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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豢养宠物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豢养宠物管理规定
●为净化园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园区所有业主(住户)的健康和生活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严禁饲养猪、羊、鸡、鸭、鹅、肉鸽等家禽家畜。
●凡饲养观赏性鸟类、小动物,如家兔、鹦鹉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等公用地方;不得在窗外或门角边挂放宠物;不得污染环境。
●业主、住户若养犬需严格按照《养犬管理规定》,办理'犬类免疫证','养犬许可证'及犬牌等,任何违规豢养或无犬牌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园区。
●园区内不得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需携带外出应为犬只佩带犬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
●业主(住户)养犬不得妨碍他人日常生活,如犬只影响他人生活休息的,养犬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否则管理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任何人不得唤使自养或他人的犬只对旁人进行威胁性攻击行为,造成影响,管理人员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扣留犬只。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受伤人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饲养人对病犬走失、遗失应当妥善处理,死犬不得埋葬本园区。
●发现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向本公司或公安机关举报。
第2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5)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1.1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顾客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对顾客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 职责
3.1 管理处主任和物业管理部安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2 护卫主管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 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1.2 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
4.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在《物品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确认手续完毕出具《物品放行通知单》。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管理处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责不予放行。
4.2.2 道口岗亭当班护卫员按《道口岗亭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物品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搬出家私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存档(保存期一年)。
4.2.4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放行通知单》,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aq-006《道口岗岗位职责》
__-018aq《物品放行通知单》
第3篇 某小区楼宇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楼宇)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为维护楼宇电梯系统的正常使用,避免因违章使用电梯而造成电梯损坏和危及乘梯者的安全;
2.适用范围:电梯维修组和所有业主;
3.电梯日常管理规定:
3.1保证24小时有维修人员在小区内值班,遇电梯困人事件保证10分钟内救出被困人员。
3.2执行定期保养和每年年检保养制度,并有记录,把有序的维保落到实处,杜绝无序抢修现象。
3.3严密监视和掌握电梯的运行状态,及时做好电梯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等;
3.4电梯内严禁吸烟、涂抹、吐痰和抛掷果皮等杂物。
3.5严禁超重、超长物品进电梯,大批量物品运送请勿使用。
3.6电梯一旦故障停留时,乘客按响紧急开关呼救,巡逻保安和管理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迅速处理,同时善言安慰被困乘客,并想法及时开门,乘客切勿强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3.7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碰撞梯门及轿厢,防止造成事故。
3.8乘搭电梯人数过多时,发生超重应自觉维持秩序,自觉退出人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3.9狂风暴雨时,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的巡逻检查,并及时关闭机房及厅堂的窗门。
3.10凡有水渗入电梯时,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3.11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处理,以防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3.12电梯机房钥匙,除修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养单位来修理,检查工作,记录交接簿内。
3.13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3.14清洁人员清洗走廊和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3.15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乘搭电梯。
3.16高温季节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并及时采取降温措施。
3.17电梯运行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并请住户和乘客配合,克服人为损坏。
第4篇 新城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新星城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业主/用户自身利益,便于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的用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的环境。特提出如下要求:
(1)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用户提前到物业公司申报,并领取《装修申报材料》。
(2)施工单位应向物业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填写《装修申报材料》,并根据装修内容,提交一份详细的装修施工图纸(平面图、线路图等)及装修内容,以及物业公司需要的其他相关的有效证件,并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入证照片各一张。
(3)装修设计、施工应符合多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装修施工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4)按消防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前,装修图纸须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施工,一切后果自负。如业主/用户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可协助业主/用户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5)施工人员须在物业公司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场。出入证每证押金及工本费10元,施工结束,凭证退还押金5元,临时出入证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物业公司核准的装修施工图纸及装修内容施工,并接受和配合物业公司监管。装修内容及图纸的审核报批手续,由业主/用户协同装修单位办理,施工中如有局部改动,应于改动前报经物业公司核准。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所有装修材料只能在8:00至18:00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其他地方严禁堆放。
(9)施工人员应注意文明施工,爱护小区内公共设施。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公共设施以及房屋结构和楼宇外墙(窗)的损坏,则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
(10)装修完毕后,不得侵占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
(11)所有消防、安保设施,无论其位于何处,均属公共安全设施,严禁私自改动。
(12)所有的装修只能在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2:00和14:00-18:00的时间段进行,双休日以及法定假日(长假期间)不允许施工,并且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门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业主/用户。先入住业主/用户对后入住业主/用户因装修造成影响应予以理解。
(13)装修施工工期一般为入住后的三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须向物业公司申请延期,并增交相关费用。
(14)如需更改设施设备,必须通知物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如果私自更改造成室内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除照价赔偿以外,触犯法律的还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为统一小区形象,外墙不得挂设空调外机和防盗网等物品,室外机有专门位置供业主摆放。
(16)装修单位施工期间严禁室内的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间内应配备不少于30平方米1个灭火器(3kg),可向物业公司租用,装修竣工后退回。如有租用,每只费用1元/日;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100元/只。凡施工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临时动火许可。
(17)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插座或送电开关上。若由于违章操作原因造成物业公司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业主/用户供电,则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8)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公共区域吸咽、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绝对禁止酗酒。
(19)装修单位,施工垃圾须用包装袋包好,于每日8:00至18:00之间送至小区指定的垃圾堆放处,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违者负责场地清理。
(20)乙方应按照装修房屋建筑面积交纳相关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2.5元/平方米,装修管理费
(21)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22)《装修申报材料》将存入用户档案以备查。
第5篇 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6)
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六)
1.凡未购买或租赁车位的车辆,禁止在私家车位上泊车。
2.在本项目停车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发放的停车证和卡,并凭证、卡出入车场。
3.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必须登记进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驶离时经车场管理人员查核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的车辆时车场管员有权进行询问核查其车辆。
4.进入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车位内。行车道、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5.经检查携带有易燃、易爆、毒品等车辆,严禁驶入停车场。
6.车辆停放后,车场管理员应提示车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7.车场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项目公司,并按有关处理方案进行妥善处理。
8.车辆入场后值班员应提示车主按照行交通标识驾驶车辆和停车。
9.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时,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10.车场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原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有不正当的交易,如收受贿赂,不执行管理规定放松管理等,违者一律从严处理。
第6篇 花园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10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场地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小区停车场
3.规定
3.1本区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车辆可随时进出、停放;
3.2本区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卡进入停车场;
3.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征的管理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时,司机须向管理人员递交该车的有效证件后,管理员发给停放证并登记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查阅。
3.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的车辆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管理任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损坏,如有,应知会车主并登记。
3.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安全,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卡,管理员核对车牌,将有效证件归还业主,方可驶离;
3.6管理人值班期间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交接班时核对车辆与登记表是否相符,并签字交接;
3.7停车场内不得练习车、修理车,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与其他危险品进入小区。
第7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五)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8篇 兴华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豪园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业户和物业财产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中心消防管理有关规定。
消防灭火组织架构及职责
中心设立三级防火组织,按国家规定任命三级防火责任制:一级防火责任人为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级防火责任人为本小区物业管理处,三级防火责任人为业主。
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领导本部门、客户的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方案。
3、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业户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6、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陷患,组织扑救火灾事故。
消防中心和各级人员职责
中心设立消防中心隶属管理公司安全管理部直接领导,负责对中心实施严格的消防监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权威。主要任务是:
1、负责对所有员工、业户进行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2、制订各种来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处理的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情况。
3、负责检查中心各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负责将每天消防情况以书面报告,每周物业公司经理审核。
5、负责调配及补充消防灭火器材,督促有关部门(机电工程部等)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6、负责24小时监视防火重点部门,发现火警火灾及其它问题时,要向安全管理部、客服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7、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作战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8、负责中心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
9、负责协助公司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10、协助做好重要接待任务时有关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消防中心主任(由安全管理部主管兼任)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的工作计划安排,督导主管工作。
3、主持主管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物业经理的决定和指令,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4、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消除火险隐患,以及消防系统、器材设备的管理工作。
消防员(由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员兼任)的职责:
1、绝对报众上司的指令。
2、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
3、熟悉公司的地形环境、消防设篱的颁、灭火器材的摆放点。
4、熟练掌握和使用叶种灭火器材。
5、灵活、果断的处理当值期间发生的消防总是遇有个人处理不了的总是即报告当值领班或安全管理部。
机电工程部人员对消防设备使用的职责:
1、在发生火灾时,工程部人员必须按各自的责任范围运行各种灭火设备,如水泵加压、启动排烟系统、关闭有关防火卷闸、切断电源等。
2、机电工程部人员必须定时对消防设备检查、维修,保证消防人员在火之类扑救工作中对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3、机电工程部的消防系统负责人必须同保安部的消防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形容制定完善的消防设备管理方案,协助安全管理部对消防系统的监督。
消防要求
1、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2、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
3、牢记火警电话119及报警电话110。救火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或物资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5、如发现有异声、导味、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6、当发生火警火灾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安全管理部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并积极采取措施,取就近的灭火器材扑灭,电器着火先关电源,气体火灾记着气阀,如果气阀无法关紧的,先不忙灭火,要设法关闭气阀的情况下次才能灭火。有人受伤时,先救人后救火(小火时可同时进行)。
7、积极协助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警戒。
防火规范
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
(1)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后必须立即清理现场。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发现后还在施工的,除责成其补办动火证外,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要罚款,一旦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液化站、油库、变压器室、电房、电脑房、
电话机房、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注:动火必须做到'六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着火。
动火前'六不':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消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的及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其它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动火时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时刻注意火情,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3)非饮食业租户不准使用电炉、煤气、柴油炉和扩大功率的电器
设备。确因经营需要,应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不准在铺内焚烧东西,严禁在铺内吸烟。
2、饮食业租户注意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日离开时确保所有火种已熄灭。
3、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仓库内不准吸烟。
4、各安全出口、走道、楼梯等部位要保持畅通。
5、装有复印机、传真机的部位禁止吸烟,使用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时及时清理,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废纸。
6、公司租户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以及顺德市消防大队有关规定和公司的消防管理规定。
7、不准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公司租户的经营点内使用,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按有关条例处罚,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8、烟头不得与垃圾混放一起,每天应清理垃圾、纸碎。
9、各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
10、下班时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11、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厨房的抽油烟机及管罩,厨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12、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而引发其它物品。
13、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变压器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头。
14、各部位不准私自暗加各种电器调节器和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的电器
设备,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危险场所的电器设备要装安全防爆型设施。
15、各重点部位的防火设施及公司的各建筑物防雷设备每年由工和部及有关政府部门
进行测检。
16、公司建筑物存放有物品的地方、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经便手提式的灭火器(安全管理部内应存放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作备用),同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有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摆放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知会安全管理部或取得同意。有意破坏消防器材要处罚,情节严重要追究责任。
17、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
火灾扑救
火灾是指失去控制而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小,温度低,火势较弱,蔓速度慢。初起时火容易扑救。因此各职员及业户应树立起自救灭火意识。
报警
发生火灾后,现场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扑救的同时,要及时向周围的人、本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报警。
及时用火警119电话报警。当电话接通后,应沉着、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地址、火势大小,起火部位、报警姓名及联络电话。
灭火
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按消防组织的分工、任务进行灭火行动。
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泵等消防灭火设施。
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使用固定的灭火装置和灭火器灭火。
切断电源。
救人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现有的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抢救人命,同时部署一定力量扑救火灾。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火场救人的方法:
1、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工作人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
2、对在烟雾中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工作人员护送,对处于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的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动员工作。
3、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或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要采取背、扛、抬、抱等办法救出火场。
4、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设备救人。
5、疏散与保护物资
疏散与保护物资是灭火战斗中一项重要任务,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进行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农和人民财产的损失。
(1)火烟雾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鹭的如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抢救和疏散。
(2)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以及承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或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析出毒气等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3)当物资妨碍战斗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进行搬迁或疏散。对于能够助长火势蔓延的物资,要予以疏散或隔离。
(4)在火场上,疏散与保护物资要分清主次,缓急行动迅速,方法得当,避免损坏和丢失物资,并注意人员安全。
(5)在较大的火场或扑救物资仓贮单位火灾时,抢救物资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要时,疏散物资的消防人员可以编成若干组,要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疏散速度、安全工作的进行。
(6)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道,应放置在免受烟、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7)疏散物资的前提条件是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将弃物资而保全人命。
第9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交通法规和结合本园区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各类车辆。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辆不整洁和畜力车不准进入园区。
●进入园区车辆需遵守交通标志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以上。
●严禁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车辆。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车位停放,停车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凡业主要求长期停放车辆,可向本公司申办月卡或年度卡,申办月卡的业主必须于指定时间内亲临管理处办理下月月卡。
●本公司提供停放场地,收取车辆停车费,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因小区存在的特殊性,故车辆出入小区,本公司采取认卡放行制度,凡一切由于车主车卡遗失或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在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车辆不准在园区内鸣喇叭。
●不准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
●凡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共配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公司允许方可进入。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10篇 某小区物业部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部管理规定
根据物业部的性质和任务,制订本规定:
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按公司指令、制度,督导、推进各项目标计划的实施,逐步树立公司接待服务高档次的社会形象。
2.以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违纪员工、违纪事件进行督导、记录和处理。
3.对重大投诉和问题,根据总经理指令追踪调查,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呈报总经理。
4.24小时值班,负责保证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为住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收费做好铺垫。
5.做好各种收费表格及标准,完成小区内供暖、物业管理费(产权人、使用人)、水、天然气的收费工作。
6.征求、处理和解决客户提出的意见、问题和投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7.回访住户,负责住户入住期间验房、登记工作,对住户提出的问题在验房单上做好记录,并保证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8.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为住户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
第11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2篇 某小区花园电梯管理规定
小区(花园)电梯管理规定
一、电梯管理总则
为保证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必须对电梯设备加强管理。
1、安装的电梯必须是市劳动局认可的专业产品。
2、电梯的安装必须由劳动局颁发的《电梯、起重机械安装许可证》的单位承接。
3、电梯安装结束,须经市劳动局认可的单位验收合格,并领取电梯《安全使用证》后方可开通运行。从事小区电梯维修保养的员工,必须是经市劳动局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电梯维修保养》证书的专业人员。
二、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电梯工每天对电梯机房,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报修;
2、电梯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保养单位进行整改;
3、当电梯需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维修保养时,电梯工应参加对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委托该单位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4、工程管理负责人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5、统一在监控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得到报警;
6、电梯发生故障,须按规程进行解救;
7、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三、电梯机房管理规定
1、机房内必须保持清洁、无尘;配电屏及控制柜内应经常进行吹风、吸尘工作;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或堆放杂物;
2、非有关人员不得无故进入机房,确需进入,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处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有相关人员陪同,并在机房办理登记手续;
3、工作人员进出机房要随手轻声关门,机房内严禁吸烟;
4、非专业人员严禁拨弄机房内所有按钮和部件;
5、保持机房内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机房室内温度保持在25℃左右;
6、保证机房通风良好;
7、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8、机房门窗应关好并上锁,注意采取措施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9、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10、按规定由电梯定点维修保养单位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11、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及时处理。
四、电梯运行检查规定
1、日检:
每天日班,必须对每台电梯上、下试运行一次,听查是否有异常声音。
2、周检:
日班当班人,对每台电梯每层停靠试运行一次。
3、月检:
(1)清洁机房卫生,检查有无异味;
(2)开关门检查,光幕或安全触板是否能起作用;
(3)电梯的舒适感检查(起动、运行、减速、停止);
(4)电梯平层以及内外召唤检查;
(5)机房温度、照明及通风检查;
(6)检查控制柜元件,温度、有无异味;
(7)检查曳引机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噪声,振动及温升;
(8)曳引机漏油检查及清洁;
(9)电动机、曳引机轴承润滑情况检查,齿轮油检查;
(10)应急通讯装置(对讲机)及轿厢应急照明检查;
(11)踏板槽作清理、门靴磨损程度作检查;
(12)强迫关门及滑轮检查;
(13)急停开关、井道顶部及底部行程开关作检查。
4、每季工作:
季检必须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内容如下:
(1)检查门机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声音,门机驱动链的检查,清洁、润滑、张紧力检查;
(2)检查四只油杯情况,并加适量的机油;
(3)检查门系滚轮和门刀相互位置尺寸,门锁开关的动作;
(4)底坑的清洁和检查;
(5)张紧轮轴承的润滑和检查;
(6)井道及轿顶卫生清洁和检查;
5、半年检:
年中检查测量必须由有经验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测量轿厢,对重架导靴的磨损程度;
(2)对电缆固定和运行情况检查;
(3)主导轨和对重导轨的检查;
(4)检查钢丝绳及曳引槽的磨损情况。
6、年检:
电梯在运行一年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经过技术检查后电梯应按年检程序调整试车。
(1)更换曳引机齿轮油。
(2)门锁的检查;
(3)所有安全开关、设施作一次全面检查。
五、困人救援法
凡遇电梯故障,严格按下列步骤释放被困乘客:
1、如果电梯在行驶中途突然发生停车故障,而停在井道内不能开门时,电梯维修人员应在五分钟内赶到现场,严格按如下步骤操作:
(1)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设法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以配合工作。
2、维修人员首先应分别情况,立即设法救出轿厢内被困人员:
(1)在可以开慢车的情况下,若轿厢不在平层开关位置,应以检修方式慢车开动电梯,将轿厢移动到开门处,让乘客离去;
(2)慢车也不能开时,应切断该电梯的电源,救援人员之一把住盘车手轮,另一救援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抱闸',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使轿厢距离层门50
第13篇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0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十)
为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电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后或小区计划内停水、停电,管理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电的时间、范围、原因。
二、对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管理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若为市政停电,要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若为事故性停电,应迅速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向业主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紧急停水、停电,应立即断开有关闸阀或开关,修复后恢复水、电供应,事后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四、住宅区内业主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处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五、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六、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业主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业主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业主应承担责任。
八、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九、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十、业主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或知会管理处。
十一、业主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十二、对公共管道、线路和业主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业主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业主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管理处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第14篇 小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9)
小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九)
1、临时电源不得私自架设,确需使用时,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管理处派电工架设或监督架设。
2、临时用电最长使用期限为7天,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办理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3、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或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管理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及拆除。
4、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导线 。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架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胶布包好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
5、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要装保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外不低于6米。
第15篇 小区儿童游乐场管理规定-5
小区儿童游乐场管理规定(五)
为加强小区内儿童游乐设施的管理,确保儿童的安全及各项设施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0儿童游乐场仅对本小区内儿童开放,小区外的儿童一律谢绝入内;
2.0凡身高1.4米以上的学龄儿童及成人,不得使用本场所;
3.0凡是使用该游乐场的儿童,须有大人陪同看护,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4.0所有使用人员都必须自觉爱护和监督公共卫生,不得让儿童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杂物等。有违反规定者,其家长或陪同人员应自觉承担清洁责任;
5.0所有使用人员必须自觉爱护游乐设施,不得在墙壁和游乐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乱砸、乱拆等有损公物的行为。违者,管理处将按损坏的程度,要求其赔偿或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