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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英国公司一号文件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体现“讲安全就是讲政治、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管理理念。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现场管理。以考核为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
2、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4、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达标率100%。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a
副主任:b
委员:cdefghiklmnopqrstuvw_yz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事故应急体系,设专(兼)职安全员。
第四章安全责任划分
第五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1.各级专(兼)职安全员依据责任划分,分别负责分管区域范围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现场危险区域检查,违章及隐患查处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
2.调度长负责做好检修各区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工程的施工员负责各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班长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并代行安全管理职责。
4、外协队进入我公司施工前,工程检修管理科必须严格把关,审查各种资质后通报安全科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告知等。工程检修管理科负责外协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负责外协队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安全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工作上对公司经理负责。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服务于各作业区和各项工程。负责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项精神。对安全工作实行对口管理,有权对各作业单位的违章行为提出批评和考核查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的予以停工整顿。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的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为公司各作业单位的安全负责。
第八条外协施工单位规定
1.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人(法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外协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和美国公司施工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九条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全面实行安全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突出各部门和个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效能的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安全工作逐级化和全员化。
3.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经安全科检查被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不再进行重复考核。
第十条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制,做到事前有安排,过程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十一条狠抓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和现场危险源的辩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不断加大习惯性违章和重复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复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和安全管理,划清责任,加大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第十四条新招、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工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
2.离岗一个月(30天)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各级教育后上岗。
3.因严重违章、险肇事故、伤害事故及被辞退的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公司级、作业区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施工单位按规定必须对临时用工人员、返岗、转岗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上报公司安全科备案。严禁突击教育突击上岗。遇突发事故抢修时,对外借临时用工人员、作业区互借人员等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口头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由本人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
第十六条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施工前必须制订上报相应的安全措施,经调度室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各类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经工程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科、甲方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开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班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各科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活动,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严禁擅自外派或私自外出打工,否则发生各类事故后果自负。
第2篇 安全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为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目标,继续保持“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记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大友企〔2022〕1号文件精神和嘉能化工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环境保护法》,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重大风险源控制、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批评教育、考核等手段,努力提高“三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操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持污染预防、实现节能减废。
第二章 安全环保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环保设施开动率达到100%;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100%。
3、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嘉能化工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事故应急体系。公司设专职安全主管,兼职环保主管。各作业区、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作业长和班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四条嘉能化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李东仁
副主任:常广飞王裕强陈涛马 彦
委员:程晓宏于建红 王艳红 陈树森毛建军杨祎
赵磊华 王军庭李勇超潘 峰马世明韩志明
第四章 安全责任划分
第五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各作业区按照分工主抓各区域的安全,并对其负责。安全主管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1、各作业长、班长依据责任划分,分别负责分管区域范围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现场危险区域检查,违章、违规及隐患查处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
2、班组分散作业时,班长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并代行班长安全管理职责。
3、引进施工队伍,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资质。综合科负责施工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告知书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综合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工作上对公司经理负责。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负责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项精神。对安全工作实行对口管理,有权对各作业区的违章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和考核,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予以停工整顿。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七条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突出各部门和个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效能的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安全工作逐级化和全员化。
3、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考核为辅的原则,经综合科检查被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作业区,班组不再进行重复考核。
第八条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制,做到事前有安排,过程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九条狠抓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和现场危险源的辩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不断加大习惯性违章和重复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条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新招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工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意外伤害保险不生效不准上岗。
2、离岗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和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因严重违章、险肇事故、伤害事故及被辞退的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公司级、作业区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作业区安全教育考试成绩95分以上、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必须达到100分。
2、生产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群体违章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
第十三条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施工前必须制订上报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安全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班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作业区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活动,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加强特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1、特种设备(单梁起重设备、天车、叉车、空压机、锅炉、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作业区必须按照分工管辖设备明细认真做好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点检记录,责任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设备带病和超负荷作业。
2、特种工机具(倒链、千斤顶等)必须由专人保管和备案,做好日常检查保养,并做好点检记录,严禁带病和超负荷作业,达到报废标准的申请予以报废。
3、特种防护用品及安全检测仪器(甲烷报警器,煤气报警器,空气呼吸机)购置后按规定由生产科及时到相关单位备案和进行定期检测、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专人保管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记录,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七条加强消防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各作业区要加强火灾事故的防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仓储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2、各作业单位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应急预案。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嘉能化工公司主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序
号
危险源
名称
可能发生的危害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煤气管线
中毒、着火、爆炸
1、配置有十台煤气报警器、两台氧气呼吸机、防毒口罩、灭火器等。
2、每周定期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2
煤气
加压站
中毒、着火、爆炸
1、站内安装有四台固定式煤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通过声光监督。
2、站内配有六瓶灭火器和强制排气扇
3、每2小时当班人员巡检一次做记录
4、巡检人员两人同行,持证上岗。
生产作业区
赵磊华
3
天燃气
计量箱
窒息、着火、爆炸
1、配有二台天燃气报警器、站内配有四瓶灭火器外加防护栏
2、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天燃气公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化验室
李萍霞
4
油罐区
着火、
环境污染
1、油罐区建有防火墙、配置有消防水、灭火器及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2、油罐区配置有烟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监控。
3、岗位人员每班巡检、持证上岗。
储运作业区
孙效贤
5
高低压
配电室
触电、火灾
1、配电室配有烟气报警器,控制室24小时监控、配置有灭火器等
2、设有运行记录、定期巡查点检。持证上岗
检修作业区
潘 峰
发电作业区
杨 祎
6
叉车
坠落、伤害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班行走前加强检点、限速慢行。
储运作业区
毛建军
7
天车
坠落、伤害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8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检修作业区
辛 春
9
尾气锅炉
发电锅炉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压力、水位计、燃烧情况,有无尾气泄露控制室24小时监控,并做好运行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发电作业区
于建红
第六章考核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考核主要内容
1、各作业区必须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各作业区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班组每周一次,认真布置安全工作重点,并做好记录。
3、各作业区需制定和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等安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各作业区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工机具和消防器材安全点检记录台帐,要求内容详细明确。严禁“带病”使用作业。
5、设立作业人员互保制度,互相监督、监护,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6、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牌两票”和停、送电制度。
7、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报生产科备案后方可检修作业。
8、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严禁酒后上岗,酒后发生各类事故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
11、进入危险区域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动火证审办有关规定。
12、在易燃、易爆、煤气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清除周围危险物质,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及防护设施,各种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运输和装卸等必须符合规定。
13、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
14、在有毒有害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5、加强易燃、易爆品、库房等危险源(点)的 “三防”(防火、防盗、防爆)管理工作。
16、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类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谎报、迟报和瞒报。因人为责任造成伤员救治不及时,致使事故扩大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17、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各种有效证件,严禁酒后驾驶。
1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轻伤及险肇事故必须在1小时以内向综合科报告;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在2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具体书面报告必须在8小时之内上报公司综合科,报告内容必须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敷衍了事。
19、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20、执行嘉能化工公司卫生责任区划分、保洁要求及考核标准。
第二十条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见《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细则》之《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第七章事 故 考 核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大友企〔2022〕1号文件,由大友公司进行考核。其他相关责任人由大友嘉能公司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如下:
人身伤害事故考核表
表二:单位:元/人·起
事故管理责任人
工亡事故
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
作业长
5000
3000
1500
副作业长
4000
2500
1200
班长
3000
2000
1000
副班长
2500
1500
800
互保对子
1000
800
400
事故直接责任人
15000/开除
3000/记大过
1000
事故主要责任人
10000/撤职
2000/记过
800
事故次要责任人
3000/降职
1000/警告
500
事故一般责任人
2000/记大过
500
300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考核办法由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消防管理办法范本
不管是大的企业还是小的公司都缺不了安全消防管理,人生的安全是职员的首要保证,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安全消防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配备安全消防器村,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公司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司安全消防体系和分层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人。
职责落实
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各部门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公司所有员工遵守安全守则。
治安管理
每天下班、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妥善存放。财务部门之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现金一般不要存入过夜,应及时押解银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安保人员按时到岗,门卫值班、值日、领导值班制度正常运作。
消防管理
公司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公司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且不得私自改动。施工完成后,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公司施工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院的消防工作。公司内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3)车队、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变电站;
4)医务所、子弟学校、招待所、饭店;
5)临时搭建的房屋、商店、农贸市场、展销会场。
6)公司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状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7)禁止在火灾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保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8)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9)禁止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饮事。
10)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11)公司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2)员工自行车、摩托车、公司车辆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公司下列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1)各级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人员;
4)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
各部门、下属企业的工作,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使用电梯,须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电梯工凭证上岗。
2)使用机电设备后,每次清洁机器,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可靠。
3)登高作业时,现场须有安全保护,使用合适的架梯工具。
4)只有电工或专业人员才能安装电线、维修电器设备。
5)各部门、下属企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要由安全、消防部门审查,评估安全消防可靠性。
五、责任及考核
1)公司制定安全消防考核指标体系。
2)公司应按有关规定为公司财产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3)公司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
4)公司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火灾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及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5)公司对因扑救火灾、消防训练、制止安全事故、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抚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决定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7)对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办法的,将从严处罚,分别给予罚款降级乃至辞退,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由安保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4篇 安全消防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配备安全消防器村,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
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公司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司安全消防体系和分层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人。
职责落实
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
各部门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
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公司所有员工遵守安全守则。
治安管理
每天下班、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
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妥善存放。
财务部门之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现金一般不要存入过夜,应及时押解银行。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安保人员按时到岗,门卫值班、值日、领导值班制度正常运作。
消防管理
公司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公司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且不得私自改动。施工完成后,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公司施工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院的消防工作。
公司内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3).车队、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变电站;
4).医务所、子弟学校、招待所、饭店;
5).临时搭建的房屋、商店、农贸市场、展销会场。
第5篇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公司多数单位都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如有丝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极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起群体伤害事故。
因此,安全动火(各类火源)是我们选煤企业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内容之一。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群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安全动火的基本原则
1.1 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2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1.3 凡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1.4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
1.5 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1.6 生产设备(装置)进行大、中修时,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都应彻底清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管道加盲板隔离。
1.7 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
1.8 生产作业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2、动火分级管理
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进行管理。
2.1 一级动火(禁火区):
2.1.1 变电所、配电室、空压机室、集控室、捕收罐区域、燃油炉锅、药剂库区(泵房)及所属设备设施,乙炔和氧气存放处,原煤准备(返煤地道)、原煤至筛分破碎栈桥及筛分破碎工房内,矸石、煤泥、中煤和精煤栈桥等危险性大的设施设备动火。
2.1.2 仓库等场所动火。
2.1.3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
2.2 二级动火:
2.2.1 除一、三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于二级动火。
2.3 三级动火:
2.3.1 没有火灾、爆炸、伤害(中毒)等危险项目的动火。
2.3.2 固定动火区设在机修工房内指定位置,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2.4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到动火区焊补的物件,必须在固定动火区焊补,尽可能减少在禁火区动火次数。
2.5 动火区内应设有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动火审批的管理
3.1 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动火地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共同拟定、并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申请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厂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
3.2 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动火单位负责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备案。
3.3 三级动火:由动火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许可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安全部备案。
4、常见事故的原因
4.1 动火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清洗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
4.2 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焊炬、胶带、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
4.3 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煤尘、电缆槽内电缆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4.4 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如果使用不当,或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米,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米,当乙炔瓶、氧气瓶受热或漏气时,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4.5 电焊时,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是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
4.6 电焊作业时,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4.7 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
5、作业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5.1 焊割人员、接线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2 检维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作业方案。要向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作业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维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5.3 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5.4 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许可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5.5 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果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
6、作业现场的检查及管理要点
6.1 审批人员检查要点:
6.1.1 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6.1.2 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监测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加好了盲板等进行了有效隔离。
6.1.3 动火周围的可燃物、暗沟、煤尘等环境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清理封堵等安全消防措施。
6.1.4 审批人员必须亲临动火现场查看,确认无火险后方可批准。
6.2 管理要点:
6.2.1 安全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
6.2.1.1资格:必须由动火单位(一级动火:动火单位同时)指派一名了解动火区域或者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会使用灭火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6.2.1.2职责:动火前要按照动火许可证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2.1.3权限:对动火部位与动火证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许可证,并向领导报告。
6.2.2 电焊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2.1 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良好;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
6.2.2.2 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的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
6.2.2.3 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金属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及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
6.2.3气割和气焊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3.1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等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
6.2.3.2严禁乙炔与铜、银、汞类物质接触,以防发生爆炸。
6.2.4 必须杜绝本规定第4项所述的常见事故原因的情况发生。
6.2.5进入受限空间内部动火,必须遵守相应安全消防要求。
6.2.6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与拆除;并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重点注意: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线头处不许与厂房金属部位接触,防止漏电。
6.2.7食堂用液化气罐、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6.2.8其它动火项目,应符合相应安全消防技术要求和规定。
7、奖罚
7.1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说服教育或停职培训(减发工资),待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同时根据违章情况,给予一次性50——300元处罚。
7.2违反本规定酿成事故的单位及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7.3厂内危险区域流动吸烟者,给予50元/次处罚。
7.4任何员工都有权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对有效制止非法动火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7.5考核: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8、附则
8.1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8.2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危险场所内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电炉子、火炉、液化气罐灶,喷灯,流动吸烟等易造成火灾危险的一切火源。
8.3本规定未尽事宜和有争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部设备部裁定。
附录一:原煤生产区域内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实例参考。1:电气焊作业时提前停产,清扫作业点煤尘,作业十米内洒水,准备沙子、水桶、水枪、灭火器等,待煤尘消失后开始作业,作业完毕后,工作点要再次用水喷洒,作业人员和岗位人员联合检查现场,并由作业人员看管半小时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岗位人员相隔半小时再去查看两次,防止着火,尤其防止煤尘里面着火。2:皮带走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进行洒水,实行消防防护措施,做到1人作业,1人监护,并制作防火挡板,防止引燃皮带走廊的墙板,作业完毕需留守一人监控一小时后,并交代给岗位人员注意观察动火地点,防止复燃。