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3 安全费用的管理
4.3.1 各基层单位在每年10月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下一年的安全投入作出全面计划并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预算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技术总监,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审定安全投入预算,并于11月上旬上报企业管理部。
4.3.2 企业管理部会同财务部一起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投入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实施。
4.3.3 财务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4.3.4 需要使用安全费用的部门应编写安全投入报告并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投入预算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季节特点等对各单位的安全投入报告进行审核,并向公司提交使用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5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各单位在使用安全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3.6 财务部和安全环保部要严格控制安全费用的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任意缩减。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和技术总监共同签字。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4.3.7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3.8 安全环保部在每年底应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布。
4.3.9 若发现有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3.10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3.11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5.2 安全投入计划
5.3 经费使用报告
5.4 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2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为提高区属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
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将本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认真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的日查、班组的班前检查和汛期、高温季节、国庆、春节等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综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隐患治理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区安全局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7、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应当对安全系统的设备和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责任人员签字。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帐。
10、认真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安全生产年初要有计划,年末要在总结;对“百安活动”、“安全宣传月”和其他专项整治活动要有方案和总结,并按时将书面资料交区安监局。
11、及时向安监局上报节假日放假值班安排、检维修方案和停工开工时间安排。
12、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负。
13、建立下列安全生产档案:(1)企业内部文件资料档案(2)省市区下发文件档案(3)岗位责任档案(4)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5)会议记录档案(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7)安全检查档案(8)隐患排查整治档案(9)设备维护保养档案(10)劳动用品发放档案(11)职业危害管理档案(12)消防、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演习档案(1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档案(14)事故管理档案。
二、安监局安全监管责任
1、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第3篇 某化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登高作业现场设有防护栏、安全网、安全警示牌,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点下通行或逗留;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应做好上下可靠隔离,电器焊作业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四处喷溅。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塔罐或厂房顶部登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作业,并有专人监护。
3、在化工设备槽、塔、罐,以及框架边沿和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安全网。
4、在石棉瓦、油毛毡之类薄板材料上作业,必须铺设好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工作面如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5、在巡回检查线路上,爬梯护栏要加强防腐防滑,定时刷漆防腐,及时清扫积雪,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6、加强对各种升降设施(天车、吊车、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规程,定期进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杜绝设施带病运行。
7、在特殊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一定要选业务精技术硬的作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并及时消除不安全状态。
第4篇 煤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六方面改革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及化学品的过程。该生产过程除具有化工生产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易易燃易爆物质多、高温粉尘环境多、压力设备多、生产工艺条件苛刻、生产规模大型化、自动化等特点。这些特点都决定了煤化工企业危险因素的聚集性以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煤化工企业做如何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的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一、煤化工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化工行业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安全工作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但是煤化工等危化品企业的安全 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其中安全管理的不科学、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当前管理工作进行改善。
1、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以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以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事故教训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将法规、标准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特点相结合,一套适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管理作用,否则只能是安全管理的累赘。另一方面,规范、合适的制度建立了,就要发动各个方面去执行、落实,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无法发挥其效用。有些企业单纯为了应付检查去制定规章制度,其可行性和执行力度可想而知。安全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你重视它,它才不会辜负你。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原则的重要方式,能够充分增强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安全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也就是说企业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网络,并有鲜明的层次,网络内各部门甚至是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责,实现层层监督,层层考核。不仅要建立上一级对下一级的考核,还要定期组织下一级人员对上一级安全工作做出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做出合理的批评与表扬或经济奖惩,同时争取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地实现全员对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提高安全管理网络中每个层级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只有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反馈机制并行,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不断的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2 、从实际需求出发,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途径。目前安全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是事故发生的时候追究安全教育方面的责任,和平生产的时候对安全教育无人问津,且投入不足。二是安全教育形式化,走过场,不能有效联系实际,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水平不高。要解决以上两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领导层的安全培训。领导层及不仅把握着企业生产经营方向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其安全素质的高低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知识的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对安全生产各方面管理的重视程度、方式方法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领导层的培训首先要形成制度,形式可以灵活,重点是实施一定要到位。有些企业只是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培训虽然档案齐全,但是过程是应付了事,只是走过场,效果微乎其微。
(2) 抓严抓实新员工的三级教育
对于化工企业,尤其是煤化工这种危化品企业,工作环境和内容特殊且大部分新员工属于最初接触安全问题。所以对新员工的培训基本属于的安全启蒙教育,要让员工一入厂就建立对安全工作的正确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和不断学习安全知识、积累安全经验的理念。只有正确的引导才能使 “我要安全”的意识深入到员工心中,充分体现“我要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广大员工逐步在处处、事事都牢记安全,落实行动,每个人都能做到“自主管理”、“四不伤害”,天长日久形成企业固有的安全习惯以及员工头脑中固有的安全意识。
(3)在日常安全培训中应认真贯彻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安全培训工作的成绩不仅是看培训了多少课时,培训了多少人,重要的是看培训是否符合本企业需要、是否真有实效。实施培训阶段,要从师资队伍、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保证安全培训的质量。
建立一支既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是开展安全培训的基本条件,是培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证。根据目前的现状,继续采用“专兼结合,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并注意取长补短。加强教师能力训练,以适应新形势对安全培训的要求。
培训内容的确定要从强化意识、掌握理论和提高技能的需要出发,精心安排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科学设计。重点放在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基本常识和器材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预防、事故应急处理等与员工实际工作切实相关的方面。突出案例分析培训,挑选出适合培训对象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其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的进程、造成的后果或损失、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责任人处理,以及吸取教训,如何防范以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等环节,对学员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培训。案例教学,以案释法,既可以消除学员对学习安全知识理论的畏难情绪,又可以尽快使其从单纯的理论学习转入实际运用,把对安全知识模糊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使学员真正懂得“条条规程血染成,不可再用血去验证”。起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
培训方法要不断创新,任何工作要想不断改进都离不开创新,培训方法应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增强多样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培训效果。要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框架内,从员工的成人学习特点出发,创新培训教学方法。教师传授知识时要注重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要避免机械地按大纲和教材照本宣科,进行一味地知识灌输。可以通过互动教学、手脑并用、集体讨论、课堂和现场相结合,理论与案例有机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增强培训中的共鸣,使安全培训质量得以保证,提高培训效果。
注重培训的针对性。要对参培学员的安全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分析学员填写的登记表,准确把握安全教育应解决的迫切问题,区分层次和轻重缓急,既有应急的补缺补差,也有适应性的普遍提高,还有前瞻性的技能储备,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与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增强针对性,避免盲目性,提高实效性。以避免教育培训内容与学员的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对不同类型学员的指导作用。
第5篇 浅谈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通过放料管接入专用中转桶或清洗干净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桶,在放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放料速度不大于每秒一米,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物料温度一般要求在60℃以下。容器内压力降到常压时要打开放空阀门。在卸尽物料后关闭放料阀门,标明物料代号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物料桶移到十米以外的专用仓库中存放。
三是切断隔离: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盲板的材料要用有一定强度的石棉板或专用增强塑料板。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对关闭的阀门要用塑料袋包扎牢固,防止残余物料溅落。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精细化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指导书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注意不能损坏设备管道的搪瓷或衬塑保护层。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助理到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会商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精馏塔、吸收塔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离心母液。
九是监火: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动火结束后,要在关闭进料阀和关停相连接设备运转系统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供汽升压过程中均应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精细化工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精细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6篇 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炼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设计、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经营单位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 设计管理
第一条 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第三条 设计必须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加工装置匹配能力应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考虑,设备、管线材质按《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2001)、《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02)规定,合理选用。
第四条 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能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
第五条 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宜升高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第六条 设计新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防腐检测、检查工具、硫化氢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防护器材等。
第七条 加氢装置的热高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采用双仪表测量系统。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八条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 原油采购部门应根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能力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
第十条 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并按不同品种原油绘制沿工艺流程硫化氢的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严格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法,合理采用工艺防腐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 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生产、技术设备和和安全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变更情况。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十二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必须根据原油进厂情况,制订相应的加工技术方案,生产允许时应采取高低硫原油混炼措施,把蒸馏装置加工原油硫含量控制在设计值以下。同时优化生产平衡,确保有足够的脱硫能力,使下游装置原料硫含量也控制在设计值以内,保证产品硫含量达标。
第十三条 加工硫含量高过装置设计值的新品种原油时,应根据原油评价报告制定加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从原油进入罐区到液体、气体产品储罐全流程硫的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应按规范做好蒸馏装置“一脱三注”和含硫化氢的分馏塔、汽提塔顶的注缓蚀剂等防腐工作。
第十五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氢气体必须进行脱硫处理后使用,禁止不脱硫直接做燃料。加热炉、锅炉所用燃料油(气)应控制硫含量在设计水平以下。
第十六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蒸馏装置,“三顶”冷凝污水必须经污水汽提装置处理。
第十七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完善工艺措施,严格工艺控制,确保液化气和轻质油硫含量不超标。正常情况下,严禁不脱硫液化气进球罐;如果由于装置停工或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液化气硫含量超标,应改入不合格专用球罐,并对该球罐制订专门的监测、检修、维护和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在停工检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储罐存积的硫化亚铁进行化学清洗处理,并对该设备保持严密监控,避免打开设备后硫化亚铁自燃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九条 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凡污水汽提(包括氨精制)能力不足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
加强脱硫、制硫、尾气回收、污水处理装置的安全管理,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严禁无组织排放,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防止硫化氢泄漏对人员的伤害。
第二十条 炼油厂酸性气必须100%回收制硫,制硫尾气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企业污染源、排放口及厂区环境的监测、综合分析,确保数据准确。
第二十二条 加快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 炼油企业应对加工高含硫原油遇到的安全难题组织技术攻关。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设备管道材质的核查和确认工作,按照《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试行)(中国石化集团石化股份炼[2001]89号)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材质升级计划,消除隐患,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集团石化股份炼[2001]89号),切实做好设备、管道腐蚀状态监测工作,掌握设备管道的腐蚀规律。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设备、管道安全监测。充分考虑硫腐蚀的特点、机理,采用先进防腐技术,加强腐蚀监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部分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涉硫的生产装置,应进行化学清洗或钝化处理,降低设备内的硫含量,并采取氮气保护等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重腐蚀和设备损坏。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是社会和谐的永恒主题,安全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关于安全的话题已经举不胜举,安全关口把不好,可能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一个家庭的幸福受到破坏,一个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我公司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氛围做以下几点
1.在近几年来生产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经过会议都有相应的对策,今年新任的基层干部占公司比例还是想较大的,在今后工作中还要像老干部多学习,上班是要多走多看,预防跑,滴,漏的现象发生。
2. 维修作业时,必须对该设备停产,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安全和防护措施具备的前提下进行。
3.正确劳保着装,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设备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子要扣紧。
4.安全帽必须保证帽带扣索紧,帽子与头配戴合适,由于在设备内部作业施工空间不足,很可能出现碰头现象,还要保证帽芯与帽壳间留有一定缝隙,防止坠物打击帽子后帽芯不能将帽奏与头隔开,帽壳直接压在头上造成伤害。因此,帽芯内部要留有够的缓冲距离。
5. 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在一些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内作业要穿戴防酸、碱等防腐手套,手套坏了要及时更换,尤其是夏季作业手出汗多,会降低手套的绝缘性能和出现打滑现象,所以应最好多备几副手套。
6.劳保鞋要采用抗静电和防砸专用鞋。所穿的大头皮鞋,鞋底应采用缝制,不要用钉制,同时要考虑防滑性能,鞋带要系紧,保证行走方便。
当前,化工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 但是,由于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生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更多,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 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
许多领导者片面追求生产进度,严重轻视安全工作,将“安全第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政策上、措施上和制度上搞得都是生产第一。只求自己任期内不出事故,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更不愿进行长远的安全规划和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少事故看起来是发生在职工身上,但根子还是因企业领导者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一种松懈的状态。当然,不少企业领导者也抓了安全工作,但因认识不到位且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工作常常抓不到点子上,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不能上档次、上水平。而造成如此种种后果的主要原因又是企业未真正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公司虽然制定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仍然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如前段是又有吸烟被抓的现象,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人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化工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公司安全宣教培训工作说起来都知道重要,但实际工作与要求差距甚远。首先是力度不够,大多走过场。宣教培训工作许多企业也都搞了,钱也花了,但大多流于形式,根本未按有关法规对学时、内容、考试等严格要求进行,因此,实效性很差。其次是覆盖面窄,安管人员培训多,生产人员培训少,未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其三是秩序十分混乱,公司发个通知就可搞有的甚至课都不上,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4、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安全工作只是安管部门的事,与生产无关。负责经营的相当一部分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了解,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生产部门只顾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而常常忽视安全,与安管部门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因此出现生产与安全“两张皮”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理念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企业领导者,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安全发展就是要零事故发展。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零”理念坚决落到实处。二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确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领导干部坚持靠前指挥,坚持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好。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作为中心任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四要牢固树立求实创新的理念。公司各工段都要立足找问题、查弱项,深入分析,扎实改进,深化安全管理规律的研究,实施安全管理创新,探索安全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要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职责,制定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干部怎样抓安全,怎样抓好安全,使各级干部在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检查落实时,按照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行为规范约束自身的管理行为。同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严格考核。二是规范工人安全操作行为,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岗位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让员工从上下班、班前会、操作等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和操作习惯,使员工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工作现场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于管理的可控状态,并形成规范的激励和惩处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同时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做到每起事故都能找到与事故责任相对应的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因此,公司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具体实践中,一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二是要注重培训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通过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培训和班组长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班组长事故预防、职业危害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注重效果考核。要对各类安全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与考核,凡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上岗。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从而适应化工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要站在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努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公司安全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以安全为主题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全方位筑牢每一条安全防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力争实现“零”重伤奋斗目标。
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确保化工安全生产的总则。目前,随着化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于实际生产的同时,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并及时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
第8篇 化工企业大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一般每年都要全厂停车进行设备大检修,而年度设备大检修作业具有全厂停车,检修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多,涉及面广,又多工种同时作业,故危险性比较大,如安全管理稍有放松就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采取下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就可以确保全厂年度设备大修安全地进行。
一、大检修前的安全准备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单位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
2.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同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
4.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防酸胶鞋等。
二、大修前的安全检查
1.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认真进行检查或检验,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2.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防护栏杆、固定式钢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对设备检修用的盲板应按规定逐个进行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对有化学腐蚀性介质或对人员有伤害介质的设备检修作业现场,应各有作业人员在沾染污染物后的冲洗水源。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现场,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8.需断电的设备,在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有人作业”的安全标志及锁定。
三、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
1.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或停车操作票进行操作,停车操作票在使用后应存档备查。
2.抽堵盲板作业必须按《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hg23013199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必须编制清洗置换方案。置换时应切断一切有毒有害介质来源,并严防有毒有害介质倒回设备或管道,危及设备置换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置换后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办好设备交接手续。被清洗设备上的有关电源必须从配电盘上予以切断,拨出熔断器及锁定。
4.主要阀门、电气开关挂上禁动牌或锁定,危险地区挂上警告牌。
四、检修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
1.厂内严禁吸烟。
2.动火作业必须按危险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严格遵守一个动火点办一个动火证的安全规定。
3.如需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进塔入罐安全作业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所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5.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暴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两瓶之间应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6.乙炔气瓶、氧气钢瓶内气体均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余压。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7.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切断电源,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8.动火作业时,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动火六大禁令》。
9.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10.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如汽油、香蕉水等清洗设备、地坪、衣物等。
11.禁止用氧气吹风、焊接,切割作业完毕后不得将焊(割)炬遗留在设备容器及管道内。
12.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消除残火,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五、严防进塔入罐作业中毒窒息
1.凡进入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作业,均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2.未经处理的敞开设备或容器,应当作密闭容器对待,严禁擅自进入,严防中毒窒息。
3.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该设备、容器必须与其它存有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或管道进行安全隔绝,如加盲板或断开管道,并切断电源,不得用其他方法如水封或阀门关闭的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安全分析合格。
4.若检修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检修人民感觉异常,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或容器。若需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须对设备或容器重新进行处理,重新进行安全分析,分析合格,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
5.在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根据设备或容器的具体情况按规定搭设安全梯或架子,并配备救护绳索,设备或容器外设监护人员,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6.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应按规定佩带防护器材。
7.谨防设备或容器内解析出有毒有害介质,必要时应增加安全分析项数,加强监护工作。
8.作业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材。
9.严禁在雷电天气的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内进行作业,以防在塔内作业的人员被雷电击伤。
10.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溶液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线装置的,在此种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必须将放射线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到放射线的损伤。
六、防触电事故
1.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2.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允许工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转移、间断、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妥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不准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将电源开关处熔断器拆下并锁定,同时挂上禁动牌。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上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地线。
5.一切临时安装在室外的电气配电盘,开关设备,必须有防雨淋设施,临时电线的架设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电气作业人员检查合格后,贴上标记,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装置。
7.电焊机应设独立的电源开关和符合标准的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须绝缘良好,并易辨认。一次线路中间严禁有接头。
8.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并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设备交出检修前必须联系电气车间彻底切断电源,严防倒送电。
9.一切电气作业均应由取得特种作业证的电工进行,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10.作业现场所用的风扇、空压机、水泵等的接地装置,防护装置须齐全良好。
七、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1.高处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2.患有“高处作业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按规定铺设固定跳板,必要时跳板应采取防滑措施,所用材料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脚手架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4.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输送物料时应用绳袋起吊,严禁抛掷。易滑动或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5.登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架,并加以固定,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要严防触电、化工放空和其他作业的干扰和伤害。
8.高处作业须视现场状况设置警戒区,挂警示牌。
八、起重作业安全
1.起重机械、器具必须事先检查合格,粘贴“检查合格证”,起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2.操作或指挥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起重特种作业证”,无证人员严禁操作或指挥。起吊重物前必须进行试吊。
3.凡起吊5t以上的物件,必须按规定办理起吊作业安全许可证。起吊20t以上的物件,或虽不足20t,但起吊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均应编制起吊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起吊作业现场须设专人监护或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4.不得利用工艺设备、管道、管架、电杆等做吊装锚点。如用构筑物做锚点,须经机动部门审批。
5.起吊作业的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6.大型起吊作业现场应设警戒区,设安全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7.使用卷扬机进行起吊作业时,其安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8.当重物起吊悬空时,卷扬机前不得站人。
9.正在使用中的卷扬机,如发现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绕向不正,必须停车后方可校正。
10.卷扬机在开车前,应先用手扳动机器空转一圈,检查各零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再进行作业。严禁超载使用。
九、防机械伤害
1.所有机械的传动。转动部分及机械设备易对人员造成伤害的部位均应有防护装置,没有防护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2.机械设备起动前应事先发出信号,以提醒他人注意。
3.打击工具的固定部位必须牢固,作业前均应检查其紧固情况,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清理电缆沟,抬运盖板,以及搬运笨重物件时,应统一指挥,协调动作。
十、厂区交通安全
1.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划,严禁扒车、抢道、人货混装。
2.电瓶车上严禁站(蹲)人。
3.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4.动土作业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土证”,在道路上断路动土时,应没安全设施,夜间须悬挂红灯,以提醒他人。
5.严禁车辆和检修用的设备、材料占用交通道路,需临时占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防中暑
1.化工年度设备大检修期间通常为盛夏季节,因此各检单位应备足防暑降温用品,以供检修人员使用,严防中暑。
2.各单位所供防暑降温饮料等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防止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发生。
3.在确保大修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各单位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以避开高温。
4.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职工过度疲劳。
5.职工医院要组织医疗小分队,加强大修期间巡诊医疗。
第9篇 化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用电安全问题:变压器,易触电。裸露外部的电缆,漏电伤人,禁止靠近及接触电缆或禁止带电作业。
2、储存挥发性原料库房,防止原料蒸气见火爆炸,注意通风、避免受潮。
(防范措施:a.防止静电起火;b.电线线路及灯须用防爆装置;c.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
3、储存物料弄清楚物料性质,避免性质抵触的物料发生泄漏,造成本应避免的危险。做好物料泄漏应急救援措施。
4、生产挥发性产品过程中,防止原料蒸气中毒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见火发生爆炸。作业过程中,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好和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以防产生火花发生爆炸。
5、打开车间(平开的)大门时,应将大门须固定住,以防大风将门刮倒伤人。
6、室内禁止私接乱搭电线,车间电线与铁接触的地方注意磨损漏电。
7、生产区域禁止使用明火,动火实行“动火报告制”。
8、储存氮气、氧气、乙炔等等气体禁止靠近热源。
9、每年4—10月期间,挥发性原料和成品禁止露天储放,原料或成品应少或不储存。生产的产品应及时发运。
10、禁止在生产粉尘场所喝水,以防扬尘进入口中损坏身体。
11、生产结束后,饭前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饭前以防有毒物品进入口中发生中毒事故。
12、进入厂区内车辆应限速行驶,必要时应带上防火冒,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13、生产挥发性产品装桶后桶盖一定拧紧,防止液体挥发产生蒸汽而发生危险。
14、.雷雨期间,禁止到霹雷设施附近,禁止打手机,以防雷击。
15.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避免强烈的碰撞和摩擦。卸铁桶装料应在松软地方。
当然,原料储存、使用、运输,不同的物料有不同的要求,针对具体的物料采取相应措施。
第10篇 化工企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的实验室(或称化验室、分析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地对产品物料进行分析、测试,配合装置生产,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由于在分析、测试过程中涉及的样品较为广泛,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和手段也很复杂,既有有机分析,也有无机分析。同时,经常性的接触水、火、电、各种化学试剂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经常与各种生产装置、储运装置打交道,如果稍有不慎,往往会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或火灾、爆炸、触电、中毒及人身伤亡事故。另外,在有的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往往只注重生产安全而忽视了实验室安全,结果导致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济南石化集团近几年生产车间几乎没有发生任何事故,而实验室却连续发生了几起酸、碱灼伤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生产安全管理同等对待。那么,如何才能搞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呢
1 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成立安全组织
实验室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人员的安全职责、仪器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全常识、化学试剂存放标准、取样安全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等。在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要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实责任到人。
实验室安全组织主要由实验室负责人及各班班长组成,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1监视所负责工作区的日常情况,研究安全工作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2定期检查所负责的工作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止违章行为。
1.3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法规、化学危险物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急救措施及生产装置工艺规程等知识的学习。
2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2.1防火、防爆措施
2.1.1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1.2实验室要符合防火规范。
2.1.3化学试剂的储存要分类,严禁易燃易爆物品与助燃物、氧化剂混放。遇水燃烧的物质要注意防水、防潮。有毒有害试剂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
2.1.4实验用的各种气瓶的存在、使用要严格遵守规程。
2.1.5防护器材、灭火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良好使用。
2.1.6各种仪器及电气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及电气火灾事故。
2.2防中毒措施
2.2.1要了解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规范取样口,防止取样过程中出现中毒事故。
2.2.2对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剧毒物品要加强管理,专人保管,严格发放,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2.2.3实验室要加强通风,有毒有害物品的分析要在密闭的通风橱中进行。
2.2.4建立毒物登记档案及毒物周知卡,使工作人员了解毒物的性质及急救措施。
2.2.5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遵守个人防护规则,穿戴好防护用品。
2.2.6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实验室的冰箱内严禁存放食物。
2.3防腐蚀措施
2.3.1化学试剂的存放要符合规范,药品库要保持通风,容器要密闭,酸碱不能混放。
2.3.2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要远离有精密仪器的实验室。
2.3.3取放腐蚀性试剂及样品谨防溅出灼伤皮肤,损害仪器设备和衣物。
2.3.4酸、碱废液要经过处理后排放,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
2.3.5搬运、使用腐蚀性物品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 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人人员的安全意识及个人防护能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提高大家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4 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电气设备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工作日记和事故登记本的记录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讨论。
5 每一个实验室都应建立一套预防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则及处理事故的方法。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其特定的工作范围、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第11篇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生产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未有效控制之前不得组织生产。
(2)负责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实现企业安全目标。
(3)编制和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技术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积极组织对生产操作员工技术培训考核,使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
(5)参与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审批与生产有关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推广安全标准化作业,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吸收应用安全管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7)参加企业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8)负责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当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12篇 化工企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断电,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不得带病作业或擅自维修
2. 遵守安全用电守则严禁私拉电线和拆、改装电气线路,不知电气、设备性能和用途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开关
3. 使用地拖电线时要检查电路的完好情况如有破损应立即更换
4. 使用完时要将设备与电源的线路断开并将移动设备放置于指定地方
5. 电气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保养时必须断开电源
6.不得将裸线直接插入插座
7. 下班时必须要关闭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电源开关
8.电气的危险性:
8.1电能对人造成电击或电伤(电击:电流通过于人体,机体组织受到刺激,肌肉不由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造成的伤害)(电伤: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可能至人于死亡或至残等
8.2发现触电的抢救方法: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东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或触电者的裸露身躯。
第13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消防责任
第七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八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本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纪录;
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各单位要制定禁烟禁火制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维护台帐。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适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帖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办好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的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消防组织
第二十二条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军事化、专业化管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继承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错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检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有关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9)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补救初期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五章 宣传与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二十九条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第六章 基础设备与装备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第三十一条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置、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何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放火、防护、训练器材和监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
第七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必须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情。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四条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⑴使用各种水源;
⑵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⑶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⑷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⑸为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⑹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单位请求增援。
第三十五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偿。
第三十六条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规定要求对方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第三十八条消防车(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先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八章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凡《消防法》中已经作出规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规定进行;违犯《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犯公司防火规定,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
2、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穿易生产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犯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7、不执行火场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艇)通行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1、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犯《消防法》的;
2、无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3、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
4、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
5、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7、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发生火灾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14篇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并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由于工艺、装置或人员的因素都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静电而引起事故的情况,在精细化工企业曾多次发生过;装置安稳运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本条件,相反,一次事故停车就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避免静电产生事故是企业应该重视的话题,只有在生产中认真分析静电产生的原因,预测它的危害,对静电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患于未然,才能把静电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静电产生的原因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25×10-8 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其次,因物体电阻率的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转移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010~1015ωm时,能产品危险的静电,而在1013ωm时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015ωm或者低于1010ω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06ω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的问题。静电的危害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二是可能产生电击。静电产生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三是可能影响生产。在生产中,静电有可能会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降低产品的质量。此外,静电还会引起电子自动元件的误操作。静电的消除措施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即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属于中和法,一般企业都采用接地的措施。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化工企业预防静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防止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静电接地连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环,可采取静电跨接、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方式,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取正确的接地措施。
1、固定设备(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离心机等)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盖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2)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器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起间距不应大于30m。(3)有振动性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不准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4)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5)固定设备与接地线或连接线宜采用螺栓连接。(6)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法兰、胶管接头等),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
2、管道系统(1)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2)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3)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4)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5)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3、人体静电接地(1)操作人员在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正确使用各种防静电防护用品,不得穿戴合成纤维及丝绸衣物。(2)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二)工艺控制法危险化学品在管道中流动所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降低流速便降低了摩擦程度,可减少静电的产生。主要控制措施有:限制物料输送速度,管径越大,速度要放慢;灌装液体物料时,从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反应釜内易燃液体的搅拌速度;在灌装过程中,禁止用检尺、取样、测温等现场操作,应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操作;设备和管道应选用适当的材料,尽量使用金属材料,少用或不用塑料管;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静电的管理措施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自查为主,车间要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每年指定电工班检查一次,也可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安全管理部门对职工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
静电对化工生产是有危害的,但也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正确认识静电产生的原因,分析静电产生的过程,制定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做好防静电设施的维护、检测和检查工作,才能够彻底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第15篇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据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分管负责人、部门正职对企业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参与生产区域内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实施。
(4)认真检查督促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5)生产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汇报,并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6)生产现场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件及事故发生。
(7)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16篇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石油化工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石油化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石油化工产品的应用已渗透到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由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由于其特殊性,自身存在着众多危险源,在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或低温低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甚至产生极大的火灾及爆炸危险,所以组织安全生产的难度较大。
本文就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结合hse管理体系做了比较系统全面的介绍,并且简单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
现代石油石化生产技术的发展,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由于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不仅给企业带来了高额的经济损失,也使石油石化产业长期处于高能耗、高污染、高破坏的境地。
一、石化安全生产面临形势与现状
随着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迅速发展,面临的挑战和竞争是前所未有的,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愈来愈多,特别是关于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潜在威胁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超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储存装置的日益增多,重大危险源的数量不断增加;
2)化学品经营、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大量流动危险源;
3)大量长输油、输气的管线建设,由于横跨不同地区,所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构成了新的危险因素;
4)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薄弱,很多化工企业建在市区,或十年前处于城市郊区但现在已被城市包围,居民区、生产区混杂,特别是城市加油站、加气站均建于市区,并有相当数量建在人口密集区,潜在危险性增大。
安全生产形式十分严峻,加强安全管理的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随着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安全管理部门积累并探索出大量组织安全生产的经验。
二、大力做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石油化工安全生产规定: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档案、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且要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防范、监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石油化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首先要考虑的是人的安全意识教育,让安全教育深入人心。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家局2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职工的操作技术培训,推行上岗资格取证制度,经常不断地开展反事故演练,练就职工过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识别安全隐患的火眼金睛,增加安全生产的保障系数。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推行hse(健康、安全、环境)体系管理。hse管理体系将健康、安全、环境融为一体,将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的天性逐步变为保全生命质量、保护环境的持续利用与追逐利润并重,使企业的管理目标特别突出了人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心,围绕工艺的每一个环节,抓好一岗一责制的落实,做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抓安全生产,逐步形成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
近年来,石化企业的安全教育可谓声势浩大,每年的第一份文件、第一个会议的内容都是安全生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表彰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等。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班组事故预想发布会、反事故演练活动等,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以提升。中石化一贯坚持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命的思想,大力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卫生科技“十五”发展纲要和2023年远景规划》
其次是设备的安全管理。
主要通过以下三点实现:一是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领导负责制度,对一些大型反应器、压缩机、燃烧炉等关键设备实施单位领导负责制,查找并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是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中心环节,领导带头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二是要建立常年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发动职工针对生产控制的每一个环节查找隐患,大患大治,小患小治,绝不拖延,以看板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说明隐患的名称、部位、治理期限等;三是加大用火、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化工装置在停工检修、扩建或临时抢修状态下,必须加强动火条件的确认、审批、监护制度及作业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加强教育,对不符合作业条件的坚决制止。
第三是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对于化工原料产品也建立关键部位领导负责制度,做好安全流畅生产和销售经营。由于危险化学品所固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使得安全问题尤其重要。目前,我国的石油化工安全形势比较严重,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频繁,已成为制约我国石油化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总体思路是:实施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运输到经营、废弃全过程的动态“户籍”式监控管理,尤其是剧毒品、爆炸品全程的监控管理,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控,长输管道的监控管理。
当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针对危险化学品已经采取系列措施:
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立了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制度;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定点审批制度;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准购制度;危化品运输企业资质条件认定和通行管理制度等。
2、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安全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加强政府执法监管力度和部门履行职责能力,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和整治隐患,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厂和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
3、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杜绝“三违”现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安全标准化活动。该《安全标准化规范》共有10个a级要素、51个b级要素。这些要素从系统管理的角度覆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各个方面,是提升安全的重要手段。应该说,考核机构对照每个要素给企业进行考评,能够分析得出企业目前的安全状况。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可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将传统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加强企业'双基'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建设进程。同时,政府部门根据考评结果,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把它作为发证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依靠科技进步,加大隐患治理和技术改造。贯彻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科技投入,研发、继承和推广石油化工安全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利用现代化信息,不断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预警能力。
5、开展联合执法,完善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在危化品安全监管上,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特别是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水路安全监管,建立区域化学品运输安全监控体系,联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各地、各企业要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对已发生的化学品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教训,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另外,加大安全生产技改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技术含量,可以利用计算机编制安全生产监控软件,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形成现场管理与网络管理双管齐下的良好局面。
另外,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坚决排除。
三、应急管理体系
(一)建立预防好措施使安全预警疏而不漏
预防措施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hse管理的一个重要要素。hse管理目标是“通过对员工进行hse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促进员工的hse意识;最大限度地查出事故隐患,使事故发生率逐年减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安全生产实施‘四杜绝、三不超、一稳定’;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把对环境的影响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企业hse方针是“遵守所在国和地区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预防控制体系是石化工业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对降低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系数意义重大。
第一,要正确识别石化企业生产的危险源,按照相关标准对工艺生产控制过程中的诸危险要素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要素和预防重点,建立近期和长远的防治计划,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及时整改。
第二,建立切实可行的事故隐患应急处理系统,围绕石化生产中的具体环节,按照hse体系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理方案,有效地抑制突发事件,减少社
会危害和企业经济损失。
第三,加大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石化企业的安全主管领导和部门必须将隐患治理和安全监察始终列为企业的头等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管理监察体系,积极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升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监控能力和水平。
组好检查与监督工作
检查与监督是实施hse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检验hse管理体系好坏的一种有效手段。企业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保养制度、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管理人挂牌制度、生产运行记录台账等,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装置的安全高效运行。企业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检查与抽查等,能够有效地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实施。要严格按照hse管理规范要求执行,确保了施工质量,按时完成治理达标工作。对重点生产装置、关键部位、油气站、库等都制定了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安全应急措施,防硫化氢中毒安全防范措施,触电抢救应急计划,油、气运输安全应急计划,井控应急计划,油、气储罐泄漏与灭火应急计划等。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是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才能控制事故源头,确保安全。如钻井一公司对新井位的确定,首先是对井下地质、周围环境、搬运、安装、钻井等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事前管理,心中有数。其次,在钻井作业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明确。去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oo7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对于石油化工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四个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储运事故灾难预案》、《陆上石油开采事故灾难预案》、《海洋石油开采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实现安全发展,就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共同促进石化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事故处理
石油化工行业具有野外、高空、高温、高压、生产工艺复杂多变、生产装置大型化、作业过程连续化、生产原料及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易腐蚀等危险特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些国内外的事故案例给了我们很好的安全警示。
化工安全事故处理基本形式有事故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
其基本任务是
1及时控制危险源
2抢救受伤人员,这是重要任务
3指导群众防护
4做好现场清理,清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
5处理后要做好统计分析
一般企业为紧急事故处理做好设备和设施,比如:应急电话、常用药品、急救药品、消毒用品等急救物品和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等。
1.1大力宣贯hse管理体系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
《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指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油田企业基层队hse实施程序编制指南》等14个企业标准。
hse管理体系
可简单概括为:
危害识别;
风险评价;
风险控制;
持续改进。
3几点建议
a)加大宣贯hse标准的力度,大力宣传实施hse的重要性、必要性;
b)强化全员hse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
c)要注重hse的总结和评审工作,以利改进和提高;
d)着重加强对基层队、站领导及业务骨干的hse业务指导;
e)实施hse管理,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夯实基础,然后逐步推进,整体实施。
随着hse管理体系的不断推广实施,全员安全意识正逐渐提高,安全基础工作逐年得到加强,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