二)考察人员应在考察材料上署名。

(三)对考察失真失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县级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市级机关各部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考察材料

一是擦亮眼,明察秋毫,培养准确的洞察能力。擦亮眼就是要善于发现,练就一双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慧眼。从座谈人的表情及肢体语言中,准确地发现线索性信息和发掘深层次的内容。既要看到工作成绩,又要看到存在问题;既要看到表面现象,又要看到本质特征;既不能只见树木,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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