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技术部安全管理规定1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
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技术部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全年目标
1、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死亡率为零。
2、一般技术责任事故为零。
3、微小工作责任事故不得超过一起。
二、责任措施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及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
2、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3、参加编制或审查安全操作规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操作规程,参加或组织技术革新的鉴定工作。
4、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的过程中,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论证,同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6、负责工艺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和内部建档工作,参与工伤鉴定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工艺规程,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及其发放。
8、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经常检查本部门下属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处理,并做到不违章指挥。
10、在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必须服从安全。
行政区域安全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树立安全和危机意识,保证公司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区域公共设施安全管理
1、电梯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空调机房设备的运行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做好安全维护及检查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出现故障时负责及时派人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其它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相关制度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条 单身公寓的安全管理
1、要落实单身公寓安全管理责任人,定期对单身公寓门窗、走廊栏杆、楼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并尽快维修,防止高空坠物、绊倒、摔伤、偷盗等情况发生。
2、综合管理部对员工宿舍用水用电要进行监督管理,特别严查员工乱接电线、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同时要定期检查电线老化、水管破裂、线路漏电等隐患,经常对员工进行用电用水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要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严禁员工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内,鼓励相关人员举报;严格排除宿舍各种火灾隐患,同时树立员工自身防盗观念,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严禁外来不明人员进入员工宿舍住宿或逗留,如有特殊情况,要派专人监督。
第四条 食堂的安全管理
1、要高度重视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堂的蔬菜、大米、食用油、佐料、面粉等物质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防止食品变质、腐烂、中毒等情况,严把质量关。
2、定期安排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有相关疾病,应立即禁止其继续工作并责令进行治疗,以防传染。
3、监督管理食堂的卫生情况,检查食堂相关餐具、碗筷保持干净、定期消毒。
检查食堂大厅的卫生情况,如剩饭剩菜的处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放心的就餐环境。
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
1、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有违章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纠正。
2、管理公司车辆的行车安全,督促司机做好各型号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故障的检查维修。
要求各司机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监督他们不开疲劳车、不开酒后车、不违章、不超速冒险行车,使其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六条 厂区人员安全管理
1、严禁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区、食堂内、宿舍楼顶、露天机器堆放处、车棚内、施工区域等场所;告诫小孩父母对孩子的看管教育以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2、重视对单身公寓女工的安全管理,晚上定时对宿舍区进行巡视,对于夜不归宿者要进行登记并询问去处;晚上尽量不要离开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综合管理部批准,最好要结伴而行,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发生。
3、对于厂区其他所有人员,也要重视其安全工作,经常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相关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做到有理有节,未雨绸缪。
第七条 厂区施工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1、在公司进行厂房新建、改建、扩建、迁建以及技术改造工程时,必须督促施工管理人员注意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
对于施工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2、对于施工的民工要统一管理,禁止其进入员工宿舍、生产车间等场所,以免其带来不要的问题;同时要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检查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并对施工人员生活安排进行管理,有权对他们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3、在对公司线路维修和电器修理时要严防发生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维修操作时要求有多人在场,禁止维修工单独一人操作,同时确保维修人员持证上岗,真正懂维修,有经验,保证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在维护检查工作中,一旦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如不能马上修护或解决,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标注危险图标及提示。
第八条 危险品的安全存放管理
1、公司严令禁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如有发生,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并妥善解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2、对于在仓库、厂区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安全检查监督部必须督促相关人员设置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电力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 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 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元的安全资质审核。
(5) 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 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3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矿长: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安监科: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调度室: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
机电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生产部门: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在开工前10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监测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处理。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
第4篇 工程建设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务管理部门
1、对外省、市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北京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3、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6篇 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瓦斯防治岗位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瓦斯防治岗位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瓦斯防治岗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瓦斯防治岗位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8篇 基建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监督管辖项目及所属企业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和运转情况。
(二)编制本单位年度基建安全策划方案,制定基建安全年(月)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习上级基建安全文件,传达文件精神,起草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文件。
(四)负责制定基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国家及行业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负责开展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指导管辖项目及所属企业落实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六)督促指导所属企业施工分包队伍管理,收集整理合格施工分包队伍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施工分包队伍的专项检查,并督促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七)负责组织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控基建安全重大风险,落实到岗监督要求。
(八)负责本单位基建专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编制安全检查大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十)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基建安全管理竞赛、交流活动。
(十一)监督工程项目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抽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情况。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建安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十三)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9篇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设备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制度。
(3)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对大、中、小修项目按规定验收,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5)负责协调、管理各委外设备设施施工单位及临时施工队,对资质情况严格把关,保证检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
(6)落实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7)负责设备设施事故现场指挥处理,组织事故讨论分析会,制定预防措施。
第10篇 设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计划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和装置(设施)的设计的安全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 负责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保证安全生产“三同时”。
3. 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并负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提出的要求。
4.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 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所选工艺、设备、材料安全可靠。
6. 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终身负责。
第11篇 销售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时应根据公司设备及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力争均衡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1.1.3 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环保规定,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出厂;
1.1.4 外来订货人员来公司考察参观、订货、签约等,要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在我公司内活动期间的安全,并要求其遵守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1.1.5 负责教育本部门员工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加强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所到厂家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和不污染环境;
第12篇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报告。
(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8)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新建、扩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10)负责引进现代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积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1)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第13篇 某部门间生产协作安全管理规定
1本规定生产协作作业指以下几类情形:
部门间产品转道的;互派人员参与生产协作的;借用设备、设施开展加工生产的;技术、营销、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的活动。
2作业现场所属部门对本作业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3多部门进行同一生产作业的,现场作业要确定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4作业现场应有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安保主管部门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管,外来生产协作的人员必须服从作业现场所属部门安全监管和指挥。
5作业的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涉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
6作业现场所属部门的作业人员有权制止外来部门进行生产协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严禁违章操作。
7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8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
9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前要制定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作业方案,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配合,以确保安全。
10作业现场存在有重大危险源或安全隐患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警界线,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区域。
11作业场所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审批(核)、监管、施工、防护等程序进行操作。
第14篇 爆破作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爆破作业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安部门对爆破物品相关的规定,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对运输、存储、领用、退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发生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检查、对爆炸物品要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纠正。发生缺少或多出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加强培训工作。对经管、使用、运输等各类人员要经过公安部门的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件后上岗;非持证人员一律禁止参与爆炸物品相关的活动。
六、制定各岗位人员的相应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禁止串岗、混岗,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交接班手续清楚,定期查库,做到帐实相符。
七、使用爆炸物品时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对周围环境必须进行清理并派出人员警戒;对高压线、光缆等重要设施要进行有效的防护、避免发生事故。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管理部门
1、认真学习、贯彻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生产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16篇 矿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人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