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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总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 总公司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与总公司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与总公司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 网络接入及ip地址管理
第六条 需要接入总公司网络的所属单位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入。
第七条 总公司机关内部局域网的ip地址由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分配,ip地址的申请、补充、更换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申请与使用ip地址,应与登记的联网计算机网卡的以太网地址(mac地址,即硬件地址)捆绑,以保证一个ip地址只对应一个网卡地址。
第九条 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总公司办公室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和指定的网关和掩码。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设置ip地址。总公司办公室有权切断私自设置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总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 安全运行管理
第十条 总公司机关和各所属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及性能调优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电子设备运行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关键设备应有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第十二条 系统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并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安全审计、分权制约等功能。
第十三条 对会影响到全公司的硬件设备或软件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 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的口令必须使用强口令,由专人掌管,定期更换。
第十五条 业务信息系统应严格控制操作权限,原则上采用专人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对数据库的维护不允许通过外网远程登录进行。
第十六条 接入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所有服务器和计算机均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计算机全部安装和使用网络版防毒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禁用或卸载,并设置好定期升级和杀毒的安全策略;
(二)对新购进的、修复的或重新启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预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三)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及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如工作需要使用共享目录,必须做好有关防范措施;
(四)在接入internet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附件;
(五)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拔掉网线,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
第十七条 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如发生严重的网络中断故障,应按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总公司办公室。
第六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数据(主要包括数据字典、权限设置、存储分配、网络地址、网管参数、硬件配置及其他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并定期核对,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业务数据必须设置在线定时自动备份策略,必要时应采用双机备份。
第二十条 各单位重要业务数据必须每年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实行集中存储和异地保管,保存期至少2年。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业务数据不得随意进行数据恢复,因数据丢失或故障确需恢复的,应由系统管理员报本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发布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系统无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消防系统管理规定办法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第3篇 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各营业网点电视监控、报警设备管理,保障技防设备系统正常,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业网点安全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和监控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系统进行24小时全天候防范监控。白天实时录像,晚上报警联动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时间至少二个月,保卫部门负责监控、报警系统日常管理,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安全检查,纳入安全保卫日常工作考核。
二、总部远程监控中心要实行24小时坐班制度,营业网点对重点部位实行可视监控、报警监控,柜(组)员监控可根据营业单位对外营业时间进行布与撤防。
三、凡安装安全监控、报警和监控系统的营业网点,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对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设备进行一次擦拭和保养.监控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掌握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和执行国家《保密法》相关规定。
第4篇 辖区智能网络系统管理规定(6)
辖区智能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六)
1目的
确保智能网络系统运行正常。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区域内智能网络系统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工程部负责智能网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记录;
3.2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室内设备操作及日常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工作程序
4.1智能网络系统包括:
摄像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红外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话网络系统、远程抄录系统、户内安防系统、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4.2品质部负责选择、评价合格智能网络系统供方。工程部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监控室内,监控人员应严格按该规程操作,每季度工程部应对监控室内设备进行吸尘处理。
4.3摄像监控系统
每周工程部到摄像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各画面是否清晰、各控制操作是否正常灵活、录像及播放是否正常;每月各管理处工程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线路接插件是否松动、连接线有无破损现象、柜内是否清洁、设备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周检、月检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每季度应由工程部对摄像头外壳取景玻璃片进行清洗。
4.4背景音乐系统
每周由工程部检查播放设备是否清洁、工作是否正常、接线是否松动、散热装置是否正常、功放有无异常发热现象、播放碟片是否有划痕及断裂现象、现场聆听扬声器是否正常发音。工程部应随时对碟片进行清洗、每半年对光头进行清洗。
4.5红外报警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红外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为:能否正常布防与撤防、能否正常报警,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4.6闭路电视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各分线箱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接线头是否松动、放大器是否正常工作、每幢楼随机抽查一户用户图像接收信号是否正常。
4.7楼宇对讲系统
每周由工程部对各单元主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呼叫住户及通话是否正常(每幢抽查一户),密码开门是否正常,呼叫监控室及通话是否正常,主机面板按钮功能是否正常、面板有无损坏,可视对讲成像是否清晰(每幢抽查一户),每季度对门锁进行润滑,注意润滑油不得外溢。对住户对讲系统进行抽查时,应与护卫部协调,尽量避免重复抽查。
4.8电话网络系统
每月检查分线箱内配线有无脱落,箱门是否上锁。
4.9远程抄录系统
每周在操作平台检查与各数据采集模块能否正常通讯,与各住户表是否常通讯,对不能正常通讯的模坏或住户表应立即进行处理和记录。每月检查各单元的模块箱是否上锁,能否正常开启,接线是否脱落,模块是否受潮.同时对异常数据的住户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每季度对所有住户表记录数据通核查校对一次.
4.10户内安防系统
户内安防系统包括门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该类系统的使用、维修及检查由住户自行进行,管理处工程部可提供有偿服务。
4.11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停车智能管理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道闸能否正常开启、刷卡区感应是否正常、手动控制是否正常、摄像及记录是否正常、连网系统是否正常;每月工程部应对停车智能系统传动机构进行润滑,用酒精及清洁棉对摄像镜头进行清洁。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4.12工程部应每半年对所有的弱电井、竖井管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道内是否清洁,井盖、线路是否完好无损,线路接头有无松动,接线盒是否有锈蚀现象、弱电井内有无积水。工程部应每半年对所有井盖进行除锈、刷漆。
4.13以上各系统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由工程部解决或联系相关单位,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5篇 关于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的管理规定
各分公司、部门、项目部: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范围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从分包队伍选择招标、材料统购乃至施工中技术、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设计
1.1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1.2必须由具有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专业设计单位或原设计单位提供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是前者设计,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签章认可。
1.3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以施工图纸为主,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加热管平面布置图、分水器、集水器、地面构造示意图等内容。
2设计说明中应详细说明供暖室内外计算温度、热源及热媒参数;标明使用的具体条件如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以及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规格及厚度等。
1.4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温度采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大于10℃。
1.4与土壤相邻的地面,必须设绝热层,且绝热层下部必须设置防潮层。直接与室外空气相邻的楼板,必须设绝热层。
1.6面层采用热阻小于0.05m2•k/w的材料。预留面层时,应将此项建议写入使用说明书中。
1.7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绝热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时,其厚度不应小于下表规定值。
楼层之间楼板上的绝热层 20mm
与土壤或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上的绝热层 30mm
与室外空气相邻的地板上的绝热层 40mm
1.8地面填充层的材料采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径为5~12mm;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填充层厚度不小于50mm。
二、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材料
2.1所有材料均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有关强制性性能要求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2.2地面辐射采暖工程中采用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表观密度 kg/m3 ≥20.0
压缩强度(即在10%形变下的压缩应力) kpa ≥100
导热系数 w/m•k ≤0.041
吸水率(体积分数) %(v/v) ≤4
尺寸稳定性 % ≤3
水蒸气透过系数 ng/(pa•m•s) ≤4.5
熔结性(弯曲变形) mm ≥20
氧指数 % ≥30
燃烧分级 达到b2级
2.3加热管管材生产企业应向设计、安装和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1国家授权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2产品合格证;
3有特殊要求的管材,厂家应提供相应说明书。
2.4塑料管的公称外径、壁厚与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塑料管材 公称外径 最小平均外径 最大平均外径
pe-_管、pb管、pe-rt管、pp-r管、pp-b管 16 16.0 16.3
20 20.0 20.3
25 25.0 25.3
2.5分水器、集水器(含连接件等)的材料为铜质。
2.6铜制金属连接件与管材之间的连接结构形式为卡套式或卡压式夹紧结构。
三、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施工
3.1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有较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3施工现场具有供水条件,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4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粉刷(不含面层),外窗、外门已安装完毕,并已将地面清理干净;
5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
3.2所有进场材料、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标志应清晰,外观检查应合格。必要时应抽样进行相关检测。
3.3加热管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不得裸露散装;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不得曝晒雨淋,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40℃,通风良好和干净的库房内;与热源距离应保持在1m以上。
3.4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他化学溶剂接触污染加热管的表面。
3.5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在低于0℃的环境下施工时,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
3.6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
3.7加热管应按照设计图纸标定的管间距和走向敷设,加热管应保持平直,管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加热管敷设前,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加热管的选型、管径、壁厚,并应检查加热管外观质量,管内部不得有杂质。加热管安装间断或完毕时,敞口处应随时封堵。
3.8加热管切割,应采用专用工具,切口应平整,断口面应垂直管轴线。
3.9加热管安装时应防止管道扭曲;弯曲管道时,圆弧的顶部应加以限制,并用管卡进行固定,不得出现“死折”;塑料管的弯曲半径不小于6倍管外径。
3.10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3.11施工验收后,发现加热管损坏,需要增设接头时,应先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补救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增设接头时,应根据加热管的材质,采用热熔或卡套式、卡压式铜制管接头连接,并应做好密封。无论采用何种接头,均应在竣工图上清晰表示,并记录归档。
3.12加热管应设固定装置。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固定:
1用固定卡将加热管直接固定在聚苯乙烯泡沫板上(板面粘接一层纺粘法非织造布/pe镀铝膜层,其总重量大于55g/m2,其中非织造布重量不小于35g/m2,pet镀铝膜表面印刷50mm_50mm坐标。
2用扎带将加热管固定在铺设于绝热层上的网格上,如表面铺设一层0.8mm,网眼150mm_150mm的氩弧焊钢丝网。
3、《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中允许的其他方式。
3.13加热管弯头两端宜设固定卡;加热管固定点的间距,直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5~0.7m,弯曲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2~0.3m。
3.14在分水器、集水器附近以及其他局部加热管排列比较密集的部位,当管间距小于100mm时,加热管外部应采取设置柔性套管等措施。
3.15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处,弯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装饰层。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阀接口之间的明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套管应高出装饰面150~200mm。
3.16加热管与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应采用卡套式、卡压式挤压夹紧连接;连接件材料宜为铜质;铜质连接件与pp-r管或pp-b管直接接触的表面必须镀镍。
3.17分水器、集水器宜在开始铺设加热管之前进行安装。水平安装时,宜将分水器安装在上,集水器安装在下,中心距宜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
3.18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与内外墙、柱等垂直构件交接处应留不间断的伸缩缝,伸缩缝填充材料应采用搭接方式连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伸缩缝填充材料与墙、柱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与地面绝热层连接应紧密,伸缩缝宽度不宜小于10mm。伸缩缝填充材料宜采用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
2当地面面积超过30m2或边长超过6m时,应按不大于6m间距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伸缩缝填充材料宜采用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内满填弹性膨胀膏。
3伸缩缝应从绝热层的上边缘做到填充层的上边缘。
3.19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加热管内的水压不应低于0.6mpa;填充层养护过程中,系统水压不应低于0.4mpa。
3.19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严禁使用机械振捣设备;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采用平头铁锹。
3.20在加热管的铺设区内,严禁穿凿、钻孔或进行射钉作业。
3.21系统初始加热前,混凝土填充层的养护期不应少于21d。施工中,应对地面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地面上加以重载、高温烘烤、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加热设备。
3.22面层施工按照《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中有关条款。
3.23卫生间应做两层隔离层。过门口处应设置止水墙,在止水墙内侧做防水。加热管穿止水墙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四、检验、调试及验收
4.1低温热水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
1管道、分水器、集水器、阀门、配件、绝热材料等的质量;
2原始地面、填充层、面层等施工质量;
3管道、阀门等安装质量;
4隐蔽前、后水压试验;
5管道冲洗;
6系统试运行。
4.2专业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节点图、原始地面至面层的剖面图、伸缩缝的位置等;
3主要材料、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规格、型号等级保管存放措施;
4施工工艺流程及各专业施工时间计划;
5施工、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及验收标准,包括:绝热层铺设、加热管安装、填充层、面层施工质量、水压试验,隐蔽前、后综合检查,环路、系统试运行调试,竣工验收等;
6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
7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措施。
4.4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组件、配件、绝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4.5阀门、分水器、集水器组件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一个。对安装在分水器进口、集水器出口及旁通管上的旁通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6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倍,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5s,其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密封面应无渗漏。
4.7加热管安装完毕后,在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前,应按隐蔽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4.8地面供暖系统中间验收时,下列项目应达到相应技术要求:
第6篇 s小区弱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弱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弱点系统的运行功能和管理秩序,维护住户的正当权益,根据本小区弱点系统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规范,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的弱点系统包括安全闭路监控、红外线报警、电子对讲、音乐广播、电话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以及相连硬件设施等。
二、电话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室外部分由信息连接输送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室内自用部分由业负责维修、保养。业主开通使用须提出申请,并交纳开通和使用费用。
三、安全闭路监控、红外线报警、音乐广播以及电子系统的室外部分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和小型维修,大型维修改造以业主委员会制定的《小区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电子对讲系统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开通,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保养。
五、业主室内弱点系统发生故障须维修时,可委托物业管理处进行,但须承担维修改造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小区弱点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并通报业主,电话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配合。
七、室内房屋装修改造时,应注意不要破坏弱电系统,以免影响正常使用。非专业人员请不要从事弱点系统安装维修改造。
八、物业管理企业应配置专业的弱电工作人员负责小区弱电系统的维护、检查。
九、一起保护好小区的弱点系统设施设备,发现损坏或违规使用的行为及时制止告之物业管理处,对破坏弱点系统的行为,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7篇 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办法
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1、保持水泵房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
2、每班检查水池的水位是否正常,水池盖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每班检查泵房供电是否正常,所有阀门应处于开启或关闭的正常状态。
4、每班将转换开关转到“手动”位置,用手动试验主泵和备用泵运转是否正常,然后将转换开关转回“自动”位置。
5、定期检查水泵、电机的紧固螺丝有无松动、轴承润滑油情况是否良好等。
6、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告示牌。
7、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自动失灵等,立即报告主管管理员,并留在现场观察。
8、每班对泵房进行检查后,在机管泵房巡检签到卡签名并认真填写机管系统巡查表。
第8篇 某园区消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园区消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监控中心的监测、报警功能,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物业服务中心各消防监控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管理规定:
3.1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防报警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设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3.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3做到及时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详细做好记录。
3.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3.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工程组,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做好详细的记录。
3.6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业主、商户、客人打错了或误打了报警电话接听时也要做到相互之间友善的沟通并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误会。
3.7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要在值班本上做好记录。
3.8做好对讲机电池充电,公共钥匙领用及记录工作。换电池,领用钥匙应通知当值领班。3.9保持岗位内的清洁卫生,交岗前应对岗位内进行整体打扫,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3.10值勤时正确使用和保管岗位内所有物品,当班者对本班组使用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3.11对需要移交下一班组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口头移交,每班组值勤人员应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12 监控录像保留一周。
3.13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团结协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是小区处理应急事件的指挥扭。未经准许员工不得无故进入。
4.2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设施随时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对于突发事件的区域,消防中心值班员要将摄像镜头进行跟踪拍摄,并同时注意区域周围动态。
4.4发生报警,要迅速通知附近保安员到场确保是否属于误报。如误报作消音处理并作记录,如属于报警,按报警流程执行。
4.5消防监控中心要配置室内温度计,正常室温处于25℃左右。
4.6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中心检测,必须凭工程部的签章方可有效。
4.7消防、监控中心不要有其它杂物置于其间,严禁吸烟等行为。
4.8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相关数量的消防应急器材,以备急需。
4.9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如上洗手间要通知消防巡逻或领班顶值。
第9篇 服装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服装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功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结合zz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人资行政部下设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同时兼顾一部分行政工作,如企业宣传、车辆管理、员工招聘、行政核算等。
二、设备采购及管理
计算机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主机、外设、计算机和网络配件以及光盘、u盘等各种介质;复印机、打印机、电话、传真机、共享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外设;计算机软件,系统、办公、应用软件等。
(一)需要增加、更新计算机设备,应提前提出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资行政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及采买两人以上共同办理。新增设备,由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安装调试工作。
(二)办公室计算机配置到人,实行一机一人,专用专管,需移动设备或变换设备使用者时应通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办理变更登记。
(三)现有计算机设备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在办公室内部进行调剂,以充分发挥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价值。
(四)计算机设备的采购配置、淘汰报废,应由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办理好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手续。属淘汰、报废的设备应报总经理批准转至财务,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理。
(五)使用和管理责任者要爱惜计算机设备,熟悉计算机性能,正确进行操作使用。计算机日常性的保养工作由使用者负责。凡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进行维修;公司内计算机配置均记录在案,严禁私自拆卸、更换计算机设备。
(六)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信息应由使用者及时做好备份,防止丢失和破坏。
(七)光盘、u盘等介质应妥善保护,用后应及时放入保护套内。介质的保存应远离热源、磁场,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注意防潮防霉,不得用手触摸介面。
(八)不得在工作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看dvd、vcd,上网聊天,听音乐;计算机内禁止安装游戏、下载工具、不健康网址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禁止项目。
(九)公司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计算机管理的各种工作,该部门有权对公司的每台计算机具有操作,查看的权限。
三、软件及应用系统管理
(一)严禁私自使用未经检测的光盘及u盘,经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或拷入指定目录下。
(二)各部门需要上软件,要尽可能地考虑与现有系统的一致性,并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安装或购买。
(三)计算机系统及所有程序必须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安装,其它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下不可增删数据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如私自增设软件产生不良后果,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有权关闭其上网功能并提请人资行政部给予处理意见。
四、网络通讯管理
(一)经注册的人员可使用intranet网,并只能以自己的注册代码及口令登录上网,不得使用他人的代码及口令。注册用户不得随意更改intranet网上的注册名、ip地址、dns等设置,以避免网络系统发生混乱。
(二)应高度重视病毒的防范,使用最新版本的防杀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客户端杀毒软件。绝对禁止带毒计算机的联网操作。没有经过病毒检查的磁盘数据绝对禁止在网络中传输,更不可以拷贝到服务器上。
(三)intranet服务器运行时间为全天候运行,但每位使用者的能够上网时间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执行;如被人资行政部发现违规操作将给予部门负责人罚款。
(四)凡工作安排、通知、简报、公告等一般性公文以及统计报表、数据文件等原则上均应通过intranet网传输,逐步取消以纸、磁介质形式报送;采用邮件抄送形式;凡持有电脑者提供邮箱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五、信息安全管理
(一)病毒防护
1、定期备份:计算机使用者对重要的数据要及时做有效的备份;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须保存在c盘以外盘符下,不得将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并定期向服务器备份;未按照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结果,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个人责任。
2、创建一个紧急引导盘:在用紧急引导盘启动成功后,必须采取方法来除掉病毒。
3、创建一键恢复系统:在系统出现问题或中毒后,采用一键恢复。
4、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光盘或来路不明磁盘、光盘;如有使用请杀毒执行后操作;如有使用者而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当计算机已确认受到病毒感染时,立即断开网络禁止进行网络操作及输入输出操作,采取措施杀毒。
6、应经常进行检测及杀毒操作。以防再次发生病毒传播感染。
(二)网络管理
1、需要安装网络软件,必须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批准并安装。
2、没有经过病毒检查的磁盘数据绝对禁止在网络中传输,更不可以拷贝到服务器上。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上网端口。
(三)软件使用
1、不得在windows操作系统运行过程中随意进行重新启动或关机操作,必须按正常步骤进行,以防止计算机产生问题。
2、对所使用的计算机每星期进行一次磁盘检查和整理操作,杜绝计算机运行中可能会出现的错误甚至造成崩溃的后果。
3、使用网络软件时,应首先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软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四)信息安全
1、根据有关企业保密条例,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公开具有保密性质的数据及数据库数据。
2、未经许可,禁止越权进行数据库操作,更不得在系统外进行非法增删、改写或拷贝操作。
(五)互联网应用
1、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目的,个人不得由于一般业务、看新闻、娱乐等私人原因使用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
2、有上网功能的工作人员,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杀毒软件,对于收取的邮件应先进行杀毒再打开;对于中毒后局域网因共享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病毒源主机自负。
3、由于公司网络带宽有限,为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对各部门需要上网功能人员计算机由部门部长提出申请,对于各部门人员不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受惩罚由所辖部长承担。
4、网络使用权限仅限于必须人员,公司内部禁止使用qq通讯软件,需要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和传递文件的,全部改用msn进行对外通讯和联络。
5、网页使用限用固定网页,其它网页开放时间改为固定时间。
六、光盘刻录机管理
(一)光盘刻录机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由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负责。
(二)各部门需要将重要数据或文件刻入光盘的,应向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格,经人资行政部部长批准,经办人员方可办理。
(三)凡需刻录的数据或文件,由申请部门负责编制备份目录,并将文件和数据制作成电子文档资料,以盘片报送或从网上传送的方式报送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进行刻录。
(四)凡属重要的数据或文件在备份时,需要刻录成两张光盘,一张由申请部门专人保管,一张由人资行政部的专人保管。
(五)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光盘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如发生上述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__网站及博客的管理
(一)“__服饰网站”,由品牌事业部负责管理和维护。为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要加强对该系统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二)各部门人员要经常光顾__网站及博客,为网站建设及博客内容提供意见,各部门人员熟知自有品牌发展状况,并献计献策。
(三)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内部局域网方式入网,即用户计算机统一配置网卡,统一指定固定的ip地址,统一指定用户登录名和初始密码。用户一律不得擅自更改ip地址、用户登录名、网关、域名、服务器等系统设置。用户个人密码由用户自己定期进行修改,修改密码间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八、违规处罚
1、凡由于私人原因导致软硬件出现问题者,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
2、凡私自上网(非工作范围内的),打游戏、娱乐等非工作范围内的行为,公司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三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10篇 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定(7)
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七)
1、目的
规范弱电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弱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3、定义
弱电系统指通讯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共有电视天线系统(包括宽带网、卫星电视系统或有线电视系统)、火灾报警及安防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门禁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等。
4、职责
4.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辖区弱电系统运行管理的检查、监督。
4.2工程主管负责弱电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的安排、检查。
4.3安全主管负责弱电系统中安防系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安排、检查。
4.4维修员负责弱电系统的具体维修维护工作。
4.5安全管理员(车管员)负责弱电系统中安防系统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5、内容
5.1安全管理员对弱电系统中安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及安防监视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负有运行、监视责任;维修员对弱电系统除安防系统外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责任,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5.2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弱电系统设备的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的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5.3维修保养工作应指定维修单位或专人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开系统的机箱。
5.4系统的机械装置要定期润滑,及时更换因疲劳原因失去功能的零件。
5.5定期检查各楼层、井道内的各种线路和分线箱箱门及箱体外观情况,箱内外线路有无缺损和故障隐患;对消防控制中心集控柜进行清扫除尘;检查线端子有无电线松脱,导线编号是否完整清晰;烟感器、温感器因受环境污染应及时清洁。
5.6相关人员巡视检查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作。
5.7由外包维修单位进行的保养,维修保养情况必须形成记录,并由物业服务中心保存归档。
第11篇 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计算机网络系统属于公司固定资产,只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管理所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2、公司所有电脑的技术支持和维护由ic部门___负责,每位员工在电脑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及时向其反馈,寻求解决;
3、员工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参数,包括域名、计算机名、ip地址、网络通信协议等等;
4、域模式的情况下,员工必须以自己所分配的域用户名登录到域中;
5、员工不得随意删除已存在的网络共享,特别是网络打印机的共享;
6、员工上网不得浏览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包含色情、暴力、_及封建迷信等内容的网页;
7、员工不得随意下载或安装和工作无关的软件,特别是可能危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带病毒程序或黑客程序;
8、员工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系统文件和文件夹,不得随意更改文件和文件夹的属性,非特殊情况下(要向公司申报),不得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
9、实行管理责任制,每台电脑由相对应的人员负责使用、保管及日常维护,并登记签名确认;
10、每台电脑应安装杀毒软件,员工对个人使用的电脑杀毒软件应定期升级,更新病毒库,并至少两周查、杀病毒一次;
11、所有聊天工具(如msn、qq等)只能作为公司内部员工或对外客户联系之用途,每位员工应自觉遵守;
12、员工须认真执行此管理规定,若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按公司相应制度处理。
13、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第13篇 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各营业网点电视监控、报警设备管理,保障技防设备系统正常,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业网点安全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和监控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系统进行24小时全天候防范监控。白天实时录像,晚上报警联动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时间至少二个月,保卫部门负责监控、报警系统日常管理,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安全检查,纳入安全保卫日常工作考核。
二、总部远程监控中心要实行24小时坐班制度,营业网点对重点部位实行可视监控、报警监控,柜(组)员监控可根据营业单位对外营业时间进行布与撤防。
三、凡安装安全监控、报警和监控系统的营业网点,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对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设备进行一次擦拭和保养.监控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掌握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和执行国家《保密法》相关规定。
第14篇 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数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客运站总体安全,维护客运站利益,提高客运站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根据《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结合客运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视频系统,是指在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的场所或区域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规定
第三条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做好考勤记录。
第五条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建立图像信息资料登记制度,对资料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有效长度、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客运站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九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遇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存储现场录像,并报集团安监部。
第十条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二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五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
第十六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七条 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下岗,严防脱岗,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第十八条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其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工作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在系统检修期间,应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工作。
第四章应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监控系统采集的信息应当按照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分级分权限接入或预留接口与市交通集团、市公安公交治安分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互联互控。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
第二十二条交通集团安监部将联合市公安公交治安分局和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定期开展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二十三条 公安、国家安全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必须要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介绍信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第二十五条 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值班监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视频系统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 具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客运站应当派员值守,实时监看和按规定有效存储视频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对视频信息的录制、使用和去向进行登记,不得私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二十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或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应当每月定期检查视频系统的前端设备、信号传输和网络传输线路和存储设备等运行情况,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八条监控系统的监看和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培训设定和上岗证由交通集团安监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肇事者给予开除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集团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在集团公司系统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使用视频系统的;
(二)不按规定保存记录视频信息的;
(三)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位置和用途的;
(四)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五)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资料的;
(六)不配合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调用和联网使用的;
(七)监看和管理人员不经集团统一培训;
(八)监看和管理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或拒绝监督检查的单位,由交通集团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交通集团安全生产责任指标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并在集团公司系统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集团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物业区域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序号 项目 要求1运行管理规定
1、空调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包括定期巡视及特殊巡视。
2、工程部经理或主管应定期检查、指导冷冻机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空调领班每天检查一次运行及机房管理情况,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3、操作工巡视检查应集中精力,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密切监视设备情况,在主管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检修或切换工作。
2规章制度齐全并认真执行
1、空调工应持证上岗,应具有空调专业等级证书,并能熟练掌握操作、维护保养有关设备的技能。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定期巡检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当值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3冷冻机、空调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事故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冷冻机运行稳定无液击、咬缸、喘震、超温、超压、泄漏等异常显现象;
按时记录油温、冷却水进出水温度及压力,冷媒水进出口温度及压力,吸排气温度及压力、电压、电流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做记录。
2、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做好保修期内与外包设备的保养记录,各种保养记录保存完好。
3、对设备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计等测量器具应定期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
4、保证润滑油、冷媒、传热面的清洁,保持良好的传热效果。
4电气控制系统完好
1、定期清除电器柜内灰尘,检查个电器元件无烧损,使其接触良好,且接线符合规范要求。
2、电机运行正常,无超温过流现象,接线牢固正常。
3、机房内照明电器等应绝缘良好,机器设备接地良好。
5日常管理
1、机房内应有良好的事故排风设备、通风照明良好,地面、门窗设备保持干净整洁,通道畅通。
2、机房内不准挪作他用,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3、明火作业严格遵守劳动和消防部门规定,严格执行持证操作制度。
4、做好操作维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应变能力。
5、做好冷冻机的经济运行,合理供冷,使机器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