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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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辽宁清河特殊钢厂“4·18”钢水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精神,为深刻吸取“4·18”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防范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安监、质监部门协商决定,在质监部门前期开展“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以冶金起重机械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区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得到基本消除、起重机械事故高发态势得到进一步遏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力争实现全区无特种设备事故的目标。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以构建四方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内容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着力抓好我区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的巩固和深化工作。从我区的实际出发,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重点企业。主要是已发生过起重机械事故的使用单位,存在已发现的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但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使用单位;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使用、制造、安装单位;起重机械10台以上(含)的使用单位。
(二)重点设备。主要是前期发生事故的设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等设备;无证制造、安装、使用的设备;未经检验或超期检验的设备。
(三)重点环节。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治理部分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疏于安全管理的状况,当前尤其要着力解决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人员无证上岗和安全附件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阶段,时间安排到11月20日止。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回头看,突出上述三方面重点开展一次隐患的再排查,并督促进行整改;要抓住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同时抓好本地其他突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要做到100%排查到位。
第二阶段:为集中执法整治阶段,时间从11月21日至12月10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排出一批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执法。重点除了加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起重机械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执法查处外,要本着从源头保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和无证制造、无证安装起重机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施工告知书、对那些违法性质严重、牵涉面比较广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重点抓、抓到底,形成震慑,以此来带动面上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12月11日至12月20日。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积极探索以起重机械为重点的长效监管措施,建立建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1、严查使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选用设备是否符合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求,尤其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是否满足《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375号)要求;
——是否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的起重机械;
——是否履行使用登记,是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是否齐全并正确张挂;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操作规程是否齐全,相应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并有执行记录;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对设备开展了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否及时整改并且有可跟踪的记录;
——是否建立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2、采取断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断然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使用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时申报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开展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使用无证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能有效执行。
(2)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起重机械,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选型不当并明显危及安全的起重机械;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或未进行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到期未检或已经超过设计寿命期限的起重机械;
——无证作业人员使用的起重机械;
——超工作级别使用的起重机械;
——重要技术档案缺失的起重机械;
——现场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
——存在其它危及安全因素的起重机械。
3、存在下列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起重机械,应当立即取缔:
——非法生产的起重机械;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起重机械;
——其它严重违法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起重机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体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全局。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切实防止厌战情绪和松劲情绪,高度重视,进行组织实施。要切实做到几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把该项整治行动列入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二是人员力量到位。三是部署和措施到位,要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有效的保障措施,扎扎实实部署开展。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由于我区起重机械数量较大、流动性强、使用分散、管理基础薄弱、监管人员不足,而且是多部门监管的体制。要把特种设备协管员和企业安全管理员队伍的力量有效地动员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其在整治中的配合作用。
3、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基本安全知识,公布热线举报电话,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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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县on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 月3 日开始至12 月10 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 月3 日至7 月5 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6 日至7 月31 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10 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 月11 日至12 月10 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 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 日、17 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 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 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2012.7.5
**县on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才 院 长
副组长:李玉耀 副院长
成 员:杨在山 副院长
潘洪友 副院长
刘洪奎 副院长
高乐宝 副院长
刘 霞 副院长
周兴家 工会主席
秦东礼 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 财务科长
徐晓宁 妇科主任
葛胜仁 保卫科长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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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行政执法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打击、整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出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秩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对气瓶充装站、起重机械、电梯和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商场、学校)等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打击惩处以下十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借用和挂靠资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充装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或者未按规定对报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
(三)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或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未经检验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活动。
(五)开工前未进行施工告知的或生产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的。
(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特种设备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非法用工的。
(九)重大隐患瞒报、不报,以及隐瞒、谎报、拖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
(十)不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
四、实施步骤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治理阶段(9月至11月中旬)。在全面梳理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在用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按照“四个一律”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落实,成立“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股、稽查队、法规股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形成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分管负责,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一些单位和一些行业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和重效益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台湾“8.1”燃气爆燃、昆山“8.2”事故、中石油兰石化“8.4”事故及我市发生的几起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安全隐患予以消除。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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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局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奥帆赛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隐患治理的重点行业
危化品生产企业,起重机械生产企业,冶金企业,气瓶充装单位。
(二)隐患治理的重点范围
大型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近年来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剧毒、易燃易爆的特种设备;旧锅炉、压力容器销售市场等。
(三)隐患治理的重点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监控情况;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在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环节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校验)及工作状况;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生产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等情况。
3、特种设备重点监查的其它内容: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小型汽水两用炉是否超压使用,是否存在非法改造的行为;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冶金起重机械使用的单位是否要求落实到位。
三、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
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对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三月前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4月至7月)
加强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做好大型游乐设施和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集中做好液化石油气瓶整治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展开。
(三)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
围绕奥帆赛和夏季安全,重点加强对大型娱乐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
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组织开展节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客运索道和大型娱乐设施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
(五)第五阶段(11月至12月)
围绕冬季安全生产,认真排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是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活动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全面地进行隐患自查治理,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既治标,更注重治本,切实全面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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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市政府2号、3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区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镇开展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区“基层基础突破年”为主线,通过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压事故,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各村居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2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
查处一批、整治一批、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3集中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三同时”五大重点领域的检查执法。
开展反打“三非”三违”治“三超”执法行动,4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政府分级监管上取得重要进展。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5集中执法行动期间。
三、主要任务
将安全隐患排查贯穿于整个集中执法行动之中,本次集中执法行动采取“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三同时”五个专项执法的检查。主要内容有:
一)综合执法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7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二)专项执法内容
1安全培训:
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阶段性培训计划;一是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二是查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三是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是查考试试卷;
五是查有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安全生产记录卡或教育培训登记表;
六是查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原始记录;
七是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情况。
2应急救援:
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了相关预案和完善备案手续;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情况。
重大隐患排查情况;2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专项投入情况;
4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情况;
5企业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机构建设情况。
3劳动保护:
1劳防用品专项经费、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3劳动防护用品投入情况;
4劳防用品培训记录情况;
5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情况;
6因劳动防护用品引发事故的情况;
7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生产资质;
8生产、销售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9配发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4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
7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5安全生产“三同时”
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四、行动步骤
采取“区安监局攻重点、镇监察”方式进行。镇要成立相应的执法组,本次集中执法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的集中执法行动。本次集中执法行动从5月15日开始到11月日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20日)
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1制定方案。镇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成立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推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动员部署集中执法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方式,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集中执法行动的目的要求和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有针对性地将整改计划和措施融入这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中,3查找问题。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动员教育,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专项执法阶段(5月21日至10月31日)
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将安全隐患排查贯穿于各个专项执法行动之中,镇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安全培训专项执法阶段(5月21日至6月14日)
2应急救援专项执法阶段(6月15日至7月14日)
3劳动保护专项执法阶段(7月15日至8月14日)
4职业健康专项执法阶段(8月15日至9月14日)
5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执法阶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4日)
对各地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执法检查,1交叉执法检查。区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抽调镇乡(街道)执法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进行集中处罚,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对问题进行梳理,2阶段执法小结。检查组对前阶段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重大问题进行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日)
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1完善措施。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回头看”巩固和深化集中执法行动成果。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打击和查处五个专项执法领域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2健全机制。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等方面的不足。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组织领导
镇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负责本次集中执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办、国土所、村环所、经发办、社事办、派出所负责人。
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执法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
六、工作要求
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对本行政区此次集中执法行动效率和效果全权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二)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强检查。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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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组建于2004年10月,是一个跨行业、多体制、跨地域的大型多种经营企业集团。集团共有9个成员企业,在册员工3597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逐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岗位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升hse管理体系运行绩效,保持了集团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已连续八年获得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金牌单位。
2安全管理的具体做法
(1)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责任。
一是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各级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环保职责,工作中积极解决安全环保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其他副职要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同时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传递、落实,每年集团组织重新修改并签订安全环保责任状,责任状直至每名基层员工,做到人人有责,齐抓共管。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集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生产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承包制度,每年集团定期收回安全承包点反馈单上千份,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上百项。通过安全承包,进一步落实了承包点各项安全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力度。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安全质量环保部责成成员企业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组织落实相应防范措施,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四是在工程建设中,明确建设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签订安全合同,对施工单位和承包商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统一标准,提出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承包商发生事故,全部纳入建设单位的事故指标之中,避免以资质符合、签订安全合同等形式来淡化甲方的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为,保证安全工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受控,有效地提高了建设方的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2)提高hse体系的实际运行绩效。
一是组织各级相关管理人员hse体系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每年集团都组织开展hse体系内审员培训2次、hse信息系统培训1次、岗位操作卡培训1次,累计参加培训人员百余人次;二是完善岗位hse作业指导卡。为确保岗位hse作业指导卡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集团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指导卡重新进行了梳理,修订和完善了岗位hse作业指导卡188种;三是组织集团hse体系内审,为期10天,查阅60多项作业文件、20余项管理文件和90余项记录,通过对27个作业现场的10个要素运行情况的审核,共发现需交流的问题97个,并开具不符合项报告82项。各成员企业结合实际对不符合项进行全部整改,确保体系持续改进。四是进一步提高全员hse的执行力,逐步形成人人都能履行安全职责、都能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都能识别岗位风险、都能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知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大力推进基层班组的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在集团范围内大力开展“安全型班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实现“零事故”的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从各成员企业上报的206个班组中,层层评选并最终确定出符合标准的“安全型”班组65个,星级“安全型”班组12个;二是积极推进安全重点要害班组的班组长激励约束机制,在月奖金中适当增加班组长安全奖;三是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把考核评比的单元缩小到班组,各级安全考核检查都要深入到班组,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作用。
(4)开展专项整治,突出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结合上级“百日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集团举办2期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各成员企业共举办培训班20期,并与工会共同举办驾驶员技能大赛,有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意识。二是开展公众聚集及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租赁场所事故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灭火器失效、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混乱等消防安全隐患17项。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每年8至9月份在全集团范围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共检查基层单位30多个,特种设备322台套,共查出问题和隐患31处,其中29项已经整改完毕,2项已经制定整改计划,并制定了有效措施进行监控。注册率、检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在每个标段都派驻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5)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加大安全监督查处力度。每年集团和各单位坚持日常排查和组织全面排查相结合,把消除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计划,并且在未整改期间制定必要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前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二是加大安全考核力度,建立集团对成员企业、成员企业对车间、车间对班组的三级安全考核体系,实行月考核,使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6)以人为本,扎实做好环保和职业健康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基础工作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水平。集团各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作了调整和充实,明确了职责,形成三级管理网络;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环保意识,集团深入开展“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监控,确保“三废”达标排放。二是加大有毒有害场所改造的投入力度,主要是增加了排风换气系统,改善了生产环境;严格规范了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严把配备标准和产品质量关,确保有毒有害岗位员工防护用品配备率达了100%;加强生产场所监测监管力度,认真执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3结束语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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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行业潜规则治理
新都区特种设备总数接近16000余台,包括除了客运索道外的七大类,随着各类特种设备尤其是电梯、起重机械数量的大幅增长,逐步暴露出行业“潜规则”。执法人员通过认真深入调查分析归纳,“潜规则”主要表现为: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未登记注册设备;使用存严重安全隐患设备;非法充装气体;未按规则维保电梯;伪造出租安装维修资质;电梯维保单位分包转包维保业务;无证管理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普遍性,给特种设备安全埋下隐患,且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给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新都区市场质量监管局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抓好“五个结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重典治乱,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根本上破除“潜规则”,努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截止10月,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32件,罚没金额104.13万元。其中使用超期未检设备28件(锅炉16件,电梯4件,起重机3件,压力容器3件,叉车2件),未按规定维保电梯1件,非法充装气体1件,使用未注册设备2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规范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行业。
一是坚持技能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新都局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对监管执法人员、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等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集中组织特种设备知识培训4次,培训相关人员86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发现辨识风险隐患的能力。同时通过联动镇(街)、走进校园、送进企业等方式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规、条例,结合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警示教育,用血的教训和案例,从灵魂深处触动企业和安全生产参与者。促使企业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零容忍”“不放过”的原则,用稽查办案的方法去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对安全隐患是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不留死角、不过夜、不徇私。监管现场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违法证据,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相关影像证据,复印企业相关资质等,形成原始案卷资料。随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及时移交局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既服务企业促进了规范,又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消除了隐患。今年上半年基层监管所在日常检查发现一家公司使用近30多年的硫化罐从未进行过年度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设科监察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联合执法人员赶赴企业对该硫化罐进行查封,督促企业停止使用,并立案查处,给予了罚款6万元的处罚。企业拆除非法使用的硫化罐,并更新了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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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底数(包括在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隐患设备情况等);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98%以上,台账建档率98%以上,定检率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整治内容
结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签订承诺书,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档案。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是否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措施、专项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是否按照《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db37/1615-2010,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台账是否规范、台账内设备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特种设备是否全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是否及时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内;是否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检或校验申请。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作业;持证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聘用并确保为本单位人员;持证人员是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人员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记录。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请各监管科室、队于4月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监管的危化品企业名单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于4月3日前报市局。
2、自查自纠(4月1日-6月15日)。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整治内容及《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信息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自查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的特点,对重点监控设备要按照《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重点监控,重点排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本单位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目标。同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深刻整改,形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可参照《规范》中《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相关内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14日前分别报监管科室、队和市局特监科。
3、检查整治(6月16日-8月31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并邀请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专家成立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依据《规范》中相应类别企业的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的内容,按照“集中检查、专家分析、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责任到位”的原则,对照企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人员情况等整治内容逐项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邀请特种设备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分析,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检查的同时填写《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压力容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压力管道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
4、完善信息(9月1日-9月1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中设备信息及通过现场检查确认的设备信息,与金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的设备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确保特种设备纳入动态管理。
5、总结验收(9月16日-11月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县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监管科室、队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将于10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监管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工作落实到位,抓紧抓好。在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与“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做好企业自查自纠与报告,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
3、周密部署,细致检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细致到位,不放过任何隐患问题,提高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跟踪督查,消除隐患。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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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汲取“3·21”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集合日常监管,做好以下工作。
(一)齐抓共治,推进责任落实。召开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县局与分局签订责任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市场监管部门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使用单位规范、安全使用特种设备。
(二)依法履职,狠抓日常监管。通过重点企业检查、日常巡查、节假日突击检查方式,开展工作。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工作,共排查隐患25起,已整改23起。二是开展气瓶追溯管理工作。目前,我县2家气瓶充装单位已完成改枪合同签订,气瓶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已录入并审核通过的气瓶10112只。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217家次,移送综合执法局案件3起。
(三)摸排隐患,突出重点整治。主要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一是电梯安全隐患问题。二是开展全县锅炉安全隐患排查和大型游乐设备专项检查。通过集中约谈和现场专项检查结合,全面深入了解企业所需和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便更好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做好防控,强化基础管理。一是抓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led显示屏宣传,县城集中宣传以及各分局利用赶集日进行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二是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做好全县特种设备收集、分类、归档工作,为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追溯提供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区域性、行业性隐患依然存在。部分特种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应检而不报检,造成事故隐患。
(二)存在特种设备“黑户口”、非法安装现象。部分特种设备主体使用单位为图便捷、节约成本,在未办理登记注册和报检状态下非法安装、使用。
(三)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缺乏安全意识或已意识到安全隐患而不为之,存侥幸心理;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设备超期未检、隐患整改不主动问题依旧存在。
三、下步打算
1.强化特种设备监管维保。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要加大推进和完善气瓶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力度,运用平台实施气瓶充装管理、跟踪流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实施精准监管。维保方面,责任主体要尽职尽责,加强检修,正确诊断故障并及时消除隐患。
2.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加强监管人员安全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的安全重视程度,对安全工作实行“零容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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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起重机械(含简易升降机)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镇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
二、工作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构建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杜绝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相关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均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重点行业。以建筑工地、非煤矿山、石英拉管、熔融石英、水泥制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2、重点单位。以山东新区建筑工地、矿产公司、安北工业区、山庄工业园区为重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企业,特种设备数量较为集中的企业。
(二)整治内容
1、选用设备不符合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求,尤其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能满足《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2、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的起重机械;
3、未履行使用登记,未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证等标识不齐全或未正确张贴悬挂的;
4、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形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操作规程不齐全,相应制度未有效落实并有执行记录的;
5、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未对设备开展了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发现设备隐患时不能及时整改或没有可跟踪记录的;
6、未建立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的;
7、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未持证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没有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未对起重机械维保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四、职责分工
(一)各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起重机械作为近期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纠情况进行复查;
2、将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情况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检查项目,督促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及隐患台账。
3、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整改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安全生产。
(二)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使用非法制造(安装)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未登记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超期未检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使用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的要求,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情况进行自查,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逐台逐条建立设备档案和隐患档案,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镇安监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企业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7日至9月25日)
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各企业组织辖区内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自查自纠表》(附表1)及《隐患排查登记表》(附表2),逐台逐条建立设备及隐患台账,对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于9月25日前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报至镇安监所。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本阶段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阶段,主要是安峰镇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隐患台账,一企一档,一患一档;建立健全隐患消除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隐患,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健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制度,初步制定本企业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
由县安委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主要检查隐患是否治理到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存在“回潮”现象等;完善本地、本行业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总结分析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各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出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本地、本行业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上报镇安监所;镇安监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全县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扎扎实实部署开展。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相关乡镇部门的联动,起重机械数量及场内机动车辆较大、使用分散、管理基础薄弱、监管人员不足,而且是多部门监管的体制。对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安全镇安监所报告,有关安全监察机构将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交流,及时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排查、整治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并以整治行动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工作进展,促进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到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