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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9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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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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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是人群密集场所,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关系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保教保育秩序,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消防、突发事故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确保保教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议程,确实抓紧抓实。加强学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 幼儿园园长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对本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全体师幼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法制观念。

4、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预先准备。

5、加强门卫安保工作。增强门卫力量,落实门卫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

6、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园内食堂严格执行食品来源登记、索证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严格管理,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内操作间。

7、加强教学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爆炸、防燃烧工作。要加强安全巡逻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活动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不让任何可疑之人进入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学校各重要场所防爆炸、防燃烧、防投毒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希望幼稚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杨小莉

成员:杨梅、黄朝升、秦琴、周芸、周 苗、王 婷、杨玉洁、李明山、马昭

2、工作职责

幼儿园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园内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3、成立应急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指挥组

组长:杨小丽 成员:周云

职责:a、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b、组织落实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组长:黄朝升 成员:李明山

职责:a、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b、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c、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丽 成员:马昭

职责:a、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b、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

c、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杨梅 成员:王婷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5).情绪安抚组

组长:秦琴 成员:周云

职责:幼安抚死难、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幼儿园稳定。

(3) 医疗救助组

组长:杨玉洁 组员:周苗

职责:准备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一)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园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手机报警拨打6222110、6320700。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幼儿园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幼儿,防止事态扩大。

3、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如园内现行配备的电警棍、强光手电、橡胶棒、辣椒水、棒球棒),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尽快把所有幼儿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一旦发生伤害事故, 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6、实施事件现场警戒,保护现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园内,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事件发生后,幼儿园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园内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园领导报告。

2、幼儿园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园内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保安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幼儿园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幼儿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幼儿园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园内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园内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园内指定李明山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园内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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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工作人员

二、责任要求:

1.积极学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卫生意识,强化卫生法制观念。

2.抓好厨房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3.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6.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厨房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7.按食品卫生制度,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8.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9.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确保来源的安全可靠。

10.经常关注厨房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三、责任追究:

1.厨房责任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饮食事故,经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经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一、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幼儿园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幼儿园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二、明确职责:

(一)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儿园分管副园长与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儿园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幼儿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幼儿园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幼儿园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

一是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

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

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

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幼儿园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儿园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幼儿园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幼儿园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儿园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卫生主管领导和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园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五、活动安排:

二月份:安排布置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三月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检查

四月份:幼儿园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五~六月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第二次检查

七~八月份:后勤工作人员培训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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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1、做好全园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保教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定期检查公共场所、活动场所的各种活动器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器械的安全性。定期对食堂煤气用具、电器设备,门窗进行全面检查修理。

2、每学期组织幼儿春、秋游,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各班要加强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工作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十一月份,本园将组织全园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增强幼儿对地震的防御能力。三月份,带领全园师生参观消防大队的图片展览和火灾逃生演练活动。增强幼儿的火灾逃生应变能力。

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定期组织保育员学习保育业务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加强保育员工作的规范操作的培养。严格按照幼教机构卫生和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规范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健全完善卫生保健制度,迎接区妇幼保健所对我园卫生保健验收检查。

2、期初,做好全园幼儿的体检工作,严防传染病患儿入园。做好秋冬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工作。指导保育员对各班幼儿的毛巾、口杯、碗、筷等日用品进行严格清洗和消毒,保持园内整洁,室内经常通风。保健医生要做好对幼儿每日的观察工作,并做好观察记录,同时要按时请带药的幼儿服药。

3、每周制定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公布在保健窗口。要做好营养计算工作,并根据计算结果调整食谱。保健医生应定期为家长和幼儿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宣传,利用宣传栏认真向家长介绍卫生保健知识,让家长了解春、夏、秋、冬流行的疾病的预防方法和科学育儿的方法。同时,幼儿园要加强幼儿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三、做好保育员工作:

1、加强对保育员的上岗培训,组织新招聘的保育员参加学园组织的岗前培训,同时,加强保育员工作的规范操作的培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认真细致地管理好幼儿的一日生活,不断提高保育员的参教能力。各班保教人员应相互配合,保证保教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增强保育意识。要按规定对幼儿园的玩具、被褥和寝室定期消毒,并做到消毒有记录。

2、进一步完善卫生检查制度,对保育员的工作进行观察,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按照幼儿一日活动时间表,规范保育员在各个环节中的操作工作,提高保育质量。使保育工作细化、量化,增强保育员工作责任心,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体现“勤、快、好”三个字。积极主动做好每天每人每班保洁区的清扫与消毒整理工作。十月份,本园将举行保育员整理床铺业务比赛。

四、做好食堂工作:

厨房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卫生关,保证采购食品新鲜,饭菜可口,并继续做好食品48小时的留样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严防餐饮中毒事故的发生。严格检查食品的卫生,确保万无一失,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加强对食堂人员餐具清洗和消毒的指导,切实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厨房卫生保健制度。

五、库房管理、财产工作:

1、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合理利用资金,为幼儿园办实事、办好事。做好开学前班级日用品、新生床上用品、服装、办公用品等的发放工作。保证开学初保教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幼儿园资产管理明细帐,做好固定资产的盘查工作。期初和期末要做好各班各类财产的清点、检对、交接等工作,切实管理好幼儿园的财产。设立幼儿园财产登记簿和各班财务登记册,以及领物登记簿,责任到人,防止学园财产流失。

2、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添置档案室的设备设施,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等工作,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做好档案借阅登记,防潮、防虫等工作,妥善保管各类档案。

六、门卫工作:

1、加强门卫管理,要求门卫坚守岗位,按时关锁大门,监督家长接幼儿时出示接送卡,确保幼儿安全。门卫每天必须做好下班前电源、门窗关闭情况的常规检查。管理好学园的绿化植物,定期施肥剪枝。打扫操场等责任区的卫生,确保干净整齐。

2、提高后勤人员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和能力。定期召开后勤会议,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购置各班所需物品及厨房等处的设备、器械。保证教学所需物品的供给,做好服务教学第一线的工作。

七、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二、三月份:

1、教职工报到,整理环境、布置班级。

2、行政、安全、后勤进行期初环境、安全大检查。

3、做好后勤部门计划的调整、补充工作。

4、期初保教、常规工作检查。

5、结合“三八妇女节”工会跳绳比赛。

6、组织幼儿春游,做好安全措施。

四月份:

1、加强一日保教常规的检查指导。

2、通过家长宣传栏介绍春季传染病防治常识。

五月份:

1、庆祝“五一”“五四”系列活动。

2、召开家委会、膳委会,讨论“六一”相关事宜,后勤做好准备工作。

3、后勤部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4、幼儿一日保教常规的检查指导。

5、幼儿体检。

6、后勤做好庆“六一”儿童节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月份:

1、“六一”游园、文艺演出系列活动。

2、结合“六五”环保日开展社区宣传活动。

3、大班准备毕业典礼相关事宜,照毕业相。

4、召开期末家长会,“家长学校”讲座。

5、后勤人员绩效考评,评选“文明班级”“学园好园丁。

6、做好新生班级的摸底工作,招收新生。

七、八月份:

1、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齐各班教师教学用品。

2、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计划。

3、请维修工作人员,检查维修园内各种设备和设施。

4、各班做好安全教育和常规工作。

5、做好召开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接待工作。

6、召开期初家长会。

7、全园环境大扫除整理、布置班级。

8、对厨房设备进行整改,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9、做好消防整改工作。

九月份:

1、9月1日当日开膳。

2、检查保育员一日工作操作情况。

3、召开期初园务会、家委会、膳委会后勤准备工作。

4、接受教委办期初常规检查(第一周)。

5、做好秋季常见病的预防工作。

6、各班召开期初家长会。

十月份:

1、庆祝“国庆节”系列活动。

2、各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的随机检查指导。

3、抽查卫生保教工作规范情况。

4、组织幼儿秋游,做好幼儿安全措施。

5、保育员整理床铺比赛。

十一月份:

1、保育员一日工作检查。

2、召开膳委会。

3、各段幼儿自理能力比赛。

4、开展“安全周”系列活动。

十二月份、元月份:

1、做好幼儿疾病预防及防寒保暖工作。

2、幼儿一日活动的保教常规的随机检查指导。

3、第一届亲子运动会的准备工作。

4、后勤工作绩效考评、评优、评选学园“好园丁”

5、家长学校讲座。

6、写后勤工作小结。

7、后勤人员清点财务、稽核帐目。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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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原则

(一)依法管理,规范办园。依据国家社会治安、物价、民办教育、民办非企业登记、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和完善对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托儿所申报审批程序,整治和取缔非法托幼机构。

(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牵头组织实施辖区内具体的整治工作。社会治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认真指导、积极配合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支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疏堵结合,妥善分流。一是依法保护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托幼机构和通过整治后符合申办条件、可以批准的托幼机构;二是坚决取缔不符合举办条件的非法托幼机构;三是妥善分流被取缔托幼机构中的在读幼儿。

二、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共同参与整治。自2012年7月开始到2012年8月底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托幼机构,由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

(一)建立组织。市政府建立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政法委、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卫生局、新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振东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整治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建立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振东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公安、卫生、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中心幼儿园园长组成。

(二)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排摸本行政区域托幼机构举办情况,实地调查取证,全面掌握托幼机构的现状,制定本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方案。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举办情况汇总表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7月10日前上报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学习。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召开托幼机构举办者会议,组织托幼机构举办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办理办园许可证、托儿所登记的有关文件,增强法律观念,明确正规幼儿园、托儿所的标准条件,规范办园、办所行为。要求托幼机构举办者掌握政策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7月11日~7月31日)

(一)整改自查。各托幼机构举办者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自查整改,并在7月20日前把整改报告上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办所标准的,要主动停办。

(二)联合检查。由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检查日程安排表,协调组织物价、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联合检查托幼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确定关停名单和分流方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和托幼机构整改情况,确定关停非法托幼机构名单,统筹安排制订在被取缔的托幼机构就读幼儿的分流方案,并在7月31日前上报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审批登记和分流、取缔(8月1日~8月20日)

(一)依法审批。整改后符合《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的托幼机构,由举办者根据《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公安、建设、卫生、消防等部门分别出具相应审核意见后,由教育部门颁发《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并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整改后基本符合办所条件的托儿所,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填写《市托儿所申办备案表》,并经公安、建设、卫生、消防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向教育部门申报备案,同时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各托幼机构举办者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妥善分流。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镇(街道)、社区的公共场所张贴公告曝光非法托幼机构名称、办园地点;指导中心幼儿园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家长将关闭非法托幼机构,并公告可以接收幼儿入园、入托的正规托幼机构名单、地点、联系方法,引导家长及时将幼儿从非法托幼机构转出。

(三)依法取缔。由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公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不符合举办条件的非法托幼机构,责令停办和查封相关场所和物品。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从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对非法托幼机构的设施设备可采取灵活、合理、有效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幼儿家长已交的保育费、伙食费等费用要有具体、妥善的处置办法,并反馈给家长;对曾在非法托幼机构工作的人员,适当安置或妥善做好疏导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托幼机构整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调查取证、发放整改通知书);指导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幼儿分流;公告非法托幼机构名单。

政法委: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发改局(物价局):做好民办托幼机构收费标准备案工作并督促其向社会公示。

教育局:对托幼机构的基本设施、工作人员的资质、招生及编班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并颁发办园许可证;指导托儿所备案工作。

公安局:负责指导、检查托幼机构安保工作的落实,做好托幼机构整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民政局:指导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建设局:对托幼机构园舍的建筑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对不符合建筑质量要求的托幼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卫生局:检查托幼机构的饮食卫生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核发食堂卫生许可证、幼儿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以及人员健康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

新民局:做好新居民依法接受正规教育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整治宣传工作。

工商局:对具备办所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的托儿所进行审核登记。

消防大队:对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托儿所园舍进行消防检查,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托儿所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提出处理意见。

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本区域托幼机构的举办情况,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托幼机构整治方案;召开本区域托幼机构举办者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向当地居民发放幼儿教育的宣传资料;指导中心幼儿园发放告家长书;公告正规托幼机构名单、地点、联系方法;参与联合检查和整改指导;制订在被取缔非法托幼机构就读幼儿的分流方案,组织在被取缔非法托幼机构就读的幼儿分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开展托幼机构整治是规范学前教育管理,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及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要把托幼机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社会治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应按相关的管理职责和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配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在整治工作中,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与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规托幼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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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小学决定建立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组员有。

二、职责:

1、负责领导统筹全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划分各处各班的卫生区域,抽查卫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园的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处各班卫生工作以及评比总结工作。

三、措施:

1、随着天气的变化,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我园本着“预防为主”的健康指导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接种、漏接种登记,对于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建立传染病管理档案。

二、做好晨检工作,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天气渐凉,为预防秋冬季传染病的发生,晨检每天坚持进行口腔喷漱;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三、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四、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五、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幼儿膳食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定期召开“伙委会”,幼儿食堂不允许有凉拌菜、色素蛋糕、生海鲜食品;对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幼儿心理教育,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六、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以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七、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八、消毒杀菌工作

1、室内定时紫外线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玩具、毛巾、桌椅、柜子每天用1:200或1:400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或物体表面涂擦消毒。

3、保证毛巾、水杯专人专用,餐具、喝水杯餐餐高温消毒。

九、家长工作

1、每月向老师和家长开展宣传卫生保健专栏。

2、建立家园联系,利用各种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在家情况,也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更好为幼儿健康服务。

能见到不同的花开。

6、成立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卫生领导小组。

四、卫生制度: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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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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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水平,提升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建立规范的幼儿教育秩序,开展幼儿教育研究,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陕西省实施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方案》等文件精神,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幼儿园保教常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树立整体教育意识,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指导开展活动,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幼儿的兴趣为目的,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幼儿教育应以保教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每一个幼儿获得快乐的幼儿园生活,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幼儿园教育不要书包,不要教材,不要黑板,不要课程表,不要作业,不要考试,禁止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行为,杜绝“小学化”教学倾向。

3.在组织教育活动中,各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应当把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确保幼儿在卫生、交通、活动、设备等方面的安全。

4.幼儿园要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职员工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要建立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平等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幼儿。严禁歧视、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5.幼儿园要与家庭、社会密切合作,整合教育资源,创造良好条件,共同实现教育目标,使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的责任感。

6.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等;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和学期末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7.幼儿园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强园本教研,教师要争取做到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促进有效教研活动,打造特色幼儿教育。

二、教育内容

8.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课程实施方案一般包括: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结构与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与保障机制六大部分。

9.幼儿园要以《纲要》规定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为课程核心,全面实施教育内容。各个领域的教育内容要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合理、科学搭配,做到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促进幼儿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严禁向幼儿配发教材、布置家庭书写作业、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要用科学的方法,通过有效的活动教学拼音、汉字书写、笔算、英语等教育内容。

10.幼儿园在实施课程方案的过程中,可根据幼儿发展实际水平和生活经验、兴趣的需要,灵活调整教育目标和内容,每学期对课程方案的实施进行交流探讨,使方案更为合理、科学。

11.幼儿园、教师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本园课程实施方案,制订具体的学期教育工作和课程实施计划。学期结束,根据教育计划和课程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写出学期工作总结。

12.建立学期、月、周、日活动安排制度。教师要认真研究保教内容,根据教育实际,精心设计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一般包括:活动内容、活动目标、活动重难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评价、活动延伸(与其它领域的自然、灵活渗透)、配套活动资源、活动反思等内容。教育活动设计应提前一周完成并通过审阅。

13.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活动计划,按时组织教育活动,不擅自离开岗位。幼儿园教师要树立“一日活动即课程”的教育理念,扎实开展各种幼教活动,提高育幼质量。

14.鼓励教师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自主开发园本课程。

三、教育活动

15.活动准备

(1)设计幼儿一日活动方案,包括:入园、离园区域活动安排。每日至少开设五个活动区,列出活动区名称、所需基本材料、幼儿参与方式、集体或小组教育活动等。每日至少要有四个活动安排,活动设计内容包括:活动名称、保教目标、活动主要环节、开展方式方法、教具学具准备、教师指导要点、生活活动要点。生活活动要点应包括:盥洗、餐饮、就寝、散步等环节。

(2)准备充分的教具学具。教师应制作、搜集幼儿当日活动所需的各种玩具材料。

(3)创设教育活动情景。保教人员应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以爱心、耐心、细心对待每一个幼儿,影响并帮助幼儿形成乐观、友善、活泼、合作等积极的性格特征;要创设安全、美观、教育内涵丰富、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可随教育活动主题及时变换的墙饰、自然角、活动区等物质环境,以充分体现并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教师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准备教育活动,制作多媒体课件;教师服饰要适合保教活动需要,尤其要便于带领幼儿进行各种游戏活动。

16.活动过程

(1)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应积极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幼关系,运用适合幼儿“自主、合作、探究、创造”的方法开展教育活动,为每个幼儿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及时肯定、赏识幼儿的正确行为,培养他们游戏、学习兴趣及自主发现问题、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幼儿的学习活动中,教师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体现幼儿是学习活动主体,教师是活动主导,当好幼儿活动的引导者、启发者、帮助者、参与者的角色。

(3)要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承认并善于发现不同幼儿在不同发展领域的差异性,重视学前教育的启蒙作用。重视幼儿多元智能的开发,发现幼儿在语言、数理逻辑、视觉空间、音乐、身体运动、人际关系、自我认识、自然等不同方面的智力潜能,注重幼儿有益兴趣的培养,满足不同幼儿的心理需求,使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发展。

(4)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处理好预设课程与生成性课程的关系,抓住教育契机,创造性地使用预设方案。

(5)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要重视幼儿生活活动,保障幼儿每日充足的午睡时间,全日制园所保证幼儿不少于2 小时的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允许幼儿自由饮水、如厕。

(6)教师要重视幼儿在园生活全过程的组织,不搞包办代替,培养幼儿自理的能力,养成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设有幼儿观察记录,有针对性地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及时分析、诊断这些行为所反映的幼儿的发展状况、发展要求,有针对性设计教育预案,不断积累教育资料,总结教育经验。

(8)教师应及时展出每个幼儿的作品,同其他幼儿、家长共同分享创作的快乐。

17.教育评价

(1)教育评价在教育活动中起着导向、激励、促进发展的作用。幼儿园要建立科学的、符合本园实际的、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促进幼儿健康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

(2)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应实行以教师的自我评价为主,园长及园内其他管理人员、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应重视评价的过程,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3)幼儿园要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幼儿发展评价模式。评价模式应包括量化评价、成长档案评价、赏识性评价、家长评价、幼儿自我评价等内容,以促进幼儿富有个性,身心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反对进行幼儿间横向比较、或突出选拔功能的评价方式。

(4)幼儿园要为每个幼儿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可包括幼儿影像、幼儿生活片段的文字描述、幼儿作品、发展评价手册等,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每个幼儿健康成长的基本状况。

四、保育管理

18.幼儿园要树立“保教并重”的教育思想,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目标。

19.入园工作准备。开窗通风,清扫整理室内外卫生,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为幼儿准备当日饮用水,保证幼儿足够的安全饮用水;热情接待家长,与幼儿家长简短交谈,了解幼儿在家情况。

20.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以平衡膳食为原则,膳食中包括各种营养素;营养素之间比例适当,食物品种多样化;制定双周代量食谱,保证一周之内不重样,每l——2周换一次食谱;合理安排幼儿进餐时间,两餐间隔不得少于3.5小时;保证幼儿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21.进餐及餐后工作。组织幼儿的餐前盥洗活动,适时进行文明卫生教育;指导班级值日生工作,用愉快的心情向幼儿介绍食谱,按幼儿进食量为每位幼儿盛饭、添饭,使其吃好、吃饱。并在餐间进行爱惜粮食、不挑食和简单营养学方面的知识教育。不得在餐间训斥幼儿或缩短用餐时间。饭后要漱口、擦嘴,不进行剧烈运动;做好餐后整理和清洗消毒工作,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生活卫生环境。

22.幼儿午睡及起床。保证幼儿午睡环境和时间。午睡环境要清洁、安静、温馨,确保幼儿每日午睡时间,冬季1.5-2小时,夏季2-2.5小时;指导和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穿脱衣服,并学会整理自己的衣物鞋袜被褥,摆放整齐,养成良好习惯;指导幼儿遵守午睡常规,有正确的睡眠姿势,加强巡视,做好观察;指导并帮助幼儿整理仪表,整理床铺。

23.幼儿离园活动。做好幼儿的离园仪表检查和离园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接送制度,防止错接或漏接,并热情与家长交谈反馈幼儿在园的表现,达到教育的一致性。

24.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和幼儿生理、心理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体格锻炼制度、健康检查制度、疾病预防制、卫生消毒制度、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体弱儿童管理制度、营养管理制度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并有详细记录。实施领导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卫生保健的管理工作。

25.加强幼儿健康检查管理。坚持幼儿每日的晨检制度。设有晨检室,专职卫生保健员要对幼儿园进行晨检,寄宿制幼儿应增加晚间检查,做好检查和交接班记录;坚持幼儿入园前的查体、年体检以及入园后的定期体检(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制度,建立幼儿个人体检档案。入园前的体检要达到100g,入园后的定期体检要达到95g以上,并及时填写体检报告,对测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及时向家长反馈。

26.积极开展幼儿疾病预防。按年龄完成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幼儿建卡率达100%;幼儿园食堂的场地、设备、膳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定期对环境卫生、各类餐具、玩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禁止吸烟;建立健全教职工体检制度。每年为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并做好档案的收集和保存。

五、园务管理

27.园内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有长远和近期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有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项制度健全,有园务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考评制度、卫生制度、家长联系制度、门卫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及幼儿花名册,并认真做好教育部门和统计部门的统计指导工作。

28.幼儿园对班级教学工作的管理实行班长负责制,骨干教师任班长,班长统筹协调其他保教人员共同制定、落实班级的保教工作计划。学期保教工作计划一般应包括:班级幼儿发展状况分析、本学期保教工作目标、活动主题网络设计、保教工作重点等。

29.幼儿园要依法治教,规范办园行为。与九年义务教育相衔接,严格按年龄编班,并控制班级人数,规范班级名称: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或7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办托班(2.5-3周岁),城镇幼儿园一律不得设置学前班。坚决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0.科学合理配置人员。4-8个班设正园长1人,8个班以上设正园长1人,副园长1人以上,每班配保教人员3人。医务人员6个班以下配1人,6个班以上至少2人。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中师以上学历,接受过园长在职培训,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深入教学第一线,具有评课和指导幼教科研的能力。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职业幼师班毕业学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热爱幼教事业,有一定业务能力。保育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短期职业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医务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31.强化后勤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幼儿伙食账目每月向家长公布,且有台帐,严格园产管理制度,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无违规收费现象。

32.幼儿园要重视档案工作,做到管理、教育、保育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使用效率高。

33.幼儿园要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卫生保健责任感,并定期开展安全和卫生保健检查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清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幼儿安全档案。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护体系,拟定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加强门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入园,保证幼儿在园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六、环境建设

34.园址远离污染源,无噪音、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要经常排查幼儿园周边高危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园舍坚固安全、设计合理,选址合适。园内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有防护设备。

35.室内有适合各班幼儿使用的安全、卫生、牢固、美观的桌椅、床、流动水洗漱设备,饮水设备。配有一定数量的玩具。每班配有紫外线或臭氧消毒灯消毒柜。重视保教设备建设,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益,各类教学设备,图书报刊,电教硬、软件,玩(教)具器材等设施齐全并达到《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标准。园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取暖、降温设备。班级有钢琴或电钢琴或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音响设备等设施。

36.园内环境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有绿化园地。室外有5种以上大型玩具,大型玩具区为三合土地面(已经硬化的在玩具下铺地毯)。每班有供幼儿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玩具,人均5套以上,室外有较好教育及使用价值的沙地、动物角、植物角、戏水池、30米跑道等活动场地。

37.幼儿园要注重为幼儿创设宽松、和谐、民主、平等的精神环境。环境创设要符合幼儿园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根据教育主题和幼儿发展目标定期更换环境布置内容,设置班级的自然角、观察角。环境创设要注重师幼共创,突出班级特色,同时也要体现园所文化。

38.幼儿活动室占地、建筑面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干净、整洁、布置美观,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分男女的幼儿厕所、盥洗室。有单独设置的多功能活动厅、幼儿图书阅览室、幼儿电脑室,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七、家园共育

39.幼儿园要建立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形成家庭、幼儿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改善育幼环境,提高保教质量。

40.幼儿园要定期向家长开放机构全日生活、学习活动,接受家长监督。要运用座谈会、电话、网络、宣传栏、家长手册等方式加强家园联系,和家长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

41.幼儿园要重视并加强园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城乡之间、不同类别园所之间也要加强联系、相互学习借鉴,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区域间幼儿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

八、培训科研

42.教育局、教研室要加强幼儿教育的研究、指导,为教师培训科研搭建平台。教育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学习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研究保教内容;构建园本课程;研究幼儿年龄特征和学习规律;发现、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各种问题。

43.幼儿园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每年有针对性地通过集中培训、参与式培训、教师外派、继续教育等方式,对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学技能、教学艺术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要积极参加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以促进教师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44.幼儿园要成立教研组,制定学期教研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教育研究;重视园本教研,创建人人参与、求真、务实、自由、融洽的研究氛围。

45.园长要定期到班级观摩、指导教师的教育工作,掌握幼儿园及班级学期保教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学期观摩、指导教师教育活动不少于20 个工作日并留有记录。园长要带头科研,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为教师交流经验、展示成果搭建平台。教师要以新的课程理念为导向,在案例研究中研究幼儿、反思自己,借鉴、分享他人的经验,及时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互相切磋,加快专业成长。

46.重视幼儿教育课题研究。积极申报教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大力推广运用。

九、附则

47.本要求适用于**区各类幼儿园。

48.各幼儿园可根据本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幼儿园执行情况将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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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完善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开园,幼儿园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园,师生和幼儿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园。

2.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幼儿园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下设健康监测、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多园区办园的幼儿园,各园区须指定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责任人。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开园准备工作方案、开园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联防联控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返园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二、工作措施

(一)开园前

1.对本园全体教职员工(含自聘不在编教师和保安、食堂、保洁、维修、绿化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和幼儿(简称师生,以下同)健康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假期旅居史等情况,每日收集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症状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接受、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2.开园前师生必须如实申报假期活动和健康状况,幼儿园必须对教职工和幼儿逐人排查有无感染、有无发热、有无密切接触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发热者、密切接触者,务必压实责任,协调卫生健康部门逐一进行核酸检测,分类诊治。

3.现在或近期去过湖北地区的、有发热等症状的、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史的等三类人员近期不得返回幼儿园,何时返园等待通知。由外省返回和由省内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幼儿,返回幼儿园住地后应当隔离14天后方可返园。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对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教育师生及幼儿家长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教育师生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教育师生及幼儿家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5.实行错时错峰开园,有序返园。园领导、教职员工要抓紧到岗到位,做好开园准备工作。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县(市、区)明确开园日期后,幼儿园按照大班、中班、小班的顺序依次有序开园。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幼儿园结合各自实际做出分阶段、分年龄班错时开园安排。人员返园基本顺序:园领导、教职员工、幼儿。

6.开园前,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责任督学(驻园联络员)到幼儿园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医疗卫生部门要选派专业人员到园,帮助和指导幼儿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监督体温测试等防控措施落实,指导幼儿园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7.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清洁,对师生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加强园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备足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通知幼儿家长提前备好口罩、体温计等个人必备防护物品并指导幼儿及家长科学准确使用。

具体参照标准如下:

(1)1000人以下的幼儿园至少配备1箱消毒液;1000人—3000人的幼儿园至少配备3箱消毒液;30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配备5箱消毒液。(标准84消毒液每箱30瓶)。

(2)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口罩。

(3)每班配备1个红外体温检测仪,2-3支体温计。

9.设立(临时)隔离室。500人以下的幼儿园至少设立1个(临时)隔离室;500-1000人的幼儿园至少设立2个;1000人-15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设立3个;1500-2000人的幼儿园至少设立4个;20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设立5个。

(临时)隔离室的基本要求是:

(1)通风良好,位置相对独立,与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

(2)进入(临时)隔离室应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

(3)不同宿舍或不同教室的多名发热幼儿要收入不同的(临时)隔离室。

(4)收入(临时)隔离室的教职工和幼儿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离开。

(5)加强(临时)隔离室消毒。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6)发热幼儿、教职工转出幼儿园或转入医院后,(临时)隔离室应当进行彻底消毒。

10.开园前,要全面检查防疫工作到位情况,按开园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培训、演练。

(二)开园当日

1.返园时间安排好要及时通知师生。科学调整作息时间,不同年龄班返园、上课、就餐错时错峰错区域,减少交叉聚集。

2.师生返园和开园后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向幼儿园报告。乘车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妥善保存乘车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幼儿园要实行网格化、单元最小化精细管理。行政部门以办公室为最小单元,教师以班级组、年龄班组、教研组为最小单元,幼儿以班级为最小单元,不同年龄班、不同班级各项活动相对独立。幼儿园划区划片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都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对幼儿园实施封闭管理,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班级至少一名教师在园内户外指定地点与家长完成与幼儿的早入园、晚离园的交接工作,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幼儿安全到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学楼及活动室。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园内幼儿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园,园外幼儿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园,任何人进入园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在幼儿园门口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立即阻止进入,通知有关部门或由幼儿园安全护送到就近的发热门诊筛查诊疗。

5.由主班教师或保育员负责对进入本班教室的幼儿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有可疑情况的,要用体温计再次精确检测。有发烧咳嗽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幼儿园,由专人送(临时)隔离室。

6.上好开园第一课。重点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普及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示范幼儿正确的戴口罩和洗手方法,教育幼儿保持良好心态,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填发健康卡。要为每位教职工和幼儿建立健康卡,登记基本情况,每日健康状况,加盖幼儿园公章,开园后发放给师生,同时作为出入园门证明材料。

8.向幼儿及家长发放明白纸,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园后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三)开园后

1.幼儿园应当密切监测师生的健康状态,每日晨午两次测量体温,填写健康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幼儿及时追访和上报。

3.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寝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功能室、办公室、备课室、盥洗室等)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新风系统。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活动室、寝室、图书室、餐厅、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公共区域的玩教具、大型器械、寝具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妥善保管消毒用品,防止中毒和发生火灾。

5.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加强幼儿园食堂和配送餐管理,倡导科学膳食和营养配餐。强化幼儿园食堂采购、加工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7.幼儿进餐前应分组错时如厕、盥洗,并使用自己的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擦手。幼儿用餐时,可根据条件拉开幼儿就餐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如需幼儿排队取餐,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引导幼儿安静就餐,不与同伴交流;餐后及时洗手并用自己的口杯漱口。

8.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9.确保幼儿园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幼儿园原则上每30—3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幼儿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及幼儿园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0.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每日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已使用过的口罩放置到有明显标志的垃圾箱中,统一销毁处理。

11.建议教师全天佩戴医用口罩。幼儿也应佩戴口罩,所用口罩原则上由幼儿家长自备。幼儿园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保障教职工工作需求,免费提供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并尽力满足遇到口罩污损等特殊情况的其他幼儿需求。

12.家长接送幼儿来园、离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减少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及时洗手。

14.幼儿园应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幼儿应坚持适量活动,保持身体健康。

15.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开园典礼、升旗仪式等大型集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外出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

16.及时核查、补充防控物资,确保物资充足。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幼儿园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设立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一般为园医或保健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幼儿园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感染症状的,要立即向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核查后,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幼儿园领导要立即向属地包联医疗卫生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

3.教职员工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应当及时隔离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4.幼儿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幼儿园报告、通知幼儿家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5.寄宿制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立即安排在(临时)隔离室进行医学观察,联系卫生疾控部门或安排专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将幼儿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同时通知幼儿家长。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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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在县妇幼保健院的领导下,认真实施《20xx年度澄迈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文件通知精神,制定我园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加强健康检查与传染病防控

1.加强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各班教师应做好每日晨午检。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幼儿在家有 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态、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师在进行晨午检时必须认真遵循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四步骤,并作好相关记录。

(2)班级教师要认真做好幼儿全日观察,全日观察不能只限于带药幼儿,全日观察有所记录,并真实有效。

(3)保健人员应每日深入班级巡视3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幼儿应当尽快隔离并上报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应当尽快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2.加强幼儿缺勤追踪工作

班级教师每日登记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长和保健负责人,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体弱儿管理

本学期开展一次幼儿常规体检,以发现体弱儿并防止漏筛漏管。卫生院与班上老师共同管理体弱儿,根据不同的体弱原因按不同的管理常规和幼儿的情况制定治疗护理方案,定期检查、复查,并做好体弱儿的管理建立方案和做好记录。

4.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1)根据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幼儿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幼儿活动室内应当有防蚊蝇设备,并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3)各班教师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拖把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消毒,每2周图书翻晒一次。

6、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1被。各班教师每日做好幼儿口杯、毛巾消毒,要求幼儿家长每月至少清洗幼儿被褥1次。

【中班春季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安排二】

春季乍暖还寒,气温变化多端,幼儿抵抗力低,容易使病毒和细菌大量繁殖,容易使孩子得病,为了确保孩子的生理心里健康发展,为了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特制定如下卫生保健计划:

一、卫生保健加强晨间检查力度,做好晨检关

晨检做到一问,二看,三摸,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受家长委托,收下药品,按药品名称,孩子姓名,班级,服药时间填好晨检、班级全日观察记录。同时做好孩子的全日观察工作。

二、卫生消毒 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实行一人一杯、一巾专用制度,各班做好标记。

2、消毒柜、紫外线灯定时消毒及时记录。

3、传染病预防,发生后清洁消毒制度;做好孩子各类用品的卫生消毒工作。

4、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卫生工作方面

1、健全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幼儿实际,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年初都制定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年末写出工作总结。学校评选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都和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挂钩。为了确保幼儿身体健康,每年我园都要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检查身体时,教师深入幼儿之中,了解掌握幼儿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发现情况,及时解决。

2、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我园通过各种活动向幼儿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幼儿自我保健意识。为了加强幼儿对卫生知识的了解,对常见病的预防,我们教师组织学习,然后对幼儿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3、在校各级领导重视之下,为了搞好我园卫生保健工作,我园定期召开卫生委员会议,定期指导他们的工作。并要求卫生委员协助做好班级的卫生工作。班级卫生要求重在保持,辅以清扫。个人卫生做到天天检查。园内卫生每天有检查,每月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优秀的班级奖励文明分10分,形成人人讲卫生、班班争当卫生先进班的良好风气。

四、意外伤害预防 制定安全计划,确立安全措施,加强对孩子与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有专人定期检查。

1、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各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规则,杜绝缝针、骨折、烫伤、走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当班和接送幼儿的老师要仔细观察,对可疑者来园接幼儿要仔细询问并登记。

3、坚持不定期的午餐、午睡、卫生安全工作检查。

4、做好体弱儿与肥胖儿的管理工作。

五、合理营养,科学安排膳食

幼儿正处在长身体的关键阶段,食堂为幼儿准备多样化,色香味全的营养食谱,力求营养全面、均衡,保证幼儿获得足够的蛋白质和维生素,满足幼儿的生长需要;教师要鼓励幼儿多吃新鲜水果和青菜、粗粮等,增强幼儿的抵抗力,粗纤维还可以疏通大肠,保证孩子消化吸收;春季气候干燥,幼儿应多喝水,有利于体内有毒物质的排出,有利于体内新陈代谢,减少患病的机率。

六、工作安排

二月份

卫生知识宣传〈春季(流感)病的认识与预防〉

三月份

1、注意消毒方法,做好晨间清洁卫生、晨间接待工作。

2、各班幼儿测身高体重,中大班测视力

3、各班卫生抽查

四月份

1、举行全园卫生大扫除,迎接“五一”到来。

2、对“五一”假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五月份

1、抽检教师的保育知识,保育工作是否规范。

2、各班卫生抽查

六月份

1、做好“六一”体检,做好体检登记工作。

2、做好体检结果评价,提出改进方案。

幼儿园卫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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