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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可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下来地或接零,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发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如要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机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油等溶剂接触。
第2篇 关于设备、专用工具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设备及专用工具(以下统称设备)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减少设备投入和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所有者权益,经矿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 设备的管理职责
纪监和审计全过程参与,坚持共同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全矿设备的统一管理、验收和监督检查;
(2)生产技术部负责所属专业生产设备的现场管理;
(3)经营管理部负责设备的价值管理和组织招(议)标;
(4)机电工区负责机电工矿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防爆设施的监督检查;
(5)运输工区负责所属运输设备的正常使用管理;
(6)通防工区负责通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7)选煤厂负责洗选设备的使用管理;
(8)器材供应站负责设备采购及废旧设备的储存管理;
(9)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仪器仪表、供用电和环保设备的管理;
(10)信息文印中心负责全矿办公自动化设备、设施的管理;
(11)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
(12)物业站负责本站所属设备的管理;
(13)办公室负责全矿办公设施的管理;
(14)弘大公司、美源热电厂、弘兴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采取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托管和单位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所属资产全部纳入矿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协助管理。
二、 设备计划、采购和验收管理
1、年度专用资金计划:
(1)各线及各专业每年十月份根据次年生产、生活的需要及使用设备的现状编制专用资金计划,报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根据库存及设备待修、报废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后汇总报送经营管理部。
(2)经营管理部负责初审专用资金计划,并报送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进行评审,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研究确定专用资金计划项目。经营管理部报主管矿长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
(3)专用资金计划审批下达后,各技术鉴定小组组长牵头,组织本线(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部、器材供应站、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等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属于矿招、议标的,除上述人员参加外,还应有经营管理部有关领导及纪委、监察、审计、合同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按照矿招议标程序进行。
(4)属于集团公司招、议标采购的设备,由经营管理部根据分管领导的安排,负责通知参加人员,器材供应站提供采购信息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同时将信息及时传达给矿参加招、议标的有关人员。
(5)招、议标工作完成后,器材供应站应及时同中标方签定采购合同,需有技术协议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签定技术协议,采购合同由经营管理部审核把关,报主管矿长审批后执行,器材供应站负责按时按要求组织供货,特殊设备需要“3c”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在合同条款和协议中注明并执行。
2、年度设备生产需求计划:
每年11月份,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领导和生产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等单位负责人,根据次年生产任务情况,编排采掘工作面安装接续设备需求计划,交设备管理中心。
3、月度设备需求计划:
专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次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月度设备需求(采掘单位为租赁)计划,于当月26前报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根据库存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批,报送机电矿长审批后,器材供应站予以执行。
4、改造设备及调整计划:
(1)改造设备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及分管部门提出改造意向和可行性报告计划,上报机电矿长。由机电矿长牵头,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评审会议共同研究决定。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出具改造计划议向书,器材供应站、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
(2)专用资金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因生产实际需要而调整计划时,由主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报经营管理部,经分管领导及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5、新安装的工作面或掘进头,机电工区应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接续情况,绘制机电设计图和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提前1个月送交设备管理租赁中心。
6、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采购和改造使用设备应本着先矿内后局内再局外的原则,局内能生产改造的,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外购和外委。
7、各种计划要针对性强,具有准确性、实用性、科学性和超前性。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工作量、单价等内容。
8、设备到矿后的验收工作,由器材供应站在设备到货后及时通知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五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验收时器材供应站提供合同及有关设备安全标志相关资料及合格证件,特别是井下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保管存档。证件和手续不齐全(特殊情况需由器材供应站写出申请报告,说明原由报分管领导审批)一律不准组织和通知验收,合格的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
9、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基建科牵头经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统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0、专用资金的预付款工作由器材供应站和其它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营管理部审核,经分管矿长审批同意后,上报主管矿长签批并付诸实施。
三、 设备使用管理
1、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特别是洗煤厂、电厂、弘大公司、弘兴公司必须设专职设备管理员)的设备管理人员,具体抓好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每月月底及时向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上报本单位月度设备统计报表,井下生产单位同时提供设备布置图。为加强管理,对设备管理员(包括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实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人交纳300元风险抵押金,实行月考核季兑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兑现工作。
2、实行动态管理。设备分管和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建立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车辆、办公自动化设施等)管理台帐(手工台帐或微机台帐),并为每台设备建立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单位及使用地点变更时,设备台帐应及时更新,同时进行实物(包括报废设备残体)跟踪管理和监督考核。
3、使用单位在领取设备时(包括从器材供应站超市直接领取),需持有效领用单(领用单须有单位公章、主管、设备管理员、机电工长及经办人签字),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设备领用单。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应严格审核把关,开据的发放单应有审批专用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及时进行编号、建帐管理,器材供应站或设备库方可发放,否则一律不准发放。一般情况下设备库一律不予借料,因生产急需确实需要借料时,必须由矿调度值班领导、专业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于次日把手续补办齐全。
4、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唯一标识,使用单位或其它部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标识,更不准使用无编号的设备,否则发现视为不合格项。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操作和维修保养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设备操作规程,坚持班检、日检、月检制度。使用单位应正确和正常使用保护装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设备管理达到“90.5.1”的要求,即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设备的待修率不超过5%,机电设备事故率应低于1%,要杜绝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发生,杜绝失爆。
6、设备使用单位、地点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组织交、接单位进行设备的清点和验收,开据交接单,双方共同签字。对回收升井后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组织使用单位、承修单位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7、因现场实际需要而占用设备或不能及时回收设备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矿安排临时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8、大型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履历表,防爆设备要符合防爆标准,特种设备(如: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行车、工程车等)的使用要按照质量监督部门有关安全技术监督规程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按标准及时进行试验、检查、维修、保养。
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参与自用设备修理过程的监督和费用核定,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检修。大型固定设备要坚持日检制度,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强制性检修时间,采掘运输设备每天应有一个班的停机检修时间,洗煤设备、电厂设备及其它生产、生活设备可根据需要适当安排日检时间。各单位还要做好运转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日检记录、干部上岗记录等工作,同时要利用好矿井停产检修时间进行检修,对固定设备的重要部件要进行损伤测定。
10、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查明原因,必要时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及承修单位协助维修。事故的分析,由矿当天值班领导组织专业部门、调度专业和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事故分析要找出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自然磨损、配件质量、维修质量、产品质量、操作、环境等)和事故责任,制定和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确保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1、在设备管理中,试行《设备管理优差评比实施办法》。在采掘各单位中每季评分类选出最优最差单位,并对最优最差单位实行对等奖罚,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考核实施。
12、井下巷道或工作面密闭前,通防工区负责监督检查所密闭的巷道或工作面是否存在设备或其它物资,若发现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回收,回收不彻底不准密闭。
13、抢险救灾急需的设备及集团公司统一调用的设备,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应积极配合,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单独建帐管理。
四、 设备仓储管理
1、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对库存设备需进行定期检查,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对帐,要保证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备用或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保存在环境条件符合要求的厂地或仓库内,应有防潮、防锈、防腐、防淋、防冻、防晒、防火、防盗等保护设施。
3、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或委托保管好各类设备,委托保管(代管)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手工或微机台帐,若出现丢失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长时间库存的检验和测量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以确保准确度。
5、长时间闲置的设备,由分管部门提出报告,报矿分管设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查明原因形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
五、 设备闲置管理
1、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新购进两年以上而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视为闲置设备。对闲置设备应及时进行封存(特种储备、抢险救灾设备除外),由经营管理部和设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资产部门审批,封存的设备不计提折旧费,设备启封时再报集团公司备案。闲置设备销售时,由专业技术鉴定小组对所报废的设备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经营管理部上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批复,经批准后方可出售。
2、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对当年闲置的设备进行统计,并及时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需要转让或调剂设备时,由被转让方写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我矿主管矿长签批后,按资产净值或残值以质计价,由经营管理部财务按照资产管理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3、需要出售、转让或调剂的设备应本着先局内再局外的原则办理,出售时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方式组织招(议)标,严禁暗箱操作。
4、本矿闲置及暂不使用的设备,在满足我矿生产、生活所需的情况下,经主管矿长签字同意可以向外出借,并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出借手续,(出借手续必须有借方单位公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抵押,待归还时拿回)。出借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并由职能部门和出借单位负责及时催收。
六、 设备报废管理
设备报废是指矿每年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以及由于技术更新改造对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申请报废,对因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使设备在尚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下,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也可以提前申请报废,设备报废一般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1、各使用单位每年10月份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申请应详细写明报废理由(即是由于逾龄报废,无法修复,无可用价值,还是由于生产技术更新改造等原因)报设备管理租赁中心。
2、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会同经营管理部,根据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进行审核,写出初步报废原因及审核意见,汇总填写《机电设备类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详细写明实体编号、名称、资产号、规格型号、数量、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预计残值收入、报废原因及说明、放置地点等内容)和《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
3、由机电矿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站、洗煤厂、信息文印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所申请报废设备的具体情况,分三个鉴定小组(后附资产管理委员会及鉴定人员组成详细名单),并对照详细申请表,去现场落实和进行鉴定。
4、报废鉴定完毕后,召开一次总结会议,由各小组进行总结和汇报鉴定情况,最终确定哪些需要报废,哪些进行更新、更换、技术改造和应该淘汰等,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签字并盖单位及个人印章。
5、最后由机电矿长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矿长审核盖章。经营部汇总并按先后顺序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进行审批,最后报集团公司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6、集团公司对所申请报废设备下矿进行实物现场鉴定时,由机电矿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设备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及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分组配合集团公司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实体。
7、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对所申请报废的设备一律单独存放,现场鉴定时单位主管及设备管理员必须陪检,并且保证实体的现场完整性。
8、不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和安排,任何单位对设备残体无权处置,整个鉴定审批工作结束后,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保留一份审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完整的资料存档。
9、报废的设备零部件一般不准再使用,确需使用的或拆除留用的必须经各技术鉴定专业小组签批同意,方可使用。
10、报废的设备残体应进行封存,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拆、卸,更不准变卖和处理。
11、报废的设备残体由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根据设备大小,移挪成本,存放场地空间等情况,安排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转移,集中存放,矿将按残体价值的5%-10%考核转运单位的劳务费。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移挪和乱存乱放。在转运过程中,要仔细认真负责,轻装轻运,要保持设备原状,不得有损坏设备的现象发生。
12、整个转运工作结束后,由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一个闭合会议,对移挪设备情况、数量和报废台帐进行对帐,同时对码放现场情况进行查看,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纪委、监察、设备残体所属单位和代存代管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办理详细的交接清单,参与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备查。
13、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台帐和处理设备残体,更无权销售处理报废设备。私自外借或处置(销售)矿属设备的,以及代管代存单位因管理不善和监督不到位,不按矿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鉴定处置,矿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报废设备处理时,严格按照枣矿集团发[2005]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执行,即各类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必须按规定处置和处理,并按程序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七、矿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及专业技术鉴定小组,明确职责范围
1、为加强和规范报废资产的管理程序,认真做好技术鉴定工作,矿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技术鉴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属实物资产的管理及技术鉴定工作。对涉及资产闲置、盘盈、盘亏实物的报废,出具内部技术鉴定意见,对所属专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2、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 :姚峰 副主任: 任国顺 、 崔成宝 、刘绍超 、刘杰 成员: 巩召芬、 朱长华 、 张九军 、耿绍军、 朱静臣、 余涛 、王广秋 、 杨兆忠 、 荣淑芳及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3、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技术鉴定专业小组:(1)原煤生产设备技术鉴定小组:组长:崔成宝 成员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原煤生产线各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和使用单位、承修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矿井生产设备的技术鉴定、验收。(2)洗煤、环保资产技术鉴定小组:组长:朱长华 成员:洗煤厂、 科技服务中心、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洗煤设备、环保设备、全矿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技术鉴定、验收。(3)地面生活资产技术鉴定小组:组长:刘绍超 、刘杰 成员:徐磊、刘爱忠、马召军及所属各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矿所属范围内生活设备的技术鉴定。
八、 考核规定
为加强设备流程的全面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综合效能,保证设备良性运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矿每月提取设备罚款额的30%奖励设备管理工作中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则严格扣罚,具体考核标准是:
1、凡达不到“90.5.1”要求,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300元,设备待修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罚款200元,设备事故率每高一个百分点罚款1000元,依次类推。出现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以及出现失爆的则严格按照事故分析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2、发生下列情况者,每项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负责人和责任人各50-200元。(1)无明确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2)未按规定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进行设备检修、记录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和分析设备事故(3)不按规定对设备事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4)帐目不细不全面,不及时上报有关资料(5)设备无标识和卡片(6)不按时提交设备使用计划或计划不周全(7)计划内采购的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8)设备购置选型不合理,市场调查失实,验收人员失职,造成设备积压闲置及不适用的(9)申请不认真、全面和详实(10)不积极配合、不按时参加会议和进行设备验收工作(11)不认真按照报废处理程序操作运行等。
3、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每季对各单位设备使用状况和在正常采掘工作面交接回收时进行核查,重点核对设备在籍与实物是否相符(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在册数量与实物数量进行比较),若不相符则按原值罚责任单位并对三大员每人罚款100元,丢失大型设备由矿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任追究。
4、所有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地面组装配套调试和验收,机电制修总厂的主要负责人、 技术员、质检员、班组长是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者;设备的交接工作,双方单位负责人、机电技术员、机电工长是交接现场的第一责任者;所有验收及交接工作参与部门的负责人及现场签字验收人员是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出现问题层层进行责任追究。。
5、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附件丢失、损坏;私自转借、拆卸或改造设备,按损失额的80%扣罚责任单位,对未到报废期限的设备已事实报废的按原值30%扣罚责任单位。使用不正常、储备不合理、保养措施不利,安装单位随意更改工作面设计,随意增加设备投入,罚单位三大员每人100-300元,设备管理员50元。
6、烧坏电机按25元/kw扣罚责任单位,其中责任单位三大员共同承担5-10%。
7、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私自外借或处置矿属设备的,设备报废不按正常程序审查或签定找不到实物残体的,矿将对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罚款100--300元,同时视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8、使用单位正常使用过程中更换下来的设备三日内必须及时升井,升井后在24小时内进厂交接,按指定地点码放,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手续。工作面安装、回撤交接工作由交、接双方及设备租赁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到设备租赁中心开据设备交接单。不及时交接每拖一天每件次罚责任单位50元。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罚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每人100元。严禁乱存乱放,否则,一经查实矿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丢失设备的,则按原值加倍罚款。
9、机电制修总厂对到货、安装、回收、回撤、更换下来的设备、物资的装、卸车工作,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提供正常服务,严禁乱收费,对乱收费的将按所收费额双倍罚款,并按违纪处理。特别是专用资金设备到货,应按矿安排积极配合,并安全、及时、保质保量的卸车、存放,并负责代管,矿根据到货物资大小按每吨100-200元考核单位劳务费,每月一结算,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和考核兑现,。
10、验收人员不负责任致使不合格设备过关,视情节轻重对所有参与验收人员给予每台件50元以上罚款,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1、设备闲置、报废不按运行程序操作和规定要求实施,不及时、不积极参与配合,出现管理漏洞,对设备管理员进行罚款50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12、使用单位对领用和回收的小绞车、各类电机及开关严格按照装封车要求执行,上、下井的其它设备或零部件,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有关单位必须进行特殊保护,不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13、所密闭的巷道或工作面内若检查发现有回收不彻底的物资,则对通防工区三大员每人罚款100-300元,并按原值罚通防工区和有关责任单位。
14、其它有关处罚,严格按照矿《安全质量目标奖惩考核细则》和《安全质量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15、其它未尽事宜及各项处罚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16、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通讯文印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维修,统一调剂,统一监督考核。
17、厂内机动车辆及矿管小车由车辆管理维修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调剂,统一监督考核。
第3篇 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原第一热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太原第一热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gb3883.1-3883.12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各部门所有的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必须每六个月由电气工程部高压班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合格与否。试验日期每年四月份进行。(结合春季安全检查进行)
3.2超期未做试验检查或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一律不准使用,并标明“不准使用”的字样,工具保管人更不准借出。
3.3各部门手持电动工具经电气工程部高压班检查试验后,将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备案同时上交安全监察部一份,以便检查。
3.4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保管人和使用人(或借用人)共同执行下列检查 。
3.4.1用验电笔检查外壳不漏电。
3.4.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和外部检查(包括有无接地线;接线是否松动;电线是否老化损伤,砂轮等是否完整,有无裂纹,防护装置完好等),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以保护在使用中不漏电、不伤人。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好
3.4.3转动正常。
3.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严禁野蛮使用。使用角向磨光机必须戴防护面罩。
3.6新添置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上述规定的试验检查后,并标明试验日期、合格字样方可使用。
3.7手持 电气工具应存放在干燥、清洁的放在固定木架上,使用前应检查完好,用清洁干棉纱擦拭干净。
3.8接触带电部分的工作,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用绝缘材料包扎,以防工作时造成接地短路。如验电笔、螺丝刀金属外露部分不大于3毫米。
3.9各车间安全员按以上规定督促、班组安全员认真执行定期检查试验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向安全监察部汇报。
3.10 供应部门负责新购的手持 电气工具,计划员在选择供货单位时,要严格把关。供货单位必须有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部门认可的入网证,确保新购进的工器具质量符合“安全性评价标准”。
3.11各单位负责管理的专职保管员要加强工器具的维护、保管、保养及维修,保证提供符合“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合格手持 电气工具。
3.12使用单位从工器具的借用、使用、保管到回交要设专人管理,认真维护,确保工器具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3.13建立工器具的年报废制度。各部门根据工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对那些无修理价值的工器具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组织鉴定,经厂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予以报废。
3.14如不按上述规定进行将按违章考核。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讯工具管理,使通讯工具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通讯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通讯工具的种类和配置范围
第四条 通讯工具的种类:
(一)固定电话
1、单位直线电话
2、单位分机电话
3、住宅电话
(二)传真机
(三)移动电话
第五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范围
(一)单位直线电话: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单位分机电话:全体员工;
(三)住宅电话: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四)传真机:经批准的部门和机构
(五)移动电话: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共他人员鼓励配置,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三章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
(一)单位直线电话:
1、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办理申请安装手续。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申请拆、移。
(二)单位分机电话
1、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安装完成。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拆、移完成。
(三)住宅电话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经批准的人员需要安装(拆、移)住宅电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传真机
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配置申请,经分管综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使用部门或机构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五)移动电话
可配置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综合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自行购买,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统一报销,使用人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第四章 报销标准
第七条通讯工具的报销标准
(一)电话机、传真机购置费: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并全额报销。
(二)手机购置费:
l、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最高限额3000元;
2、其他人员报销50%,最高限额1500元。
第五章 通讯工具的费用管理
第八条 通讯话费的报销标准
(一)单位电话:全额报销
(二)住宅电话:全额报销
(三)移动电话话费:
l、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全额报销;
2、副总经理最高限额600元/月;
3、总经理助理最高限额500元/月;
4、部门经理最高限额350元/月;
5、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最高限额250元/月;
6、部门主管最高限额l 70元/月;
7、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最高限额1 30元/月。
第九条 超出报销限额的移动电话话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前期、销售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电话话费超出报销限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其规定报销限额上浮50%的范围内酌情审批。
第十条 通讯话费的交缴
(一)固定电话话费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话费由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
(二)移动电话话费:
l、不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后勤管理人员填写费用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交缴或银行托收,超额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2、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使用人先行支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根据报销标准凭发票统一报销,超额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第十一条 通讯话费的登记
(一)固定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在电话话费登记本上登记。如有疑问,可去电信部门帐务中心查询。
(二)移动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按实际报销金额在移动电话话费交缴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第六章 通讯工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国际或国内直拨功能,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固定电话机的国内直拨功能平时应锁定,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国际直拨功能的单位固定电话机须从严控制,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擅自开通。确因工作需要的,开通后应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私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声讯台,一经发现,处以通讯话费5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传真机的使用规定与固定电话机相同。
第十八条 使用人应爱护单位的电话设施,保持电话机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 报销话费的手机一般均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工作联系。
第二十条 电话机和传真机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一条新增员工手机需入虚拟网的,每月2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移动电话的折旧年限为3年。员工离开单位时,折旧年限已满3年的,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折旧年限未满3年的,须按折旧比例计交使用。剩余年限的费用后,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移动电话机遗失的,由使用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5篇 安全工具器具管理办法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5 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2.1 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2 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2.3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3.1.2 负责新建投产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
3.1.3 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3.1.4 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3.1.5 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3.2 各单位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3.2.1 编制单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3.2.2 组织单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3.3.3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3.3.4 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3.3.5 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3.3 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3.3.1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3.3.2 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3.3.4 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4.1 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生部。
4.2 安生部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3 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4.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4.4.1 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 产品合格证;
4.4.3 安全鉴定证;
4.4.4 产品说明书;
4.4.5 检测试验报告。
4.5 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4.6 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 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5.3 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 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5.5 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5.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5.7安全工器具房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1 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1.2 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1.3 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6.1.5 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6 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6.1.7 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1.8 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6.2 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6.2.1 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 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6.3 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6.3.1 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6.3.2 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6.3.3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3.4 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7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7.1 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1.1 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7.1.2 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7.1.3 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4 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5 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7.1.6 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7.1.7 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1.8 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9 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生部审定。
7.3 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生部,由安生部组织鉴定后确定。
附表一登高板(脚扣)、安全带(绳)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种类
试验静压(拉)力(n)
时间
(min)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脚扣
980
5
围杆带
2205
5
护腰带
2205
5
安全绳
2205
5
附表二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 求
说明
电压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附表三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 求
说明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绝缘杆(地线操作杆、验电器操作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分钟
5分钟
1
工频电压试验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电容性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1
启动电压试验
1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2
额定电压试验
1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3分钟,在该时间段内验电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附表六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第6篇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2.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劳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811~2812-89 《安全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095~6096-85 《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5009.2-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能源部标准 sd 332-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部门。
3.2 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工器、电动工具具的管理负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 安全生产部职责
3.3.1 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起重机具的定期检验工作。
3.3.2 制定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
3.3.3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选型、选厂,及监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4 各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5 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2 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有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4.4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4.5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4.6 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4.7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4.8 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4.9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4.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4.9.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4.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4.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4.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4.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4.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4.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4.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4.11.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4.11.2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4.11.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第7篇 绝缘安全工具管理办法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选矿三公司绝缘安全工具检验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4、检验
4.1检验周期:验电器、绝缘杆为1年,接地线为5年,绝缘手套、绝缘靴为6个月。
4.2检验方式:新购置或到期的绝缘工具,送至栾川县电业局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和合格标签。合格标签贴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损坏,试验报告由电力车间统一保存。
5、报废和购置
5.1绝缘工具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应停止使用,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报废的应及时清理。
5.2送电业局检验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工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带离试验场地。
5.3使用单位绝缘工具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由使用单位报购买计划,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5.4供应科应购买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具,并在发放使用前送检。
6、使用及注意事项
6.1绝缘手套
6.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起泡、发脆等损坏现象时禁止使用。
6.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6.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内。
6.2绝缘杆
6.2.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2.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2.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6.3验电器
6.3.1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家和出厂编号。
6.3.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3.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3.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3.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6.4绝缘靴
6.4.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有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4.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库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高压线路、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5接地线
6.5.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5.2接电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6.5.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5.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编审说明
本管理制度由选矿三公司供应科负责编制、修订、解释。
本管理制度编写人:严建龙日期:2022年6月20日
本管理制度审核人:雷春太日期:2022年6月25日
本管理制度批准人:喻建冬日期:2022年6月30日
第8篇 工具工装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9篇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2.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劳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811~2812-89 《安全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095~6096-85 《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5009.2-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能源部标准 sd 332-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部门。
3.2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工器、电动工具具的管理负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安全生产部职责
3.3.1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起重机具的定期检验工作。
3.3.2制定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
3.3.3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选型、选厂,及监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4各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5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2 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有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4.4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4.5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4.6 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4.7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4.8 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4.9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4.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4.9.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4.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4.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4.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4.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4.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4.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4.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4.11.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4.11.2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4.11.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11.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4.11.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4.11.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4.11.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4.11.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11.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4.11.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4.11.11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11.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4.11.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4.11.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4.11.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
4.11.16 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
4.12 标示牌和遮栏
4.12.1 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4.12.2 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
4.12.3 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4.12.4 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
4.12.5 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设的围栏上根据现状应悬挂警标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
4.12.6 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
4.13 其他安全工器具
4.13.1 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
4.13.2 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13.3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4.13.4 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止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4.13.5 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
4.13.6 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4.13.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4.13.8 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4.14 电动工器具
4.14.1 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4.14.2 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
4.14.3 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
4.14.4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换部分。
4.14.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4.14.6 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
4.14.7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
4.14.8 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
4.15 报告和记录
4.15.1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
4.15.2 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4.16 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
名 称
试验静拉力(n)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
周期
试荷时间
(min)
安全带
大皮带
小皮带
2205
147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安全绳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脚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4.17 电气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kv)
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min)
泄漏电流(ma)
附注
1
绝缘杆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电压
220
三倍相电压
2
绝缘档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
(20~40)
80
3
绝缘罩
35
(20~40)
每年
一次
80
5
4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
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110
260
220
400
5
验电笔
6~10
半年
一次
40
5
发光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20~35
105
6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
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7
橡胶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5检查与考核
5.1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10篇 关于设备专用工具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设备及专用工具(以下统称设备)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减少设备投入和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所有者权益,经矿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 设备的管理职责
纪监和审计全过程参与,坚持共同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全矿设备的统一管理、验收和监督检查;
(2)生产技术部负责所属专业生产设备的现场管理;
(3)经营管理部负责设备的价值管理和组织招(议)标;
(4)机电工区负责机电工矿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防爆设施的监督检查;
(5)运输工区负责所属运输设备的正常使用管理;
(6)通防工区负责通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7)选煤厂负责洗选设备的使用管理;
(8)器材供应站负责设备采购及废旧设备的储存管理;
(9)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仪器仪表、供用电和环保设备的管理;
(10)信息文印中心负责全矿办公自动化设备、设施的管理;
(11)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
(12)物业站负责本站所属设备的管理;
(13)办公室负责全矿办公设施的管理;
(14)弘大公司、美源热电厂、弘兴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采取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托管和单位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所属资产全部纳入矿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协助管理。
二、 设备计划、采购和验收管理
1、年度专用资金计划:
(1)各线及各专业每年十月份根据次年生产、生活的需要及使用设备的现状编制专用资金计划,报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根据库存及设备待修、报废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后汇总报送经营管理部。
(2)经营管理部负责初审专用资金计划,并报送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进行评审,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研究确定专用资金计划项目。经营管理部报主管矿长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
(3)专用资金计划审批下达后,各技术鉴定小组组长牵头,组织本线(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部、器材供应站、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等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属于矿招、议标的,除上述人员参加外,还应有经营管理部有关领导及纪委、监察、审计、合同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按照矿招议标程序进行。
(4)属于集团公司招、议标采购的设备,由经营管理部根据分管领导的安排,负责通知参加人员,器材供应站提供采购信息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同时将信息及时传达给矿参加招、议标的有关人员。
(5)招、议标工作完成后,器材供应站应及时同中标方签定采购合同,需有技术协议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签定技术协议,采购合同由经营管理部审核把关,报主管矿长审批后执行,器材供应站负责按时按要求组织供货,特殊设备需要“3c”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在合同条款和协议中注明并执行。
2、年度设备生产需求计划:
每年11月份,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领导和生产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等单位负责人,根据次年生产任务情况,编排采掘工作面安装接续设备需求计划,交设备管理中心。
3、月度设备需求计划:
专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次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月度设备需求(采掘单位为租赁)计划,于当月26前报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根据库存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批,报送机电矿长审批后,器材供应站予以执行。
4、改造设备及调整计划:
(1)改造设备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及分管部门提出改造意向和可行性报告计划,上报机电矿长。由机电矿长牵头,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召开评审会议共同研究决定。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出具改造计划议向书,器材供应站、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
(2)专用资金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因生产实际需要而调整计划时,由主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报经营管理部,经分管领导及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5、新安装的工作面或掘进头,机电工区应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接续情况,绘制机电设计图和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提前1个月送交设备管理租赁中心。
6、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采购和改造使用设备应本着先矿内后局内再局外的原则,局内能生产改造的,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外购和外委。
7、各种计划要针对性强,具有准确性、实用性、科学性和超前性。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工作量、单价等内容。
8、设备到矿后的验收工作,由器材供应站在设备到货后及时通知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五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验收时器材供应站提供合同及有关设备安全标志相关资料及合格证件,特别是井下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保管存档。证件和手续不齐全(特殊情况需由器材供应站写出申请报告,说明原由报分管领导审批)一律不准组织和通知验收,合格的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
9、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基建科牵头经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统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0、专用资金的预付款工作由器材供应站和其它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营管理部审核,经分管矿长审批同意后,上报主管矿长签批并付诸实施。
三、 设备使用管理
1、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特别是洗煤厂、电厂、弘大公司、弘兴公司必须设专职设备管理员)的设备管理人员,具体抓好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每月月底及时向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上报本单位月度设备统计报表,井下生产单位同时提供设备布置图。为加强管理,对设备管理员(包括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实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人交纳300元风险抵押金,实行月考核季兑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兑现工作。
2、实行动态管理。设备分管和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建立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车辆、办公自动化设施等)管理台帐(手工台帐或微机台帐),并为每台设备建立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单位及使用地点变更时,设备台帐应及时更新,同时进行实物(包括报废设备残体)跟踪管理和监督考核。
3、使用单位在领取设备时(包括从器材供应站超市直接领取),需持有效领用单(领用单须有单位公章、主管、设备管理员、机电工长及经办人签字),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设备领用单。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应严格审核把关,开据的发放单应有审批专用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及时进行编号、建帐管理,器材供应站或设备库方可发放,否则一律不准发放。一般情况下设备库一律不予借料,因生产急需确实需要借料时,必须由矿调度值班领导、专业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于次日把手续补办齐全。
4、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唯一标识,使用单位或其它部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标识,更不准使用无编号的设备,否则发现视为不合格项。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操作和维修保养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设备操作规程,坚持班检、日检、月检制度。使用单位应正确和正常使用保护装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设备管理达到“90.5.1”的要求,即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设备的待修率不超过5%,机电设备事故率应低于1%,要杜绝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发生,杜绝失爆。
6、设备使用单位、地点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组织交、接单位进行设备的清点和验收,开据交接单,双方共同签字。对回收升井后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组织使用单位、承修单位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7、因现场实际需要而占用设备或不能及时回收设备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矿安排临时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8、大型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履历表,防爆设备要符合防爆标准,特种设备(如: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行车、工程车等)的使用要按照质量监督部门有关安全技术监督规程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按标准及时进行试验、检查、维修、保养。
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参与自用设备修理过程的监督和费用核定,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检修。大型固定设备要坚持日检制度,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强制性检修时间,采掘运输设备每天应有一个班的停机检修时间,洗煤设备、电厂设备及其它生产、生活设备可根据需要适当安排日检时间。各单位还要做好运转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日检记录、干部上岗记录等工作,同时要利用好矿井停产检修时间进行检修,对固定设备的重要部件要进行损伤测定。
10、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查明原因,必要时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及承修单位协助维修。事故的分析,由矿当天值班领导组织专业部门、调度专业和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事故分析要找出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自然磨损、配件质量、维修质量、产品质量、操作、环境等)和事故责任,制定和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确保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1、在设备管理中,试行《设备管理优差评比实施办法》。在采掘各单位中每季评分类选出最优最差单位,并对最优最差单位实行对等奖罚,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考核实施。
12、井下巷道或工作面密闭前,通防工区负责监督检查所密闭的巷道或工作面是否存在设备或其它物资,若发现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回收,回收不彻底不准密闭。
13、抢险救灾急需的设备及集团公司统一调用的设备,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应积极配合,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单独建帐管理。
四、 设备仓储管理
1、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对库存设备需进行定期检查,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对帐,要保证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备用或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保存在环境条件符合要求的厂地或仓库内,应有防潮、防锈、防腐、防淋、防冻、防晒、防火、防盗等保护设施。
3、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或委托保管好各类设备,委托保管(代管)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手工或微机台帐,若出现丢失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长时间库存的检验和测量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以确保准确度。
5、长时间闲置的设备,由分管部门提出报告,报矿分管设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查明原因形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
五、 设备闲置管理
1、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新购进两年以上而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视为闲置设备。对闲置设备应及时进行封存(特种储备、抢险救灾设备除外),由经营管理部和设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资产部门审批,封存的设备不计提折旧费,设备启封时再报集团公司备案。闲置设备销售时,由专业技术鉴定小组对所报废的设备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经营管理部上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批复,经批准后方可出售。
2、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对当年闲置的设备进行统计,并及时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需要转让或调剂设备时,由被转让方写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我矿主管矿长签批后,按资产净值或残值以质计价,由经营管理部财务按照资产管理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3、需要出售、转让或调剂的设备应本着先局内再局外的原则办理,出售时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方式组织招(议)标,严禁暗箱操作。
4、本矿闲置及暂不使用的设备,在满足我矿生产、生活所需的情况下,经主管矿长签字同意可以向外出借,并到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出借手续,(出借手续必须有借方单位公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抵押,待归还时拿回)。出借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并由职能部门和出借单位负责及时催收。
六、 设备报废管理
设备报废是指矿每年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以及由于技术更新改造对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申请报废,对因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使设备在尚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下,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也可以提前申请报废,设备报废一般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1、各使用单位每年10月份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申请应详细写明报废理由(即是由于逾龄报废,无法修复,无可用价值,还是由于生产技术更新改造等原因)报设备管理租赁中心。
2、设备管理租赁中心会同经营管理部,根据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进行审核,写出初步报废原因及审核意见,汇总填写《机电设备类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详细写明实体编号、名称、资产号、规格型号、数量、效用年限、已用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预计残值收入、报废原因及说明、放置地点等内容)和《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矿资产管理委员会。
3、由机电矿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站、洗煤厂、信息文印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所申请报废设备的具体情况,分三个鉴定小组(后附资产管理委员会及鉴定人员组成详细名单),并对照详细申请表,去现场落实和进行鉴定。
4、报废鉴定完毕后,召开一次总结会议,由各小组进行总结和汇报鉴定情况,最终确定哪些需要报废,哪些进行更新、更换、技术改造和应该淘汰等,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签字并盖单位及个人印章。
5、最后由机电矿长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矿长审核盖章。经营部汇总并按先后顺序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进行审批,最后报集团公司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6、集团公司对所申请报废设备下矿进行实物现场鉴定时,由机电矿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设备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及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分组配合集团公司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实体。
7、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对所申请报废的设备一律单独存放,现场鉴定时单位主管及设备管理员必须陪检,并且保证实体的现场完整性。
8、不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和安排,任何单位对设备残体无权处置,整个鉴定审批工作结束后,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租赁中心负责保留一份审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完整的资料存档。
9、报废的设备零部件一般不准再使用,确需使用的或拆除留用的必须经各技术鉴定专业小组签批同意,方可使用。
10、报废的设备残体应进行封存,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拆、卸,更不准变卖和处理。
11、报废的设备残体由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根据设备大小,移挪成本,存放场地空间等情况,安排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转移,集中存放,矿将按残体价值的5%-10%考核转运单位的劳务费。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移挪和乱存乱放。在转运过程中,要仔细认真负责,轻装轻运,要保持设备原状,不得有损坏设备的现象发生。
12、整个转运工作结束后,由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一个闭合会议,对移挪设备情况、数量和报废台帐进行对帐,同时对码放现场情况进行查看,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纪委、监察、设备残体所属单位和代存代管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办理详细的交接清单,参与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备查。
13、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台帐和处理设备残体,更无权销售处理报废设备。私自外借或处置(销售)矿属设备的,以及代管代存单位因管理不善和监督不到位,不按矿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鉴定处置,矿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报废设备处理时,严格按照枣矿集团发[2005]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执行,即各类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必须按规定处置和处理,并按程序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七、矿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及专业技术鉴定小组,明确职责范围
1、为加强和规范报废资产的管理程序,认真做好技术鉴定工作,矿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技术鉴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属实物资产的管理及技术鉴定工作。对涉及资产闲置、盘盈、盘亏实物的报废,出具内部技术鉴定意见,对所属专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2、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 :姚峰 副主任: 任国顺 、 崔成宝 、刘绍超 、刘杰 成员: 巩召芬、 朱长华 、 张九军 、耿绍军、 朱静臣、 余涛 、王广秋 、 杨兆忠 、 荣淑芳及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3、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技术鉴定专业小组:(1)原煤生产设备技术鉴定小组:组长:崔成宝 成员由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原煤生产线各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和使用单位、承修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矿井生产设备的技术鉴定、验收。(2)洗煤、环保资产技术鉴定小组:组长:朱长华 成员:洗煤厂、 科技服务中心、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洗煤设备、环保设备、全矿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技术鉴定、验收。(3)地面生活资产技术鉴定小组:组长:刘绍超 、刘杰 成员:徐磊、刘爱忠、马召军及所属各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矿所属范围内生活设备的技术鉴定。
八、 考核规定
为加强设备流程的全面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综合效能,保证设备良性运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矿每月提取设备罚款额的30%奖励设备管理工作中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则严格扣罚,具体考核标准是:
1、凡达不到“90.5.1”要求,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300元,设备待修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罚款200元,设备事故率每高一个百分点罚款1000元,依次类推。出现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以及出现失爆的则严格按照事故分析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2、发生下列情况者,每项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负责人和责任人各50-200元。(1)无明确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2)未按规定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进行设备检修、记录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和分析设备事故(3)不按规定对设备事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4)帐目不细不全面,不及时上报有关资料(5)设备无标识和卡片(6)不按时提交设备使用计划或计划不周全(7)计划内采购的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8)设备购置选型不合理,市场调查失实,验收人员失职,造成设备积压闲置及不适用的(9)申请不认真、全面和详实(10)不积极配合、不按时参加会议和进行设备验收工作(11)不认真按照报废处理程序操作运行等。
3、设备管理租赁中心每季对各单位设备使用状况和在正常采掘工作面交接回收时进行核查,重点核对设备在籍与实物是否相符(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在册数量与实物数量进行比较),若不相符则按原值罚责任单位并对三大员每人罚款100元,丢失大型设备由矿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任追究。
4、所有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地面组装配套调试和验收,机电制修总厂的主要负责人、 技术员、质检员、班组长是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者;设备的交接工作,双方单位负责人、机电技术员、机电工长是交接现场的第一责任者;所有验收及交接工作参与部门的负责人及现场签字验收人员是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出现问题层层进行责任追究。。
5、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附件丢失、损坏;私自转借、拆卸或改造设备,按损失额的80%扣罚责任单位,对未到报废期限的设备已事实报废的按原值30%扣罚责任单位。使用不正常、储备不合理、保养措施不利,安装单位随意更改工作面设计,随意增加设备投入,罚单位三大员每人100-300元,设备管理员50元。
6、烧坏电机按25元/kw扣罚责任单位,其中责任单位三大员共同承担5-10%。
7、未经矿资产管理委员会,私自外借或处置矿属设备的,设备报废不按正常程序审查或签定找不到实物残体的,矿将对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罚款100--300元,同时视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8、使用单位正常使用过程中更换下来的设备三日内必须及时升井,升井后在24小时内进厂交接,按指定地点码放,设备管理租赁中心办理手续。工作面安装、回撤交接工作由交、接双方及设备租赁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到设备租赁中心开据设备交接单。不及时交接每拖一天每件次罚责任单位50元。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罚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每人100元。严禁乱存乱放,否则,一经查实矿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丢失设备的,则按原值加倍罚款。
9、机电制修总厂对到货、安装、回收、回撤、更换下来的设备、物资的装、卸车工作,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提供正常服务,严禁乱收费,对乱收费的将按所收费额双倍罚款,并按违纪处理。特别是专用资金设备到货,应按矿安排积极配合,并安全、及时、保质保量的卸车、存放,并负责代管,矿根据到货物资大小按每吨100-200元考核单位劳务费,每月一结算,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和考核兑现,。
10、验收人员不负责任致使不合格设备过关,视情节轻重对所有参与验收人员给予每台件50元以上罚款,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1、设备闲置、报废不按运行程序操作和规定要求实施,不及时、不积极参与配合,出现管理漏洞,对设备管理员进行罚款50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12、使用单位对领用和回收的小绞车、各类电机及开关严格按照装封车要求执行,上、下井的其它设备或零部件,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有关单位必须进行特殊保护,不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13、所密闭的巷道或工作面内若检查发现有回收不彻底的物资,则对通防工区三大员每人罚款100-300元,并按原值罚通防工区和有关责任单位。
14、其它有关处罚,严格按照矿《安全质量目标奖惩考核细则》和《安全质量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15、其它未尽事宜及各项处罚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16、所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通讯文印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维修,统一调剂,统一监督考核。
17、厂内机动车辆及矿管小车由车辆管理维修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调剂,统一监督考核。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到的所有手动、手持电动工具实施控制和管理,保证机械设备不影响工程施工,提高其利用率,保证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降低成本。
二、编制步骤
步骤一:确定手动、手持电动工具的定义。
步骤二:分类列出常规工程中使用到的所有手动、手持电动工具。
步骤三:弄清各种工具的使用频率,确定提供方式(工人自带或项目部提供),把项目部提供的手动、手持电动工具作为管理重点。
步骤四:列出项目部在提供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步骤五:汇总后进行讨论,确定各个问题的对应措施。
步骤六:整理各项措施,确定管理办法条文。
三、编制过程
1、步骤一、二:由各人独立编制,并进行语言组织,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
时间暂定为0.5天(5月31日上午)。
2、步骤三:由大家集体讨论,进行分类合并,并进行排序。
时间暂定为0.5天(5月31日下午)。
3、步骤四:各人独立提出问题,进行汇总合并。
时间暂定为0.5天(6月1日上午)。
4、步骤五:汇总后进行讨论,确定大家都认可的措施。
时间暂定为0.5天(6月1日下午)。
4、步骤六:根据讨论结果,整理成文。并提交各人再次审核。
时间暂定为1-2天(根据其他工作合理穿插安排,初定6月3日前完成)。
四、编制参加人员
商务部:周海荣、周功校
技术部:刘德义(暂未到)、
工程部:张淼、侯宗斌、周飞龙
财务部:卿海峰
一、定义
1. 手动工、器具:功能比较单一,操作比较简单,自身重量轻便,利用力学原理制造,为了减轻操作人员的体力,提高操作效率,且无需外用能源(如电、压缩空气等),而仅由操作人员用身体的某一部位(主要是手)作为动力来源即可启动、操作、使用的一种用具。
2. 手持电动工具:功能较为单一,操作简单,自身重量相比手动工具稍重,利用电力(或辅助以压缩空气)作为动力来源用,不固定于某一地点,须使用人员手握持或悬挂进行操作的小型电动工具。
二、工程施工中用到的手动工、器具
1. 木工:锤子、手提锯、扳手、电钻、手持电锯、钢卷尺、线锤、墨斗、电吹风机
2. 钢筋工:剪刀、扎钩、螺栓扳手、钢筋扳手、卷尺、长钢尺、粉笔、扳手、榔头、手锯、线锤、尼龙线、铁锤、撬棍、钢丝刷子、绑扎架
3. 砼工:铁抹子、木抹子、胶皮水管、扫帚(塑料笤帚)、畚斗、刮尺、铁锹、铁耙、扳手、榔头、卷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风镐
4. 架子工:扳手(力矩扳手)、老虎钳、扎钩、剪刀、卷尺、钢尺、石笔、油漆刷子、大锤、气焊切割机、安全带
5. 瓦工:瓦刀、尼龙线、线锤、靠尺、铅笔、手推车、链条锁、铁锹、灰桶
6. 抹灰:铁抹子、刮尺、线锤、靠线板、卷尺、石笔、灰桶、手推车
7. 饰面砖工:割刀、刮浆刀、尼龙线、墨斗、红铅笔、卷尺
8. 电焊工:电焊手套、面罩、绝缘鞋、
7. 手持电动工具:手提切割机、台式切割机(切割砂加气砌块用)、冲击电钻、搅拌电钻(搅拌粘结剂用)、电钻、金属切割机、手提切割机(切割木材)、砂轮切割机、小型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接机、手持电锯、小型压缩机、磨光机、风镐、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电吹风机
三、使用频率
1. 手动工具中的个人工具(如榔头、扳手、瓦刀、铁抹子、扎钩、卷尺等绝大部分个人单独使用的工具)使用频率很高,基本上每个工人操作时都要用到这些工具中的一种或几种。
2. 手动工具中个人使用频率不是很高,在小组内共用的某些工具(如刮尺、泥桶、靠尺、剪刀等),个人的使用频率不是很高,但工作中,小组共用累加的使用频率也不低。
3. 手持电动工具有些是单工种使用(但在工种内部又是共用的),比如说台式切割机只有砌筑工人需要使用,木工切割机只是模板工人需要使用,在小组内的使用频率较高。
4. 有些电动工具是各个工种共用的,如电焊机,木工、泥工、钢筋工、安装工、架子工都会用到。各个小组的累加使用频率是非常高的。
四、个人使用的手动工器具配备
1. 项目部根据工程单体数量、工程施工进度、现有库存工器具情况,确定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需明确各工种劳动力数量(分技术工和普工)、劳动力进场时间。
2. 工程部根据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工器具需求计划,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商务部通过市场调查、招标,集中采购常用的工器具。某些工器具可安排人员集中自制(如撬棍、錾子等)。
3. 劳务工人进场后,根据需要由班长集中从项目部仓库领取工、器具并办理借用手续,班长分发给工人,由工人签字领用,若丢失或故意损坏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4. 劳务工人经项目部考核合格留用,签订劳动合同,由班长收回辞退工人借用的工器具,归还仓库。留用工人统一办理工器具领用登记手续。
5. 劳务工人领用的工器具,自行负责保管、维护。
6. 劳务工人一段时间内不再需要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工器具的,可提前归还仓库,仓库给予销账。劳务工人1年内遗失的,可由班长开具工具领用单,经工长审批同意,可再次向项目部仓库申领,但需按从申领人工资中扣除工器具购买成本金额。个人也可自行购买,但需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7. 劳务工人使用工器具超过1年遗失的,可再次从项目部申领,不扣工器具成本金额。
8. 劳务工人使用工器具不慎损坏的,上报班长,由班长确定损坏原因,若确非使用者责任,可由班长开具证明,从项目部仓库更换对应的工器具。
9.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拿取他人工器具的,作为盗窃处理。根据项目部其他和盗窃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 劳务工人转换工作岗位,或调往公司其他项目的,领用的工器具归还项目部仓库,仓库予以销账。
11. 所有劳务工人,无论是项目部辞退、个人自主离职、调往其他项目部等,在结算时,班组长上报的计算资料中必须附上工人领用工器具、归还工器具等相关单据,作为结算部门审核的结算依据。
第12篇 小区保洁工具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小区管理处保洁工具用品使用及管理办法
目的:
保证清洁工具的合理使用,节约物质。
范围:
适用于__家园管理处所有工具用品。
控制过程:
1.清洁工具入库应实行验收制度,一方面验收其数量、品种、规格是否与票据相符,一方面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清洁工具用品设备由各使用人负责管理,使用者必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经经理、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验收合格物资方能入库,填写入库单、登帐、立卡,并将入库单连同发票等交出纳员,验收不合格物资仓管员应及时汇报相关人员处理;
4.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日常清洁工作,保持仓库整洁干净;
5.仓库管理员负责对保洁工具、用品、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有浪费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主管以上相关人员;
6.每月28日仓管员会同出纳员到仓库盘点,核实各类物品是否与帐面相符,如有异议及时汇报相关责任人;
7.使用各类清洁用品后,必须清洗干净。
第13篇 电工工具管理规定办法
维修工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
总则
1、工具是手的延伸,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尊重劳动和热爱工作的具体体现。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维修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及工具的报废管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工具的领用、发放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应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管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提供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由工具管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10、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所有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免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检查管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工具周期检查
15、工具主管部门会同工具使用部门对工具每季度检查一次(包括各种扳手、起重工具、检测测量工具等),对帐、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其他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测量模板、大型工具半年检查一次;
16、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办法处理。
工具消耗管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丢失,不发生机械性损坏,应努力控制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维修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及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丢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评。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非常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维修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根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附则
21、使用期限规定:卡簧钳、内六角扳手3年;锉刀、钢丝钳、铁锤、呆扳手、梅花扳手、钢角尺、钢板尺2年;工具包、活动扳手、电工用表1年;木柄螺丝刀、卷尺6个月,其他详见工具清单。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及五大原则【2】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蒙华泰公司2×200mw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本管理规定:
2施工电源及管理
2.1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由电建一公司提供。
2.2脱硫现场的用电由国电科技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和维护,低压侧由施工承包商负责配置、维护、检修和管理;
3 用电管理
3.1各施工队要用电,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与书面申请一起报国电科技工程部批准,在指定变电站接引电源;
3.2 电气设备设置必须标准、规范,线路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临时电气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验收合格方可送电;
3.3 用电单位必须在电源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因故不能安装计量装置时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同意,收费办法按总表减去分表,余量电价由该单位承担;
3.4 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 各施工队根据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定制度;
3.6 各施工队须按照规定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3.7 对于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全检查,施工承包商每月进行一次,南京龙源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4 接地及接零
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
4.2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4.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4.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项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4.6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8氧、乙炔管道分别连接成整体后予以接地;
4.9 施工现场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烟囱、水塔等均应设防雷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10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利用氧、乙炔管道,供水、供电管道,起重机轨道作为接地线或自然接地;
5配电箱(盘)
1 购买或自制配电箱(盘)的结构、材料选择等必须满足《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九项的技术要求;
2 现场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应编号、明确负责人、设置危险标志、围栏等,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 配电箱内的配电线路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4 配电盘应有防雨设施;
5 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配电箱和用电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6 配电线路
1 从各变电站至配电箱的引出线架设和直埋应符合规程要求;
2 地下电缆通过施工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58条之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7 施工现场照明
11现场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
12 工具房、临时工棚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灯具距地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绕;
13 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8 电焊机
8.1 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式管理,电焊机集装箱购买或制作应符合《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十二项的技术要求;
8.2 集装箱内的电焊机及外接点,均应有相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外观完好;
8.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置放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遮蔽棚;
8.4电焊机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和转动机械;
8.5电焊机导线穿过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8.6电焊工作平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作业时,应垫木板或采取其他防触电措施,并设监护人;
8.7电焊机的二次线易采用yhs型橡胶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米。
9 施工用电
9.1 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2开关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开关应标明名称,单项刀闸开关应标明电压;
9.3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9.4刀闸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断丝应有保护罩,熔断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9.5熔断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9.6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第14篇 个人工具管理规定办法
个人工具管理规定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公司工具管理规定的范本,来看下面:
1 目的: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自制专用工具和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2 适用范围:公司工具管理
3 职责
4.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4.2 公司设备动力处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各单位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5 工具的分类
5.1 个人工具由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5.2 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5.3 自制专用工具是特用于某种或某类工作的工具。
6 工具的管理
6.1 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6.1.1 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 “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6.1.2 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
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6.2 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6.2.1 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6.2.2 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动力处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6.3 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6.3.1 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到人事处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2 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3 每季度第三个月1日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中国范例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动力处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单位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动力处核实情况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工具使用单位必须承担一定的购买费用。
6.3.4 各单位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动力处审核确认,后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单位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
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动力处。
6.3.5 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本单位公用工具向原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原单位承担损失。
6.3.6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单位的“工具管理规定”,同时应做好自制专用工具工作。
6.3.7 所有工具均应定置管理,工具存放应摆放整齐,擦拭干净。
6.4 检查与考核
6.4.1 设备动力处每半年对各单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考核。
6.4.2 对非正常原因耗损及因保管不慎丢失的工具,按原价赔偿或购买补齐。
第15篇 维修班工具使用管理办法维修电工职责值班电工职责
维修班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公司物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维修班工程维修使用工具分为:共用工具与私用工具。所谓共用工具是指较大件工具(如切割机、电焊机、台钳、电钻之类)私用工具是指发放给个人的小件常用维修工具。
共用工具使用管理:
1. 共用工具由值班人员保管,只允许公司内部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转借他人使用,如有特别情况须由主管以上人员同意,方能借出。
2. 当值班人员下班时,须在交接班记录表上注明工具使用情况,并由接班人员清点检查工具使用情况确认后签收。
3. 所有使用工具的人必须爱惜工具,遵守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值班人员监督。
私用工具使用管理
1. 发放给个人的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并由个人在工具领用表上签收,离职时交还给公司。
2. 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人为损坏由个人赔偿。
3. 个人所领工具属常规性磨损折旧,日久不能使用的,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必须提供旧件。
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 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大厦强弱电设备,工作原理及实操作与维修保养。
3. 执行所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并填好记录表。
4. 积极配合值班电工工作,出现故障时无条件迅速返回机房配合工作。
5.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 交班时发生故障,上班必须协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离去。
7. 维修人员外出巡查或维修,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随地与部门人员保持联系。
8.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
9. 做好值班室清洁工作,填好工作记录表。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值班电工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本大厦供电供水方式,线路管道走向反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操作。
3. 努力做好设备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防小动物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4. 坚守岗位,定时巡视配电设备,密切监视各仪表工作情况,准确抄录各项数据并填好设备运行记录表。
5. 对来人来电报修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处理。
6.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
7. 事故未排除不许进行交接班,应上下两班协同工作,直至排除故障。一般性的故障,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8. 按规定时间做好机房与走道清洁工作。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配电房管理规定/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1. 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应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主管人员以上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2. 值班是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值班员必须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 配电房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进行,以免发生错误。
5. 因故停电,应提前一天向使用用户发生停电通知,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广播向用户作出解释。
6. 保持配电房消防设备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启用。
7. 严禁在配电房内私拉乱接,随意改变供电运行方式。
8. 配电房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事故处理及单一刀闸拉合时,可以用操作票。
2.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主结线对所填操作票是否正确,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
3. 操作时必须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成后进行复查。 c u/at&
4. 下列项目列操作票
a.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位置
b.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c. 检查负荷分配
d. 装拆接地线
e. 安装或拆除控制器路线或电压反感器回路保险
f. 一切换顺路和检查是否确无电压等操作,应检查操作电源是否正常供给
5. 操作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并向有关人员汇报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严禁酒后值班操作。
6. 运行中电容开关跳闸时,应退出运行,经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送。
7. 重要回路跳闸时且伴随较大冲击时,允许不检查再强送一次,不成功时,严禁再次合用,带有重合闸且无伴随较大冲击时,允许不检查再强送一次,不成功,严禁再次合闸,带有重合闸保护的,应及时检明原因,报告上级。
8. 遥测电容或电缆时前后应充分放电。
9. 变压器预备信号动作时,应及时检明原因报告上级。
10. 操作电压反感器前,应考虑相应的失压保护和计置装置等。
11. 正常情况下发电机应处于自投状态,清洁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时,应将功能选择开切断,工作完毕后,恢复正常。
12. 有高压接地现象或雷雨天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巡视电气设备不得靠近避雷器。
13. 变压器应保护跳闸后(速断、差动、油浸式变压器,还有重瓦斯)应退出检查。
14. 倒闸操作顺序:
停电:负荷侧断漏器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
送电与之操作顺序相反
15.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与栅栏,以防突然来电。
16. 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且应穿戴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
17.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变压室,应随手将门锁好,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设备房。
工程部岗位职责和考核细则
工程部是实施楼宇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业主(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基本保障和坚强后盾,是反映楼宇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的重要标志。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楼宇供(配)电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2、负责楼宇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负责用户二次装修的审批、监管。
4、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负责楼宇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一、工程部各工作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部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楼宇工程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
3、负责制定工程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程序。
4、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对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员工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各岗位进行考核。
6、负责洽谈、评估、监督工程的外包项目,组织对外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7、负责审核用户的室内装修。
(二)系统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管理本系统的员工和所辖设备。
2、制定并监督执行本系统的设备定期保养规定和技改项目方案。
3、制定本系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
4、填写本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5、提出本系统的备仓计划,协助采购专用性较强的工具和零件。
6、负责本系统的外判项目(含外判工程、代维工程以及仪器、仪表、工具送检)的洽谈审定,监督并验收施工。
7、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8、负责本系统各类图纸和资料的收集、分类。
9、负责室内二次装修的初审。
(三)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系统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所辖设备及员工进行管理。
2、安排执行所辖设备的定期保养规定及参与执行有关的技改项目。
3、监督执行部门的工作指令。
4、负责跟进工程单的作业情况。
5、定期组织所辖员工进行技术和安全生产等业务知识交流。
6、做好本班组的技术档案、维修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
7、负责监督、跟进相关外判工程的进展情况。
8、及时反馈常用物料、维修零件、工具等材料的品质情况。
(四)技工岗位职责 :
1、在领班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工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
2、按照工作指令和有关规程进行下列工作:
①对设备实施常规保养和维修。
②监管设备的运行。
③为用户提供维修、安装服务。
④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3、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
(五)文员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事务。
2、负责部门工作会议的记录整理。
3、负责打印、收集、整理工程部的文件。
4、负责工程档案、资料、图纸的管理工作。
5、负责查核工程部员工每月的出勤情况,汇总上报。
6、负责每月统计发放工程部员工的各项劳保福利用品。
7、负责接待用户、来访人员的咨询、投诉等。
二、设备管理班组工作范围
(一)强电组:
1、负责高低压配电房、高压电房、发电机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楼层配电房及冷却塔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
2、负责非办公时间楼宇所有设备的应急维修。
3、负责楼宇公共照明、室外照明灯具的启、停。
(二)弱电组:
1、负责楼宇内工作电压36v以下的弱电系统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2、负责楼宇电话、闭路电视、宽带网等专线的开通与维修。
3、负责室外弱电设备的维修。
(三)维修组:
1、负责公共区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楼宇设备层设备的日常巡查、运行、维修和保养。
2、负责业主单元水电及自用设备的入室维修服务。
3、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
4、负责消防设备的巡查、维修、保养。
三、工程部各班组工作细则
(一)强电组工作细则
1、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高压室;
2、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低压室;
3、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发电机房;
4、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变压室;
5、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冷冻机房和控制室;
6、每班一次巡查电梯机房;
7、每月一次巡查楼层配电房,并负责有关设备大的保养;
8、每班一次巡查冷却塔;
9、每班按时间表启停室外、公共区域照明、电梯及空调;
10、负责非办公时间的紧急维修;
11、负责供配电中心、冷冻机房、控制室各类设备的保养及所属设备的检修;
12、保持供配电中心、冷冻机房及控制室环境清洁,每天打扫一次;各配电箱、电柜表面每天清洁一次;
13、每班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14、每月一次发电机试运行。
(二)弱电组工作细则
1、负责楼宇客户直线电话、专线的开通及维修;
2、每班巡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一次;
3、负责楼宇公共区域工作电压36v以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负责为客户室内工作电压36v以下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每班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6、每周一次按责任范围巡查责任设备;
7、每天清洁一次工作区域内环境卫生。
(三)维修组工作细则
1、每天二次巡查水泵房,并负责室内设备的维修;泵体、地面每周清洁一次;控制室柜内每月一次清洁除尘。
2、每天二次巡查排污泵,并负责设备维修;每月一次清洁控制柜灰尘。
3、每天二次巡查泵房,并负责室内设备维修;每周一次清洁地面、设备表面。
4、每二周一次巡查消防水泵房,每周一次清洁地面、设备表面。
5、设备责任人每周一次巡查责任设备;每月一次清洁责任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
6、每周二次巡查公共区域供电、供水系统,并负责维修。
7、负责楼宇公共设施的维修整改。
8、每天一次巡查辖区内是否有火灾隐患。
9、每周一次巡查公共区域空调器,并负责维修。
10、为客户室内设备提供有偿服务。
二次供水管理规程
1.0 目的
保证大厦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二次供水的管理。
3.0 职责
3.1 管理处负责制订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并监督实施。
3.3 管理处给排水管理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样抽取和送检工作由水处理公司负责进行,工程部负责监管。
3.4 管理处管理员负责出停水告示,并通知业主。
4.0 工作规程 [; 4.1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4.1.1 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给排水管理员负责管理。
4.1.2 给排水管理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个水池(箱)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4.1.3 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站认可。
4.2 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实施前24小时出停水告示,通知大厦用户。4.4 放水为确保用户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进行,并记录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放水时间。
4.5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
4.5.1 工具、用具的准备:工作服、扫把、尼龙刷、铁铲、消毒药物、安全照明灯具、水泵、鼓风机、口罩、眼镜等。
4.5.2 安全须知
4.5.2.1 电源:水池内作业电源要用隔离变压器变为36v以下安全电压作为工作照明,最好用手电、应急灯,三相水泵要装有漏电开头。
4.5.2.2 缺氧;有些水池长期封闭,空气流通差,可在水箱口处连接鼓风机吹风,约3小时通风时间,然后选用如下试验:把燃着的蜡烛放入水池,如不熄灭说明水池内不缺氧。否则须继续通风直到没问题为止。
4.5.2.3 注意事项:在清洗水箱的过程中,消毒人员须带护眼镜、口罩,如在水箱内感到身体不适,产生头晕、眼睛酸痛、心闷、气紧,要马上离开水池,用清水冲洗眼睛,呼吸新鲜空气即可恢复。
4.5.3 除杂物和清池时,先用铁铲铲出池内泥砂及各种沉积物,然后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的顶部——四周墙壁——水池(箱)底顺序,依次反复刷洗。刷洗完毕用水整体冲洗一遍,排出污水。
4.5.4 消毒
4.5.4.1 用1100的灭菌净(一般为漂白精粉)水溶液进行消毒,用扫把或尼龙刷依次反复刷洗消毒,并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后排出消毒水。
4.5.4.2水池(内)注入适量自来水,用清水将上述位置反复清洗,冲洗出消毒药水。 92rosrlc $
4.5.5 注水:在清洗工作彻底完成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达到标定的水位高度,并加盖加锁。
4.6 取样送检
4.6.1 水样抽取及送检工作由水处理公司完成。
4.6.2 水样抽取地点应从底层水池和顶层水箱抽样二支。
4.6.3 盛放水样的容器为经消毒处理的取样瓶,盛容量为500毫升的水,并在瓶外贴上送样单位及送样日期。
4.6.4 在取水样的的当天应工程部安排将水样送至卫生防疫站受检,并负责取回《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
4.6.5 如《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结果为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化验,如再不合格应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派人监督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7 记录和报告
4.7.1 管理处给排水管理员负责记录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全过程,并经机电主管审核,管理处经理签字后,交资料员存档。
4.7.2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由管理处资料室存档。
5.0 相关文件和记录a)《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附后)b)《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工程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部的人员调动、车辆安排及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管理处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排除故障,特制定本规定。
1、 工程部员工必须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任何时候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
2、 总值班室设在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管理组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3、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设备故障情况的登记和各管理处的报修情况登记,以及本部门维修人员的跟踪记录。
4、 根据相关记录,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人员、机具、材料、车辆,并组织实施。
5、 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的报修项目,应及时反馈信息给主管、工程部经理,以便依照相关批示安排人员抢修。
6、 遇突发性事故应及时跟总值班室人员取得联系,总值班室人员应迅速向经理和主管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修,维修人员接到指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处理事故,使损失减至最小。
工程部运作程序
1.0 目的:
为了工程部的工作开展有序、高效,确保房屋、机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维修保养及时。
2.0 范围:
2.1 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房屋修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2.2 管理处负责房屋、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住户设施的维修
3.0 运作程序:
3.1 管理组的运作程序:
3.1.1 根据总值班室的报告,合理调配维修人员、机具、材料、车辆,进行房屋修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1.2 根据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状况编制维修保养计划和相应的材料、机具计划,报经理及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1.3 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发放工作。
3.1.4 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据主管、经理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抢修工作,并及时跟踪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3.1.5 负责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检查和员工的培训考核。
3.2 总值班室的运作程序:
3.2.1 总值班室由管理组负责管理安排人员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
3.2.2 负责记录各管理处的报修和维修组的维修保养情况,并向管理组转报。
3.2.3 负责记录各部室、管理处的求援电话,并向管理组报告。
3.2.4 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据经理和管理组的指示下达通知,调动人员、车辆、物资,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跟踪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3.3 房屋修缮组、机电维修组的运作程序:
3.3.1 对于管理处不能完成的房屋修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经管理处报修,由工程部房屋修缮组、维修组负责,各管理处运行组配合,共同完成。
3.3.2 工程部房屋修缮组、维修组负责按管理组编制的维修保养计划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3 维修组人员应长驻总部,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接到突发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集中,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3.3.4 维修组人员下班后离开驻地应向组长报告去向,以便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调度。
3.4 工程部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协调联系,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房屋及机电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在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时,应参见《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手册》、《房屋及公共场地管理工作手册》等相关规定和相关程序的要求。
工程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设备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及公司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手册》,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房屋、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2、 负责对公司所辖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 制订公司各管理处大型设备、设施的中修、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熟悉公司各管理处的通讯、自控、智能化、电梯、发电机、供配电、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结构(含房屋装修)等方面的设备、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为各管理处设备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并负责大型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
5、 组织抢修公司各管理处重大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为事后分析故障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供技术意见。
6、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预算编制、审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7、 负责与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等单位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协助各管理处进行相关业务的联系及经济运行方案的制订,降低管理成本。
8、 参与各管理处房屋二次装修工程的审核;参与公司分包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工程验收。
9、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接物业的接管验收。
10、 负责组织对公司所辖物业各种工程技术资料、设备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基础设施与设备台帐;
11、 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维修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采购、贮存、发放的管理工作;
12、 协助公司办公室进行工程人员的招聘及工程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工程人员的业务素质。
13、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
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与更新改造
1、设备的维护保养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污染、松动、泄漏、堵塞、磨损、振动、发热、压力异常等各种故障,影响设备正常使用,严重时会酿成事故。因此应经常对使用的设备加以检查、保养和调正,随时改善设备的技术状态,防患于未然。
(1)维护保养的方式:
主要方式有:清洁、紧固、润滑、调正、防腐、防冻及外观表面检查;对长期运行的设备要巡视检查、定期切换、轮流使用,进行强制保养。
清洁:大气中的灰尘进入设备内,会加快设备的磨损和局部的堵塞,还会造成润滑剂的恶化和设备的锈蚀,促使设备的技术性能下降,噪声增加,所以设备的清洁工作看似简单,是维护保养的一种主要方式。
紧固:设备运转达相当一段时间后,因多次启停和运行时的振动,地脚螺栓和其他连接部分的紧固件可能会发生松动,导致更大的振动,使螺帽脱落,连接尺寸错位和设备的位移以及密封接触不严形成泄漏等故障,因此必须经常检查设备的紧固程度,热胀冷缩也会使紧固件发生松动。
润滑:润滑是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的重要环节。润滑油的型号、品种、质量、润滑方法、油压、油温及加油量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时、定点、定量,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调正:设备零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及间隙是有其科学规定的,因设备的振动、松动等因素,零部件之间的相对尺寸会发生变化,容易产生不正常的错位和碰撞,造成设备的磨损、发热、噪声、振动甚至损坏,因此必须对有关的间隙、位置进行调正,再加以紧固。
外观表面检查:
设备的外表面有无损伤裂痕;
磨损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防护罩等安全装置是否完整、齐全;
温度压力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电机是否超载和过热;
传动皮带是否过松、断裂或脱落;
振动和噪声是否异常;
设备密封面的泄漏状况; ;设备油漆是否脱落,外表面是否锈蚀;
设备的防腐、保温层是否损坏。
(2)维护保养工作的实施: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①日常维护保养:要求管理处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加油,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时巡视记录各运行参数,随时注意运行中是否有异声、振动、异味、超载等现象,做好设备及环境清洁,特别是周未或节假日更应注意。
②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以管理处操作人员为主、检修人员协助。有计划地将设备停止运行进行维护保养,需要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对内外彻底清扫、擦洗、疏通;
b、检查运动部件运转是否灵活及其磨损情况;
c、调正配合间隙;
d、检查安全装置;
e、检查润滑油系统油路和油过滤器是否堵塞;
f、清洁油箱、检查油位指示器,换油;
g、检查电气线路和自动控制的元器件的动作是否正常;
.作用:清除事故隐患,减少磨损,延长设备寿命,发挥设备的技术功能和经济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