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均应执行本办法。
二、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
1.1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进度承诺,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1.2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在施工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部门、各部位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
1.3组织对项目的周、月、年度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
1.4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奖惩兑现。
1.5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地报告施工进度控制中的重大事项,报送有关文件和报表。
1.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
2、项目生产副经理
2.1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2.2从宏观、全局考虑,协调、解决处理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三大因素“人”“机”“料”。
2.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布置各部位、各时段的生产安排。
2.4负责劳动力、生产设备、物资等资源的合理调配。
3、项目总工
3.1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进度管理中的技术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3.2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季度施工计划、项目月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3.3负责参与检查各级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参与分析存在的原因,确定赶工措施。
3.4负责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技术交底工作,其编写的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施工、满足进度管理的要求。
3.5负责施工技术方案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协调物资、机械设备、工程技术、计划经营等部门对进度管理工作的支持。
4、项目工程安全部
4.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工程进度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4.2.实施项目部工程进度管理的策划、实施、分析、总结等全面和全过程管理。
4.3.按时分析进度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针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根据偏差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和集团公司预警和上报。
4.4.组织开展项目部劳动竞赛活动。
5、合同计价部
5.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等信息。
5.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产值计划,及时办理进度款结算及概预算工作以便施工的顺利进行。
5.3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进工程的进展。
5.4参与工程进度管理,协助项目部领导制定施工进度考核及奖惩措施。
6、物资设备部
6.1负责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运输和催交,确保按期到货,以确保工程施工所需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
6.2进场设备、物资及时组织报验、复检,以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现场保管必须完善,防止出现施工设备、物资的遗失影响进度。
6.4负责组织施工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施工设备的完好。
6.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生产会,协调、解决、处理现场施工中存在的设备、物资供应问题。
7、综合办公室
7.1协助编写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排等文件,并及时发放到相关部门人员。
7.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周、月生产计划会,做好会议记录。周生产会会议记录于会后60分钟内整理完成并发放到与会人员;月生产经营计划会会议材料于会后第二天整理完成并发放到与会人员。
8、质检员
8.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现场质量检验、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8.2加强现场巡视及检查几率,把质量问题处理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返工而影响进度。
8.3参与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根据现场施工质量对进度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
9、施工员
9.1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施工管理、安排、人员组织、督促、协调等工作。
9.2负责分管部位的“人”“机”“料”的组织调配,尤其是“人”的组织及管理。
9.3负责落实进度计划于现场施工中,随时将影响进度计划管理的各种问题反映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督促其解决。
9.4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落实情况,并对进度滞后的情况查找原因,提出并落实赶工、抢工措施,接受项目部对进度管理的决定。
9.5负责按照项目部的相关规定提前提出设备、物资进场计划,以避免因设备、物资的进场延误而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9.6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生产会”,对所负责的施工部位的进度情况、施工组织、管理、安排及下一步计划、安排进行汇报,提出影响施工进度的各项因素及所需项目部解决的问题。
9.7认真做好施工日志。
10、测量队
10.1负责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测量工作,测量数据及标记、开挖边线及建筑物轮廓线等必须满足规范标准及设计规定;所提供的实测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可靠、准确、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并对实测结果负责。
10.2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及时进行各部位的测量放线,不因测量工作延误而影响施工进度。
三、程序及原则
1、项目年度进度计划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其内容均应包括来年的机械设备、劳动力配置、完成总产值,里程碑工期节点、关键工期控制等作为重点进行编制。
2、项目季度进度计划应在前一季度的最后一月的25日前完成,节点进度计划应在接到业主、监理指令后及时完成。同样在进度计划里要体现机械设备、物资、劳动力等情况。
3、月进度计划应在每月25日前(或监理要求的时间)完成。周计划应在周日完成。所编制的计划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月、节点工期的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的赶工、抢工措施。
4、进度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在编制过程中,一旦发现某些重要影响,制约施工进度实现的问题时,必须单独注明,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处理、解决、落实,禁止闭门造车,编制一些根本不能完成的进度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外在因素的影响(雨雪天气、外部检查、政府管制等方面)。
5、进度计划的原则:在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周进度计划保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保季度进度计划、季度计划及节点工期计划保年度进度计划及总进度计划。
四、工程进度管理
各作业班组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3、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4、严格依据设计施工图、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5、在雨季或遇到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6、项目部随时对各作业班组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将书面要求限期整改或进行处罚。
7、凡未完成周、月、年(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作业班组均需进行“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②、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③、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④、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五、奖惩办法
1、施工过程中项目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本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奖惩措施执行。
2、为促进度、保质量,项目部将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六、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修订。
2、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遵照执行。
3、本办法由项目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工程进度奖惩措施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作业班组必须在五天前报到项目部物资部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项目的每个节点工期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5000元。作业班组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00元。
第2篇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理清流程,确保承建商和监理公司按照本工程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间、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承建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计划申报,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三、术语和定义:
工程进度款:指各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和进行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指承建商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四、原则:
多级审核原则:承建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和资金申请必须通过公司内部审核,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公司和审计单位审核,双方审核后,提交业主审核,进入业主审核和支付流程,承建商和监理、审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数据和审核结果负责。
时效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在每月25日提交进度款申请给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审计公司必须在7天内审核完毕,提交业主审核。承建商应及时申报、同时做好收发文记录,监理应及时审批并转交审计公司,如每月30日,进度款申请书没有到业主方处,业主将暂停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顺延到下月工程款中支付。
准确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实际完成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并提交资金计划,同时监理应认真审核。
表格统一原则:工程款申报需按照代建公司制定的表格填写和申报,如承建商上报表格错误,自行承担工程款拖延支付的责任。
完整性原则:工程款申报的手续需齐全,一份完整的进度款申报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封面、编制说明、预算清单、形象进度、变更签证申报汇总表、变更签证单。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申报资料包括:验收证明、竣工图、申请报告、结算对帐单、结算封面、目录、工程量及单价表(合同内)、工程量及单价表(合同外)、已审核完成的签证单、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价款计算书、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单等往来款项计算书。结算款付款申请包括:结算款付款申请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结)算书、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结算对帐单。
流程:
工程进度款申报:
承建商每月25日按照甲方规定格式上报监理公司(一式四份)
监理、代建公司在7天内依次审批完成转交业主
报业主项目部审批进入业主审批流程(15个工作日内)
承建商提交工程发票给项目资料管理员(2个工作日内)
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备齐付款资料,填报付款申请,进入付款审批程序
付款
工程结算流程:
1.承建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履约,并报项目管理部、监理等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并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移交竣工存档或备案资料
2.在竣工完工一个月内,承建商汇总结算资料:1、验收证明;2、竣工图;3、补充预算(附签证、变更原件、工程量计算书);4、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款计算书;5、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等往来款项计算;6、结算对帐单;7、结算申请书
3.进入业主审批程序
第3篇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的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术语定义:
2.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职责分工:
3.1职责分工
3.1.1青岛公司领导负责工程结算的领导、监督工作。
3.1.2计划组负责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3三期办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4设备物资组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3.1.5计财部是工程项目资金审核、核算、拨付和竣工决算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3.1.6纪监审负责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青岛公司领导职责
3.2.1.1监督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3.2.1.2负责审批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有权否决或建议修改、调整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
3.2.1.3负责审批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和质保金付款。
3.2.2计划组
3.2.2.1负责督促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办法的实施。
3.2.2.2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2.2.3负责核查工程变更费用计算的依据、费用标准,核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变更费用结算与竣工结算一并办理。
3.2.2.4负责审核承包商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的支付条件、依据和质保金金额。
3.2.2.5参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进行工程结算分析。
3.2.2.6负责根据合同规定审核预付款支付条件。
3.2.3三期办
3.2.3.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月工作量完成情况报表,确认完成工程量符合图纸和工程实际。
3.2.3.2负责审核承包商上报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真实性、合理性。
3.2.3.3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工作量。
3.2.3.4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合同中明确因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需要扣减结算款的,经监理公司提出并经审核后给出具体扣款意见。
3.2.3.5负责审核质保期内按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量,提出质保金支付意见。
3.2.4设备物资组
3.2.4.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使用的甲供设备、材料数量,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出扣减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意见。
3.2.4.2负责审核承包商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2.5计财部
3.2.5.1根据经审核和批准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办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3.2.5.2负责审核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支付依据,核对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债权债务情况,审核收款凭证,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3.2.5.3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3.2.5.4负责根据资金状况,提出工程款支付的意见,并定期(每月)向计划组提供财务报表。
3.2.6纪监审
3.2.6.1负责审查各部门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付款和质保金结算的支付依据、程序和相关手续。
3.2.6.2负责检查承包商付款及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合同。
3.2.6.3负责对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结算程序
4.1工程量计量
4.1.1承包商每月根据施工图纸或工程形象进度对已完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应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应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承包商共同确定计量方法。
4.1.2工程量计量应采取量、价统一形式,在工程量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归集。费用归集采用预算形式或概算形式,由承包商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规定的定额、材料价格和取费办法编制《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以费率下浮形式进行让利的,应在预算或概算基础上进行下浮。独立费用采用总价包干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采用估算或概算形式进行工程量和费用归集后,根据完成情况进入报表。
4.1.3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的承包商,工程量的计量期间为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承包商应于每月21日16∶30前向监理公司提供下列报表(见附件2):
(1)《工程进度款报表》
(2)辅表:《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工程性服务承包商不提供)。
4.1.4监理公司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工程监理对照图纸和相关资料检查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审核主要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和标准;技经监理审核工程预算或概算采用的定额、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以及主要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最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于每月23日16∶30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报表》。
4.1.5建设单位三期办收到《工程进度款报表》后,着手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及扣款意见,同时还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汇总设计变更情况一并报送计划组作为结算的参考资料;计划组核查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复核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提出并说明核增(减)费用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于每月25日16∶30前对费用审核完成。
4.1.6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审核由三期办组织,按照图纸工程量和计量要求进行。如审核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监理公司指定负责工程量审核的代表参加。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进度结算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根据相应的预算或概算定额以及折扣优惠条件、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对按合同条款规定可予以计算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归位到相应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计算。发生费用核增(减)的,相关部门应提出核增(减)项目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在附页中说明。
4.2结算依据
4.2.1预付款: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支付条款和相应的支付比例。
4.2.2进度结算
4.2.2.1合同中有关进度结算条款;
4.2.2.2已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图纸、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签署确认的现场签证;
4.2.2.3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竣工结算
4.2.3.1合同中有关竣工结算条款;
4.2.3.2已完工程的正式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公司和公司相关部门签署的现场签证;
4.2.3.3合同条款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4合同条款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和相应执行办法;
4.2.3.5补充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形成的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书面文件;
4.2.3.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报价清单等。
4.2.4质保金:合同中有关质保金支付条款。
4.3预付款支付
4.3.1在合同签署并正式生效后,承包商应及时提供履约保函及工程建设计划给建设单位。
4.3.2计划组在收到施工承包商的预付款收据后,认真核对合同,符合合同规定的由承办部门办理《青岛公司预付款凭单》,然后将凭单与收据一同转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4.3.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3.4合同条款中有对预付款扣回约定的,计划组应在合同约定的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内,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在到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
4.4工程进度款结算
4.4.1承办部门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给财务,计财部收到《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后,按照代扣代缴协议计算应交的营业税,最后确定实际计算金额并付款,结算的最终载止日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按单项工程的竣工取得发票,工程进度款无论是否取得发票都应按结算价款报投资(完成)。单项工程不跨年度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只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于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发票。单项工程工期跨年度的,平时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12月份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应取得本年度内已结算工程进度款的发票,发票金额应合理估计12月份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所估计的12月份工程量与实际当月完成工程量差值计入下一年度,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的发票金额应扣除已取得的发票金额。
4.4.2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5工程竣工结算
4.5.1承包商在承担的工程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已完成工程价值,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一式四份,提交监理公司审核,总价合同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原则以及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工程概(预)算的报价折扣率或优惠率进行计算,单价合同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按按施工图预算(概算)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以及确定的费用水平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21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核和签署工作。竣工结算涉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如符合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费用的规定,可在竣工结算中计入该部分费用。
4.5.2三期办工程技术组、计划组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完成情况,结合工程质量、安全、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等相关情况,对竣工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甲供材的,设备物资组应根据工程实际提供的材料数量和价格,审核竣工结算款中该部分费用并予以核实。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8个工作日,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3工程竣工结算审批:相关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签证并经承包商确认后,由计划组负责根据审批签证情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计部门(人员),由其按照审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经承包商确认后提交《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逐级领导批准。《工程竣工(费用)结算书》的编制、审核、审计、批准工作应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4工程竣工结算款审批:工程竣工审批完成后,计划组将审批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一式四份)分别提交三期办()、监理公司、承包商,作为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凭据,计划组留存一份备查。承包商按照审批的竣工结算,核对往来账务,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可支付余额的基础上,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并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如竣工或费用结算需支付资金较多的,计划组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工程资金状况要求承包商分批次进行竣工结算款的申请。
4.5.5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6质保金
4.6.1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过验收、使用,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
4.6.2在工程质保期满后的14日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质保金结算审签单》,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承办部门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
4.6.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7执行规定
4.7.1工程款结算应严格执行程序,各相关执行部门均应履行审查手续并对技术和经济部分分别审查。计划组和计财部应每月盘点工程价款的支付情况,核对工程余额,杜绝超付或不按规定的提前支付。
4.7.2计划组和计财部在统计报表体系中分别建立工作量完成和资金拨付的统计报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验证。
5.附则
5.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2本办法由计划组负责解释。
第4篇 校园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依据为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实行两人经手制度,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为第一经手人,校园建设管理 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
三、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程序:
1、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监理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书后,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 见必须详细真实、有依有据且态度明确;
(2)总监或总监代表将签署完审查意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上报校园建设管理科各标段土建负责人,经校园建设管理 科各专业集体讨论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各专业人员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会签,并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
(3)施工单位出具已经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收据,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的背面签字并做工程进度款支出记录;
(4)校园建设管理科土建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分管处长 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2、材料设备款(含甲供材料款及甲方代付款)
(1)施工单位在收料单上盖项目部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2)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3)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经手人签 字时供应商需提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会签单),分管处长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校园建设管理科有权拒绝在 工程进度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五、进场材料和设备现场验收与样品不符、实验或测试不合格,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人员有权拒绝在材料设备 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第5篇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1 总则
l 为提高风电工程的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协调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和施工进度,加强进度控制和考核的力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l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工程。
l 必须高度重视进度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并力争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提倡按合理工期组织工程建设,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
2 进度计划的分级、分解
2.1 工程进度计划应采取分级编制和控制的原则,控制目标逐级分解、逐级控制,逐级负责。要通盘考虑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各个过程对进度的影响。应按不同的工程阶段将工作内容逐级分解,分解深度应满足控制的需要,具有可度量性和可盘点性。
2.2 为保证进度计划分解的一致性、完整性和进度控制信息的连贯性,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的项目的划分结构(pbs)和工作分解结构(wbs),作为工程项目工作分解计划编制的标准,进度计划按统一的工作分解结构(wbs)进行分级编制和控制。按统一的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进行进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控制。
2.3 进度计划级别分为:
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
l 一级(综合)进度计划(深度至各子系统,关键交接点,重大形象进度目标);
l 二级(单元)进度计划(深度至单位工程);
2.4 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对资金计划、图纸交付计划、设备材料交付计划、施工准备计划等(统称为关联计划)的制定起着主导作用,同时也受关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直接影响。因此,应加强资金、图纸、设备、材料和施工计划的协调力度,将资金、图纸、设备和材料等施工条件的控制作为进度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l 建设单位应采用网络计划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如p3软件等)进行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可根据施工图纸供应情况,工程进展状况和进度控制要求,按一定时间滚动编制。
l 在项目初步设计开始之前,应提出初步的工程项目工期目标及里程碑(轮廓)计划目标,作为安排初步设计、主设备采购和相关工作进度的依据。
l 工程项目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公司编制后,报省公司、集团公司审批。
l 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批。
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各承包商依据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l 下级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必须依据上级进度计划,上、下级进度计划发生矛盾且无法由下级进度计划调整解决的,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上级进度计划。
l 在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或总体设计)审查时,建设单位应结合图纸、设备交付进度和施工组织安排,审定里程碑 进度计划和一级(综合)进度计划,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审批确定的项目工期作为项目管理工期目标考核的依据。
l 建设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进度计划,确定下一年度内需完成的里程碑和工程形象进度。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作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时申请安排下一年度投资计划,便于控制项目总体进度目标。
4 进度计划的实施与控制
l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通过对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外部条件(如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社会环境)的协调和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应通过对图纸、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的定期盘点,评估进度计划实施与控制的效果,提出下一步的控制要求。
l 进度控制措施是实现进度目标的必要保证。为了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建设单位和各承包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使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应将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进度控制措施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
l 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各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进度追赶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并及时相应调整关联计划。
监理单位应根据一级进度计划组织、协调各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当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并可能导致一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可要求承包商追赶进度或调整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以消除或减少一级进度计划的偏差。
承包商应根据批准的二级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和组织施工,监控二级以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和执行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调整进度的指令。
l 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应定期盘点各级进度计划,出具进度盘点(分析)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将各级进度盘点(分析)报告同级进度计划审批单位(部门)备案,里程碑进度盘点(分析)报告集团公司备案。
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建设单位批准。
l 一级(综合)进度网络计划由监理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 建设单位批准。
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控制,每星期盘点一次。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负责调整,监理公司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
l 关联计划的盘点和调整由相关承包商负责,但应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面认可。
l 应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对于重大工程形象进度和里程碑进度计划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应书面上报集团公司。
5 奖励和惩罚
l 应设计、设备、材料、监理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对承包商的进度控制奖惩措施。
l 对进度控制的考核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