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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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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管理规定

第1篇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对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放射性同位素贮存、使用、防护等安全环境管理。

3作业要求

3.1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先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及放射性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须持有“射线装置工作操作证”方可上岗。

3.2 放射源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做到经常检查,并且实行“五双”制度(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锁);对放射源的品种、数量、射线性质、最高强度、进库时间、使用日期和时间等都应认真造册登记,并经常检查帐物是否相符。

3.3 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仓库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辐射标志。

3.4 要经常检查射线是否泄漏,包括放射源包装(保护装置)的破损和库房的泄漏。

3.5 购置、更换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性同位素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本企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部申报,并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3.6 应制定对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

第2篇 化学品处理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   引用文件

第四条 引用文件

1、国务院 《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2、中石化《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本规定由hse部协调管理,pmt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处理毒品、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七条  责任

化学品的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  保管

1、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一般不考虑储存在施工现场),根椐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和装备。

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

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烟火和明火。

7、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8、保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责任心强。

9、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hse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  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 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途中发生化学品泄漏和其它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及时向hse部及其它部门报告。

5、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

6、要专车专运。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条  使用

1、现场如需要使用化学品,在进场前,由使用部门向pmt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申请内容包括:

(1)化学品的名称特点及其潜在危险,职业接触范围。

(2)施工操作方法和程序,施工位置。

(3)防护设备,应急措施。

(4)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其保证体系。

2、所有与使用化学品有关的员工和管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其单位hse部门备案。

3、申请须经批准后,化学品方可进场。

4、化学品每天进场的量根据施工用量计划安排,剩余的带出现场,运输有困难的需要在现场存放的,必须根据化学品的特点,指定一个干净整洁封闭的场所妥善保管,并设明显警告标志。

5、应用化学品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穿戴齐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配戴),准备一些必要的应急急救设施,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应急急救方法。

6、严格执行岗位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

7、跑、冒、滴、漏及时处理,每天做好施工记录,施工结束后由单位hse管理人存档。

第十一条  标识

现场有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地方都必须设标签。

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2、内容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1)名称:  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2)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和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3)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化学品的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

(5)标志:标志采用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6)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8)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9)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灭火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1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2)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3、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4、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5、使用注意事项

(1)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2)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3)盛装危险化学品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hse部。

第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倒闸操作监护管理规定

1、 倒闸操作关系电力系统供电设备、人身安全,全体人员必须严肃、认真的进行每项操作,认真执行操作制度。

2、 所有的电气倒闸操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应有考试合格经领导批准的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

(2) 要有与现场设备接线相符的一次模拟图和现场运行规程。

(3) 要有确切的调度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4) 现场一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命名、编号、切换位置指示等。

(5) 所有的倒闸操作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6) 使用和的操作工具和安全工具。

3、 值班人员接受调度的操作指令时,应清楚地填写调度员所发的操作任务票。口头命令应填入操作记录簿,然后接令人接记录逐项向调度员复诵核对无误。

4、 值班人员应根据操作任务票及模拟图填写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票一般由副值填写,当操作任务复杂或有重要的操作任务,正值应协同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应该经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执行。

5、 操作票的填写应符合两票合格率统计办法的要求。

6、 当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时,接受双方应核对操作任务票的编号和任务,核对无误后按照操作流程图进行。

7、 在进行操作过程中,如对某一操作项目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

8、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应暂停操作,按规程规定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操作。

9、 当值人员对调度令应无条件执行,但对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错误操作命令应拒绝执行,并向调度说明拒绝的理由,使其纠正后执行,并报有关领导。

10、 操作票应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对以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应保存一年备查。运行技术人员每月应对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检查,作出评价。

第4篇 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除工艺设备以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 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维修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设备管理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协调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

5、本单位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6、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件)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7、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因生产急需和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用用火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

7、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4项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5、6、7项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8、11由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8、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第5篇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及储存,防止因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管理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

4储存使用要求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i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2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加强日常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靠。

4.3风场应设置专门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4.4风场允许存放少量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每种最多不能超过1桶以上),以备日常应急所用,严禁超量储存。检修用氧气、乙炔气瓶每种最多允许存放2瓶,并且应分开单独放置。

4.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牌,库房门应上锁,并设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专责人必须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6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库房负责人每天应对库房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7库房内应根据易燃易爆物品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查,保证消防器材足够好用。

4.8库房内应经常通风换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挥发积聚产生危险,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宜保持在15℃以下,夏季还应做好降温措施。

4.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场所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冰箱等设备。

4.10易燃易爆物品的外包装要有明显的标识。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5运输要求

5.1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前必须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防震胶圈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5.2 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车装运。

5.3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5.4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工具。

6附则

6.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安全工器具配备的管理及使用规定

1、 配备方面的规定

1.1 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1.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

1.3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程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1.4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根据需要可配备近电报警器。

1.5 从事低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低压验电笔。

1.6 从事配电检修的作业班组,应配备一只便携式验电器。

1.7 变电所根据需要配备封闭式安全围栏、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拉杆、绝缘棒、绝缘隔板、验电器、接地线。

1.8 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数量要满足生产需要。运行岗位公共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出保证正常使用外,还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备用工具,防止意外损坏时和试验期间影响正常使用。

1.9 短路地线的购置,其产品必须符合电力部颁发的《携带型标准短路地线的技术标准》,原有的短路地线,应有计划的逐步配备带绝缘护套的标准型短路接地线。

2、 管理方面的规定

2.1 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工器具。

2.2 安全监察部门要监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必须从持有东电入网证或网、省公司指定的商店购买。

2.3 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按规定检查及试验,发现损坏或数量不足应及时补充更换。

2.4 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试验人员就地销毁,严禁使用,报安监科更换。绝缘工器具试验后,要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在工器具上标明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时间。

2.5 新安全工器具应经过试验,试验不合格严禁使用,返回采购单位进行更换。

2.6 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地点必须保持整洁、通风、干燥。

3、 使用方面的规定

3.1 从事电力生产、施工作业的人员,进入现场穿戴合格的服装、鞋、帽。从事带电作业,必须使用规程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2 工作人员作业前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必须符合规定,并且回正确使用。

3.3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4 正在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发现损坏应立即报告,及时更换防止他人再使用

3.5 任何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6 工作人员从事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以及登杆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3.7 安全工具及绝缘器具应在单位统一保管,并贴名签,注意爱护,防止损坏,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第7篇 某小区管理处安全班内务管理规定

小区管理处安全班内务管理规定

日期内务值日管理内容

星期一__一号

星期二__二号

星期三__三号

星期四__四号

星期五__五号

星期六__六号

星期日__八号

1、负责本班内的全面卫生及内务保持工作。

2、早班负责公共通道及公共洗漱间的全面清洁及保持工作。

3、各班合理安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4、报刊书架放置有序,看后自行归位。

5、班长全面负责监督安全班卫生清理及检查。

内务管理员管理标准

1、面无明显污渍,无任何杂物,表面明亮,及时清倒垃圾。

2、电风扇、日光灯、窗户、开关、床架无明显灰尘,于净亮丽。衣柜摆放整齐,柜内私人物品归类摆放有序,无不良物品。

3、床位上除被子、凉席、凉枕、不得有任何杂物(凉席下),床下拖鞋摆放整齐。

4、挂衣架衣物归类挂放整齐,不得挂放非工衣衣物。鞋架按班次摆放鞋类有类别之分,无乱摆放的现象。警棍摆放整齐有序,便于随手取放,表面无灰尘。

5、洗漱间内便池、洗脸盆、管道无任何污垢,无堵塞现象,地面和洗手盆台面无积水。

6、毛巾、口杯按各班摆放有序,水桶放置于洗手盆之下。

7、公共通道及洗漱间、卫生间的值日,由每日早班值班安全班负责,责任人值班班长,检查不合格视情况予以处罚。

8、安全班各班长为内务管理责任人,对全班内务管理状况负主要责任。

9、有义务进行全面检查及相应整改。

10、以上规定望各安全管理员认真执行,如在内务检查中被列为不合格者将予以相应处罚,对内务经常保持差者视情况在当月考评体现。

第8篇 电梯机房管理规定制度

1.目的

规范电梯机房的管理,确保电梯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jl花园电梯机房的管理。

3.内容

3.1维修人员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积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3.2机房内照明设施完好,灭火器、松闸扳手、盘车手轮等齐全、完好。

3.3毗邻屋顶水箱的5#梯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3.4机房内通风降温设施良好、工作正常。

3.5机房门应完好并上锁,未经机电主管许可,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3.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电梯机房管理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3.7每天对机房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8巡视结果记录于《电梯巡视检查记录表》(gpi-s-jdlg-08._-f1)内。

4.记录

4.1《电梯巡视检查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附件

无。

第9篇 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每一个公司都分了多种层次,员工级别、管理级别等等,中高级管理人员有一些什么规章制度呢请阅读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供各位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制度 编辑部员工管理制度

第10篇 皮带一工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障安全生产与人员安全,提升皮带运输工作的安全与效率,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落实效,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一、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职工行为,杜绝违章操作 提高操作安全水平。

班组出现违章操作行为现象的,对于当班副区长、班组长分别进行罚款100元,反之奖励100元。

二、 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出现。

班组出现违严重违纪行为现象的,对于当班副区长、班组长分别进行罚款100元,反之奖励100元。

三、 加大设备检修检查力度,提高皮带输送机运行效率,明确设备承包人责任与皮带机司机责任。

班组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机电事故2小时,对于当班副区长、班组长与设备包机人分别进行罚款100元,反之奖励100元。

四、 为了达到崔庄煤矿提水平、上台阶的要求,提升皮带质量标准化与文明卫生标准。

班组在检查中评比,考核得分达到优秀的对于当班副区长、班组长分别进行奖励100元,反之进行罚款100元。

五、 细化管理、厉行节约、严格考核材料消耗,提高材料节约力度。

根据材料消耗情况,分别对各个班组进行考核,达到节约标准,对于副区长、班组长分别进行奖励100元,反之罚款100元。以上考核项目,工区主要领导附有领导责任,逐项奖罚标准是副区长的2倍。

皮带一工区

2014-6-14

第11篇 物业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维护本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管理处保安员

3 管理程序

一、本管理处经公安机关批准,组成治安队,负责富丽达花园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员的职责和权力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区居民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花园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花园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4、负责本花园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特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员进入本花园。

5、在本花园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迅速 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业主管委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住户,管理人员应进行劝阻、制止,有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花园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负责本花园保安设施消防设施的养护维修。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本花园民应积极主动参与本花园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特区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本花园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旨在维护本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治安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花园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队处理。

5、及时向治安部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流动人员应在三天内,住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大队申报。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四、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巡条例规定,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居民;不得扣押居民份证;不得索要钱物,不得乱罚款,不得收款不给票据;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训,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审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管理处,治安大队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客户服务中心,治安大队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厉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花园居民不得违反国家、特区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法律,不得违反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管理规定【1】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腐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财务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13篇 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员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员工活动室是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供员工学习、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服务对象是全体公司在职员工。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及面向对象

自2004年11月20日起

星期一――星期六 11:40-12:40 管理层

星期一、三、五 17:00-21:30 时装分厂

星期二、四、六 17:00-21:30 衬衫分厂

星期日8:30-21:30 全体员工

二、地点

公司大厅右侧(原样衣制作室)

三、娱乐项目

台球、乒乓球、飞镖、棋牌

四、管理规定

1、活动室只面向公司在职员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公司员工出入活动室须出示工作牌,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

2、 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活动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活动室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维持工作。同时,严格控制活动室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3、任何使用活动室的集体或个人,在使用当天必须保证活动室的一切物品不丢失、不损坏,如有丢失或是损坏,则视具体情况由相应的集体或负责人按购价进行赔偿,决不允许将活动室娱乐设施带出活动室,一经查出,按照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在室内吸烟、酗酒,不在活动室内进行赌博、结社等违法活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动室的权利,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200-500元罚款;

5、台球及乒乓球器材非常昂贵,希望大家能够自觉保护娱乐设施,在台球娱乐时,不准打“跳球”、“扎枪”或其它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台球桌、乒乓球案、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凡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6、任何集体(各部门或分厂)借用活动室举办各种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与其活动日的负责人协调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擅自占用,违反规定者不准再申请使用活动室,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7、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_________公司

办公室

2004年11月17日

第14篇 爬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爬梯安全管理,确保作业项目中使用的作业梯使用安全、拿放及使用正确,保障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使用者应负责在使用爬梯前对之进行彻底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2、作业梯应放置在地面或其他支撑上,不应架在箱、桶、平板车等不稳固的物体上,不准垫高使用,以防止受载荷后发生不均匀下沉或梯脚与垫物间的松脱,产生危险。

3、爬梯)的工作角度以75°士5°为宜,过大则易发生倾滑,具有危险性。固定梯(人字梯)、双梯(高凳)应有坚固、灵活的铰链,下端应设有限制张开角度的拉链。梯子踏板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能有缺档。

4、爬梯不应放置在门前通道处使用;若在通道处使用作业梯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

5、梯脚底部要坚实,并且要采取加包扎、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防滑措施,以防滑跌倾倒。在光滑及冰冻地面上应有防滑措施。

6、人员在沿爬梯上下时应面对爬梯。

7、选择足够长度的爬梯,确保所有工作执行期间,工作人员无需攀到顶部第一根横档以上进行作业。

8、采用爬梯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应确保绑紧爬梯顶部,而此时,应派另一个人员稳住爬梯底部。直梯应根据工作性质在可能的地方进行绑扎固定。

9、爬梯使用时,如不能用绳索支撑固定稳时,应由专人在下面扶持,应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扶持人员的安全措施。梯子下方不许过人。

10、爬梯的上端要加设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攀爬人员身上要系好安全带,登梯后先将安全带就近挂在现场合适的牢固器物上,然后将梯顶两个接触点绑缚在现场合适的牢固器物上。

特别强调:当不能找到合适挂靠点时,为了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必须采用搭设脚手架方式进行高处施工作业。

11、工人在攀爬作业梯时,手中不得携带任何材料或工具。

12、一次同时只能允许一人上下作业梯。爬梯不能同时承载两人及以上的负荷。

13、在爬梯上作业时应采用防坠落设备。

14、在爬梯上的工作人员不应探身,以防止重心偏移而摔伤。

设备部

第15篇 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

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

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

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

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

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管理管理规定15篇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17国卫医发〔2013〕31号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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