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07]118号)及省卫生厅等六部委《***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卫发[2007]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固定员工、合同工、返聘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外用(包)工及休养员。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平安”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科室工作计划与医疗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同总结评比。
第四条 院长为本院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各分管线领导为“部门”责任人,各科、病区的主任(负责人)是科室(包括下属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第五条 院长全面负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导、执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改进、奖罚建议。
第六条 积极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党、政、工、团及各科室密切配合,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安活动,确立创安标准,总结评比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二节 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条 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分管各项安全工作的领导应结合本院的实际,组织分管线科室的负责人认真完成下列任务:
一、积极开展以“四防”为中心(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内、外”并举的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员工,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保障病人安全。
四、加强对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事故与案件,办理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治安保卫事项,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活动。
六、维护内部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积极调解处理纠纷事件。
七、负责对进出本院自行车、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八、加强麻毒危险品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
九、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建立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节 安全工作制度
第八条 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浙江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详见《医疗管理制度》)。
二、门卫值班制度。
三、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四、保安巡逻制度。
五、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六、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七、车辆进出院区管理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医院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麻毒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十四、保密制度。
十五、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节 安全工作职责
第九条 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纳入院级、职能科及临床科(辅)级领导责任制、纳入经济责任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十条 院长、院分管领导是医院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并与领导责任、经济责任、岗位责任挂钩,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整改存在隐患,研究处置突出的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意见,把安全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做到“五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贯彻落实、执行医院制订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四防”工作。
三、每月有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四、认真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科室所管辖范围内的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安全。
五、教育、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医院制订的各项制度、规范。
第十二条 保卫科是医院综合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在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照规定的职权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向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分别送交院长室和分管领导,纳入医院工作的总体计划和总结。
三、督促各科贯彻落实本管理办法,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信息。
四、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建设工作,实施安全检查,对预防范围工作中的漏洞、隐患,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协助追查嫌疑人。
六、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主动与这些部门沟通,完善、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七、深入一线科室,及时发现和掌握本院内部的不安全“苗头”,提出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查清违反本管理办法所规定职责范围内人员的失职行为、违章行为和轻微违法行为的事实,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密教育。
十、领导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并给予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安全保卫任务。
十二、加强外用工、二队(建工队、包工队)人员的治安管理。
十三、建立安全工作(治安)台账,做好其档案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 医院员工职责:
一、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治安、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二、加强责任性,认真管好自己所经管的财物(包括个人),做好自己职责内的“四防”工作,确保安全。
三、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报告,并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
第五节 安全工作组织和措施
第十四条 根据医院安全工作的需要,加强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以下组织:
一、设立医院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即“创平安工作管理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及下属工作组、保卫科。
二、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十五条 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
一、下列部门列为重点要害部门:财务科、收费窗口、变电间、中央空调(供氧)机房、计算机中心机房、物资供应仓库、档案室、中西药库、检验科、ct室、mr室、放疗中心、静配中心、麻毒危险品仓库、食堂等。
二、重点要害部门的科主任(负责人)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重点要害部门门窗必须牢固。对一些重点要害部门安装技术报警防范装置,配置防火器材,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开展安全消防检查。保卫科对全院的安全消防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 根据本院安全工作的需要,配备技术装备,奖励所需的经费设“专项科目”列支。
第十八条 结合“现场督查”工作,建立每季一次例会制。学习、研究分析内部安全情况,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处置建议。
第十九条 将安全工作列入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因工作过失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科室或个人评比先进的资格,并酌情按制度处罚。
第六节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对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科室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能经常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全年无案件,无医疗事故,成绩显著的。
二、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的发生,并能勇于排除灾情,救死扶伤,使集体和员工生命财产免遭损失的科室和个人。
三、维护内部安全,对内部的安全目标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奖励费用和审批权限
一、给予一次性100元及以下奖励的,由院分管领导决定。
二、给予一次性100元以上(不定上限)奖励的,由科室提交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院长或领导班子讨论审批决定。
三、奖励费用在“专项科目”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失职行为之一的,对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处500元及以下罚款或扣发奖金1~6个月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直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领导人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的。
二、对“四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或隐患,经院部或保卫科提出意见或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消极对待整改要求的。
三、对科室发生的安全事故、违法案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四、当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案件或安全事故时,领导人因贪生怕死,临危脱逃,不组织力量制止和抢救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安全管理制度(1~15)”的,对行为人或有关责任人处500元及以下罚款或扣发奖金100~500元或者责令赔偿部分或者全部经济损失,并可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按《医院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对行为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或者扣发奖金100~500元,或者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并要给予行政处分:
一、偷盗少量公私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陆续偷盗现金、物资、经济价值不大的或将自己经营的财物监守自盗,数量不多的。
二、在内部或社会上打架斗殴,造成后果轻微的。
三、在内部或社会上赌博,情节轻微的。
四、造谣滋事、诽谤、诬告他人,影响安定团结情节轻微的。
五、采购、出售变质物品,导致中毒事件情节轻微的。
六、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分配,不服从门卫执勤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扬言伤害员工、领导的。
七、犯有其它轻微行为的需要给予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医院领导人及员工犯有失职行为,违章行为的,除按本管理办法处罚外,取消当年评比个人先进资格。
第二十六条 内部员工(包括领导人及管理人员)在社会上违规违法,受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罚款、警告处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奖金,停发拘留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处罚审批权限
一、医院领导人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奖金、行政处分的,由医院提出意见,报“医管委”和卫生局批准。
二、各科室主任(负责人)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奖金、行政处分的,由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三、医院员工、外包工、社会用工、进修生、实习生,休养员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奖金及行政处分等,由院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七节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与其他规定相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2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范本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区、镇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承办村(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积极组织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四、对村(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监所或镇安委会办公室,并实施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进行安全隐患跟踪。
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认真教育,要求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处罚。
六、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参与应急救援处置,随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3篇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23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4篇 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时,工长、班长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报警仪及co、氧气两用监测仪。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四次对以下
地点的ch4、co2、co、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主副绞车硐室,支架回收作业地点回风流。如发现任何地点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回风巷巷口设置栅栏警戒,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3.回收支架期间,在作业地点回风流中距顶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处,挂设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值准确调整为ch4%=1%,要起到连续监测的作用。如仪器发出报警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在收尾期间,运转车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注氮设备,确保注氮设备能正常运转。
5.监控室在整个收尾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每7天对井下工作面各探头校正一次,确保该系统运转正常。
6.收尾期间,通风区必须每天派人检查工作面束管监测管路系统和注氮系统,每三天全面检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和严密。
7.收尾期间,必须加强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设置警示标志,任人员严禁在上隅角区逗留。
8.收尾期间,如上隅角co浓度达到0.0024% 且有不断上升趋势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及矿其它领导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全封闭注氮。决定全封闭注氮时,由通风部门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9.工作面机巷封闭,工作面实行正压通风后,必须由专职瓦检员进入工作面迎头检查,只有在有害气体浓度均不超限,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工作面实现正压通风后,由矿上设专人负责局扇和风筒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局扇发生停风且不能迅速恢复通风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设置栅栏、警标,汇报矿调度和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11.回收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距风筒出风口5m以外的区域。
第5篇 供电所安全工作要抓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工作事关企业财产、职工生命安全。农电体制改革之后,乡镇供电所就成为我国农村统一、规范、有效的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是目前安全基础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虽然规模小,但职能齐全,责任重大,在“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是公司发展壮大的脊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在作风,着力点在基层供电所,危险点就在生产现场。供电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始于现场、终于现场”意识,紧盯施工现场不放松。
防违章 安全管理要加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内容,施工现场是供电所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场所,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表现载体。长期以来,施工作业现场管控一直是制约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供电所应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当前供电所从事生产人员大多为招聘的农村电工。农村电工工作随意性较大,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导致供电所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
管理缺位,工作负责人现场召开站班会对作业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后,较少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管理,施工现场没有得到很好的管控。
管理错位,在施工任务较重、难度较高的情况下,通常会设置专责监护人对现场一特定人员、特定地段、特定任务进行监护。部份专责监护人在现场未能履行自已管理职责,造成现场安全监护在一定程度失控。
管理越位,有些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时,权责不分明,有随意指挥的现象。他们经常替代了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干扰了施工作业步骤,分散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缺失给习惯性违章行为提供了滋生漫延的土壤和温床。在施工生产中有些员工犯有经验主义的错误,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事。如在进行倒闸操作时部份员工自认为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比较熟悉,不认真核对线路、设备名称及杆号便直接操作;在现场作业时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在高空作业中安全带后备绳不系在牢固构架上;在工作现场虽悬挂接地线但接地棒未深埋入地中等现象。这些习惯性违章现象极易酿成祸害。因此,供电所必须抓好每一个环节,提升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五项机制抓好供电所施工安全管理
在目前农电系统人员素质、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尚待提高的前提下,要想每一步骤作业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来进行,真正做到施工作业结束时“工完、料尽、场清”,制止违章,使施工安全得到保障,供电所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供电所坚持安全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常规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并确立一种科学的安全管理思想。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并与学习事故通报相结合,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开展“学安全、讲安全”的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对各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强化培训教育。第三,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模拟操作,重点加强供电所及生产一线农村电工安全素质培训,紧紧围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技术比武、现场问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作业性、管理性和指挥性违章。供电所通过安全教育,让电力职工认识到,要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必须杜绝麻痹思想,筑牢安全生产防范的堤坝。
二、建立安全风险预控机制
现场施工是供电所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点。工作负责人是现场的直接指挥者,也是保证现场安全的决定因素。抓好现场安全监护管理,首先要使工作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上;在召开班前会时,作为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情况认识要清、情况要明;工作负责人做到对员工当日精神状态、现场情况心中有数,对作业区域内安全管理和工作任务要全面了解,充分利用班前会为员工出谋划策,对安全管理和作业措施必须认真给员工贯彻落实,让每位员工都明确各自的任务。供电所要加强对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的培养,不能拿其现场作业技能的高低当成衡量工作负责人优劣的唯一标尺,要杜绝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只是埋头苦干、至于别人干什么,干的怎样,现场安全状况如何,一概不知现象的发生。最后要积极主动地排查作业现场隐患,监护好现场作业人员,认真纠正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建立安全责任落实机制
供电所要加强安全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明确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强化供电所长和安全员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心。作为供电所长首先到现场后应该是查隐患纠违章,不能使现场违章问题长期存在;其次是不能把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理解成应付公司制度,纵容包庇违章行为;最后供电所长在现场监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尤其注重抓习惯性违章行为,大事小事都要严肃认真对待。
四、建立安全监督制约机制
供电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安全督查队监督体系作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有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安监人员在现场查处违章时,要保证制度的刚性。制度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人的生命和电力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抓严管。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最主要根源;安全监督管理上的心慈手软,又是助长事故频繁发生的另一根源。供电所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要认事不认人,决不心慈手软,不能采取“下不为例”的做法,要让违章人既丢面子又丢票子,让其长记性。只有如此才能遏制住违章现象、才能激发出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建立安全作业考评机制
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供电所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来开展工作,是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手段来代替以往粗放的安全管理方法,用更精细的检查和量化的分析来取代传统的工作方法,弥补传统管理上的不足,更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供电所生产员工在工作时要求实行“一停二看三工作”的步骤,即工作前先停下来核实工作地点,检查相关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然后才可以开始工作。不能无端抛弃程序走捷径,失去程序和要求的监督,想当然地开展工作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所现场施工人员应在每次收工后召开班后会对当天施工的整体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根据现场点评结果进行奖惩。
抓好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应当积极地从正面抓“苗头”、从事前控制等方面入手,通过安全思想教育、责任心教育、技能培训和加强监督等手段,使我们的广大职工知章懂纪,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做到“意识自省、心理自衡、行为自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违章乃至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第6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3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卸料平台应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承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3、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台应便于操作,脚手架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三、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2、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第7篇 安环保卫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具体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做好日常、专项等安全环保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0、参加安全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制度。
11、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考核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推行iso环境、职业卫生安全和风险预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经验。
1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及维稳值班工作。
13、制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并监督按期实施。
14、定期汇报和公布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第8篇 运输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安全规程》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单位职工学习、掌握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行车时严禁撞风门及损坏其他通风设施。
4、及时将各种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及时投入使用。
5、完成领导交给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任务。
第9篇 停产期间采空区防灭火及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会审时间 | 会审地点 | ||||
主 持 人 | 组织部门 | ||||
编制单位 | 编 制 人 | ||||
参加会审人员: | |||||
会审人员签字 | |||||
部 门 | 签 字 | 时 间 | 部 门 | 签 字 | 时 间 |
综采二队 | 机电信息中心 | ||||
瓦斯抽采队 | 安 管 办 | ||||
机电队 | 生产指挥中心 | ||||
监控信息队 | 通风副总 | ||||
通 风 队 | 机电矿长 | ||||
通风科 | 安全矿长 | ||||
生产办 | 生产矿长 | ||||
总工程师批准 | |||||
会审意见 |
(一)采空区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保德煤矿8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属ⅱ级,容易自燃,发火期为4~6个月。工作面回采方式采用综合放顶煤开采,采空区遗留少部分煤炭,为采空区内部自然发火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然,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停产期间对刚回采结束的81503采空区和正在回采的81306面采空区防灭火是重点管控对象,具体如下:
优化通风系统,采取减风降压措施
(2)在81306工作面上下隅角施工黄土密闭,并用快速密闭进行密封,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在上隅角设置一道引风帘,防止上隅角发生瓦斯积聚(如下图)。
(3)若81306二号回风瓦斯大于0.50%,通风队负责在81306一号回风中部施工一道过车增压板闭,增大81306二号回风的风排瓦斯能力。
(4)加强81306工作面的风量测定管理,要求通风队每5天对81306工作面以及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的风量测定一次,防止因风量不足造成巷道无风、微风造成瓦斯积聚。
二、81306采空区抽放管理
(1)以81306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不超0.5%为临界值,尽可能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量,直至停止采空区抽放。
(2)如停止采空区抽放不能有效控制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尽量减小81306采空区抽放管路抽放范围,通过联巷支管改造,只抽放靠工作面最近的一个联巷(44联巷),尽可能减小采空区抽放量,减少采空区漏风。
(3)当地面大气压降低导致采空区气体向巷道涌出时,及时开启采空区卸压阀门,减少采空区漏风量,降低与采空区相邻巷道的瓦斯浓度;待采空区不再出风时,及时关闭卸压阀门,防止巷道气体进入采空区造成采空区氧气浓度升高。
三、采空区注氮管理
(1)利用刘家堰地面一套注氮装置,其中1台使用1台备用,可对三、五盘区采空区进行注氮;井下81504二回入口处安装有1台注氮装置,可对81503采空区进行注氮。
(2)注氮管路布置:
(3)原则上是进行不间断性进行注氮,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应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止注氮,注氮期间,工作面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的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下降至20%以下,现场瓦检员要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通风科、机电队、瓦斯抽采队和通风队立即停止注氮;另外,要求监控信息队每3天对81306采空区及回风隅角气体取样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日报表上报审批。
(4)针对81503采空区注氮,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待氧浓度下降到5%且稳定后方可停止注氮,每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氮期间,瓦斯抽采队要每班安排专人巡查注氮管路,发现管路漏气时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四、采空区注浆管理
(1)利用刘家堰工业广场的永久注浆泵站(注浆装置型号为zhj-5/1.8g)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注浆。
(2)注浆管路: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集中主运大巷→8#总回→81306一号回风顺槽→81306二号回风顺槽→81306采空区;由刘家堰井底钻孔→五盘区二号总回风巷→五盘区一号总回风巷→81503一号总回风→81503采空区。
(3)81306采空区注浆:81306二号回风注浆管路通过81306一二回41联巷引至81306工作面上隅角以里5m处,进行采空区注浆。
(4)采空区注浆期间,通风队安排专职瓦检员要重点检查采空区内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等气体情况,监控信息队负责做好采空区气体分析,每3天记录好形成报表。
(5)注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道注浆操作标准作业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注浆前必须对注浆泵、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设施完好后,首先进行清水灌注试验,清水运行不低于1个小时,井下注浆人员记录好注浆管路出口的水压、水量,瓦斯抽采队负责对注浆管路进行检查,检查管路是否漏水、拐死角、易堵塞等;试验完成后,进行正式注浆,浆液浓度符合标准,地面注浆工定期检查泵体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生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科。
(6)瓦斯抽采队安排专人对井下管路及采空区注浆量进行检查;注浆结束后要对泵体和注浆管路进行清洗,直至管路内所有泥浆杂物完全清理干净后方可停止注浆。
五、束管监测及人工取样分析
(1)监控信息队负责每3天对81306一、二回45、46联巷通过束管取样,81306胶顺24、25、26联巷,81503胶顺3、6、9、15、20联巷巷进行人工取样送束管室进行分析化验,并形成报表报通风科、通风副总审批。
(2)通风队负责每10天对81306、81503采空区进行一次采空区气体取样送公司化验。
(2)通风队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内气体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报表进行审批,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科、通风副总。
六、采空区漏风管理
(1)通风队负责每7天对井下所有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采空区密闭有损坏漏风的及时汇报通风科,通风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
(2)通风队负责安排专人每7天对采空区塌陷地区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掌握采空区动态情况,对地表有裂缝漏风的地方及时进行地表回填,通风科负责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采空区管理台帐。
七、其他管理措施
(1)在81306胶顺、81307二回、81307一回入口处按要求均设置了防火门墙,配备相应的木板,如采煤工作面或采空区发生火灾,即可通过进风巷的防火门,控制风量、风压,减少通向采空区的氧含量,进一步减少灾害事故的扩大。
(2)对采空区上下隅角、联巷浮煤等区域进行岩粉撒布,一般撒布表面至覆盖物厚度应≥5cm,保证撒布质量。
(3)通风队系统瓦件员加强对通风设施、瓦斯、风流风量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应加强对采空区密闭设施、井下防灭火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二)81306工作面矿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生产安排,为保证停产期间81306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管理
(1)综采队每班安排一名专人沿着工作面及工作面上下顺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沿途中的巷道压力观测点数据、巷道离层仪数据以及巷道变形情况。对于压力变化明显、立柱行程变化明显、架前漏矸、工作面煤壁片帮加剧、两顺槽顶底移近量变大、顺槽顶板补强支护锚索脱落、两顺槽超前100m范围内帮压力显现明显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2)综采队负责每天下午17:00点前,须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总上报全天工作面现场观测点采集的数据参数;生产办根据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日矿压分析对比,并将分析对比结果向综采队、生产指挥中心以及相关矿领导通报,对于压力显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证并制定相应方案。
二、工作面停产期间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从10#至145#架,每5架设置1个测点,共设置28个测点。具体需要测量并记录工作面顶底板移近量、支架立柱收缩量、支架所受压力值及安全阀开启情况。
(2)发现顶板破碎或由于煤壁片帮导致梁端距超过418mm,要及时拉出超前支架使支架前梁顶在煤壁上;发现拉出超前架后仍未能有效接顶且破碎范围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制定相应的方案。
(3)发现81306综采工作面支架所受压力突然增大(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往外滋乳化液的现象):支架立柱收缩量在50mm/周、累计下沉量超300mm、支架立柱安全阀开启连续超20架或总数超30架等压力显现明显现象的,要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汇报,由生产办组织进行现场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必要时向总调申请工作面恢复生产。
(4)发现支架油缸、液管等有漏液等现象,要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并全力组织检修更换,保证工作面设备具有随时能开机的状态。
三、工作面停产期间上下顺槽的矿压观测与隐患处理
(1)在81306胶运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90m;在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工作面10m、20m、30m、40m、70m共设置10个测点,用来测量记录超前工作面段巷道的顶底板移近量和巷道变形情况。
(2)发现上下顺槽巷道顶板下沉量在100mm/周,累计下沉量超200mm及以上或锚索外露长度小等于10cm,锚索崩断根数量在100m以内达5根,立即上报生产办。由生产办及时现场查看并制定处理方案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3)每班看面人员对两巷超前支护单体进行单体压力检测,发现单体漏液、单体压力值低于11.4mpa,要及时进行补液,保证单体初撑力达标;若发现单体行程小于400mm时,及时更换支护高度合适的单体,保证单体打设后伸出行程在400mm-700mm之间;若发现单体倾倒,要重新进行打设,打设要符合规定(迎山吃力、穿鞋戴帽、系防倒绳等)。
(4)若发现所巡查范围巷道存在网兜、片帮、离层现象的巷道位置进行记录并汇报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队伍现场进行处理;
(5)综采队每周向生产办上报一次综采工作面及上下顺槽矿压观测报告,报告中要有工作面支架压力曲面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巷道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按每班记录的数据)、工作面上下顺槽顶板离层仪数据曲线图、工作面上下超前顺槽100m顶底板移近量曲线图,并带有周期来压分析预测以及上次周期来压预测准确性的分析。
(6) 81306胶运顺槽超前300m、81306一号回风顺槽超前100m范围主要由综采队自行观测。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超前区域外、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生产办结合矿压显现情况及时对81306胶运顺槽、81306一二号回风顺槽巷、81307一二号回风顺槽进行合理的补强支护,以防止变形巷道发生大面积的冒顶。
第10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18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25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
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
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
第11篇 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精神,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禁止“三超”现象,严禁“三违”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协助公司对各生产安全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责任考核。
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向全公司通报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6、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含金物料及危险化学品跟踪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含金物料遗失、遗漏和危险化学品的泄露。
7、按照规定处理分析化验废水、固体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做好硫酸、盐酸等危险品的储存,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储存、使用台账,确保危险品无流失。
9、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10、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必须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第12篇 浅谈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文中结合作者多年工作经验和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简要地分析了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公路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0 引言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公路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本文结合作者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公路施工特点,简要地分析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公路工程施工的特点
要做好公路工程安全的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公路施工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对策。公路施工由于专业化分工造成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方法多样性、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露天高空作业、项目公里数较长,受地理条件、地质情况、气候、自然灾害等影响较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危险源多、影响面广等行业特点,使得建设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其特点概括为:点多、面广、线长。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象
2.1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 ,安全技术规程修订不及时
我国目前已制定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各省交通主管部门也结合当地具体状况自行制定了符合本省特点的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但目前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具体很难细化,操作性差,安全技术规程因主管部门修订或增补不及时造成延误,对安全管理有不良的阻碍作用。
2.2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贫乏,特种岗位人员持证率低
目前,许多公路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有些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现场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大量从农民工转化而来,缺乏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未经认真培训就上岗,对安全操作知识了解也非常肤浅、不系统,缺乏自身安全保护知识,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习惯性违章严重,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公路施工工地大多在野外,远离城市,缺乏安全部门监管,造成特种岗位人员持证率偏低。
2.3 分包管理漏洞较多,以包代管、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严重
公路工程存在着大量分包情况,主承包单位往往仅派几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以包代管现象严重。分包单位人员配备本身不足,技术参差不齐,综合素质较低,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更有甚者,对公路工程进行违法转包或层层分包,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2.4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内容及措施方面不统一、不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所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相应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做基础,造成施工单位所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不具有针对性,只能作为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程序上要求上报的审批资料,无法正确指导施工;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自行编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造成安全管理的难度。
2.5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和表格使用不规范、不齐全
安全资料是相关部门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途径,严格把住安全资料管理关,就能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检查资料时经常发现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检查表、班前讲话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试卷等存档资料中存在着很严重的代签名、漏签名的情况,假资料很多,许多资料只是简单复印,上面的“检查情况”栏中多是“符合要求,满足要求”等字样,千篇一律,结论表达模糊不清,无法正确判断;安全资料经常出现有头无尾、前后不对应等现象。
2.6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多流于形式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为减少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事务方面则尽可能压缩开支或根本不予考虑。有的虽然在规章制度上也做相关规定,但只是装点门面,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即使搞一些培训,由于资金不到位,也只能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平时的安全检查是为了检查而检查,标准低,做表面文章,在上级部门检查时,全员动员,补资料、布现场,临时整改,应付检查,检查人员一走又退回了原样;检查人员碍于情面,敷衍了事,走马看花,安全检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2.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
公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总则内单独列支,为不可竞争费用,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实行项目法施工后,项目经理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入,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心存侥幸,各施工项目部尽可能少提,应付检查,将应提取的安全经费计算为项目利润,导致安全设施设备、培训、宣传、科技创新等安全费用投入严重不足,事故隐患到处可见,发生率提高。
2.8安全检测仪器及装备的配备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随着公路施工工程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原有靠眼观、鼻闻、耳听、手摸等经验性的安全检查方法已不能适应施工现场的管理,有的安全隐患要通过检测设备测定后才能正确评价其安全性;但从实际来看,公路施工企业都没有给专(兼)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最起码的检测仪器及装置,故对事故隐患的发现就成了问题,就更谈不上采取措施加以预防了。
2.9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落后,防护设施不全,安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或质量不合格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固定,操作不规范,重使用,轻保养,设备管理缺乏,对防护装置不使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设备老化,继续使用该报废的设备现象严重;使用落后或淘汰的施工工艺,防护设施不齐全、不规范,可靠性低;在施工现场没有按规范使用安保用品或者使用的安保用品质量低劣,对施工人员无法有效的安全保护。
2.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能真正推行
公路施工企业多数已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但很少有单位按照体系内的各章节有关内容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主动开展工作的,体系运行的资料多为应付内、外审核而炮制的虚假资料。
3 建议与对策
3.1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要正确处理好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成立以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公司或项目部内设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统一调配人财物资源,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3.2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制度和制定措施,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执行力管理
建立、健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每个公路分项工程开工前建立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建立每日班前安全会制度,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及防范、应急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并完善资料签字手续、存档;建立分级、分类、定期、专项、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日常学习和例行检查;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奖优罚差,关键工序实行领导带班制和日常轮流巡检制,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完善并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程序文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使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
3.3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安全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形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培训的重点是要加强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掌握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考核,合格者审批后方能上岗;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分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要有计划性、日常性、长期性、规范性,不断改善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3.4制定分包管理规定,杜绝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
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发展,劳务和专业化分包越来越普遍,制定完善的分包管理规定规范分包行为势在必行,要求分包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具备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等级、内容相一致的专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业绩等证明文件,经有关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合法有效的分包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协议等,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可以采用保证金的形式约束分包方的项目行为,定期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安全信用评价系统,实行项目开工安全许可备案制,以加强标后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转包和层层分包的现象发生。
3.5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对薄弱环节实施专项治理
施工项目部应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设计中应当对相关数据进行计算、验算,附具相应平、立面图以及详图,从技术方面保证施工安全,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定期开展对薄弱环节检查、治理的专项工作,真正做到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补措施、创实效,在危险源处设置警示牌等。事实证明,采用木桶理论,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之一。
3.6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实行专用账户,监管使用,专款专用,配足、配齐合格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帐,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合同价款中提取安全经费,实行专用账户,监管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公路施工单位应给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配足、备齐相应的危险源检测设备和仪器,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的危险源公布牌、单元预警牌、安全警示牌和施工标志,悬挂红灯和安全标语,提醒施工人员和通行人员、车辆注意安全;对所配备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7设立专门档案室,实行专人负责制,规范施工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施工安全资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当地交通、安全等管理部门专门编制印发的安全资料整理规定整理、归档;在每个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安全资料管理规定,规范资料管理程序,设立专门的工程安全资料档案室,配备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无特殊原因不能调动资料管理人员。安全资料必须保持连续、真实、可信、完整的原则。
3.8建议专职安全员采用委派制
公路施工企业应采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按工程施工的类别及规模,配备专职安全员,对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采用公司直接委派制,即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资、奖金、福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到安全员个人,经济上与项目部脱钩,以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现场监督检查作用。
3.9建议制定经济和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奖惩措施
安全管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经济和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奖惩措施。经济方面可采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全体成员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担保形式提高全员责任心,制定安全责任经济赔偿细则,视事故等级、责任划分情况确定对安全保证金的罚没尺度以及赔偿金额的比例;人事管理方面视事故等级、责任划分情况可采用暂缓提拔任用、暂缓职称评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内部处罚规定或采用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等等行政处罚手段;对于安全管理较好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重奖或提拔重用,制定两者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对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有一定作用。
3.10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改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含量的投入,掌握并运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强化本质安全理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安徽省在认真探索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建设中,创立和推广了“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一校、一志、一会”、 “单元预警法”等以及我公司实施的“领导带班巡检制”、“开工安全许可备案制”、“项目安全后评价法”“红黄牌制”等安全管理方法,对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起到促进、提高作用。
4 结束语
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13篇 监理工作方法现场安全管理控制
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
(1).每周由总监召开工地例会,施工单位作工作汇报,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影响工程质量、阻碍工程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工。
(2).驻地监理在日常监理中,如实际情况与原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首先要摸清实情,掌握现场资料,如实向总监汇报,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供总监参考。
(3).驻地监理在工程实施中对关键工程、关键工艺,必须全程旁站,对隐蔽工程的各项工序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并抽检测试,施工过程中的常规试验按部颁试验规程进行。
(5).驻地监理对承包人报来的资料要及时抽检确认,不得积压、拖延,在抽检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或名不符实要果断地提出整改措施,责令承包人纠正或改进,对报来的资料经查实无误,应及时确认,不得用任何方式敲诈和为难承包人。
(6).驻地监理在监控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时刻平衡好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既要得到业主的信任,又不能挫伤承包人的积极性,但也千万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去平衡人际关系,这些矛盾的平衡是每个驻地监理必备的素质。
(7).对承包人报来的工程计量,应依据设计实地核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必须是合格工程,留足质保金,始终掌握对承包人的制约权。
(8).项目总监要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措施及手段,经常巡视工地,解决驻地监理不能解决的问题,不定时对驻地监理的工作进行检查,本着帮助提高的原则,加强监理队伍的团结,提高监理水平。
2、质量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3、服务保证措施:
(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报送监理周报,汇报工程进度、下周的工作安排、发现的问题等。
(2)、监理到位情况检查,公司管理部门会不定期的在不告知监理人员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监理质量、安全情况。
(3)、不定期的走访建设单位主要工程负责人,了解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情况,调查客户满意度情况。
(4)、制订专业的监理规划,按照监理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
(5)、工程结束后,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初验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4、人员保证措施:
我们原则上1名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开工站3-5个,但是鉴于现在站址选择距离比较远,交通不便等因素,为了保证监理到位情况,我们会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增派监理人员,或者采用灵活租车的方式,来保证人员到位。
同时,为了节省路途上花费的时间,我们会在每个县区长期派驻一名监理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
5、工期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流程
由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并交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提出,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通过。
目前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有两点:1、施工人员力量不足。
2、站址协调难度大。针对第一点,监理公司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人员,提高施工进度,如果施工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提出更换施工队伍的申请,由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变动工作。针对第二点,监理单位督促施工方加大协调力度,并汇报当地建设单位,动用各种关系,努力将站址问题解决,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站址变更问题,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果通过,则交由设计单位重新对新站址进行设计或做变更处理。
二、监理工作制度
1.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1) 资质审查包括:
a、对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认可。
b、对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厂家的资质审查。
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资质条件规定的分包单位及厂家,总监有权拒绝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其产品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2)资格审查包括:
a、承包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承包单位管理组织及其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b、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持证情况。
c、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持证情况。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撤换不胜任本项工程的管理及施工人员;严禁无证上岗。
2、图纸资料审核制度
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内容包括:
(1) 图纸会审:
开工前对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进行会审,认真熟悉图纸及设计意图,并参加设计交底。
(2)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的洽商变更要求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与设计单位办理手续。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需征得建设单位认可方能签发。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工作重点是洽商与变更是否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变更设计内容,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如有需增加工期、费用,应报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认真实施,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进度目标实现。
4、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资料,必须交监理工程师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村质证明、试验报告、准用证、防伪标志等。
(2)施工试验记录包括:回填土、混凝土、砂浆、钢筋及钢材、钢筋接头、原材料复试等。
(3)施工记录包括:地基勘探及处理记录、构造物控制桩放线、定位放线及高程控制记录、隐检记录、预检记录、闭水试验记录等。项目竣工前,资料由承包单位整理汇总交监理工程师核查。对可疑问题,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复验。
5、 会议制度
(1) 监理例会
为充分发挥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履约各方勾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做好三大目标管理的动态跟踪管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和主持例行工作会议。包括:
a、每周召开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等三方人员参加的监理例会。每次例会将针对近期出现的质量、进度等重点问题协调解决,会议内容及决议写成纪要,经各方签认后形成正式文件。
b、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有:
①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
②工程进展情况。
③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承包单位人力、设备等施工资源的投入情况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采取的改进措施、解决方法和改进时间。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遇到的技术方面难题,明确主要的改进措施、解决方法和改进时间。
⑥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⑦设计变更、洽商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⑧工程款的核定及财务支付中的有关问题和要求。
⑨违约、工期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方案等事项。
⑩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或必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准备会议资料,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讨论、协调各专业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并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准备。
(2)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是为了解决工程过程出现专门问题、重大技术难题而召开的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出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研究解决存在的技术和施工难题。
专题工地会议前,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准备,力争在本次会议上解决问题;会上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签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有关各方。
6、工程质量签认制度
为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下列各项必须监理工程师签认,这种签认将作为月付款依据:
(1) 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对于存在有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内容中名实不符或其它可疑情况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拒收或要求复验。
(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将质量评定、验收记录等资料报监理工程师,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应提前二日通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复验后签认。重要部位或重点部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3)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评并符合质量目标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
7、工程支付制度
在施工单位递交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支付的明细表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与分项、分部工程签认记录对照,确认应付已完成工程量款,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8、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按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署《工程部分暂停指令》,责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同项目监理部的其他监理工程师一起,协同承包单位保护现场,处理善后工作。
(4)承包单位分析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原因,采取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会同设计单位负责制定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5)项目监理部督促承包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9、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制度
(1)现场监理工程师按日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施工部位、质量状况等主要情况,并记载由于环境因素(天气、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进度情况,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持续时间、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等,作为审核索赔的依据,监理日记将妥善保管,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2)按月编制监理工作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10、监理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现场档案员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的来住文件、通知、报表,并编目登记、建立收发档案。按月整理日记、会议记录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整理单位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并归档。
三、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强调以下几点:
1、项目监理机构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
3、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时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做好现场防护。
5、钢塔桅安装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检查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安全防护用具。
6、吊装作业和高空过程中,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单位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7、监理人员必须监督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可靠接地保护系统。
8、监理人员应检查钢塔桅安装过程中的临时过定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必须禁止承包单位进行钢塔桅安装施工。
9、在山区施工作业时,要小心地质灾害如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人员、设备、车辆危害。
10、防止进入山区被蛇虫叮咬而发生中毒事件,尽量穿长袖衣服、长裤,并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掌握相关的急救知识。
11、监理人员应根据航空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做好航空保障标志。
1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
第14篇 艺校服装间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艺术学校服装间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要认真执行出入服装间登记制度。
2、不准在服装间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3、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禁止在服装间内动用明火。
5、不准在服装间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服装间。
6、要经常检查门窗、报警装置、灭火器,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7、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掌握使用、保养灭火器。
第15篇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程序
一、确定采购厂家。
1. 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协助供应科确定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厂家。
2. 生产厂家资质审查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生产许可证
3) 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
二、编制年度计划。
1. 各施工单位根据年度内工作计划编制安全防护用品调拨计划。
2. 供应科收集汇总,施工单位的计划,排出采购计划。
3. 安监科根据供应科提供的采购计划协助供应科做抽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下发。
三、施工单位
1.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调拨,发放和使用。
2. 负责按规定记录、保存安全防护用品相关台帐。
3. 施工单位负责按规定对所用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鉴定并填写相关台帐。
第16篇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莫要从明天开始
在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企业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虽然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但事实上存在着“这项工作明天做不迟”的思想。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如果总将一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到明天去做,那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笔者结合事故案例,分析一下这种“明天做不迟”的思想危害性。
1 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因随心所欲,自行其是,工作拖延,使本来可以及早发现的设备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待发现时,隐患已发展成为了事故。“明天做不迟”的思想是对遵章守纪观念的一种淡化,是不真心实意抓安全的表现,激不起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某变电站线路越级跳闸后,因保护存在缺陷,而未及时进行消缺处理,致使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如果总是将工作往后推,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自然产生麻痹思想,从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小”问题不太在意。麻痹是事故的根源,麻痹会更加助长习惯性违章。每个人都有惰性,这种惰性为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某变电站的2条10 kv出线间隔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进行倒换,线改后电缆出线架上的线路名称当天没有及时更改。时隔几日后,其中一条线路需停电检修,另一条线路带电运行,因检修所管理上的麻痹与松懈,加之工作时未办理工作票、无人监护,造成1名检修工工作时走错间隔误登带电电缆出线架构而触电身亡的惨痛事故。
3 会使危险点发展成为事故
很多事故是由存在于生产或生活中的危险点逐渐生成、扩大和发展而造成的。在危险点的量变期间,人们未能及时发现或即使发现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任其发生质的变化,最终引发事故,造成伤害和损失。某些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明知作业对象存在危险点却疏于防范,甚至认为习惯性违章没那么严重,上级部门是在小题大做。某站春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负责人也参与了工作,各班组缺乏统一指挥协调,结果在做高压试验时,将二次电缆线路另一侧的1名工作人员电击伤。
4 形成“安全管理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一些工作总是布置多,检查落实少。某变电站的主变压器瓦斯继电器按反措要求安排装设防雨帽,而当时由于时间紧,防雨帽未提前做好而没能装上,事情一过再未有人提及,就渐渐忘记了此事。在雨季来临的第一天,主变压器瓦斯继电器内进水,造成瓦斯继电器二次接线柱短路,主变重瓦斯保护误动跳闸,使全站失电。
由此可见,“明天做不迟”的思想说到底是一种缺乏安全意识的表现,是责任意识不强、预防意识不强、风险意识不强、安全第一意识不强的表现,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纪不守的典型表现。一些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一旦主客观条件同时具备,就会由潜在的危险变为现实的事故,绝对等不到明天。试想一想,一块电缆沟盖板因施工揭开未盖,一夜间一场倾盆大雨是否会造成二次短路事故?有的职工对潜在的危险点不愿意认真查找,甚至对已经暴露的危险点也视而不见,盲目乐观地作业,其结果每每导致人身惨剧。
笔者认为,安全生产,重在管理。一些设备突发事故是难以避免的,而设备隐患向事故发展是完全可以杜绝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小事,今天能做的事一定今天去做,要坚持克服那种等、靠、要和“明日做不迟”的依赖思想,不仅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而且必须要有超前意识,依法强化管理。这样,才能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权,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将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安全工作,应从现在开始,养成自己管理、自我约束的工作态度,发扬“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