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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19:42:05 查看人数:46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第1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

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

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

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1、防火区携带火源的;

2、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不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

3、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将芯线插入插座或无漏电保护的;

4、爬火车、钻火车或从二节火车皮之间通过的;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

7、启动本岗位以外设备的;

8、起重机运行时,在起重物下通过或停留的;

9、当班时睡岗、脱岗、串岗的;

10、在有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在潮湿地点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的;

11、从高处向下随意扔物品的。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处以50—200元的违章罚款。

(一)、违反防火防爆制度规定

1、电焊工切割动火时,未设置接火盘、配备灭火器、在易燃易爆场所没有监护和收尾清理焊接残渣的;

2、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和压力表失效的;

3、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暴晒、混装混放或碰撞、滚动的;

4、施焊期间,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的;

5、进入设备(含容器)内无措施的;

6、用导轨、建筑物钢筋、钢丝绳和设备本身作为电焊机接地线的;

7、电焊机用完未关闭电源的;

8、其他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低压0.1米,高压0.7米,绝缘杆0.3米之内作业的;

2、电工作业不用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的;

3、私接乱拉或在电缆上搭挂物品的;

4、没有实行“谁停电、谁送点、谁签字”制度的;

5、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停电标志牌”的;

6、其他违反电气操作规定的。

(三)、违反特种设备作业规定

1、起重机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站在吊运物品上的;

2、其他违反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背着安全带不挂保险钩的;

2、未站在砂轮两侧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作业的;

3、多工种联合检修或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设置红线警戒围栏和检修牌)的;

4、擅自拆除或毁坏机电设施、建筑物等有关设施的;

5、抡大锤时戴手套或未系戴安全帽的。

(五)、违反工作现场规定

1、无故使用消防设施的;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不全的;

3、发生事故后,不执行事故应急中心命令抢险的;

4、从高处向下扔东西无措施的;

5、违反工作现场安全规定的。

(六)、违反运行安全操作

1、钻入运行设备下清扫、检修的;

2、违章指挥的;

3、在带有传动设备运行周围工作,辫子没有盘起的,衣服敞开的,袖子没有系扣的;

4、设备开动前,不检查设备附近有无检修作业人员的;

5、危险场所作业,没有监护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6、触摸旋转部件的;

7、其他违反运行安全操作规定的。

(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1、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

3、工作期间内,打扑克、干私活、织毛衣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4、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的;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1、不按计划组织安排培训和组织不力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一次不及格的;

3、对本工种规程制度不熟悉的;

4、违反培训纪律的;

5、其他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九)、道路交通安全

1、无公司发放准驾证开车,没有执行矿区通行规定的;

2、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超速的;

3、手刹、制动、转向、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清扫工上岗不穿标志服和不瞭望横穿马路的;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

第三条 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质量标准化检查出来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罚款200—1000元;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电器设备隐患

1、电缆漏电的;

2、将机电设备保护甩掉没有及时恢复的;

3、电器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合格和仪表指示值不准,波动损坏的;

4、带电设备的裸体无保护盖,有裸露芯线的;

5、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的;

6、设备和照明设施拆除后,未切断电源或切断后线头无绝缘处理的;

7、电控柜没有上锁或锁子损坏的。

二、电焊机、气瓶和手持电动工具隐患

1、电焊机电源开关无单独设置,二次端子线未用螺栓连接,裸露的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没有安全防护罩的;

2、电焊机没有短路、漏电保护和焊把钳绝缘不好的;

3、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

4、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的;

5、使用外壳、手柄破裂、插头开裂和保护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的手持电动工具的;

6、手持电动工具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

三、设备保护隐患

1、炉排跑偏不及时处理的;

2、起重机、电动葫芦保护装置失效的;

3、钢丝绳无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并未做记录的;

4、安全阀、压力表和电工绝缘用品校验过期的;

5、除尘器停止运行的;

6、检修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

7、孔、洞、坑、井、壕和池的盖板或防护栏不全及损坏的。

四、消防系统隐患

1、消防泵启动5分钟后无水或消火栓开阀后无水的;

2、损坏自动灭火器、喷淋阀的;

3、灭火器、水带或水栓不全、失效的;

4、火灾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火灾报警系统击碎按钮失效的。

五、高空坠落隐患

1、梯子有断层、有油污,梯脚无防滑垫和防护措施的;

2、梯子靠在窗户、窗框和圆柱物体和电缆上的。

六、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

1、漏油、洒油、漏水的;

2、安全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3、卫生差、记录不全的;

4、新工人培训,交接班等记录不全的;

5、拖延报表等相关安全资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规定的

第四条 凡是发生事故的责任班组,全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集体,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筹资5万元安全奖励基金;

2、对各类违章作业所罚款项;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励兑现办法

每季度兑现一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申报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该单位安监员现场确认 该单位安全副科长认定签字 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监站 安监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罚款程序

一、罚款方式

1、安监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违人员”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下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

2、结合安全奖励查出“三违人员”,经研究审核确定罚款金额。

二、罚款收缴及管理

1、100元或低于100元的交纳现金,100元以上的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全部交到物业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户进行管理;

3、罚款只用做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活动项下。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安监站。

第2篇 物业公司小区安全管理服务规定

物业公司项目小区安全管理服务规定

一、公司辖区内各小区设立24小时治安巡逻保安,做好巡逻台帐及交接班记录,规定人员必须签字并注明时间。门岗保安必须做好外来车辆和人员的进出检查登记,次日由小区园长负责检查并确保小区对讲通讯的正常使用。每周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抽查。

二、公司辖区内各小区电梯专人负责,做到按期维保、定期检查并做好维护及检查记录,规定人员必须签字并注明时间。做好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及时解决因电梯故障造成的各种事故。

三、公司辖区内小区二次供水管理,由公司与各园区签订二次供水管理责任书,小区园长为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照二次供水管理相关规定,监管小区水箱的清洗、投氯消杀及日常看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公司分管经理定期巡查。

四、公司辖区内各小区消防设施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并组织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小区园长做为小区的消防责任人,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及保管、楼幢单元及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公司分管经理负责各小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定期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五、公司辖区内各小区的安全宣传,如“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栏内安全防范小常识的更新、消防等警示标语的制作。”小区监控室的日常管理,监控记录的存档和监控室人员的交接班记录,做好突发事件防范的应急方案。

六、各园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小区园长为小区责任人,组织人员应对火灾、异常气体、刑事案件、管道和电力、高空坠物等造成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3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明确规定的职责及权限、有效的内部沟通及体系的策划和评审,实现顾客满意及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容许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目标。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立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确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提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资源,主持定期开展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4.0管理程序概述

4.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4.1.1营建并保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4.1.2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及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3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

4.1.4确保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获得必要的资源。

4.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公司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4.2.1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4.2.2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公司的要求;

4.2.3使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4.3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和颁布

(1)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各部门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草案。质量方针应包含满足顾客要求,环境方针应适合组织的环境因素的特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的性质和规模,方针应包括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包括持续改进体系及其有效性、绩效的承诺,为目标制定提供框架。

(2)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公司内进行颁布,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需要时向相关方提供。

4.3.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经总经理批准颁布后,应在方针的框架下,结合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各职能及各层次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现。

4.3.3总经理定期评审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必要资源。

4.3.4当公司运作(产品、活动及服务)及业务内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状况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及经管理评审、相关方要求改变时,按照持续改进的承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及时作相应修改或重新制定,并将有关变化通报全体员工及相关方,以确保适宜性及持续改进,具体见《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4.3.5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见本手册2.1章节。

4.4策划

4.4.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总经理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持续改进的承诺相一致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应包含满足顾客需求的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结合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特点,考虑其风险、可选技术方案、法规要求及相关方意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应制定管理目标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案,确保目标的实现。目标的管理执行《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1)品质督导部依据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提供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

(2)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草案。

(3)在建立和审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到法律法规与其它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自身的产品服务特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特点,技术与财务因素,运行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经总经理审批后,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控制。

(5)当由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等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对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审查,并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4.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并通过管理评审确认策划的结果。当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要保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4.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1)品质督导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处根据公司/管理处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目标、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目标,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环境和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管理者代表批准。

(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责任部门(人)及权责分工、完成时间、实施措施等基本内容,并形成文件。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部门管理方案并实施。

(4)品质督导部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实施情况报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评审。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时发生目标修改、生产活动及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变化、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等变化,需对管理方案进行及时修订补充。

(6)管理评审的结果可导致管理方案的修订。具体参见《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5职责权限与沟通

4.5.1职责和权限

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充分考虑了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适应,组织架构及职责见本手册《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5.2管理者代表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总经理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确保在全公司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及安全生产的意识;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确保体系的持续改进。

4.5.3协商和沟通

公司建立《沟通与交流程序》,规定公司内部沟通及外部协商交流的渠道及方法,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体系的顺利实施。

(1)公司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程序的制定或讨论评审,公司工会指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改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状况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事务上有知情权,知道谁是管理者代表,谁是员工代表。

(2)内部协商和沟通

公司内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采用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协商与沟通,信息协商与沟通结果应予以记录,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

(3)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

——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文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鼓励双向交流,其中包括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与危险源;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由相关部门做好接收、发布和登记、答复;

——外部信息的处理和决定,以文件形式给予记录,以便跟踪和查询,并传达至相关部门及人员,答复外部相关方。

——公司内、外协商和交流均执行《沟通与交流程序》。

4.6管理评审

4.6.1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举行,每年至少一次,总经理主持会议。通过管理评审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绩效及改进建议,各部门确保提供评审所需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4.6.2当公司组织架构或外部环境、相关方要求、第三方认证、产品、活动及服务、法律法规或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或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增加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4.6.3评审输入内容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2)相关方的反馈;

(3)过程的业绩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4)客观环境及公司的业务的变化;

(5)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6)以往管理评审跟踪;

(7)可能影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需要;

(8)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建议。

4.6.4评审应针对以下问题给出结论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2)顾客要求有关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3)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

4.6.5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的记录及评审意见编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4.6.6管理评审形成的决议项目,由品质督导部负责实施检查和记录,并在下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上汇报其实施情况。

4.6.7管理评审资料由品质督导部按相关要求归档保存,以便检查和查阅。

5.0支持性文件

5.1《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5.2《沟通与交流程序》。

5.3《管理评审程序》。

5.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第4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目标管理方针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目标及管理方针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针

诸多事例表明:产品和服务的优异品质,环境保护的优秀业绩,保证员工安全与健康的良好记录,是一个先进的现代化的企业标志,正基于此,本公司决定依据iso9001:2000、iso14001:1996、ohsas18001:1999三个标准建立一个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的管理体系。我们郑重向用户、向社会承诺我们要以一流的服务,科学的管理为广大用户提供'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服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为所有相关方提供优美适宜的环境。为此我们将坚持:

1. 创建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2. 以用户满意为衡量我们服务工作的最终标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3. 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员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意识以及岗位工作与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相关问题的理解能力,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5. 将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公诸于所有员工及相关方,使其在公众中生效。我们要与合作伙伴一起,不断提高我们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实现持续改进。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的健康,不破坏自然环境。

6. 加强污染防治,减少以至消除现有的污染废弃物及其产生的污染;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和减少化学危险品的作用,控制有害能量的释放;

7. 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措施应对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配备完善的消防系统和应急设施,并使该系统可靠、有效;

8. 有效利用资源,减少能源和水的使用,重复利用、回收再造以减少浪费。将环境/职业安全卫生因素纳入采购决策;

9. 我们将针对上述方针、策划相应的可测量的目标指标,定期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实现不断监测和改进管理绩效;

10. 为保证方针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质量/环境/安全目标

1. 为顾客提供安全、优美、适宜、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 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完整的质量记录资料;

4. 管修人员以上的员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5. 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达市级标准100%;

6. 供水供电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消防设备完好率达100%,消防供水率100%,电梯运行率98%;

7. 公共设施、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8. 业主(含相关方)对区内物业管理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9. 所接管的新物业在符合'创优'标准的条件下,交付使用两年后'市优'达标率100%,旧物业两年后'区优'达标率100%;

10. 全公司管理人员质量/环境/安全知识培训20h.人/年以上, 操作员工10h.人/年以上;

11.各部门用水、用电的消耗三年内每年比上年降低3%,纸张的消耗每年比上年降低5%;

12.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3.所有固体废弃物100%安全合法处置;

14.发电机噪声的排放达到gb12348-90二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15.杀虫剂、清洁剂的保管及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做到低污染、低毒害;

16.所管辖的小区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事件。

总经理:

日期:二

第5篇 深圳招商局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深圳**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各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 各属下公司的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属下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局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各属下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各属下公司管理处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

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各属下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总公司报告。

第十八条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属下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6篇 物业公司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

物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

1.0 目的

规定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避免和减少员工在各项活动中可能造成的职业性损害,确保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控制。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应保证作业场所条件满足相关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免受伤害。

3.2 办公室负责员工岗位工作状况分析与评价,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对员工职业 安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跟踪。

3.3 对于已经受到不同程度危害或形成职业病的员工,办公室应参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救治。

4.0 工作程序

4.1公司总经理应参照国务院《工厂安全规程》 的规定,满足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至少在以下方面应满足要求:

4.1.1 工作区域内的环境

1) 道路平坦,有足够照明.有必要的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

2)保持环境清洁.排水道和沟渠定期疏通,垃圾箱分类/加盖并定期清除;

3)电网内外有护网及明显警告标志。

4.1.2 工作场所

1)设备及工作台等的布置,应便于员工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米,材料杂物堆放不应妨碍操作和通行;

2)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应保持完好,经常有水的地面应注意排水;

3)工作场所及地面应保持足够的光线或照明;

4)室内工作地点温度经常高于30摄氏度,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10摄氏度应设置取暖设备;与取暖无关的发散热量的设备,应取保温或隔热措施;

5)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发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6)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施,并供给肥皂或洗涤剂;

7)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4.1.3设备设施

1)机电设备的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装置;

2)带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修,确保符合规格,应有良好绝缘,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3)安全灯电压不超过36伏特,在潮湿处不得超过12伏特;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必须有保护接地;

4)有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或防爆型设备;

5) 各种气瓶存储或使用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搬运时不能碰撞;氧气瓶应有瓶盖和安全阀,不能和可燃气同放;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距明火10米以上。

4.1.4气体/粉尘/危险物品

1)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严禁烟火;

2)产生强烈噪音的设备,应设有消音设施;

3)散发粉尘的过程,应采用湿式作业;

4)有毒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严格管理;

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施;

6)对于有毒或有传染病菌的物料,应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其废料/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造成污染;

4.1.5辅助设施

1)应保证引水卫生、符合标准,水源/水泵/蓄水池/水管等应妥善管理,确保饮水不受污染。

2)公司应根据管理服务活动的需要设置浴室/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和女员工卫生室等,并保持清洁。

4.2 劳动卫生状况的调查与评价:

4.2.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由于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生物污染、劳动强度过大、不良体位、设施不安全等原因可能导致职业疾病或工伤的活动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情况记录在《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中,并上交公司办公室。

4.2.3办公室应会相关部门对调查表涉及的工作岗位进行评价,以评定公司目前的劳动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评价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办公室制订《职业卫生措施计划》,明确措施项目、责任部门、完成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4 《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中涉及的活动如发生变化,各部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重新评价。

4.3职业病及工伤的防治

4.3.1办公室应针对各部门可能使用的有害身体的物质和中毒情况编制《有害物质安全使用说明》,包括:

a. 物质名称

b. 理化特性

c. 接触机会

d. 毒作用

e. 临床表现

f. 防治要点

g. 急救办法

4.3.2 应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培训,以预防职业病工伤的发生,以及出现意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响应。

4.4 健康监护管理

4.4.1定期体检:办公室应根据《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参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包括:

a.员工名称及岗位

b. 体检项目

c. 体检日期与频次

d. 指定体检单位

4.4.2体检情况汇总:办公室负责对体检的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有职业疾病,应按《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上报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

4.4.3 办公室建立规范化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4.5 工伤事故的处理规定

4.5.1 工伤事故分类:

a.轻伤事故

b. 重伤事故

c. 死亡事故

d. 重大伤亡事故

e. 特大伤亡事故

4.5.2工伤事故的急救:到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及同事应立即按急救办法的规定组织自救及援救,如不能自行救助,则应立即转送医院抢救。

4.5.3工伤事故的登记与统计:办公室应对每一起工伤事故进行登记,管理委员会对原因进行彻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办公室每年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并编制统计报告交总经理批准。

4.5.4工伤事故的上报:对重伤事故以上的事件,公司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配合其组织的调查。

> 4.6 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4.6.1 为加强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意识,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

4.6.2 员工职业安全教育的内容

a. 新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b.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电工/电焊工/接触化学品人员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c. 转岗或离岗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部门重新教育;

d. 作业方法变更时,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e. 新项目实施后,也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3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

a.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其教材应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

b. 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任职。

4.6.4 以上4.6.2及4.6.3各项培训,应形成记录由管理部归口管理。

4.6.5 对员工职业安全教育的管理

1)制订年度计划及规划,纳入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2)公司总经理应为员工安全教育给以组织保证,确保人员和资金满足要求。

4.7 员工个人防护用具应满足《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要求。

5.0相关文件

5.1 《工厂安全规程》(政府文件)

5.2 《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ohs-06)

5.3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政府文件)

5.4《职业病报告办法》(政府文件)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政府文件)

5.6《有害物质安全使用说明》(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 《培训计划》(***-tp-08-5/a)

6.2 《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ohs-03-2/a)

6.3 《职业卫生措施计划》(***-ohs-03-5/a)

6.4 《职业健康体检计划》(***-ohs-03-8/a)

第7篇 某物业公司房屋租凭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地址:

乙方:

一、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本单位房屋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以及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场所。

二、总则

为落实我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房屋租凭安全管理办法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州市消防条例》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四、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合同要求;

2、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必须签订安全、防火、治安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内容及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3、乙方动用明火必须经出租方主管部门审核,动火必须符合《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配备消防器材;

4、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6、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7、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9、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1、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2、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3、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4、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5、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6、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7、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8、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9、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8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

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

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

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1、防火区携带火源的;

2、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不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

3、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将芯线插入插座或无漏电保护的;

4、爬火车、钻火车或从二节火车皮之间通过的;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

7、启动本岗位以外设备的;

8、起重机运行时,在起重物下通过或停留的;

9、当班时睡岗、脱岗、串岗的;

10、在有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在潮湿地点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的;

11、从高处向下随意扔物品的。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处以50—200元的违章罚款。

(一)、违反防火防爆制度规定

1、电焊工切割动火时,未设置接火盘、配备灭火器、在易燃易爆场所没有监护和收尾清理焊接残渣的;

2、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和压力表失效的;

3、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暴晒、混装混放或碰撞、滚动的;

4、施焊期间,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的;

5、进入设备(含容器)内无措施的;

6、用导轨、建筑物钢筋、钢丝绳和设备本身作为电焊机接地线的;

7、电焊机用完未关闭电源的;

8、其他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低压0.1米,高压0.7米,绝缘杆0.3米之内作业的;

2、电工作业不用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的;

3、私接乱拉或在电缆上搭挂物品的;

4、没有实行“谁停电、谁送点、谁签字”制度的;

5、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停电标志牌”的;

6、其他违反电气操作规定的。

(三)、违反特种设备作业规定

1、起重机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站在吊运物品上的;

2、其他违反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背着安全带不挂保险钩的;

2、未站在砂轮两侧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作业的;

3、多工种联合检修或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设置红线警戒围栏和检修牌)的;

4、擅自拆除或毁坏机电设施、建筑物等有关设施的;

5、抡大锤时戴手套或未系戴安全帽的。

(五)、违反工作现场规定

1、无故使用消防设施的;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不全的;

3、发生事故后,不执行事故应急中心命令抢险的;

4、从高处向下扔东西无措施的;

5、违反工作现场安全规定的。

(六)、违反运行安全操作

1、钻入运行设备下清扫、检修的;

2、违章指挥的;

3、在带有传动设备运行周围工作,辫子没有盘起的,衣服敞开的,袖子没有系扣的;

4、设备开动前,不检查设备附近有无检修作业人员的;

5、危险场所作业,没有监护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6、触摸旋转部件的;

7、其他违反运行安全操作规定的。

(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1、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

3、工作期间内,打扑克、干私活、织毛衣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4、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的;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1、不按计划组织安排培训和组织不力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一次不及格的;

3、对本工种规程制度不熟悉的;

4、违反培训纪律的;

5、其他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九)、道路交通安全

1、无公司发放准驾证开车,没有执行矿区通行规定的;

2、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超速的;

3、手刹、制动、转向、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清扫工上岗不穿标志服和不瞭望横穿马路的;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

第三条 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质量标准化检查出来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罚款200—1000元;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电器设备隐患

1、电缆漏电的;

2、将机电设备保护甩掉没有及时恢复的;

3、电器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合格和仪表指示值不准,波动损坏的;

4、带电设备的裸体无保护盖,有裸露芯线的;

5、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的;

6、设备和照明设施拆除后,未切断电源或切断后线头无绝缘处理的;

7、电控柜没有上锁或锁子损坏的。

二、电焊机、气瓶和手持电动工具隐患

1、电焊机电源开关无单独设置,二次端子线未用螺栓连接,裸露的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没有安全防护罩的;

2、电焊机没有短路、漏电保护和焊把钳绝缘不好的;

3、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

4、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的;

5、使用外壳、手柄破裂、插头开裂和保护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的手持电动工具的;

6、手持电动工具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

三、设备保护隐患

1、炉排跑偏不及时处理的;

2、起重机、电动葫芦保护装置失效的;

3、钢丝绳无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并未做记录的;

4、安全阀、压力表和电工绝缘用品校验过期的;

5、除尘器停止运行的;

6、检修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

7、孔、洞、坑、井、壕和池的盖板或防护栏不全及损坏的。

四、消防系统隐患

1、消防泵启动5分钟后无水或消火栓开阀后无水的;

2、损坏自动灭火器、喷淋阀的;

3、灭火器、水带或水栓不全、失效的;

4、火灾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火灾报警系统击碎按钮失效的。

五、高空坠落隐患

1、梯子有断层、有油污,梯脚无防滑垫和防护措施的;

2、梯子靠在窗户、窗框和圆柱物体和电缆上的。

六、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

1、漏油、洒油、漏水的;

2、安全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3、卫生差、记录不全的;

4、新工人培训,交接班等记录不全的;

5、拖延报表等相关安全资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规定的

第四条 凡是发生事故的责任班组,全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集体,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筹资5万元安全奖励基金;

2、对各类违章作业所罚款项;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励兑现办法

每季度兑现一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申报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该单位安监员现场确认 该单位安全副科长认定签字 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监站 安监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罚款程序

一、罚款方式

1、安监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违人员”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下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

2、结合安全奖励查出“三违人员”,经研究审核确定罚款金额。

二、罚款收缴及管理

1、100元或低于100元的交纳现金,100元以上的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全部交到物业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户进行管理;

3、罚款只用做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活动项下。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安监站。

第9篇 华兴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管理处主任是管理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管理处要根据公司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管理处讲评、考核、及评比的依据之一。

三、对新员工由安全秩序部负责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技术的培训,未经安全、消防培训不得上岗。

四、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管理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如遇节日及重大会议、活动,随时组织检查,对检查的各种安全隐患应立即改正。属于本职范围不能解决的应在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相关方在公司所辖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的人生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过程、活动和服务中人员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工作时的管理。

3.0定义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本公司的高处作业有:幕墙清洗、电梯井道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时的高处作业、广告牌安装等。

4.0职责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应对各类高处作业活动中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过程、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处作业过程及人员防护所需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相关方进行安全意识的宣贯及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

5.0内容

5.1高处作业主要类型有: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

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必须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5.2高处作业的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5.2.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人员的防护用品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如保险带、保险绳、安全帽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性能检测,使其符合相关标准。

5.2.2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操作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杜绝违规操作。

5.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或神经系统、高血压、贫血、平衡机能失常、呼吸系统疾病、色盲、视力不良、听力障碍、肢体残障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2.4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2.5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及时清除积水。在大雾、大雨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2.6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以及高处作业施工时,应设警戒区,并进行围栏标识,以示行人注意安全。

5.2.7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进

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2.8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件、螺栓等,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不用时

不得向下抛掷,使用时防止物件高处掉下伤人。

5.2.9高处作业使用单梯、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人在梯上施工时,梯下应有专人扶守。

5.3高空作业事故应急处理

5.3.1发生跌落但未倒地摔伤时,及时组织人员通过保险绳将跌落员工慢慢放下,扶到阴凉处休息,安定该员工情绪。

5.3.2发生轻微跌伤时,首先安定该员工情绪,并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3.3发生严重跌伤时,立即拨打120救护,同时对该员工出血部位及时包扎处理,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5.3.4 对于事故的处理具体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作业指导书》。

6.0相关文件

《事故报告和处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第11篇 物业公司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3、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批准颁布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批准重大投诉的处理;批准年度内审计划及管理评审计划;主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评审;对招标书、协议、合同组织评审;签订公司合同、协议(以公司名义签定的)文件等;签发以公司名义发放的文件;

5、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种专项计划、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质量计划;

6、协调影响公司发展和服务质量活动的对内、对外公众关系,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负责公司与政府、党政机关、上级各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行必要的沟通。

8、在物业管理上,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实现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对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不到位现象,或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及服务质量事故负责;

9、努力开展增收节支、经营创收工作,控制资金合理支出,对由于经营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12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人负全面责任。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技术人员编制。

1.3 审定、批准、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撮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有计划地解决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1.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6组织各级领导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有关部门对职工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7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先例安全指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有效管理。

第13篇 物业公司防盗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防盗管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管理之一,防盗安全管理办法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物业公司防盗工作日常安全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第一条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第二条制定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具体规定主要有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会客制度;

4.财物安全管理规定;

5.货仓管理规定;

6.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

7.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条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第四条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第五条保安部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工作程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定用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方法,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3.2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防护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1.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识别,确定各岗位服务作业所需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形成《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

4.1.2个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确定,应充分保证员工作业安全,根据公司当前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特点,并参照执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4.1.3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组织采购和发放。

4.1.4当发生作业条件(环境)变更或增新的服务项目,需要增加防护用品种

类时,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负责配备,同时更新《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2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与保管。

4.2.1公司所需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按《采购控制程序》

和《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对防护用品供应商评估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护用品生产、销售资格。

4.2.2防护用品发放前,防护用品的贮存保管必须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建立台账,明确存放地点和贮存条件,并实行定期检查。

4.3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4.3.1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的规定,需要配备防护用品的岗位,由其所在部门负责统一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4.3.2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时必须明确保管责任,确保防护用品得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a)仅属某位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其本人负责保管;

b)由当班人员集中使用的防护用品,部门负责人指定存放地点,并指定保管责任人;

c)对需集中加锁保管的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需要使用时,员工能够方便取得。

4.3.3防护用品应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对于已经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采购。

4.4个人防护用品保养

4.4.1按《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制度》的规定,需定期消毒/清洗的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5.0相关文件

5.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zh*-ohs-06-jl-01)

5.2《采购控制程序》(zh*-qp-11)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zh*-qp-10)

5.4《仓库管理规定》(zh*-qp-11-w*-01)

5.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政府文件)

5.6《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物品领用登记表》(zh*-qp-11-4/a)

6.2《物品采购申请表》(zh*-qp-11-1/a)

第15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劳动安全与保障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劳动安全与保障

一、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

公司将根据劳动安全、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

1、清洁工:从事特别肮脏清理工作者,或进行消杀作业时需接触有毒及腐蚀性物质者,必须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在从事登高清洁工作时,需使用状态良好的登高梯。

2、电焊工:在从事电焊作业时,须戴防护面具。

3、气焊工:在从事气焊作业时,须戴防护眼镜。

4、电工:在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5、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6、保安:在台风天气或冰雹天气出外巡逻时,应戴钢塑钢盔。

二、劳动保障

1、公司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

2、公司对长期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应安排治疗,定期复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及时调职,妥善安置。

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对从事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考核的发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操作管理规程。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员工因工负伤,凭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可休病假,病假期间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6、员工从事各项服务提供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各项[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工作条例],发生工伤事故时,所需医疗费由公司支付。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第16篇 物业公司管理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各管理处日常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根据政府有关创优达标规定,制订优秀小区创优计划;

3、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负责操作层员工的考核;

4、负责操作层员工(安全员、清洁工、绿化工、厨工、救生员、服务员)的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5、负责协助管理处办理管理费、水电指标的申报工作、以及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6、每季、年向住宅局申报《物业管理企业统计报表》

7、协助管理处完成新物业交接验收及入伙工作。协助机电工程部对新物业进行分户及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技术图纸等的交接、验收;

8、每月核对各管理处管理费收取情况,督促各管理处每月水电费用统计,开源节流,降低成本;

9、负责公司内重大投诉的处理,并对重大投诉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10、经常了解各管理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和信息,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

11、助发展部参与投标工作,共同制订投标资料;

12、协助品质部对管理处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环境/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公司领导,配合品质部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编写及修改;

13、负责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总的管理控制、检查及监测;

14、负责组织安排环境/安全监测的相关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环境/安全监测计划。

15、负责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并建立《固体废弃物清单》。

16、负责对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安全的总检和确认工作。

17、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开展消防演习工作,并将演习的效果向管理者代表进行总结汇报。

18、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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