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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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纠正和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和行为,积极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字[2018]xx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小学化”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18]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动员部署、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营造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真正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任务
1、幼儿园:一是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行为。二是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坚决纠正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三是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的幼儿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四是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督促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2、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等现象。
3、校外培训机构:与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相结合,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县级部署、分级推进、园所执行”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29日)
各园(校)按照县教体局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园所整治工作方案。以家长会、宣传海报、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使全社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共识。
(二)自查摸排阶段(2018年9月30日-11月30日)
全县所有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整治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反思教育理念、方式与内容,并认真填写问题清单(附件2),于10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县教体局组织全面摸排检查,并将全县摸排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据自查、摸排普查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并将本园(校)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教体局教育股。
(四)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
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1、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统一认识,做好幼小衔接
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不仅幼儿园,也涉及到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要全面纠正和遏制“小学化”教育行为,调整教育内容、优化教育环境、改变教育方式和教育评价方式;校外培训机构学前班应予以取缔,不得使用“小学化”倾向的幼小衔接教材;小学要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全面禁止小学入学前考试,严格小学一年级上学期教学进度,改变小学低段教学方式,切实帮助幼儿平稳过渡、适应小学一年级生活,真正实现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3、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海报、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认识“小学化”教学给幼儿带来的危害,尊重孩子的成长差异,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为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加强培训,提升教师能力
各幼儿园要积极参加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要长期开展听、评课活动,指导新入职教师、转岗教师迅速进入角色,同时,开展专业能力竞赛、玩教评选等各种活动,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做好园本培训与园本研修工作。
5、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各幼儿园要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定期检查与整改制度。县教体局依托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要创新督导工作方式,加大学前教育督导力度,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水平。
xx县教体局将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xx
邮
箱:xx
附件2
xx县“小学化”行为专项治理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幼儿园、小学或校外培训机构):
自查时间:
填表人:
项目内容
治理任务
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人
幼儿园
教育内容
教育方式
教育环境
师资能力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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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排查掌握全乡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资源,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进一步完善接送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学生用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整治重点
1、幼儿园非幼儿专用接送车辆。
2、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用车。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4日至10月21日)。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校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或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宣传车宣传、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不乘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拍摸工作,认真填写《市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汇总表>;。要重点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加强对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超载、超速、醉驾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学生用车驾驶人员地排查;加强对学生上学路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认真的整治,并及时上报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使用专用校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与家长以及教育局民管办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与校车公司和司机签订《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书》。
3、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头,组成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4、回查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学校对学生接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通过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非法校车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措施,进一步完善乡各学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监管网络,规范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周密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明确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多方配合。全乡各学校要督促小学、幼儿园制定日常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排查,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学生接送车辆运行与管理机制。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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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加强我镇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确保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广大学龄前儿童都能在规范的幼儿园接受教育为前提,从实际出发,既坚持标准,又实事求是,扶大扶优,并小撤差,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达到规范办园要求,促进我镇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要求
1、坚持属地管理。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本着对孩子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配合,保障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齐抓共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较为复杂,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镇政府将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疏理布点,拟定关停、收并、整改方案。各小学要配合镇做好无证幼儿园的调查摸底布点等工作,对经整改达到办园条件且符合布点规划的,及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登记注册。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主要抓好安全检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卫生部门主要从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住建部门要从园舍建设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通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分类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镇实际,采取“扩”、“停”、“并”、“整”、“建”等办法,积极稳妥做好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充分挖掘潜力,扩大镇中心幼儿园、临江蓝天幼儿园的招生容量,确保申请入园的分流幼儿能够全员安置;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由县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予以取缔;对相关靠近集镇、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实施收并;对办园条件相对可以、且离集镇较远的无证幼儿园,实施重点监控,限期整顿到位,并确保办园点暂存期间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鼓励社会力量按标准投资新建幼儿园。同时,要认真分析无证幼儿园存在原因,针对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加强幼儿园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无证幼儿园。
4、坚持标本兼治。在制定我镇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根据生源状况合理规划设置幼儿园;在离城镇较远且交通不便的区域设置办园点,方便幼儿就近入园。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清理幼儿园改制时签订的垄断性经营合同,为幼儿园合理布点排除障碍。要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补助,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水平,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入规范的幼儿园接受教育。
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20日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会议形式,广泛宣传幼儿教育管理的法规、政策,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社会各界认识规范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调查摸底阶段(11月30日前)。由镇组织力量对辖区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找准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师资配备、保教保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基本台帐,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对无证幼儿园关停、收并、整改方案报县教育局。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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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校园及周边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县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的环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进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得到清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消防隐患得到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科,由朱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总体安排,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至31日)。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的动员发动工作。
各校于5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局普教科。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治安、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问题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分清类别,分类整治。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3、协调治理阶段(7月至8月)。对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县级以上部门协调进行整治的,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将协调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综合整治。
4、检查考核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将与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安校园和安全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责任人和领导,依靠当地政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为学校(幼儿园)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2、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城建、工商、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配合,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教学点、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认真整治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校内有关动态,提供校园及周边有关信息和线索,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维护校园安全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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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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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创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良好环境,安全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作《扫黑除恶》横幅4个,展板4个,我园开展家长4个,广大周边群众进行扫黑工作宣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教师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仅仅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事。
2、职责落实不够到位,还有部分行政人员,班主任针对校园布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
3、排查不够细致,还有遗漏的地方,校园案些地方还有在安全隐患。还存在一些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和不良语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于争中的政治站位。进一步要求学校党员、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天精神,以内近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息想
针对当前进黑功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海头诊理辅合起未,要充分认识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局负的重度任务,不折提高改脂后位协实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斗争不偏离方向、不走过场,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四、利用周会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工作培训。
五、安保部门切实做好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及上放学时间段的安全巡逻。
六、园安全办与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加大园门前的道路的交通安全疏。
导,确保幼儿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安全。
七、各班组织幼儿扫黑除恶安全集教育活动学习。
八、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我园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置大会,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组织了本园全体教职员工的集中学习和测试,对具体的工作事宜进行了详细部置。
并且在我园操场对所有家长及幼儿进行了宣传和教育,要求广大师幼积极行动起来。
九、建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机制,每月向教育局安全科报送线索。
通过此次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的周边环境,为全体师幼儿的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切实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和谐平安。近日,加强教育,构建和谐。各班针对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了专题教育,利用图片、视频、案例等,向孩子们介绍了什么是欺凌,怎样预防欺凌,教育学生要珍惜友谊,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远离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新区幼儿园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幼儿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在园内宣传展板及园外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展示牌,努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并开展《扫黑除恶致家长会》宣传,对全园师生及家长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02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244位用户关注,21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根据《玉州区教育系统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黄清
副组长:欧英 陈燕珍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封 堵、占 用 的,疏 散 通 道 、安 全 出 口 不 畅 通 的 ;安 全 疏 散 指 示 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 照 明 设 置 的 场 所、位 置、数 量不 符 合 消 防 技 术 规 范 要求 的;疏 散 指 示 标 志 缺 少、损 坏 和 标 识 错 误 的 ;应 急 照 明 灯 损 坏 或 失 效 的 ;疏 散 门 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1、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幼儿园没有贮存危险物品。
3、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4、幼 儿 园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明 确,,治 理 制 度 落 实 ,管 理 人 员 消 防 安 全素质明显提高。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排查督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8日)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整治小组,研究工作措施,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利用各种活动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30日)
全 园 根 据 上 级 文 件 精 神,对 本 单 位 进 行自 查,并 填 写《玉林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
(三)排查督改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5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广泛宣传。结合幼儿园教学实际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教学计划,全面对教师、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必须做到每学期上一次消防培训课。要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教师掌握初起火灾处置和组织幼儿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幼儿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主动邀请矿消防队到幼儿园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通过协作,标本兼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自己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对于整治 工作中失职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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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新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新安字〔2018〕16号)、新泰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全市学校安全持续稳定工作方案》(新教安字〔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0月25日至2019年1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提高全市学校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 攻坚行动范围及重点
这次攻坚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属地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取缔教育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从10月25日开始,到2019年1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和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校舍消防、用电用气、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校园欺凌、外出集体活动、特种设备、食堂饮食、冬季取暖、滑冰溺水、实验室安全、假期安全教育及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建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做好元旦、寒假及春节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采取“回头看”形式,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挂账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教育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单位攻坚阶段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全面总结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学生宿舍、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实验室、校舍、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并围绕解决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假期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抓好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找准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岗位流程化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落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校园“三防”建设以及校园保卫、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风险预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演练。
(三)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攻坚行动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相结合,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学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头深入一线,确保攻坚行动扎扎实实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教育局将成立督察组,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督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攻坚行动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每月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特点,瞄准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各科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精准管理,建立清单。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全面排查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风险点、重大事故隐患和停办学校(幼儿园)名单,分别建立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办学校(幼儿园)清单等“四个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报告会、主题班会、以及微信、短信等平台,全面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攻坚行动。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自11月份起,每月13日、27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四个清单”报教育局校安办。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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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我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助力推进五城同建,建设“教育名城”和更高水平的平安阳城,根据县教育局、中心校、幼儿园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结合幼儿园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收效良好。
一、明确时间表安排任务,工作稳步推进
本阶段,幼儿园“三零”创建主要工作是在全面排查摸清问题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为期 100 天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安全隐患大整治攻坚行动,对照创建标准,落实整改方案,着力化解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突出短板,强化突出弱项,达到基本要求。
结合我园实际,我们以开展“三零”创建活动为抓手和突破口,破解难题,落实责任,认真排查,设置整改清单,最大限度把诱发案件的不稳定因素抑制、消除在萌芽之中,确保教师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让师幼享受平安、幸福、和谐,维护教育系统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科学决策,合理高效推进“三零”创建和扫黑除恶工作
我园始终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九月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我园结合本园实际,面对当下复杂严峻的形势,召开全园教师专项会议,对“三零”创建活动本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幼儿园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师幼之间、教师之间、幼儿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进行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定登记整改清单,力争把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
3.邀请法制副校长王鹏、凤城派出所民警刘敏对全园师幼进行了“一号检察建议”、“一站式救助”、综合治理宣传专题讲座活动。
4.在全园师幼中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内容为: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用电安全、校园欺凌等。
5.幼儿园在召开家长会时,对家长开展“三零”创建活动、扫黑除恶杜绝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
6.通过“童欣坪幼”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三零创建和杜绝校园欺凌宣传。
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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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20xx护校安园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